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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包拯智勘劫杀案的故事
北宋仁宗年间,潮州举子邹士龙和王之臣一同进京赶考。途中谈及家事,俱言妻子有孕。邹士龙首议:你我自幼同窗,情同手足。如皆生男,结为兄弟;皆生女,结为姐妹;倘若一男一女,愿结秦晋之好,指腹为亲。王之臣欣然应允
及至京会试,邹士龙高登龙榜,王之臣名落孙山。后邹士龙回乡省亲。王之臣以金镶如意一对表礼为聘,邹士龙以碧玉鸾钗一双回礼答之。邹士龙由知县升巡道至参政,家富万贯。王之臣数科不中,忧郁成疾,不久病故,家贫如洗。
王朝栋成年后,托媒去邹家提婚,择日迎娶。邹士龙嫌其家贫,对夫人言道:我居此位,安能用穷儒做门婿。遂请媒人转达王朝栋:彼父在日,虽行过小聘,未尝纳采,须备六礼,方可完婚。
邹士龙量王朝栋家贫
当晚,月明如昼。丹桂持包袱在花园候门许久。忽听有脚步声,以为王公子来了,急忙开门让进。不想闯入一人,将丹桂杀死,包袱夺去。王朝栋因服侍病母,待母歇息后,才匆匆赶到邹家花园后门,见门洞开,径直入内,地上躺着一人,近前一看,似是丹桂,急忙扶起,见满脸是血,吓得惊呼:快来人啊!邹家奴仆闻声赶至,见
潮州知州顾志见王朝栋身上有血,又是在杀人现场被捉;丹桂头被打破,现场拾得沾血石头一块,便断定是王朝栋用石头砸死丹桂。王朝栋不认,大喊冤枉,顾知州命用大刑。王朝栋乃一介文弱书生,熬刑不过,被逼供认:应约取银,欲奸丹桂,丹桂不从,故而杀死。顾知州取了口供,就以因奸杀人罪处王朝栋死刑,秋后问斩。
适逢包公奉旨巡按,巡至潮州衙。审阅了“王朝栋因奸杀人一案”文卷,觉得此案十分可疑。丫环丹桂既充当邹小姐与王公子的信使,王公子何忍杀害丹桂?哪有杀人后不迅即逃离现场,反而大呼“快来人”?王朝栋供“应约取银”,有无取银?取银多少?银藏何处?均未审明。包公认为此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性质不明,难以认定,决定重审。
包公询问邹琼玉赠银多少?邹答:赠银一百两,另有金手镯一对、银钗一双、金首饰一副、银妆盒一个。包公命书吏一一记录在卷。
包公综合访查情况,作出分析判断,认为丹桂很可能是在王朝栋到来前就被人杀死,将包袱夺去。但真凶是谁?怎样查找?包公思忖用何良策查找此贼,遂决定从追查赃物入手,寻找真凶。
包公令潮州衙派数名差役带领邹家管家梅旺等人到银铺、当铺等可能销赃之处明察暗访。一日,梅旺随差役走进饶贵银铺,见柜台上放着一对金手镯,便问此手镯是谁的?饶贵答道:适才侯贯拿来换银的。梅旺道:此手镯像是我家丢失的。遂用银赎回送夫人、小姐辨认,认出是小姐的。差役回报包公,包公命查找侯贯,差役很快查明侯贯是个惯窃。二差役至侯贯门口,正遇侯贯出门,将其锁拿,押回州衙。
包公审问侯贯,侯贯拒不交代。包公命搜其身,搜出钥匙两个,包公眼睛一亮,计上心来。遂将两个钥匙和一张物单交与二差役,嘱咐“依计而行”。差役拿
侯妻回道:侯贯拿去换银,差役取回赃物。包公命提审侯贯,出示赃证。又命传银匠饶贵到堂作证,邹琼玉当堂辨认。在人证物证面前,侯贯不得不如实交代作案过程:那天夜晚,我本想越墙进入邹家大院行窃,忽见花园后门开了,我即溜入。见邹家丫环手持包袱,便上前抢夺,她欲喊,我就捂住她的嘴,从地上拾起一块石头劈头将她打死。
包公审勘清楚,人赃俱获,证据确凿,遂以抢劫杀人罪处侯贯死刑,立即处斩。
包公回京后奏明皇上,将枉法裁判造成冤案的潮州知州顾志革职为民。
王朝栋幸遇包公,平反冤狱,无罪释放。又得包公亲自主婚,王公子与邹小姐终成伴侣,二人对包公感恩不尽。王朝栋次年中举,后赴京应试,名登龙榜,官授翰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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