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兰经-《古兰经》的伦理道德观 ,对于想了解历史故事的朋友们来说,古兰经-《古兰经》的伦理道德观是一个非常想了解的问题,下面小编就带领大家看看这个问题。
原文标题:《古兰经》的伦理道德观
《古兰经》主题思想:规范新的宗教伦理道德观念,通过人们的道德实践,把自己的道德行为
《古兰经》中多次提到了怎样处理个人与他人、与社会之间关系的伦理道德规范,内容如下。
《古兰经》中的为人正直、诚实须做人,不是直接要求人们去这样做或是启示这一道德戒律,而是通过启示一些有关古代氏族的历史、神话故事、礼仪和风俗等宗教活动规则的汇集,通过人性来加以规定。既然“人性的确是怂恿人作恶的”,那么,人们要驱恶习从善,就必须多做善事。
《古兰经》把一切伦理道德纳入对真主的关系中加以解释,即“你们无论行什么善功,都确是真主所全知的”。只有敬畏、信仰真主,才能遵照真主的启示去做,而只有依照真主的启示去做才是行善。也就是说,人首先信安拉、服从安拉,一切罪恶就都可以赦免。
信仰、服从安拉就是遵从真主的戒令。这样的人才是诚实、正直的。《古兰经》一方面通过大量的神话传说,先知的各种活动来体现这一原则,另一方面也要求人们之间政治、军事、经济关系和家庭准则具体体现为人正直、诚实做人这一原则。
在《古兰经》中,真主所昭示的为人正直、诚实做人这一伦理道德规范,是建立在信仰真主的基础上的,它是吸取前人的道德标准、追求一种道德境界,塑造一种理想人格。
它不满足于世俗道德的舆论约束力,主张以先知为道德楷模下,在敬畏真主中达到更高程度的道德自觉,以此来强化信徒们的宗教信仰和对真主的信念。
那么,从宗教道德的一般形态来看,《古兰经》除了把信仰安拉作为核心信仰外,其余的德目很多都是人类世代崇奉的社会公德,在这一点上如果撇开宗教形态来看,它很清晰地反映了人类道德的共同性。
《古兰经》中反映的以德报德,以怨报怨的宗教戒律,在信真主、信来世的前提下,把抽象的两世说以具体的善行展现在人们的眼前,只要信徒是一个生活在社会中的健康和思维正常的人,无论在哪一方面或者具体在什么样的行为方式上,都必须做出选择。
因此,《古兰经》中的以德报德、以怨报怨这一德目,它的抽象原则在于
《古兰经》中以德报德、以怨报怨表现在许多方面。“信道而且行善者,‘我’必定勾销他们的罪恶,‘我’必定以他们的行为的最优的报酬赏赐他们。”
这是具体积德以求报德者在情感、心理上的保证和支持,也是
《古兰经》要求人们行善是在现世的生活中也能得到善报,真主为信道行善者“开辟天地的福利”,对不行善者则惩之“灾害”。
《古兰经》中的以德报德、以怨报怨首先是作为一种宗教信仰的善恶观的逻辑展开。其次是由于道德宗教化使世俗道德超越简单的阶级社会的道德观念,把当时社会的
一方面把社会阶级道德反映出阶级利益要求的善恶观神圣化,另一方面又把神圣化的宗教道德与世俗的道德观念结合在一起。
原文出处:http://www.6704.net/culture/sjwh/220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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