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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亮吉-县名排序与地方利益:明清宁国府地域关系及其社会变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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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8-04 1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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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县名排序与地方利益:明清宁国府地域关系及其社会变迁


在传统中国的区域观念中,行政区划被视为主要的地理区域单元,对于自然事物的叙述被分割在不同的政区中。与此相对应,地域关系也大致可以按照省级、府级、县级等主要行政层级依样画瓢。根据笔者的理解,地域关系包括地域合作与地域竞争两个层面,其表现形式大体分为三种:一是地域内关系,揭示地域社会内部的关系;二是地域间关系,展现作为整体的某一地域与其他地域的关系;三是跨地域关系,意指某地之部分区域与其他地域的关系。
就与本文相关的明清以降东南社会之地域关系而论,相关研究已较为深入。包弼德利用明代金华府方志,探讨当地士人如何界定金华府地方认同的性质。滨岛敦俊结合湖州府志书,分析晚明赋役制度的争论与方志编纂的行为异化。冯贤亮考察湖州知府宗源瀚与长兴知县赵定邦之间的矛盾冲突,揭示地方行政实践与制度描述的差距。佐藤仁史利用《疁报》,对清末民初嘉定县的“城乡对立”作了深入研究。熊远报解析婺源县西关坝案卷,将乡村与县城的冲突放在城乡社会经济空间结构中加以考察。唐立宗、徐建平对民国年间的婺源回皖运动做了个案分析。关于明末徽州府丝绢分担造成各县的地域竞争,乃是学界关注的焦点所在,夫马进据此分析赋役改革与诉讼审判制度,小野和子探究地域社会领袖与国家政策的对立,余英时从中窥视晚明的士商关系,李义琼又从财政史的角度加以解读。在这其中,夫马进认为该事件反映徽州内部地域关系的紧张感,是国家政策的诸多问题以地域矛盾的方式展开。换而言之,这是一起由各县士绅参与的地方冲突,其意义在于凸显赋役制度、诉讼审理等国家力量的存在,可谓一种自上而下的“冲击—反应”现象。不过,他并未重视从地域社会内部的视角来观察该事件对徽州社会的影响,遑论在此基础上探析徽州各县的地域关系及其演变历程。在笔者看来,地域关系研究固然需要关注国家权力向基层社会的渗透过程,同时还应结合地域社会内部、周边诸层面的观察立场,尽量还原地域社会的真实层面。
客观地说,地域文化是区域社会研究中的薄弱环节,周振鹤指出:“现时的一些文化地理论著中往往地理意识不强,所谓地域文化不过是该地区文化史的综述而已,既未能揭示该地与全国其他地域的差异,亦未能发现该地域内部的差异。”随着近年来的研究推进,相关领域已有了一些成绩,但地域关系仍是地域文化研究的难点所在。总体上看,学界关于明清社会冲突的思考,主要以人群、阶级之间的利益冲突为叙事主线,对以地域为单位的社会冲突关注得还不够。本文以皖南宁国府作为分析对象,致力探讨府级政区内部各县的地域关系,还基于以下几点考虑:
其一,在行政权力主导的专制社会,府作为统县政区的存在时间往往比省级政区还要长,府级政区对地方社会的统合力量亦较强。周振鹤、游汝杰早年研究认为,在行政区划和人口成分长期稳定的地区,容易形成以府为单元的方言区,方言与统县政区之间存在某种契合关系。宁国府领有宣城(附廓县)、泾县、南陵、宁国、旌德、太平,一府六县的格局早在北宋初年即已形成,作为府级政区的存在时间长达933年(979—1912年)(见图1)。
洪亮吉-县名排序与地方利益:明清宁国府地域关系及其社会变迁
洪亮吉-县名排序与地方利益:明清宁国府地域关系及其社会变迁

其二,府志修撰作为地方社会的大事,成为属县利益的交汇点,各县士绅辅以20多部的属县方志,便于前后排比,本文核心文献即取自嘉庆《宁国府志》。
其三,目前学界对宁国府已有一定的研究基础。范金民、葛庆华、吕妙芬、高杨的宏观分析,张小也、张爱华的微观研究,为本文提供必要的背景知识。笔者通过研究宁国商人、宗族社会,认为该府六县大致形成三个经济区:宣城、南陵等北部平原圩区属于典型的农耕经济区,泾县、旌德、太平等南部丘陵山地是旅外经商区,东南一角的宁国县是自给自足的山林经济区,并进一步探讨旌德人的“向徽”心理,以及泾县、太平两县商人的“一体化”倾向。既有研究侧重于府内各县的地域合作,若要还原地域社会的复杂性与多元性,需揭示不同层面上的地域关系。本文作为前期研究的延展,着重发掘宁国府的内部地域竞争之演变,及其背后所蕴含的区域格局和文化传统。
一、冲突:围绕纂修嘉庆《宁国府志》发生的争执
嘉庆十二年(1807年)二月,《宁国府志》主纂洪亮吉写了一封措辞严厉的长信给宁国知府鲁铨,开头这样写道:“不晤足下者,越一年矣。此回仆抵宣城,志事已刊至十分之四。闻底本皆自芜湖发来,改窜处极多,未知尽足下所定否?窃有未喻者数事,敢更质焉!”分析这段怒气冲冲的质问之前,有必要对洪亮吉的经历略作介绍。据年谱载,他自新疆遇赦返乡后,先后担任旌德、扬州等地书院讲席之职。嘉庆十年(1805年)三月,受泾县知县李德淦之聘,任《泾县志》主纂,“与县人赵舍人良澍、广文绍祖、左明经煊、朱广文煐等订定志例,酬酢往还无间”。他和泾县士绅配合得力,有诗为证:“我来泾川已三月,儒流幸有赵左陈。”此处即赵绍祖、左煊和陈宝泉。因修纂之需,他先后六次奔赴泾县,至嘉庆十一年(1806年)十一月顺利完成任务。
差相同时,嘉庆《宁国府志》修纂工作也正式启动。原计划聘凌廷堪主事,“以目疾辞,乃延洪稚存先生主之”。早在乾隆五十二年(1787年),凌廷堪与洪亮吉同为河南巡抚幕僚,私交甚好,这可能是凌氏改荐他的原因。当时,洪亮吉已将个人兴趣转移到方志编纂,正在编修《泾县志》,且曾任教于旌德,对宁国府风土人情已有较深了解。因此,嘉庆十一年二月宁国知府鲁铨出面邀请时,他便应允。此时《泾县志》尚未完稿,于是命长子洪饴孙赴泾县编校,自己留守府志局订定条例。洪氏在闲暇时刻访问敬亭、南湖等地方名胜,并和当地官绅酬酢往来。在写给鲁铨的诗中,有“群仙高会今三度”之句,并自注道:“余与太守同年同门,然把晤甚少。惟已未岁太守谒选入都,会饮二次,及此而三耳。”可见两人虽是科举同年,此前交往并不密切。编修府志的因缘际会,双方会晤渐多。洪亮吉一生历经坎坷,对官场人事十分敏感,在给宣城名士张炯的信中称:“此间太守极贤。然局中同事诸君极多,亦或各存意见,他日体例恐未能画一耳。”他在高度评价鲁铨的同时,对府志局复杂的人事关系表达一丝隐忧。尽管如此,他还是踌躇满志地附上“与志事相关”的草稿。不过此后的经历表明,他所担忧的局面逐渐坐实,矛盾的源头却直指原本十分看好的鲁铨。
开头那封带有挑衅意味的信大致写于嘉庆十二年初春。其时洪亮吉从家乡赶往宁国府,发现府志已完成十分之四,篡改谬误之处比比皆是。由于鲁铨时摄安徽宁池太广兵备道,常驻芜湖,经他修改的府志底本皆由芜湖发往宣城刻印。这一绕开主纂的非礼之举,令洪氏极为恼火,决心把潜藏内心的怒气转变为公开的对抗,于是便有这封《志事将竣与宁国太守及诸同事书》,最终还收入文集,将二人的冲突公诸世人。
二、分歧:南陵与泾县的排序孰先孰后
洪亮吉在信中罗列府志底本的十条谬误,对鲁铨的改动之举逐条批驳,第一条就涉及宁国府内各县的排序:
一则府县次序。本朝宪纲与前代不同。宣城附郭下即次以南陵者,元、明两代之宪纲也;宣城下即次以泾县者,本朝之宪纲也。元、明之宪纲以元、明二史《地理志》为据,本朝之宪纲以本朝《大一统志》为据(若康熙中,府志以及吏胥文移案牍,尚沿胜朝旧例,未经改正者),固截然不紊者也。今以南陵县生员一诉呈,遽移南陵在泾县上矣。是曲畏刁生之健讼,不难移昭代之章程,此未喻者一也。
关于泾县和南陵的排序,洪氏认为将南陵置于前是“元、明之宪纲”,以《地理志》为据,将泾县置于前乃“本朝之宪纲”,以《大一统志》为据,新修府志体例应跟上时代。经他打听,发生这一变故的主要诱因居然仅是某南陵生员上书所致,心中自然增添不少反感。那么,洪氏的辩论是否言之有据?现将历代史志对宁国府各县的排序梳理如(表1):
洪亮吉-县名排序与地方利益:明清宁国府地域关系及其社会变迁
洪亮吉-县名排序与地方利益:明清宁国府地域关系及其社会变迁

表1大体出自三个知识系统:一是带有浓郁意识形态的国修史志,包括历朝地理志、通志、一统志等;二是以地方性知识为主的明清宁国府志;三是乐史、顾祖禹、洪亮吉等舆地学者的私家著述。三个系统的舆地知识相互交叉,沿袭中有所变动。具体到宁国府各县的排序,可分为种组合方式。就延续性来看,A的优势非常明显,元代和自明嘉靖以降的资料中,一般认为南陵排在泾县之前。就形成时间来看,B的出现时间最早,但历史延续性远不如A。而C完全有别于前两者,仅出现于明代中期和清末以降。
南陵与泾县的排序置于洪亮吉所列十条谬误之首,或可表明这在他心中的重要性,这就涉及洪氏的舆地学知识体系。乾隆三十八年(1773年)四库馆初开,年方二十八岁的洪氏就受聘为安徽省局主事。此后他多次进京赶考,经济困窘促使他参与四库馆的校雠工作。乾隆五十五年(1790年)中进士,被授予翰林院编修,充任国史馆纂修官。这些独特的经历,使洪氏有机会接触大量的宫藏地图和舆地书籍。他热衷对卷帙浩繁的官方志书做些私人性质的知识普及活动,客游陕西、河南等地期间,以《大清一统志》为蓝本,独力整理和编撰五十卷《乾隆府厅州县图志》。该书大约完成于乾隆五十三年(1788年),至嘉庆八年(1803年)付梓刊印。此后该书易名《大清一统志辑要》出版,彰显出私撰舆地著作与官方知识体系的内在联系。《乾隆府厅州县图志》自序称:“大一统之书,内三馆所绘。秘图则流传匪易,鸿编则家有为难。非寻檃栝之方,惧启津涯之叹。臣遭逢圣世,得预儒流,四及计借[偕],再膺里选。九州历八,亲探禹穴之书;四部窥全,曾写兰台之字。粗知湛浊,稍别方舆,阅以岁年,撰成此志。”可见洪亮吉不仅对清代舆地颇有研究,还钟情于推广一统志蕴含的官方知识体系。
理解洪亮吉的舆地知识背景,有助于分析他的提问方式和思维动机。洪氏注意到康熙《宁国府志》乃至吏胥文移案牍“尚沿胜朝旧例”的问题,却将之视作特例,这种判断依据可能来自对省志的研判。康熙《江南通志》将南陵排在泾县之前,乾隆《江南通志》则调换两县的位置,这一转换过程与《大清一统志》的兴修几乎同步,表明省级通志与国家统志的知识承继关系。由此,他认为府志有必要向国修史志靠拢,即嘉庆《宁国府志》应以康熙、乾隆《大清一统志》为参考。然而他没有提及的是,乾隆《宁国府志》仍沿袭康熙《宁国府志》,可见地方志书并未完全吸收国家统志的规则。并且,所谓“元、明二史《地理志》为据”的判断未必确切,至少嘉靖《宁国县志》“以遵时制”地采纳《大明一统志》的标准。但洪氏不关心这些反例,仅将排序之争的原因归结为南陵生员上书所致。如果这不是他对地方文献的忽视,那么就是一种辩论策略。可见洪氏尽管具备深厚的舆地学素养,又熟稔官方志书之编纂工作,在具体执行时仍有一些解释困境。
洪亮吉在嘉庆十二年初与鲁铨发生了冲突,仍三赴宁国府修志,坚守儒家人格理念,当然亦可能存在经济困难。府志告竣之时,他唯有临行前的落寞,毫无乐趣可言。在给好友胡世琦的信中,洪氏表露内心的抑郁:“急欲抵贵郡者,了文史之案,免素餐之讥。但空斋兀兀,绝少燕朋;深阁迢迢,并无巢燕。短狐射影,来自鸠兹;妖禽颤声,半出鹊岸。泮林之枭未变,蒙楚之葛堪怜。”胡世琦是泾县举人,在府志局担任“分校”一职。与上一年不同的是,高朋满座、把酒言欢的场景早已褪去,留下来的只有含沙射影之声。“鸠兹”为芜湖古称,“鹊岸”系芜湖附近古地名,此处向胡世琦明示,他的悲惨心境皆由常驻芜湖的鲁铨从中作梗所致。
泾县人认为洪志是该县有清以降质量最佳的方志:“盖北江先生以旷代鸿儒,际乾嘉之盛,旁搜远绍,悉有据依,一时分纂诸人,又皆吾乡硕彦,故条理之详,考证之密,为以前诸志所不逮。”对洪亮吉的学识、人品和修养颇加推崇,洪序也被放在嘉庆《泾县志》卷首头篇。与此相反,在嘉庆《宁国府志》中,他显然没有得到足够的尊重。洪亮吉发现精心考证的府志舆地内容竟然大半遭到修改,愤慨之下,直斥鲁铨行为之恶劣:“执笔者既以不狂为狂,主修者亦遂将错就错,是同事欲泄一时之私忿,竟忘其为六属之官书。”在给鲁铨的信末写道:“他日告竣之时,尚望于编纂内削去贱名,何敢于弁首中复加拙序。倘以为微劳可录,片善必登,即希将鄙人此书及与同事诸君书附入卷末,备刍荛之献可矣。”他旗帜鲜明地与鲁铨决裂,因而提出对方无法接受的要求。洪氏虽无法阻止篡改行为,却可以消极怠工拒绝作序甚至威胁削名,并给编纂同仁写信以争取支持,譬如在给编纂成员胡世琦的信中,就详细列出府志的数处谬误。
围绕泾县、南陵的排序争议,洪亮吉的坚持可能来自两方面:一是尊崇《大清一统志》,希望推广国家统志的知识体系;二是泾县修志期间的美好经历,或许影响他的判断。不过,博弈的最终结果仍然是维持现状,除了受鲁铨的干预,应该还与各县在府志局的话语权强弱有关。在嘉庆宁国府志的纂修人员中,担任“采访”的南陵人有6位,泾县人只有4位;“六县董事”中的南陵人为6位,泾县人仅2位。需要指出,南陵人担任这两项关键性岗位的人数皆为各县之首。况且还有南陵生员的上书,这都会影响到鲁铨的决断。
针对洪亮吉的抗诉,鲁铨有所回应。嘉庆十三年(1808年)四月,以分巡安徽宁池太广兵备道名义颁布题为“为晓谕宁郡志稿巳成,仍留辨证、补遗两待续刻事”的告示,算是卸任宁国知府后的正式答复。由此可见,围绕府志修纂的争议已经扩大化,给地方社会造成较大影响,迫使鲁铨动用行政力量加以整肃。告示开头充分肯定修志之政治正确性,随后介绍府志的开雕、印刷等具体事务,最后委婉地做出辨解,此外还顺带提出了改良办法。不过,随着他的正式调离,府志刻印和补充缺漏之事搁浅,对此他当然心知肚明。从某种意义上说,这是鲁铨为顺应地方舆论所做的姿态性回应,并以官方告示的形式收入府志之首。
最终刊印出来的府志《凡例》,发展为一个容纳各方诉求的杂糅体,其中既有洪亮吉的修纂思路,也有鲁铨坚持的观点。《凡例》开头规定:“编纂体例虽变,而旧志所载,不敢意为去取,仍修录以存故实。”这应是洪氏锐意革新方志思想的体现。关于行文的规定:“方志行款向无定式。是书缮写,一以乾隆元年《江南通志》为准。”考察乾隆《江南通志》与《大清一统志》的内在联系,可知亦系洪氏意图。当然,也有部分凡例是回应他的质疑:“六县宪纲,《一统志》列泾县于宣城之次,《江南通志》及旧志则以宣、南、泾、宁、旌、太为序。盖视丁、地多寡而次第之。今仍其旧。”此处将各县排序与丁、地多寡相挂钩,点出排序的内在规则,属于鲁铨一方的观点。不过,这一表述存在错误,结合各县的实力对比,可见未必全然如此:康熙《江南通志》将南陵排在泾县之前,但乾隆《江南通志》已经更改了顺序;宁国排在旌德之前,但其里数一度低于旌德。《凡例》末尾一段,简直是鲁铨告示的翻版:“是书成非一手,期以二年,难免罣漏之讥,惧有踳驳之类。故《杂志》一门,先辑《纪闻》。《旧志源流》二条,留补遗以备续增,留辩证以待厘正。缓以时日,再行续刊。”
与嘉庆《泾县志》之迅速刊刻不同,府志迟至嘉庆二十年(1815年)才出版。这八年间一共历经鲁铨、钟英、欧阳衡等三任知府,其时当事人洪亮吉已去世,鲁铨早已调任他乡。嘉庆《宁国府志》中的矛盾与调和痕迹,可以视作双
方斗争与妥协的产物。与《泾县志》中高调写序、署名的方式相比,洪亮吉未给府志作序,府志亦未点明他的主纂身份,仅在卷首《重修职名》将他与凌廷堪列于众人之首,各卷纂修者姓名亦分别列出。后世有不知内情者,误将这一异常现象视为榜样:“光绪△年江阴缪筱珊太史荃孙等修《畿辅通志》,每人撰稿即列入每卷之中。初以为体例甚善,可为后来修志之法。继阅嘉庆廿年十二月阳湖洪稚存太史亮吉所修《宁国府志》已是如此,缪太史稍变其例,大旨固如是也。”实际上,嘉庆《宁国府志》未注明主纂的行为十分罕见,所谓列出分卷纂者姓名的做法,亦不同于当时惯例。后世学者不察,出于对洪亮吉的景仰,以致有此误会。
三、动机:赋役、学额与地方利益
在《宁国府志》的纂修过程中,南陵生员为何上书,鲁铨为何要维持现状?洪亮吉与鲁铨之间的冲突,看似是学者文人与地方官员的理念碰撞甚或意气之争,但是其背后却有着复杂的社会背景。实际上,南陵与泾县的排序之争,其根源在于两县的综合实力发生了转换。这大体可以分为几个阶段:
第一阶段,单就赋役的角度审视宁国府内各县的经济、文化和政治等实力,将南陵排在泾县之前的做法符合明代的实际。按照传统农耕社会以地利优先的准则,南陵的务农条件比泾县优越,承担的赋役亦较泾县为重。嘉靖《宁国府志》作为宁国府现存最早方志,据各县里数、人口数之多寡,将南陵排在泾县之前。万历《宁国府志》沿袭这一排序,符合明代人对各县实力的评判。由此可知,宁国府下属各县的经济实力和承担赋役存在显著差异,各县的政治地位亦有不同,主要表现为官方志书中的排序。
就明代中后期的情况而言,嘉靖府志对各县赋役作了描述,“六县惟南陵养马”,南陵独受马政之害,还承担繁重的赋役、接待任务。明代泾县官绅张应泰认为南陵“已代各邑遍受敝”,对该县赋役偏重表示了同情。未刊刻的嘉靖《南陵县志》收录一则颇有意味的序言:“考南陵宁郡属邑,较之宣城不及者十之七,较之泾、旌、宁、太四邑过者十之五。里以百计,编户联比,而十倍之;赋税匝地,而百倍之。山川之概有胜,民生之需有出。名宦之遗馥,乡贤之懿德,世未乏焉。然而志无完书”。就人口和赋税等重要指标而论,南陵在府内的地位仅次于宣城,居然没有一部完整的志书,与其实力不太相称。从某种意义上说,明代中后期的南陵人基于地方实力,期待在宁国府内获得相应的政治和文化地位。
第二阶段,随着清代以降泾县综合实力的上升,依照传统格局编排的县域地位,其均衡性逐渐受到挑战,这就牵涉社会、经济、文教等方面的综合因素,以下试述之:
其一,各县经济实力发生了巨大变化。自明代中后期以降,宁国府南部山区的泾县、旌德和太平三县,相继发展出外出经商的社会风气,其中泾县商人后来居上,在清代前期超越了旌德商人,成为宁国商人的中坚力量。在这些经商风气较盛的区域,文教资源的投入也相应更多,无论参与地方建设还是府内公共事务,宁国商人施展能力的空间越来越大。嘉庆年间的宁国府儒学重修工程,由泾县黄田朱氏族商担任,用银七千多两。宁国府试院于乾隆、道光年间两次重修,所费白金合计一万多两,皆出自商人之手。
其二,泾县在科举文教上一直保持对南陵的优势。泾县与南陵的科举成就在明代已经相差明显,据嘉靖府志统计,南陵共有举人19名,其中进士3名;泾县的举人多达40名,其中进士19名,可见两县的举人、进士数量显然不是同一水平。据万历府志载,南陵文风“视宣、泾少让”,然而两县在明代的文教差距持续扩大,南陵的乡举人数为30人,泾县则以66人高居宁国府榜首;南陵的岁贡为112人,泾县则为118人。迄于明末,南陵进士数量增长到11人,泾县达到42人。此外,明代南陵的乡举合计46人,泾县则有99人。泾县朱氏谱载:“旧谱修于嘉靖,时泾邑东路各都风气犹未开也。嗣是文风丕振,科第接踵以起,彬彬乎家有弦歌,而古学优长者,郢曲阳春,类多雅奏。”可知自嘉靖以降,该族乃至泾县地方的科举文风发生丕变。入清以后,文举的县域差异维持不变,迄至嘉庆年间,南陵进士10人,泾县高达28人。在武举方面,府志称“宁郡前朝武闱独盛于南、泾二邑”,实际上明代泾县武举人数远远超过南陵,南陵有武进士5人,而泾县为24人。至清嘉庆年间,南陵有武进士4人,泾县则有12人;泾县有武乡举68人,亦多于南陵的42人。就宁国府的整体情况而言,明清泾县文举的实力仅次于宣城,武举实力在明代为魁首,清代则仅次于旌德。可见无论是文举或武举,泾县都保持对南陵的优势。
泾县与南陵虽属毗邻县份,但透过一些文字描述,可以感受两县自明代中后期以降的地域文化差异。据嘉靖地方志书载,泾县人以“士善文章取科第”出名,而南陵“弦诵鲜闻”,文化氛围并不浓厚。宁国府作为阳明学讲会的重要基地,学者名流云集,拓展地方知识人的思维观念和文化意识,对地方文教亦发挥着积极效应。不过,宁国府阳明学讲会有显著的空间差异,以泾县、宣城和太平三县为盛,近在咫尺的南陵却显得落寞。康熙宁国知府佟赋伟指出,南陵士绅向来低调,“前朝各社大兴之时,陵人声援绝不相涉也”,其参政意识和合作精神并不强烈,在阳明学讲会中默默无闻;泾县则是另外一番风气,“明时科第之多,几与宣(城)埒,讲学亦相应和,至今民间无少长礼读书,士皆加于人一等,亦美俗也”。当然,明末清初泾县官绅赵善增说过:“囊虽人文骏发,科第蝉联。迩来文运否塞,自万历壬辰以至于今,通籍甲榜者仅四五人。”可见泾县科举在明末清初亦非一帆风顺。但就整体而言,明代至清初泾县文化风气胜于南陵当属无疑。
盛清以降,泾县继续保持对南陵的文化优势。洪亮吉对乾隆以降宁国府科举不振的情况作了概括:“自乾隆中叶后,宛陵、春谷,秦汉以来素号文薮者,至是实学渐稀,文采渐落,科第亦渐不振。”“宛陵”、“春谷”的地理或文学概念较泛,此处应该理解为宣城、南陵两县。早在康熙年间,地方名士施闰章评价南陵文风与建县历史相背离的尴尬:“县之来最古,未闻有文学之士卓然特著于册者。”乾隆宣城知县吴飞九认为,宣城当地科举之风有减弱的趋势:“宣故江南之名邑也,或以为前此毋论,即明以来科甲之盛甲于南邦。迄国初,鼎甲翰苑,联镳而起。今之少逊。”可见与南部山区相比,清中期以来宣城、南陵两县的人文风气与鱼米之乡的优越环境不太匹配。咸丰年间的安徽学政邵亨豫认为,“宁郡文风,宣、泾、旌皆优”,亦未提及南陵。西乡何氏素称南陵望族,道光十八年(1838年)旅外官绅何彤文返乡视察,发现“近年来岁科试不进一人”。
由此可以推论,泾县自明代以来在科考、讲会等方面的成绩斐然,相对于南陵的文化优势一直维持至清代。就宁国府整体而言,随着南部丘陵山地文教实力的上升,与此对应的是北部平原圩区文教的相对衰微。
第三阶段,伴随着泾县与南陵之间的实力转换,引发南陵知识人的群体性焦虑,主动采取了一些举措。康熙年间南陵争取学额分配的上书之举,即是针对地域竞争之压力而实施的改良行为。康熙五十六年(1717年)十月,江南督学林之浚在“为循例请广入学之额以崇文教事”的奏折中,引用宁国知府佟赋伟、南陵县学生员刘景等人的呈文,希望根据各县赋税多寡的标准来确定入学额数:“宁郡六邑,首宣城,次南陵,次泾县。查南陵额征赋税四万有奇,泾县仅二万六千两。泾县同宣城为大学,而南陵抑为中学。每遇岁科,应童子试者,南陵亦数浮于泾。数多额少,乞题改为大学等情。”由于南陵和泾县的赋税和学额差异甚大,引起林之浚的重视。经安徽布政使年希尧调查,得出“南邑钱粮较泾将倍,而人文亦盛于泾”的结论,据此引用康熙四十八

中国历史故事提示词

年河南陕州、叶县以粮赋多于信阳而增入学额数之例,希望将南陵县学升为大学。经过一番行政运作,至康熙五十七年(1718年)二月获得批准,南陵县学的学额由16名升至20名。
在这场扩大南陵学额的政治运作中,宁国知府佟赋伟和南陵名绅刘楷、刘景发挥了重要作用。佟赋伟在《新定南陵县大学碑记》中,详细揭示这场行动的社会背景。他首先注意到,“学校规模多采胜国”,是为科举方面“清循明制”的结果。他接着介绍行动的缘起及关键人物:“余来守宛陵,属邑有六,而南陵居次,人文财赋,实为望县。顾宣与泾皆大学,而陵为中学。一日,与故光禄蘧庵刘公相见,公慨然曰:某于此,屡与乡人请督学诸公入告,未之行也。惟公一言以为重。余颔之。阅十年,所会莆阳林公之浚来视学,余力为请。”其中“光禄蘧庵刘公”即刘楷,出身于官宦世家,曾祖父刘有源是明末名宦,他本人是康熙朝进士,曾官至光禄寺卿,南陵知县宋廷佐在《新定大学碑记》赞扬刘楷等人对县学升格作出的贡献。
然而,南陵县学改属大学所取得的成效非常有限。康熙二十八年(1689年)定额如下:府学25名,大学20名,中学16名,小学12名。至康熙五十七年,南陵县学由中学升为大学,学额与宣城、泾县相埒。可惜,这一格局并未持久,六年后国家再度调整了文教政策。雍正二年(1724年)出台新规:“人文最盛之地,大学照府学,中学照大学,小学照中学。”由于所谓“人文最盛之地”的标准模糊,颇具政治操作性,而学额又是极度稀缺的文化资源,势必引起各地的争夺。大概受限于经济实力以及缺乏领袖人物,南陵人已没有康熙年间的热情。与此相反,泾县人动员大量的社会资源,名士胡蛟龄撰《升郡学碑记》详细记载这一经历。雍正新规颁布后,泾县绅士群集于明伦堂商议,翟思成主动请缨,最终为泾县争取5个名额,并出钱购置学田,展示泾县士绅争取文教资源的实力。与泾县绅商相似,同属南部山区的太平县亦忙于将中学升为大学,士绅谭宗缵即为典型人物,据说当地“官吏皆不善承辩,宗缵访之各属,极力襄其成,至今颂之”。
雍正学额新规颁布后,历经复杂的利益分配。当年安徽全省只有广德州和宣城、泾县、凤阳、怀宁、桐城五县获得参照府学额的资格,各取进童生25名。没有任何资料显示,南陵县学也藉此良机再次升格。雍正学额新规重新划分了宁国府的学额等级,在泾县和宣城升为参照府学资格的同时,南陵再次沦为与其他几县相等的地位,其中宁国县乃“居深山中,占毕之家尽寒畯”的科举弱县,这实际上宣告康熙年间南陵学额升格行动之失败,至少使其成果大打折扣。此后,南陵的学额始终比泾县低一个等级。
四、结论
洪亮吉作为清代著名的方志学家,认为“撰方志之法,贵因不贵创”,主张因袭而不创新。他在《乾隆府厅州县图志》中沿用《大清一统志》体例,采用布政使司而非部院来分隶府厅州县,这一做法受到同时代方志名家章学诚的批评。实际上,从洪亮吉与鲁铨围绕泾县和南陵排序问题发生的冲突可知,其基本出发点之一即是维护《大清一统志》的权威性。他在泾县修志期间的美好经历,亦可能影响他的判断,因而对泾县屈居南陵之后颇有微词。方志文本中的矛盾与异常,反映出修撰者自身的主体意识,有助于剖析矛盾表象所隐含的深层原因。
名士洪亮吉与知府鲁铨围绕《宁国府志》修纂发生的冲突,最终导致府志演变成一个自相矛盾的杂糅体。南陵与泾县的排序,表面上是官员与学者的理念与意气之争,却有着深刻的社会背景。南陵最初以地利占据优势,地位自然排在泾县之前。随着晚明以降泾县综合实力的上升,依传统实力制定的排序规则被打破,相应牵涉到社会、经济、文化等层面的变动。南陵人仍需承担重赋,同时在文教方面日趋没落,心理的不平衡感得到强化,引发当地知识人的群体性焦虑,最终促成康熙年间轰轰烈烈的学额升格运动。向鲁铨递交诉呈的南陵生员如此看重在嘉庆府志中的排序,也是这一心理因素的外在表现。嘉庆《宁国府志》仍将南陵置于泾县之前,表明地方性习惯的内在延续性;泾县敢于挑战既有秩序,亦是基于地方经济、文教等实力上升,需要在府内获得更多的尊重与认可。
当下学界对地域社会的研究,注意力集中在人群、阶级之利益冲突。与夫马进对徽州丝绢纷争的研究相似,滨岛敦俊认为湖州地方上对晚明赋役制度的争论,使得高级士绅阶层与低级生员、普通民众之间发生了冲突,各方都想在官方志书中获得有利的话语权,促使方志编纂的行为发生异化。但嘉庆《宁国府志》的编纂及其导致的冲突,却不是阶层之间的冲突,而是属于另外一种为学界忽视的类型,它实质上是宁国府内之县域冲突的外在体现。与徽州、湖州的事例不同,国家权力在宁国府各县的排序竞争中仅充当辅助性角色,雍正年间的国家文教政策之变化,仅是折射该府内部地域竞争的外部刺激而已。
总而言之,作为皖南山区经济区域代表之一的泾县,明清时期逐渐发展成商业社会;而属于沿江平原圩区的南陵,仍然维系传统的耕读之风。两县的士绅、民众基于各自的籍贯,形成超越人群、阶级范畴的集体地域意识,并敦促他们致力维护各自家乡的地方利益。泾县与南陵围绕在府志排序发生的地域竞争,作为宁国府南北区域之实力转换的缩影,有助于理解明清皖南社会变迁的时空历程,以及传统社会中的地域观念和地域关系之更替现象。

(本文原刊《中国历史地理论丛》2016年第1期第99-108页。文中原有注释,引用请务必参考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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