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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上博五》零释十二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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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8-27 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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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上博五》零释十二则 ,对于想了解历史故事的朋友们来说,读书-《上博五》零释十二则是一个非常想了解的问题,下面小编就带领大家看看这个问题。

原文标题:《上博五》零释十二则


(首发)
一、甚<>才吾不澫二三子
《競建內之》6號簡中的“尚才”和“澫”字各家釋法歧異甚多,我們懷疑應分別讀作“傷哉”和“詈”,現把有關簡文抄錄於下(一般用通行字):
鮑叔牙答曰:“害將來,[1]將有兵,有憂於公身。”公曰:“然則可敓(脫)[2]歟?”隰朋答曰:“公身5為無道,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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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遷)[3]於善而敓(脫)之,可乎才(哉)?”[4]公曰:“甚<尚-傷>才(哉)!吾不澫(詈)二三子。不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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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寡人至於使[5]日食。”6
後一“公曰”句原釋文讀作:“當在吾,不澫二三子,不諦恕,寡人至於辨日食。”何有祖先生將“尚(當)”字改釋為“甚”,“才(在)”讀為“哉”,“吾”屬下讀[6]。陳劍先生也把原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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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作“甚”字形,但他認為是“尚”的訛字而從整理者讀作“當”。[7] “尚”字戰國簡文或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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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省去右邊一豎的寫法與“甚”字的確很接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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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所以我們接受此“甚”字形是“尚”之訛的看法。“尚”是禪母陽部字,“傷”是書母陽部字,其韻部相同,聲母相近,可以相通。古書習見以“傷哉”表示傷感,如《禮記·檀弓下》:“子路曰:‘傷哉!貧也。生無以為養,死無以為禮也。”《孔子家語·曲禮子貢問》所載子路的說話相同。《韓詩外傳》卷五:“勞心苦思,從欲極好,靡財傷情,毀名損壽,悲夫傷哉!《漢書·外戚列傳上》:“使有司賜皇后策曰:‘皇后熒惑失道,懷不德,挾毒與母博陸宣成侯夫人顯謀欲危太子,無人母之恩,不宜奉宗廟衣服,不可以承天命。烏呼傷哉!其退避宮,上璽綬有司’。”《漢書·佞幸列傳》:“嫉妒忠良,非毀有功,於戲傷哉!”《三德》5號簡有個從“昜”從“戈”的“傷”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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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這並不能妨礙我們將“尚”讀作“傷”,因為在古文字中同一個詞用不同的字來記錄是很常見的事情。從簡文意思看,齊桓公在聽到不能解除憂患的說法而有所傷感是比較自然的。
“澫”字整理者讀作“漫”,意為放縱。季旭昇先生謂“‘澫’即‘濿’,又見《上博四·交交鳴烏》簡三‘集於中澫’,與簡四‘貝’、‘衛’、‘萬’、‘大’為韻,足證當讀為‘濿’。於本簡則疑讀為‘賴’,恃也,謂不依恃二三子,不聽二三子之言。”[9]唐洪志先生引白于藍先生說讀作“勵”,說“此說可從。‘不勵’一詞典籍習見,指不勉勵,‘吾不勵’即我自己不勉勵。”[10]將“不澫”讀作古書常見的“不勵”的確是一個好思路,但這樣似乎抬高了桓公的自省能力,同時將“二三子”屬下讀似乎很難理順上下文句。我們懷疑讀作“詈”。詈屬來母支部字,萬屬明母元部字,其聲母韻母雖然皆不相同,但都關係密切。從“萬”聲的“厲”即屬來母,而支部字與元部字以及與元部有對轉關係的月部字皆可相通,如古書中疑母支部的“倪”跟疑母元部的“研”相通,疑母支部的“蜺”跟疑母月部的“齧”相通。[11]簡文“詈”當罵、責備講,如《書·無逸》:“小人怨汝詈汝,則皇自敬德……小人怨汝詈汝,則信之。”《戰國策·秦策一》:“長者詈汝,少者和汝,汝何為取長者?”《大戴禮記·保傅》:“周后妃任成王於身,立而不跂,坐而不差,獨處而不倨,雖怒而不詈,胎教之謂也。”《漢書·賈誼列傳》:“司寇小吏詈罵而榜笞之。”
陳偉先生從季先生讀“賴”,將“公曰”句讀作:“甚哉,吾不賴。二三子不責怒寡人,至於使日食。”這跟各家“有所不同的是:第一,‘賴’字後斷句。第二,將‘諦’讀為‘責’,‘恕’改釋為‘怒’。”說“‘甚哉,吾不賴’,是謂語前置的感歎句。不賴,大概同于‘無賴’,指缺乏才能。《史記·張釋之馮唐列傳》:記文帝曰:‘尉無賴。’集解引張晏曰:‘才無可恃。’”[12]我們覺得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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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怒”可從;但所謂“不賴”跟“無賴”似乎還是有所區別,“諦”字從整理者如字讀,義為注意、細察,如《官尹子·九藥》:“諦毫末者,不見天地之大。”簡文大意是:悲傷呀!我不責備你們,不細察到(上天)責怒我至於發生日食。
二、邀朋取與
《競建內之》10號簡說:
或(又)[13]以豎刁與易牙為相。二人也,朋黨群獸,邀朋取(聚)與,□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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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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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字整理者隸定作從“婁”從“止”,釋作“遱”;禤健聰先生說“此字釋‘遱’于簡文義無可取,楚簡‘婁’、‘要’二符形近,常有訛混,上博《性情論》簡14‘歌謠’之‘謠’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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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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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所從與之形近,然則是從‘要’得聲,在簡文中疑讀為‘邀’”[14]。林志鵬先生說此字“從‘婁’聲,當讀為‘摟’。《說文》:‘摟,曳聚也。’《孟子·告子下》:‘五霸者,摟諸侯以伐諸侯者也。’朱熹《集注》:‘摟,牽也。’字亦作‘婁’,《詩‧唐風‧山有樞》:‘子有衣裳,弗曳弗婁。’毛《傳》:‘婁,亦曳也。’‘朋’字原從土,可讀為‘朋’,朋有群聚義,如《書‧皐陶謨》:‘罔水行舟,朋淫於家。’偽孔《傳》:‘朋,群也。’簡文‘摟朋’即牽曳群聚之意。”[15]我們考慮到“婁”、“要”的確形近,古書罕見“摟朋”而習見“邀朋”的說法,所以暫從禤氏釋作“邀”。
“朋黨”從整理者釋,而各家從“黨”後點開,跟我們的標點不同。我們認為此“朋黨”用作動詞,後面的“群獸”是該行為的對象。《管子·參患》:“道正者不安,則才能之人去亡;行邪者不變,則群臣朋黨;才能之人去亡,則宜有外難,群臣朋黨,則宜有內亂。”《管子·君臣上》:“治國無法,則民朋黨而下比,飾巧以成其私。”《管子·君臣下》:“群官朋黨以懷其私,則失族矣。”《韓非子·飾邪》:“群臣朋黨比周以隱正道、行私曲而地削主卑者,山東是也。”《黃石公三略·上略》:“《軍讖》曰:‘群吏朋黨,各進所親;招舉奸枉,抑挫仁賢;背公立私,同位相訕;是謂亂源’。”簡文的“群獸”與這些引文中的“群臣”、“群官”、“群吏”相當,可能應讀為“群守”或“群侯”;而“朋黨群獸”跟“群臣朋黨”,一個是動賓結構,一個是主謂結構,它們祇是結構關係不同而已。
簡文“取”當讀作“聚”。“與”字《說文》解釋其義為“黨與也”;《荀子·強國》:“今已有數萬之眾者也,陶誕比周以爭與。”楊倞注:“與,黨與之國也。”《漢書·武五子列傳》:“委任公卿,群臣連與成朋,非毀宗室。”顏師古注:“與,謂黨與也。”《後漢書·寇榮傳》:“[榮]性矜絜自貴,於人少所與。”李善注:“與,黨與也。”簡文亦用此義。“聚與”見於先秦古籍,如《管子·山至數》:“諸侯受而官之,連朋而聚與,高下萬物,以合民用。”
“公”前一字,整理者隸定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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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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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集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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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諍語”,說是“諫諍、救正意”;陳劍先生說其右半所從的聲符與郭店《老子丙》簡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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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右半之聲符當為同字,並疑讀為“厭”或“饜”;[16]禤健聰先生將其隸定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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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此字或許可讀為‘詍’,《說文》:‘詍,多言也。從言、世聲。《詩》曰:無然詍詍。’”[17]今暫從讀“厭”、“饜”之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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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整理者讀作“僯”,《集韻》:“僯,慚恥也。”此於文義不合。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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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從“癸”得聲,或可讀為“乖”。“癸”為見母脂部字,“乖”為見母微部字,聲母相同而韻母可旁轉,故可相通。傳本《易·睽》“小事吉”帛書本作“乖”[18]即其證。簡文“厭公告而乖”可能是說厭煩桓公的訓告而乖離其意。但此字也可能從“米”得聲,待考。
三、貴尹
《鮑叔牙與隰朋之諫》6號簡有“貴尹”二字,頗為費解,今把相關簡文引述於下:
今豎刁匹夫而欲5知萬乘之邦而貴尹,其為災也深矣。6
此句整理者釋文作:“今竪刁佖夫而欲智。萬乘之邦而貴尹,其為災也深矣。”說“‘貴’尹’,指尊貴的官員”。季旭昇先生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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佖”讀作“匹”,“智”讀作“知”,意為“主管”並說“貴尹”即“任命官尹”。[19]李天虹先生說:“儘管我們不能確定簡文‘貴尹’讀作什麽,但其含義應該是指豎刁自殘之事。”[20]陳偉先生將此句釋讀為:“今竪刁匹夫,而欲知萬乘之邦而貴。伊其為災也深矣。”並解釋說:
尹應屬下讀。“伊”從尹得聲,於此可讀爲“伊”。《漢語大詞典》給出“伊”字的一、二兩個義項是:“①是,此。《詩·小雅·小明》:‘心之憂矣,自詒伊戚。’王引之《經傳釋詞》卷三:‘宣二年《左傳》:自詒繄慼。《小明》云:自詒伊慼。爲義既同,明伊有義爲繄者。’《漢書·揚雄傳上》:‘伊年暮春,將瘞後土,禮靈祇,謁汾陰於東郊。’顔師古注:‘伊,是也。’……。②發語詞,無義。《詩··周頌·我將》:‘伊嘏文王,既右饗之。’高亨注:‘伊,發語詞。’《漢書·董仲舒傳》:‘伊欲風流而令行,刑輕而姦改,百姓和樂,政事宣昭。’顔師古注:‘伊,惟也。’……唐劉知幾《史通·浮詞》:‘伊、惟、夫、蓋,發語之端也;焉、哉、矣、兮,斷句之助也。去之則言語不足,加之則章句獲全。’”這兩個義項,似均適合對簡文此字的解釋。[21]
從簡文文例看,陳先生所引第一義項的例句跟它有明顯差異;而第二義項的例句跟它也有不同,就是“伊”如果作為發語詞,它所在的句子是提起話題的,而簡文所謂“伊其為災也深矣”已經是根据上文得出結論了。這里,我們提出另外一個思路。“遺”字從“貴”得聲,“君”字從“尹”得聲,而古書“貴”與“遺”、“尹”與“君”皆可相通,[22]我們懷疑“貴尹”讀作“遺君”。“遺”當遺棄、舍去講,如《論語·泰伯》:“故舊不遺,則民不偷。” “遺君”即背棄君主,如《魏書·蕭寶夤傳》:“豈不錄其情哉?欲明責以示後,況遺君忽父,狼子是心,既不親親,安能親人?中間變詐,或有萬等。”簡文“遺君”也是背棄君主,其對於前面的“欲知萬乘之邦”和後文的“公弗圖,必害公身”可謂承前而啟後。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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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康子問於孔子》1號簡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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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字異說較多,今把有關簡文引述於下:
季康子問於孔子曰:“肥從有司之後,一[23]不知民務之焉在,唯子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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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
季旭昇先生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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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作“司擾”,他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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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考釋“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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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則舉出“柔”和“溫”兩種解釋,全詞則未予說明。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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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個從“台”和“司”的兩聲字,於此似可釋為“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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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考釋釋“柔”,可從。字又見《九店》,李家浩先生考釋謂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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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文》謂“讀若柔”(旭昇案:本義為“面和也”),與“擾”古音相近,當讀為“擾”(《九店楚簡》頁103注159)。擾,柔也、馴也。“司擾”,謂負責教育馴化。孔子一生從事教育工作,正是負責教育馴化的人。[24]
陳偉先生則讀作“貽羞”,他說:
原釋文正確地釋作“唯子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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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將第四字讀為“治”,第五字如字讀,依《說文》訓為“面和”。《仲弓》26號簡有“恐貽吾子羞”,貽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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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心,羞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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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心。有所不同的是,本句使用“之”字將賓語前置,而《仲弓》屬於正常句式。[25]
我們認為整理者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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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為“治”可從。23號簡有“邦平而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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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劍先生讀作“擾”,謂“擾,馴也,柔服也”。[26]顯然說“民”柔服是很順適的。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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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似乎也可讀作“擾”,意為柔順。又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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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讀作“優”,“治優”猶如政優、仕優。《詩·商頌·長髮》:“敷政優優,百祿是遒。”《論語·子張》:“子夏曰:‘仕而優則學,學而優則仕。’”
五、喬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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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康子問於孔子》4號簡“喬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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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者讀作“驕則侮”,謂“驕”即矜肆、放縱,“侮”即輕慢、侮辱、欺淩,這從音讀和本句文義上講都可以說得過去。但聯繫上一句“君子恭則遂”,把“驕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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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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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作當輕慢、侮辱、欺淩講的“侮”,並不恰當。“驕”意為為驕傲、驕縱,也可以當怠慢、輕視講,如《呂氏春秋·貴生》:“世之人主多以富貴驕得道之人。” 因此“驕”和“侮”的意思相差不大。上文說“恭”導致的結果是諸事順遂,而本句“驕”導致的後果呢?我們懷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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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作“繆”。《鬼神明之》3號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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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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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者,天下之亂人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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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也從“矛”得聲,我們將它讀作“穆”或“繆”,似乎也很合適,“繆”有亂的意思。[27]《管子·重令》:“天道之數,至則反,盛則衰。人心之變,有餘則驕。驕則緩怠。夫驕者驕諸侯,驕諸侯者,諸侯失於外。緩怠者,民亂於內。諸侯失於外,民亂於內,天道也,此危亡之時也。”《左傳·襄公二十七年》:“無威則驕,驕則亂生,亂生必滅,所以亡也。”這都是說“驕”和“亂”的關係。而簡文“驕”導致繆亂的後果和上文說“恭則遂”正好是相應的。
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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則失眾
《季康子問於孔子》9~10號簡說:
丘聞之臧文仲有言曰:君子強則遺,威則民不9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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則失眾,猛[28]則無親,好刑則不祥,好殺則作亂。……10
禤健聰先生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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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曾有研究,他說:
此句可與上博《從政》甲篇簡8-9的從政“七忌”對讀,彼文有殘缺,可參此文補足:“獄則興,威則民不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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則失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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則無親,罰則民逃,好刑[則][不][祥],[好][殺]則民作亂。”
此篇與《從政》有五忌相同,關鍵字形可對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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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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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字聲旁相同。與之相關的另有上博《相邦之道》簡4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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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此字孟鵬生先生指出即“訊”字《說文》古文,又見於《姑成家父》簡1,沈培先生亦認為是“迅”,與“強”對。我們懷疑上兩字也可讀為訊問之“訊”,與《從政》篇的“獄”或相關。[29]
從文義上講,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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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為“迅”似乎不是很好講。《鮑叔牙與隰朋之諫》5號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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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將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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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其右上角偏旁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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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所從相近,我們曾指出,“此字到底是‘洒’字異體還是‘鹽’字異體,目前尚難斷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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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洒’字異體,也許應該讀作‘迅’,‘迅然’即很快、馬上;但它是‘鹽’字異體而應讀為‘儼’的可能性還不能排除。”[30]根據趙平安先生《戰國文字中的鹽字及相關問題研究》,“我們明確了戰國時期的鹽字有一種寫法從皿從鹵,繁體或加水、或加土。這一系列屬於會意系統。”[31]現在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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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是當釋為“鹽(儼)”的可能性很大。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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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按字形可隸定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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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從“鹵”下麵的橫畫當即“皿”之省,《古陶文彙編》6·20“醬”字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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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右下角的橫畫亦“皿”之省;而“鹵”上面的橫畫當是飾筆,《上博五》“宀”旁常常在在其下加一短橫(參看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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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所以此字實應隸定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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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是“鹽”字的異體;《從政》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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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水”從“鹵”,當是“鹽”字的另一異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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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從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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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皆當讀為“嚴”。“嚴則失眾”似乎比較好理解。《晏子春秋·內篇諫下》:“晏子對曰:‘朝居嚴則下無言,下無言則上無聞矣。下無言則吾謂之喑,上無聞則吾謂之聾。聾喑,非害國家而如何也!且合升斗之微以滿倉廩,合疏縷之綈以成幃幕,大山之高,非一石也,累卑然後高,天下者,非用一士之言也,固有受而不用,惡有拒而不受者哉!’”《說苑》卷七:“公叔文子為楚令尹三年,民無敢入朝,公叔子見曰:‘嚴矣。’文子曰:‘朝廷之嚴也,寧云妨國家之治哉?’公叔子曰:‘嚴則下喑,下喑則上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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聾喑不能相通,何國之治也?順針縷者成帷幕,合升斗者實倉廩,並小流而成江海;明主者有所受命而不行,未嘗有所不受也。’”《鹽鐵論·周秦》:“故政寬則下親其上,政嚴則民謀其主,晉厲以幽,二世見殺,惡在峻法之不犯,嚴家之無悍虜也?聖人知之,是以務和而不務威。”這些引文大概能說明“嚴則失眾”的情形。
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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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善
《季庚子問於孔子》15號簡:
孔子曰:“言則美矣。然惡勿變,先人之所灋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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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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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則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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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善,迷父兄子弟而稱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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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整理者釋作“坐”,何有祖先生說:“不確。該字從辵,右部則與上博容成氏48號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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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從同,當可讀作‘降’。《大戴禮記·誥志》:‘莫不降仁’,王聘珍解詁:‘降,歸也。’此處指民報之以不善。”[32]陳偉先生將此字讀作“懲”,他說:
“民懲不善”的“懲”,原釋爲“坐(從辶)”,不確。何有祖君改讀為“降”。根據現有資料,此形在楚簡中,同时對應兩個字:一是上博五的《三德》11、12號簡“阩(下從止)丘毋歌”中的“阩(下從止)”;整理者李零教授讀爲“登”;一是郭店竹書《性自命出》60號簡“凡于路毋畏”的“路”。登、徵音近可通。此處可能讀爲“懲”,克制、制止義。《詩·小雅·沔水》:“民之訛言,寧莫之懲。”毛傳:“懲,止也。”《史記·屈原賈生列傳》:“懲違改忿兮,抑心而自彊。”王念孫《讀書雜志·史記五》云:“懲,止也;違,恨也。言止其恨,改其忿,抑其心,而自彊勉也。”懲不善,即克制不善。[33]
根據上引何、陳兩位先生提供的比對材料,《容成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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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李零先生隸定作“陞”,認為是“降”之誤,[34]從文意看,非常合適。《三德》2、3號簡“降”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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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號簡“陞”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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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謂降陞明顯;而後者整理者李零先生讀作“登”。至於郭店竹書《性自命出》60號簡所謂“凡於路毋畏”的“路”原文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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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本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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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完全相同;此字張光裕先生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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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35]據此,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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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隸定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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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偉先生大概也是這樣隸定的,祇是造字麻烦,所以沒有在上引文章中隸寫出來。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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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疑當讀作“登”,“登不善”即進不善。古書常見“進善”、“進不善”的說法。《國語·晉語六》:“成人在始與善。始與善,善進善,不善蔑由至矣;始與不善,不善進不善,善亦蔑由至矣。”《漢書·文帝紀》:“古之治天下,朝有進善之旌。”簡文說“惡勿變,先人之所灋勿起”,這樣就會“民登不善”,文意頗順。所以,前引陳先生對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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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構形的看法是對的,而何先生認為其有歸、報之義也是接近文意的。
八、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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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事

《季庚子問於孔子》17號簡:
因故[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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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冊)[37]禮而彰[38]之,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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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事,皆請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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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原文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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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 “毛”從“止”,整理者釋作“逆”。實際上《三德》6號簡“反逆”的“逆”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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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此字有明顯區別,可以比較。《弟子問》5號簡整理者釋作“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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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禤健聰先生指出其所從聲符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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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非“丰”,應該讀作“格”,[39]此字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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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無關。
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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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讀作“眊”或“秏”和“耗”,指昏聵、惑亂。《荀子·修身》:“少而理曰治,多而亂曰秏。”王先謙《集解》引王念孫曰:“秏,讀為眊。眊,亂也……眊與秏古同聲而通用。”《淮南子·精神訓》:“嗜欲者使人之氣越,而好憎者使人之心勞,弗疾去,則志氣日秏。”高誘注:“秏,猶亂也。”《史記·酷吏列傳》:“自張湯死後,網密,多詆嚴,官事浸以耗廢。”《漢書·五行志下之上》:“人君貌言視聽思心五事皆失,不得其中,則不能立萬事,失在眊悖,故其咎眊也。”《漢書·董仲舒傳》“先王之道必有偏而不起之處,故政有眊而不行,舉其偏者以補其弊而已矣。”顏師古注:“眊,不明也。”
《漢書·景帝紀》:“其令二千石各脩其職,不事官職耗亂者,丞相以聞,請其罪,佈告天下。”顏師古注:“耗,不明也,讀與眊同。”其中《董仲舒傳》“故政有眊而不行”與簡文“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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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事,皆請行之”語意尤其密切。
九、毋詣(?)逐
《季庚子問於孔子》19~20號簡:
慎小以合大,疋(疏)[40]言而密守之。毋欽遠,毋詣(?)逐。惡人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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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人19勿貴,救民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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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辟):大辠則夜(赦)之以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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辠則夜(赦)之以罰,小則訿(貲)之。[41]20
“逐”字原文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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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形較怪,整理者釋作“移”, 此暫從季旭昇先生釋。但根據上文“疏”與“密”、下文“惡人”與“好人”等相對為文,此處之“逐”當用作“邇”。大徐本《說文·犬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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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田也。從犬,璽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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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從豕,宗廟之田也,故從豕、示。”此為從“爾”與從“豕”相通之例。“逐(邇)”上一字,季旭昇先生指出“詣”字下部似乎原來有斷損,字跡糢糊,待考。但根據他串講有關簡文的意思:“不要去羨慕那些遠方的(欽在溪紐侵部,讀為曉紐侵部的歆),不要去拜訪那些被放逐的,對惡人不要賞賜,對好人不要讓他匱乏(貴讀為匱),要以刑法來拯救人民。大罪用刑,常罪處罰,小罪則罰錢。”他還是暫且認為這是“詣”字。如果可信,我們懷疑可讀作“指”,意為指責、斥責,如《呂氏春秋·尊師》:“高何、縣子石,齊國之暴者也,指於鄉曲。”《漢書·張湯傳》:“自公卿以下至於庶人咸指湯。”簡文“毋欽遠,毋指逐”指不要欽敬遠的,不要斥責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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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整理者以為字書所無,讀為“戕”,謂義為殺害、傷害、毀壞。季旭昇先生認為此字即“贛”字,見曾侯乙墓竹簡43,《說文》:“贛,賜也。”九店《日書》常見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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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止”之字,秦簡《日書》與之對應的字作“陷”或“窞”,[42]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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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似乎也可讀作“陷”,義為陷害;但也可讀作“嫌”,指避忌或厭惡,前者如《公羊傳·隱公七年》:“《春秋》貴賤不嫌同號,美惡不嫌同辭。”後者如《荀子·正名》:“其累百年之欲,易一時之嫌。”楊倞注:“嫌,惡也。”“辟”字整理者釋作“親”,季旭昇先生改隸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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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為“辟”,義為“刑法”。簡文“惡人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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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人勿貴,救民以辟”大意是說:對惡人不要避忌,對好人不要特別尊崇,要用法來對待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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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整理者讀為“臧”,沒有特別說明其意思,但引《後漢書》兩傳中的“臧罪”以為書證。季旭昇先生指出:
《後漢書》的“臧罪”,一般釋為收受賄賂之罪。收受賄賂可大可以,而本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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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似乎應該是介於“大罪”和“小罪”中間的“中罪”,因此似乎可以考慮讀為“常罪”,即“一般的罪”。常(禪紐陽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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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紐陽部),聲近韻同。
古書罕見“常罪”的說法而常見“大罪”、“中罪”、“小罪”並列而舉,如《周禮·司寇·司圜》:
司圜掌收教罷民。凡害人者弗使冠飾,而加明刑焉,任之以事而收教之。能改者,上罪三年而舍,中罪二年而舍,下罪一年而舍。
《漢書·刑法志》:
凡囚,“上罪梏拲而桎,中罪梏桎,下罪梏;王之同族拲,有爵者桎,以待弊。”
《新書》卷二:
其中罪者,聞命而自弛,上不使人頸盭而加也。其有大罪者,聞命則北面再拜,跪而自裁,上不使人捽抑而刑也。
《漢書·賈誼傳》;
其有中罪者,聞命而自弛。其有大罪者,聞命則北面再拜,跪而自裁,上不使捽抑而刑之也。
上引《賈誼傳》顏師古注:“中罪,非大非小也。” 我們不能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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辠”可讀作“中罪”的可能。羅常培、周祖謨先生曾指出,“東部跟陽部葉韻的很多”,[43]而有些古音是東部的字,如“江”、“巷”、“降”後來讀入陽部,這都表明東陽二部關係相當密切。
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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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姑成家父》2、10有個人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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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者釋作“奇(錡)”。《弟子問》18號簡有殘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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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奇”旁上部作“大”字形,與此字上部不同。我們認為此字應該隸定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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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是“寄”字的異體,在簡文中讀為“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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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在“宀”和“可”之間有個短橫,初看一般以為屬於“可”旁上部較長橫畫上面的襯筆,但比較《季庚子問於孔子》18號簡“安”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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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1、2號簡“家”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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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及楚國金文“集”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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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形,[44]其“宀”旁寫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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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是楚國文字的特殊寫法。
十一、君子道朝
《弟子問》14號簡:
…從,吾子皆能有待乎?君子道朝,然則二三子者
整理者未對“君子道朝”進行解釋。我們認為“君子道”與“小人道”相對,“朝”應讀作“昭”。《左傳·昭公十五年經》:“蔡昭吳奔鄭。”《穀梁傳》同,《公羊傳》“朝吳”作“昭吳”。[45]可見,“朝”可通“昭”。而古書也有“道昭”這種說法,如《莊子·齊物論》:“道昭而不道。”《論語·憲問》:“子曰:‘君子道者三,我無能焉:仁者不憂,知者不惑,勇者不懼。’”《周易·雜卦》:“君子道長,小人道憂也。” 馬王堆漢墓帛書《五行》:“士有志於君子道謂之志士。”至於古書說“君子道長,小人道消”或“小人道長,君子道消”更是常見。
十二、滔皇
《三德》7號簡說:
喜樂樂無堇(期)[46]度,是謂大荒,皇天弗諒,必復之以憂喪。凡食飲無量計,是謂滔皇,上帝弗諒,必復之以康。上帝弗諒,以祀不亯。
“滔皇”,整理者“疑讀‘饕皇’”,我們懷疑讀為“淫荒”。“荒”是曉母陽部字,“皇”是匣母陽部字,其韻部相同,聲母都是喉音,發音部位相同,因此可以相通。而“滔”為透母侵部字,“淫”為餘母侵部字,其聲母關係密切,韻母具有對轉關係,[47]可以相通。“淫”有過濫、過度之義,如《國語·周語下》:“言爽,日反其信;聽淫,日離其名。”韋昭注:“淫,濫。”偽《書·大禹謨》:“罔逰于逸,罔淫于樂。”偽孔《傳》:“淫,過也。”此“淫”之無節制義與簡文“食飲無量計”切合。而“淫荒”古書常見,如《史記·殷本紀》:“當是時,夏桀為虐政淫荒。”《漢書·揚雄傳下》:“又恐後世迷于一時之事,常以此取國家之大務,淫荒田獵,陵夷而不禦也。”《漢書·諸侯王表》:“然諸侯原本以大,末流濫以致溢,小者淫荒越法,大者睽孤橫逆,以害身喪國。”
( 编者按:[1]整理者釋寫作“曷”,今從季旭昇、陳劍先生讀,分別見《上博五芻議(上)》,簡帛網, 2006年2月18日 ;《談談〈上博(五)〉的竹簡分篇、拼合與編聯問題》,簡帛網,2006年2月19日。
[2]整理者讀作“奪”,陳劍先生讀作“說”,見注[1];今讀作“脫”,意為擺脫、解除、脫免。
[3]此字整理者讀作“踐”,此從陳劍先生改讀作“遷”,見注[1]。
[4] “才(哉)”字整理者誤作“於”,見注[1]陳文。
[5] “使”字從陳劍先生讀,見注[1]。
[6]何有祖《上博五楚竹書〈競建內之〉劄記五則》,簡帛網,2006年2月18日。
[7]見注[1]。
[8]參看湯餘惠主編《戰國文字編》,福建人民出版社2001年,第55、303頁。
[9]見注[1]。
[10]參看唐洪志《上博(五)劄記(兩則)》,簡帛網,2006年3月8日。
[11]高亨纂著、董治安整理《古字通假會典》,齊魯書社1989年,第472、473頁。
[12]陳偉《〈競建內之〉〈鮑叔牙與隰朋之諫〉零識 》,簡帛網,2006年2月22日。
[13]參注[1]陳文。
[14]禤健聰《上博楚簡(五)零劄(一)》,簡帛網,2006年2月24日。
[15]林志鵬《上博楚竹書〈競建內之〉重編新解》,簡帛網,2006年2月25日。
[16]見注[1]。
[17]禤健聰《上博楚簡(五)零劄(二) 》,簡帛網,2006年2月26日。
[18]同注[11]第92頁。
[19]見注[1]。
[20]李天虹《再談〈鮑叔牙與隰朋之諫〉中的“息”字》,簡帛網, 2006年3月1日。
[21]陳偉《〈鮑叔牙與隰朋之諫〉零識(續)》,簡帛網, 2006年3月5日。
[22]同注[11]第489、76頁。
[23]“有司”和“一”之釋讀參注[1]季旭昇先生文。
[24]同注[1]季文。
[25]陳偉《上博五〈季康子問於孔子〉零識 》,簡帛網,2006年2月20日。
[26]同注[1]陳文。
[27]楊澤生《說上博簡“宋穆公者,天下之亂人也”》,簡帛網,2006年3月10日。
[28]同注[1]陳文。
[29]同注[14]。
[30]楊澤生《上博五劄記兩則》,簡帛網,2006年2月28日。“儼然”古又寫作“嚴然”,如《漢書·儒林列傳》:“關內侯鄭寬中有顏子之美質,包商、偃之文學,嚴然總五經之眇論,立師傅之顯位。”顏師古注:“嚴,與儼同。眇,讀曰妙。”
[31]趙平安《戰國文字中的鹽字及相關問題研究》,《考古》2004年第8期第56~61頁。
[32]何有祖《〈季庚子問於孔子〉與〈姑成家父〉試讀》,簡帛網,2006年2月19日。
[33]陳偉《〈季康子問孔子〉零識(續)》,簡帛網,2006年3月2日。
[34]馬承源主編《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二)》,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第288頁。
[35]张光裕主编《郭店楚简研究 第一卷 文字编》,艺文印书馆1999年。
[36]“故”字原作“古”,此從陳偉先生讀,指舊典、成例,見注[33]。
[37]此字整理者隸定作從“艹”,讀作“典”,禤健聰先生從之,參注[17];陳偉先生讀作“跡”,參注[33]。
[38]此從禤健聰先生讀,參注[17]。
[39]同注[14]。
[40]整理者釋作“足”,此從陳劍先生釋,見注[1]。
[41] “逐”、“辟”、“貲”諸字皆從季旭昇先生釋,見注[1];本則引用其意見皆出此文,不另注;“赦”字從何有祖先生釋,見注[32]。
[42]參看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北京大學中文系編《九店楚簡》,中華書局2000年,第64頁。
[43]羅常培、周祖謨《漢魏晉南北朝韻部演變研究》第一分冊第26頁,科學出版社1958年,第33頁。
[44]參看李守奎《楚文字編》,華東師範大學出版社2003年,第240頁;該書第448~449頁“家”字所

中国历史人物故事摘抄笔记

從“豕”上並無一橫。
[45]參看注[11]第755頁。
[46] “堇”字整理者讀作“限”,此從孟蓬生先生讀,孟蓬生《〈三德〉零诂(二则)》簡帛網,2006年2月28日;其餘本簡引文皆從整理者釋。
[47]參看王玉堂《侵宵對轉說與詞的音義關係研究》,《古漢語研究》1991年第3期第45~52頁;裘錫圭《從殷墟卜辭的“王占曰”說到上古漢語的宵談對轉》,《中國語文》2002年第1期第70~76頁。 (责任编辑:admin)

原文出处:http://his.newdu.com/a/201711/05/515040.html

以上是关于读书-《上博五》零释十二则的介绍,希望对想了解历史故事的朋友们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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