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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清朝九门提督是什么官职
提督九门步军巡捕五营统领,简称
旧址位于崇文门。辛亥革命后仍沿用。1924年其职权归京师督察厅。
清代,京师的卫戍、警备和治安保卫机构叫“提督九门步军巡捕五营统领衙门”,通称“步军统领衙门”。长官简称“步军统领”,俗称“九门提督”(京师内城共有城门九座,分别为:正阳、崇文、宣武、朝阳、东直、阜成、西直、德胜、安定)。九门提督统领满、蒙、汉军八旗步兵和京师绿营的马步兵(即“巡捕营”),所部的具体任务是分汛驻守(“汛”指基层的军队编制)、稽查城门、缉捕盗贼、申禁巡夜等。
步军统领创设于清初,后经历了数次变迁。原来只统辖八旗的步兵营,到康熙十三年(1674),始兼提督京城九门事务(原由兵部管理),康熙三十年(1691),又兼管巡捕三营事务,官衔全称遂改为“提督九门步军
雍正七年(1729),官署定名为“步军统领衙门”,十二年(1734),在宣武门内京畿道正式建立衙署,九年后迁至北城帽儿胡同,又称“北衙门”(同为负责审案的刑部因设在南城称“南衙门”)。乾隆四十六年(1781),巡捕增设左、右两营,变成中、南、北、左、右五营,故该衙门的主官改称“提督九门步军巡捕五营统领”。嘉庆四年(1799)改官秩为从一品。
1900年,八国联军攻入北京,设立安民公所,维持治安。八国联军进入北京前的最后一任步军统领是慈禧太后亲信荣禄。1901年清廷仿效联军方式,设“善后协巡营”,后来改名“巡警总厅”,替代原步军统领衙门的巡捕营。1902年,肃亲王善耆任步军统领,支持军警分离的改革。1905年清廷正式创设巡警部,并开办现代警察学校,培养警察人才。自此,军警编制分离,现代警察制度初步创立。
1911年,辛亥革命后,北洋政权为了维护其政权统治,不仅没有裁撤“步军统领衙门”,反而保持,只是将其更名为“京师步军统领衙门”,辖左右翼总兵。并以此为工具,插手京城社会治安
步军统领衙门因有“军”、“警”属性,其特征为:
军队属性:隶属于兵部;与清军八旗、绿营编制相同;兵源来源为八旗、绿营兵勇;按照清军规则实施军事训练。
警察职能:武装警卫;侦缉捕查;诉讼及断狱;对京城人口进行社会管理;消防及其它任务此外,步军统领衙门还担负其它一些“警察”工作。如执行禁令时的街道戒严,官员皇室出巡时的“清道”与“迎送”、礼炮的鸣放与守卫,到了清末,步军统领衙门甚至还负责来京外国人的查验及管理工作。总之,步军统领衙门虽为“军队”,但在京城的职责及任务,却是“警察”。
所从事的警察业务可以说基本涵盖了现代警务内容。当然,它所从事的警察业务比较简单,也比较原始,更缺少法规的规范。却是中国近代第一个类似警察的机关,特别是京城地区的警察与警察机关,步军统领衙门为其滥觞。
九门提督负责京师的警卫、治安,其统率的部队长期保持在3万人左右,且人员精干,装备精良。
从机构、人员、职掌看,步军统领衙门除衙门本部外,还下设八旗步军营、巡捕五营、内外城十六门管理机构和白塔山信炮管理部门。
步军统领之下,设有左、右翼总兵各一人与步军统领同堂办公;八旗步兵营则设有左、右翼尉各一人(秩正三品)。八旗步兵营主要驻守内城。
巡捕五营分布于外城和四郊。中营驻扎于圆明园一带,由副将(从二品,隶属于总兵)一员带领,下分五汛(每汛有官
嘉庆四年,又添设左、右翼总兵各一人,左翼总兵节制南营、左营,右翼总兵统辖北营、右曹,顺治十年(1653),于白塔山(今北海琼岛)设置信炮五位,若京城发生暴乱、敌情、火灾、爆炸,则凭金牌“奉旨发炮”;内九门也各设信炮五位。白塔发炮,则九门信炮齐鸣。京城驻防官兵闻炮声后,立即分区集合待命。
乾隆八年(1743),信炮及其管理系统移交步军统领衙门。京师有内城九门,外城七门,内外各城门均派官兵驻守,负责门禁。顺治初年,守门军官称门千总。康熙十三年(1674),又设城门尉、城门校。乾隆十九年(1754),城门尉改名城门领(正四品),城门校改名城门吏(正七品)。内城九门,每门设城门领二人,城门吏二人,门千总二人。外城七门,每门设城门领一人,城门吏一人,门千总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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