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朝-揭秘汉朝军队中的军妓:因丈夫获罪流放 ,对于想了解历史故事的朋友们来说,汉朝-揭秘汉朝军队中的军妓:因丈夫获罪流放是一个非常想了解的问题,下面小编就带领大家看看这个问题。
读到这里时,我觉得很奇怪,做为一支非常精锐的部队,怎么可能允许随军携带家属?反过来说,如果一支军队随军携带家属,它还能成为一支精兵吗?如果李陵真的把部下的老婆都杀了,他们不找李陵算帐才怪,怎么可能忠心耽耽地追随他血战到最后一刻?
有一段时间我对李陵特别感兴趣。作为飞将军李广之后人,李陵家学渊源,带兵有方,本应做为一代名将流芳百世,最终却成为了中国历史上最著名的战俘。他平生只打过一场战,这场战争以五千步卒打得八万匈奴骑兵伤亡惨重,创造了封建史上的军事奇迹。被陵军发连弩射击而迫得下走,几度想要放弃对李陵残部的围攻的单于,却在李陵投降后将自己的女儿嫁给了他,并对他予以重用。李陵为之忠心报效的汉武帝,斩杀了他的全家。司马迁挺身为李陵辩护,惨遭大刑,终于忍辱负重,写下千古绝唱之《史记》。李陵在送别被困匈奴十九年的苏武回国时,起舞歌曰:“径万里兮度沙幕,为君将兮奋匈奴。路穷绝兮矢刃摧,士众灭兮名已聩。老母已死,虽欲报恩将安归!”短短几句,可为李陵悲剧与矛盾的一生的真实写照!
李陵极富传奇色彩的一生,可供研究的地方很多,我这里只是简单地记述我在阅读李陵传记中发现的一点疑问。据《汉书·卷五十四·李广苏建传第二十四》记载:“陵且战且引,南行数日,抵山谷中。连战,士卒中矢伤,三创者载辇,两创者将车,一创者持兵战。陵曰:“吾士气少衰而鼓不起者,何也?军中岂有女子乎?”始军出时,关东群盗妻子徙边者随军为卒妻妇,大匿车中。陵搜得,皆剑斩之。”读到这里时,我觉得很奇怪,做为一支非常精锐的部队,怎么可能允许随军携带家属?反过来说,如果一支军队随军携带家属,它还能成为一支精兵吗?如果李陵真的把部下的老婆都杀了,他们不找李陵算帐才怪,怎么可能忠心耽耽地追随他血战到最后一刻?如司马迁言:“转斗千里,矢尽道穷,士张空拳,冒白刃,北首争死敌,得人之死力。” 即使陵军候管敢“亡降匈奴”,那也是因为“为校尉所辱”,而不是为了红颜冲冠一怒。所以,我推测这些被李陵“皆剑斩之”的女人是军妓,而不是“妻妇”。且看这些可怜的女人的来历:“关东群盗妻子徙边者”,她们是一群因丈夫获罪而流放到边界上的女人,随军作妓是她们不得不做的或许还是比较好的一种选择,这样才能够较为合理地解释我在
前面
其中包括:“劫身皆斩,妻子补兵。”
沈家本《历代刑法考》指出:“陈(国也相)同”。
由此可见,罪人妻子编入军队,曾经是长期通行的制度。
可是,这些女子参军之后干什么呢?
有相当一部分随军女子充当起了杂役,为军队保障后勤。还有相当一部分随军女子被迫做起了军妓。
战争的残酷和女人的温存形成的强烈反差使得二者往往同时出现。白天作战,晚上做爱,这似乎是对行军者最合乎人情的犒劳。
中国军队使用军妓的历史是久远的。司马迁在《
近乎雷同的戏。
《资治通鉴》卷二六八“后梁太祖乾化二年”:“郢王(朱)友珪,其母亳州营倡也。”胡三省注:
薛《史》:友珪小字遥喜,母失其姓,本亳州营妓也。唐光启中,帝徇地亳州,招而侍寝。月余,将舍之而去,以娠告。是时元贞皇后贤而有宠,帝素惮之,由是不果携归大梁,因留亳州,以别宅贮之。及期,妓以生男来告,帝喜,故字之曰“遥喜”。后迎归汴。
这个故事反映了当时军中存在营妓的情况,因为这营妓是被统帅所占有,其命运显得略微好一些,尽管也差一点被“舍之而去”,但最终还是有了好的归宿。设想一个普通士兵的女人,是不会有如此待遇的。
伴随着时间的推移,“军中无女”的古训渐渐不被提及,而军妓渐渐成为一种相对普遍的存在。唐代边塞诗人岑参便在《玉门关
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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