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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史-魏斌:單名與雙名:漢晉南方人名的變遷及其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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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7-29 2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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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魏斌:單名與雙名:漢晉南方人名的變遷及其意義


漢晉時期,華夏國家向南方擴展過程中留下了豐富多彩的文化、權力接觸場景,只是由于文字記錄缺乏,“莫可得而考”,[1]長時間內對這些問題欠缺細節上的深入理解。[2]隨著湖南等地秦漢吳晉簡牘的陸續出土,這種情況稍有改觀。近幾年來,針對簡牘中出現的夷民、真吏等問題,學者進行了有意義的探索。[3]不過,由于簡牘多為官府行政記錄,直接顯示華夏文化與南方接觸的文字資訊很少。而且,如何避免華夏立場上的“偏見”,也需要認真辨析。這些都要求研究者改變思路,盡可能在零碎的資料中尋找新的觀察角度。筆者在這方面的努力之一,是通過分析吳簡中特殊的姓氏結構,觀察南方土著人群的編戶化痕跡。[4]本文打算沿著這一思路,進一步考察漢晉南方的人名問題。
“人之有名,以相紀別”,[5]在現代社會中,姓、名共同構成一項人群標記符號。但姓與名實際是有區分的。名的使用要早于姓,兩者組合是一種後起的文化習慣。在不同的文化體中,人名的使用大都有其特定規則。[6]具體到古代中國而言,春秋戰國以降中原地區逐漸形成穩定的華夏式姓名習慣,即“姓(氏)+名”。[7]這種用漢字標記的姓名系統,包含豐富的尊卑、統屬等觀念,[8]具有華夏文化標籤的作用。在華夏國家向周邊擴展其勢力的過程中,這種文化標籤也會隨之擴散到周邊地帶。從某種意義上說,周邊人群對華夏式姓名的接受和使用,意味著文化同化和變異的發生。
這種現象至今仍然存在。民族學者和語言學者對人名所體現的民族接觸,如雙語人名現象,就給予了相當關注。[9]歷史上,這種現象不斷重複發生,不過由于南方民族普遍缺乏自身的文字記錄,其人名系統的變化長期以來也一直隱而未彰。與之相比,湖南里耶、長沙等地所出時間上形成序列的簡牘人名,雖然也屬于華夏立場上的單方記錄,由于其地方性和原始檔案性質,仍為探索早期南方地區的文化接觸與權力關係提供了重要線索。本文計畫從上述簡牘資料人手,重點對漢晉南方人名系統中單名、雙名的使用進行分析,由此觀察華夏文化對南方社會的影響。
需要說明的是,“南方”是一個需要界定的地理概念。在自然地理上,一般以秦嶺一淮河作為南北分界。具體到漢晉時期,根據《漢書·地理志》來看,南方可以分為巴蜀、楚、吳越三個文化區域,對應著長江上游、中游、下游三個地理單元。上游巴蜀“土地肥美”、“俗不愁苦”,官僚教化較早推行;中游楚地“火耕水耨”、“信巫鬼,重淫祀”;下游吳越之地則民風“好勇”、“輕死易發”。[10]本文參照這種區域觀念,將考察重心放在巴蜀、楚和吳越三個區域,同時也適當涉及西南夷和南越地區。
一、單名與雙名
南方出土的漢晉簡牘資料中,包含編戶民人名最多的是長沙走馬樓出土的三國吳簡。目前竹簡仍在陸續刊佈中,詳盡的人名統計仍有待來日,但僅《吏民田家莂》就出現近兩千個人名,數量相當龐大。這些人名主要為長沙郡臨湘縣編戶民,具有很特別的區域抽樣意義,引起一些學者關注,相關討論涉及人名用字特徵、同姓名現象等問題。[11]而吳簡人名最顯著的特徵則是全部為單名,即由“姓”和一個單字的“名”構成。由于《後漢書》、《三國志》和存世漢魏石刻中顯著的單名色彩,人們通常認為東漢三國是一個單名流行的時代。因此走馬樓吳簡單名現象所具有的學術意義,並未引起特別注意。
問題往往存在于“常識”之中。一般認為,東漢三國時期的單名習慣肇始于西漢元始二年(公元2年)的“去二名”詔書。這年春天,皇帝下詔稱自己的“箕子”之名不“合于古制”,故“去二名”,改為單名“衍”。[12]這件事的推動者是剛剛出任大司馬不久的王莽。由于《漢書》只是摘錄,不清楚是否同時發佈了“令中國不得有二名”[13]的法令。但不少學者認為,“去二名”由此成為制度,開啟了一個單名流行的時代。[14]不過,仔細梳理東漢石刻資料就會發現,東漢人名實際上呈現出明顯的分層現象。官吏和知識階層的確遵循著“單名+字”的制名習慣,對一般民眾而言,單名、雙名仍並行使用。
最典型的資料是章帝建初二年(公元77年)的《漢侍廷里父老僤約束石券》,[15]共出現24個人名,分屬于6個姓,單名、雙名者各有12人。分別是:(1)于氏:于中山、于中程、于孝卿、于孝、于伯先、于伯和、于程、于季、于稚、于思;(2)單氏:單侯、單子揚、單力;(3)尹氏:尹伯通、尹明功、尹太孫;(4)錡氏:錡中都、錡初卿、錡季卿;(5)周氏:周平、周蘭、周偉;(6)左氏:左巨、左中。石券中單名、雙名同時存在,說明雙名不會是稱“字”。石券出土地是河南偃師縣緱氏鎮鄭瑤大隊南村,東漢時屬河南尹緱氏縣,[16]距離首都洛陽很近,正處于東漢帝國的統治腹心。按照通常認識,這里的民眾應是整齊的單名,可實際情況並非如此。類似的材料還可以找出不少。現存東漢買地券數量可觀,這些地券中往往會書寫買賣雙方和見人姓名,下面列出其中一些(括弧內為地券時間和出土地):[17]
孫成、張伯始、張長卿、許仲異、樊永、張義、孫龍、樊元祖(建寧四年,洛陽)王當、王使偷、王元興、左仲敬、曹奉祖、黃唯、留登勝(光和二年,洛陽)
房桃枝、趙敬、羅西造、樊漢昌、王阿順(中平五年,洛陽)
樊利家、杜謌子、孟□、秦胡、杜子陵、李季盛(光和七年,平陰)
武孟子、靡嬰、馬熙宜、朱大弟少卿、趙滿、何非(建初六年,忻州)
上述地券中單名、雙名並存,可以排除稱“字”的可能。由上文可知,單名在地券人名中並不佔優勢,如武孟子地券有6個人名,單名2人,雙名4人。[18]房桃枝地券提及5個人名,單名1人,雙名4人。這種人名結構與侍廷里石券相近。其他類型的東漢石刻資料中也有不少雙名記載,如定縣北莊東漢墓發現的160余個匠人名中,有王文伯、于仲荊、馬伯成、李次孫、祝文虎等20餘個雙名;[19]安徽亳縣出土東漢字磚提到主人王成和兩個工匠名:丁永豪、張永驕;[20]永興二年(154)東阿薌他君石祠堂題名有師操義、榮保、代盛、邵強生;[21]洛陽出土殘碑有左阿息、王阿犢、閻青堅等俚俗人名,多為帶有“阿”字的雙名;[22]任城王墓題名有曹文、戴元、陸唐子、嚴仲問、房付英、田仲文等;[23]建初八年肥城畫像石題記有孝子張文思、石工王次。[24]由此可以進一步明確,東漢中原地區下層民眾的命名習慣並非單名,而是單名、雙名並存。這一點文獻中也有佐證。東漢中後期農民軍領袖多有雙名者,如“海賊”張伯路,渤海、平原“劇賊”劉文河、周文光,九江蔡伯流等。[25]
東漢一般民眾制名具有單雙名混雜特徵,與《漢書》、居延漢簡等史料中記錄的西漢人名使用狀況相近,顯示出民間制名習慣的延續性。概括來說,西漢人名中的雙名主要有兩種形式:(1)兩個字連用,共同構成一種表達。常見的如延壽、漢昌、利家、延年、長壽;(2)由一個實字和一個虛字構成。地券人名此類較多。虛字使用有一定規律,主要有子、之、元等語氣助詞,表示排行的伯、仲、季、叔、末,表示美德的忠、信等。[26]以上兩種形式的雙名,在西漢社會中都是普遍存在的。
這就提醒我們,觀察兩漢制名習慣的變化,要注意區分不同層次的人群。事實上,東漢為單名時代的認識,主要來自于正史列傳人物和官吏、知識階層的碑石題名。這些史料中呈現的“單名+字”整齊形式,其實是社會上層的文化習慣。與此同時,底層民眾不僅一般無“字”,對單名、雙名也並沒有明確區分。換言之,“單名+字”體現了一種身份。《後漢書》中所記為數不多的雙名者,就大都帶有明顯的民間色彩,方術、逸民、列女等傳尤為集中,如張巨君、叔孫無忌、樊志張、泠壽光、皋伯通、魯女生、費長房、薊子訓、解奴辜、東郭延年、封君達等,[27]可以印證此點。
一些漢碑題名也顯示了這種身份上的區分。建寧五年(172)的《成陽靈台碑》,正面和碑陰均有題名。[28]正面尾部題名為官吏,均為“姓+單名+字”的連稱形式。碑陰第一、二段為出錢人題名,多為仲氏宗人。其中,第一段至主吏仲調子蹇為止,亦為“姓+單名+字”的連稱形式,此下則多為“姓+名”形式,如仲客生、仲阿東、仲阿先、仲子林、仲阿先、義民陳彥。第二段情況相似,督郵仲邵子周以前為“姓+單名+字”,以下則是主吏仲熾客生、主吏仲東阿東、主吏仲阿同、義民陳彥、弟富、富弟贖。仲熾客生、仲東阿東即第一段中出現的仲客生、仲阿東。他們的名字在同一碑刻中為何呈現為兩種書寫形式?這一點很值得注意。“仲東阿東”,從書寫形式上說,是“姓仲名東字阿東”的意思。可是按照一般取字習慣來說,以“阿東”作為“字”,顯得過于俚俗。顧炎武根據該段題名之後“惟仲阿東年在元冠,幼有中質”的記載,認為仲阿東是由于年少而未有字。[29]這個看法可以由5歲去世的許阿瞿之名、[30]蜀後主幼名阿斗得到佐證。[31]
不過,同碑題名中出現“阿”字的還有多人,他們是否均未成年?這種形式的題名在光和四年(181)的《殽阬君神祠碑》中曾大量出現,洪適指出:“其間四十人,皆字其名,而系以阿字,如劉興阿興、潘京阿京之類,必編戶民未嘗表其德,書石者欲其整齊而強加之,猶今閭巷之婦以阿挈其姓也。”這是一個很敏銳的觀察。根據《殽阬君神祠碑》題名分析,“字其名”的方法,除了系以“阿”字,可能還有排行、美稱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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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如田俱伯俱、藉昌仲呂、蘇排叔排、王蓋蓋德。[32]這些題名者是否均由于年少而無字是值得懷疑的。再回到《成陽靈台碑》,碑陰對仲阿東的記述全文是:“惟仲阿東,年在元冠,幼有中質,遵櫃<匋><先見>,上仁好義,見群從無者,代出錢萬以立碑,大意翻然,君子善之,恩加骨口,鄉朝所稱。縣令菅君,即請署門下議生,都市掾官,未可測矣。”[33]可知仲阿東是一位年輕的富人。他因代為貧困宗人出錢而受到表彰,碑陰特別稱頌其德。值得注意的是,結尾處說縣令為表彰他而“請署”為屬吏,阿東在當地顯然已頗具影響。他為何還要以俚俗幼名題碑?有些不合常理。其實正如洪適所論,這里呈現出的是人名的分層現象。對于普通民眾而言,即便到了冠禮之年,也不一定會被“命字”,而多會繼續使用俚俗幼名。由于普通民眾並沒有“字”,因此有的官方碑刻題名場合中,要模仿官吏“單名+字”的題名形式,臨時為其造“字”。最簡便的方法之一,是將實際使用的雙名作為“字”,同時省掉雙名中的“虛字”成為單名。如果本來是單名,則可以增加一個虛字而成為“字”。
單名、雙名由此體現出社會分層的意義。需要指出的是,這種人名分層現象,早在元始二年詔書以前就已經存在。尹灣出土的西漢永始、元延年間簡牘中,有一種《東海郡下轄長吏名籍》,記錄了140餘個可辨識的下層官吏人名,絕大多數為單名,雙名僅有14人。[34]這表明早在“去二名”詔書發佈之前,地方官吏層的人名已經以單名為主。
上層人名的單名化趨勢,其原因或許可以歸結為西漢昭宣以後儒學理念的滲透。儒家很早就有“二名非禮”的觀念。[35]這種觀念及與之相關的避諱問題,會隨著儒學的滲透而逐漸在儒生、官吏階層擴展,導致上層人名中單名的流行。在這種背景下來看元始詔書,就可以理解所謂“二名”之禁,不過是順應了當時的社會風氣而已。宋人邵博曾說:“王莽令中國不得有二名,又遣使諷單于為一名。東漢士大夫以操節相高,遇莽之事必唾也,乃終其世謹一名之律,何也?”[36]這個提問或可由此得到解答。不管詔書是否強制施行,單名觀念都會因此而得到加強。姓、單名、字構成的人名,就逐漸成為漢碑官吏、儒生題名的一般形式。與此同時,普通民眾所受影響並不明顯,仍然是單名、雙名並存。這種制名習慣上的明顯差異,顯示出“大傳統”對“小傳統”影響的有限性。
值得注意的是,東漢人名的這種分層現象,不僅存在于中原地區,西北地方也是如此。新疆拜城東漢永壽四年(158)劉平國摩崖中,提到6位“家從秦人”,分別是:孟伯山、狄虎賁、趙當卑、萬羌、石當卑、程阿羌,1個單名、5個雙名。[37]這些人名具有明顯的俚俗色彩,有的很可能是羌民。甘肅地區出土的西晉鎮墓文中也多見雙名,如頓霓兒、頓盈姜、呂阿豐、呂來業、蓋顏仲、呂軒女、吳仁姜。[38]這樣就回到本節開始提出的問題:為何走馬樓吳簡中的編戶民會是整齊單名?究竟是長沙地區的特殊現象,還是另有原因?回答這一問題,需要梳理漢代南方人名的變化過程。
二、漢代南方人名的變化與單名問題
南方地區華夏式姓名的使用是文化接觸的結果。《魏書》卷101《獠傳》說:“獠者……散居山谷,略無氏族之別。又無名字,所生男女,唯以長幼次第呼之。其丈夫稱阿瞢、阿段,婦人阿夷、阿等之類,皆語之次第稱謂也。”[39]這個觀察不盡準確。現代民族志調查顯示,長幼次第只是南方土著人群命名的一種方式。習見的植物、動物、自然現象、器具等都經常被用作人名,表示個人身體特徵的人名也很常見。[40]這種帶有原始標記性稱謂的人名,經過文化接觸而演變為單名、雙名混雜的華夏式姓名結構,再呈現為走馬樓吳簡這樣’整齊的單名,顯然需要一些權力或文化上的契機。[41]為了更好的理解這一問題,下面打算先簡單梳理戰國至漢初南方人名的變化過程,再分析吳簡整齊單名的成因。
(一)從蠻夷名到華夏名
春秋戰國時期,南方人名仍具有濃厚的土著色彩。以《吳越春秋》和《越絕書,》提到的吳王名和越王名為例,會發現其中經常會出現一些特定用字,如吳王名中的“餘”字(余喬疑吾、余祭、餘昧),越王名中的“無”(無餘、無彊、無皞)和“不”字(不壽、不揚),以及共有的“夫”字(夫差、夫康)。[42]李錦芳認為,人名詞頭中的“餘”字為強調量詞,表示尊稱;“夫”和“無(毋)”字則有王、首領之意。[43]這些字至今仍多見于江浙地名首字。[44]越國銅器中數次出現的“者旨于賜”,據研究是勾踐的越語音讀。勾踐大夫馮同,有的銅器中寫作“姑馮昏同”;吳王壽夢,在吳國兵器中也寫作“是野”,均為不同譯音。[45]由此看來,儘管吳越兩國均有一些華夏化策略,如吳國的太伯奔吳傳說、越國追認的大禹祖先及其祭祀,[46]但其王族人名仍具有土著特徵,多由吳越語音節對譯而來。
蜀地的早期王族人名則屬于另外一種形態,如蠶叢、柏灌、魚鳧、杜宇、鱉靈、葭萌等。[47]這些人名與吳越王名一樣均無姓。從命名方式上看,最顯著的特徵是人名多與動植物名有關,也可能是其部族徽記。[48]
與吳、越、蜀相比,楚王名的華夏特徵相對顯著,熊麗之後多見“熊+單名”的形式,也有部分雙名,如熊毋康、熊摯紅。[49]這反映出楚國與吳、越、蜀相比,受華夏的影響更為顯著。而戰國時期楚國的普通人名,在包山、葛陵等地出土文書中有集中體現。特別是包山楚簡記錄的人名數量最為可觀。這些人名與楚王名一樣,大多數為華夏式的“姓+名”形式,單名、雙名均有,而單名佔據主導。而且仔細分析,可以發現不少人名帶有明顯的質樸色彩,如:旮與、苛胼、苛狗子、差令愆、兢丁、雇女返、場賈、兢不割、<害夫>佢餘。還有不少是以動物名作為人名,如:石耴<七鳥>、沈<糹雁>、舍蝟、屈貉、宋<予鼠>、奠羊、婁狐、<害夫>狸。[50]這與魯國大夫申繻從避諱角度出發,認為命名“不以畜牲”是相悖的。[51]申繻所論命名原則當然是針對貴族社會而言,一般民眾自不必遵守。[52]楚簡中大量的質樸人名,表明楚國編戶人名雖已接受華夏式人名,卻仍然保留了相當的土著色彩。
戰國時期長沙周邊的人名狀況,通過出土楚印可以稍有瞭解,如區夫、苛<月差>、黃鑄、登繪、張女、黃惑、某薥、張瑤等。[53]這些人名均為“姓+單名”的形式,區、登(鄧)、黃等也都是包山楚簡中常見的姓氏。能夠擁有印的當然屬于社會上層。推想起來,上述楚印中的華夏式人名,可能是在與楚國接觸的過程中,被賜予或主動習得的。
楚秦之際,隨著兼併戰爭的進行和新縣制的推廣,南方的編戶化進一步加強。記載這一時期編戶民情況的確切資料有湘西里耶秦簡。其人名的記錄方式有兩種,一種是華夏式姓名,一種則僅稱名。這種區分在著名的遷陵縣南陽里戶籍中有顯著體現。其中戶人名均為“姓+單名”,舉例如下:蠻強、黃得、彭奄、〈糸言糸〉喜、宋午、李獾。每戶內的母、妻和子女僅稱名而無姓。而且與戶人名相比,母、妻名用字顯得較為俚俗,如負芻、不實、縛/、繒、嗛。[54]其中“嗛”字出現多次,《說文》:“嗛,口有所銜也。”這個字還有動物頰囊的意思。更有趣的是戶人李獾,“妻曰<隸雚>”,妻名似是根據夫名所取。
南陽里戶籍以外的里耶秦代行政文書中,也記有不少士伍等身份的人名,單名、雙名並存,例如:匄、成、毋死、不<豸{丿犬}>、不識、衷、鹽、小欬、越人、<彖頁>、不采、勝日。[55]岳麓秦簡中也提到幾個人名:陽陵士伍毋死、鹽、馮將軍毋擇。“毋死”與“鹽”亦見于上述里耶簡。[56]這些資料中雙名比較常見。值得注意的是,上述人名中也有一些顯示土著語言特徵的常用字,如不、毋。張家山漢簡《奏讞書》中,有一個蠻夷大男子“毋憂”。[57]與上述人名相比,南陽里戶人名顯得過于整齊,也許並非一般編戶。
里耶秦簡中的這種人名特徵,在稍後的江陵鳳凰山西漢簡中仍可以觀察到。鳳凰山漢簡人名可以分為三類:戶人名、中販共侍約者人名、奴婢人名。三類人名各有其特徵。侍約者人名的記錄形式是“姓+名”,單名、雙名均有,如載翁仲、王翁季、楊公子、陶仲、姚季、張蒼、陳黑。人名用字與中原相同,多出現伯、仲、季等排行字。戶人名和奴婢名則均只著錄“名”而無姓,[58]單名、雙名均是如此。戶人名與奴婢名的俚俗色彩很明顯,前者如:厭治、擊牛、不章、野人、越人、虜、小奴、青肩;後者如:美、蒲蘇、獾、祿、不敬、熊(以上奴)、縛、留人、畜、醉、綠、紫、豹(以上婢)。[59]上述人名特徵與侍約者人名形成比較顯著的對照。這一點與里耶人名的差異相似。
與之相關,《史記》等書中記載了一些秦漢之際東越、閩越、南越、夜郎首領人名。如秦始皇開闢嶺南時,曾殺西嘔君譯籲宋,越人則立桀駿為將與之抗衡。[60]譯籲宋和桀駿顯然都是越語人名的譯音。此外還有閩越王無諸、越東海王搖、鄱陽令吳芮、閩越王郢、其弟余善、越繇王丑、將軍騶力、故越衍侯吳陽、建成侯敖、繇王居股、夜郎王多同、鉤町王亡波、夜郎王興、興妻父翁指、興子邪務等。[61]上述人名明顯可以分為兩種類型:一類具有華夏式單名特徵,如吳芮、吳陽;一類則具有譯音特徵,如騶力、居股、餘善、多同、邪務、譯籲宋。[62]這種差異反映出在早期南方部族與華夏國家的接觸中,使用華夏式人名是一個漸進的過程。有的較早接受了華夏式人名,有的則仍使用土著人名,還有的可能是雙語人名並用。這種情況與楚簡人名可以相互印證。可以想見,隨著秦漢帝國南方統治的推進,這種華夏式與土著式並存的人名狀態,會進一步朝著“姓+名”的華夏化方向過渡。在人名用字上,一些明顯帶有南方土著色彩的用字會逐漸減少。在這一過程中,上層人名的變化會早于一般的編戶民。
(二)單名的推廣與戶籍編制
根據前面的分析,戰國至西漢初期,南方人名呈現出兩個顯著特徵:(1)具有從土著人名到華夏式人名過渡的階段色彩;(2)單名、雙名並存,而單名比例較高。這兩個特徵成為思考走馬樓吳簡整齊單名現象的起點。
正如竹村卓二所說,每個民族都有其獨特的命名法(name giving system)。[63]而命名法中的核心人名又往往受制于其語言習慣。[64]古代楚地居民與苗瑤語族關係密切,民族學者指出,由于苗語詞匯以單音節為主,複音的單純詞很少,因此苗族個體本名的命名受此影響,絕大多數是由單音節構成的。[65]這種單音節人名,在對譯為相應的漢字人名時,會比較自然的標記為單名。這或許是戰國至漢初楚地單名比例較高的語言基礎。
不過正如前節所論,雖然戰國至漢初楚地單名比例較高,卻仍有大量雙名存在。走馬樓吳簡整齊單名的由來顯然另有其因。根據出土簡牘來看,漢武帝時期長沙地區人名中單名、雙名仍然並存。[66]而走馬樓吳簡整齊的單名現象,很可能東漢後期已經形成,如東牌樓東漢簡中出現的人名就均為單名。[67]根據這些情況,再結合第一節所討論的兩漢之際人名變化趨勢判斷,長沙地區人名在東漢時期(特別是前中期)必定有一個顯著的變化過程,即本來比例就較小的雙名逐漸消失,最終呈現為整齊的單名。
如何理解這種人名的整齊化現象呢?洛陽東漢刑徒墓地出土的刑徒磚提供了一個值得注意的線索。刻在磚上的數百個刑徒人名中,絕大多數為單名,雙名僅有黃丙午、黃丸以、李馬少、江賓安等有限幾人。[68]根據第一節的討論來看,即便刑徒來源身份多樣,如此高的單名比重也是很難理解的。富谷至敏銳地注意到,有些奇特的人名如金陵、渭陽等,可能是刑徒“生前因出生地而被稱呼的俗名”。[69]這種地名型人名還可以舉出趙郡、河陽、扶溝等。此外從單名用字觀察,少、大、小、奴等出現很多,干支作為人名也有不少。這些都給人一種非正式人名的印象。前面提到,漢碑中“仲東阿東”之類題名,顯示出官方存在著將編戶民人名整齊化的做法。雖然還不能確認刑徒人名也存在這種情況,但由此顯然可以提出一個疑問:走馬樓吳簡整齊的單名是否也是一種官府行為?
提出這種懷疑還有一個原因。同屬于南方的巴蜀、吳越地區,東漢時期編戶民中單名、雙名也是共存的。先來看巴蜀。犀浦出土東漢殘碑有王岑鞠、康眇、王奉堅、何廣周、王汶、蘇伯翔、張王等多個人名,單名、雙名均有。[70]延熹七年(164)《蜀郡屬國辛通達李仲曾造橋碑》官吏題名均為單名,但義工均為雙名,如王文宰、王漢期。延熹四年成都《鄭子真殘碑》可以辨識的人名有:鄭子真、潘蓋、呂子近,[71]有單名,也有雙名。都江堰出土建安四年(199)《北江塴碑》,官吏均為單名,“作者”則有趙口卿、蘇子邛、楊叔財等雙名。[72]王孝淵碑有石工張伯嚴。西南夷地區也有類似證據。雲南昭通出土永元八年(公元96年)孟孝琚碑稱,孝琚本名廣宗,後改單名為琁,字孝琚。[73]
再看吳越地區。建武二十八年(公元52年)的《三老諱字忌日記》中記載了三老“通”及其家人共15個人名。[74]三老“非吏而得與吏比”,[75]實際上具有官方色彩,[76]家族人名大多為“單名+字”形式或與此有關。不過,也有兩個兒子提餘和持侯是雙名。而且從這兩個人名的用字來看,似乎有吳越地方色彩。此外,揚州出土的熹平五年(176)劉元台買地券,記有劉元台、劉文平等雙名。[77]吳興、台州等地出土的紀年磚銘則顯示,東晉初年吳越地區民眾中存在不少雙名,[78]應當是延續漢代以來的制名習慣。[79]
由于巴蜀、吳越地區缺乏東漢簡牘戶籍資料可供比較,這些地區是否存在戶籍上的整齊單名現象,目前還不清楚。[80]這個問題同樣也存在于中原、西北等地區。而長沙周邊地區又缺乏相應的石刻資料可以比較。這就提出了一個難題:究竟是東漢時期存在普遍的戶籍名與使用名不一致的現象,還是單名化僅存于長沙地區?
戶籍名與實際用名不一致的情況,任何時代當然都是存在的。但從地券和侍廷里石券等資料來看,東漢時期中原、西北等地區的雙名所占比例不小。如果戶籍上全部登錄為單名,會有相當規模的戶籍人名與實際用名不一致。這一點是很難想像的。此外,現存東漢記錄有雙名的資料,很多都與官府有關,如劉平國摩崖、辛通達造橋碑。蜀郡《繁長張禪等題名》中,官吏為“姓+單名+字”形式,夷王為單名,民、夷侯、夷民等則均為雙名。[81]侍廷里石券和買地券均有契約性質,似乎也應該使用與戶籍對應的人名。西北等地出土的漢晉簡牘,年代從西漢中期一直延續到西晉,單名占絕大多數,但仍有一定數量雙名。如樓蘭尼雅出土魏晉文書中就有胡騰寧、張幼業、尚法龍等雙名。[82]
走馬樓吳簡中的整齊單名由此顯得相當特別。我在討論吳簡姓氏問題時曾提出,吳簡中存在的特殊姓氏結構,可能是經由楚秦到兩漢的編戶化過程而得以推廣的。[83]如所周知,從不同人群的文化接觸和同化過程來說,人名相對于姓氏而言,發生變化一般會更早一些。但對于編戶化過程中伴隨的人名登錄來說,姓與名的變化卻可能是同步的。會不會正是強制性的戶籍登錄,推動了長沙地區的單名化進程呢?《後漢書》中記載了一些活躍于武陵、長沙、零陵等郡的蠻夷首領人名,包括漊中蠻覃兒健,武陵蠻詹山、精夫相單程,武陵澧中蠻陳從,零陵蠻羊孫、陳湯,五溪蠻夷黃加少、高相、法氏、趙伯、潘鴻等,[84]有的就並非單名,或許可以作為單名化與編戶行為有關的證據。
關于編戶帶來的人名登錄,敦煌懸泉出土的西漢歸義羌人資料提供了可資參考的例子。其中提到如下一些羌人名:奴葛、芒東、潘朐、狼顛、東憐、唐堯、蹏當、封芒、落蹏、屈調、封調、榦芒、驢掌、歸何、芒封、封唐、零虞、嘉良、離吉、狼陽。[85]這些人名顯然只是羌語人名的對譯,並沒有姓,如驢掌、芒封是父子,歸何、封唐為兄弟,人名中就並無體現。這是編戶過程中的人名對譯登錄。值得注意的是,音譯人名首字有的與華夏習慣上的“姓”吻合,如潘、唐、封、屈,有的則保留了較質樸的譯音。這種情況也見于《後漢書》記載的羌人名,如燒當羌支的滇良、滇吾、滇岸、東吾、迷吾、迷唐。[86]在官方戶籍和華夏觀念中,這些音譯人名的首字顯然具有了“姓”的功能。[87]
歸義羌人籍人名被整齊的對譯為兩個漢字。如果認為首字具有“姓”的功能,這些人名就呈現為整齊的“姓+單名”形式。這對于理解吳簡單名現象很有啟發。地方官府在編制新附戶籍時,可能普遍存在技術上的整齊化傾向。新附戶籍的編制者是官吏,他們自身習慣于使用單名,按照習慣給新附人口登記單名是很自然的。而且如前所論,苗瑤語族中流行的單音節命名習慣,也為此提供了人名轉譯的語言學基礎。不過,如果說長沙地區的編戶人名經由這樣一個過程而走向單名化,前提則是東漢時期長沙地區必須有大規模的新戶籍編制。這一點只要對照《漢書·地理志》和《後漢書·郡國志》相關諸郡戶口數位,便會有更進一步的認識:
《漢書·地理志》所據戶口資料大致在元始二年前後,《後漢書·郡國志》則一般認為在永和五年(140)前後。[88]在這一百多年間,巴蜀、吳越諸郡戶籍人口增長很少,有的幾乎停滯;而贛湘地區的豫章、桂陽、零陵、長沙等郡則有巨大增長,增長額均為西漢在籍人口的數倍,最低的桂陽郡是三倍多,最高的零陵郡竟有七倍多,走馬樓吳簡出土的長沙郡則有四倍半。這種短時間內局部地區大規模的戶籍人口增長,顯然不會是地方經濟發展和人口自然增殖的結果,背後應該有地方官府的強制性人口附籍舉措,比如對蠻族戰爭帶來的蠻口遷入、和平時期的人口搜檢,等等。[89]這也帶來當地民族關係的變化,東漢長沙及周邊地區蠻族動亂頻繁發生,其根本原因就是反對附籍和承擔賦役。[90]
戶籍人口數字巨大增長的背後,是大規模的新戶籍編制工作。由于新編入戶籍的人口超過原有人口數倍之多,單名化得以顯著推行。[91]據此判斷,南方戶籍的“單名化”現象不會僅存于長沙地區,臨近的豫章、桂陽、零陵、蒼梧等郡應當也是如此。遺憾的是尚缺少這些地區的具體資料。[92]而伴隨著大規模編戶化進程而發生的,當然也不僅僅是戶籍人名的變化。西漢末至東漢時期,長江中游以南地區的社會文化面貌究竟發生了怎樣的變化,是一個值得今後認真思考的問題。令人期待的是,最近長沙走馬樓新發現了數量可觀的東漢前中期簡牘,從相關報導來看仍以官府文書為主。相信隨著這些簡牘的陸續整理公佈,漢代長沙郡及周邊地區編戶人名的變化軌跡會更加清晰地顯現出來。
三、晉宋之際上層雙名的興起及其意義
如上所述,西漢末至東漢,上層人名的制名習慣經歷了一個單名化的過程。這種單名習慣經由戶籍編制等途徑,對某些地區的編戶人名產生了很大影響。不過,正如有研究者指出的那樣,人名使用習慣自東晉後期開始又出現了新的變化,社會上層的單名習慣開始被突破,進入南朝後,雙名比重則逐漸增大,形成單名、雙名並行使用的狀態。[93]這就提出一個問題:社會上層“去二名”的文化觀念,為何會在晉宋之際逐漸消退?這與底層單名、雙名並存的制名習慣有無關係?
東晉後期社會上層人名中雙名的興起,有一個特殊現象,即多以“單名+之”的方式構成雙名。關于“之”字的意義,陳寅恪很早就指出是天師道徒的習慣,具有信仰標識的內涵。[94]不過,單純從文字角度來說,“之”則是一個虛字,也可以認為沒有任何實質性字義。正由于此點,使用時也常常會省略這個字,只以單名相稱。由此就引出一個問題:在上層雙名興起的過程中,虛字究竟具有怎樣的意義?
雙名中的虛字確實比較特殊。南北朝是最重視避諱的時代之一,但之、道、僧等人名用字不在避諱之列。陳垣指出:“晉王羲之子知名者五人:曰玄之、凝之、徽之、操之、獻之。徽之子楨之,獻之嗣子靜之。祖孫父子,皆以‘之’為名,不以為嫌也。宋王弘子僧達,孫僧亮、僧衍,從子僧詳、僧絳、僧虔,從孫僧祐,叔侄皆以‘僧’為名,不以為嫌也。”[95]這就說明,之、道、曇、僧、靈等虛字,主要是作為雙名中的信仰點綴。[96]由于這些字並不具有實際人名功能,所以不需要避諱。由此可以認為,帶有這類虛字的人名,並非純粹意義上的雙名。問題是,為何要增加這類無實際功能的虛字呢?
這可能要考慮到民間文化習慣的影響。東晉南朝社會雖然強調身份制,但士族社會與民間社會之間並不能完全隔絕。在士族社會的人名系統中,單名和字共同構成一個身份性的雅名,與此同時,小名的使用卻具有民間性。如司馬攸小名桃符,梁武帝小名練兒,其子子卿小名烏熊。[97]此外,還可以舉出鎮惡、桃枝、道民、靈寶、法生、法真、蠻奴、客兒、蟠龍、社客等小名。[98]這些小名最顯著的特徵,就是俚俗色彩和信仰表達意涵,如道教色彩的道民、靈寶,驅鬼辟邪的桃枝、桃符、鎮惡。在小名使用上,士族與普通民眾看不出明顯差異。值得注意的是,在民間社會中,這類俚俗小名也常被用作正式人名。[99]從性質上說,這種做法與士族人名中的“之”、“僧”、“道”等信仰性虛字是相似的。士族社會中雖然沒有直接以小名為人名的情況,公開場合中稱小名則很常見。司馬昭喜愛司馬攸,常呼其小字:“此桃符座也。”[100]有人曾當面稱桓伊小字說:“此桓野王也。”[101]除了小名,前面曾談到漢魏人名中帶有虛字“阿”的人名是很常見的。六朝士族社會也延續了這一習慣,如稱呂蒙為阿蒙,王子敬為阿敬。[102]“阿”是一個非信仰性的虛字。這就讓人懷疑,上層“之”、“道”等虛字類雙名的出現,也許是受到民間習慣的影響。雙名與單名相比,其優勢就在于多出一個字,表達的人名內涵更為豐富。東晉桓豁諸子的命名,提供了一個很好的例證。《晉書》卷74《桓彝傳附子豁傳》:“初,豁聞苻堅國中有謠云:‘誰謂爾堅石打碎。’有子二十人,皆以‘石’為名以應之。唯石虔、石秀、石民、石生、石綏、石康知名。”[103]桓豁諸子名字中共有的“石”字,據稱是為了契合前秦謠讖。而要想在人名中體現“堅石打碎”這一謠讖的話,在當時流行的單名基礎上增加一個“石”字,是最為方便的。這應當是流行于民間社會的雙名,逐漸為士族社會所接受的功能性基礎。當人們發現在人名中增加一個字可以更豐富地表達願望之後,虛字也就逐漸超出了信仰和口語層面。上層人名由此突破了東漢以來的單名慣例。
晉宋之際,隨著統治階層社會身份的變動,雙名化趨勢也愈益顯著。《宋書》中劉裕諸子均為帶有“義”字的雙名,是最好的事例。雲南所存兩通爨碑的明顯差異,也體現了這種變化。其一是爨寶子碑。[104]碑立于桓玄大亨四年,即義熙元年(405)。此碑僅有碑主爨寶子是雙名,主簿、斡吏等13人均為單名,如主簿揚磐、錄事孟慎、斡吏任升、小吏揚利。[105]到了劉宋爨龍顏碑,題名有了很大變化。此碑立于大明二年(458),上距爨寶子碑50餘年。列碑題名50人,姓名完整者41人,其中單名9人,雙名32人。[106]題名中爨姓者最多,有11人:
建寧爨道慶府長史建寧爨道文司馬建寧爨德氓倉曹參軍建寧爨碩□府功曹建寧爨□別駕建寧爨敬祖主簿建寧爨德□鎮蠻長史建寧爨世明司馬建寧爨順靖屯兵參軍建寧爨孫記門下建寧爨連迫
此外據碑文所記,爨龍顏有子4人,孫9人,亦均為雙名,且有同輩排行用字,如子輩均以“驎”,孫輩均以“碩”命名。這種情況與劉裕諸子均以“義”排行相同。爨氏為當地土著大姓,其人名的雙名傾向是非常顯著的。為何僅僅50年間,兩通爨碑的題名有如此大的變化?從爨龍顏碑全部題名來看,有三點值得注意:(1)信仰用字集中于“道”字,共有7人,“之”、“靈”、“曇”、“僧”等字則未見,似乎具有區域信仰特徵;(2)題名與漢代底層人名命名方式有一定延續性,如叔、世、孫、祖等家族性用字多見;(3)“子”尾人名多見,共有6人:杜萇子、楊瓊子、毛瑋子、謝國子、耒叔子、盛慶子。聯繫到前面提到的爨寶子,可見“子”尾人名在當地是很流行的。現存南朝最龐大的題名資料——蕭秀碑碑陰題名中,也可以看到一些“子”尾人名。[107]而與“子”尾人名相似的,還可以舉出“兒”尾人名。南朝寒人名中就有不少,如梅蟲兒、鄒伯兒、王竺兒。[108]人名中的“子”、“兒”與“阿”一樣,都是帶有口語意味的虛字。[109]有的語言學者認為,魏晉時期漢語詞彙出現了雙音化傾向,代表性現象之一就是“子”等無意義詞尾的出現。[110]不過,這類人名在東漢民間社會中已經存在,恐怕不能簡單歸結為詞彙習慣的變化。爨碑和寒人的“子”尾、“兒”尾人名,顯示出制名取向的變化。在東漢到西晉上層社會流行單名的時代,新進入官府者會習慣性的模仿製作單名。孟孝琚就是很顯著的例子。而隨著“之”、“道”等虛字式雙名在以建康為中心的政治上層流行,單名已不再具有嚴格的身份標識意義,新進入官府者也就無需再製作單名。其原來的制名習慣,如單名、雙名並存以及“子”尾、“兒”尾式人名,就會出現在官方場合之中。總之,上層人群對單名習慣的突破,導致社會不再處于提倡單名的氛圍之中。正是這點導致南朝人名中雙名比例的逐步上升,到了梁普通年間的蕭秀碑題名,雙名比例已占到九成以上。
晉宋以後上層社會的這種雙名化趨勢,最開始是底層社會的信仰心理、口語習慣等影響上層社會的結果。這是民間文化影響上層社會的一個事例。而一旦上層社會突破了單名觀念的限制,反過來又會推動雙名化的進程。特別是上層社會擁有文化優勢,他們在雙名制名方面的用字習慣會重新影響普通民眾。雙名中的虛字,在這種背景下就有了一些新的變化。《陳書》卷8《周文育傳》說:
周文育字景德,義興陽羨人也。少孤貧,本居新安壽昌縣,姓項氏,名猛奴。……及薈秩滿,與文育還都,見于太子詹事周拾,請制名字,拾因為立名文育,字景德。命兄子弘讓教之書計。[111]
周文育出身于社會底層,本名“猛奴”,是一個典型的民間俚俗人名。這個名字在民間也常用作小名。他改名為“文育”的經歷,正說明上層社會文化觀念的重要影響。[112]新名中的“文”體現的是一種文雅意識。人名中的“文”字在漢代已經存在,爨龍顏碑和台州磚銘中也可看到。梁蕭秀碑題名中帶有“文”字的雙名更多,如陳文展、陳文進、張文智、楊文粲等。[113]而南朝寒人名中,帶有“之”的雙名也有不少,如李粲之、周管之、許朗之、豐勇之等,[114]應當也是受到上層制名習慣影響的結果。將這些人名與里耶、鳳凰山等簡牘人名進行對比,秦漢至六朝數百年間南方人名的變化就有了直觀呈現。這種變化是上層文化習慣與民間習慣互動影響的結果。需要指出的是,這種變化至南朝並沒有結束。由于雙名中的虛字往往體現出民眾信仰和社會觀念,使其很容易受到社會文化變遷的影響。比如,從南朝到隋唐,人名中一個比較明顯的新變化是“僧”、“靈”等信仰性虛字在逐漸減少,“仁”、“孝”等道德性的虛字則逐漸增加,顯示出儒學理念對制名的影響。[115]而趙翼指出,五代時帶有“彥”字的雙名極多,為“一時風尚”。[116]
還有一點值得注意。雖然西漢末期以後上層人名走向單名化,但他們對雙名或者說由兩個字構成的人名並不陌生。《白虎通·姓名》中說“名者,幼小卑賤之稱也”,[117]《禮記·檀弓》“冠字”孔穎達疏解釋說“二十有為人父之道,朋友等類不可複呼其名,故冠而加字”。[118]孫休詔書也提到:“人之有名,以相紀別,長為作字,憚其名耳。”[119]在東漢三國官吏、知識層單名流行的環境中,單名的使用其實是有很多限制的。[120]而“冠德明功”,以“敬成人”的“字”,在日常生活中使用相當廣泛。[121]漢晉碑石簡牘中官吏的“姓+字”書寫形式,數量不少。碑石如光和年間的孫根碑陰題名,可辨者244人,人名均為“中軍督孫玄象、孫彥龍”之類形式;青龍三年(235)的廬江太守范式碑,題名近40人,人名與尹灣漢墓出土《贈錢名籍》一樣,均為“陳文信、王文舒”之類形式。[122]這些人都有相當的身份,如《孫根碑陰》出現的官名,就有中軍督、大中、駙馬都尉、舍人、中書郎、計吏、督郵等;《贈錢名籍》所載亦均為地方吏員。[123]從當時的制名習慣來說,孫根碑陰題名者應當均為單名,《贈錢名籍》也應以單名為主。所以上述題名很顯然是“姓+字”的書寫形式。這體現出當時吏員圈的交際和禮儀習慣。
這種“姓+字”的題名形式帶來一些啟示。東漢官吏、知識層的生活中,由于諱名的影響,“字”的使用非常頻繁。這應當是增加“之”、“道”等信仰性虛字的過渡性雙名,在晉宋之際能夠興起並很快被官吏、知

中国历史故事概括30字

識階層所接受的社會基礎。在虛字使用擴大化以後,命“字”的用字習慣就會影響到雙名的制名。南朝以降雙名中的“文”、“仁”、“孝”等虛字,在漢代人的“字”中使用很多。“字”本來是對單名含義的進一步延伸。[124]當晉宋之際上層雙名興起之後,雙名與“字”就出現了暫時的功能性重疊。東晉南朝文獻中可以看到不少人名與字相同的現象,如司馬德宗字德宗、王僧孺字僧孺,[125]可能就是這種功能性重疊的一種反映。從這種意義上也許可以認為,南朝上層人名的雙名化最開始表現為信仰性虛字的過渡形式,而當單名習慣被突破後,命字習慣對雙名的影響則變得顯著起來。這種變化可以稱之為雙名的“字化”。
四、結語
中國文明的多元起源早已成為一種共識。不過,學者也注意到,在公元前三千年紀後期的文明突破過程中,南方和北方呈現出明顯的差異。[126]這種差異後來逐漸擴大,到《呂氏春秋》的時代,在華夏國家眼中南方的社會形態已相當落後:“揚、漢之南,百越之際,敝凱諸、夫風、餘靡之地,縛婁、陽禺、歡兜之國,多無君……其民麋鹿禽獸,少者使長,長者畏壯,有力者賢,暴傲者尊,日夜相殘,無時休息,以盡其類。”[127]華夏國家向南方地區的權力推進就是在這一背景下進行的。
華夏國家向南方的推進以及由此帶來的文化同化表現在許多方面,本文關心的主要是南方人名標記系統的變化。概括來說,早期南方部族中人名的華夏化具有階層差異。上層人群在與華夏國家的接觸中,較早的模仿或被賜予華夏式人名。這是一種文化交際需要,同時獲取華夏式人名也具有權威意義,有助于標榜身份和顯示權力。與此同時,下層人群華夏式人名的大規模實現,則與編戶化過程密切相關。
東漢以前南方經歷了兩次編戶化過程。楚秦之際的編戶化,主要是在軍事征服的背景下實現的,雖然南方各區域完成征服的時間不同,但其人名系統均體現了這一時期的華夏特徵,保留了初期編戶化時期的過渡色彩。第二次編戶化發生于東漢時期,這次編戶化存在明顯的區域差異,集中于湘贛諸郡。走馬樓吳簡呈現的整齊單名,就是這次編戶化所推動的,它顯示出華夏國家對邊緣地區的權力影響。社會學家在解釋多族群國家內部關係時,曾提出過一種“擴散理論”,即核心地區逐漸向邊緣滲透,經過長時期擴散後逐漸拉平差距。[128]從早期南方人名系統的變化來看,核心地區在向邊緣擴散時,有可能會在邊緣地區推行較之核心區更為整齊的制度。這或者可以稱之為“邊緣的強化”。
與區域差異相伴隨的是人名的分層現象。從某種意義上說,人名背後其實是精英文化與民間文化——所謂“大傳統”與“小傳統”的區分。[129]東漢的單名習慣是精英文化的產物,而民間並不遵循這一理念。而屬于“大傳統”的單名習慣,通過兩種方式影響著民間人名的“小傳統”。其一是地方官的權力和教化;其二是地方屬吏階層的觀念和實踐,他們身處官民之間,容易受到單名慣例的影響。反過來說,“小傳統”對于“大傳統”的影響顯得較為遲滯。晉宋之際,上層社會的單名慣例開始被突破,首先是“之”、“道”等信仰性虛字附加在單名之上,形成一類特殊的雙名。影響這種變化的,可能有來自“小傳統”的兩種因素:信仰心理和口語習慣。單名慣例被突破後,屬吏階層也擺脫了單名影響,大量“子”尾、“兒”尾等帶有口語特徵的人名浮出水面。而當上層人群突破了單名限制,就會創造出新的雙名制名方式。最明顯的是漢代以來上層人群中“命字”的方式,開始影響到雙名用字。這種雙名的“字化”,又反過來通過各種途徑影響到下層人群。從人名的這種變化軌跡來看,精英文化會吸納民間文化的某些因素,以實現某種文化突破。而當突破完成後,新的精英文化會再次回饋到民間。
人名作為一種文化標記符號,具有相當特殊的文化意義。本文所討論的漢晉南方人名中單名、雙名的變遷,只是人名所蘊含的豐富歷史內涵中很小的一個側面。永嘉之亂以後,南方和北方社會進入了不同的發展軌跡。大量湧人華夏核心區域的邊境人群,他們的人名系統如何在具體層面上發生變化?陳寅恪先生雖然很早就曾提及這個問題,[130]但一直沒有得到足夠的重視。[131]本文對南方人名的考察,也許可以印證陳先生的這一設想。有理由相信,人名問題或是推進今後中古社會史研究的一條重要線索。
附識:感謝兩位匿名審稿人提出的寶貴意見,修訂稿多有參酌。本文初稿曾于2010年8月在臺灣大學召開的“第四屆中國中古史青年學者聯誼會”上報告,承蒙評議人吳修安、許凱翔及與會的陳弱水、佐川英治等多位師友批評指正;同事魯家亮博士亦在資料方面提供不少説明,謹此一併致以誠摯謝意。
注釋:
[1]譚其驤:《近代湖南人中之蠻族血統》,《長水集》上,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378頁。
[2]學術界在這個問題上的已有研究主要集中于一些傳統論題,如南方蠻越族系、秦皇漢武的南方經略、漢晉南朝的蠻族政策、西南夷與南中大姓、山越,等等。由于史料限制,不少論題實際上已陷入停滯狀態。相關成果繁多,茲不贅述。近年來,受到族群認同理論的影響,出現了一些新角度的研究成果,代表性的如王明珂對“太伯奔吳”傳說的分析(王明珂:《華夏邊緣:歷史記憶與族群認同》,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6年,第163—184頁)。但他的研究更偏重于北境民族和羌人社會。關于南方蠻族問題的相關思考,參見魯西奇:《釋“蠻”》,《文史》2008年第3期。
[3]王素:《說“夷民”》,《故宮博物院院刊》2004年第5期;羅新:《“真吏”新解》,《中華文史論叢》2009年第1期。利用出土簡牘對中古南方民族史的一個反思,參見羅新:《王化與山險——中古早期南方諸蠻歷史命運之概觀》,《歷史研究》2009年第2期。
[4]魏斌:《吳簡釋姓——早期長沙編戶與族群問題》,《魏晉南北朝隋唐史資料》第24輯,武漢:武漢大學文科學報編輯部,2008年,第23—45頁
[5]《三國志》卷48《吳書·孫休傳》,北京:中華書局,1982年,第1160頁。
[6]張聯芳主編:《外國人的姓名》,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87年,第454—490頁。
[7]張淑一:《先秦姓氏制度考索》,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2008年,第131—146頁;李學勤:《先秦人名的幾個問題》,《歷史研究》1991年第5期。
[8]侯旭東:《中國古代人“名”的使用及其意義——尊卑、統屬與責任》,《歷史研究》2005年第5期。
[9]羅常培:《語言與文化》,北京:北京出版社,2004年,第81—96頁;納日碧力戈:《姓名論》,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1997年,第183—190頁;張錫祿:《白族姓名初探》,《民族學研究》第5輯,北京:民族出版社,1983年,第117—132頁。
[10]《漢書》卷28下《地理志下》,北京:中華書局,1962年,第1645、1665—1669頁。參見周振鶴:《秦漢風俗地理區劃》,《中國歷史文化區域研究》,上海:復旦大學出版社,1997年,第123—127頁。關于南方文明和自然環境的簡要解說,參見童恩正:《南方一中華民族古文明的重要孕育之地》,《南方文明》,重慶:重慶出版社,1998年,第1—3頁。
[11]参见森本淳:《嘉禾吏民田家莂にぇみる同姓同名に關する一考察》,《嘉禾吏民田家莂研究——长沙吴简研究报告》第1集,東京:日本长沙吴简研究會編,2001年,第68—79页;高凯:《从走马楼吴简〈吏民田家莉〉看孙吴时期长沙郡民的起名风俗》,《寻根》2001年第2期;高凯:《从走马楼吴简看孙吴时期长沙郡吏民的联姻》,《史学月刊》2002年第9期;黎石生:《〈吏民田家莂〉中的田家姓名问题》,《故宫博物院院刊》2004年第1期。
[12]《漢書》卷12《平帝紀》,第352頁。
[13]《漢書》卷94下《匈奴傳下》,第3819頁。
[14]蕭遙天:《中國人名的研究》,北京:國際文化出版公司,1987年,第53—54頁;賈從江:《兩漢時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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域人漢式姓名探微》,《西域研究》2006年第4期。
[15]黃士斌:《河南偃師縣發現漢代買田約束石券》,《文物》1982年第12期。邢義田曾對石券姓氏構成有過梳理,參見邢義田:《漢代的父老、僤與聚族里居——漢侍廷里父老僤買田約束石券讀記》,《天下一家:皇帝、官僚與社會》,北京:中華書局,2011年,第461—462頁。
[16]邢義田推測,侍廷里似指縣寺所在之里,參見邢義田:《讀居延漢簡劄記》“寺廷里”條,《地不愛寶:漢代的簡牘》,北京:中華書局,2011年,第104—105頁。
[17]每列首個人名為券主。其中,孫成地券釋文見羅振玉:《芒洛塚墓遺文續編》卷上,《石刻史料新編》第1輯第19冊,臺北:新文豐出版公司,1977年,第14057頁;王當券釋文見洛陽博物館:《洛陽東漢光和二年王當墓發掘簡報》,《文物》1980年第6期;房桃枝、樊利家地券釋文見羅振玉:《貞松堂集古遺文》下冊卷15,北京:北京圖書館出版社,2003年,第348—353頁;武孟子地券釋文見端方:《陶齋藏石記》卷1,《石刻史料新編》第1輯第11冊,第7993頁。有關諸券的整理和考釋,參見魯西奇:《漢代買地券的實質、淵源與意義》,《中國史研究》2006年第1期。
[18]張傳璽認為武孟是地名,“子男”作“男子”解,可備一說(參見張傳璽:《契約史買地券研究》,北京:中華書局,2008年,第188頁)。魯西奇根據楊守敬的意見,認為“靡嬰”應斷開,讀作“靡、嬰”,依據是東漢雙名少見(參見魯西奇:《漢代買地券的實質、淵源與意義》,《中國史研究》2006年第1期)。按:這個依據顯然不能成立,仍以連讀為是。另外,少卿是否為朱大弟之“字”,不明。
[19]河北省文化局文物工作隊:《河北定縣北莊漢墓發掘報告》,《考古學報》1964年第2期。
[20]亳縣博物館:《亳縣曹操宗族墓葬》,《文物》1978年第8期。
[21]永田英正編:《漢代石刻集成(図版·釈文篇)》,京都:同朋舎,1994年,第118—119頁;羅福頤:《薌他君石祠堂題字解釋》,《故宮博物院院刊》1960年第2期。
[22]永田英正編:《漢代石刻集成(図版·釈文篇)》,第302—303頁。
[23]濟寧市文物管理局:《山東濟寧市肖王莊一號漢墓的發掘》,《考古學集刊》12,北京:中國大百科全書出版社,1999年,第99—112頁。
[24]永田英正編:《漢代石刻集成(図版·釈文篇)》,第26—27頁。
[25]分見《後漢書》卷5《孝安帝紀》、卷6《孝順帝紀》,北京:中華書局,1965年,第214、267頁。
[26]關于漢代人名的用字習慣,學界已有不少討論,參見蕭遙天:《中國人名的研究》,第40—42頁;邢義田:《漢簡、漢印與〈急就〉名互證》,《地不愛寶:漢代的簡牘》,第84—101頁;秦進才:《兩漢姓名窺管》,沈長雲等編著:《探古集》,北京:中華書局,2002年,第136—157頁;劉釗:《古文字中的人名資料》,《吉林大學學報》1999年第1期。
[27]人名分見《後漢書》卷82《方術列傳》、卷83《逸民列傳》、卷84《列女傳》,第2703—2806頁。
[28]洪適:《隸釋》卷1《成陽靈台碑》,北京:中華書局,1986年,第14—17頁。
[29]顧炎武:《日知錄》卷32“阿”條,黃汝成:《日知錄集釋》,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年,第1824—1825頁。
[30]南陽博物館:《南陽發現東漢許阿瞿墓誌畫像石》,《文物》1974年第8期。
[31]關于文獻所載漢魏人名中的“阿”字,參見張孟倫的分類輯考:《漢魏人名考》,蘭州:蘭州大學出版社,1988年,第57—62頁。
[32]洪適:《隸釋》卷2《殽阬君神祠碑》,第33—35頁。
[33]洪適:《隸釋》卷1《成陽靈台碑》,第16頁。
[34]連雲港市博物館等編:《尹灣漢墓簡牘》,北京:中華書局,兒997年,第85—95頁。關于長吏人名的統計和分析,參見李解民:《〈東海郡下轄長吏名籍〉研究》,連雲港市博物館、中國文物研究所編:《尹灣漢墓簡牘綜論》,北京:科學出版社,1999年,第46—54頁。
[35]顧炎武《日知錄》卷23“兩名”條指出,“二名”的本意,其實是指一個人先後有兩個名字,黃汝成:《日知錄集釋》,第1329—1330頁。
[36]邵博:《邵氏聞見後錄》卷8,北京:中華書局,1983年,第59頁。
[37]永田英正編:《漢代石刻集成(図版·釈文篇)》,第132—133頁;王國維:《劉平國治□谷關頌跋》,《觀堂集林》卷20,北京:中華書局,1959年,第979—980頁。左將軍劉平國和題詞中的京兆長安淳于伯□,或許是稱“字”。
[38]相關鎮墓文見戴春陽、張瓏:《敦煌祁家灣——西晉十六國墓葬發掘報告》,北京:文物出版社,1994年,第100—122頁。
[39]《魏書》卷101《獠傳》,北京:中華書局,1974年,第2248頁。
[40]關于苗、瑤、壯、侗等南方主要少數民族的人名簡況,參見張聯芳主編:《中國人的姓名》,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2年,第174頁以下。
[41]近代臺灣泰雅人命名的變遷,就折射出清、日本、民國在不同階段的權力影響,參見程美寶:《臺灣苗栗縣泰雅人的命名與墓葬》,《廣西民族學院學報》2005年第3期。
[42]上述人名分見《吳越春秋》卷1、卷2、卷10,周生春:《吳越春秋匯校輯考》,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年,第15、18、178頁。
[43]李錦芳:《百越族系人名釋要》,《民族研究》1995年第3期
[44]周振鶴、遊汝傑:《古越語地名初探》,《復旦學報》1980年第4期;鄭張尚芳:《古吳越地名中的侗台語成分》,《民族語文》1990年第6期。
[45]董楚平:《吳越文化新探》,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1988年,第342—354、331—332頁。
[46]王明珂:《華夏邊緣:歷史記憶與族群認同》,第163—184頁。
[47]任乃強:《華陽國志校補圖注》卷3《蜀志》,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年,第113—129頁。
[48]西江清高:《關于重建四川古代史的幾個問題》,《扶桑與若木——日本學者對三星堆文明的新認識》,成都:巴蜀書社,2002年,第3—35頁。“蠶叢”一名,有學者認為與養蠶有關,童恩正認為也可能得名于部族居地岷山“巉稜如簇蠶”(《古代的巴蜀》,重慶:重慶出版社,1998年,第44—47頁)。
[49]《史記》卷40《楚世家》,北京:中華書局,1982年,第1691頁以下。
[50]《包山2號墓簡冊》文書類“疋獄”、“案卷”等,釋文參見陳偉等:《楚地出土戰國簡冊[十四種]》,北京:經濟科學出版社,2009年,第36—91頁。
[51]《左傳》桓公六年,楊伯峻:《春秋左傳注》,北京:中華書局,1990年,第115—116頁。
[52]劉釗:《古文字中的人名資料》,《吉林大學學報》1999年第1期。關于文獻中記載的禽獸蟲魚類人名,參見張孟倫:《漢魏人名考》,第37~46頁。
[53]高至喜:《楚文化的南漸》,武漢:湖北教育出版社,1996年,第182—186頁。
[54]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編:《里耶發掘報告》,長沙:嶽麓書社,2006年,第203—211頁。關于南陽里戶籍的討論很多,參見邢義田:《龍山里耶秦遷陵縣城遺址出土某鄉南陽里戶籍簡試探》,簡帛網,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744,2007年11月3日;張榮強:《湖南里耶所出“秦代遷陵縣南陽里戶版”研究》,《北京師範大學學報》2008年第4期;黎明釗:《里耶秦簡:戶籍檔案的探討》,《中國史研究》2009年第2期;陳絮:《里耶“戶籍簡”與戰國末期的基層社會》,《歷史研究》2009年第5期。
[55]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等:《湘西里耶秦代簡牘選釋》,《中國歷史文物》2003年第1期。
[56]陳松長:《岳麓書院所藏秦簡綜述》,《文物》2009年第3期。
[57]張家山二四七號漢墓竹簡整理小組:《張家山漢墓竹簡[247號墓](釋文修訂本)》,北京:文物出版社,2006年,第91頁。
[58]戶人名按照其里名推測,或許可以理解為均姓“鄭”,參見邢義田:《漢代的父老、倬與聚族里居——漢侍廷里父老僤買田約束石券讀記》,《天下一家:皇帝、官僚與社會》,第458—459頁。奴婢本來是否有姓還不清楚,尾形勇認為漢代奴婢無姓(參見尾形勇:《中國古代的“家”與國家》,張鶴泉譯,長春:吉林文史出版社,1993年,第89—101頁)。關于早期的平民姓氏問題,另參杜正勝:《編戶齊民——傳統政治社會結構之形成》,臺北:聯經出版事業公司,1990年,第192—196頁;徐復觀:《中國姓氏的演變與社會形式的形成》,《兩漢思想史》第1卷,上海:華東師範大學出版社,2001年,第187—191頁。
[59]長江流域第二期文物考古工作人員訓練班:《湖北江陵鳳凰山西漢墓發掘簡報》,《文物》1974年第6期;紀南城鳳凰山一六八號漢墓發掘整理組:《湖北江陵鳳凰山一六八號漢墓發掘簡報》,《文物》1975年第9期;鳳凰山一六七號漢墓發掘整理小組:《江陵鳳凰山一六七號漢墓發掘簡報》,《文物》1976年第10期。參見李均明、何雙全編:《散見簡牘合輯》,北京:文物出版社,1990年,第55—82頁。
[60]何寧:《淮南子集釋》卷18《人間訓》,北京:中華書局,1998年,第1290頁。關于秦漢的嶺南開拓,參見河原正博:《漢民族莘南發展史研究》,柬京:吉川弘文館,1982年,第3—46頁。
[61]《史記》卷114《東越列傳》,第2979—2984頁;《漢書》卷95《西南夷兩粵朝鮮傳》,第3837—3846頁。
[62]李錦芳認為,早期百越地區的多音節人名,顯示出膠著型語言特徵的殘留,參見氏著:《百越族系人名釋要》,《民族研究》1995年第3期。
[63]竹村卓二:《瑤族的社會與文化——華南、東南亞山地民族的社會人類學研究》,金少萍、朱桂昌譯,北京:民族出版社,2003年,第165頁。命名法的獨特性同時體現在姓名兩個方面。另參謝劍:《排瑤命名制度淺釋》,《貴州民族研究》1985年第1期。
[64]納日碧力戈:《民族姓名的語言制約因素析要》,《民族語文》1990年第4期
[65]宇曉:《中國苗族親子連名制初探》,《民族研究》1994年第5期。
[66]走馬樓出土漢武帝時期簡牘尚在整理之中,已公佈少量簡文中有堝子、襄人、搞、周等人名,單名、雙名並存,長沙簡牘博物館、長沙市文物考古研究所聯合發掘組:《2003年長沙走馬樓西漢簡牘重大考古發現》,《出土文獻研究》第7輯,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年,第57—64頁。
[67]長沙市文物考古所等:《長沙東牌樓東漢簡牘》,北京:文物出版社,2006年,第71—131頁。如著名的光和六年李建諍田案卷,載有李姓的升、建、替、顏、條,精姓的宗、姬、張、昔等人名,即均為單名(第73頁)。不過,東牌樓簡編戶人名資料不多,此點還不敢確認。
[68]參見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漢魏洛陽故城南郊東漢刑徒墓地》附刑徒姓名統計表,北京:文物出版社,2007年,第141—145頁。
[69]富谷至:《秦漢刑罰制度研究》,柴生芳、朱恒曄譯,桂林: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2006年,第64頁。
[70]謝雁翔:《四川郫縣犀浦出土的東漢殘碑》,《文物》1974年第4期;另參永田英正褊:《漢代石刻集成(図版·釈文篇)》,第286—287頁。
[71]洪適:《隸釋》卷15《蜀郡屬國辛通達李仲曾造橋碑》、《鄭子真宅舍殘碑》,第159—162頁。
[72]羅開玉:《關于〈建安四年北江堋碑〉的幾點認識》,《四川文物》2011年第3期。
[73]永田英正編:《漢代石刻集成(図版·釈文篇)》,第70—71、266—267頁。
[74]永田英正褊:《漢代石刻集成(図版·釈文篇)》,第18—19頁。
[75]《史記》卷30《平准書》裴駰集解引如淳語,第1431頁。
[76]牟發松:《漢代三老:“非吏而得與吏比”的地方社會領袖》,《文史哲》2006年第6期。
[77]蔣華:《揚州甘泉山出土東漢劉元台買地磚券》,《文物》1980年第6期。胥浦漢墓出土的先令券書記有多個雙名,年代是元始五年(揚州博物館:《江蘇儀征胥浦101號西漢墓》,《文物》1987年第1期);浙江諸暨出土的建寧元年番延壽墓莂,記兄弟九人買山葬其父馬衛將,出現了番延壽、馬衛將兩個雙名,其中“延壽”是西漢常見人名。不過,這通地券的真偽還存在疑問,張傳璽主編《中國歷代墓券彙編考釋》將其列入疑偽地券(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1995年,第63—64頁)。
[78]《吳興金石錄》卷2,《石刻史料新編》第1輯第14冊,第10698—10700頁;《台州金石錄附台州磚錄》,《石刻史料新編》第1輯第15冊,第11181—11231頁。試舉幾例:俞龍唪(建武元年)、劉力門(大興四年)、番有言(永昌元年)、高茂周(泰寧三年)、任景誠(咸和元年)、吳思功(鹹和五年)。
[79]現在發現有題名的孫吳地券,券主多為官僚身份,人名均為單名,參見羅宗真、王志高:《六朝文物》,南京:南京出版社,2004年,第234—243頁。不過,南京燕子磯出土的孫吳墓磚中,有一個“陳少珍”,還不清楚是稱字還是雙名,圖版和釋文參見莊大明、淩波主編:《古代銘刻書法》,天津:天津人民美術出版社,2003年,第35、173頁。
[80]吳郡、會稽等地出土孫吳銅鏡中所記鏡師人名,均為單名,不知是否與官府控制有關,參見王仲殊:《吳縣、山陰和武昌——從銘文看三國時代吳的銅鏡產地》,《考古》1985年第11期;《吳鏡師陳世所作神獸鏡論考》,《考古》1986年第11期
[81]洪適:《隸續》卷16《繁長張禪等題名》,北京:中華書局,1986年,第429—431頁。
[82]林梅村編:《樓蘭尼雅出土文書》,北京:文物出版社,19

中国历史故事有声读物

85年,第74、78頁。
[83]魏斌:《吳簡釋姓——早期長沙編戶與族群問題》,《魏晉南北朝隋唐史資料》第24輯,第32—36頁。
[84]《後漢書》卷86《南蠻西南夷列傳》,第2831—2834頁;洪適:《隸釋》卷7《車騎將軍馮緄碑》,第86頁。
[85]胡平生、張德芳:《敦煌懸泉漢簡釋粹》,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第159—174頁;張俊民:《敦煌懸泉出土漢簡所見人名綜述(二)》,《西域研究》2006年第4期。
[86]《後漢書》卷87《西羌傳》,第2878頁以下。
[87]直至現代,岷江上游比較閉塞的村寨中仍有羌人有名無姓,與此相應,其人名譯音的首字常常被作為姓使用(參見張聯芳主編:《中國人的姓名》,第494—496頁)。史籍中常見的羌人大姓,如彌姐、昨和、雷、黨等(參見馬長壽:《碑銘所見前秦至隋初的關中部族》,桂林: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2006年,第99—107頁),可能來源于其部落名。懸泉簡中提到的“聊藏耶茈”、“聊良”等“種”名(胡平生、張德芳:《敦煌懸泉漢簡釋粹》,第166頁),可能就是部落名。
[88]葛劍雄:《中國人口史》第1卷,上海:復旦大學出版社,2002年,第317318、401408頁。
[89]魏斌:《吳簡釋姓——早期長沙編戶與族群問題》,《魏晉南北朝隋唐史資料》第24輯,第32—36頁。
[90]伊藤敏雄:《中国古代における蠻夷支配の系谱——税役を心として》,《堀敏一先生古稀记念中国古代の国家と民衆》,東京:汲古書院,1995年,第239—256頁。
[91]雙名如何整齊化為單名,這一點很令人感興趣。走馬樓吳簡記載的吏民單名中,有不少諸如鄧客、蔡客、鄭黑以及以狗、鼠、牛、羊、鹿、象、尾、角、爪等動物或其肢體命名的人名(參見高凱:《從走馬樓吳簡〈吏民田家莂〉看孫吳時期長沙郡民的起名風俗》,《尋根》2001年第2期)。與之相似的還有包山楚簡人名中多見動物性用字。根據苗族人名習慣來看,這種帶有很強俚俗色彩的單音節人名,在實際使用中常常會加上“子”、“兒”、“阿”等音節性虛字(參見張聯芳主編:《中國人的姓名》,第281—283頁;另可參見楊庭碩:《史載黔中苗族人名研究》,《民族研究》1986年第4期)。東漢也有漊中蠻覃兒健這樣的人名。這種音節性虛字在登錄戶籍時大概很容易被省略。
[92]廣州出土的東漢西晉磚文中,記有陳次華(永元十六年)、陳仰(永嘉五年)、陳仲恕(永嘉六年)等幾位造磚者人名(參見陳永正:《嶺南書法史》,廣州:廣東人民出版社,1994年,第6—7頁),遺憾的是人名數量很少,性質亦不能斷定,還無法據此做進一步論證。
[93]楊雙群:《魏晉南北朝碑刻人名研究》,碩士學位論文,西南大學漢語言文獻研究所,2007年,第55—56頁。
[94]陳寅恪:《崔浩與寇謙之》,《陳寅恪集·金明館叢稿初編》,北京:三聯書店,2001年,第121—123頁。
[95]陳垣:《史諱舉例》卷5“南北朝父子不嫌同名例”,上海:上海書店出版社,1997年,第67—69頁。
[96]關于南北朝人名與信仰的關係,參見呂叔湘:《南北朝人名與佛教》,《中國語文》1988年第4期。
[97]《晉書》卷38《齊王攸傳》,北京:中華書局,1974年,第1133頁;《梁書》卷1《武帝紀上》,北京:中華書局,1973年,第1頁;《南史》卷48《陸慧曉傳》,北京:中華書局,1975年,第1191頁。
[98]參見石雲孫:《魏晉南北朝人小名》,《淮南師範學院學報》2003年第1期。
[99]周一良《魏晉南北朝史劄記》“蕭衍及東晉南北朝人小字”條:“東晉南北朝之人名,往往反映宗教信仰、民間風俗以及民族來源等。北朝石刻造像上所列大量社會中下層人民之名字,由于受士族傳統文化影響較少,往往不以儒家經典命名。”(北京:中華書局,1983年,第267頁)另參《廿二史劄記》卷15“元魏時人多以神將為名”條,王重民:《廿二史劄記校證》,北京:中華書局,1984年,第316—317頁。
[100]《晉書》卷38《齊王攸傳》,第1133頁。
[101]《晉書》卷81《桓宣傳附族子伊傳》,第2118頁。
[102]張孟倫:《漢魏人名考》,第57—62頁;蕭遙天:《中國人名的研究》,第60—61頁。
[103]《晉書》卷74《桓彝傳附子豁傳》,第1943頁。
[104]釋文參見汪寧生:《雲南考古》,昆明:雲南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113—115頁。
[105]洪適《隸釋》卷17《益州太守無名碑》有永壽元年(155)滇池、建伶、橋棟、牧靡等地出身的故吏題名多人,大都殘缺,可見的幾人均為“單名+字”的題名形式(第176—177頁)。
[106]釋文參見汪寧生:《雲南考古》,第115—120頁。原釋文“爨連迫”前衍一“爨連寧”,今不取。另參方國瑜主編:《雲南史料叢刊》第1卷《爨龍顏碑》,昆明:雲南人民出版社,1990年,第406—410頁。
[107]王昶:《金石萃編》卷26《始興忠武王碑陰》,《石刻史料新編》第1輯第1冊,第464—475頁。按,此碑陰為蕭秀碑題名,王昶誤系之蕭儋碑。題名有一千二百餘人,可辨者約一半。
[108]《南史》卷77《恩悻傳》,第1935頁。
[109]王國珍認為,“人名+子”現象的起因是表達親昵(《社會語言學視角中定襄話的“人名+子”現象》,《修辭學習》2007年第5期)。
[110]駱曉平:《魏晉六朝漢語詞彙雙音化傾向三題》,《古漢語研究》1990年第4期。
[111]《陳書》卷8《周文育傳》,北京:中華書局,1972年,第137頁。
[112]類似的改名經歷也見于張敬兒和曹虎,如敬兒本名“苟兒”,宋明帝“以其名鄙”而改為敬兒(《南齊書》卷25《張敬兒傳》,北京:中華書局,1972年,第464頁);曹虎本名“虎頭”,齊武帝以“名鄙”改為虎(《南齊書》卷30《曹虎傳》,第561–562頁)。不過,他們的新名仍未擺脫俚俗色彩
[113]王昶:《金石萃編》卷26《始興忠武王碑陰》,《石刻史料新編》第1輯第1冊,第464—475頁。
[114]《南史》卷77《恩悻傳》,第1935頁。
[115]关于仁、孝在六朝隋唐时代的政治文化意义,参见渡辺信一郎:《中国古代国家の思想耩造》,東京:校倉書房,1994年,第259—292页。
[116]趙翼:《廿二史劄記》卷22“五代人多以彥為名”條,王重民:《廿二史劄記校證》,第487—489頁。
[117]陳立:《白虎通疏證》卷9《姓名》,北京:中華書局,1994年,第407頁。
[118]《禮記正義》卷7《檀弓上》,《十三經注疏》上冊,北京:中華書局,1980年,第1286頁。
[119]《三國志》卷48《吳書·孫休傳》,第1160頁。
[120]侯旭東:《中國古代人“名”的使用及其意義一尊卑、統屬與責任》,《歷史研究》2005年第5期。
[121]陳立:《白虎通疏證》卷9《姓名》,第415頁。
[122]釋文分見洪適:《隸釋》卷10《孫根碑陰》,第117—118頁;王昶:《金石萃編》卷24《廬江太守范式碑》,《石刻史料新編》第1輯第1冊,第418—419頁。
[123]連雲港市博物館等編:《尹灣漢墓簡牘》,第119—122頁。關于《贈錢名籍》的討論。参见高村武幸:《漢代の地方官吏と地域社會》,東京:汲古書院,2006年,第199—236页。
[124]蕭遙天:《中國人名的研究》,第27—34頁。
[125]《晉書》卷10《安帝紀》,第249頁;《梁書》卷33《王僧孺傳》,第469頁。更多的例子,可以參見蕭遙天:《中國人名的研究》,第62—65頁。
[126]童恩正:《中國北方與南方古代文明發展軌跡之異同》,《中國社會科學》1994年第5期。
[127]許維通:《呂氏春秋集釋》卷20《恃君覽》,北京:中華書局,2009年,第545—546頁。
[128]赫克特(Michael Hechter):《內部殖民主義》,馬戎編:《西方民族社會學的理論與方法》,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1997年,第79—90頁;馬戎編著:《民族社會學——社會學的族群關係研究》,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04年。第187—194頁。
[129]余英時:《漢代循吏與文化傳播》,《士與中國文化》,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2年,第129~139頁。
[130]陳寅恪:《姚薇元北朝胡姓考序》,《陳寅恪集·金明館叢稿二編》,北京:三聯書店,2001年,第274—276頁。
[131]在這個問題上的後續探討,參見何德章:《北朝鮮卑族人名的漢化》,《魏晉南北朝隋唐史資料》第14輯,1996年,第39—47頁;羅新:《北魏太武帝的鮮卑本名》,《中古北族名號研究》,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09年,第166—174頁;羅新:《北魏皇室制名漢化考》,《中國中古史研究:中國中古史青年學者聯誼會會刊》第2卷,北京:中華書局,2011年,第137—149頁。
來源:《歷史研究》2012年第1期 (责任编辑:admin)

原文出处:http://his.newdu.com/a/202111/29/24198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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