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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朝鲜战争的联合国军合法吗
“联合国军”(英语:United Nations Command),是1950年根据联合国安理会通过的美国以朝鲜战争为由提出“建议联合国成员国向大韩民国提供为制止武装进攻并恢复这一地区的国际和平与安全所必需的援助。”并且提出以集体安全为理由制裁朝鲜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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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军“并非联合国实体,也不在联合国命令和控制范围内。它不是安理会附属机构也不通过联合国预算资助。
“联合国军”是冷战时期的产物,名不符实,不具合法性,充斥着军事对抗色彩。
1950年6月25日,朝鲜战争爆发。根据联合国安理会第84号决议,联合国组建“联合国军”。“联合国军”由美国、英国、法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荷兰、比利时、卢森堡、希腊、土耳其、哥伦比亚、泰国、菲律宾、南非、埃塞俄比亚共16个国家的作战部队及意大利、挪威、瑞典、丹麦、印度5个国家的医疗队组成。值得指出的是,当时不属于联合国会员国的韩国(南朝鲜)部队也受“联合国军”指挥。当时,台湾蒋介石政权(中华民国)亦参与了部分“联合国军”战俘营管理工作。
1950年6月26日,美国政府时任总统杜鲁门命令驻日本的美国远东空军协助韩国作战,27日再度命令美国第七舰队驶入基隆、高雄两个港口,在台湾海峡巡逻,阻止中国人民解放军渡海攻占台湾。美国当局提出“建议联合国成员国向大韩民国提供为制止武装进攻并恢复这一地区的国际和平与安全所必需的援助。”并且提出以集体安全为理由制裁北朝鲜的提案。
28日,在其时任总统杜鲁门提议下,美国国务院和国防部共同起草一项提案,
但苏联解体后,随着前苏联档案的公开,6月25
还有一种说法是:苏联为抗议中国的代表权问题而没有出席安理会会议,那么根据《联合国宪章》第五章第27条中:必须包括全体常任理事国之同意票表决之,则在缺少常任理事国苏联的情况下不应当通过其缺席的决议,其决议合法性曾遭到质疑(但此后安理会决议默认将缺席视为弃权)。‘联合国军’实际上以美军为主导,其他15个国家也派小部分军队参战。五星上将麦克阿瑟为“联合国军”远东军司令。
2013年7月27日,正值《朝鲜停战协定》协定签署、暨抗美援朝胜利60周年纪念日;在下午13时39分,新浪微博认证的“联合国官方微博”发文称,在朝鲜战争期间与中国人民志愿军厮杀近3年的所谓“联合国军”,并不是由该机构秘书长控制的、维持和平的国际部队。
这条由“联合国官方微博”发出的消息称:“由安理会第84号决议授权成立的国际部队并不是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这支部队并不是在秘书长的权力之下,而是在美国的统一指挥下。关于其在战斗时期中行动的报告并未提交给联合国的任何机构。1975年,联大通过第3390号决议,要求解散“联合国军司令部”。”
文中特别指出,联合国在当时无法对这只部队进行任何控制,其指挥权完全由美国操纵。消息最后提供了更加详尽的资料,其中透露的信息表明,至今仍在朝鲜半岛存在的“联合国军司令部”早已被联合国要求解散,但这一决议在执行过程中遭到了美国的拖延和抵制。
2018年9月17日,联合国负责政治事务的副秘书长迪卡洛(Rosemary DiCarlo)指出,安理会1950年通过的决议指出,联合国派驻到韩国的“联合国军”司令由美国指派,并授权在行动中使用联合国和行动参与国的旗帜。尽管如此,”联合国军“并非联合国实体,也不在联合国命令和控制范围内。它不是安理会附属机构也不通过联合国预算资助。
原文出处:http://www.6704.net/history/sjlssj/250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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