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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隋唐科举制度的特点
科
大业二年(606年),杨广增设进士科。当时秀才试方略、进士试时务策、明经试经术,形成一套完整的国家分科选才制度。当时以明经最为高级,进士试居次。当时选士制度只称为秀才科,与唐之科举有一定区别。杨广始建进士科,典定科举制度,这是中国历史上极其重大影响极其深远的大事。那时的进士科以考政论文章为主,选择“文才秀美”的人才。
《通典》说杨广优先考虑的是个人的品质而不是文才。炀帝时还增加了科举录取人数。至大业三年(607年),考试科目已经有了十科。这标志着科举制度的产生。大业三年(607年),杨广诏令:“文武有职事者,以孝悌有闻,德行敦厚,节义可称,操履清洁,强毅正直,执宪不挠,学业优敏,文才秀美,才堪将略,臀力骠壮十科举人。”大业五年(609年),杨广又下诏:“诸郡学业该通,才艺优洽,臀力骠壮,超群等伦,在官勤奋,堪理政事,立性正直,不避强御,四科举人。”
但对于隋朝是否开创进士科,是否开创科举,历来有争议,薛登、杨绾、杜佑、刘
士子应举,原则上允许‘投牒自进’,不必非得由公卿大臣或州郡长官特别推荐。这
俞大纲、唐长孺、何忠礼、金铮等历史学家认为唐朝开创了科举。何忠礼认为隋代实行的仍是察举制,进士科也起源于唐。俞大纲对隋置进士科一条颇有疑义,他说:“若谓察举对策之法,已为完形之考试制度,则当上溯两汉为权舆,若谓朝廷,开科待人,士子投牒自试,始可谓完形之考试制度,则当以唐为始,不可谓肇基于隋,确定于唐矣。”
提出士人“投牒自试”是科举制度起源的主要标志这一极有价值的见解。唐长孺提出了与俞大纲相似的看法,他认为唐代科举制度的重要特点在于是否“准许怀牒自试”,而南北朝后期,已出现士人“怀牒自试”的个例,反映了当时科举制度正在萌芽之中。何忠礼提出,考察整个封建社会的科举制度,基本上可以概括出这样三个特点:“第一,士子应举,原则上允许‘投牒自进’,不必非得由公卿大臣或州郡长官特别推荐。这一点应是科举制最主要的特点,也是与察举制最根本的区别,第二,‘一切以程文为去留’,换言之,举人及第或黜落必须通过严格的考校才能决定,第三,以进士科为主要取士科目,士人定期赴试。”并通过多方面的论证,认为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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