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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古-秦王城阙今何在 渭水岸边一寸晖-- 评《秦都咸阳考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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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8-26 0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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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秦王城阙今何在 渭水岸边一寸晖-- 评《秦都咸阳考古报告》


卫 秦
“咸阳”这个从秦国之都到统一后秦帝国的首府,由“兴”到“废”,经过了144个年头的风雨历程。在埋没地下2165年之后,陕西省考古研究所派出考古队力图打开尘封的大门。这里的考古,一直为学术界所关心。又过去半个世纪,《秦都咸阳考古报告》真如“犹抱琵琶半遮面,千呼万唤始出来”,现在终于面世了[1]。
按说,为学术界一直注目的“考古报告”的出版应该庆幸,但读后令人大失所望。我们不能不指出它存在的问题,以正视听。
(一)对“咸阳都城”的有无问题,没有做出考古学的回答: 秦都咸阳考古进入第三阶段之后,在长达12年的时间内,归属于陕西省考古研究所的“工作站”干了些什么?1984、1985年两次为期四个多月的“调查”,仅仅只是对1959~1961年“初查”范围的扩大。其调查的重点还是放在咸阳原上,而在这里所谓宫殿遗址的“发现”也只是原来数量的增加,并没有给出具体内容。至于从原下到渭河间的广阔地区,还仅仅只限于一般性的“踏查”。既没有大面积的钻探,也没有选点试掘,更没有科学探测。因此,这本“报告”对长期来关于咸阳城流传的“水毁说”、“临水说”、“无城说”就不能做出“考古学的回答”(内容:地层、地理、地质、遗迹、遗物……/手段:调查、钻探、试掘、发掘、物探……)。
谁都晓得:城市考古,不可回避的是首先要解答“城”的问题。城池同各类建筑、道路、供排水设施……等等,形同“皮”与“毛”的关系。“皮之不存,毛将焉附”!现在“报告”中罗列咸阳考古初期他人的大量调查材料、几座发掘过的宫殿遗址、墓葬等等,并不能确定它们在都城中位置。作为考古报告,是要用事实给“城”定位的,而绝不应该凭印象与推测来回答。如果连总貌都不清,还要在局部内谈“布局”,岂非瞎子摸象?

中国历史故事二十字读后感

有宫城无郭城”的观点,最早是由王学理1985年在其《秦都咸阳》一书中提出来的。尽管得到学术界的赞同,但那是研究成果,是需要考古工作验证的,也不能成为“考古工作不到位”的藉口。至于执笔人在报告的“余论”中谈“城”(*省称“报告”全名,仅举页码,下同。P708),没有田野工作作为强力的支持,而仍用“17年”工夫的“踏查”是说不过去的。既然采用“无郭城”的这一观点,又不引用最早的出处,却要借“报告”的承载力写成自己的研究所得。这种为大家所忌讳的行为,也直接违背了学术界起码的规范。
(二)对宫殿基址的地层堆积,没有把汉代文化层分离出来:在33处建筑遗址中,经钻探,仅给出范围,没有地层关系,如果因种种原因尚情有可原的话,还可以理解。但经过发掘的1~4宫殿遗址(P283、P357、P450~453、P567),统统把“汉代文化层”作为“汉代扰乱文化层”对待,就极不科学。固然对秦末汉初的建筑文物,是难于区分时代的,但战国中期以来总不可混同吧?既然一号建筑遗址取样测年可信,而属于战国时期的文物到哪里去了?
在秦都咸阳故址上,纯粹的汉代文化层不是不存在,其存在是有事实根据的。在滩毛村一带,经前期考古发掘的手工业作坊区就有明确的文化层堆积(滩毛:0.84米、胡家沟:1.2~2.15米)。即使是咸阳原上的宫殿遗址,经前期考古钻探和发掘的,也同样如此。这种情况,绝对符合西汉人生活在“渭城”、“秦建汉葺”的历史实际的。
但“报告”的编写者没有对汉文化层做出交待,这不仅掩盖了发掘中的不科学、遗物的时代层位混淆,而且也阉割了秦宫廷延续的历史,使重要的信息人为地丢失了。我们都知道:在挖掘1号高台建筑时,考古主持人开始没有按考古规程划分探方,而是根据判断,选点揭顶。挖下去如果遇到“墙”,就沿着这道“墙”在掏挖。对室内地面以上的堆积物,不作分层清理,而当作“杂土”,让民工们装在架子车上,统统倒下牛羊沟里去。当时,我们正在钻探的业务人员对这一做法就提出过异议,而且还从倒掉的“杂土”中,拣回了不少有价值的文物。
也正因为对秦建筑遗址急功近利地掏挖,地层划分粗糙,才使得战国、秦、汉三时期的遗迹和遗物混而为一。但汉阳陵考古队在发掘南门阙时,都能把门塾初建和汉武帝时补修给区别开来。工作的“粗”与“细”,通过对比,一目了然。可惜的是在秦宫殿遗址发掘上看不出汉的利用、改造和修补的痕迹!同样,对分不出时代的“文化遗物”,在这本“报告”中也仅仅只能作形态描述了。
本来,时代跨度大的遗址,其叠压关系是建立谱系的最理想的基础。层位中的综合因素与遗物的形态学,为文物断代提供了难得的标尺。但遗憾的是,经过所谓“科学发掘”的秦宫建筑遗址,因地层相混,就给文物的时代判断带来困难。附录二的《秦都咸阳出土瓦当的初步研究》一文(P776),对秦都咸阳出土的瓦当,就花纹图案作了些机械性的分类。自己不能为分期断代提供标准,反而得用过去的瓦当著录及各家之说来找“自己”演变的规律,岂非笑话!
地层关系搞乱了,出土文物再精致,那只是它本身固有的价值。写成文字、印成书的“考古发掘”,只能说是失败的“纪录”。秦都咸阳考古犯了科学的大忌,这一本“考古报告”的可信度则受到质疑,岂不可惜!
(三)考古资料有缺失,有不实:《报告》称:在1号建筑中“共分布窖穴7处”(P300)。实际上,是“8处”。被漏掉的那个窖穴,就在北回廊西踏步(“台阶”)的西侧0.25米处。发掘纪录写着:口呈1.05×0.90米的不规则楕圆形,深5.2米。两边井壁的脚窝,不对称,也不交互凿出。出土物有:布纹瓦、回纹和素面空心砖、炉渣、墼块、陶盆、兽骨、粉底墨绘壁画残块等。
这个窖穴,在他们急着发表的“简报”中曾经漏掉了,凭空却把采集的“水神骑凤纹”空心砖又当作遗址的发掘品[2],写入“简报”。后经参加发掘的人再三力争,才在《文物》上给予“纠正”[3]。但25年之后出版的这部“报告”,为什么又要再次把这一窖穴漏掉?在这里,人们不禁还要问:窖穴中的文物现存于何处?又是怎么给编的号?像如此的考古材料,还漏掉的原始资料有多少?不实的又有多少?
(四)隐瞒出土真相,丢弃文物信息:原“简报”中说“台基上部5~8厘米厚的表土以下就是秦代文化层,包括建筑物被焚后倒塌的堆积”(P13)。但后来的“补正”文又指出:“就在台基的一号房子的‘秦代文化层’堆积中包含的黄褐釉瓷碗(残)及布纹瓦片却不见报导”。说明“执笔人”默认了知情人披露的事实不假,但在此次正式出版的“考古报告”中,为什么不给补上?
其实,在秦始皇陵食官遗址中就出土过黄褐釉瓷罐2件、瓷器盖5件,还有很多瓷片[4]。秦代有布纹瓦,也不是新鲜事。两遗址出土物如此相同,更加证实发掘在先的秦一号建筑有早期瓷器的存在。而田野工作的粗糙、不科学,也是掩盖不住的事实。
这些釉瓷碗和布纹瓦出自“被焚后倒塌的堆积”中,既然又是如此的重要,为什么不如实地在“报告”中写出?除此之外,人们不禁要问:这本“报告”还隐瞒了哪些自己没有把握的文物?
(五)重要的图,不应该缺反而缺了:考古简报和报告,是通过文图对照让人树立直观印象的。一旦缺图,文字就显得苍白与模糊。现在,看看该“报告”少了哪些不该少的图:
1.“长陵车站~滩毛”一带的手工业作坊区无平面图——其实,此图是有的。那是在1963年,由王学理同郭长江二人用“大平板测绘仪”对这一带做过大面积测绘的。现在“报告”中没有这张图,竟使得他们调查和发掘的陶窑、窖穴、水井、管道、道路,以及三批重要的沙坑铜器等文物遗存,无所依从。让人看到的,只是孤零零的一件件具体的物件。仅陶窑、窖穴、水井遗迹及文物的总量,就占了这本“报告”的200页,但它们在什么地方、彼此又有何关系?竟让人一头雾水;
2.发掘的宫殿遗址中,1号建筑在“报告”的文字中虽然给出了探方编号,但没有“探方分布图”(P283),使人无法对照,也不知其所在;
3.黄家沟墓地(P575),共分两区。虽然在Ⅱ区中有“墓葬分布图”,但Ⅰ区为什么又没有了呢?像这种体例不统一的情况,在“报告”中并非孤例;
4.胡家沟作坊见有27座窑,虽然有“窑址分布平面图”,却没有“结构图”,也没有文字描述。如果像“报告”说“全部破坏”的话,那后边的“登记表”又怎么会有数据的呢(P205、208)?
5.聂家沟有4座瓦窑,西北方有坩埚和铸铜器的陶范残块的出土,附近4个灰坑中也有陶范、铜渣、木炭和烧土块,另外见“铁渣遍地,铁块、炉渣、红烧土和草木灰皆有”(P207)。对这样一个被认为是“兼有制瓦、冶铜、铸铁几种行业并各自分区的作坊遗址”,为什么连“分布范围的平面图”都没有?更不要说文物的内涵了!作为在“秦都咸阳考古17年”的编写者,难道不感到有些轻率了吧?
(六)工作不到位,对不可回避的问题交待不清:“报告”称1号大道宽54米多、长960米(P212)。但这么一条宏伟的“大道”,为什么东、西两端戛然而止?为什么不追去向?如果是写“简报”,则未尝不可。但是,人们今天面前摆的是“都城考古报告”呀!
“道路”,作为城市的动脉,往往也是考古中找寻建筑的线索。当然,小型道路,多因路窄、踩踏面薄而难于保存。但咸阳这条难遇的“1号大道”,无故地被“斩头取尾”却是不尽情理的吧!这条连接咸阳原上宫殿区的“大道”,既是如此的宏伟,那为什么不对宫城南门大道“调查和钻探相结合”去追走向?
我们都知道:秦昭王造“横桥”,旨在连接渭河两岸的兴乐宫和咸阳宫。事实上,在汉长安城“横门”遗址外,既有长达1250米大道的发现,难道在渭北就无踪迹可寻?事实,就是最好的回答。请看:在渭河北岸窑店镇的东龙村东边150米的地方,就有一条深在1.4米处的残存路段。其路土厚30厘米、路面宽达50米!对这条直指1号宫殿遗址的“棘门大道”,长期在那里的“考古工作站”为何不追走向?为什么偏偏舍不得离开住地附近的“宫殿区以北地形较高的二道塬”?数年过去,用无头无尾的“一号大道”搪塞,这能达到“了解咸阳故城的交通网络”(P212)的目的吗?
(七)陶文释读混乱:对秦都咸阳出土的印戳文字,过去用自右向左的横读之法。后来随资料的增多,最早提出异议的是孙德润、毛富玉[5],同时王学理也总结出解读之法[6]。但“报告”不引述原始出处,而改换成自己的“总结”(P139)。由于非自己研究所得,因此对印文一读即错。例如:





















1.凭印象连接。“咸阳亭”(P138)是咸阳市亭之印文,自上而下的竖读也很清楚。多字章者,往往省“亭”字,大多数情况下又以“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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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取代。“咸阳亭久”印(图122—拓276),本属于咸阳市亭啬夫名“久”的人检验商品后加盖之印。用自右而左的“竖读之法”,释读全通。但“报告”见有“咸”和“阳”二字处于同一印者,硬要拉在一起,用自右至左的“横读”。结果便错,所以才有把“咸隧阳更(便?)”读成“咸阳隧更(?)”(图121—拓272)。“隧”,系市中的道路。张衡《西京赋》有“旗亭五重,俯察百隧”的句子。陶文中的“隧”字,在“队”字下加“火”。这里的“隧阳”,是位于咸阳市亭附近某条道路南的一个里名,“更(?)”是工匠名。而现在的“咸阳隧更”,其义使人难于通晓。更有甚者,如“咸亭隧阳丑器”( 图447—拓35),本是咸阳市亭下属的隧阳里人“丑”所做的产品,其里名也和前印“咸隧阳更(便?)文保持一致。但现在读成“咸阳隧亭丑器”,竟在同一印面中用了自右而左、自下而上、自上而下的三种读法。违反常理,极其混乱,使人无所适从。如果还要坚持此一读法无误的话,那对第120页的“咸亭屈里□器”(拓252)、“咸亭完里丹器”(拓254—258)、“咸亭当□□□”(图121—拓262)等多方印文为什么要用“竖读”?同样,对“咸亭阳安骍器”(图121—拓261)又该怎么读法?因为其中的“咸”既可同“亭”连,也有“阳”字的存在(图29)。还有一方“咸巨阳鬲”的印文,但在“报告”中未见收录。如果按彼读之法,就成了“咸阳巨鬲”。岂不是“咸阳有个大锅”吗?同样的例子还有,如把“咸巨阳臣”读成“咸阳巨臣”( 图121—拓266)、把“咸巨□久”读成“咸阳巨久”( 拓263)、把“咸成阳申”读成“咸阳成申”( 图357—拓219)等等,岂但“里名”不显,就连“工名”也使人不知所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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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上误读一样,见“咸”和“原”两个字同处于一方印面的,都连成“咸原”( 图123—拓281、插图296—拓190、191),以为这样才符合“咸阳原”(图31);见“咸”和“邑”二字的,就连成“咸邑”(图297—拓197~195),同样以为符合“咸阳之邑”(图32)。望文生义的结果,其谬更甚。本来像“咸重成突”、“咸重成枚”等戳印很清楚(图33),但自右向左横读的结果,就冒出来个“咸成”( 图122—拓277、278),不但失去了“重成”这一里名,而且出现了谁也不知道意思的 “咸成”、“重突”、“重枚”。
2.不认得的字就乱画(插图516—拓1、4)。既不像,让谁也看不懂,还不如不画。
(八)常识性的错误:秦始皇和秦二世,各有一块诏文的铜版。“报告”把这两块诏版拓片放在一起,都当成了“二世元年铜诏版”(P153)。显然,编写者既不认识小篆书体,更不知诏文的内容。
(九)附录五,既属于“秦都咸阳文物考古文献目录”,却不收重要的著作和论文:收入此“目录”的时间起自1944年,“报告”是2002年5月写“编后记”、于2004年3月正式出版的。那么,收入“目录”的下限时间最少可以截止在2002年5月。那么,在此时间之前的重要著作和论文,按理都应该收入,这是保持体例统一和起码的常识。但“报告”为什么没有收入?试想一想:“报告编写者”的学术信息,恐怕不至于闭目塞听到了连以下的著述都不知道吧!
研究秦咸阳的专著,截止目前只有王学理的《秦都咸阳》(15万字)和《咸阳帝都记》(68万字)两部。其观点和创见,多为学术界所认同,但“目录”中竟然连一本都没有收入!
至于重要的论文遗漏得更多,不仅没有收入长期曾参与秦咸阳考古的王学理、孙德润、吕卓民、曹发展等学者的论文,就连張鸿杰、王丕忠、杨东晨、彭文、花艳芳、李虎、梁云、李令福、时瑞宝、张俊辉、岳起、徐卫民等位先生的很有份量的一些文章也排除在外。
在“报告”正式出版之前,这多位学者、多次(篇/人)、多方面(城制、名称、设计思想、文物等)的研究,按理说应该是大大拓宽了编写者的视野。但遗憾是,对最新的成果不予吸收,反而对少数几篇“简讯”和提法过时、以至错误“文章”中无关紧要的片言只字,在不厌其烦地引用、加文中注。这到底是为什么?真令人费解,但愿不是“武大郎开店”!
(十)失去发掘机会,留下永远的遗憾:“兰池宫”和“兰池”(又名“长池”),是秦都咸阳渭北区东部近郊一处重要的风景建筑群。至迟在唐代初年,这里仍是游人消闲的地方。“兰池宫”的部分建筑固然毁于秦火,但汉代仍在“兰池”周围建有新宫,这已为考古材料所证实。渭河发电厂建于“文革”时期,不可能有“文物抢救”。但秦都咸阳考古工作站于1973年成立以来,不对厂区进行“抢救性发掘”是说不过去的。坐看电厂二期、三期扩建,眼睁睁地使“兰池”遗址遭到蚕食鲸吞。最后编写“报告”时,却把农民打井发现鱼骨、圆木的线索当作判断这一人工陂池的根据(P14),岂非滑稽?
聂家沟既有4座瓦窑,西北有坩埚和铸铜器的陶范残块的出土,附近4个灰坑中也有陶范、铜渣、木炭和烧土块,另外见“铁渣遍地,铁块、炉渣、红烧土和草木灰皆有”(P207)。人们不禁要问:范围多大?结构怎样?文物内含如何?……如果仅作以上表述,能算作给学术界提供了的研究信息?如不查清,更待何时?
有迹可寻的交通干道遗存,而不勘探,光凭“踏查”,能“了解咸阳故城的交通网络”吗?
……
宫殿建筑、手工业作坊区、商业区、民居区、道路、供排水系统等,都是秦都咸阳的组成要素。但是在这部“报告”中,都是些支离破碎的堆积。很多都是停留在前人调查、试掘时期提供线索的阶段。对重要的遗址,该弄清而未弄清,这是秦都咸阳考古最大的失败。随岁月的流逝、破坏因素的增加,又有谁、又有谁在何时才能弄清?坐失良机,谁之过?延误学术问题的深入,岂非永远的遗憾!
《秦都咸阳考古报告》装潢不错,拿在手里沉甸甸的。但体积和重量,绝不代表学术的“分量”。严重的内容失实,颇费思量的文物时代,留下的难题的难于补上……等等。如引用此“报告”的材料而避免误导的话,就得靠自己甄别的功底了。
《秦都咸阳考古报告》为什么能弄到了这一步?为了使后世不要再犯同样的错误,若不讳疾忌医的话,那就请记住古人有句“不问收获,但问耕耘”的话。现在,让我们看看过去是怎么做的:
第一、并没有在前人调查摸底的基础上,使工作细化。当“文化革命”的中、后期(也就是秦都咸阳考古恢复的第二阶段),当我们集中在咸阳原上对宫城一带钻探时,咸阳地区个别人从其下属单位调集力量抢先挖开一号宫殿建筑遗址。在抢占资料、抢先发“简报”得手后,又私挖了三号建筑。从而破坏了整体计划,干扰了划区细探,以便确认都城诸要素构成的正常工作秩序。接后,尽管“咸阳考古工作站”回到省考古所,但在这咸阳考古的第三阶段并没有重整旗鼓从头开始,而仍然是热中于捞现成地去挖二号建筑遗址。再以后又是配合农田改土去挖墓……。工作断断续续,带有很大的被动性。在大段的时间里,仍然停留在“踏查”上。
谁都知道,田野考古是苦差使。而城市遗址考古中的“基础工作”,更是苦差使中的苦差使。它同发掘墓葬截然不同,要一蹴而就就很不现实。如果不从大范围控制,遇到高台建筑就挖,固然即刻见效,但只能属于短期行为。如果再加上忽略迹象、漠视地层的错误做法,势必带来一团模糊。所得文物,虽然是一颗颗珍贵的宝珠,但缺少纽带的穿连,其装饰作用就势必大打折扣,更不要说探索什么物质文化了。
既无整体计划,又步子凌乱,空误时日,终无大成。只好感叹:
咸阳城阙今何在? 落脚仍在起步时。
谁言廿载随风去, 发齿堕落未觉迟!
第二、对大遗址的发掘,不按坐标划分探方,不分层位处理迹象与文物,直接违反考古发掘规程。1973年发掘一号建筑遗址,就是最典型的一例。本来,先挖一处建筑遗址也无可厚非。因为它可以起到“解剖麻雀”的作用。但指导思想的错误和破坏地层的挖法,使这一考古工作染上极为浓重的功利色彩。抢着挖,对重要现象与出土物也秘不示人。正因为缺乏遗址考古常识的垄断性掏挖,才导致了工作严重地失误,从而也失去了考古学意义。
破坏地层关系的挖法,是遗址考古中绝对不允许的。而一号建筑的前期发掘,则开了恶例。虽然有先生在后来发文“补正”,但并没有引起主管领导的足够重视。未及时制止,也没有总结教训。成见胜过了真理,无知掩盖了科学。在“老实”的外表下,沿着习惯性的错误滑得更远。
第三、从主持发掘到“考古报告”的形成,领导没有把好用人关。编写“报告”,对参加考古的业务人员说来,是一种不可推卸的学术责任和社会责任。是义务,当然也是权利。既是责任和权利,就应该得到尊重。无端地剥夺,就应受到指责。默许的结果,就使陕西考古界屡屡发生巧取豪夺之事。
秦都咸阳的考古资料(文字与实物),是半个世纪来多位考古者劳动的成果和积累。如果硬写“不知”,知识老化,缺少了集体智慧和把关,势必迟迟拿不出“报告”。即使拿出来,也是走样的、不实材料的堆砌。
在这本《秦都咸阳考古报告》的“编后记”中,特别声明是由“一人执笔”。这是不符合历史实际的。因为编写计划,早在李圣庭所长时的1981年就提出来了。但攫占资料的“工作站”独有者,硬要把其他业务干部给排挤掉。几经交涉,时而列入名单,时而取消。既不开编写会议,又不商量提纲。在严格实行“聘任制”的情况下,秦汉研究室为其“编写报告”又连续延长了两年。但在受聘的1990年到1991年期间,他放下“报告”不整理而去了扬州等地。连年来,既不汇报,又不编写,双份“外快”照拿。在四年多时间里,自己究竟干了些什么,难道彼此不是心照不宣吗?秦都咸阳考古,从调查、试掘到正式发掘,王学理、吴梓林、廖彩梁、郭长江、郑宏春等人是多年的参与者、主持者。他们多有论著的发表,至今仍然研究不辍。至于其中个别人身体欠佳,那还是近年的事。对于编写秦都咸阳考古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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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一事,他们有哪个“无能”,写不了?或是自己表态不想参与?但令人愤慨的是:他们亲手积累的资料被人独占,而应有“权利”又被无端地剥夺。事实统统给“一人执笔”者的自我粉饰以否定的回答。
“考古报告”,不光是“有什么,写什么”。还应该看你“能动地做了什么”、“为解决学术问题提供了什么”。由“一人执笔”的秦都咸阳考古报告姗姗来迟,可惜还是个大错的答卷。损失是国家的还是个人的,这还需要回答吗?
回顾来路,品味苦甘,也许人各不同。但秦都咸阳考古留给人们的,总不应该是“过往不究”吧!空耗时日地过去半个世纪,花了巨额代价买来的教训,总不能让人一面倒地去歌动颂德吧?面对“夹生饭”,现在能说什么?还是留给后人吧!端正学风、呼唤公平,该是当务之急吧?
都城是一部永远读不完的断代史书。咸阳作为中国历史上第一个中央集权的封建制秦帝国的首府,更是如此。它的存在,正像是一座舞台,由物质财富的集中、智能的荟萃,推动着历史演绎出一幕幕有声有色的活剧,给后人以更多的启示。而它的毁灭,犹如投石击打的一汪清池,虽然景象破碎但毕竟映现出那段多彩的历史画卷。虽有遗憾,留下的却是不尽的话题。但是,不论其存在、其毁灭,虽都成为历史的过去,烟消云散。长期以来,历史学界研究秦物质文化史时力图摆脱面对青灯黄卷所看到的一片空白;考古学家目睹秦王朝的故址,也希冀能从残砖破瓦中,破译出它隐匿着的信息密码。
为了解开秦都咸阳那隐匿的信息密码,后来人啊!你还是拨开今天以前的历史迷雾,踏上故土,收拾旧山河,从头越!
注 释
[1] 陕西省考古研究所:《秦都咸阳考古报告》,科学出版社,2004年3月。
[2] 秦都咸阳考古工作站:《秦都咸阳第一号宫殿建筑遗址简报》,《文物》1976年第11期。
[3] 学理、梓林、彩梁、洪春:《秦都咸阳发掘报道的若干补正意见》,《文物》1979年第2期。
[4] 秦始皇陵考古队:《秦始皇陵西侧“丽山飤官”建筑遗址清理简报》,《文博》1987年第6期。
[5] 孙德润 毛富玉:《秦都咸阳出土陶文释读小议》,《考古报告》1981年第1期。
[6] 王学理:《亭里陶文的解读与秦都咸阳的行政区划》,《古文字研究》(第14辑),中华书局,198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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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出处:http://his.newdu.com/a/201711/08/5264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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