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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适-吴巳英: 早期Pragmatism中文译名的变迁

  • 胡适,詹姆士,张东荪,实用主义,杜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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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7-31 0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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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吴巳英: 早期Pragmatism中文译名的变迁


作者简介:吴巳英,厦门大学外文学院、比较文学与跨文化研究中心助理教授。
文章来源:《近代史研究》2020年第6期,本文注释从略。
内容提要:
1906年至1930年代初,“pragmatism”一词先后被翻译为“实用论”“实用主义”“实验主义”“唯用论”“唯用主义”等不同的名称。张东荪、胡适、叶青、李季等人围绕“pragmatism”的译名问题进行了大量立论、阐释与批评。张东荪是最早将“pragmatism”翻译为“实用论”的学者,但后来却弃用这一名词。胡适首次向中文读者介绍这一哲学思想时,为突出杜威这一派“实验的方法”,提出采用“实验主义”作中文总名,并为之对应英文名称“experimentalism”,违背了英文学术界的规范——“experimentalism”专指杜威的思想,“pragmatism”才是皮尔士、詹姆士、杜威等人思想的总名。叶青、李季批评胡适的译法是在冒充科学,他们认为“实用主义”才名副其实。“pragmatism”中文译名的变迁既体现了各位译者的主观立场,也展现了各思想流派的相互竞争。

Pragmatism(现一般译作“实用主义”)是1870年代诞生于美国的一种哲学派别,20世纪前30年是其发展繁荣期,曾对美国哲学乃至世界哲学的发展产生过深远影响,也曾一度广受中国知识分子推崇。“实用主义在中国”这一议题,从1990年代以来,就一直是哲学界、史学界、教育学界共同关注的话题。本文从翻译学的视角切入,希望对老话题做一些新阐释。

Pragmatism自20世纪初传到中国后,关于它的译名一直争议不断。1979年吴森呼吁改译pragmatism为“实践主义”,他批评胡适提倡的译名“实验主义”令思想界人士“无所措手足”,贻害文化建设。2017年刘笑敢曾向安乐哲提问:“安乐哲教授讲到实用主义,这曾经是一个贬义词。‘实用’这个词语的确不好,所以胡适教授说过应该用工具主义、实验主义来翻译。到底怎么翻译,确实是一个问题。”对此安乐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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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用主义的问题,我的建议是,把它称作实验主义。”在2019年召开的“对话、反思与展望:当代视野下的实用主义哲学”学术研讨会上,刘放桐回顾了pragmatism一词在中国被误用、歪曲的历史,提出应该将其翻译为“实践主义”,陈亚军、丁立群、顾红亮也就此发表看法。同年《复旦学报》第6期“杜威来华百年专栏”发表的4篇文章中,刘放桐与陈亚军的文章采用译名“实用主义”,顾红亮与冯平的文章则采用“实验主义”。可见至今pragmatism的中文译名仍充满争议。

虽然已有不少学者注意到pragmatism的译名问题,但讨论多为只言片语,少有系统的研究。顾红亮的《胡适对Pragmatism的翻译及其意蕴》一文讨论了胡适的翻译与解读,不过历史上对pragmatism译名发表看法的远不止胡适一人,有必要做进一步的比较。
一、Pragmatism的词源、意义与争议
据创始人查尔斯·桑德斯·皮尔士(Charles Sanders Peirce,1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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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4)的说法:他选pragmatism一词是研究康德哲学的结果。康德在其道德理论中区分了praktisch (practical)和pragmatisch (pragmatic)两词,前者有关先验;后者截然相反,与经验相关。皮尔士是经验主义者,关注理性的认知与理性的目的之间的关联。他看到pragmatisch一词和自己的思想十分契合,于是命名为pragmatism。

另一奠基人威廉·詹姆士(WilliamJames,1842—1910)也曾对pragmatism这个词溯本追源,他表示pragmatism源自希腊语πρáγμα,意为行动,英文单词practice和practical均源于此。二人追溯pragmatism词源的方式并不一样,皮尔士强调经验,詹姆士则强调实践。但是实践产生经验,经验源自实践,两者本质上是相通的。

虽然本质上相通,但是pragmatism早期各位代表的思想不尽相同。Pragmatism最显著的特点在于用效果明确观念的方法论和以效果判断观念是否为真的真理论。皮尔士和约翰·杜威(John Dewey,1859—1952)的思想偏重于方法论,相对而言比较客观;詹姆士和费尔迪南·C.S.席勒(Ferdinand C.S.Schiller,1864—1937)的思想侧重于真理论,相对而言比较主观,且带有浓厚的宗教色彩。

由于概念的使用日益分歧,最初提出pragmatism的皮尔士后来表示要放弃这一术语,他认为:

作者(皮尔士)的pragmatism一词似乎充满了活力和生命力,获得了广泛认可。著名心理学家詹姆士看见自己的radical empiricism与作者对pragmatism的定义颇有相应之处,便率先采用pragmatism一词,尽管两种观点不尽相同。接着,颇有智慧的思想家席勒先生在写《斯芬克斯之谜》(Riddle of the Sphinx,1891)时还在为其anthropomorphism搜寻更具吸引力的名字,到创作他那了不起的论文《作为假设的公理》(“Axioms as Postulates,”1902)时也看上pragmatism一词,这词的原始意义大体上和他的学说一致,但是很快他又找到一个更合适的专用术语humanism,尽管他仍使用pragmatism一词来表达一些宽泛意义。至此都还皆大欢喜。但是现在,这词开始偶尔出现在文学期刊上,被无情地用滥了,很多词汇落入文学界的魔爪都是这样的下场。即便是礼貌的英国人都要批评,说这个词选得很糟糕——这个词传达出本应排除的含义。发现自己的孩子pragmatism被如此推广,作者觉得是时候跟他的孩子告别,放手让它奔向更好的前程了;另一方面为了确保原始定义的准确传达,作者恳切地宣布pragmaticism一词的诞生,这个新词够丑,应该不会有强盗把它抢走。

杜威也很反感pragmatism这一术语,他说:

我彻头彻尾反对pragmatism这个术语(除去它原来那个有限的意义)……任何名称都只可能是片面的,所以不管是什么名称总是会有遗憾。Radicalempiricism也一样。尽管如此,相对于empiricism,我更喜欢experimentalism这个术语。当哲学只研究经验的功能(而不是事实、状态、观点)的时候,哲学是Functionalism;当它是分析、确定这些功能的方法时,它是Geneticism;当它研究知识—功能的意义时,它是Instrumentalism;当它是检测所有功能之价值的理论时,它是Experimentalism。如果我是个德国人,我就可以把这些词全连在一起,然后宣布一个新体系的诞生。毫无疑问。同时我认为,对此我们无能为力,只能坚持不懈地分析具体的问题。

虽然诚如杜威所言,任何名称都是片面的,但是名称的使用却在所难免。实际上,杜威习惯称自己的思想为instrumentalism。在他的定义中,instrumentalism是逻辑版的pragmatism。另外,由于欣赏皮尔士所说的“科学实验室的态度”,杜威也常称自己的思想为experimentalism,在自传体式论文《从绝对主义到实验主义》(“From Absolutism to Experimentalism,”1930)中,他就是用experimentalism来指自己晚期成熟的思想。对于pragmatism一词,杜威始终没有好感,他在晚期作品中还写道:对于pragmatism一词有太多误解和相对无用的争论,最好避免使用。

总之,四位代表人的思想同中有异,对于自己思想的名称也各有偏好。皮尔士后期提倡pragmaticism(现一般译作“实效主义”);席勒为彰显“人是万物的尺度(man is the measure of all things)”这一观念而提议采用humanism(现一般译作“人本主义”);詹姆士表示自己更感兴趣的是radical empiricism(现一般译作“彻底的经验主义”),同时他承认pragmatist真理论对于radical empiricism至关重要;而杜威偏向于用experimentalism(现一般译作“实验主义”)或instrumentalism(现一般译作“工具主义”)来指称自己的思想。

二、 “实用主义”译名的缘起
Pragmatism一词不仅在其源头上饱受争议,传到中国后也是如此。Pragmatism在当下的通行译名为“实用主义”,然而历史上它曾有多个译名参与竞争。Pragmatism的译介始于张东荪1906年发表在《教育》杂志上的《真理篇》。此文讨论的是真理的本质和判断真理的标准,主要是在译介詹姆士和席勒的思想。张东荪对于pragmatism基本持赞成态度,但也看到其不足之处,在文末援引一位桑木博士的观点对pragmatism做了批评与补充。这位桑木博士应该就是日本著名的新康德主义者桑木严翼(1874—1946),曾任教于张东荪就读的东京帝国大学。1906年他在日本《哲学杂志》上发表系列文章,与田中王堂(即田中喜一)展开了一场关于pragmatism的论争,在日本哲学界颇有影响。张东荪发表于同年12月的《真理篇》很可能就是受这场论争影响有感而发。

桑木严翼和田中王堂的系列论争文章采用的译名均为片假名“プラグマテイズム”,即pragmatism的音译词,而张东荪在《真理篇》中采用的译名是“实用论”,他没有解释原因,或许文中对“实用”一词的阐释可以视作他译pragmatism为“实用论”的注脚——“所谓实用者,非指目前及身体而言,实谓吾人心意之要求。心意之要求非他,即终极是也。所以推求者,以欲达其目的耳。此目的关于实践,故谓之实用”。不过,此后“实用主义”这一译名在中国的流传并不是张东荪的贡献。《真理篇》发表在张东荪、蓝公武、冯世德在日本东京合办的刊物《教育》上,该刊发行两期即停刊,影响有限。《真理篇》发表后,除张东荪本人曾有引用外,似无人再提。

Pragmatism传入中国与清末民初教育界的尚实之风密切相关。1906年学部宣示的教育宗旨中包含“尚实”一条。1912年,民国伊始,蔡元培出任教育总长,发表《新教育意见》一文,将实利主义教育与军国民主义教育、公民道德教育、美育与世界观教育一起并列为“五育”,提出“五育并举”的教育方针。蔡元培所指的实利主义教育是一个相当宽泛的概念,指的是“以人民生计为普通教育之中坚”,寓普通学术于“树艺、烹饪、裁缝及金、木、土工之教育”。文章将杜威的教育思想归为实利主义教育思想,但没有实质性介绍。

1913年时任江苏省教育司司长的黄炎培有感于当时教育侧重书本,不能满足社会实际需要,在《教育杂志》上发表《学校采用实用主义之商榷》一文,发起实用主义教育运动。这一运动一直持续到1917年左右,之后逐渐嬗变为职业教育。黄氏之实用主义教育泛指以实用为宗旨、注重学校科目与社会实际需要紧密结合的教育,关注的是教育政策与学校科目设置、教材设计等具体教学层面,并没涉及哲学意义上的pragmatism,但是它对源自美国的pragmatism哲学在中国的传播起到架桥铺路的作用。

继张东荪的《真理篇》后,国内最早译介pragmatism哲学的文章是1916年署名“太玄”的《实效教育之思潮》,其中第四节“实用主义及新实在论与教育”简要介绍了pragmatism的真理论,称“实用主义为阿美利加式之哲学”,“为阿美利加教育思想之背景”。可见,就在黄炎培提倡实用主义教育运动后,pragmatism开始在中国传播开来。最先传入的是杜威的教育哲学,传播的主要媒介是《教育杂志》。这种情形下,译者采用“实用主义”这一现成的术语来翻译pragmatism似乎是顺理成章的事,毕竟pragmatism教育哲学与黄氏实用主义教育确有相通之处——二者都注重实用性。

1924年,孟宪承翻译的《实用主义》由商务印书馆出版,此书翻译自詹姆士的Pragmatism,是pragmatism哲学体系的奠基之作。孟宪承本人并未阐述采用“实用主义”这一译名的理由,但日后学者讨论pragmatism时,往往会引用孟宪承的译本,无形中推广了“实用主义”这个译名。

为何中国知识分子大多采用“实用主义”译介pragmatism?他们都没有阐述个中缘由。或许对他们而言这是理所当然的,无需再做解释。在笔者看来,这或许是由于明清之际兴起的实学尤其是颜李学派对当时学人潜移默化的影响,因为实学与美国的pragmatism确有诸多相通之处,故梁启超即在《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中称颜元的思想为“实用主义”,胡适在《几个反理学的思想家》称颜李学派为“实习主义(Pragmatism)”,在《戴东原的哲学》中则称之为“实用主义”。
三、胡适科学主义视角下的“实验主义”
Pragmatism传入中国之初,最常见的译名是“实用主义”,然而1919年后“实验主义”的译名迅速崛起。胡适是公开主张用“实验主义”翻译pragmatism的第一人,他在1919年题为《实验主义》的演讲中提到:

现今欧美很有势力的一派哲学英文叫做Pragmatism,日本人译为“实际主义”。这个名称本来也还可用。但这一派哲学里面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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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许多大同小异的区别,“实际主义”一个名目不能包括一切支派。英文原名Pragmatism本是皮尔士(C.S.Peirce)提出的。后来詹姆士(William James)把这个主义应用到宗教经验上去,皮尔士觉得这种用法不很妥当,所以他想把他原来的主义改称为Pragmaticism以别于詹姆士的Pragmatism。英国失勒(F.C.S.Schiller)一派把这个主义的范围更扩充了,本来不过是一种辩论的方法,竟变成一种真理论和实在论了……所以失勒提议改用“人本主义”(Humanism)的名称。美国杜威(John Dewey)一派,仍旧回到皮尔士所用的原意,注重方法论一方面;他又嫌詹姆士和失勒一般人太偏重个体事物和“意志”(Will)的方面,所以他也不愿用Pragmatism的名称,他这一派自称为“工具主义”(Instrumentalism)又可译为“应用主义”或“器用主义”。

对于皮尔士、詹姆士、席勒与杜威四人的思想,对于pragmaticism、pragmatism、humanism、instrumentalism几个术语的区别,胡适介绍得都算公允。然而他接下来关于译名的提议却暗藏个人倾向,他说:

因为这一派里面有这许多区别,所以不能不用一个涵义最广的总名称。“实际主义”四个字可让给詹姆士独占。我们另用“实验主义”的名目来做这一派哲学的总名。就这两个名词的本意看来,“实际主义”(Pragmatism)注重实际的效果;“实验主义”(Experimentalism)虽然也注重实际的效果,但他更能点出这种哲学所最注意的是实验的方法。实验的方法就是科学家在实验室里用的方法。这一派哲学的始祖皮耳士常说他的新哲学不是别的,就是“科学实验室的态度”(thelaboratory attitude of mind)。这种态度是这种哲学的各派所公认的,所以我们可用来做一个“类名”。

在胡适的分类中,experimentalism是总名,对应的中文名称是“实验主义”;pragmatism专指詹姆士一支,对应的中文名称是“实际主义”。然而,根据本文第一节的梳理(原文图略),在其发源地美国,pragmatism是总名,experimentalism一般只指杜威这一支。

胡适显然知道这一点。他日后也有用“实验主义”来指称pragmatism,例如他在1921年发表的《不朽》中说:“我们只好用实验主义(Pragmatism)的方法,看这种学说的实际效果如何,以为评判的标准。” 1952年他在台湾省立师范学院演讲《杜威哲学》时讲道:“杜威先生的思想,一般人叫它实验主义(Pragmatism),日本翻作实际主义;我们在民国八年做通俗介绍的时候,翻作实验主义。”虽然中文都是“实验主义”,但前后对应的英文却变了,在他首次做“通俗介绍”时用的是experimentalism,而后来用的却是pragmatism。

究其原因,或许对胡适而言,中文名称较英文名称更为关键。胡适的目的是向中文听众/读者强调“实验的方法”,重点推介杜威这一派的思想。笔者推测,在首次做“通俗介绍”时,胡适很有可能是先定了中文的总名“实验主义”,再将它回译为experimentalism,但日后用英文时他却习惯性地沿用pragmatism作总名,导致其“实验主义”前后对应的英文不同。

胡适抛开原名定译名的作法显然违背“信达雅”的第一原则“信”,然而这并不妨碍“实验主义”译名一经提出便迅速传播,形成与老牌译名“实用主义”分庭抗礼的局面,1920年代至1930年代初两者的采纳度不相上下。促成这一现象的原因是多重的:一是杜威1919年至1921年在华演讲极大地推动了pragmatism的广泛传播,胡适作为杜威的亲传弟子,其翻译权威毋庸置疑。另外,胡适身为新文化运动的旗手,在当时的知识分子中享有极大声望。最后,“实验主义”的提法顺应了当时中国科学主义高涨的时代潮流,深得人心,这或许是胡适的译名能迅速流传的重要原因。
四、张东荪理想主义关照下的“唯用论”
张东荪在1906年写作《真理篇》时采用的译名是“实用论”,可是到1923年写作《唯用论在现代哲学上的真正地位》时,他既没有采用“实用论”或“实用主义”,也没采用胡适的“实验主义”,而是另立新译“唯用论”。他解释说:“我毅然决然舍去大家所习用的‘实验主义’而不用。我并非不知道一个名词在社会流行本不容易,既已有了,何必更立。不过我以为与其因此而生歧义,不如及早另立一个新名。至于近来学者往往故意造名,不喜沿用旧译,这乃是一种坏脾气。窃以为是不必提倡的。”张东荪表示,自己不沿用流行的“实验主义”是因为“实验主义只是experimentalism的译语,尚不足以概括pragmatism”。至于为何不译“实用论”,他在1923年的《唯用论在现代哲学上的真正地位》中解释得非常繁复,他对自己的说法似不够自信,到1929年把文章修改为《新哲学论丛》的第四章时,便对此做了大幅删改(以下引文的粗体格式为笔者所设置,表示1929年版删去的文字),他说:

据杰姆士(W.James)说这个字(pragmatism)是从希腊文πρáγμα蜕化而出,本为“行动”的意思。后来英文practice即导源于此。按德文形容词pragmatisch,康德(I.Kant)曾用过。以我观察,pragmatisch与practical似稍有分别。好像前者含义较广而后者较狭。鲍登(H.H.Bawden)在他的《唯用论原理》(The Principles of Pragmatism)上于“唯用论”与实用的眉题下就说实用与理论虽是对立,然唯用论注重实用却不是废弃理论,反是建立一种真正的理论,使理论与实用真得合一。我想这个说明可把practical与pragmatic分别出来了。质言之,即practice(译为实用)与theory(译为理论)是对立的,而pragmatic则不与theoretic对立。所以一个是广义的而另一个是狭义的。这个区别是很重要的。因此我译为唯用论,而不译为“实用论”。自信如此译法可以把杜威的工具主义与席勒(F.C.S.Schiller)的人本主义都包括在内。须知杜威近来诚然愈偏向于实践方面,如近著《哲学之改造》(Reconstruction in Philosophy)一书即难以满足有高深玄辩的人们的胃口,然而其大干仍与杰姆士相同。有人说席勒偏于理想主义(idealism),其实杰姆士的思想亦是理想主义的成分居多。所以鲍登称唯用论为“实用的理想主义”(practical idealism),而洛伊斯(J.Royce)则称为“经验的理想主义”(empirical idealism)。杜威曾自己说他的工具主义由罗素(B.Russell)等实在论观之,必即为观念论(即理想主义)之一种。(《试验论理论集》Essays in Experimental Logic序论第三十页)。可见若译为“实验主义”或“实用论”则其中的“实”字不免有些语病,因为容易犯着实在论的嫌疑。所以我必设法免除这个“实”字,这亦是我改译为“唯用论”的一个原因。但唯用论并非绝不包涵实在论的要素。杜威与杰姆士曾于许多地方亦曾自承是实在论的(realistic)。不过我们须知若用“实用论”或“实验主义”似乎是存了他的实在论方面的要素,而弃去他的观念论方面的要素”,使其有畸重畸轻之弊,便不足以明其真相。

按张氏所言,因为“实”字的缘故,“实用论”有“实在论的嫌疑”,但他也承认唯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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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包含观念论/理想主义(张东荪对“idealism”的翻译,现一般译作“唯心主义”)的要素,又包含实在论的要素。既然如此,何来“嫌疑”之说?另一方面,他似乎是想说“唯用论”比“实用论”更能体现其中理想主义的要素,但并未解释其缘由。从字面上看,“唯用论”确实看不到实在论的要素,但也完全找不到理想主义的影子。

尽管张东荪关于另立新译的解释不够让人信服,但是他的用意却是显而易见。《唯用论在现代哲学上的真正地位》发表于1923年,正是科玄论战之时,他作此文的用意和他在科玄论战中拥护玄学派的立场一致。他希望中国知识分子更多地关注詹姆士、席勒这一派理论性更强、理想主义分量更大的pragmatism,而不只是杜威那一派实践性更强、实在论分量更大的pragmatism。而且张东荪在文章开头就暗示本文是针对胡适而作:

唯用论的原字是Pragmatism。有人译为“实验主义”。差不多人人都知道到过中国的杜威(J.Dewey)是实验主义者,所以唯用论已算输入于中国的知识界了。我承认自杜威来后,唯用论的方法论确已输入,但其在哲学上的真正地位究居何等却未曾有人阐明。所以我今天不能不从这一方面来说说,藉以表示我对于唯用论是采何种态度。

其中“真正地位”一词则提示,由于当时中国知识分子狭隘、片面的了解,pragmatism在中国哲学界没有享有它该有的“真正地位”。

虽然自撰写《真理篇》后张东荪即“自命为一个唯用论者”,对唯用论也进行了反复宣说,然而他的唯用论过于玄奥,难以接近,在哲学界以外始终没有流传。“唯用论”(或“唯用主义”)这个译名也因此采纳度极低,根据笔者对民国时期出版的哲学类书籍的统计,它第一次出现在张东荪1924年出版的《科学与哲学——从我的观点批评科玄论战》一书中,除此之外,只有五种著作采用了这一译法,分别为1933年傅统先著《知识论纲要》、1934年钟兆麟译《哲学方法概论》、1936年高名凯编著《现代哲学》、1948年常守义著《哲学概论》和1949年张栗原著《教育哲学》。
五、叶青、李季马克思主义视域下的
“实用主义”
随着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传播,1930年代初,批评pragmatism的文章陡然倍增,大部分明显是针对胡适而作。其中叶青和李季的批评最为系统,他们对于pragmatism译名也有发表看法。

叶青在《科学与真理》(1931)中指出:“这个名词,Pragmatism,胡适译作‘实验主义’是不对的……‘实验主义’是再错没有了。”在《胡适批判》上册(1933)中他又重申:“胡适对于实用主义底名称,没有闹清楚。他简直弄得一塌糊涂!”这次他专辟一节讲pragmatism的名称问题。叶青首先批评胡适“把实用与实验混合起来”,“把这种哲学看成‘只是一个方法’即‘细心搜求事实,大胆提出假设,再细心求实证’,真是狗肉摊子上挂羊头,冒充科学”。其次,他批评胡适“把实用与实践混合起来”。叶青指出:“认识论上的实用主义,是以实用为真理底标准。凡有用的就是真的。而认识论上的实践主义,则说:从实践中认识真理。我们应该在行动里去感觉和思维。这两种认识方法底分别,十分显然。而我们底哲学博士却是弄得混乱做一团去了!”

李季在《〈辩证法还是实验主义?〉序言》中也批评了胡适的译名“实验主义”,观点与叶青的第一条理由相同。李季认为:

孟宪承君翻译詹姆士的Pragmatism,叫做《实用主义》(商务印书馆出版),可称名副其实,因为Pragmatism根本的和唯一的原则是实际的效用。可是胡适博士为使这种主义极力接近科学,沾点科学的气味起见,特附会皮尔士什么“科学实验室的态度”,把他译作实验主义,到处宣传;于是实验主义的声名“洋溢乎中国”,而实用主义的名字却湮没不彰。

既然认定“实验主义”不对,为什么还要用此译名?李季自有他的道理——“本书批评pragmatism所引用的材料,以胡博士的说法为最多,我们为避免篡改原文或注释原文,兼使国人容易知道本书是对他作战起见,不得不袭用实验主义的名称。不过这种译文的欠正确或有意鱼目混珠,应当首先在此声明一下。”

胡适之所以提出以“实验主义”翻译pragmatism,按胡适的话来说,是为了提倡“科学实验室的态度”;依叶青、李季所言,是为了“沾点科学的气味”。而叶青、李季要驳倒胡适,也是从“科学”入手,批评他“冒充科学”,附会“科学实验室的态度”。双方立与破都是从“科学”入手,都在努力把自己信奉的“主义”打造成“科学”的理论。两者都是中国近代科学主义话语的体现,“科学”俨然就是“真理”的代名词。

当下在中国提到pragmatism,如非特指胡适的思想,一般都采用译名“实用主义”,曾与之分庭抗礼的“实验主义”已悄然淡出历史舞台。据笔者的考察,这一现象并非始于1930年代马克思主义者开始集中批判pragmatism之时,也非始于1950年代的胡适思想批判运动,毕竟批判中必然会用到对手的术语,而是与1987年刘放桐发表《重新评价实用主义》以及随后1988年召开全国实用主义讨论会大致同步。这两个事件是中国实用主义研究的一个重要转折点。当时的学者可能有意与以前胡适倡导的实验主义区别开来,开始弃用“实验主义”,无形中巩固了“实用主义”这一译名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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