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刖刑的历史记载 ,对于想了解历史故事的朋友们来说,历史-刖刑的历史记载是一个非常想了解的问题,下面小编就带领大家看看这个问题。
原文标题:刖刑的历史记载
刖[yuè]刑,中国古代刑罚之一,又称剕刑,中国古代一种酷刑,指砍去受罚
刖刑在夏朝称膑,周朝称刖,秦朝称斩趾。亦有指刖刑是削去膝盖骨(膑骨)使犯人不能站立的说法。刖刑乃隋朝以前的五刑之一,属肉刑;亦有指它是满清十大酷刑之一。刖刑不同于膑刑。膑刑,指挖去膝盖骨。
战国时期著名军事家孙膑正是受此刑而将名字“孙宾”改为“孙膑”。而刖刑指砍去双脚,春秋时和氏璧的发现者卞和即被施以刖刑。
在中国历史上,夏朝开始有肉刑,当包括刖足在内。到了周代,刖刑普遍施用,文献中有很多记载。春秋时诸侯各自为政,各国国君对臣下或百姓动辄使用刖足之刑,法律规定的应受刖刑的条款也相当繁多,如“卫国之法,窃驾君车者罪刖”。
《左传》记载,公元前六七八年郑国刖强鉏之足,公元前六三二年卫侯刖针庄子之足,公元前五七四年齐国刖鲍牵之足,等等。楚国还有和氏得玉璞,楚王以为狂,先刖其左足,又刖其右足。齐国在景公时,刑罚特别重,受刖足之刑的特别多。秦有刖刑,称断足或称斩趾。《秦简·法律答问》载:“五人盗,赃一钱以上,斩左趾”。
从西周开始,中国已经有了比较完备的关于犯罪和刑罚的文书。“刖”,断足,刖刑是古代社会仅次于死刑的一种刑罚,刖刑作为惩罚犯人的一种肉刑,被西周奴隶制社会所继承并沿用到春秋战国以后,直到汉文帝时,把应断右脚的改为死刑,应断左脚的改为笞五百。
刖刑在夏朝称膑,周朝称刖,秦朝称斩趾。亦有指刖刑是削去膝盖骨(膑骨)使犯人不能站立的说法。
春秋时将人判处刖刑时,视所犯罪行的轻重,有的刖去
听说他名字本来叫孙宾,受刑之后,才改为孙膑。据《史记》记载,魏惠王时,庞涓仕魏为将军,他忌妒同学孙膑的才能,把他召来,设计“以法刑断其两足而黥之”。所谓“刑断其两足”,显然是刖足的意思。
《潜夫伦》
被刑者多有死亡,充分暴露了奴隶主的极端凶残。不过,这许多奴隶被锯掉下腿,必定是怕他们逃跑。因此,商代刖刑如此频繁,正说明当时的奴隶们用逃亡来反抗奴隶主的斗争是经常大批进行的,而奴隶主对他们施以刖刑反而暴露了统治者的虚弱。由此可见,残酷的刖刑正是你死我活的阶级斗争的产物。
原文出处:http://www.6704.net/history/ysmw/26845.html
以上是关于历史-刖刑的历史记载的介绍,希望对想了解历史故事的朋友们有所帮助。
本文标题:历史-刖刑的历史记载;本文链接:http://gazx.sd.cn/qwqs/20698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