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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东周时期的农业发展
春秋战国(公元前770~前222)时期,中国农业进入铁农具和畜耕时代,黄河流域精耕细作技术体系开始形成,封建领主制(见中国封建领主制)让位于封建地主制(见中国封建地主制)。
春秋战国是中国社会生产力大发展、社会制度大变革的时期。这一时期冶铁业的产生和发展导致了农业生产领域中铁农具的普及和畜耕的初步发展,大型农田水利灌溉工程相继兴建,农业劳动生产率有了显著的提高。
本时期种植业、蚕桑业、畜牧业都有较大发展,五谷、桑麻、六畜成为农业生产中的三大支柱。园圃业、渔业、林业逐渐成为独立生产部门。采猎在农业生产中比重下降。黄河中下游地区农业居全国前列,但南方民族先进部分所建立的吴、越、楚、蜀等国的农业文化,亦足以与中原华夏族相比。在长城以北,则有以骑马为特征的游牧民族的崛起。
生产力的发展使生产过程的个体性质获得加强,以沟洫农业、耒耜耕作、协作劳动为基础的井田制成为生产力发展的桎梏。在这种形势下,从春秋时代起,各国相继对“赋(军赋)税(田租)”制度进行改革,如齐国的“相地衰征”,鲁国的初税亩,郑国的“作丘赋”,鲁国的“用田赋”等等。这些改革都在不同程度上促进了个体农户土地私有化和人身自由化的过程。
到战国初年,向国家缴纳“什一之税”、人身自由的自耕农已经相当普遍。“田里不粥”的束缚逐步被冲破。战国时候的一些国家分别实行变法,打击旧势力,发展和巩固新制度,并重视农业生产的发展。其中最著名的是公元前356年商鞅在秦国的变法。这次变法废除了井田制,实际上承认了土地的私有权,从而加速了土地买卖的发生和发展。同时又实行徕民垦荒、奖励耕战、重农抑商等一系列政策。原来比较落后的秦国由此得到迅速发展,并终于建立了中央集权的统一的封建帝国。
农田水利
这一时期,农田水利建设主要由防洪排涝转向农田灌溉,尤其战国之后大型水利工程相继修建。水利灌溉工程最先出现的是陂塘,春秋时今河南东南部和安徽北部的“陂泽”,大约就是蓄水陂塘。楚人孙叔敖先后在今河南固始县西北和今安徽寿春县南修建“期思陂”和“芍陂”,是首次人工修建的大型陂泽。这两个陂泽的灌区成为当时楚国的重要农业区。
这一时期修建的大型灌溉渠系有都江堰水利工程和郑国渠、漳水渠。前者兼有分洪和航运之利,后二者则兼有洗碱压碱改良土壤的功效。凿井灌溉,始行于春秋,战
铁器牛耕
中国用铁铸造农具不晚于春秋中期,到战国中期,铁农具已在黄河中下游地区普及。从考古发掘看,首先发现的铁制农具为铁铲和铁口锄,分别见于陕西凤翔秦墓和湖南长沙楚墓中,时在春秋中晚期,战国中晚期遗存的铁农具已遍及今河北、河南、陕西、山西、内蒙古、辽宁、山东、四川、云南、湖北、湖南、安徽、
最早出土的铁犁铧,一般是V字形铁口铧,只能破土作沟,不能翻土起垡。铁钁,即“大鉏”,在出土的铁农具中所占比重很大。锸由“耜”演变而来,它既是翻土整地的农具,又是挖渠筑堤的工具。锄有名“鉏”或“镈”者,为长柄锄;有名“耨”或“鎒”者,即今手锄。另有一种多齿锄,为后来的铁齿耙一类的工具。
铲,即西周称作“钱”者,是铲地除草工具;春秋时名“夷”、战国称“铫”者,大致都是铲一类的工具。镰,早期称“艾”、“刈”;春秋时的“芟”,即大镰;铚,为刈禾穗的短镰。除铁农具外,木质农具仍有发展。“枷”,即连枷,是春秋时先进的复合型脱粒工具;“椎”,即耰,为木榔头,是碎土覆种工具。最早的提水灌溉工具为桔槔,春秋晚期已使用。
春秋时,牛耕已为人们所习见,原为“宗庙之牺”的牛已用于“畎亩之勤”。战国晚期,牛鼻环的使用相当广泛。秦地牛耕比较普遍,“秦以牛田,水通粮”成为威胁其他国家的一个因素。出土的秦简“厩苑律”,即称牛耕为“牛田”,称耕牛为“田牛”。除牛耕外,也使用马耕,但不如牛耕普遍。
作物栽培
这一时期各种精耕细作技术全面出现,传统农业技术体系初步形成,这些农艺措施和技术体系集中地反映在《吕氏春秋》的“上农”、“任地”、“辩土”、“审时”四篇(见《吕氏春秋》“上农”等四篇)。这四篇“似乎应当认为是吕氏门客中‘农家’或为‘神农之言者’的一个小组集体创作的成果。”四篇中,“上农”论述农业的地位及政策措施,为先秦重农思想的总结。
“任地”、“辩土”、“审时”三篇构成较完整的技术体系,首创中国传统的作物栽培通论。它记述的内容不限于直观经验,对各类技术措施也进行了哲理性的概括,形成了若干理论原则。是使用铁农具和畜耕之后,首次对农业政策和农业技术进行的总结,首创了中国传统农学体系。
这一时期,历法有较大进展,出现了“四分历”和二十四节气。在土壤分类、农业地理和生态地植物学方面都积累了丰富知识,进行了初步总结。战国时黄河中下游施用粪肥已相
大田作物仍然以粮食作物为主,“五谷”、“六谷”、“九谷”等概念的内容、说法虽然不尽相同,实际最主要者不外禾(稷)、黍、稻、麻、菽、麦(包括大、小麦),菽的地位有所提高,“黍稷”并提被“菽粟”并提所代替。战国时粮食产量提高,如魏国常年亩产为1.5石,折合今制,亩产约为70千克。但丰收年和歉收年悬殊甚大。秦国灌溉之地,“收皆亩一钟”,为6.4石,折合今亩产约123千克,高出魏国常年产量约七至八成。
园圃业
有较大发展,成为独立于大国生产的专业部门,“老农”、“老圃”各有专长。进入栽培的蔬菜种类更多,姜、葱等具有辛辣味,称为“荤菜”,笋、蒲(其嫩芽可食)大约也开始栽培,战国末“云梦之芹”“具区之菁”被称为“菜之美者”。果树栽培,北方除桃、李、杏、梅外,梨等品种,枣、栗、榛等干果已大宗生产,江南的“江浦之橘、云梦之柚”则被称为“果之美者”。
畜牧业
“六畜”与“五谷”同是国家财富的标志。本时期牲畜饲养相当普遍,当时人说:“四海之内粒食人民莫不刍牛羊,豢犬彘。”养马在畜牧业中尤占重要地位。出土秦简“厩苑律”为中国最早的“畜牧法”,对各类家畜的饲养制度、饲料标准、
蚕桑业
已是妇女的主业之一,桑树栽培已由自然生态的乔木型过渡到人工的各种栽培型。荀况的《蚕赋》,表现对蚕的生活史和生理特征已有所认识。这时已有专门的蚕室,传统养蚕工具大致齐备,出现了“浴种”消毒的先进技术。
渔业
成为独立生产部门之一,海洋捕捞,春秋时已行之于齐。战国海鱼已行销内地。“东海之鲕”被认为是“鱼之美者”。池泽养鱼已相当普遍,楚越之地尤为发达。中原则提出了保护渔业资源的措施,禁止“竭泽而渔”。春秋时出现鱼市(“肆”),国家已设“渔师”、“水虞”,专司水泉池泽之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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