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苏洵的人物生平 ,对于想了解历史故事的朋友们来说,宋朝-苏洵的人物生平是一个非常想了解的问题,下面小编就带领大家看看这个问题。
原文标题:苏洵的人物生平
青年游荡
北宋大中祥符二年(1009年),苏洵出生于眉州眉山(今四川眉山)。少时不好读,由于父亲健在,没有养家之累,故他在青少年时代有点像李白和杜甫的任侠与壮游,走了不少地方。
北宋大中祥符九年(1016年),约于此年苏洵开始读书,学习断句、作诗文但没有学会就放弃了读书。
北宋天圣六年(1027年),苏洵与眉山大理寺丞程文应的女儿程氏结婚,程氏时年18岁。
北宋天圣六年(1028年),苏洵尚未发奋读书,终日嬉游,不知有生死之悲。程夫人生长女但未满一岁夭亡。
北宋天圣七年(1029年),苏洵仍未发奋读书,其父“纵而不问”。
北宋天圣八年(1030年),苏洵游成都,于重九日至玉局观见青城山张仙师画像,用身佩玉环换回安置于家中,每日旦起焚香祷告祈求得子,是年冬生长子景先。
发愤读书
北宋明道元年(1032年),苏洵母亲史氏病故,葬于眉山县修文乡安道里苏氏祖坟。苏洵第一次上欧阳内翰书说:“洵少年不学,生二十五岁始知读书,从士君子游。”时间实已太晚,何况一开头的时候,态度又不很认真,仗着聪明,看看与他同辈的人,都不见得比自己高明,以为读书没有什么难。
但是到第一次应乡试举人,他却不幸落第。这次失败,使他痛
每日端坐在书斋里,苦读不休者达六、七年,并发誓读书未成熟前,不写任何文章。此时,苏洵已二十七岁。所以欧阳修作墓志铭,张方平作墓表,史本传皆言:“年二十七,始发愤读书。”
生儿育女
北宋明道二年(1033年),老泉自序二十五岁,始知读书。程夫人生次女。
北宋景祐二年(1035年),苏洵发奋读书,立下壮志。程夫人生幼女,因排行第八古称“八娘”
北宋景祐三年(1036年),在家继续发奋读书。程夫人生次子苏轼。兄长澹居家中,仲兄苏涣为开封士曹官有两子两女。
北宋景祐四年(1037年),苏洵去京师礼部考取进士,未被录取。长兄澹病逝于家。
北宋景祐五年(1038年),苏洵次年又举茂才异等不中,返回家中,继续闭门苦读。长子景先年仅八岁而亡。
增广见闻
北宋宝元二年(1039年),苏洵居家竭力苦读,考究古今治乱得失。程夫人生幼子苏辙。是年苏洵到阆州(现在的四川阆中县)去探望在那儿做官的哥哥苏涣,看到哥哥治理地方成绩很好,颇受感动,不久东下出夔州巫峡,顺流而到荆州(现在的湖北襄阳县)一带,游学各地,结交有学问的师友,增加不少见闻和人生经验。
北宋宝元三年(1040年),苏洵经过五六年的刻苦研读学问已成,仲兄苏涣从开封士曹移任阆州通判。
教子读书
北宋庆历二年(1042年),苏洵在家读书考究古今治乱得失,并教授苏轼读书。是年苏洵次妹病亡。
北宋庆历三年(1043年),苏洵送苏轼入天庆观北极院小学读书,以道士张易简为师。
北宋庆历五年(1045年),苏洵居家读书,教授苏轼。是年离家出外游学,自眉州出发到嘉州,游峨眉山,然后顺流而下从夔州巫峡下荆诸,准备前往京师。程夫人在家教授苏轼范滂专。
北宋庆历七年到至和二年(1047年到1055年),苏洵继续居家读书,考究古今
三苏游京
北宋嘉祐初年(1056年),苏洵带二子进京应试,谒见翰林学士欧阳修。欧阳修很赞赏他的《衡论》、《权书》、《几策》等文章,认为可与刘向、贾谊相媲美,于是向朝廷推荐苏洵。公卿士大夫争相传诵苏洵,苏洵文名因而大盛。在京期间,认识了保聪禅师,“予在京师,彭州僧保聪来求识予甚勤,及至蜀,闻其自京师归,布衣蔬食以为其徒先,凡若啊年,而所居圆觉院大治。”
北宋嘉祐二年(1057年),二子同榜应试及第,轰动京师。
北宋嘉祐三年(1058年),宋仁宗召苏洵到舍人院参加考试,苏洵推托有病,不肯去应诏。
北宋嘉祐四年(1059年),苏洵带领全家乘船沿岷江而下,东出三峡,走水路进京,在丰都参观了仙都观,传说这是阴长生升仙的地方,写有《题仙都观》诗凭吊这个仙人。
北宋嘉祐五年(1060年),经韩琦推荐,苏洵被任命为秘书省校书郎,后为霸州文安县主簿,后与陈州(今河南)项城县令姚辟一同修撰礼书《太常因革礼》。
北宋嘉祐六年(1061年),七月,日苏洵被任命为秘书省试校书郎,霸州文安县主簿,是月命苏洵去礼院与陈州项城县令姚辟同修太常因革礼书,是月仲兄苏涣出知涟水军,未行提点利州路刑狱,苏洵父子于西郊送别。八月苏轼苏辙参加制科考试及殿试。九月苏轼被任命大理评事,苏辙被任命秘书省校书郎。十一月苏轼辞别父亲去凤翔赴任。
北宋治平三年(1066年),三月,《太常因革礼》编撰完成
原文出处:http://www.6704.net/mingren/zglsrw/15289.html
以上是关于宋朝-苏洵的人物生平的介绍,希望对想了解历史故事的朋友们有所帮助。
本文标题:宋朝-苏洵的人物生平;本文链接:http://gazx.sd.cn/sjrw/22393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