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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北魏子贵母死制度
在中国古代皇权专制社会中,立储制度是政治制度中的一项重要内容,鲜卑族建立的北魏王朝很长时期实行“子贵母死”制度,即皇子一旦被立为储君,其生母必须被赐死,这项残忍的制度对北魏的政治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北魏的宫廷为了避免外戚干政,在道武帝拓跋珪时开始实
北魏有三种皇太后,一种是皇帝的生母,另一种是皇帝的保姆,还有一种是前任皇帝时运气好没生儿子而活下来的皇后。到了宣武帝元恪在位时,宣武帝并没有赐死太子元诩的母亲胡太后,实际上子贵母死制度已经终结。
立太子前,先赐死其生母。这种残忍的传位方式,史学界称之为“立子杀母”或者“子贵母死”。开此先河的,是汉武帝;形成制度的,却是拓跋氏。汉武帝“立子杀母”,在西汉仅此一例;而拓跋氏的“子贵母死”,却
北魏时期,由君位传承引发的动乱十分频繁,贺兰、独孤、慕容等部落与拓跋部既为联盟,又世代为婚,成为君位传承中举足轻重的力量。当时北魏尚未确立一套父子传承的嫡庶长幼之序,储君的策立和登基往往有赖于母后和母族的强大,可谓“母强子立”。
拓跋君长的妻族或母族也往往通过他们来控制拓跋部内大事,由于北族妇女没有礼教束缚和对其用权的制约,所以她们要直接把握朝政也比较容易。道武帝拓跋珪即位,即赖于母后及舅族的干预和支持,但到这时,这一传统已经成为北魏由部落联盟向帝国转轨的负担。
为了改变这种局面,道武帝先用战争手段强制离散母族贺兰部、妻族独孤部、祖母族慕容部等大部落,统一代北,再后来他先后逼死自己的母亲贺兰太后,赐死太子母刘皇后。虽然之前亦有神元帝杀窦后的先例,但从道武开始,“子贵母死”开始成为易代之际的惯例。
“子贵母死”目的是为防母后干政。汉武帝杀钩弋夫人,就是因为欲立钩弋之子为太子(即后来的昭帝),子少母壮,“恐女主颛恣乱国家”。《魏书》论其源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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