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鲁迅所谓的“偷”与唐弢的抄袭剽窃 ,对于想了解历史故事的朋友们来说,鲁迅-鲁迅所谓的“偷”与唐弢的抄袭剽窃是一个非常想了解的问题,下面小编就带领大家看看这个问题。
2010年3月10日出版的《文艺研究》,刊发了王彬彬的长篇论文《汪晖〈反抗绝望——鲁迅及其文学世界〉的学风问题》,指出《反抗绝望》一书存在抄袭剽窃现象。钱理群、孙郁、赵京华等多名鲁迅研究专家,认为该书只是存在引文不够规范等“技术层面的问题”,恶意剽窃难以成立。但是,就笔者的眼界所及,无论是作为汪晖的研究对象的鲁迅先生,还是指导汪晖写作《反抗绝望》的博士导师唐弢,在抄袭与剽窃问题上,都曾经留下过
锭’的最初的绍介,一篇是斯巴达的尚武精神的描写,但我记得自己
10月8日,《晨报副刊》的前主编孙伏园,在他所主编的《京报副刊》上,发表了女作家陈学昭化名“重余”的文章《似曾相识的〈晨报副刊〉篇首图案》,认定此画是抄袭英国画家琵亚词侣的作品。徐志摩当天给孙伏园写信,申明“这回《晨报副刊》篇首的图案是琵亚词侣的原稿,我选定了请凌叔华女士摹下来制版的。我谢了她,而没有提画的来源。……我先得把重余先生这份骂完全承担在我一个人身上,绝对没有旁人的份。”
这封信第二天在《京报副刊》发表,事情却没有就此了结。11月7日,凌叔华的另一篇小说《花之寺》在《现代评论》周刊发表。11月14日,《京报副刊》发表署名晨牧的《零零碎碎》,不点名地指责《花之寺》是从柴霍甫(契诃夫)的小说《在消夏别墅》那里“抄窜”来的。正在与凌叔华谈恋爱的陈源,在11月21日出版的《现代评论》的“闲话”专栏中,以西滢的笔名发表《剽窃与抄袭》,一方面以不点名的方式攻击鲁迅说:“很不幸的,我们中国的批评家有时实在太宏博了。他们俯伏了身躯,张大了眼睛,在地面上寻找窃贼,以致整大本的剽窃,他们倒往往视而不见。要举个例么?还是不说吧,我实在不敢再开罪‘思想界
的权威’。”
另一方面又替凌叔华辩护说:“至于文学,界限就不能这样的分明了。许多情感是人类所共有的,他们情之所至,发为诗歌,也免不了有许多共同之点。……难道一定要说谁抄袭了谁才称心吗?”
1926年1月30日,徐志摩在《晨报副刊》集中推出《关于下面一束通信告读者们》和陈源的《闲话的闲话之闲话引出来的几封信》。陈源在其中的《西滢致志摩》里,明确指出鲁迅的抄袭行为:“他自己的《中国小说史略》却就是根据日本人盐谷温的《支那文学概论讲话》里面的《小说》一部分。其实拿人家的著述做你自己的蓝本,本是可以原谅,只要你书中有那样的声明。鲁迅先生就没有那样的声明。”
2月8日,鲁迅在《语丝》周刊发表后来收入《华盖集续编》的《不是信》,其中充满善意地承认说:“盐谷氏的书,确是我的参考书之一,我的《
的所说还时常相反。”
早在《中国小说史略》还没有出版之前的1922年5月,写作《〈三国志演义〉序》的胡适郑重声明:“作此序时,曾参用周豫才先生的《小说史讲义》稿本,不及一一注出,特记于此。”鲁迅根据盐谷温的部分书稿写作了自己的一部分书稿,在公开出版时当然应该像胡适这样加以说明,否则就会构成抄袭剽窃的既成事实。但是,以鲁迅的性格,他是从来不会向自己的对手认错服输的,而是反过来嘲笑说:
“陈源教授大概是以为揭发叔华女士的剽窃小说图画的文章,也是我做的,所以早就将‘大盗’
元七角”的记录。10月9日又有把其中的一本《Art of Beardsley》即《琵亚词侣图画集》寄给“璇卿”即绍兴籍画家陶元庆的记录。《不是信》中所说的“直到那‘剽窃’问题发生后,才刺激我去买了一本Art of A.Beardsley来,化钱一元七”,分明是在故意说谎。鲁迅在陈学昭的文章发表之前,就闻风而动到书店买到两本画集,恰好证明他与浙江绍兴籍的小同乡孙伏园、孙伏熙、章廷谦、陈学昭、陶元庆等人,共同参与了针对徐志摩、陈源、凌叔华等人的“党同伐异”。陈源针对鲁迅的文字攻击,虽然有言过其实的夸张成份在里面,却并不是“叫跳竟都白费”的无理取闹、无的放矢。
三、胡适不“持平”的“持平”之论
到了事过境迁的1935年12月31日,鲁迅在《且介亭杂文二集》的“后记”中旧事重提说:“呜呼,‘男盗女娼’,是人间大耻事,我负了十年‘剽窃’的恶名,现在总算可以卸下,并且将‘谎狗’的旗子,回敬自称‘正人君子’的陈
源教授,倘他无法冼涮,就只好插着生活,一直带进坟墓里去了。”
一个真实的人总是会有一些缺点和错误的,也总是会说几句谎话的。《中国小说史略》的事实抄袭,也并不影响其独创性的学术价值。相比之下,鲁迅在1934年12月20日的《集外集》“序言”中,以不悔少作的态度公开承认自己“大概总是从什么地方偷来的”,反而显得更加真诚、更加善意也更加令人敬爱及尊重。
鲁迅去世后不久,凌叔华的闺中密友苏雪林分别给蔡元培和胡适写信对鲁迅加以攻击,胡适在1936年12月14日的回信中表示说
’,值得摆的。如此立论,然后能使敌党俯首心服。”
盐谷温的文学史无论如何地“浅陋可笑”,鲁迅的小说史无论如何地深刻经典,都不能够抹杀鲁迅自己已经承认过的事实抄袭,也就是所谓的“大概总是从什么地方偷来的”。陈源即“通伯先生”给出的抄袭论断——“其实拿人家的著述做你自己的蓝本,本是可以原谅,只要你书中有那样的声明。鲁迅先生就没有那样的声明。”——不仅没有“冤枉”鲁迅,他挺身而出替自己的爱人据理辩护,恰恰是最为标准的绅士风度,也就是“gentleman的臭架子”。作为多年来一直在遭受鲁迅的攻击辱骂的一名“敌党”,胡适在没有进行调查研究的情况下,就要求陈源出面“为鲁迅洗刷
“刚好在二月十九日的《人民日报》上看到晦庵的一篇《书话》,题曰《取缔新思想》,引用玄同的话,觉得很有意思,便决定来先作一回的‘文抄公’。”接下来,周作人完整地抄录了晦庵发表于1962年2月19日《人民日报》的“原文”。笔者阅读《知堂回想录》时,手边刚好存放着阮无名编著、上海南强书局1933年6月初版的《中国新文坛秘录》,两相对照,竟然发现晦庵的《取缔新思想》,是对于28年前收入《中国新文坛秘录》的《文字之狱
《新青年》和《每周评论》成员作为他们将要迫害的对象。消息流传以后,胡适曾经竭力表白自己的温和,提倡什么好人政府,但还是被王怀庆辈指为过激派,主张捉将官里去,吓得他只好以检查糖尿病为名,销声匿迹的躲了起来。正当这个时候,议员受贿的案件被揭发了,不久又发生国会违宪一案,闹得全国哗然,内阁一再更易,取缔新思想的决议,便暂时搁起。到了一九二四年,旧事重提,六月十六日的《晨报副刊》第一三八号上,杂感栏里发表三条‘零碎事情’,第一条便反映了‘文字之狱的黑影’。”随后,晦庵从《文字之狱的黑影》中转抄了钱玄同发表在1924年6月16日《晨报副刊》的杂文《零碎事情》:“《天风堂集》与《一目斋文钞》忽于昌英之妐之日被ㄐㄧㄣㄓ,这一句
端六先生,端六之兄不是端五么?如果我这个谜没有猜错,那么谜底必为《胡适文存》与《独秀文存》忽于端午日被禁止了。但我还没有听见此项消息。可恨我这句话是偷看来的,不然我可以向那位收信或发信的朋友问一问,如果他们还在北京。”接下来,晦庵在文章中解释说:“这条杂感署名‘夏’,夏就是钱玄同的本名,谜语其实就是玄同自己的创造。当时北洋军阀禁止《独秀文存》、《胡适文存》、《爱美的戏剧》、《爱的成年》、《自己的园地》等书,玄同为了揭发事实,故意转弯抹角,掉弄笔头,以引起社会的注意。胡适便据此四面活动,多方写信。北洋政府一面否认有禁书的事情,说检阅的书已经发还,一面却查禁如故。到了六月二十三日,《晨报副刊》第一四三号又登出一封给‘夏’和胡适的通信,署名也是‘夏’。”晦庵所说的“胡适便据此四面活动,多方写信”,是对于《文字之狱的黑影》中所抄录的胡适致张国淦公开信的故意歪曲。为了还历史事实以真实面目,笔者把这封信的相关内容摘录如下:“乾若先生:六月八日见着先生和少川先生时,曾以警厅禁卖《胡适文存》的事奉询,蒙先生允为访问;……但迄今已近一月,而警厅仍在干涉各书摊,不许他们发卖这两部书,前次没收的书,也并不曾
发还。……最奇怪的是现在警察厅禁售的书,不但有这两部文存,还有便衣侦探把一张禁书的书单传给各书摊,内中有什么《爱的成年》、《爱美的戏剧》、《自己的园地》等书。这真是大笑话。”“乾若”就是当时的教育总长张国淦,“少川”即外交部长顾维钧。胡适信中所说“六月八日”,比钱玄同的杂感《零碎事情》公开发表的“六月十六日”整整提前了一个星期,晦庵却偏偏要前后倒置地认定胡适是“据此四面活动,多方写信”,从而留下了一大败笔
。晦庵文章中所说的“吓得他只好以检查糖尿病为名,销声匿迹的躲了起来”,更是“欲加其罪,何患无辞”的“莫须有”。关于这件事,阮无名在《文字之狱的黑影》中是这样介绍的:
5)可惜,这一位‘先驱的硬汉’,到了十年之后,竟变成出卖灵魂者,变成回护帝国主义利益的人了。”
阮无名所说的胡适“竟变成出卖灵魂者”,所依据的是鲁迅和瞿秋白发表于1933年3月26日《申报·自由谈》的著名文章《出卖灵魂的秘诀》。阮无名就是与鲁迅、瞿秋白同为左联成员的阿英即钱杏邨,他虽然在左联内部与鲁迅打过派仗,在反对和否定胡适这一点上,与鲁迅、瞿秋白的政治立场是完全一致的。同样是反对和否定胡适,晦庵在抄袭剽窃《文字之狱的黑影》的同时还要与时俱进,于是在《取缔新思想》一文中把阮无名有所
与晦庵在《取缔新思想》中抄袭阮无名的《文字之狱的黑影》迥然不同,前辈文人周作人在《知堂回想录》中,无论是抄录自己还是别人的文章,都要明确告诉读者自己是从哪里抄录的。至少在一点上,晚年周作人比鲁迅和作为鲁迅研究专家的唐弢、汪晖等人,表现得更加严谨也更加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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