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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拜占庭军队改革
公元6世纪可以说是东罗马“蜕变”为拜占庭的过渡时期。查士丁尼皇帝曾最后一次尝试收复帝国的西部领土。但除了意大利南方及西西里仅存的几个据点,其余努力都很快付诸厥如。
东罗马-拜占庭的地形是如此“开放”,四面环敌,几乎没有一处土地是安全的。在这种局面下,帝国军队的压力可想而知。军队的训练、纪律、装备及后勤则是改革的重中之重。
查士丁尼大帝刚刚为罗马帝国最后一次收复了包括阿非利加、西西里和意大利在内的西方领土。
然而,看似辉煌的战绩背后,并不意味着罗马军队恢复了以往的强大战斗力。
相反,除了北非和南意大利的少数据点,新征服的土地很快再度且永远的沦陷于蛮族之手。重又蜷缩回东部的帝国却要长期为这一好大喜功的行为买单。到了莫里斯一世时期,国家因为巨大的财务支出而入不敷出,军队的军饷也屡遭拖欠。
最终,皇帝本人也因为武装讨薪队而丧命。
除了国库亏空,查士丁尼用以重新征服的军队质量,也并不如其表面战绩看起来那样“辉煌”。
首先是步兵实力的大不如前。罗马人引以为豪的三线列步兵战术早就因为士兵素质、训练、士气的大幅衰落而不可挽回的退出了历史舞台。
取而代之的是貌似古希腊模式的密集方阵。与其说是出于某种战术目的,还不如说是为了报团取暖。步兵堕落到如此的程度,以至于纳尔赛斯宁可让伦巴第枪骑兵下马组成方阵,也不愿靠步兵来硬抗。另一位查士丁尼的大将贝利撒留,也同样不敢信任步兵。在北非对付汪达尔人时,贝利撒留全程使用骑兵压制对手,步兵则呆在壕沟里寸步不动。
其次,公民勇武精神的丧失,让帝国军队必须使用所谓的蛮族士兵。在西方,蛮族将领手握废立皇帝的大权,并最终葬送了西部帝国。在东方,情况虽未如此紧急,但也足够引起警惕。蛮族部队往往独立成军,有专属的番号。且不论桀骜不驯的蛮族军队经常掀起叛乱,仅从战术上考虑,蛮族军队尽管更为勇敢,但不服管教。他们往往沿用自己部落的习惯战法,不能和其他帝国军队进行必要的配合。
军队私有化的问题也十分尖锐。贝利撒留开往北非的7000人,大部是由他自己出资组建的私兵。纳尔赛斯在意大利的情况也不遑多让,其亲兵构成了帝国远征军中最精锐的力量。这些私兵对皇帝和帝国毫无忠诚,只追随负责招募发饷的将军。此外,罗马长期的边防军传统也因为国库的空荒变得毫无作用,帝国的边防几乎完全依赖野战军的机动作战。
公元6世纪的莫里斯皇帝,鉴于查士丁尼时期的教训以及罗马军队在事实上的孱弱,不得不改革帝国军队。
首先要厘清部队由上至下的指挥系统。全军统帅是将军,紧接着是副将。单个军团一般拥有3-5个师兵力,1个师要下辖3个团,团长又称为公爵或千夫长。
护民管或伯爵充任团里的营、队指挥官。在全军所有百夫长中,仍照旧例设置1名首席百夫长。百夫长之下有什长和伍长。1个营一般有300人,一个团大概有7-10个营组成,人数在2000-3000人之间。
这样,3个团组成的师就兵力不少于6000人。每个军团还会分为左-中-右三个师。因此,一支满编的军团拥有18000-25000人。
为了解决将领私兵泛滥的问题,莫里斯特别规定百夫长以上军官全部由政府直接任命。士兵们在加入军队时需要向在位的皇帝宣誓效忠,而他们的军饷也由国库支出。这样一来无异于釜底抽薪,消灭了私兵得以大量存在的物质基础。
针对蛮族兵单独部落独立成军,桀骜不驯的问题,莫里斯将各个蛮族部队打乱。也就是说,一支蛮族骑兵师之前完全由所属部族组成,指挥官是原来的部落酋长,作战战术也遵循原部落习惯。
莫里斯改革后,仍然存在所谓的蛮族骑兵师,不过其构成已大为不同。单个骑兵师中,可能同时由哥特人、伦巴第人和阿瓦尔人共同组成。指挥官则由罗马人担任,战术训练也遵循罗马正规军的常例进行。
这样一来,蛮族军队的部落意识逐渐被统一的罗马认同
同时,一些冠以部落名番号的部队也和该部落不存在直接联系。比如,既然帝国永远失去了西班牙,伊比利亚人也不再有机会出现在伊比利亚骑兵师中了。
通过上述制度改革,莫里斯暂时解决了帝国军队中最大的2
虽然暂时稳定了内部组织,但拜占庭军队的战斗力从未提升到将领所期望的层次。所以,莫里斯对于具体交战,总是强调伏击和迂回,用巧不用强。即使是两军正式对垒的
他将正面部队分为两线,第一线实力更强,和第二线保持一箭射程的距离。同时,在左右两翼外侧布置3-4个战队规模的伏击部队。
因为莫里斯一直认为,哪怕敌军人数更少,纯正面交战都十分危险。他将部队按功能详细分为防御、攻击、迂回、伏击及后卫。在谨小慎微的背后,实际是罗马军队则早就失去了极盛期舍我其谁的霸气。
为此,莫里斯必须加强拜占庭军队中的远程部队。以至于有人对当时拜占庭军队的“娘化倾向”是颇有微词,称他们不过是一群弓箭手罢。
跟历史上那些敢于和敌人进行白刃战的军团步兵不可同日而语!但莫里斯务对此不屑一顾,仍按照自己的判断着力于对士兵投射能力的训练。他规定所有士兵需要同时训练站立姿态射箭与骑马射箭。大部分骑兵有时需要同时配备骑枪和弓箭。
拜占庭人并非不知道骑兵冲锋的威力。不过,基于长期和东方游牧民族作战的经验,让他们同样非常重视骑射。在一支骑兵中队里,仅有第一排的什长和第二排的伍长使用骑枪和盾牌专职冲锋。从第三排开始,则无需装备骑枪,只带弓箭既可。因为弓箭手若是在左臂上佩戴盾牌,则很难有效射杀敌人。
因此,拜占庭人还使用了冲锋投射两用重骑兵。这些马弓手身着胸甲,腿上有及膝的胫甲,能在战马全速奔跑时发射。甚至能毫不费力的穿透盾牌和胸甲。早在554年的卡西利奴姆战役中,纳尔赛斯已使用马弓手火力压制法兰克步兵。当对方秩序混乱时,能射能打的马弓手及时发起决定性的冲锋,彻底歼灭
当然,虽然复当年之勇,完全没有步兵还是不可想象的事情。所以莫里斯让重步兵仍需要进行一对一格斗训练,同时需要掌握投掷标枪和飞镖的技能。当步骑混合作战时,步兵师处于外线保护骑兵师,也就是担任骑兵师的侧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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