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華簡《皇門》校讀 ,对于想了解历史故事的朋友们来说,清華簡《皇門》校讀是一个非常想了解的问题,下面小编就带领大家看看这个问题。
原文标题:清華簡《皇門》校讀
(曲阜師範大學 孔子研究所)
[摘要]對讀清華簡《皇門》與今本《逸周書·皇門》可知,二本總體上是簡書較爲原始,但也有脫衍訛誤。今本除漢人因避諱而改“邦”爲“國”之外,又多有解釋改寫之迹,其中包括誤解、誤改以及意增;也有因不識古文而誤隸,又因誤隸而誤改者;還有既脫而又意增者。但今本也有勝于簡本處。另外今本還有雖或脫離原意,但又自可通者,說明是作了系統加工。
[關鍵詞] 訛誤 脫衍 增 解
《皇門》主要記周公旦告群臣助己勤國之辭,素以爲是《逸周書》中爲數不多的西周原作之一,有重要的史料價值。新出清華簡《皇門》與今本內容大致相同,無疑屬于同一文獻之不同傳本。對讀二本,既可明確二者之細微區別,知曉何者更爲原始可信,同時也可幫助瞭解古籍之流傳,對文獻研究有重要意義。以下逐句進行校讀,其中簡書原文據清華大學出土文獻研究與保護中心編、李學勤主編《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壹)》[1],今本原文據黃懷信等《逸周書匯校集注》(修訂本)[2]。
“維正[月]庚午,公格在庫門”,今本作“維正月庚午,周公格左閎門”,下有“會群門(臣)”三字。按:視照片,“正”疑是“正月”之合文。今本《紀年》云:“成王元年正月,周公誥諸侯于皇門。”于史當是。成王元年,即周公攝政之元年。格,至也。庫門,天子五門之第二門。《禮記·郊特牲》:“獻命庫門之內,戒百官也。大廟之命,戒百姓也。”閎門,今本孔晁注曰:“路寢左門曰皇門。閎,音皇也。”莊述祖注曰:“閎門,路門之外掖門也。”均不知所據。《爾雅·釋宮》云:“衖(巷)門謂之閎。”《左傳·成公十七年》有“乘輦而入于閎”,杜亦注曰:“閎,巷門”《釋文》云:“中夾道門,巷門。”然則據篇文,簡書作庫門當是。今本“左”當是“在”誤;“閎”字疑亦是“庫”字之誤。“會群臣”三字,當是後人據義而增。
“公若曰:嗚呼!朕寡邑小邦”,今本作“曰:嗚呼!下邑小國”。按:簡書作“公若曰”,較合周文常例。有“朕”字亦勝。寡,少也。寡邑,寡邑小邦,城邑寡少之小邦,指周。下邑,地位低下之邑。下邑小國亦通。《尚書·大誥》:“天休于寧(文)王,興我小邦周。”《尚書·多士》:“非我小國敢弋殷命”。作“國”者皆漢人所改。
“蔑有耆耇慮事屏朕位”,今本作“克有耇老據屏位”。按:蔑,無;克,能:二者義相反。耆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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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耇老,高夀之人。亦作“壽耇”。《尚書·召誥》“今衝子嗣,則無遺壽耇。”然則今本“克”字當誤。屏,屏藩,蔽護。“屏朕位”與“據(居)屏位”均可通。
“肆朕沖人非敢不用明刑”,今本作“建沈人,非不用明刑”。按:肆,故也。沖,讀爲童。朕沖(童)人,周公自稱。《逸周書·世俘》武王亦自稱“予沖(童)子”。簡書“沖”字上從“沈”,知今本“沈”當讀爲“沖”。然則今本“建”,亦當是“肆”字之誤。蓋漢人不識“沈”讀爲“沖”,直接隸爲“沈”而讀爲“沉”,又改或誤識前“肆”字爲“建”。非敢,即不敢。《尚書·盤庚下》:“非敢違卜。”非敢不用,必須用也。今本“非”下當脫“敢”字。
“維莫開余嘉德之說”,今本作“維其開告于予嘉德之說”。按:莫,無人。開,啓迪。簡書此句與上句非敢不用明刑不協。今本“告”字、“于”字皆後人所增。另今本云“維其”,則上應有人,又與上“建沈人”相呼應。然則上“非不用明刑”又可通。故疑今本“其”是“莫”誤。
“今我卑(譬)小于大”,今本作“命我辟王小至于大”。按:譬,喻也。辟,君也。二者似皆可通。今本“命”者承上仍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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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人”,唯曰“命我辟王小至于大”,似不如簡書作“今我譬小于大”義順。疑今本“命”爲“今”誤,“王”字、“至”字爲後人因誤而增。譬小于大,即後文“譬如戎夫,驕用從禽,其猶克有獲”,“譬如梏夫之有媢妻,曰余獨服在寢,以自落厥家”等事。
“我聞昔在二有國之哲王,則不恐于恤”,今本作“我聞在昔有國誓(哲)王,之(亡)不綏于恤
”。按:昔在,當如今本作“在昔”。《尚書·洪范》“我聞在昔鯀塞洪水”,《君奭》“我聞在昔成湯既受命”,《無逸》“我聞曰昔在殷王中宗”,皆作“在昔”。唯《尚書·冏命》云“昔在文武,聰明齊聖”,然句式不同。又在昔有國者自包括夏商,故“有國”前“二”字似不必有,簡書疑衍。今本“亡不”亦順。恤,借爲“恤”,憂也。不恐于恤,不懼憂患也。綏,安也。不綏于恤,似不辭,今本“綏”字當誤。
“乃維大門宗子邇臣”,今本作“乃維其有大門宗子勢臣”。按:維,同“爲”,因爲。大門,大族。宗子,嫡子。邇臣、近臣。今本“勢”字,孫詒讓謂當讀爲“暬”,引《國語·楚語》“居寢有暬(或作‘褻’)禦之箴”韋昭注:“暬,近也。暬臣猶云近臣。”正與簡書同。今本“有”字不當有。
“懋揚嘉德,乞(迄)有缶(寶)”,今本作“內(罔)不茂揚肅德,訖亦有孚”。按:懋,勉也。嘉,美。“懋揚嘉德”與“茂揚肅德”皆可通。乞有缶,當讀如今本“訖有孚”。訖,盡。孚,信也。今本“亦”或是後人所增。
“以助厥辟勤恤王邦王家”,今本作“以助厥辟勤王國王家
”。按:簡書“恤”字,疑涉上文衍。今本“國”字,自是漢人所改。
“乃方(旁)求選擇元聖武夫,羞于王所”,今本作“乃方求論擇元聖武夫,羞于王所”。按:方,讀爲“旁”,廣也。選擇、論擇皆可通。《逸周書·酆保》有“君選擇”,《官人》有“朕維民務官,論用有徵”。羞,進也。
“自厘臣至于有分私子”,今本作“其善臣以至有分私子”,“自”字誤在注中。按:釐,原考釋從《堯典》孔傳訓治。治臣,即《泰誓》“予有亂(治)臣十人”之治臣。善臣義同。有分,有職分。私子,庶孽。
“苟克有諒,亡不懍達”,今本作“苟克有常,罔不允通”。按:苟可,猶若能。諒,誠信。常,守恒不變。有諒、有常皆可通。“無”、“罔”同。懍,敬、畏懼之義。“懍達”似不協,“懍”疑當隸爲“禀”。禀達,直接向上言事。允,用。“通”“達”雖義同,但于此作“通”則不合本義,今本“通”當是漢人誤解。
“獻言在王所”,今本作“咸獻言在于王所”。按:上言“亡(罔)不”,則“咸”字不必有。在,即于,“于”字亦不必有。今本二字,當是後人所增。
“是人斯助王恭明祀,敷明刑,王用有監”,今本作“人斯是助王恭明祀,敷明刑,王用有監”。按:是,是以,因此。斯,則、就。因此人就助王恭明祀,似與上不協。以今本,人,當謂人人。人斯是,猶言人人就如此助王,似較順。敷,布也。用,因。監,同“鑒”。王用有監,言王因此而有所鑒。
“多憲正(政)命,用克和有成”,今本作“明憲朕命,用克和有成”。按:憲,法。法不一,故曰多憲。“明憲”亦通。正命,即政令。今本“朕”當作“正”。克,能。言國家法律政令因此而能和諧有成。
“王用能承天之魯命”,今本作“用能承天嘏命”。 按:承天命者爲人,有“王”字是,今本當脫。魯,當訓大。《莊子·桑庚楚》《釋文》引向云:“魯鶏,大鶏也。”是“魯”有大義。嘏,大也。是二者同。今本作“嘏”,亦當是漢人所解。
“百姓萬民用亡不擾比在王廷”,今本作“百姓兆民,用罔不茂在王庭”。按:擾,順;比,輔也。擾比在王廷,言順從輔弼于王廷。茂,同“懋”,勉也。茂在王廷亦通。
“先王用有勸,以賓佑于上”,今本作“先用有勸,永有□于上下”。按:勸,勉也。言先王用有勸,似不辭。今本“先”字王引之疑是“克”字之誤,引《多方》“亦克用勸”爲證,其說是。此當作“克用有勸”,言能有所勸勵。賓佑,以客人身份輔佑。上,謂王。今本後句“下”字衍。
“是人斯既助厥辟勤勞王邦王家”,今本作“人斯既助厥勤勞王家”。按:是人斯,疑亦當如今本前文作“人斯是”,今本此脫“是”字。既,已也。上文雖亦言“以助厥辟勤恤王邦王家”,但觀下文“先神祇复式用休,俾服在厥家”,則此處今本無“辟”及“王邦”二字當是。“人斯是既助厥勤勞而王邦王家”,言人人就這樣都幫助他爲王國王家而勤勞。
“先神祇复式用休,俾服在厥家”,今本作“先人神祇報職用休,俾嗣在厥家”。按:先,謂先人。复,報也。“式”、“職”皆借爲“之”。用,以。休,美。俾,使。服,任事。嗣,繼也。厥,其。俾服在厥家,使他在家中主事,繼承家業,與“嗣在厥家”義同。
“王邦用寧,小人用假能稼穡”,今本作“四國用寧,小人用格,□能稼穡”。按:上下文皆言王邦,此不應又言四國,今本“四國”當是後人所改。用,以,因此。小人,百姓。假,大也。然“大能稼穡”終不經見。今本蓋讀“假”爲“格”,故闕一字。
“幷祀天神,戎兵以能興,軍用多實”,今本作“咸祀天神,戎兵克慎,軍用克多”。按:幷,一幷,與“咸”同。二者皆可通,唯簡書“能”字當衍。
“王用能盍(奄)有四鄰,遠土丕承,子孫用末被先王之耿光”,今本無“能”字,末句作“萬子孫用末被先王之靈光”。按:盍,讀爲“蓋”,覆蓋、全部,與“奄”同。末,終。被,蒙受。耿,光明。“耿光”爲周人語。《尚書·立政》:“以覲文王之耿光。”靈,神靈。“靈光”爲漢人語,此爲漢人解之痕迹。簡書有“能”字長,言因此才能如此;今本“萬”字亦當是漢人所增。《禮記·檀弓下》:“世世萬子孫無變也。”
“至于厥後嗣立王,乃弗肯用先王之明刑,乃維急急胥驅胥教于非彝”,今本作“至于厥後嗣,弗見先王之明刑,維時及胥學于非夷”。按:立王,謂立爲王。“至于厥後嗣立王”,與“至于厥後嗣”義同。“弗肯用”,較“弗見”長。維,同“爲”。急急,猶“汲汲”,急切貌。胥,相。驅,謂緊隨其後。教,讀爲“效”,效仿、學習。彝,常法。急急胥驅胥教于非彝,謂急忙變亂先王之舊法。今本“及”爲“乃”誤,“夷”借爲“彝”,亦通。
“以家相厥室,弗恤王邦王家,維婾德用”,今本作“以家相厥室,弗恤王國王家,維德是用”。按:相,視。家,家庭。室,謂王室。以家相厥室,謂把王室看成私家。恤,憂。王國王家,即國家。婾,巧黠。用,謂自用。維婾德用,謂唯以巧黠之德自用。今本作“維德是用”亦通,“德”謂個人德行、意志。
“以問求于王臣,弗畏不祥,不肯惠聽亡辜之辭,乃維不訓(順)是治”,今本作“以昏求臣,作威不祥,不屑惠聽,無辜之亂辭是羞于王”。按:下文無所問及所答,則簡書“以問求于王臣”,疑當如今本作“以昏求臣”,“問”讀爲“昏”,謂昏昧不明。簡書“弗畏不祥”順,今本“作威”當誤。今本“屑”爲“肯”字之誤。惠,善也。惠聽,謂聽取善言。辜,罪。亡辜,即無罪。訓,讀爲“順”。不順,指不順之言。或脫“之言”二字。治,疑當讀爲“主”,聽也。《素問》“春者木始治”張志聰集注:“治,主也。”是,賓語前置的標志。乃維不順是治,即却只聽不順之言。《尚書·牧誓》:“乃惟四方之多罪逋逃是崇是長,是信是使,是以爲大夫卿士。”今本作“亂”字當是後人誤增。其下文“非(乃)惟不順之言”,以簡書當在此“是羞于王”前,“非”當作“乃”。
“我王訪良言于是人,斯乃非休德以應”,今本作“王阜良,非惟不順之言。于是人斯乃非維直以應”。按:簡書“于是人”當屬下讀。“是人斯乃”爲本篇固定詞組,義爲所以人就如此,“于”字疑亦後人所增。我王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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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言,“我”字衍,不當有。既如上所言“以問(昏)求臣,弗畏不祥,不肯惠聽亡辜之辭,乃維不順之言是治(主)”,則不可能又訪良言,疑當如今本作“王阜良”,阜,借爲“不”。“言”字衍,疑本在前“不訓(順)”下。王不良,故“于是人斯乃非休德以應”。斯,語助詞。乃,就。休,美。非休德以應,不以休德應也。今本“非惟不順之言”當在上“是羞于王”前,錯于此。
“乃維詐詬以答,俾王之亡依亡助”,今本作“維作誣以對,俾無依無助”。按:詐詬,欺詐。誣,謊言,與詐詬同。俾,使。“之”字衍,不當有。亡依亡助,即無依無助。
“譬如戎夫,驕用從禽,其猶克有獲”,今本作“譬若畋,犬驕,用逐禽,其猶不克有獲”。按:譬如,即上所言譬小于大。從,逐也。戎夫,人也,非用從禽者,疑本當如今本作“譬若畋,犬驕”。“戎”當是“畋”字之誤,“夫”當是“犬”字之誤。其猶克有獲,“克”上當如今本有“不”字。
“是人斯乃讒賊□□,以不利厥辟厥邦”,今本作“是人斯乃讒賊媢嫉,以不利于厥家國”。按:讒賊,讒言傷人。闕文當如今本作“媢嫉”,嫉妒。辟,君。今本“厥家國”當是後人所改。
“譬如梏夫之有媢妻,曰余獨服在寢,以自落厥家”,今本作“譬若匹夫之有婚妻,曰予獨服在寢,以自露厥家”。按:梏夫,原考釋釋正直之夫,正相對于下文“媢夫”。媢,妒也。今本“婚”字誤。服,事也。落,敗也。今本“露”義同。
“媢夫有邇亡遠,乃弇蓋善夫,善夫莫達在王所”,今本作“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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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有邇無遠,乃食蓋善夫,俾莫通在士(于)王所”。按:媢夫,即妒夫、妒臣。今本“媚”字誤。邇,近。弇蓋,即掩蓋。善夫,謂良臣。今本“食”字爲“弇”字之誤,“士(于)”字衍,“通”即“達”字之解。
“乃維有奉俟(疑)夫,是揚是繩,是以爲上,是授司事師長”,今本作“乃維有奉狂夫是陽是繩,是以爲上,是授司事于正長”。按:有奉,疑指受捧之人。俟(疑)夫,原考釋疑嫉夫,似不如今本作狂夫。“是”皆賓語前置的標志。揚,顯揚。繩,通“譝”,贊譽。師,衆。今本作“正長”亦通,唯“于”字當無。
“政用迷亂,獄用亡成”。今本作“命用迷亂,獄用無成”。按:政,謂國政、政事。今本作“命”當非。獄,獄訟之事。亡成,即無成。
“小民用禱亡用祀,天用弗保”,今本作“小民率穡,保用無用,壽亡以嗣,天用弗保”。按:簡書“小民用禱亡用祀”字面似可通,但與上下文不協。上下文“用”皆是以、因此之義,此亦當同。故疑原作當如今本。唯今本“穡”借爲“懎”,恨也。保,指保民之法。《尚書·多方》:“保享于民。”《君陳》:“師保萬民。”《梓材》:“子子孫孫永保民。”無用,當作“無施”,“用”字涉前誤。孔晁曰:“安民之用無所宣施。”壽亡,疑指夭亡。嗣,繼也。壽亡以嗣,亦指小民說。
“媢夫先受殄罰,邦亦不寧”,今本作“媚夫先受殄罰,國亦不寧。按:言在此情况之下,即使媢夫先受殄罰,國亦不能安寧。今本“媚”亦“媢”訛。
“嗚呼!敬哉!監于茲。朕遺父兄眔朕藎臣”,今本作“嗚呼!敬哉!監于茲,朕維其及。朕藎臣”。按:遺,遺留、在世。《尚書·牧誓》有“遺王父母弟”。眔,即及。當時周公已無遺父輩,唯管叔或長于周公,不當曰“遺父兄”,且前文已云“蔑有耆耇慮事屏朕位”,《尚書·召誥》亦曰“今衝子嗣,則無遺壽耇”,故疑此句當作“朕遺兄弟”,今本“維”當是“遺”字音誤,“其”當是“兄弟”誤。“及”即“眔”。藎,進。藎臣,所進用之臣。
“夫明爾德,以助予一人憂”,今本同。夫,發語詞。憂,謂憂國憂民。
“毋維爾身之懍,皆恤爾邦,假余憲”,今本作“無維乃身之暴皆恤,爾假予德憲。按:維,只。之,同“是”。懍,敬也。恤,同“恤”,憂也。假,借也。《保訓》云“假中于河”。余,同“予”,我。憲,法。今本“暴”字誤,脫“邦”字,“德”字當在下句。
“既告汝元德之行”,今本作“資告予元”。按:既,已。今本“資”當是“既”字音誤。元德,至德、大德。言我既告汝元德之行,汝當如下云。今本作“告予”,當是因“資”而誤改。
“譬如主舟,輔余于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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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余于濟”,今本作“譬若衆畋,常扶予險,乃而予于濟”。按:主舟,謂乘船。《尚書·盤庚上》:“若乘舟,汝弗濟,臭厥載。”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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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當借爲“撛”。《玉篇》:“撛,扶也。”正與今本“扶予險”同。濟,渡也。《尚書·大誥》:“若涉淵水,予惟往求朕攸濟。”今本“譬若衆畋”當作“譬若衆泳”,“畋”字當涉其前文“譬如畋”誤。而,讀爲“能”。如此則亦可通,可見與簡書不同。
“無作祖考羞哉”,今本作“汝無作”。按:無作祖考羞,兼余、汝雙方,言大家都不要做使祖考蒙羞之事。《尚書·武成》:“無作神羞。”作“汝無作”,則只主對方,“作”可讀爲“詐”,亦通。前文曰:“乃維詐詬以答。”今本“汝”字,應是既脫“祖考羞哉”而後增。
以上對讀可知,今本除漢人因避諱而改“邦”爲“國”之外,多有解釋改寫之痕迹,其中包括誤解、誤改及意增;也有因不識古文而誤隸,又因誤隸而誤改者;也有既脫而又意增者。如簡書之“達”,今本皆作“通”,無疑屬于訓詁,即是解人痕迹,而“苟克有諒,亡不懍達”解作“苟克有常,罔不允通”,則不合原意,屬于誤解。簡書“肆朕沈(沖)人”今本作“建沈人”,即因不識“沖”字而又誤改“肆”爲“建”;簡書“今我卑(譬)小于大”今本作“命我辟王小至于大”,即因誤隸“卑(譬)”字而又增“王”字;簡書“公格在庫門”,今本誤爲作“格左閎門”,以下又以意增“會群臣”三字;末句“無作祖考羞哉”,今本作“汝無作”,既脫“祖考羞哉”而又增“汝”字。但是,今本也有勝于簡本處,如簡書“我聞昔在二有國之哲王則不恐于恤”,不如今本作“我聞在昔有國誓(哲)王之(亡)不綏于恤”;簡書“懋揚嘉德,乞(迄)有缶(寶)”,不如今本作“內(罔)不茂揚肅德,訖亦有孚”;“以問求于王臣,弗畏不祥,不肯惠聽亡辜之辭,乃維不訓(順)是治”,不如今本作“以昏求臣……無辜之亂辭是羞于王”;“譬如戎夫,驕用從禽,其猶克有獲”,不如今本作“譬若畋,犬驕,用逐禽,其猶不克有獲”。另外,今本也有雖或脫離原意,但又自可通者。如“朕寡邑小邦,蔑有耆耇慮事屏朕位,肆朕沖人非敢不用明刑,維莫開余嘉德之說。今我譬小于大”,今本作“下邑小國,克有耇老,據屏位,建沉人,罔不用明刑,維其開告予于嘉德之說,命我辟王,小至于大”,意思完全不同,但又能成義,可見今本是作了系統加工。所以,總體上雖以簡書較爲原始,但簡書也有脫衍訛誤。
(編者按:[2]黃懷信、張懋熔、田旭東《逸周書匯校集注》(修訂本),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年3月版。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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