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居延漢簡(贰、叁、肆)》札記 ,对于想了解历史故事的朋友们来说,讀《居延漢簡(贰、叁、肆)》札記是一个非常想了解的问题,下面小编就带领大家看看这个问题。
原文标题:讀《居延漢簡(贰、叁、肆)》札記
(湖南大學岳麓書院)
史語所對居延舊簡的再整理到2017年為止基本結束。從2015年底,筆者在修改博士論文時再次通讀了最新整理成果。現按照筆者博士論文附錄漢簡釋文校注體例,將《居延漢簡(贰、叁、肆)》[1]中的一些釋文問題提出來,請大家指正。文中的具體簡稱請參考拙文《漢簡草字整理與研究》[2]。
【101·9】
領廿七日□

讀《居延漢簡(贰、叁、肆)》札記
□萬商作

讀《居延漢簡(贰、叁、肆)》札記
注:商,原簡紅外圖片作

讀《居延漢簡(贰、叁、肆)》札記
,史語所最新釋文作闕釋。按,此形上從矛,當釋作“矞”。
【101·17】

讀《居延漢簡(贰、叁、肆)》札記
甲渠 具□付范壽。
注:居延簡中從艸、從竹常相混不別,皆作“䒑”形,故此簡中的“葙”可直接釋作“箱”。
【103·14】

讀《居延漢簡(贰、叁、肆)》札記
瑟卒趙外人等四人□暴病死。丞相史

讀《居延漢簡(贰、叁、肆)》札記
注:此簡史語所最新釋文,將句首補釋“蟜”,“病死”改釋作“亭外”,皆可從。未釋字原簡作

讀《居延漢簡(贰、叁、肆)》札記
,史語所疑是“薦”。按,此形似非“薦”,或釋作“慶”。以下是漢簡中“慶”的草書寫法,可作對照。不過此簡“慶”字意義不好解釋,存疑待考。

讀《居延漢簡(贰、叁、肆)》札記
居58·15B、

讀《居延漢簡(贰、叁、肆)》札記
居新EPF22·354、

讀《居延漢簡(贰、叁、肆)》札記
居新EPT27·18、
【103·39B】

讀《居延漢簡(贰、叁、肆)》札記
自言,鄣酒□孰

讀《居延漢簡(贰、叁、肆)》札記
注:史語所最新整理釋文將此簡與103·46、103·40綴合,並將此簡中的未釋字補釋為“成”。按,此簡未釋字原簡圖作下△,此形是漢簡中常見“戍”的寫法,相同寫法如下,可作對比。
△

讀《居延漢簡(贰、叁、肆)》札記
戍

讀《居延漢簡(贰、叁、肆)》札記
居新EPT52·522A、

讀《居延漢簡(贰、叁、肆)》札記
肩73EJT7:6、

讀《居延漢簡(贰、叁、肆)》札記
肩73EJT6:48
【104·18】
第四隧長□

讀《居延漢簡(贰、叁、肆)》札記
注:未釋字,原簡作

讀《居延漢簡(贰、叁、肆)》札記
,史語所最新整理懷疑此字
十八届一中国历史故事
為“恭”。按,此字應當釋作“萬”。漢簡中的“萬”草寫如

讀《居延漢簡(贰、叁、肆)》札記
居補261·37、

讀《居延漢簡(贰、叁、肆)》札記
肩73EJT3:100、

讀《居延漢簡(贰、叁、肆)》札記
居補61·8等形。“萬”在此處用作人名。
【118·17】
元康四年二月己未朔乙
中国历史故事现状概括简短
亥,使護鄯善以西校尉吉、副衛司馬富昌、丞慶、都尉
宣、建、都

讀《居延漢簡(贰、叁、肆)》札記
迺元康二年五月癸未,以使都護檄書,遣尉丞敕將施刑士五十人送致將車□發
注:致,原簡字形如下Ⅰ,此字原簡左殘,史語所釋文闕釋。按此形當釋作“車”。同簡同行下有“車”字如下Ⅱ,將Ⅱ形左半與Ⅰ形疊合,可以看出Ⅰ形的原字基本構形。據簡文意思,此“車”應為施刑士五十人所送對象。

讀《居延漢簡(贰、叁、肆)》札記
Ⅰ

讀《居延漢簡(贰、叁、肆)》札記
Ⅱ

讀《居延漢簡(贰、叁、肆)》札記
ⅠⅡ兩形疊合
【120·22】

讀《居延漢簡(贰、叁、肆)》札記
戍卒八十人。
注:戍,各處釋文皆無異議。按“戍”原簡字形如下▲,就字形而言,▲與漢簡中的“戍”形完全不合。▲明顯是漢簡中的“兩”字寫法,與“兩”形完全相合。兩

讀《居延漢簡(贰、叁、肆)》札記
▲

讀《居延漢簡(贰、叁、肆)》札記
居新EPT68•52、

讀《居延漢簡(贰、叁、肆)》札記
肩73EJT1:129、

讀《居延漢簡(贰、叁、肆)》札記
肩73EJT6:59、

讀《居延漢簡(贰、叁、肆)》札記
敦1075戍

讀《居延漢簡(贰、叁、肆)》札記
居101·35、

讀《居延漢簡(贰、叁、肆)》札記
居新EPT58•33、

讀《居延漢簡(贰、叁、肆)》札記
肩73EJT1:19、

讀《居延漢簡(贰、叁、肆)》札記
肩73EJT6:48
從語例上說,“戍卒”確實非常通順,而且在漢簡中也很常見。但此簡上下殘斷,不能排除“兩卒”的可能,當以字形為先。
【120·36】

讀《居延漢簡(贰、叁、肆)》札記
濟陰郡

讀《居延漢簡(贰、叁、肆)》札記
注:陰,原簡字形作

讀《居延漢簡(贰、叁、肆)》札記
,此當釋作“陶”。秦漢文字中陰、陶常相訛混,漢代有濟陰郡無濟陶郡,故此處當是陰誤為陶。陰、陶訛混詳見上編第六章第二節。
【120·57】

讀《居延漢簡(贰、叁、肆)》札記
毋須曳

讀《居延漢簡(贰、叁、肆)》札記
注:曳,原簡字形作

讀《居延漢簡(贰、叁、肆)》札記
。按,漢代時臾、曳形近易混,要根據文意來確定,此簡中當作“須臾”。須臾文獻十分常見。
【121·23】
□□令史□
注:此簡上下斷殘,其中簡首第一未釋字,原簡字形如下
Ⅰ形,此當釋為“佐”,此形漢簡常見,如下表。第二未釋字原簡字形如下
Ⅱ形,此當釋為“堅”或“望”。漢簡中堅、望兩形極難區分,唯一可作區別特征的部分就是月、又的區別,但也不是絕對準確的規律。Ⅱ形尚能看到“又”形,暫釋作“堅”,相近的漢簡字形如下,可作對比。佐,在此簡用作官名,堅為人名。最後一未釋字,原簡作

讀《居延漢簡(贰、叁、肆)》札記
,疑為“興”,用作人名。佐

讀《居延漢簡(贰、叁、肆)》札記
Ⅰ 
讀《居延漢簡(贰、叁、肆)》札記
敦1300、

讀《居延漢簡(贰、叁、肆)》札記
居新EPT5·76A、

讀《居延漢簡(贰、叁、肆)》札記
肩73EJT7:8、

讀《居延漢簡(贰、叁、肆)》札記
肩73EJT10:163B堅

讀《居延漢簡(贰、叁、肆)》札記
Ⅱ 
讀《居延漢簡(贰、叁、肆)》札記
居128·1(5)、

讀《居延漢簡(贰、叁、肆)》札記
居128·1(66)、

讀《居延漢簡(贰、叁、肆)》札記
居128·1(52)、
【122·7
】 
讀《居延漢簡(贰、叁、肆)》札記
□父母罵吏,又紬大刀欲賊傷吏,信
注:賊,原簡作

讀《居延漢簡(贰、叁、肆)》札記
,右從“武”不從“戎”,當釋作“賦”。 秦漢簡中賦、賊相互訛混的情況較多,很多要根據文意來區別。《集成》注釋:“賊傷,故意傷人為賊傷。”此處當為“賊”訛誤作“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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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27A
】 
讀《居延漢簡(贰、叁、肆)》札記
□濟陰郡呂都梁安里

讀《居延漢簡(贰、叁、肆)》札記
戍卒濟陰郡呂都邑梁
注:簡中出現兩次“陰”字,原簡作

讀《居延漢簡(贰、叁、肆)》札記
、

讀《居延漢簡(贰、叁、肆)》札記
,實際都是“陶”。
【126·30
】 
讀《居延漢簡(贰、叁、肆)》札記
幾成風,紹休聖緒。傳不云乎,十室之邑,必有忠信。

讀《居延漢簡(贰、叁、肆)》札記
注:此簡為漢武帝詔書殘文。紹,原簡字形作下▲形。從文義上說“紹休聖緒”非常通順,應無異議。且《漢書·武帝本紀》同樣作“紹休聖緒”。但從字形上看,所謂的▲形右側並非“召”,而是“舀”形俗寫,故從字形上說“紹”當改釋作“縚”。縚在字書中最早見於《小爾雅·廣器》:“縚,索也。”《集韻》載“絛”或從“舀”,是知
絛、縚為異體。《說文》有
絛無縚。此簡中“縚”有兩種解釋,一是縚通紹。縚為幽部,紹為宵部。幽宵可通例如《楚辭》“心怊悵以永思”,“ 怊悵”即“惆悵”。或縚此處用為動詞,作接續之意。《說文》:“絛,扁緒也。”扁緒即編緒。《說文》:“編,次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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