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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冯梦龙文学主张
冯梦龙受李卓吾的影响,和其敢于冲破传统观念。他提出:“世俗但知理为情之范,孰知情为理
第一:主张“情真”
冯梦龙在文学上主张“情真”。他重感情,认为情是沟通人与人之间最可贵的东西,甚至提出要设立一种“情教”,用它取代其它的宗教。他曾自负的说“子犹诸曲,绝无文采,然有一字过人,曰真”。(《有怀》评),又
落实到小说中,他在《警世通言序》中说小说要做到“事真而理不赝,即事赝而理亦真”。在他的有关小说的眉批里,常可看到“叙别致凄婉如真”,“话得真切动人”,“口气逼真”,“真真”等。情真、事真、理真是冯梦龙在各种文学形式中反复提到的,是他追求的总目标,有很高的理论价值。
第二:不反对文言小说
他虽然不反对文言小说,他的《情史》便收集了很多文言作品,但他更强调文学作品的通俗性,作品通俗易懂才具有强烈的艺术感染力。他在《古今小说序》中说:大
又在《醒世恒言序》说:“尚理或病于艰深,修词或伤于藻绘,则不足以触里耳,而振恒心”。这里,“文心”指的是文人典雅的作品,“里耳”是闾巷平民的感受,只有通俗的作品,才能得到闾里小民的欣赏。
第三:主张文学有教化作用
冯梦龙主张文学有教化作用,而且主张把社会教化的内容和通俗易懂的形式结合起来。他在《警世通言序》中举了里巷小儿听《三国》故事受小说人物影响的例子:里中儿代庖而创其指,不呼痛,或怪之。曰:“吾顷从玄妙观听《三国志》来,关云长刮骨疗毒,且谈笑自若,我何痛为?”
这个例子生动的说明通俗小说的巨大影响力,确不是被奉为经典的《孝经》、《论语》这类书所能达至的。所以冯梦龙希望借着这些通俗作品去达到教化的目的。“三言”就是他的实践,他解释“三言”的命名:
明者,取其可以导愚也;通者,取其可以适俗也;恒者,习之而不厌,传之而可久。三刻殊名,其义一耳。(《醒世恒言序》)
明白的昭示这套书的目的是“导愚”、“适俗”和“习之不厌,传之可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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