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古代种类繁多的吃人方法 ,对于想了解历史故事的朋友们来说,历史-古代种类繁多的吃人方法是一个非常想了解的问题,下面小编就带领大家看看这个问题。
在封建中国,食人行为常与惩罚罪行有关。罪行被公开处死后,他们的尸体要示众,并被吃掉。按规矩,刽子手有第一个食用死人的特权。但是,患病罪犯的肉被认为不是与食用,所以人们一般不食用。简而言之,人们不仅把人肉作为食物和药品,也以在公开场合食用来表达仇恨和复仇的感情。这种食人实践有着各种原因,诸如政治、法律、心理、感情、军事、商业、医学以及伦理和道德等等。我们在随后即可看到这些原因。
一、惩罚不忠
公元617年,强大的割据首领薛举占据了陕西、甘肃一带的广大地区。618年,其子薛仁杲俘获了著名文人庾信之子庾立,但他拒不承认薛举政权的合法性。由于这一不愿归顺、誓不效忠的行为,庾立被炙烤而死。他的肉被切成小块,分给薛仁果手下的士兵食用。
唐德宗(780—804年)时,武将李怀光听说养子阴谋推翻自己,于是大怒,命令下属杀死并吃了养子石演芬。下属把石演芬看作义士,不忍心这么做,只是用刀子割断了他的咽喉。既然不忠,当然无宽大可言。
911年9月,刘守光准备称帝,将佐多以为不可。守光大怒,
将谏者孙鹤“伏诸质上,令军士剐而啖之。”
王延政是闽国(909—945年)的最后一任国君,其父王审之(862—925年)是闽国的建立者。闽国位于今福建省一带,王延政率军驻扎在军事基地建州时,听说一部分在福州的部下要密谋推翻他。他很快采取了一次令人震惊的反击,派兵在福州伏击叛军,杀了7000余人。死
唐太宗曾申诉他的军事将领邱行恭。邱以其粗暴苛刻闻名,他曾吃了不忠于太宗的代州都督刘兰成的心脏和肝脏。为替皇帝惩罚刘兰成,邱行恭未经太宗允许就吃了刘,尽管他应当根据惯例申请朝廷的批准。这种不寻常的行为是为了向皇帝表示忠心。
唐玄宗当朝时期(713—755年),宦官杨思勗杀了受贿的牛仙童。玄宗皇帝对这个腐败的官员大怒,降旨诛杀他。根据惯例,这样的官员应当以最残酷的方式杀头。《旧唐书》非常生动地描述了行刑的过程:“内给事牛仙童使幽州,受张守珪厚赂。玄宗怒,命思勗杀之。思勗缚架之数日,乃探取其心,截去手足,割肉而啖之。”
尸。
南朝宋刘劭的助手张超之在守卫京城皇宫的战斗中失利,最后被乱兵所杀。惩罚的方法极为残酷:“剖腹刳心,脔割其肉,诸将生啖之,焚其头骨。”
891年5月,前蜀国(今四川)的建立者王建,命令武将唐友通擒韦昭度的亲历骆保,并把他制成食物,以为惩罚。893年3月,李克用引兵攻天长镇,杀了王镕部上万士兵,当时军中无粮,李克用准许部下把敌人尸体做成肉脯当军粮。
王建称帝时期,中国有10个割据国家先后为了最高统治权而争斗。自然,在这些竞争者之间有许多血腥的战争。当四川的士兵抵御入侵的云南蛮军时,他们生擒了一些敌兵,并处于憎恨和惩罚吃了他们。
922年10月,镇州陷落,获胜的晋军进城后吃了部分守成官吏及家属,以示惩罚。
姚洪是后梁的一名小校,曾在梁将董璋的手下供职。后来,梁洪投唐任指挥使,率一千人守阆州。董璋写信招降姚洪,姚洪把他的信扔进了厕所。董璋军攻破阆州,抓住了姚洪。他命人在火上架起大锅,又挑了十个大汉,将姚洪边割边吃。姚洪至死大骂不绝口。后唐
的明宗得知这一野蛮事件后,决定将死者两个儿子所受的痛苦进行补偿,“录其二子而厚恤其家”。
相同的例子还有。在北宋初年,武将王彦升对入侵的西方游牧民族的报复,是用手将俘虏的耳朵揪下来,大嚼着小酒。受到迫害的人浑身是血,颤栗不敢动。前后受此酷刑的人有几百个。自此,“西人畏之,不敢犯塞”。顽抗到底的人受罪最多。
詹良臣任缙云县尉时,因抵御
占领了该地区。孙知微被俘后,“不屈,忠怒,脔而食之”。
三、为亲人复仇
中国人长期以来认为,应对伤害过自己,特别是伤害过自己家人的敌人进行报复。《礼记•檀弓上》记述了孔子的学生子夏与孔子关于为父母报仇问题的对话:“子夏问于孔子曰:‘居父母之仇,如之何?’孔子说:‘寝苦,枕于不仕,弗与天下共也。遇诸市朝。不反并而斗。”《礼记•曲礼上》说,“父之仇,弗与共戴天。”父是儿子的“天”,因此必须报仇,不可与其敌共处于天之下。往往是杀人还不足以平愤,作为惩罚,仇敌应被完全彻底地吃掉,包括骨、肉、心、肝等等。从中国历史上可以发现许多这类例子。例如,西晋末年,中国有十多个国家兴起和衰落,都是为了帝国的霸权而争斗,并由此引来了南北
,谢混活捉了张猛。他为了报仇,对其“刳肝而食之”。因张猛是杀死谢混父亲和兄弟的凶手。
南梁武帝第六子、邵陵携王萧纶骄纵跋扈,受到父亲责怪。他怀疑是何智通告的状,便派心腹爪牙在街巷中将何智通刺死。后来这些凶手被抓获,何智通的儿子何敞之把他们装车笼里,四面架上火,烧成焦熟。何敞之还用车拉上钱,并备置了盐和蒜,雇人来吃他们的肉。每吃一块肉,赏一千钱。顷刻之间,被分光吃净。
隋朝初年,王颁因不满陈国的武帝杀了父亲,而加入了正在南方攻打武帝的隋军。陈国兵败后,王颁从坟中掘出武帝的遗体,焚烧了他的尸骨,并为了发泄仇恨,用水和着骨灰喝了下去。
唐朝初年,王君操杀了李君则,因为李在20多年前(隋朝末年)置王之父于死地。王父被害时王只有6岁。李杀人后不得不弃家出逃。多年后,当李回州府自首时,被王杀死。王取出李的心肝当场生吃。因为是经过很长时间才得以报仇杀人,因此他的行为依法当死。但由于他杀人是为了报杀父之仇,事后还是获得唐太宗的赦免。
为什么历史上一些中国人特别喜欢食用人的心脏和肝脏呢
?荷兰汉学家德格鲁特曾经指出,中国人这样做是为了最严厉的惩罚仇人,并使仇人遭受最大限度的痛苦。因为中国人相信人的生命在于心脏和肝脏。的确,相似的一个例子还发生在1895年8月。广东一个村子为水发生了激烈争执,武装冲突给双方带了伤亡。被俘的村民被杀死,他们的肉,包括心脏和肝脏被分发给胜者一方食用。甚至胜利一方的小孩子,也可以参加这一人肉盛宴。这一“庆典”就是深仇大恨的表达。
四、泄愤
长期以来,古代中国人以野蛮行为作为一种心理战术。这一战术在前面提
打倒了这个汉朝的篡位者,并把他分尸以施行报复。“传莽首诣更始,县(悬)宛市,百姓共提击之,或切食其舌。”王莽政权崩溃后,老百姓割了他的头,还将其舌头切了分吃。此外,历史上还有两个叛徒也因不忠而遭到惩罚的记载,他们是东魏时期的武将侯景及其副将王伟。侯、王二人作乱,被梁朝大军击败。侯景死后,王僧辩剁下侯景的双手送给齐文宣。王僧辩还在侯景的腹中放了5斗盐,以防腐烂。侯的尸体运抵建康(今南京)后,人们把他的尸体切成碎块煮成汤(“羹”)。侯景的妻子溧阳主是梁朝武后的孙女,也被民众杀而食之。仇人们把侯景的骨骸烧成灰,并和着就饮用。而王伟被囚并解往江陵,被梁朝的民众放在炉
中烤熟食用。
唐朝武则天在位期间(684—704年),有个臭名昭著的酷吏来俊臣,受其害的人都非常恨他。他死后,朝廷下令把他陈尸闹市,让民众分食其肉。片
贪官阿合马被人刺死。元大都百姓和士兵怒而食之,狂舞痛饮三天三夜以示庆祝。据说当时京城里的酒因此而全部售罄。
同样,明武宗在位期间,宦官刘瑾滥用权力,犯下一系列罪行,因此被处死。死刑执行后,他的肉被公开出售,每个人都获准买一小块肉食用,作为报复。
显然,仇恨是习得性食人的重要原因之一。在很多场合下,这种仇恨是政治性的,于是,执政当局得以利用习得性食人作为压制反对派、加强和稳定其权力基础的一种有效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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