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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班布尔善犯了什么罪,康熙为何一定要杀了他?
班布尔善犯了
班布尔善的父亲,是努尔哈赤的第六子爱新觉罗·塔拜,不过这位仁兄的存在感极弱,在清太祖的儿子们之中显得有些庸碌无为,最后只是因为征伐偏远地方的一个部落有功,再加上自己的身份,才勉强被封了个三等辅国公的爵位。班布尔善比他老爸有出息,早年跟着皇太极打过朝鲜,后来又跟随多尔衮平定了北京城,打败了李自成。凭着这些功劳再加上祖宗的福荫,班布尔善在康熙登基后被任命为领侍卫内大臣,后来又领衔担任顺治皇帝实录的总编辑,可以说是非常受重用了。
不过班布尔善这一脉,和努尔哈赤的其他后人比起来,简直逊色太多了。
别人都是亲王、郡王的爵位,并且出将入相大权在手,他只混了个辅国公,手里还没多少实权,这肯定让班布尔善内心失衡:大家都是一个祖宗,你们凭什么混得比我强?在这种情况下,班布尔善投向权势熏天的鳌拜,自然也就是情理中事了。班布尔善的如意算盘一眼就能看清楚,当时康熙皇帝,根本不是大权在手党羽众多的鳌拜的对手,鳌拜有取而代之的心思不足为奇,而一旦鳌拜成功了,班布尔善就是开国重臣,再加上他太祖血脉的天然优势,鳌拜为了收买人心现实宽松,也必定大大地优待他。
到了那时候,一个世袭的铁帽子王,恐怕是跑不了的。可惜班布尔善算盘打的啪啪响,却遇到了康熙这样的人物,三下五除二就把鳌拜收拾了,班布尔善不但没做成铁帽子王,反倒丢了脑袋。
那么康熙为什么饶过了首恶鳌拜,却杀了从犯班布尔善呢?首先是鳌拜对顺治有拥立之功。在皇太极去时候,出现了皇太极长子和多尔衮争位的局面,当时作为镶黄旗护军统领的鳌拜,坚定的认为必须立皇太极的儿子即位,并且对多尔衮以兵相胁,最后多尔衮不得不退让妥协,这才皇位才落到了顺治身上,康熙自然也是受惠者,
其次鳌拜对满清平定天下有赫赫战功,并且是顺治指定的顾命大臣,在康熙登基之初又的确起到了辅佐作用,这样的人物如果被处以极刑,会让很多人感到兔死狐悲,对于朝局不利。
更何况,鳌拜被擒之后,其党羽已经树倒猢狲散,很难兴起风浪,留下鳌拜的性命让他在大牢之中颐养天年,怎么看都没什么威胁了,还能显示出康熙的仁慈,何乐而不为?班布尔善就不一样了,他虽然只是从犯,但却是爱新觉罗家族身上的脓包,必须清除。要知道,自古以来都是内奸叛徒最可恨。
巴穆布尔善,清初将领。满族,爱新觉罗氏。清太祖努尔哈赤孙,辅国公塔拜第四子。崇德元年(1636),从太宗皇太极征朝鲜,败朝鲜兵于陶山。四年(1639),袭兄额克亲三等奉国将军爵。顺治元年(1644),随睿亲王多尔衮定京师,击败李自成农民军。历晋一等奉国将军、二等镇国将军。八年(1651),封辅国公。康熙四年(1665),任领侍卫内大臣。六年,擢秘书院大学士,充纂修世祖实录总裁。八年(1669),因附鳌拜,并犯有结党营私等罪21款,被杀,黜宗室,爵除。
班布尔善是塔拜第四子。天命二
崇德四年(1639年),塔拜卒,袭三等奉国将军。
顺治元年(1644年),以功晋二等奉国将军,四年(1647)晋一等奉国将军,六年(1649)晋三等镇国将军,八年(1651)晋辅国公。
康熙五年(1666年)革爵。
康熙六年(1667年),班布尔善在辅政大臣索尼死后,以领侍卫内大臣
康熙八年(1669年),清圣祖以鳌拜结党专擅,不思悛改,下诏数其罪行,命议政王等将鳌逮捕治罪。班布尔善亦受牵连,王大臣等劾奏班布尔善二十一条大罪,因定罪以绞刑处死,子孙皆被废黜宗室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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