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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法失信论
贞观元年,春。
太宗认为原任兵部[注: 兵部为中国古代官署名,六部之一,相当于今日的国防部。其长官为兵部尚书。兵部又称夏官、武部,兵部尚书又称夏卿。-bingbu]郎中之职的戴胄为官清正耿直堪当重用,就提升他为大理寺[注: 大理寺,官署名。相当于现代的最高法庭,掌刑狱案件审理。秦汉为廷尉,北齐为大理寺,历代因之,清为大理院。](检察院[注: 释义:(1). 唐监察御史的官署名。(2). 明改御史台为都察院,简称察院, 清因之。御史出差在外,其驻节的衙署亦称察院;京师巡城御史称五城察院。])少卿,从事[注: 中央或地方长官自己任用的僚属,又称“从事员”。《赤壁之战》:“晶其名位,犹不失下曹从事。”-congshi]执法工作。
当时朝廷上下有许多官员弄虚作假,假冒资历和门荫。太宗很生气,令这些人自首,否则即处死。没过几天有假冒者被发觉,太宗要杀掉他们。这时戴胄上奏道:“根据法律只应当判处流放。”可太宗大怒道:“你想以守法为由而让我失信于天下吗?”戴胄面对暴怒的太宗,沉静地回答道:“杀他们的敕令出于你作为君王一时的喜怒变化,而法令则是国家诏示天下诚信的规制。但是现在,您既已知其不可行,当以法令为裁断
贞观元年,秋。
这天在谈及司法问题的时候,太宗在朝廷上对大臣们说:古语曰“宽赦是小人的幸事,是君子的不幸”。又曰:“一年中两次大赦,会使善良的人哑口失言。”如果养恶草则对好谷子有害,宽赦罪
>们知道,太宗十分重视死刑的判决,曾制定“三审”复核制,即“决死囚者,
虫即欲吞掉。身边的臣僚们劝谏道:“吃脏东西是会得病的。”太宗却无畏地说:“朕为百姓承受灾难,为什么要回避疾病呢?”于是吞掉蝗虫。这一年,蝗虫没有成为灾害。
太宗“吞蝗”一事,历来有贬无褒。其有清代学人林云铭[注: 简介 林云铭(1628~1697年)[约公元一六七三年前后在世]字西仲,侯官人。生卒年均不详,约清圣祖康熙十二年前后在世。]在《古文析义》中所剖甚为透切:“余尝谓,太宗上苑吞蝗必非真蝗,真蝗其可吞者?或用纸草剪作蝗形,掇而视之,以愚左右耳目耳。”这一评述大有2009年春节晚会上,刘谦“鸡蛋里变出戒指”,连董卿都被蒙住了的情景趣味。不过林先生又宽解地说:“但帝王好名,便是可与为善处,即置之不论可也。”又有丁启阵教授在《国家历史》一文中直言:我估计,唐太宗先是做过咨询的,知道刺身蚂蚱不会对身体造成任何损害。身边那些大臣也未必都不知道蝗虫无害于太宗龙体,他们也许假装不知道,以便表忠心,以便衬托太宗体恤万民的菩萨心肠。
其实,真吞也好,假吞也罢,可笑的是他们俨然一付虽作秀而十分逼真状。尤其末一句“是岁,蝗不为灾”,露出一付十足的阿谀的嘴脸,由此使人想到,在武则天[注: 武则天(624年2月17日-705年12月16日),汉族。中国历史上唯一一个正统的女皇帝(唐高宗时代,民间起义,曾出现一个女皇帝陈硕真),]时代宰相宋璟为了灭蝗,挖坑布火,引蝗焚身,才真正
真假自辨了吗?
奴告主者杀
贞观二年,冬。
有一天,太宗召集负责国家安全的大臣们说:近来有奴婢告其主子谋反的情况,我认为这里面有问题。试想,谋反不是一个人干的事,必然有同伙(夫谋反不能独为,必与人共之),他们之间一定保密得十分严紧,还时时担心会暴露,怎么会让这些奴才下人知道而去
,李渊确已召集大臣裴寂、萧瑀、陈叔达等人,准备按察此事。试想,如果真能按照李渊的方法处理,断然不致于出现兄弟相残的腥风血雨。可恰巧这里就出现了一个后宫奴婢“张婕妤”,她暗中得知李世民初三日上表的情况,并将这个情况连夜告发到太子李建成那儿。于是,李建成马上伙同李元吉结兵以待,双方剑拔弩张。到了初四日,双方还没能来到其父李渊面前“谈判”,就相互撕杀起来。虽然,李世民终于杀死兄与弟,得到王位,却也留下了千秋万代的恶名。倘若不是这位张婕妤在中间起作用,使李渊能够“和平解决”他们三兄弟之间的“矛盾”,可能唐代历史当是另一番面貌。依此可见太宗所谓的“奴婢下人不可能知道主子们的大事”的武断之言,岂不是很荒谬吗?
,后来因罪却遭致杀戮,朕则不这样处理,记录你的功劳,赦免你的过错。”反加封李靖为左光禄大夫[注: 战国时代置中大夫,汉武帝时始改为光禄大夫,秩比二千石,掌顾问应对。隶于光禄勋。魏晋以后无定员,皆为加官及褒赠之官:加金章紫绶者,称金紫光禄大夫;加银章紫绶者,称银青光禄大夫。],还赐给绢一千匹,又加封食邑连同以前的共500户(就是500户百姓的税贡,赏作其作为附加工资收入)。不久太宗还对李靖说:“以前有人说你的坏话,现今朕已经醒悟,你不要放在心上。”又赐绢一千匹。
太宗的言行,真使人感到莫明其妙。其一,赏功罚过,天经地义。如果说前隋只罚过不赏功,是不公平。那么你唐太宗只赏功不罚过,同样是不公平。其二,太宗对李“大加指责”,李又“磕头谢罪”,证明萧瑀所奏属实,作为上级领导且又是最高领导人,对当事人怎么能讲萧背后说你的坏话呢?这样做岂不是既违背客观事实,又在挑拨萧、李二位同事之间的矛盾吗?准此,太宗者,明君乎?昏君乎?遑论什么“金口玉言”哉。
反复又无常
贞观五年,秋。
太宗命人修缮仁寿宫[注: 仁寿宫 拼音: 解释: 1.宫殿名。隋开皇十三年建,唐贞观五年改为九成宫。故址在今陕西麟游县境内。-renshougong],改名为九成宫。还打算修筑洛阳宫。民部尚书戴胄(正是当年那个因“守法”惹得太宗发火的大理寺少卿)上表谏阻,认为“动乱[注: 动乱 拼音: 解释: (社会 )骚动变乱。-dongluan]刚结束不久,百姓穷困潦倒,国家府库空虚(百姓雕弊,帑芷
空虚)。若这类大型楼堂馆舍营造不已,劳力和财政的大量耗费,恐怕百姓难以承受”。太宗听奏后称赞道:“戴胄与我并非亲近,他只是以忠诚正直,体谅国家和百姓;又能够知无不言,应该厚加官爵,予以奖励。”但是,过不多久,太宗还是命令大匠窦琎修筑洛阳宫。窦琎只得遵命开凿池榭,构筑山林,雕饰华贵奢靡。可是刚建好,太宗又迅急下令
毁掉,还罢免了窦琎的官职。
肃贪之“怪招”
贞观六年,春。
右骁大将军[注: 大将军,是中国古代各朝经常设置的武官职名,其实际职权变化很大,但多为高级军事指挥甚至最高军事统帅。历史上各时期多见以“某某将军”尊称为“某某大将军”的习惯,但是秦汉与三国时期的大将军职位有很大差异。]长孙顺德接受别人送的绢帛。不久这个受贿问题暴露并被举报给太宗,太宗说:“长孙顺德如果做的是有益于国家的事,朕与他共享国家府库的资财,可他居然如此贪婪。”太宗说罢话,仍以其曾有功于大唐,不仅不予以惩罚,反而在朝廷上赏赐给他数十匹绢帛。当时,有大理寺少卿提出反对意见说:“长孙顺德贪脏枉法,犯下不可饶恕之罪,为什么还要赐给他绢帛呢?”太宗听罢,说出一番道理来。他说:“如果长孙顺德有人性的话,得到朕赐给他的绢帛的羞辱,远甚于受到惩罚;如果他不知羞耻,则不过如一个禽兽而已,杀他又有什么用呢?”
此间,英明的唐太宗居然将法律惩治与道德自律混为一谈,甚而用道德说教取代法律处罚,
话而已。目的还是为了博得一个宽仁“好名”,却枉顾了国家的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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