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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时期秘密教门的妇女观——对《血湖宝卷》的释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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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7-30 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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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明清时期秘密教门的妇女观——对《血湖宝卷》的释读


摘要:《血湖宝卷》是秘密教门中专门供女教徒诵念的宝卷,体现出秘密教门对妇女的要求和态度。女性向来是“宗教”中不容忽视的徒众,在明清秘密教门中亦然。本文通过对《血湖宝卷》的释读,将其中所展现的妇女观与正统社会中儒释道三教加以比较,揭示出其共通性。
秘密教门是我国封建社会下层群众自发结成的一种民间秘密结社,往往以宗教信仰的面目出现,故也被学术界称为“民间宗教”或“秘密宗教”,在明清之际大量涌现。秘密教门在其传徒和修持过程中,编撰了大量经卷,称为“宝卷”,宝卷大多阐述了本教门的教义、信仰、渊源、宇宙观、伦理观、戒律等内容。由于秘密教门教徒多来自社会下层,文化知识有限,留下的文字资料非常少见,宝卷就成为我们今天了解和研究它们的重要史料。《血湖宝卷》是秘密教门内部专门让女教徒诵习的宝卷,从中我们可以看出秘密教门的妇女观。
一、“血湖地狱”及《血湖宝卷》
“血湖”又称“血盆”、“血池”、“血河”(虽叫法不一,但内容大抵差别不大) ,来源于“血湖地狱”的说法,其内容是说阳间妇女由于生儿育女、月经产生的污秽不净之水汇聚一处,形成血湖,妇女死后,坠入血湖地狱,饮尽湖中血水,方得解脱,如请僧道尼冠等诵念《血湖宝卷》,就可以免饮血水,解脱此苦。佛教有《佛说大藏正教血盆经》(虽未见收于《大藏经》,但从其内容来看也是佛教中国化以后的产物) ,道教有《太一救苦天尊说拔度血湖宝忏》、《元始天尊济度血湖真经》,都是以血湖地狱为中心展开。由于《血湖经》是专门为妇女所作,而女性生活在封建社会的底层,她们缺乏受教育的机会,也极易接受这些说教。《血湖经》能为妇女超度亡灵,影响很大,流传也相当广泛。为妇女诵《血湖经》做道场,甚至成为了一种民间习俗。著名宝卷研究学者车锡伦先生在1997—1998年去江苏靖江做调查时还亲历了当地为老年妇女做的“破血湖”仪式,儿女请人为母亲做“血湖道场”用以表达孝敬。台湾至今不少妇女还相信因难产而死的女人统统要进血湖地狱,为此而祈求神灵宽恕和保佑。“血湖地狱”说的影响还体现在中国古代的小说中,《金瓶梅词话》、《水浒传》、《红楼梦》中都有为妇女诵念《血湖经》的描述。
由于秘密教门的产生根植于中国传统社会的下层民众,明清时期正是儒释道三教合一思想日臻完善之际,其思想来源并不能脱离所产生的环境。秘密教门“为了迎合下层民众的需要,便把三教合一作为自已的基本教义,并用通俗的语言,唱词等方式,把教义编成宝卷,以吸引徒众。因此,在秘密教门的各种宝卷和其它传教媒介中,三教合一的思想十分明显”[1]。在对秘密教门宝卷的搜集研究过程中,我们也发现了《血湖宝卷》,我目前收集到的有七部:1、收于《宝卷》初集中的《血湖宝卷》—卷;2、《混元弘阳血湖宝忏》一卷;3、《血湖宝忏》三卷,来自吉林省图书馆;4、《血盆经》, 5、《伴血湖疏》, 6、《血湖报恩灯》,选自王熙远著《桂西民间秘密宗教》(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一书;7、《文昌血盆报恩真经》。这七部秘密教门《血湖宝卷》,每一部都围绕妇女与血湖地狱来写,但也存在或多或少的差异。
《宝卷》初集第二十二卷收录之《血湖宝卷》(一卷) ,是秘密教门的宝卷,但其所属教派无从考证,从内容来看则是以《佛说大藏正教血盆经》目连入血湖地狱救母的故事为原型加以发挥而成,加之以中国下层群众所特有的民间信仰和道德观念。该经首先形象地描述了血湖“红波浩浩”,“血水滔滔”的情景,继而说明妇女因种种社会生活中的“罪过”和生理原因落入血湖地狱受到各种残酷的折磨,从而使目连想起生身老母生儿养女之种种不易,要求普天下孝顺儿女,持斋念佛,求拜明师,使“众罪女与我母亲共离血湖之难”。
《混元弘阳血湖宝忏》(一卷) ,从其篇名即可看出是属于弘阳教的经卷。弘阳教徒中妇女较多,尤其寡妇占多数。《混元弘阳血湖宝忏》即是—部适用于妇女的经卷,专门为了超拔已堕入或将要堕入血湖地狱的妇女而设。我所收集到的是明刻折本一册,该经首先列举了妇女的各种善行和应得的诸项善报及恶妇将受到的各式地狱之苦,这些人若能省悟,速改前非,命请弘阳道众起建法坛,拜礼血湖宝忏,称扬慈悲救苦尊师名号,当得罪业消除,不入地狱之若。
吉林省图书馆的《血湖宝忏》(三卷) ,卷首有“紫云轩醒世回善坛”字样,并盖有阳文“醒世回善坛印”,卷终则有“武林弼教坊玛璃寺明台南方印造流通”字样,应属秘密教门宝卷,但所属教派无从考证,此宝卷是专门为建立道场所用。从内容、行文来看此经受佛教影响较深。
《桂西民间秘密宗教》一书中共收录了三部《血盆经》,其中包括广西田林县普渡道的《血盆经》。根据作者介绍,田林普渡道创建于光绪二十一年(1895年) ,源自广东,是揉佛、道、儒三教为—体,以佛教为主的民间秘密宗教。《血盆经》为该教的经书,尤为女斋人重视。凡入道者皆须诵念此经,其文不长,除个别字的讹误外,基本是抄袭《佛说大藏正教血盆经》。书中收入的另外两部血湖宝卷是《伴血湖疏》与《血湖报恩灯》,两者皆为广西百色田林县浪平乡魔公教的经卷。魔公教是在清康熙以降,改土归流,儒释道三教传入后产生的,大约乾嘉年间就有魔公先生的活动。魔公教是揉和了儒释道三教,吸取了正一教、先天道、淮南天心正教等驳杂的道教支派内容而形成的民间秘密教门,一般分为红坛与黄坛两种。《伴血湖疏》,约350字,此经为红坛文教道场所用科书,主要是讲信士痛念亡母生居浮世,添列裙钗,生男育女,洗衣濯裳落下罪业,恐亡母阴咎难逃,故而就坛中打造楮材,装封洗衣红箦几抬,内按《血盆经》,此外具文疏一道,呈进血河清澄院狱主大将军祈望洪慈采纳,从而使罪山崩倒,血海干枯,亡母转生极乐世界。《血湖报恩灯》,是超度母魂升天的开道佛教唱书,文字通俗流畅,内容叙说母亲养大一个孩子十分不易,历尽千辛万苦,但母亲由于生儿育女和不守伦理道德规范犯下罪业,希望冥府十殿王判亡母魂早升天界。孝家通过供奉香灯钱财,恳祈十王赦亡母之罪,判经生方,早登极乐世界。内容从《血盆经》衍化而来,多为死女人时开道用,是红坛文教常用经书。
《文昌血盆报恩真经》是受道教影响较深的秘密教门经卷。文昌帝君即梓潼帝君,乃道教神明。经中称“血盆之狱,专门为妇女而设也”。经中将“血盆之狱”描绘得阴森可怕,妇女之所以会沦落其中,原因就在于:“今之女子,无礼极点”,“经常吵闹,不和妯娌,淫心放荡,无廉无耻,不分尊卑,败伦乱纪。临盆坐草,全无禁忌,污秽三光,亵渎天地”,故只有诵念血盆经,才能消除罪业,脱离血湖苦海。
二、《血湖宝卷》中的妇女观
从以上几部《血湖宝卷》基本内容来看,它们并非只是谴责妇女特殊生理现象,而是提出了对妇女在日常生活中应当遵守的种种道德行为规范。那么秘密教门作为在明清之际为正统社会所不容的“地下组织”,其在妇女道德伦理观上与合法的儒释道三教有无差异呢?下面我将对秘密教门血湖宝卷的主要思想进行分析,与正统社会的统治思想进行比较。由于道教的伦理道德观基本上承袭了佛、儒两家的思想,正如有的学者所说:“因为道教本身就是以许多信仰要素为基础而形成的,所以在带有揉和诸宗教倾向的民众宗教结社所持的宝卷中,能断定为道教系统或道教性质的东西不多,也许是理所当然的。”[2]175我将以儒、佛两家的道德伦理观为比较点与秘密教门加以对照。
(一)孝亲
“孝”是中国封建社会绝对的、最高的原则,封建统治阶级在宣扬子女绝对服从双亲的同时,将“孝”的观念推及到臣子与君王的关系中,以巩固其统治地位。“孝”在中国封建社会中是做人的基本原则。作为以下层群众(主要是农民)为主体的秘密教门,祖祖辈辈生活在封建统治阶级的教化之下,受到封建伦理思想的熏陶,孝亲观念在《血湖宝卷》中体现非常明显。如:
《混元弘阳血湖宝忏》中讲到向善女人的善行之一便是“孝恭双亲”;而造恶女人的恶行重要的一面即是“嗔骂双亲”,且“不孝双亲”的话,将“堕于剑树地狱”,“愁公骂婆”将堕于“剜眼地狱”。
《血湖宝卷》(一卷)更有数处谈到血湖地狱中的恶毒之妇“逆公婆……毒意常行”,“常在灶前毁骂公婆”,“不尊长上”,“背祖忘恩”。
《血湖宝忏》中也写道:“人之居世,从父母生,孝为百行之先,亲是恩中之主”,后人当“孝养二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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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仁忠孝”,忏逆之子“轻欺父母,不省已非……致使父母,卧不安席,食不甘味”,这种人当“沉溺苦海,无有出期”。
《血湖报恩灯》为了超度亡灵,为母亲请罪,“在生之日,不敬父母”,“今母亡殁以后,孝士虔备明灯五盏,钱财—会,恭就阎罗天子案下,求判亡魂升天,大众虔诚,捧灯供养”。
《文昌血盆真经》中还列举了对母亲应报之恩:“一报怀胎恩,二报临盆恩,三报哺乳恩,四报怀抱恩、五报抚养恩,六报教训恩,七报婚配恩,八报持家恩,九报是业恩,十报爱我恩”。
可以看出,上述宝卷宣扬的孝道,受儒家学说影响很深。早在秦汉之际,儒家的经典《孝经》就强调“孝”是道德的根本,教化的基础,即所谓“夫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3]118,“资于事父以事母而爱同;资于事父母以事君而敬同。故以孝事君则忠,以敬事长则顺,忠顺不失,以事其上,然后能保其禄位而守其祭祀”[3]125。统治阶级将“孝”提高到一个极其重要的地位,是忠君、顺长、保禄位、守祭祀的基础,将孝亲与忠君一体化,宣扬孝的权威性,并以孝来维护封建主义的宗法等级制度。妇女生活在封建社会的最底层,受压迫最深,束缚也最为严酷。儒家对女性要求的价值标准首要即是重女孝,“不敬公婆”在《大戴礼记·本命》中被列为妇女“七出”第—条,“妇有七出:不顺父母去,无子去,淫去,妒去,有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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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去,多言去,窃盗去。”[4]255同时,女性作为母亲,在中国得到敬重,但这只是尊母亲的生育抚养之恩,操持之劳,是尊“母职”,而不完全是尊重母亲作为女性的独立人格和家庭地位。儒家的“三纲”规定了臣对君忠,子对父孝,妻对夫听的单向道德,妇女处于这三重道德的最下层,她们必须承担忠、孝、从多重道德义务,第一便是要奉敬亲长。清康熙时还颁布了“圣谕十六条”,大力推广三纲五常。
秘密教门的《血湖宝卷》非常易于接受这些说教,—来容易被教徒所接受,二来也是减少士大夫阶级敌视的手段。
在孝亲观上,秘密教门除了有儒学色彩之外,受佛教的影响也显而易见。佛教初入中国,为了适应中国封建宗法制度,迎合中国封建伦理道德的核心“孝”,调和出家修行和在家孝亲的矛盾,宣传最多的伦理道德观念便是“孝”,以“孝”为中心展开它的伦理道德学说。唐中期以后,社会上还出现了一批以“孝”著名的和尚,象元皓、道纵、道丕等人。宋代契嵩还撰写了《孝论》十二篇,系统全面地阐述佛教的孝亲观,说明佛教的孝高于世俗之孝,宣扬孝戒合—论,“夫孝也者,大戒之所先也,戒也者,众善之所生也”[5]279,“夫五戒有孝之蕴”,且“今夫天下欲福不若笃孝,笃孝不若修戒”[5]282,对已故父母,以心服丧,帮助父母修福。佛教宣扬僧侣出家修行传道,给父母带来极大的尊严和荣耀,是更高的孝行。佛教还提出了佛教“五戒”即儒家“五常”、“五戒”即“孝”等说法。中国僧侣为了强调孝的权威性,编造了《佛说孝子经》、《盂兰盆经》等专门讲孝的佛经。唐宋以来,中国民间每年阴历七月十五都要举行盂兰盆会,以救拔双亲乃至七世父母,报父母养育慈爱之恩。
几部《血湖宝卷》中,中国佛教的孝亲思想,也都有所体现。《血湖宝卷》(一卷) ,要求普天下之人“持长斋”,这是“孝敬爹娘”的基础。女子在血湖地狱中吃尽了苦头,呼喊“儿女持斋娘出离”,“孝顺儿女求忏悔”,女人哭到天明“又怨儿女没个孝顺,持斋忏悔,救我血湖之苦”,说明儿女持斋念佛才是挽救母亲,行大孝的最好方法。目连僧救母之事也说明只有出家念佛之人,方可入血湖地狱救母出离,以实现“大孝”。
《血湖宝忏》更是一部佛教色彩浓厚的秘密教门宝卷。子女若要报父母恩,必须“仰尊佛教,如法进修”,子女救母亲出离血湖地狱的途径,就是“皈敬三宝,孝养二亲,尊重国王,奉事师长,乃至进修六波罗蜜,具四无量心,慈悲化导,利益一切众生,便能酬训诲之恩,报劬劳之德,忏悔慈母百年报满,出离血湖地狱”。此宝忏进一步宣扬报恩思想,对子女的"孝”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只有这样才可使母亲“罪业消除”。
《血盆经》基本同于《佛说大藏正教血盆经》,儿女“惟有小心孝顺,男女敬重三宝,更为阿娘持血盆斋戒”,才使阿娘得以“超生”。
《伴血湖疏》是上奏给狱主天大将军的疏文,也是以礼忏,做法事,以达到“孝”的目的。
《血湖报恩灯》讲母亲将孩儿送到书房学习,“还望灵山,蒙佛亲受,记愿儿成人,报答娘恩义”,“二十四孝都从心上起,愿儿成人报答娘恩义”,通篇宣扬的是一种佛教的报恩思想。
(二)贞顺贤良
所谓“贞顺贤良”,即是要求妇女贞节、柔顺、贤惠、善良,这本是无可厚非的。但当这种要求达到绝对化、宗教化、程式化的时候,无疑是对妇女的摧残,妇女动辄得咎,没有自己的人格。中国封建社会传统的儒家道德就是这样。陈东原先生在《中国妇女生活史》中有一篇专门讲到清代“好媳妇的标准”的文章,很有代表性地说明当时妇女的处境,文中所举之《新妇谱》是广泛流传的名篇,文字又很浅显,在此不妨加以引用,以对女性的悲残境遇有些了解。文中讲到“做媳妇的规矩,清代人也是最讲究”,顺治时有一贡生陆圻嫁女之前作了《新妇谱》赠给女儿,陈东原引用了《新妇谱》的数段,在此加以转引。陆圻所谓媳妇“做得起”,即是要媳妇柔顺,“事公姑不敢伸眉,待丈夫不敢使气,遇下人不敢呵骂,一味小心谨慎,则公姑丈夫皆喜,有言必听,婢仆皆爱而敬之,凡有使令,莫不悦从,而宗族乡党,动皆称举以为法。”媳妇要力争获得公姑丈夫的欢心,“新妇之倚以为天者,公姑丈夫三人而已,故待三人,必须曲得其欢,不可丝毫触恼。”妻子与丈夫没有平等可言:“夫者天也,一生须守一敬字。”无论丈夫做什么事,都必须一味顺从,“凡少年善读书者,必有奇情豪气非儿女所知:或登山临水,凭事赋诗,或典衣沽酒,剪烛论文;或纵论聚友;或坐挟妓女;———皆是才情所寄,—须顺通,不得违拗”。
陈东原认为《新妇谱》把根本观念放在“三从”上。夫妻伉俪,不是要妻制于夫,但也断不是要夫制于妻,应当是平等的两个人人格的结合。[6]而以《新妇谱》为代表的封建道德却全然没有平等可言,把妇女压在社会最底层,稍有不慎便有触犯“七出”之嫌。
这种贞专柔顺有没有受到佛教的影响呢?佛教是一个伦理道德色彩浓厚的宗教,其教义包括戒、定、慧三学,包容了佛教的道德规范。修持的起点是戒,由戒生定,依定而发慧。佛教戒即是伦理要求,其条目很多,有居士五戒、八关斋戒、沙弥十戒、比丘戒、比丘尼戒和大乘佛教的菩萨戒。五戒即是“不杀生、不偷盗、不邪淫、不妄语、不饮酒”。有时又把五戒分为十善,即不杀生、不偷盗、不邪淫、不妄语、不两舌、不恶口、不绮语、离贪欲、离嗔恚、离邪见,谓之十善业道。大乘佛教又提出了“十重戒”及“四十八轻戒”。大乘佛教讲究六度,即由生死此岸渡人到达涅槃彼岸的六种途径和方法,其强调之一便是忍辱度,要求信徒对于他人一切有损于自己的言行,都要不动心,忍气吞声,这与儒家要求妇女柔顺、曲从是—致的。佛教强调的“五戒”和慈悲等教义等同于儒家的“五常”观念,宋代以后,随着佛教世俗化加剧,与封建统治阶级思想相呼应,融合了理学的伦理主义,更是把“三纲五常”纳入自己的教理之中。
在各部《血湖宝卷》中,血湖地狱中的女子不但由于“不孝”,还因为没有绝对遵守“贞专柔顺”而落下罪业。
《血湖宝卷》(一卷)所述血湖地狱中的“恶毒之妇”“欺压夫主,瞒心昧己,将无作有,以直为非,大秤小斗,姑嫂不和,妯娌不睦,断绝六亲,不尊长上,打男骂女,无故毁骂平人”。
《血湖宝忏》主要以佛教的五戒、十善为标准,讲人“退失善根”,“起诸罪障”是由于“身,杀、盗、淫;口,妄言、绮语、两舌、恶口;意,贪、嗔、痴。”母氏由于“或怀嗔毒,或起恶觉,绮言肆语,恶口两舌,横生是非”,“驱使奴婢,鞭挞楚毒,不惜身力”落下罪业。
《混元弘阳血湖宝忏》以向善女人与造恶女人作对比,向善女人“和睦邻里”、“承顺丈夫”、“不扬长说短,亦不妄理虚言,不两舌恶语,不自作浮言”,对于这些人则“降之身康体健,寿命延长,思衣荣身,思食应口,寿满百岁,梦归黄粱,当生西方净土之中,逍遥自在,任意风光”。造恶女人相反,命终时则会堕入十八重地狱,“不睦邻里,堕于锯解地狱;不和六亲,堕于寒冰地狱;饮酒食肉,堕于粪坑地狱”,“扬恶隐善,堕于乱箭地狱;蠹语舌根,堕于拔舌地狱;两舌虚妄,堕于犁耕地狱;平空起浪,堕于碓磨地狱”。
《血湖报恩灯》中也为亡母请罪,说道冥魂在生之日,“欺压丈夫,打骂妯娌,不和邻舍”,“毁拆桥梁,唆人词讼,拦截道路。”
(三)节俭朴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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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湖宝卷》中在血湖地狱受罪的女人还有—条罪状,即是爱梳妆打扮,浪费财产,这更多地体现出秘密教门宝卷多为生活贫困的下层民众所诵习。
《血湖宝卷》(—卷)中受罪女人,在阳间“更变衣,换头面,梳妆打扮,广搽脂,多抹粉,贪恋青春”,众妇人在阳间造孽洪深,还由于“厨房中,用油盐,费多用少;烧茶饭,用水酱,无尽无穷”。“梳油头,搽粉面,妆扮身体;裁衣裳,做鞋袜,剪碎绫罗”,“浆衣服,打粉浆,破末作面;每日用,面柴薪,背祖忘恩”,说的都是下层人民生活中的琐事。
《混元弘阳血湖宝忏》中造恶女人也是“妄搽胭粉,绫罗碎分,抛撒五谷”,阳间所造恶业,阴曹件件分明,“抛撤五谷,堕于火床地狱;剪碎绫罗,堕于碎尸地狱;妄搽胭粉,堕于飞刀地狱。”
《血湖宝忏》中慈母的罪过依然有“碎剪绫罗”。
《血湖报恩灯》讲到亡母冥魂“在生之日,抛撤五谷,作贱油盐”’,“在生之日……剪碎绫罗,压坏花枝”。
秘密教门是以中下层人民为主的团体,与其物质生活水平及朴素淳厚的民风相适应,是祟尚妇女勤俭持家的,以节俭为荣,浪费为耻辱与罪过。在女性美上也追求质朴简约,少施脂粉,不着绫罗绸缎。
这种节俭朴素的理念,在儒家的观念中也可见一斑。儒家的基本精神也是戒色,尤其到了宋以后,理学盛行,提倡灭除色欲,戒备、仇视女性。女性的刻意修饰装扮,则会对男子产生诱惑,改变男子的气节道德,有“淫妇”,“娼妇”之嫌。理学提倡责女节,认为女人“失节事极大,饿死事极小”。明清时期,虽然世俗社会流行色情、纵欲主义,正统儒家依然崇尚对女性的重德主义和贞节至上。
佛教更是以“苦”为其教义的出发点,认为人的生命、生存就是“苦”,有生苦、老苦、病苦、死苦、怨憎会苦、爱别离苦、求不得苦等等,而且人生的过去、现在和未来三世皆苦。佛教讲究苦苦修行,有“苦行僧’’之说,反对各种贪欲,蔑视人间的荣华富贵,吃斋饭,着布衫。佛教还为在家修持的信徒在五戒之外加了三戒,即“不著香花蔓,不香油涂身,歌舞娟妓,不故往观听”。十戒中也有“不涂饰香,不观听歌舞,不坐高广大床”三戒。
《血湖宝卷》所提倡的朴素节俭,与上层社会奢侈糜烂的生活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表现出下层人民的物质观与审美观。
三、《血湖宝卷》与秘密教门中妇女的地位
从以上的分析中可以看出秘密教门的妇女观并没有突破正统社会儒释道三教的思想,对妇女的歧视禁锢丝毫没有减弱,这是不是与秘密教门中的“无生老母”崇拜以及女教首的出现相矛盾呢?
首先,秘密教门如果完全脱离正统社会的道德规范,提出一套离经叛道的说教,在当时社会将难以吸引信众。大多数秘密教门在成立之初都是教人向善除恶、祈福消灾。教门在伦理道德方面的说教,必须同大众普遍认可的正统的道德规范“保持一致”。从前文的分析中我们可以看出当时正统社会的道德规范,在本质上是歧视、钳制妇女的,主张“男尊女卑”。教门那些教义的创造者,大多深受这些思想的影响,所以在《血湖宝卷》里,充斥着贬低妇女、歧视妇女的内容,要求妇女孝亲、贞专柔顺、节俭、吃斋敬佛,以实现男尊女卑的目的。作为处在社会底层的妇女也自甘承认自身的“罪孽”和受压迫歧视的现状,在自卑自贱的心里下,诵念“血湖宝卷”反而成为得以超生和解脱的心里寄托。教首也利用女性的这种心理大量吸收女性教徒,主张男女同修,壮大自己的势力。一旦社会矛盾激化,在教门领导的起义中,我们可以发现很多分外虔诚的女教徒的身影。
那么,教门为何尊女性神“无生老母”为主神?这要从“无生老母”信仰的产生说起。“无生老母”最初写作“无生父母”,后来才演变为女性神“无生老母”。刚开始,秘密教门是接受了民间崇拜的阿弥陀佛,民间又把它称作“无生父母”。罗梦鸿创立罗教时,认为阿弥陀佛是男性,不能生育,从而否定了“无生父母”是阿弥陀佛的说法,他从佛教教义里汲取“无生”,从道教教义里汲取“虚空”,创造出“太虚空”这个概念,然后把太虚空人格化成“无极圣祖”,又因为“无极圣祖”也是男性不能生育,于是提出“无极圣祖”无男女相的命题,说“无极圣祖”也就是“无极圣母”。这时,罗教尚未出现“无生老母”这位女性神,到黄天教时,才正式称为“无生老母”,并且把她说成是一位慈母。总之,从“无生老母”产生、演变来看,最初是“无生父母”,后来变成“无极圣祖”,均非女性神,最后才转化为女性神的。崇拜“无生老母”这位女性神,是否就反映了秘密教门中的男女平等呢?回答是否定的。正如观音菩萨在印度本来是男性神,来到中国变成了女性神,这并不表明中国的佛教徒具有男女平等思想。再如,武则天和慈禧尽管都权倾一时,成为最高统治者,男人也都匍匐在她们脚下,但这并不说明当时出现了男女平等的社会风尚。一个社会、一个团体,是否具有男女平等的思想,并不取决于是否有个别女性处于权威地位。
教门里有女性首领出现,同样并不能说明教门具有男女平等的思想。王伦起义时的乌三娘,之所以成为起义军的重要女将,同她本人的具体情况有关。首先,她是杂技演员出身,拥有一身武功;其次,她是王伦的义女(美国学者韩书瑞认为她是王伦的情妇) ,这个地位使他能够成为起义军的领导人。再如五省教门起义中的齐王氏,之所以成为起义军的重要首领,也是因为她是老教主齐林的妻子,教门讲究论资排辈,齐林死后,教徒便尊她(师母)为首领,也不足奇怪,这当然也同她本人的能力有关。所以,教门中有个别女性首领,也不能说明教门具有男女平等的意识。正如有台湾学者所说,“在民间秘密宗教教派中,拥有较高权位或有特殊表现的妇女,她们的行为动机大多是为保卫身家或谋生度日,以求得安身立命之需,本身多未具有妇女解放的自觉意识。而在各教派中拥有较高权位的妇女,亦只限于教内的少数,并不具全面的普遍性,对教中妇女地位的提升,亦未具有绝对的影响力。”[9]
秘密教门往往是在同乡、同族之间传播,而女教徒绝大多数都是身处社会下层的普通劳动妇女,没有文化,生活困苦,渴望摆脱苦难,向往富足安定的美好生活。她们加入秘密教门往往带有强烈的功利目的,希望脱离“血湖地狱”,能够回到无生老母那里的“真空家乡”过好日子。正是这种愿望也成了教首的利益来源。如要脱离“血湖地狱”,就要请来教主作上几天道场,以免罪消灾,成为教主的敛财手段之一,秘密教门“而惟借建立道场,以为聚众传徒,贪财贪色之计”[8]120。有学者认为诵读《血湖宝卷》表现出秘密教门对女性的尊重和关心,本人却不敢苟同。明清时期的妇女社会地位已经极其低下,没有个体人格,“在家从父,出嫁从夫,夫死从子”,狰狞可怖的“血湖地狱”说无疑更是雪上加霜,女性委曲劳作一生死后还不得安宁,生儿育女反而落下罪孽,“无子”却又成为“七出”的理由。因此,与其说《血湖宝卷》的诵念是对妇女的救赎,不如说是男性社会用来束缚女性的又一道精神枷锁。
中国的秘密教门是一种复杂的历史现象,一方面它受到正统社会统治思想的影响,在教义中充斥着儒家劝善惩恶、纲常伦理的说教,以及从佛、道中承袭来的清规戒律;另一方面,在某些时候,某些地方,它也存在一定的反抗性和叛逆性,尤其是在社会矛盾激化的时候,教首往往利用教门所集结的势力与政府进行对抗,以致在中国历史上多次农民起义都与秘密教门有关。就其妇女观而言,是保守而陈腐的,这一点从秘密教门注重编写传诵《血湖宝卷》这件事本身即可得到证实。
[1]秦宝琦,孟

中国历史小故事导言

超.儒释道三教合一思潮对我国下层民众组织的影响[M]
[2]福井康顺等,道教(第二卷)[M],上海古籍出版社
[3]苗枫林.孝经大全[M]明·江元祚,订,山东友谊出版社,1990
[4]王聘珍.大戴礼记解诂[M]中华书局,1983
[5]石峻,等.中国佛教思想资料选编(第三卷第一册)[C]中华书局,1987
[6]陈东原.中国妇女生活史[M]上海文艺出版社,影印本,1990
[7]洪美华.清代民同秘密宗教中的妇女[M]
[8]黄育楩.破邪详辩[A]清史资料:第三辑[C]中华书局,1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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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关于明清时期秘密教门的妇女观——对《血湖宝卷》的释读的介绍,希望对想了解历史故事的朋友们有所帮助。

本文标题:明清时期秘密教门的妇女观——对《血湖宝卷》的释读;本文链接:http://gazx.sd.cn/zggs/124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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