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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武举制度的变迁
我国历史上的武举制度创始于武周。武周长安二年(702年)“诏天下诸州宣教武艺”,并确定在兵部主持下,每年为天下武士举行一次考试,考试合格者授予武职。本次武举由兵部主持武举考试,考试科目有马射、步射、平射、马枪、负重、摔跤等。
一般认为,这就是我国科举制度中“武举”或“武科”的正式出台。自此以后,武举考试为大多数封建王朝所承袭,成为封建国家网罗武备人材的重要制度。武周时期的武举偏重于技勇,重点是马上枪法,而整个制度还不够完备,只能说是武举的创制时期。
宋代完善
宋代开始,武举被纳入整个科举体系之中,确定了三组考试的程序和外场考武艺、内场考策论兵书的考试办法,武举制度臻于规整。宋代规定武举不能只有武力,还要考问军事策略,比如孙吴兵法(孙子、吴起
宋以前并没有“武状元”之设。首名武状元产生于宋神宗时,为福建人薛奕,后与西夏作战时战死。历史上著名由武举出身的武将尚有唐代的郭子仪(唐玄宗开元初年武举异等),北宋徐徽言(文进士出身,后弃文习武,徽宗授武状元)等等。
元代废止
元代武举废止不行。
明代兴盛
武举的兴盛是明清两代,特别是在清代。到了明朝时武举考察内容更改为“先之以谋略,次之以武艺”,把军事谋略置于军事技术之上,如果在答策的笔试中不及格,便不能
明朝武举创制甚早,但制度一直没有确定下来。直到成化十四年(1478),才根据太监王直的建议,以文科为例,设武科乡、会试。弘治六年(1493年),定武科六年一试,先策略,后弓马,策不中者不准试弓马。后又改为三年一试。考试内容主要是马步弓箭和策试。
万历末年曾有过一次实行改革的议论,有朝臣主张设“将材武科”,初场试武艺,内容包括马步箭及枪、刀、剑、戟、拳搏、击刺等法;二场试营阵、地雷、火药、战车等项;三场各就其兵法、天文、地理所熟悉者言之。显然易见,这是一个具有远见卓识的提议,可惜并没有引起朝廷重视,只是说说罢了,否则将会产生极为深远的历史影响。
崇祯四年,参加武会试的举子中,能运百斤大刀者只有王来聘、徐彦琦两人,发榜后徐彦琦榜上无名,议论腾起。当时正“锐意重武”的崇祯帝认为有人作弊,将考官、监试御史等一大批官员下狱、撤职,令倪元璐、方逢年等主持复试。复试后选取百人,依照文榜例,分三甲传胪赐宴。崇祯亲自调阅前三十名试卷,钦定一甲三人,王来聘居一甲第一名,也就是武状元,授副总兵职。明代武举一直没有殿试,也没有设立一、二、三甲的区分和鼎甲名号。正式有武状元之设,
明代武职多半由世荫承袭,加上由行伍起家者,武举只是个补充形式,所以,明代武举出人不多。值得一提的是明末名臣熊廷弼,他是一位难得的文武通材。《明史》本传说他“身长七尺,有胆知兵,善左右射。”据清人王应奎说,熊迁弼先中万历某科湖广武乡试第
清代兴衰
清代制度上基本沿袭明末,考试程序、办法等。至清朝时,改为先试马步射,马射二回六矢,中三为合。步射九矢中五为合。之后比力气,包括拉硬弓、舞刀、举石。弓分八、十、十二力;刀分八十、一百、百二斤;石分二百、二百五十、三百斤。合格者才考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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