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则天-武则天的首席男宠冯小宝 ,对于想了解历史故事的朋友们来说,武则天-武则天的首席男宠冯小宝是一个非常想了解的问题,下面小编就带领大家看看这个问题。
有人说,武则天包养男宠是心理需要,有人说是生理需要,有人说是二者兼顾。从历史年表看,唐高宗李治死于弘道元年(公元683年)。这一年,武则天61岁。事实上,在李治驾崩前的二圣临朝时期,武则天就没有正常的性生活了。
李治人到中年,就患上了头痛病,发作时十分剧烈。这个病对肠胃系统也有很大的影响,吃睡不香,精神自然也焦虑。到后来,李治的视力也开始下降,终日只能躺在御榻上养神,看上去是一个颓唐、死期将至的老人。这种身体状况和精神状态,既不能让自己产生房事冲动,也唤不醒武则天的情欲。
按时间计算,李治当权的后期到垂拱初年,也就是公元685年,长达十年左右,武则天的性生活一片空白。她的精力都集中在平息叛乱、消除隐患、施行酷吏政治,追逐权力上面。因此,不能说武则天是“寡妇一有权,立刻就淫乱”。但,恰恰是对权力争斗的投入,使她容光焕发,精力充
娱乐,一边交欢,一边从镜子里欣赏自编自导自演的“枪战片”。
有一次,名将刘仁轨来求见,一进李治和武则天的卧室,看见李治坐在镜间,吓得惊呼:天无二日,土无二王,臣
作为帝王,你需要什么,自然就有人为你奉献什么。这是帝王的权利,朝臣的义务。献媚也罢,效忠也罢,总之都是讨好。于是,武则天的女儿太平公主为母亲献上了一个帅哥,他的名字叫冯小宝。
这个冯小宝,是洛阳市井卖假药的小货郎,终日走街串巷,沿途叫卖。干这行当,需要具备两个条件,能说会道,身体健壮,否则吃不了这碗饭。冯小宝行,天生就是卖的。一个偶然的机会,冯小宝结识了太平公主。太平公主见冯小宝高大魁梧,肌肉发达,身材倍儿棒,当即有心留用他。留用就是留下来用,一用,果然很爽,这冯小宝能征惯战,经验丰富,精力充沛,肾切下来不加葱蒜也能炒一大盘。最经典的是,他的阳具比较罕见,可与嫪毐之物媲美。
太平公主是个孝顺女儿,自己试用之后,确定效果好,就有心将这个玩物献给母亲武则天。
于是,冯小宝相当于一盒永葆青春的太太口服液,被一个孝顺的女儿,当礼物孝敬给了她的母亲。
材”,“近侍”,你慢慢爽吧!
礼是好礼,武则天一见也喜欢,可不敢伸手接。毕竟高宗尸骨未寒,就算寒了,作为太后怎么也得注意点影响,直接让这礼物进宫不大妥当。武则天想
的青春,又满足她的欲望,心理生理双重快慰。在这种情形下,一个风韵犹存权势显赫的寡妇,和一个出身卑贱的午夜牛郎之间,会产生传说中的爱情吗?这是一个问题。
准确地说,两个人的感情是不对等的。怎么不对等呢?因为,武则天对薛怀义没有爱情,只有爱慕;薛怀义对武则天也没有爱情,只有仰慕。这两种不同的情感搅在一块儿,就形成了一种含混的爱恋状态。
薛怀义从一个市井小商贩,变成武则天的首席男宠,这是一个真实的历史版“灰小伙”童话。当他飞黄腾达以后,在市井中养成的恶习就暴露出来了——洗干净了的番茄,最多叫西红柿,不可能是红宝石。《资治通鉴》中有一段记录:说这薛怀义出入宫禁时,乘坐的是天子的车马,身边有十几个宦官侍奉陪同,百姓遇到了,都奔走逃避,如果有人胆敢靠近马车,就被打得头破血流,打完抛弃在地,根本不管人的死活。
由于他是和尚,所以看不惯道士,好比市集里卖灰面的见不得卖石灰的。因此,薛怀义在路上遇见道士,就无故殴打,把道士的头发剃光才罢休。有人红就有人捧,有人捧人就更红,薛怀义嚣张至极,以至于那些朝廷显贵都跪地爬行
,向他敬礼拜,就连武承嗣、武三思都以童仆的礼节来侍奉他,为他拉缰绳赶马车。可薛怀义压根儿没把这些人放眼里。并且,他还纠集了一批市井无赖少年,把这些小流氓都剃发为僧,纵容他们为非作歹。当时没人敢言语,只有右台御史冯思勖站出来主张正义,以国家法令来处理违法行为。薛怀义从此记恨在心,在路上遇到冯思勖,便命令随从殴打,险些将冯思勖打死。
这样的货色谁不痛恨呢?可你没辙,人家是
帝准备的一段时期。李显被废,流放房州当庐陵王。李旦被软禁东宫。这朝廷政务一大摊子事儿,全由武则天一手掌管操持。这时候,谁最可信任?谁最可分忧?当然是枕边男宠,得叫他做事,不做事没有提拔基础。升官得有政绩,这是官场法则之一。于是,武则天给薛怀义安排了一个白天干的活,别光在夜里折腾了,到阳光下干点透明工程。什么工程呢?修建明堂。
明堂是儒教的宗教建筑。古代文化的中心在宗教,而明堂则是以宗教为中心,集宗教、政事、教化为一体的所在,是古代最高统治者的“大本营”。无论哪种说法,明堂都是一个神圣的地方,一个神圣的建筑。武则天很叛逆,她居然让一个男宠去主管修建工程。
可武则天的优势就在于善用人。不到一年时间,薛怀义就修建起一座崭新宏伟的明堂,这座明堂高二百九十四尺,三百尺见方,共分三层,下层模仿四时,中层模仿
这个天堂专门用来供奉佛像,佛像超大,他的一根小指里就能容纳几十个人。
武则天觉得很风光,在明堂祭拜,各种珍禽异兽、宝物排列在祭坛前,文物车骑众多,气派十足。在唐朝是史无前例的。
气派归气派,可真是劳民伤财,天堂初建的时候,被风吹坏了,又再建造,每天要用上万的工人,到长江山区去采办木材。耗时几年,费用上亿。国库几乎都空了。薛怀义花钱如流水,颇有视钱财如粪土的架势,武则天也不过问,由着他折腾。武则天为什么要这么不惜代价这么干呢?这里面有两个情结。一是薛怀义是和尚,她有宗教情结;二是武则天想利用佛教来为自己服务的情结。
薛怀义在建筑业方面的成功,使他官拜正三品的左威卫大将军、梁国公。既然是大将军,势必就要建立军功。于是,武则天又给她的这个小情人派了一个差事——讨伐突厥。薛怀义原本是个小商贩,花钱搞建筑尚可胜任,叫他带兵去打仗,真有点儿让人匪夷所思。武则天怎么想的呢?原因只有一个,这一年是永昌元年(公元689年),是武则天称帝的前一年,她正忙着改朝换代,北部的突厥不开眼,时常来骚扰边疆,这个非常时期,她对
武将是不大信任的,再加上有心让小情人立军功,于是就派了薛怀义前去讨伐。
平行道行军大总管薛怀
位将军一同出征。这一次,薛怀义的运气更好,还未出发,突厥就退兵走了。世上没这么节约成本的仗,光准备一下就赢了。武则天问起原因,薛怀义还是老词儿:那些突厥,听到我名字就闻风丧胆,一下跑没了影儿。
就这样,薛怀义屡立大功,官越做越大,地位越来越高,红得发紫。在武则天的被窝里他有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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