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女-古代男女的“肌肤之亲”男女授受不亲的由来 ,对于想了解历史故事的朋友们来说,烈女-古代男女的“肌肤之亲”男女授受不亲的由来是一个非常想了解的问题,下面小编就带领大家看看这个问题。
男女授受不亲的历史由来
内外各处,男女异群,不窥壁外,不出外庭。出必掩面,窥必藏形,男非眷属,互不通名。”——这段出自《女论语》上的话可以一言概括之,那就是“男女授受不亲”。不了解中国古代历史的人,差不多都把纸上写的,当成实际上已经做了的。于是,在不知不觉之间陷入了一个误区——
根据古希腊神话的记载,男人和女人是一个圆球的两半,按照基督教的教义,夏娃是上帝用亚当的肋骨制造出来的尤物。不管怎么说,在西方人的眼中,男人是离不开女人的,女人也同样不能离开男人,因此,他们的男女之防并不大。中国神话系统中造人的“上帝”是位女性(女娲),她“抟土为人”,取阴阳之理,以分男女,男女繁衍,以成氏族,进而有家国、社稷,最早时也不讲求男女之大防。
孔夫子删定诗、书、礼、乐、春秋,孟夫子提出“男女授受不亲”的口号,后世的一些读书不求甚解或者怀有另种目的的人因之大做文章,认为从孔夫子时代起,男人和女人就连一句话都不说,这真有些可笑。
从孔
子到杨贵妃
《论语》中有这样一段话:“子见南子,子路不说(悦)。夫子矢之
这段话中,司马迁告诉我们:“子见南子”实际上是“南子见子(孔子)”——南子要求见孔子(文中的“寡小君”即南子的自称),南子与孔子实际上见了不止一次面(起码两次),最有意思的是,在当时的那个时代,南子并不觉得男女之间见面有什么不好,反倒认为是一件很光荣的事,所以,她要“招遥市过之”——招遥过市。
这个时候还是处于“礼崩乐坏”的春秋时代,礼制还不十分健全,因此,有人认为这条史料不足为据,那么,我们不妨再引几条汉朝的例子。
我们知道,汉朝自叔孙通裁定礼仪规犯之后,可谓百礼俱备,但这个时候男女相见之事例却屡见于史书。
《汉书》上记载了这样一段历史,西汉第八任皇帝昌邑王刘贺,因为不守祖制,放荡不羁,在为其前任皇帝服丧期间,斗鸡玩狗搞女人,因而被时任大司马、大将军,官封博陆侯的霍光等人所鄙视。为了使汉高祖刘邦开创的基业不至于毁在少不更
之事可谓充满凶险,一旦失败,那就是犯了“谋反”、“犯上作乱”之罪,脑袋就要搬家,所以,霍光虽然当时在朝里极富威望,但也觉得单凭一己之力,有些难以胜任,必须得找几个帮手。
这些帮手找谁好呢?思来想去,霍光想到一个人,这个人姓杨,名敞,时任丞相,官封安平侯之爵位。但霍光是身为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高官,又不便于亲自
好自己出面。“延年从更衣(处)还,敞夫人与延年参语,许诺,请奉大将军令”(《汉书·杨敞传》)——与田延年两个人一起研讨出路,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
无独有偶,班固在《汉书》中还提到另外一些上流社会非婚、非亲男女之间交往不避嫌的故事。
《汉书·周昌传》上写道:“周昌者,沛人也。昌为人强力,敢直言。自萧、曹等皆卑下之。昌尝入奏事,高帝方拥戚姬,昌还走。高帝逐得,骑昌项上问‘我何如主也?’昌仰曰:‘桀纣之主也!’于是上笑之,然尤惮昌。及高帝欲废太子而立戚姬子如意为太子,大臣固争,莫能得。上以留侯策止,而昌庭争之强。上问其说
敢放周昌入宫,这说明当时人于男女之防并不看重。周昌见了皇帝与戚姬在一起,抽身而走也并非是因为他怕见女人,而是因为皇上耽于女色,所以,当刘邦问自己是什么样的帝王时,周昌答以“桀纣之主也”。
周昌政治生涯中最为得意的一件事是阻止刘邦废太子。刘邦其人,好色成性,吕后本是其正妻,但他却深爱小妾戚姬,因爱屋而及乌,对戚姬所生的刘如意看起来分外顺眼,所以,想要废掉吕后所生的太子刘盈,改立如意。废长立幼,本是件理亏的事,而由于刘邦刻意坚持,所以,反对者大多数只好“知难而退”。但周昌却不看脸色认死理,他素有口吃的毛病,一着急就冒出了那句千古名言“期期以为不可”把刘邦给逗乐了,于是废太子一事暂告搁浅,一直为儿子的命运担忧,躲在幕后偷听的吕后心花怒放,在周昌退朝时与周相见,而且屡屡言
二百多华里,苑内放养禽兽,供皇帝射猎之用,并建有离宫、观、馆数十处,大文豪司马相如曾有《上林赋》记其侈。这次游幸,随侍的人不多,只有郅都跟在皇帝身后。郅都是西汉河东大阳(今山西平陆东)人,景帝时,他任济南太守,诛杀当地豪强●氏,以功迁升中尉(官名),执法严峻,被当时的贵戚、列侯视为“苍鹰”。
正在游玩之间,景帝却突然命郅都去代他召爱妃贾姬——贾姬当时正在厕所里,
时男女之防不大,东汉呢?
提到东汉,人们往往会想到“强项令”董宣,董宣曾任洛阳令,光武帝之姊湖阳公主的家奴故意杀人,别的官吏一听说是公主府的人干的,都退避三舍,但董宣却趁公主驾车出外之机,诛杀了恶奴。这一打狗不看主人的举动惹恼了公主,一状告到光武帝刘秀那里,刘秀想当和事佬,就命董宣与公主见面,想让董给公主赔个不是,叩个头,但董死活不叩头,因而落下个“强项令”的美名。
在这段史实中,董宣可是和公主见了面的。
东汉末年,有一位
不避嫌。
三国时代,魏国的镇北将军许允因受夏侯玄、李丰等人的连累,被司马懿逮捕。许允被捕后,他的门生急忙跑去告诉许允的妻子,许妻闻讯安坐织布机旁,神色不变,说道:“我早就知道会这样了!”
东晋时代,庚友因事被捕,庚友之妻光着脚跑到当时握有生杀予夺大权的大将军府上为夫求情,门卫不让进,她还与门卫据理力争。
唐高祖李渊的女儿平阳公主,是有名的“娘子军”统帅。隋朝末年,李渊起兵时,公主住在长安,公主之夫柴绍弃家跟随岳父东进
,“妃”指的是杨玉环本人,“帝”是唐玄宗。玄宗皇帝只因为安禄山立有军功就让他与贵妃的姐妹来往,并且与贵妃“宴饯结欢”,这说明唐朝人男女之防并不是很大。
到了宋代以后,尤其是南宋以后,由于程朱理学的盛行,男女之防开始森严起来。
不药而卒的胡
切脉),所以竟不治而死。
这种烈女是唐以前所没有的。
再看一个《明史》中的例子。
《明史·烈女传》载:“陈节妇,安陆人。适李姓,早寡。孑然一身。归父家,守志坐卧小楼,足不下楼者三十年。临终,谓其婢曰:‘吾死,慎勿以男子舁我!’家人忽其言,令男子登楼举之,气绝窬时矣,起坐曰:‘始我何言,而令若辈至此?’家人惊怖而下。”
这位陈节妇谨守男女之大防已到了近乎疯狂的地步,不仅生前不与任何男子见面,而且死后还不准男人走上楼抬她的尸体,这种行为,唐以前的史书中也根本没有。
宋代虽然产生了程朱理学,但《宋史·烈女传》中所载之烈女,对于男女之大防,也并没有达到明代以后那样几近疯狂的程度。
兹举一例,读者不妨以之与《明史》所载作一比较:
《宋史·烈女传》:“韩氏女,字希孟。巴陵人,或曰丞相琦
之裔。少明慧,知读书。开庆元年,大元兵至岳阳,女年十有八,为卒所掠,将挟以献其主将。女知必不免,竟赴水死。越三日,得其尸。于练裙带有诗曰:‘我质本瑚琏,宗庙供苹蘩。一朝婴祸难,失身戎马间。宁当血刃死,不作衽席完。汉上有王猛,江南无谢安。长号赴洪流,激烈摧心肝!’”
韩氏的投江而死,主要不是因为落入男人之手,而是因为她身陷“胡兵”之中,所以,她才有“汉上有王猛
防的酷烈举动是前代史书中所罕见的。
我们不妨与南北朝时的《北史》比较一下。
据《北史·烈女传》载:钜鹿魏溥妻房氏者,慕容垂贵乡太守常山房湛女也。幼有烈操。年十六,而溥遇疾且卒,顾谓之曰:“死不足恨,但痛母老家贫,赤子蒙眇,抱恨于黄垆耳!”房垂泣而对曰:“幸承先人余训,出事君子!义在偕老,有志不从,盖其命也。今夫人在堂,弱子襁褓,愿当以身少相感!”俄而,溥卒。及将大敛,房氏操刀割左耳,投之棺中。仍曰:“鬼神有知,相期泉壤!”流血滂然。助丧者哀惧。姑刘氏辍哭而谓曰:“新妇如何至于此?”对曰:“新妇少年,不幸早寡。实虑父母未量至情,割此自誓耳!”
这个后燕时代的“烈女”,她也曾操刀自残身体,但她自残的原因却不是因为有男人摸了她的耳朵,而是想要藉之向父母表示自己不再嫁的决心而已!
从汉代到唐这种自残身体的“烈女”极少(《烈女传》中仅有两个人),而其自残的目的都是表明自己不嫁人的决心,并不像明代以后那样,视异性如“AIDS
”(艾滋病)一样,一旦触及就“毒蛇啮腕,英雄断臂”。
综合上述材料,我们不难发现,虽然早在战国时期就有人(孟子)提出过“男女授受不亲”的口号,但直到唐代,男女之间的界限却并不像后世那样森严,后妃可与臣子见面(如吕后与周昌),同事之妻可与别的男子交谈(如杨敞之妻与田延年),皇帝可派大臣去爱妃如厕的地方促驾,大臣也可以把皇帝的妻子拉下宝座,光武向称“端严守礼”,但却令
为了“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政治理想之实现,而降尊纡贵去见卫灵公的夫人南子。
只是到了后人手里,为了整肃江河日下的世风,才矫枉过正,把一本好“经”给念歪了。
>我们今天澄清古人并非一直“男女授受不亲”这一事实,其目的并非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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