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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岳飞被“莫须有”的罪名害死
绍兴和议之后,秦桧唆使其同党万俟卨向宋高宗呈上一道捏造岳飞抗金时拥兵不救、放弃阵地等许多“罪名”的奏折。此后秦桧再收买张俊、王贵、王俊去诬告岳飞儿子
绍兴十一年九月,张宪被捕入狱;十月岳飞、岳云两父子也被骗入狱。已经辞官在家、明哲保身的老将韩世忠忍不住,去问秦桧岳飞何罪,秦桧含糊地回答:“飞子云与张宪书虽不明,其事体莫须有?”韩世忠气愤地说:“‘莫须有’三字,何以服天下!”是年十二月,高宗赐死了岳飞。
岳飞简介及后世影响:
岳飞是我国历史上一位杰出的英雄,其一生中有“还我河山”和“精忠报国”的爱国精神一直激励着后人。
岳飞位列南宋中兴四将(岳飞、韩世忠、张俊、刘光世)之首。在我国北宋末年和南宋初年,女真贵族曾接连多次发动大规模的掠夺战争。在社会生产力遭到严重破坏的情况下,岳飞坚决
尤其是岳飞不计个人身家性命的得失,反对赵构、秦桧一伙的投降逆流,招致投降派的仇视,以“莫须有”的罪名惨遭杀害,这是值得表彰的民族气节。
秦桧简介:
秦桧是中国历史上十大奸臣之一—秦桧是南宋期间的一个传奇人物,长期以来也一直被世人视为汉奸或卖国贼,因其以“莫须有”的罪名处死岳飞而遗臭万年。
绍兴二十五年,秦桧病死,被封申王,谥号忠献。秦家从此失势,使长期被压抑的抗战
相传民间为解秦桧之恨,用面团做成他的形像丢入油锅里炸,称之为油炸桧,后来演变成今日的油条。
岳飞简介:
岳飞(1103年3月24日—1142年1月27日),字鹏举,相州汤阴(今河南省汤阴县)人。南宋时期抗金名将、军事家、战略家、民族英雄、书法家、诗人,位列南宋“中兴四将”之首。
岳飞从二十岁起,曾先后四次从军。自建炎二年(1128年)遇宗泽至绍兴十一年(1141年)止,先后参与、指挥大小战斗数百次。金军攻打江南时,独树一帜,力主抗金,收复建康。绍兴四年(1134年),收复襄阳六郡。绍兴六年(1136年),率师北伐,顺利攻取商州、虢州等地。绍兴十年(1140年),完颜宗弼毁盟攻宋,岳飞挥师北伐,两河人民奔走相告,各地义军纷纷响应,夹击金军。岳家军先后收复郑州、洛阳等地,在郾城、颍昌大败金军,进军朱仙镇。宋高宗赵构和宰相秦桧却一意求和,以十二道“金字牌”催令班师。在宋金议和过程中,岳飞遭受秦桧、张俊等人诬陷入狱。1142年1月,以莫须有的罪名,与长子岳云、部将张宪一同遇害。宋孝宗时,平反昭雪,改葬于西湖畔栖霞岭,追谥武穆,后又追谥忠武,封鄂王。在宋、元、明三朝,备受尊崇。
岳飞是南宋杰出的统帅,他重视人民抗金力量,缔结了“联结河朔”之谋,主张黄河以北的民间抗金义军和宋军互相配合,以收复失地;治军赏罚分明,纪律严整,又能体恤部属,以身作则,率领的“岳家军”号称“冻死不拆屋,饿死不打掳”。金军有“撼山易,撼岳家军难”的评语,以示对岳家军的由衷敬佩。
岳飞的文才同样卓越,其代表词作《满江红·写怀》是千古传诵的爱国名篇,后人辑有文集传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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