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棘-《道德经》第三十章赏析 ,对于想了解历史故事的朋友们来说,荆棘-《道德经》第三十章赏析是一个非常想了解的问题,下面小编就带领大家看看这个问题。
原文标题:《道德经》第三十章赏析
[原文]
以
[译文]
依照“道”的原则辅佐君主的人,不以兵力逞强于天下。穷兵黩武这种事必然会得到报应。军队所到的地方,荆棘横生,大战之后,一定会出现荒年。善于用兵的人,只要达到用兵的目的也就可以了,并不以兵力强大而逞强好斗。达到目的了却不自我矜持,达到目的了也不去夸耀骄傲,达到目的了也不要自以为是,达到目的却出于不得已,达到目的却不逞强。事物过去强大就会走向衰朽,这就说明它不符合于“道”,不符合于“道”的,就会很快死亡。
[注释]
1、其事好还:用兵这件事一定能得到还报。还:还报、报应。
2、凶年:荒年、灾年。
3、善有果:果,成功之意。指达到获胜的目的。
4、不敢:帛书本为“毋以取强”。
5、取强:逞强、好胜。
6、物壮:强壮、强硬。
7、不道:不合乎于“道”。
8、早已:早死、很快完结。
以道佐人主者,不以兵强天下,
以道佐人主,尚不可以兵强於天下,况人主躬於道者乎?
其事好还。
为始者务欲立功生事,而有道者务欲还反无为,故云其事好还也。
师之所处,荆棘生焉。大军之后,必有凶年。
言师凶害之物也,无有所济,必有所伤。贼害人民,残荒田亩,故约荆棘生也。
善有果而己,不敢以取强。
果,犹济也。言善用师者,趣以济难而已矣,不以兵力取强於天下矣。
果而勿矜,果而勿伐,果而勿骄,
吾不以师道为尚,不得已而用,何矜骄之有也。
果而不得已,果而勿强。
言用兵虽趣功果济难,然时故不得已当复,用者但当以除暴乱,不遂用果以为强也。
物壮则老,是谓不道,不道早已。
壮,武力暴兴也,喻以兵强於天下者也。飘风不终朝,骤雨不终日,故暴兴必不道早已也。
以道佐人主者,不以兵強天下,其事好還。
聖人用兵,皆出不得已。非不得已而欲以強勝天下,雖或能勝,其禍必還報之。楚靈、齊湣、秦始皇、漢孝武,或以殺其身,或以禍其子孫。人之所毒,鬼之所疾,未有得免者也。
師之所處,荊棘生焉。大軍之後,必有凶年。
兵之所在,民事廢,故田不修。用兵之後,殺氣勝,故年穀傷。凡兵皆然,而況以兵強天下者耶?
故善者果而已,不敢以取強。
果,次也。德所不能綏,政所不能服,不得已而後以兵次之耳。
果而勿矜,果而勿伐,果而勿驕,果而不得已,是果而勿強。
勿矜、勿伐、勿驕、不得已四者,所以為勿強也。
物壯則老,是謂不道,不道早已。
壯之必老,物無不然者。唯有道者成而若缺,盈而若沖,未嘗壯,故未嘗老,未嘗死。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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