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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王五一:清末货币本位制大讨论*
【内容提要】多灾多难的晚清中国,在诸多“显灾”之外,复有一大“隐灾”——银灾。巨额外债、银价下跌、世界金本位制潮流,三个因素合在一起,造成了以银钱还金债的中国“竭一国之岁入,乃仅供纳息之数”的危机。清末朝野人士因之发起了一场延宕二十年的,以弃银就金为主旨的货币本位制改革的大讨论。这场讨论既是一场改革图存运动,也是一场货币知识的学习运动。
【关键词】金本位制 白银 银价 晚清 币制
一、引言
有学者统计,自鸦片战争至清王朝灭亡,中国因各种缘由共举欠外债计208笔,13亿两白银。①另有研究估计,经过近三百年的白银流入,至1825年,中国的白银存量约为11亿两白银。②如此,两个数字相比较,大致可以说晚清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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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当处于“银不抵债”的状态。况且,这13亿两白银,仅是债本,若加上利息,实际债负势恐翻番,如庚子赔款,债本为4.5亿两库平银,年息四厘,分三十九年还,连本带息翻了一番有余而达至9.8亿两。区区11亿两白银存量,仅马关、庚子两项赔款,连本带息,就可将其尽数囊括而去。况且,对晚清之外债灾难的理解,即使把本息都算进来,也不够全面,还有一个更重要,更攸关生死的附加因素:银价下跌。康有为在其《金主币救国议》一书中论曰:“银产日多,即银价日落。况银矿尚日出不已,则金价更日涨不已。昔各国未尽改金钱,二十年间,可以由十余换涨至四十余换,今万国尽改,只余吾中国未改,后此万国同来挤迫,又适银产之多而价落,则金价骤涨至五十余换,乃意中事,而非异事耳!吾国公卿皆蔽于目睫所见,大小不知万货之情,乃至金价骤涨至五六十换时,昔之纳息五六千万者,至是且须万万矣。昔之十万万者,至是溢至十五六万万矣。竭一国之岁入,乃仅供纳息之数,则国不求亡而自亡!”③康氏此段,将清末中国面临之“银祸”的历史线索和逻辑原理,做了一个较全面的概括,梳理之下,可得出以下三个要点:
第一,“银产日多,即银价日落”。美洲的白银开发,16世纪自墨西哥始,间有兴衰,已历三百年,19世纪中期又在美国内华达州发现了康斯托克矿,世界银产量因之骤增,“19世纪最后25年内白银年产量是前75年平均产量的4倍,达到近1.2亿盎司。”④银产增则银价跌,自然之理。
第二,“万国尽改金钱”。19世纪是金本位世纪,自1816年英国首行金本位制,到世纪末时,整个西方世界差不多都实行了金本位制。⑤促使各国俱行金本位的原始动因是银价下跌,而金本位浪潮又会进一步加剧银价的跌势,二者互为因果,形成银价持续下跌的正反馈机制。
第三,“万国同来挤迫”。列强诸国俱行金本位制而“只余吾中国未改”,导致了“万国同来挤迫”的局面:首先,银价下跌,中国手里的白银缩水,欲赶世界金本位潮流的末班车,购金更贵,集金更难。其次,列国尽改金本位,国际支付遂成人皆用金我独用银之结构。人皆用金,与之交易我须付之以金;我独用银,人可付银于我。结果,中国贫金而外流,⑥ “外银无用而倒入”,“二者交汇伏流,至今乃大发溃”⑦。最后,中国的债主国俱行金本位,则中国积欠的许多外债须以金还,则中国必须以越来越贱的白银到世界市场上购买越来越贵的黄金。如此金债银还,“竭一国之岁入,乃仅供纳息之数,则国不求亡而自亡!”。⑧
金贵银贱,害深祸重,康有为以亡国警之。当时就银祸说类似毒话的,并非康氏一人,康有为说“腊枯而死”,梁启超说“凋疗以毙”,郑观应说“膏血即竭”。面对严峻局面,朝野的有识之士们实在坐不住了,旨在为中国的货币困境寻求出路的币制改革的大讨论,遂于甲午之后启动起来。
二、 官商学热议币制
“世界银价下落,给予中国公私经济的刺激,在中日甲午战争以前,虽已开始萌芽,但还不觉得十分厉害,到甲午战争以后,接着八国联军采取极端野蛮的赔款方式,表现出非常尖锐。清朝人士才知道帝国主义列强都采用的金本位制的货币制度实际上是咄咄逼人的。因而中国似乎也不得不放弃银本位而进到更高一级的金本位。”⑨正是在这个背景下,1895年,即签署《马关条约》那一年,中国思想界开始热议币制,启动此一热议的直接历史动因当然就是甲午战败和马关赔款的铁血事实。
“改革币制建议最早者当推顺天府府尹胡燏棻”⑩,他在《变法自强折》中请求朝廷,于各省通商口岸设局,自铸金银铜标准货币。11著名经济学家陈炽,在1895年发表《通用金镑说》一文,倡议中国开金矿铸金币,为金本位制的实行准备材料,铺设道路。有过出洋经历的川籍官员宋育仁,也于该年撰文,介绍了西方的金币制度的优势,认为“以磅易磅,彼无从取衰,以磅易银,彼不能厄价”,主张中国应“铸金币与之等重”。他强调说,“有金币之国,则日富而制人,无金币之国,则日贫而受制。铸金钱为制外第一义”。12中国自古未铸金币,甲午翌年的这些议论当为首倡。1897年,通政使司参议杨宜治更上书《请仿造金银钱折》,要求按英镑和先令的成色与重量标准铸造中国自己的“英镑”和“先令”。13
郑观应在光绪二十六年(1900年)出版的《盛世危言》八卷本中,专增了“圜法”一篇,以此参加了币制大讨论:“环顾地球各国,以金为市十之七八,金银互市十之二三,专用银者中国、 印度、墨西哥而已。……用金之国日多,用银之国日少,无怪银价之日贱也。”14而“我中国专以银为币,与洋人交易吃亏极大”15,郑氏因而提出“若不择善而从,预为筹画,一旦巨款亏耗,元气暗伤,较之兵戎之祸,有过无不及焉。”16“择善而从”,“预为筹画”,郑氏在此尚未明确提出金本位制的方案,但字里行间已透出了弃银就金的心仪主旨。17
综观甲午后庚子前这一轮的币制讨论,大家都理解到了世界银价的日益下跌给中国造成的严峻压力,都认识到了世界的金本位制潮流对银价下跌的推波助澜作用,都意识到中国应当在铸造金币方面有所考虑了,都开始发声把国家货币体系朝着以金为本的方向推,但是,都还没有形成清晰的金本位制设计。其中的许多见解,以今天的眼界来看,不免失之粗略与浮浅,“资本主义的本位制度在当时中国人的心目中是一个崭新的问题,难怪有些人发出很奇怪的议论,如杨宜治之流,主张铸造英镑和先令。”18
新世纪伊始,历史给中华民族又降下了另一个大灾难——庚子赔款。这个刺激较之马关赔款倍加强烈:其不但赔款数额巨大,且条约中明确写明,将来连本带息须以金还。银价下跌,庚子之后更甚;外债负担,庚子之后更巨;财政拮据,庚子之后更难;货币困境,庚子之后更蹙。如货币学家彭信威所言,“光绪二十六年八国联军侵略中国以后,几万万两的赔款要折成金币偿付,银价越下跌,中国的负担越重,非设法稳定本国货币的对外汇价不可。因此才有各种具体办法提出来。”19庚子后的中国思想界,开始就币制改革琢磨“具体办法”,由此启动了新世纪第二轮的币制大讨论。
最早的具体办法是驻俄公使胡维德在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给朝廷的上疏中提出来的:“一国之中,必有一定之国币;兼用金银铜三品,必有一定之比例。凡成色、形式、价值,必须全国一律,随处通告,方能利用于民间,取信于外国,而驱驾乎用金之邦,汇兑不致受亏,交流亦易措注。”20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财政处提调江苏候补道刘世衍条陈:“制金银铜三等完全之国币,效日、美、德、法等国双本位并纸币代表金位之制,以值时价库平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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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之金质为金单数之本位,除国家所有铸成金币储之府库而以纸币发行民间代表金本位外,凡五钱银币两枚亦兼为代表金本位,作起数单位之用,凡偿付之数亦不设以限制。其余自五钱以下银铜各货为本位币之补助品。”21刘氏的“具体办法”更为具体一些,而且,他第一次区分了本位币与辅币的关系。杨端六说,“清政府对于主辅币的观念,到1907年才弄明白。”22此说可能与刘世衍的这个条陈有关。
20世纪初第二阶段的讨论,较之19世纪末第一阶段的讨论,有三个新特点:第一,参加讨论的人物,阵容上上了一个档次,梁启超、康有为、张之洞等当时的一流思想家提枪上阵,加入了讨论,其中还有外国人。第二,开始有了大部头的学术论著,如康有为的《金主币救国议》,梁启超的《中国货币问题》、《币制条议》等。这标志着中国思想界对货币问题的学术研究已大大深入。第三,讨论中开始提出了 “实金本位制”、“虚金本位制”、“银元本位制”等不同的具体设计方案。如果说第一阶段是大呼吁,则第二阶段就是大辩论。
三、精琪“十七条”
第二阶段的讨论,在一定意义上竟可以说是由洋人启动起来的。
《辛丑条约》签订以后中国债务负担进一步加重,币制困境进一步深化,债主们自然也掌握着底牌——既然中国人急于改革币制,曷不就此插上一手。于是,其代表人物,如美国人精琪(J. W. Jenks)和英国人赫德(Robert Hart)等,以帮中国出谋划策改良求善的姿态,加入了中国的货币本位制大讨论。
洋人之发言权,除了源于一些人在观念上将币制问题看作为一个纯技术问题而以为洋人比中国人内行以外,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原因,那就是,当时中国的币制问题实际上已不是一个纯国内问题,而是一件需要与洋人“商量”的“外事”。《辛丑条约》签订的第二年,中国的币制改革,作为洋人向中国提出的条件,写入了1902年的《中英商约》、1903年的《中美商约》和《中日商约》、1904年的《中葡商约》和1906年《中德商约》之中。货币改革这才算是正式地进入了中国人的议事日程。这些“商约”中有关中国货币改革的内容,在行文上基本雷同,兹摘出《中美商约》中的相关内容以为范例:“中国允愿设法,立定国家一律之国币,即以此定为合例之国币。将来中美两国人民应在中国境内遵用,以完纳各项税课及一切用款。惟彼此商明,凡纳关税,仍以关平核算为准。”23芜杂紊乱的货币体系,对中国自身是个坏事,对于来中国啖肉吮血的列强也大有不便,于是整理统一中国的货币制度,狼与羊找到了一个“互利共赢”的契合点。
以这些条约为依据,或者说,为“帮助”清政府落实这些条约,美国国会于1903年成立了被杨端六称为“阴险组织”24的国际汇兑委员会(Commission on International Exchange),以精琪等三人为委员。精琪的公开使命是到中国帮着清政府搞货币改革。来中国之前,他先到欧洲转了一圈, 同各个“与中国利益相关国”(债主国)的政府交换意见,商量中国的币制改革,然后经日本、菲律宾, 于1904年年初到中国。到中国伊始, 即抛出了其在欧洲与列国商谈时拟就的《中国新圜法条议》和《中国新圜法诠解》,以此为蓝本,与中国官员会谈,鼓动着中国政府接受他的方案,即著名的“精琪方案”。
精琪方案共有十七条,大致可以归纳为以下五个要点:25
第一,指定一定量的纯金为单位货币和本位标准,其标准金单位的价值大约略高于一两白银或一枚墨西哥银元26。
第二,中国自铸银币,流通本国。所铸之银币大小约照墨西哥银元,按32换的金银比价确定每枚银元的本位金价。
第三,举借一笔外债,存入伦敦或其他欧美大银行,作为币制改革的基金,中国通过买卖金银汇票的公开市场业务,来维持32换的金银比价。
第四,为建立币制改革基金所借的这笔外债,
应当以各债主国所认可的“财源作抵”。
第五,雇一名欧美人士为司泉官,“总理圜法事务”。
在精琪方案中,本位货币是黄金,但国内市场上不用金币而以银币代之;要使银能够代金,须使银与金挂钩,从而使人相信银就是金。精琪用两个办法来实现此一挂钩:一是国家的“法力”,法定32换的比价;二是市场的经济力,万元银币以上即可向司泉官衙门按32换的比例购买金汇票。这个设计基本上算是一个地道的“虚金本位制”,也叫“金汇兑本位制”。
显然,精琪的整个思路根本就不是围绕着解决中国货币的核心问题——银价下跌——展开的,更没有正面地为解决这个问题想办法。并且,靠着公开市场的汇票买卖,既不能稳定汇价,更无法保持金本位基金的存量。法定三十二换,基本上就是当时的市场价,还高估了两三换(1904年的市场价是35.7换)。这意味着,该体制一上手,就有两三换的套利机会摆在那里,汇票市场就面临压力。如果再跌呢?实际上四年以后到康有为发表《金主币救国议》时,就真的已经跌到了四十多换。三十二换与四十换之间,如此巨大的套利机会,金融投机商可以在世界市场上以四十换的价格收购白银,然后到中国来以略高于三十二换的价格收购银币,再到司泉官衙门以三十二换的价格购买金汇票——什么样的汇票市场能撑得住?白银市价的行情本是由整个世界市场来决定的,中国一家的汇票市场怎么可能扛得起整个世界市场的压力而独独把自己的银价钉在三十二换上呢?精琪方案中黄金与白银的关系,很像后世布雷顿森林体系中黄金与美元的关系。战后之美国以当时全世界黄金储量三分之二的实力,尚且都扛不住美元下跌的压力而最终不得不宣告体系崩溃,而根据精琪方案,中国那点可怜的“金本位基金”根本就是向外国人借的,它怎么可能经得起世界市场大行大市的折腾呢?
更坑人的是,方案中还有一条(十七条中的第十条,上述归纳之五点中的第四点),“为设立新圜法,须置备适当支兑之汇款,所需不资,若政府不能猝备,可以借外债充之,惟应指定一财源作抵。其财源应敷支付利息及偿还资本之用。至管理此财源之法,须令各国之有关系于此事者咸表同情。”27意思是说,如果金汇票卖多了,起初向外国人借来打底儿的币制改革基金发生流失而不够用了,中国还可以向外国人再借,只是需“指定一财源作抵”。一个逻辑黑洞就此形成:金本位制基金(初始借款)到位—虚金本位制上马—银价继续下跌—套汇压力加大—汇票市场运作—金本位基金流失—再借款—再抵押—银价再跌—再流失—再借款—再抵押……
通过此一机制的循环往复,直到把中国大地上所有有点抵押价值的“财源”尽皆吸入这个黑洞!
还有更毒的,上述归纳中的最后一点,第五点(精琪十七条中的第三条),“中国办理此事,应派一洋员为司泉官,总理圜法事务。”这位洋司泉官有哪些权力呢?
第一,人事权。“该司泉官有权辟用帮办数人,管理制钱局及别项事务为司泉官所指派者。”28
第二,对外信息披露权。“司泉官每月刊造详细报告书,申明钱币情形。凡消流(amounts in circulation)借贷及外国信用汇票等项若干,皆备载之(原注云,此账目并非中国政府之账目——引者注)。凡各国之以赔款事与中国有交涉者,准其派代表人,遇适当时,许以查看,且有条陈献替之权。凡此皆为使新币制昭信于各国起见。”29
第三,公开市场业务操作权。为维持圜法改革基金的平衡及汇价稳定而进行的金银汇票之买卖,“此等汇兑归司泉官专理”30。
第四,对清政府的监督权。司泉官理论上是清政府的雇员,但却拥有代表外国政府、代表各“有关系于此事者”对清政府实施财务监督的权力,
第五,定价权。“倘汇票出售日多,所存金款渐乏,准由政府所派驻外洋代理人收买银汇票,吸回金币,以补其缺,其价目由司泉官临时定夺。”31这意味着,洋司泉官可以拿着中国的银子,以在世界市场上为中国购买黄金为名,五十换六十换地大慷中国之慨。
第六,中国国内金融控制权。“应设法颁定银行律,准由国立银行或别种相当之银行发行钞票,与通宝同价并用,统归司泉官监督。”32“为推广新币起见,使其流通各省,愈速愈妙,应由司泉官托各省地方官吏或票庄钱庄及可信之商家代为经理此事。”33
第七,中国财政控制权。“司泉官及各国代表人有权为中国提议整顿财政”。34“提议”本不需“有权”,而六十多年的半殖民地历史已经证明,洋人的“提议”对清政府往往就是命令,故需有言在先。
总观精琪方案,这可不是在帮助中国解决货币难题,不是在为中国的货币改革出谋划策,也没有一点互利共赢的影子——这是要趁火打劫,趁着中国的外债危机和币制危机,把整个中国的财政金融大权一把抓到手!
十几年后的1917年10月,美国驻北京公使馆在给中国政府照会中提出,美国保留对中国币制借款合同的权利和利益,“1903年和1910年中国政府直接向美国政府而非向任何个人提出的币制改革借款的要求……,为美国政府造成了对这一计划的利益,因而,关于中国政府实现这一计划而拟采取的任何行动,都应考虑到美国。这项利益,美国政府从来未放弃。”35精琪撺掇着中国搞虚金本位制改革,撺掇着中国因此而向美国进行“币制改革借款”,目的原来在此!
其实,即使撇开洋司泉官一条,即使司泉官由中国人担任,虚金本位制对中国也是害多益少。虚金制实际上是由殖民制度衍生出来的,是殖民地国家依附于其宗主国的一种货币制度。“当时施行虚金本位制的国家如印度、暹罗、菲律宾等皆为殖民地国家, 实际都走上了外贸对象国单一, 本国通过举借外债成立信用基金作为货币改革保障的共同道路。”36中国若实行虚金本位制,必然会进一步加深自己的殖民地化。
所以,这个方案当然地遭到了当时中国主流思想界的反对。“精琪十七条”一出世,刘世衍就在其“银价驳议”中质问:“试问美政府何爱于中国,乃以代办使臣一纸之书,遂不惜开议会劳大臣如此?……是果为美国政府文明之施乎?抑果为中国交谊亲密之报乎?请毕观斯议,即可知其所为也已。”37张之洞在1904年七月(精琪准备离华而尚未离华之际)的奏折中更明确指出:“财政一事,乃全国命脉所关。环球各国,无论强弱,但为独立自主之国,其财政断未有令他国人主持者,更未有令各国人皆能干预者。今精琪条议……所云,直欲举中华全国之财政尽归其所谓正司泉洋员一手把持,不复稍留余地,而又恐各国之议其后,故一则曰使赔款国之多数能满意,再则曰赔款国之代表人可以查看账目,而不复问主权之何属,其悍然不顾乃至此极,实出情理之外。”38
在中国官商学各界主流的反对下,精琪方案终归于流产。
四、梁启超赞虚金制
当时的货币理论大家梁启超,也参与了对精琪方案的评论。他也反对精琪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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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但只反对一半。设洋司泉官,为之所不容而当然地加以反对,但对于方案的技术性内容,他却是赞成的,而且是赞成得五体投地:“此法为银本位国自卫之妙策, 我国采行之,有百利而无一害。”39他认为这是“贫弱国之续命汤”40。
面对国家的货币危机,梁启超认为“中国今日改革币制, 必以求得与金本位国有同一之法定平价为第一义。”41这话当然不错,然而,要做到这一点,中国就必须与各国看齐,实行金本位制,而中国贫金,金本位制又搞不了,怎么办?梁氏从西方的纸币制度中得到了“启示”,并因此而对精琪方案在技术上的可行性产生了强烈好感,“精氏之新案, 则以银币为金币之代表也, 欧美、日本诸国, 则纯以纸币为金币之代表也。”银比纸贵得多,纸尚且可以代金,银为什么不行?法律可以指定以纸代金,为什么就不能指定以银代金?这是很容易迷惑人的一点,梁氏掉进了这个思维陷阱。
导致其犯糊涂的关键问题是,他不明白,从“纸可代金”的事实中是不能推出“银更可代金”的逻辑的。纸能代金是因为纸是可兑换的,纸币的学名叫“银行券”,它本质上是居民在银行里或国库里的金存款的不记名凭证,居民拿着这个“存折”可以随时到银行或国库去兑换黄金,或者更确切地说,可以随时去取回原本就属于自己的黄金。所以,纸可以代金。而在精琪的方案中,法定32换的中国银币也可以看作是这么个东西吗?它也是居民的黄金存折吗?它也可以随时换金吗?若真是这样,那有什么必要用这叮当笨重的白银作金存折呢?直接用纸不就行了吗?银当然也可以换金,但银之所以可以换金不是因为它是“存折”,而是因为它是银,银可换金是因为银可在价值上折算成一定量的金。精琪定32换,这个比价并没有离开其时金银市价的大谱,这说明他完全知道金银关系的本质哲学在哪里,而到了梁启超这里,居然要把金银间的天然“血缘关系”与近代的银行券制度搅在一起,要让其中的一种充当另一种的存折,以为只要国家把白银铸成型,打上戳,这银元就可以既当银元也当金存折了。
导致这个糊涂的另一个原因是梁氏似乎不大明白套利的道理。要知道,以纸代金,只要国家信用不动摇,只要纸币与黄金在价值上不脱钩,只要纸币的金存折性质不受到灌水,只要纸币始终能保持住其代金券的性质,只要纸币与金之间的比价不沦为随行就市,纸币与金之间是不会滋生出套利活动来的。42而金银之间,无论把金银如何打扮如何包装如何“法定”,永远有套利问题。不管法定32换的新银币铸造得如何精美,只要市场上的银价是40换,套利就一定发生,而套利一定会把“法定”摧毁。
与梁启超这位大学者相比,小人物郑观应则明白套利的道理,《盛世危言》“铸银”篇在谈到洋钱之害时说道,(洋人)“以货售我,大都取宝银而归。彼旋得宝银,即旋铸洋钱,仍售诸我,于中取利往复无穷。”43这就是套利!一枚七钱二分重的洋钱,实际成色仅为六钱五,拿到中国抵八钱纹银,一钱五的差价便给洋人制造了套利机会。不知梁氏是否读过《盛世危言》。
一句话,纸之所以可以代金而银之所以不能代金,是因为银与金是同性的。这道理恰如,泥胎可以做菩萨而活人却不能,因为活人与菩萨是同性的,都是人,一旦一个活人被拜为菩萨,人与菩萨的关系就变成了人与人的关系,这种关系就开始受制于社会科学的规律,菩萨的宗教性就消失了。以泥胎尚且可以做菩萨为据,而推导出活人更可做菩萨的结论,是对宗教问题的无知;以纸尚且可以代金为据,而推导出银更可代金的推论,是对货币问题的无知。
梁启超的货币理论是双重的,不但有其技术性层面,更有哲学性“高度”:“历览数千年来货币史之变迁, 大率由铁本位制进为铜本位制, 复进为银铜本位制, 复进为银本位制, 复进为金银本位制, 而归宿于金本位制。此其大较也。”把历史竖起来,理出一个顺竿爬的“进步”线索,这是中国思想史古来就有的思维怪癖,自《春秋公羊传》,经何休的《春秋公羊解诂》,到康有为的《大同书》,直到今天主流历史哲学中的进步阶段论,两千五百年来无数的中国学者喜欢这一口儿,以为学术之大雅。而梁启超把自己的货币思想也进行了这样的“雅雕”,把中国实行金本位制提到了历史进步的“高度”来认识。
说事就说事,是什么事就说什么事,从“实事”中去“求是”,一玩“进步”,就离了“实事求是”的大本,就显出了画蛇添足的笨拙,不如不说。
五、康有为献敛金术
1908年,康有为发表名著《金主币救国议》,凡三十篇,是当时中国货币理论的巨著,
也可说是这次币制大讨论的集大成之作。关于中国的币制改革,康氏的立场是:第一,中国必须实行金本位制;第二,最好是直接实行实金本位制;第三,若暂时不具备条件,就先以虚金本位制为第一步。
为强调实行金本位制的必要性,康氏列举了“不改定金主币”的十四大害。44中国的这场币制大讨论,逻辑上本就是由“必要性”引出来的,人人皆讲必要性,难点只在于可行性。康氏于可行性之道,确有与众不同更深一步的认识。他承认中国缺金的现实,更承认无金难行金主币的道理,甚至也承认一些“计臣”对金本位制持怀疑态度的合理性。“近者币制之考查会议,莫不知行金币矣,惟聚金为难,各国苟非取之于胜后偿款,如德、日然,则如奥匈以公债得金而易币,吾国则几无术以得金,若在贫国,其难尤甚,今中国银价下落至四十余换,购金更难,而各国银行,若闻易币聚金,则金价更涨,当此国困民贫,虽有公债,所得几何?况公债必不行,而度支更仰屋乎?此计臣不敢议及行金币也。”45康有为一方面看到了困难,承认困难,却又能于万难之中找到其自称是“化虚为实,以无为有”的妙法。妙法包括两个方面:聚金之法与代金之法。有金则设法聚之,无金则设法代之;聚金以行实金制,代金以行虚金制。无论是“聚”还是“代”,皆须借银行之力,“是在妙银行之用而已。”46康氏于此法非常自信,“吾久未发之,今亦以救国急,故倒箧尽发焉”。原来,此妙法存于康氏胸中秘而不宣久矣。
谈聚金之法,康有为与孙中山闹革命一样,也想到了海外华侨的腰包。海外华侨人数众多,每年向国内汇款过亿,他因此建议大清交通银行在纽约、旧金山、悉尼、檀香山四地设分行,汇集华侨资金,并进而在美国费城等地就近设中国造币厂,用华侨存寄的外汇作为资本,就地采购黄金,为中国铸造金币,“随收随运随铸”。
除了华侨的钱,康氏还发现了另一条财源:“至于国民藏金器亦不少,妇女首饰镯钗尤多,大约美中为最,南洋、香港次之,汉口、苏、湖、杭亦相若,山西之富家亦不可量。妇女镯钗,自贫者外,人人皆有,以我国民之多,若内搜之,实不少也。”47如何让海内外的中国百姓自愿地将金器交出,康氏的办法居然是警告。警告百姓:国家即将实行金主币,改定金主币后,金银官价将定为二十换,如果你现在把黄金拿出来,可按四十换换,换晚了,过了这个村就没这个店了,“民恐比价后将大亏也,势必尽以所有金器首饰,易银于官,报纸皆知改定金比价之举,将以利我国民也,皆鼓舞之,则全国之金,必尽归于政府矣。”48
那么,以四十余换的市价向本国老百姓买金,这与直接到国际市场上以四十余换向世界买金,有何区别?诀窍是,向洋人买金,需付之以实银,而向本国百姓买金,可付之以纸耳。康氏解释说:“今银行纸币,通代金银实货之用,而亦有国家法定之用焉,但视人民之信用,今不言法定纸币,大清交通银行之行用纸币久矣,所收之金,即为准备,出实同时耳,凡准备金一,可出钞币四,今以所收之金为准备金,是一切纸币皆实金。”49如此,人民交金,政府付纸,纸的价值以人民刚刚交来的金为保证,纸币面额以金标值,这样人民就会放心地、自愿地去与政府做这种以金易纸的贸易了。
有了以上诸般大法,康氏心里并不踏实,“若预布法定之价,易民金器,以铸金钱,则久待岁时,尚难决定,得金几何?”还有,“即铸成金钱,而出口货少,入口货多,金钱太少,亦将流出,则即已铸金钱而立竭尽。”50于是康有为退而求其次,拿出了自己的“代金”之法,其设计是:“国家但定金为主币,如定金银比价为二十换,而以一钱重银为一元,则以金五厘为主,值银一元,此外一切,皆以金五厘折计,其银、铜、铅、锡皆不计。盖本用金为权,而以银之重代之,何为不可?若钞纸且可代诸金币,何况银乎?”51康氏自信此乃“神方大药,服之可救中国死亡者”。
中国实行金本位制的根本障碍是康氏自己所说的“中国贫困,聚金为难”52,而他说了半天,把中国妇女的首饰都算计进去,也并未找到克服此一障碍的根本性出路,于是,最终不得不把其根本性设计建立在国家“法力无边”的假定之上。他觉得,金银“市价纵不能以政府限定之,岂金银币比价国家亦不能制定之乎?”康氏对此信心十足,国家说二十换就是二十换,证据是“无论古今欧美各国,数百千年来,皆制定金银币比价,即周汉间黄金一斤值钱万,银一流值钱千,亦有一定比价矣。”53在这一点上,康有为与他的学生梁启超,犯了类似的错误,他们都相信,金银一旦由国家铸成官型,就变成了另外一种东西,就受另外的经济规律支配;国家不但能为金银币定比价,而且还可以撒纸成金,国家的银行发行的纸币,上面写上值多少金,它就值多少金,因为这是法定的。
从这一点上看,康有为不但对货币的本质缺乏认识,而且对彼时中国半殖民地的实际状况亦无深入的理解。其实,他真正需要回答的问题应该是,即使清廷的“法力”对中国百姓有效,在洋人面前也有效吗?中国说二十换,洋人就能接受这二十换吗?中国政府指定一钱的银元抵五厘金,到了国际市场上就能抵五厘金吗?如果这以银代金的银币到了国际市场上不能当金用,这样的“金本位制”意义何在?
六、 张之洞持银本位
在参与清末货币本位制大讨论的人士中,官学两栖人物张之洞有很大的发言权,他的主张对朝廷的货币政策和币制改革的取向,也有着相当影响力。张氏的观点很明确:既反对实金本位制,也反对虚金本位制,而主张保持银本位制。54
张氏之银本位制思想,经典地反映在他于1904年7月给朝廷的奏折中。55他反对实金本位制的理据也是中国少金,无金可铸;反对虚金本位制,则是认为金银比价无法人力限定,硬将之定为32换,是欺骗百姓。他认为,外国之所以实行金本位制,是因其“商务盛,货价贵,民业富,日用广”,而中国民穷,用银铜即可,无须用金。当家而知柴米贵的张之洞,在币制问题上的看法——基于他对国情民情的了解——较之康梁二位书生,看上去要朴实得多。然而,在一定意义上说,他在经验上的优势,恰也成了他在理论上的劣势;对国内民情的了解,恰蒙蔽了他对国际问题的认识。中国彼时之币制大讨论,围绕的中心是国际问题而不是国内问题。西洋“三十年来,各国遂专用金”的变化,并不是缘于“商日多,费日广,货日贵”,而是缘于国际支付之利弊因素的考虑。而中国民间用度上的“民贫,物贱,工役获利微,庶民食用贱”等因素,是完全可以用辅币来解决的,一国的本位货币问题与国家的经济实力并无关系。中国的币制改革,所面对的是银价下跌问题以及由此给中国在国际支付上带来的利益损失。偏离了这个主要视线来议论中国的货币本位问题,应当算是走题了。56
面对思想界的这场币制大讨论,朝廷的态度是模棱两可,敷衍苟且。实行实金本位制?中国贫金,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实行虚金本位制?心里没底,与洋人打交道大半个世纪,中国人记吃也记打,不敢尝试。结果,朝廷在金本位制上无计可施,无从作为,57只好听从张之洞等人的主张,在以银为本、划一银币上作点文章。如此,中国的币制改革大讨论,到接近尾声时,遂已由金银之争转化成了愚蠢的“两元之争”58。紫禁城关门后,1914年民国《币制条例》“最后决定采用纯粹的银本位制”59,货币本位制大讨论,至此算是画上了句号。
七、余论
清末中国思想圈发生的这场以金银关系为中心的货币本位制大讨论,自光绪二十一年(1895年)始到民国三年(1914年)终,历时二十年,官商学各界大小插嘴者近百人。讨论的政策结果基本是零,即使没有这场讨论,朝廷总是会在统一货币、自铸银元、以银为本的方向上往前走的。
政策结果没有,理论上则有些副产品。它是当时中国思想界的一场货币知识大学习运动,它吸引了一些人关心货币问题、认识货币问题、理解货币问题。更重要的是,通过这场讨论,更多的人更深地理解到了其时半殖民地中国所面临着的险恶的、漏屋偏遇连阴天的国际环境。明清两朝之亡皆与银祸有关,区别在于,明朝之亡,病根虽是银祸,但症状却是天灾、外患、流寇,故而时人并未直接感到银祸之痛,并不知道究竟为何而亡;而清朝灭亡之前的银祸,则是让人撕心裂肺地感觉到了的。郑观应、刘世衍、杨宜治、梁启超、康有为、张之洞等一班忧国之士群嘴而争之者,乃为力挽风雨飘摇的满清王朝于“凋疗以毙”,为阻止中国的财富在这一波又一波的银价下跌中“膏血既竭”,为拯救身上已插满吸血管的中华民族于“腊枯而死”。我们从对这段历史的回顾中感觉到的,是一只已经被吮干了血、嗜光了肉的老牛,面对群狼环侍,在求生本能的驱使下,企图夺路而逃的最后挣扎。
另外,回望百年前中国历史和中国思想史上的这段有趣而又辛酸的插曲,就彼时中国思想界的货币知识而言,一方面纵向比(与明末时相比)已有大的进步,另一方面横向比(与当时的西方相比)仍有大的差距。货币是大学问,尤其是从国家利益、国际关系的角度来认识时。当我们看到梁启超、康有为这些国学出身的大师们不得不放下自己所长的学术领域而投身到货币问题的研究时,既景仰他们这种“圣之时者也”的时代担当精神,也同情他们临时抱佛脚的艰难不易,更能体会到当时整个国家旷无专业人才而只能大小事皆仰赖这几个思想领袖人物的状态。
*本文是澳门理工学院研究资助项目“郑观应财经思想研究”(项目编号:RP/OTHER-02/2014)的阶段性成果。
【注释】
①许毅等:《清代外债史论》,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6年版,第5页。
②贺力平:《鸦片贸易与白银外流关系之再检讨——兼论国内货币供给与对外贸易关系的历史演变》,载《社会科学战线》2007年第1期,第72页。
③康有为:《金主币救国议》(1908年),载马洪林、卢正言(编注):《康有为集》第2卷,珠海出版社2006年版,第648页。
④《金铭银世界白银发展史》,百度经验网,http://jingyan.baidu.com/article/ae97a6469dcd91bbfc461d7b.html。
⑤“考泰西圜法之变,自西历一千八百七十一年,德国见英用金有效,改用金币,继其后者不止一国。七十三年,比利时、荷兰二国银圆暂行停铸,瑙威、瑞典、丹麦三国踵行金币。德国亦废银圆。七十四年:法、比、意大利、瑞士四国限铸银圆之数。(因四国于六十八年立约同用一种钱币,西人名此四国曰腊丁国,会其文字皆根腊丁也。)七十五至七十六年,法兰西、荷兰、瑞士三国暂行停铸银圆。七十七年,荷兰用行金币。七十八年,法、比、意、瑞四国只铸小银圆,西班牙暂行停铸银圆。七十九年,奥时马加、恒加利两国暂行停铸银圆。八十五至九十一年,埃及行用金币,缘马尼亚、土泥斯、奥斯马加、恒加利五国行用金币。九十三年,俄国铸金卢布一百兆圆。光绪二十至廿三年,智利、考斯他立楷(南美州民主之国)、 日本三国行用金币。”参见郑观应:《盛世危言》,“圜法”,载夏东元(主编):《郑观应集》(上册),上海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698页。
⑥御史王鹏运在该年的上书中向朝廷提出,“中国黄金出口由三百万增至二千余万两,如不自铸金钱,则国宝全空,终受外人挟制。”参见杨端六(编著):《清代货币金融史稿》,北京:三联书店1962年版,第318页。
⑦康有为:《金主币救国议》(1908年),载马洪林、卢正言(编注):《康有为集》第2卷,第687页。
⑧同上。
⑨杨端六(编著):《清代货币金融史稿》,第308页。
⑩耿爱德:《中国货币论》,上海:商务印书馆1929年版,第360页。
11“顺天府府尹胡燏棻变法自强折,请‘于各省通商口岸,一律设局,自铸金银铜三品之钱,难以预定相准之价,垂为令甲’。”参见杨端六(编著):《清代货币金融史稿》,第317页。
12宋氏多次提出铸金币的主张,在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作《经世财政学》时,则使用了金本位的名称。参见叶世昌:《清末关于本位制度的讨论》,载《中国钱币》1992年第4期,第23页。
13杨端六(编著):《清代货币金融史稿》,第318页。
14郑观应:《盛世危言》,“圜法”,载夏东元(编):《郑观应集》上册,第699页。其中,印度于1899年实行了金汇兑本位制。参见戴建兵:《白银与近代中国经济(1890-1935)》,复旦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3年,第125页。
15郑观应:《盛世危言》,“圜法”,载夏东元(编):《郑观应集》上册,第699页。
16同上。
17与一般人主要从偿还外债处着眼不同,郑观应币制思想的视线更宽一些,除了外债问题外,他还从避免在海关收税上吃亏和整理统一国内芜杂紊乱的货币体系等角度来认识改革币制的意义。
18杨端六(编著):《清代货币金融史稿》,第317页。
19彭信威:《中国货币史》,上海人民出版社1958年版,第633页。
20杨端六(编著):《清代货币金融史稿》,第319页。
21同上,第320页。
22同上,第323页。
23同上,第326页。
24同上,第326页。
25关于这两个文件的要点,货币学家叶世昌有归纳:“《条议》提出以一定纯金量为货币单位, 政府自己或代民间铸造相当于五倍、十倍、二十倍的金币。国内流通以银币为主, 金银比价为一比三十二。另外还铸造小银币及红白铜币为补助货币。政府应在伦敦及其他通商巨埠置备信用贷款,以便出售金汇票, 金汇票的起售点为一万两。……国内流通的银币是金币的代表。为了防止市场比价变动对法定比价的影响, 故在确定法定比价时适当提高银币的价值( 当时金银市场比价约为一比四十)。银币既是黄金的价值符号, 就只能由国家垄断铸造, 国家还可以获得一笔铸利。在国际上, 金银币的法定比价要靠买卖金汇票来维持。”参见叶世昌:《清末关于本位制度的讨论》,第24—25页。
26墨西哥银元是在当时中国市场上流行的诸多外国银铸币中最多的一种,其重量为七钱二,实际含银量为六钱五左右,因其铸造标准,使用方便,信用可靠,在中国市场上一般可换至八钱纹银。
27梁启超:《中国货币问题》,载梁启超:《饮冰室合集•文集》第2册,北京:中华书局1989年版,第101页。
28同上,第100页。
29同上,第100页。
30同上,第101页。
31同上,第101页。
32同上,第101—102页。
33同上,第102页。
34同上,第102页。
35杨端六(编著):《清代货币金融史稿》,第331页。
36杨涛:《析梁启超的虚金本位制货币理论》,载《安阳工学院学
中国历史兴衰巧合故事
报》2006年第6期(总第24期),第74页。
37杨端六(编著):《清代货币金融史稿》,第329页。
38张家骧:《中华币制史》第3编,民国大学丛书之一,北京:民国大学出版社1925年版,第17页。
39梁启超:《币制条议》,载梁启超《饮冰室合集•文集》第3册,北京:中华书局1936年版,第22页。
40同上,第14页。
41梁启超:《中国货币问题》,载梁启超:《饮冰室合集•文集》第2册,第111页。
42今天的纸币与黄金之间已具有套利关系,因为纸币与黄金已经脱钩。
43郑观应:《盛世危言》,“铸银”,载夏东元(编):《郑观应集》上册,第692页。
44康有为:《金主币救国议》(1908年),载《康有为集》第2集,第645—646页。
45同上,第682页。
46同上,第682页。
47同上,第683页。
48同上,第683页。
49同上,第684页。
50同上,第685页。
51同上,第685—686页。
52同上,第685页。
53同上,第687页。
54严格讲,那个时候的中国也谈不上已经是银本位制。
55杨端六(编著):《清代货币金融史稿》,第321—322页。
56张之洞对金本位制的反对,招来了康梁师徒的批评。康梁批张,要点有三,一是批其不懂经济学,“全未达生计学原理, 一派门外汉语”;二是批他“土”,“倘使张之洞早通外学,岂致谬悠至此者乎”;三是批他误国,康有为在《金主币救国议》中连用两个“张之洞为之”,把未来亡国的责任预先安在他头上。
57“清朝当局对于货币本位的观念是很模糊的,因而态度是模棱两可的。在一个时期(1904年—1905年),清廷也很想铸发金币,但到后来(1908年),还是决定首先划一银币。”参见杨端六(编著):《清代货币金融史稿》,第322页。
58要行银本位,就要铸银币,银币多大一枚,是一两一枚,还是按当时流通的进口银元的七钱二分一枚,这就是所谓的“两元之争”的主题。梁启超对两元之争嗤之以鼻曰:“以因习言之, 则一两与七钱二分,诚若有优劣之可言,若九钱与六钱四分八厘(一元的含银量),则有何之优劣可言?而论者乃视为一大事而攘臂争之,真乃大惑不解也。”参见梁启超:《币制条议》,载梁启超:《饮冰室合集•文集》第3册,第5页。最后,“两元之争”于宣统二年(1909年)由度支部制订的《币制则例》一锤定音,元派获胜。
59魏建猷:《中国近代货币史》,上海:群联出版社1955年版,第180页。
王五一:澳门理工学院中西文化研究所(Wang Wuyi, Centre of Sino-Western Cultural Studies, Macao Polytechnic Institute)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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