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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明朝太子少保朱衡生平介绍及历史评价
朱衡(1512—1584),字士南,万安人。嘉靖十一年进士。历知尤溪、婺源,有治声。迁刑部主事,历郎中。出为福建提学副使,累官山东布政使。嘉靖三十九年,进右副都御史巡抚其地。 嘉靖四十四年,进南京刑部尚书。隆庆元年,加太子少保。隆庆六年,诏朱衡兼任左副都御史,经理河道。在盛应期罢后三十年,他循新河遗迹完成了新河的开通工程,给河道运输带来了很多便利。卒年七十三。子维京,自有传。人物简介
朱衡(1512-1584),字士南,又字惟平,号镇山,江西万安县人。嘉靖十一年(1532)进士,历知县、刑部主事、福建提学副使、山东布政使、山东巡抚、吏部侍郎,所至皆有成绩。嘉靖四十四年进为南京刑部尚书。同年秋天,改工部尚书兼右副都御史,总理河道。朱衡主张开新河,身体力行,亲督河工。隆庆朝,朱衡先后任工部尚书。多次奏减江南织造,裁抑浮费。万历二年(1574)五月二十日,致仕。万历十二年卒,年七十三。有《道南源委录》等。
明史记载
朱衡,字士南,万安人。嘉靖十一年进士。历知尤溪、婺源,有治声。迁刑部主事,历郎中。出为福建提学副使,累官山东布政使。三十九年,进右副都御史巡抚其地。奏言:&ldquo
四十四年,进南京刑部尚书。其秋,河决沛县飞云桥,东注昭阳湖,运道淤塞百余里。改衡工部尚书兼右副都御史,总理河漕。衡驰至决口,旧渠已成陆。而故都御史盛应期所开新河,自南阳以南东至夏村,又东南至留城,故址尚在。其地高,河决至昭阳湖止,不能复东,可以通运,乃定议开新河,筑堤吕孟湖以防溃决。河道都御史潘季驯以为浚旧渠便,议与衡不合。衡持益坚,引鲇鱼、薛沙诸水入新渠,筑马家桥堤以遏飞云桥决口,身自督工。劾罢曹濮副使柴涞,重绳吏卒不用命者,浮议遂起。明年,给事中郑钦劾衡虐民幸功,诏遣给事中何起鸣往勘,工垂竣矣。及秋,河决马家桥,议者纷然谓功不可成。起鸣初主衡议,亦变其说,与给事中王元春、御史黄襄交章请罢衡。会新河已成,乃止。河长一百九十四里。漕艘由境山入,通行至南阳。未几,季驯以忧去,诏衡兼理其事。
隆庆元年,加太子少保。山水
穆宗崩,大学士高拱以山陵工请召衡。会邳州工亦竣,衡遂还朝。衡先后在部,禁止工作,裁抑浮费,所节省甚众。穆宗时,内府监局加征工料,滥用不訾,衡随时执奏。未几,诏南京织造太监李佑趋办袍缎千八百余匹,衡因言官孙枝、姚继可、严用和、骆问礼先后谏,再疏请,从之。帝切责太监崔敏,传令南京加
衡性强直,遇事不挠,不为张居正所喜。万历二年,给事中林景旸劾衡刚忄复。衡再疏乞休。诏加太子太保,驰驿归。其年夏,大雨坏昭陵迍恩殿,追论督工罪,夺宫保。卒年七十三。子维京,自有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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