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食-上博楚竹書《鮑叔牙與隰朋之諫》史料年代問題 ,对于想了解历史故事的朋友们来说,日食-上博楚竹書《鮑叔牙與隰朋之諫》史料年代問題是一个非常想了解的问题,下面小编就带领大家看看这个问题。
原文标题:上博楚竹書《鮑叔牙與隰朋之諫》史料年代問題
(臺灣清華大學歷史研究所研究生)
《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五)》當中收有《鮑叔牙與隰朋之諫》,其簡文據陳劍的編連可以與《競內建之》合在一起讀,這兩篇的內容是談論春秋時,因為一件日食的事件,而引起齊桓公立即自覺反省,同時積極整頓內政,才防止了一場兵禍的發生。我們從簡文當中的日食、星變及相關史料可以得出:此事件當發生在公元前655年。在說明我們的理由之前,首先先看簡文的記載:
□坴,級
日食-上博楚竹書《鮑叔牙與隰朋之諫》史料年代問題
(隰朋)與鮑叔牙從。日既,公問二大夫[1]:“日之食也,
埃及和中国历史故事的不同
曷為?”鮑叔牙答曰:“星弁,子(災)。”曰:“爲齊(簡1)……言曰多。”鮑叔牙答曰:“害將來,將有兵,有憂於公身。”公曰:“然則可敓(說)歟?”隰朋答曰:“公身(簡5)為亡道,不
日食-上博楚竹書《鮑叔牙與隰朋之諫》史料年代問題
(遷)於善而敓(說)之,可乎才(哉)?”公曰:“甚才(哉)[2],吾不澫(賴),二三子不諦
日食-上博楚竹書《鮑叔牙與隰朋之諫》史料年代問題
(?〈安―焉?〉)寡人,至於使日食。”[3](簡6)
日既,即日食盡[4],“星弁子曰爲齊”句,原整理者陳佩芬作“星變,子曰:‘為齊……’”,將“子”與下字“曰”連讀[5],陳偉則讀為“星變災,曰:‘為齊……’”,將“子”連上句讀,並讀“子”為“災”[6],《通典.推人事破災異》:“今時迎太歲,龜灼言凶,卜筮不吉,星變為災,請還師。”[7]可證“星變子”可以讀成“星變災”。星變指星象的異常變化[8],不賴,可解為不善。[9]這整段話的大意是說當時因為發生了日食,齊桓公乃問二大夫為什麼會發生日食?此時鮑叔牙說這是星象的變異所造成的災害。[10]同時根據當時占測的結果回答說:“對將來可能會有害處,並且可能會發生戰爭,國君自身將有憂患。”齊桓公乃問是否可以用禱祝來解除災害[11],鮑叔牙乃數落桓公荒淫失政,自身又不改過向善,徒依說祭有什麼用處。從這段文獻來看,當時發生了日蝕,而鮑叔牙先以星象的變異來解釋日食發生的原因。《春秋緯》曰:“日之將蝕,則斗第二星變色,微赤不明,七日而蝕。”《史記.六國年表》載:“厲共公三十四年時,日食,晝晦,星見。”又《漢書.楚元王世家》載:“孝惠時,有雨血,日食於衝,滅光星見之異。”可見古代日食發生的同時常有星象的變異。齊桓公在位時間為周莊王十二年至周襄王九年(685-643 B.C),而這段時間內《春秋》曾記載了六次的日食[12],其中深食共
中国历史故事九宫格图片
有三次,為莊公18年3月(676 B.C)、莊公30年9月庚午朔(664 B.C)、僖公5年9月戊申朔(655B.C),而在魯僖公五年時,《左傳》曾有一則星象的記載:
八月甲午,晉侯(即晉獻公)圍上陽。問於卜偃曰:“吾其濟乎?”對曰:“克之。”公曰:“何時?”對曰:“童謠云:‘丙之晨,龍尾伏辰,均服振振,取虢之旂。鶉之賁賁,天策焞焞,火中成軍,虢公其奔。’其九月、十月之交乎!丙子旦,日在尾,月在策,鶉火中,必是時也。”
相同的文字又見《國語.晉語二》,由於童謠所說的全是星象,而卜偃怕晉獻公聽不懂,於是又在其後加了一段說明文字,所謂“丙之晨,龍尾伏辰”是指二十八星宿中的東方蒼龍尾宿伏於辰時,由於尾宿十分靠近心宿大火,因此尾伏可視為火伏,而“鶉之賁賁,天策焞焞”是指南方朱雀(又稱鶉鳥)七宿井、鬼、柳、星、張、翼、軫及天策(又稱傅說星)當時在天際顯現的位置,“火中成軍”則指心宿大火初昏現於中天,此時為晉國開始軍事行事的時間(周曆七月)[13],這個星象所發生的時間據學者研究為九月晦日(此為周曆,即九月廿九日)[14],日食發生的時間(九月戊申朔),月底則發生了星變,兩者時間點上相當接近,因此我們推測,鮑叔牙所講的“星變災”大概是依據童謠的內容而來的。而在簡文末段又有如下的記載:[15]
是歲也,晉人伐齊。既至齊地,晉邦有亂,師乃歸。(《鮑叔牙》簡8)
根據《史記.晉世家》的記載,在桓公時代內,晉國的內亂有二條:
1.晉獻公二十二年時(655 B.C),公怒二子不辭而去,果有謀矣,乃使兵伐蒲。蒲人之宦者勃鞮命重耳促自殺。重耳踰垣,宦者追斬其衣袪,重耳遂奔翟。使人伐屈,屈城守,不可下。
2.晉惠公元年時(650 B.C),里克等已殺奚齊、悼子,使人迎公子重耳於翟,欲立之。重耳謝曰:“負父之命出奔,父死不得脩人子之禮侍喪,重耳何敢入!大夫其更立他子。”還報里克,里克使迎夷吾於梁。夷吾欲往,呂省、郤芮曰:“內猶有公子可立者而外求,難信。計非之秦,輔彊國之威以入,恐危。”乃使郤芮厚賂秦,約曰:“即得入,請以晉河西之地與秦。”及遺里克書曰:“誠得立,請遂封子於汾陽之邑。”秦繆公乃發兵送夷吾於晉。齊桓公聞晉內亂,亦率諸侯如晉。秦兵與夷吾亦至晉,齊乃使隰朋會秦俱入夷吾,立為晉君,是為惠公,齊桓公至晉之高梁而還歸。
這兩則晉國內亂,其中晉獻公二十二年曾發生日食,而當時晉國內部正值驪姬之亂,此時晉獻公派勃鞮(《國語》稱之閹楚)去攻打重耳及夷吾所在的城邑。而晉惠公元年時於史料上未見有日食的發生,因此第2則與簡文所提的“晉邦有亂”當無關。但簡文提到“晉人伐齊”之事頗費解,查晉獻公相關史料,晉人與齊發生戰爭或許與晉伐霍國有關,《史記.晉世家》載:
十六年,晉獻公作二軍。公將上軍,太子申生將下軍,趙夙御戎,畢萬為右,伐滅霍,滅魏,滅耿。
又《史記.趙世家》載:
晉獻公之十六年伐霍、魏、耿,而趙夙為將伐霍。霍公求奔齊。晉大旱,卜之,曰“霍太山為祟”。使趙夙召霍君於齊,復之,以奉霍太山之祀,晉復穰。
《水經注》亦載:
晉國大旱,卜之曰:“霍太山為祟”,使趙夙召霍君奉祀,晉復穰也。
此時的霍國國力已經逐漸沒落下去了,而在晉軍的攻擊之下,霍公乃逃奔於東方齊國,霍國也從此滅亡。然而幾年之後,晉國發生旱災,再加上國內又發生了驪姬之亂,因此當時晉獻公乃命令趙夙至齊國召回原來的霍公以奉祀霍太山,而晉師何時到齊國召回霍公則史料缺載,然而此事應當不是發生在伐霍的同一年,因為在此之後,晉國在遭遇到旱災以後,再加上當時晉國人相信鬼神,經由占卜得出“霍太山為祟”,獻公才派趙夙到齊國召回霍公以奉霍太山,因此我們推測一直到晉獻公二十二年時才派趙夙到齊國召回霍公,又加上當時晉國國內發生了驪姬之亂,因此晉國軍隊並沒有在齊地停留太久,簡文“晉人伐齊,既至齊地,晉邦有亂,師乃歸。”所講的史事應為此事。《漢書.五行志下之下》載:
僖公五年“九月戊申朔,日有食之”。董仲舒、劉向以為先
林汉达中国历史故事好不好
是齊桓行伯(霸),
江、黃自至,南服彊楚。
其後不內自正,而外執陳大夫,則陳、楚不附,鄭
伯逃盟,諸侯將不從桓政,
故天見戒。其後晉滅虢,楚圍許,諸侯伐鄭,晉
弒二君,狄滅溫,楚伐黃,桓不能救。
〈五行志〉所說的桓公“不內自正”事可與簡文互相參照,綜上所述,結合日食、星象及相關史料記載,我們推測〈鮑叔牙與隰朋之諫〉所記的史料年代當為魯僖公五年(655B.C)。同時我們查閱《中國歷史日食典》也可以發現,這一年齊魯地區剛好在中心食帶,且皆為日全食,這與簡文一開頭所說的“日既”相符合。[16]當然,鮑叔牙與桓公論說的重點並不是在於日食的災害及星象的變異,而主要是借機進諫,數落桓公任用佞臣易牙、竪刁,因而造成的種種危害。之後桓公乃修祭祀,施行“老弱不刑”,同時修繕道路橋梁(“九月除路,十月而徒梁成,一之日而車梁成”)等善政。最終由於應對得法,終於得到好的報應:晉國的侵伐消弭於無形,日食和桓公的某種疾病亦皆不爲害。至於後文“雩(雨)坪(平)地至
日食-上博楚竹書《鮑叔牙與隰朋之諫》史料年代問題
(膝),復”,陳劍原本釋作“雩(與)坪(平),地至□復”認為“謂至某地之國土由晉軍佔領而復歸於齊國”[17],惟史料上,在齊桓公時代,晉國並未有占領齊國領土的記載,此說恐不能成立。今從侯乃
中国历史长篇故事电视连续剧
鋒的釋文,“雩(雨)坪(平)地至漆(膝)”意為齊邦內下了一場大雨,“至膝”是極言雨之大。[18]
(編者按:[1]二大夫,何有祖釋為士大夫,見氏著〈上博五楚竹書《競內建之》札記五則〉,武大簡帛網2006年2月18日發布,而張富海則認為二大夫是指鮑叔牙與隰朋而言,言士大夫則泛泛無定指,見張富海〈上博簡五《鮑叔牙與隰朋之諫》補釋〉,《北方論叢》2006年4期,頁8,此處從張富海說,釋為“二大夫”。
[2]甚字從何有祖釋,見〈上博五楚竹書《競內建之》札記五則〉,武大簡帛網2006年2月18日發布。
[3]馬承源主編,《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五)》(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年),頁17、23,而竹簡的編連則依陳劍,〈談談《上博(五)》的竹簡分篇、拼合與編聯問題〉,武大簡帛網2006年2月19日發布。
[4]季旭昇,〈上博五芻議上〉,武大簡帛網2006年2月18日發布。
[5]馬承源主編,《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五)》頁167。
[6]陳偉,〈《競建內之》《鮑叔牙與隰朋之諫》零識〉,武大簡帛網2006年2月22發布,顏世鉉亦有相同的看法,但讀為“眚變,災,曰:‘為齊’”,見氏著〈從“形訛”和“通假”看古代史料的校證〉,《第一屆古文字與古代史學術討論會論文集》(台北: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2006.9.22-24),頁11,李學勤斷讀方式同整理者陳佩芬,並認為“子”系“公”字之誤,見氏著〈試釋楚簡《鮑叔牙與隰朋之諫》〉,《文物》2006年第9期,頁91,這裡我們仍採取陳偉的看法。
[7]〔唐〕杜佑撰,王文錦等點校,《通典》(北京:中華書局,1988年),頁4176。
[8]陳永正主編,《中國方術大辭典》(廣州:中山大學出版社,1991年),頁259“星變”條目。
[9]不賴,陳偉認為大概同於無賴,指缺乏才能,見〈《競建內之》《鮑叔牙與隰朋之諫》零識〉,不賴或可解為不善,《孟子.告子上》:“富歲子弟多賴”,趙歧注:“賴,善”,指齊桓公稱說自己不善。
[10]劉信芳亦認為鮑叔牙答語“星變”是解釋日食的原因,見氏著〈上博藏五試解七則〉,武大簡帛網2006年3月1日發布。
[11]李學勤,〈試釋楚簡《鮑叔牙與隰朋之諫》〉,頁91。
[12]統計依關立言,〈春秋日食三十七次考〉,《史學月刊》1998年第2期,頁96-97,齊藤國治、小沢賢二,《中國古代の天文記錄の檢證》(東京:雄山閣出版社,1992年),頁55-57所附的〈春秋日食一覽表〉。
[13]蔣南華,〈關於晉滅虢、虞的具體時間問題〉,《貴州民族學院學報(社會科學版)》1994年第1期,頁30-35。
[14]蔣南華,〈關於晉滅虢、虞的具體時間問題〉頁33-34,又鄭慧生則認為此星象是發生在周曆十二月,他認“九月、十月之交”是用夏曆,相當於周曆十二月,因此後文才出現“冬十二月丙子,朔,晉滅虢。虢公醜奔京師。師還,館于虞,遂襲虞,滅之。”見氏著,《認星識曆-古代天文曆法初步》(開封:河南大學出版社,2006年),頁127,惟冬十二月當為晉人滅虢國返回晉國,途經虞國,“館于虞,遂襲虞,滅之”的時間,而非滅虢的時間,因此《春秋》經文才只記載“冬,晉人執虞公”,這裡我們仍依蔣南華將此星象時間定為周曆九月晦日。
[15]本簡的編連依陳劍,〈談談《上博(五)》的竹簡分篇、拼合與編聯問題〉。
[16]劉次沅、馬莉萍,《夏商周斷代工程叢書-中國歷史日食典》(北京:世界圖書出版公司,2006年),頁155。
[17]陳劍,〈談談《上博(五)》的竹簡分篇、拼合與編聯問題〉。
[18]侯乃鋒,〈《上博(五)》幾個固定詞語和句式補說〉,武漢大學簡帛網2006年3月18日首發,李學勤解釋此句為“平地自長自膝,然而自動復原,故不為災禍”,見氏著〈試釋楚簡《鮑叔牙與隰朋之諫》〉,頁95,這裡我們不從李學勤的說法,仍依侯乃鋒的釋讀。 (责任编辑:admin)
原文出处:http://his.newdu.com/a/201711/05/514825.html
以上是关于日食-上博楚竹書《鮑叔牙與隰朋之諫》史料年代問題的介绍,希望对想了解历史故事的朋友们有所帮助。
本文标题:日食-上博楚竹書《鮑叔牙與隰朋之諫》史料年代問題;本文链接:http://gazx.sd.cn/zggs/2618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