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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3年5月29日,正在南方休假的胡适,接到安徽老乡,也是协助他编辑《努力周报》的朋友章洛声的一封信。在信中,章告诉胡适,也是协办编辑工作的朋友高一涵,
不过六元,每人仅出三元耳。”胡适在当时给母亲信中提到的这位高君,就是高一涵。因为感觉还合拍,胡适考虑“俟拿到钱,将移出校外居住,拟与友人高一涵君。”不仅开始,之后数次迁居,胡适都与高一涵搭伴,或同居一院,或毗邻而居,不曾分开。这应当是他们友谊的一种见证。
不
,胡适才赶紧给夫人写信,希望她能够以较恰当的态度对待高一涵夫妇。对于高一涵本人,胡适也希望能尽到一个朋友的作为。在给夫人写信之后,他又给高一涵写去一信,力劝高一涵在娶到新妇人之后,应该戒绝赌博,多读书,继续学问的事业。这些话,即使对朋友,也是很言重的,所以胡适又十分恳挚地补充:“我常常想着怡荪。自从怡荪死后,我从不曾得着一个朋友的诤言。……如果我有话在肚里,不肯老实向你说,我如何对住你,如何对得住怡荪?……”
信中涉及的怡荪,是胡适及高一涵的共同朋友许怡荪。他在日本明治大学留学时,与高一涵同学。他与胡适是老乡,安徽绩溪人。1919年在南京河海工程学校任国文教授时,因患流行性感冒后转为肺炎逝世。大约许怡荪较为直言,所以胡适感叹他死后“不曾得着一个朋友的诤言”,并以此来申说自己对高一涵如此言重的理由。
接到胡适这封语重心长的信,高一涵内心非常感动。他立即给胡适回函,对自
庆教育厅就事,再无读书的志向;后来刘希平迫我到日本去,所以又走进求学的大门。(二)我在日本拟学习日文,把英文完全放弃;后来遇着章行严(即章士钊)一谈,使我闭门读了半年英文,至今才能勉强的看英文书。(三)到北京后治政治学很有趣味,所以又稍稍的读点政治书;这几年又因为放荡的结果,差不多又把以
窑子的不良行径。当然,他也在为自己迎娶妓女为妻,建立家庭,作一点解说铺垫:
“我这一件事所以不敢告诉你,也有种种原因。她是读过书的人,只因受夫家虐待,中途离婚(离婚书我已看见过)。她因此无家可居,只得到北京来依她的表妹过生活。我看见她气质还好,所以作成此事。如果能相聚长久,或者可以终止我的放荡行为。因为没有经过长期的试验,不知结果如何,所以不曾告诉你。”
对于胡适对此事的开明看法,高一涵当然铭感于心:“谁知你竟能超脱一切俗见,竟于宽恕之外,来勉励我前进,真使我感愧无地!此话暂且终止,待你回京后再谈罢。”
说起来,胡适在当时的这种开明而进步的看法,是与他在国外留学,汲取新思想,形成健全的人生道德观念有莫大关系。1918年9月,胡适在北京女子师范学校发表演讲,题目就用《美国的妇人》,对美国妇女自立的精神和态度,赞美不已,并希望以此唤起我国女子的自主意识。当年7月,胡适还写出一篇关于《贞操问题》的文章。此文对于民国时期还宣传的“烈女”、“贞妇”观念,对于颁布一种所
谓妇女“节烈贞操”的《褒扬条例》等等,进行了严厉的批判。他认为:“我绝对的反对褒扬贞操的法律。我的理由是:(一)贞操既是个人男女双方对待的一种态度,诚意的贞操是完全自动的道德,不容有外部的干涉,不须有法律的提倡。(二)若用法律的褒扬为提倡贞操的方法,势必至造成许多沽名钓誉,不诚实,无意识的贞操举动。(三)在现代社会,许多贞操问题,如寡妇再嫁、处女守贞等等问题的是非得失,却都还有讨论余地,法律不当以武断的态度制定褒贬的规条。(四)法律既不奖励男子的贞操,又不惩男子的不贞操,便不该单独提倡女子的贞操。(五)以近世人道主义的眼光看来,褒扬烈妇烈女杀身殉夫,都是野蛮残忍的法律,在今日没有存在的地位。”
最能表现胡适对此种事件看法的,当属1920年他接到一位学生信,问及女
有缺欠?他的人格的尊严是不是被减杀?他应当受人的轻看不?(3)一个男子若娶一个曾被污辱的女子,他的人格是不是被减杀?应否受轻看?”
面对这样直接并没有余地的问题,胡适的回答也一点不含糊:“(1)女子为强暴所污,不必自杀。我们男子夜行,遇有强盗,他用手枪指着你,叫你把银钱戒指拿下来送给他。你手无寸铁,只好依着他吩咐。这算不得懦怯。女子被污,平心想来,与此无异。都只是一种‘害之中取小’。不过世人不肯平心着想,故妄信‘饿死事极小,失节事极大’的谬说。(2)这个失身的女子的贞操并没有损失。平心而论,他(她)损失了什么?不过是生理上,肢体上一点变态罢了。正如我们无意中砍伤了一只手指,或是被毒蛇咬了一口,或是被汽车撞伤了一根
友的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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