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博竹書《姑成家父》重讀 ,对于想了解历史故事的朋友们来说,上博竹書《姑成家父》重讀是一个非常想了解的问题,下面小编就带领大家看看这个问题。
原文标题:上博竹書《姑成家父》重讀
(北京大學中文系)
上海博物館藏戰國竹書《姑成家父》一文,主要講的是姑成家父即郤犨“強立治衆,欲以長建主君而禦難”,但卻因此得罪了厲公等權貴,最終被厲公陰謀殺害的故事。其內容可與《左傳》、《國語》等相關記載相印證,因而具有非常重要的價值。到目前為止,研究的文章主要有下列數篇:
1、李朝遠:《〈姑成家父〉釋文與考釋》,《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五)》第237—349頁,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年。
2、季旭昇:《上博五芻議(下)》,簡帛網2006年2月18日。
3、何有祖:《〈季庚子問於孔子〉與〈姑成家父〉試讀》,簡帛網2006年2月19日。
3、陳劍:《〈上博(五)〉零劄兩則》,簡帛網2006年2月21日。
4、沈培A:《上博簡〈姑成家父〉一個編聯組位置的調整》,簡帛網2006年2月22日。
5、蘇建洲A:《〈上博(五)楚竹書〉補說》,簡帛網2006年2月23日。
6、陳偉A:《上博五〈姑成家父〉零釋》,簡帛網2006年2月24日。
7、郭永秉A:《〈苦成家父〉末兩簡文義試說》,簡帛網2006年2月24日。
8、高佑仁:《〈姑成家父〉劄記一則》,簡帛網2006年2月24日。
9、沈培B:《關於“抄寫者誤加‘句讀符號’”的更正意見》,簡帛網2006年2月25日。
10、陳偉B:《〈苦成家父〉通釋》,簡帛網2006年2月26日。
11、禤健聰:《上博楚簡(五)零劄(二)》,簡帛網2006年2月26日。
12、蘇建洲B:《〈上博(五)〉柬釋(二)》,簡帛網2006年2月28日。
13、楊澤生:《〈上博五〉零釋十二則》,簡帛網2006年3月20日。
14、蘇建洲C:《〈上博(五)·姑成家父〉簡3“禝”字考釋》,簡帛網2006年3月30日。
15、郭永秉B:《說〈姑成家父〉簡3的“取免”》,簡帛網2006年4月19日。
16、張富海:《上博簡五釋詞兩則》,簡帛網2006年5月10日。
17、蕭聖中:《上博竹書(五)劄記三則》,簡帛網2006年5月17日。
18、陳偉C:《“苦成家父”小考》,簡帛網2006年5月18日。
19、冀小軍:《〈苦成家父〉補說》,簡帛網2006年6月12日。
20、陳偉D:《上博楚竹書〈苦成家父〉研究》,“簡牘所見中國古代史”國際學術研討會論文,[韓國]慶北大學2006年6月。
21、周鳳五A:《上博五〈姑成家父〉重探》,“第一屆古文字與古代史”學術討論會論文,[臺北]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2006年9月。
22、周鳳五B:《上博五〈姑成家父〉重編新釋》,“中國簡帛學國際論壇2006”學術研討會論文,武漢大學2006年11月。
23、曹銀晶:《上博竹書〈姑成家父〉“躬與士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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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考》,簡帛網2007年3月7日。
24、沈培C:《上博簡〈姑成家父〉一個編聯組位置的調整》,未刊。
在簡序方面,整理者李朝遠整理出三個編聯組,即3至5號一組、6至8號一組、9至10號一組。沈培A把6至8號這一組改系於1號簡下,並把8號殘簡與2號殘簡拼合,認為全文只有9支簡,沒有缺簡,簡序為1、6、7、8+2、3、4、5、9、10。這些意見都是非常正確的。在文字釋讀方面,整理者已做了很好的開創性研究,指出此文的“姑成家父”即郤犨。季旭昇、何有祖、陳劍、沈培、陳偉、周鳳五等又做了進一步研究,在文意理解上取得了很大的進步。但是還有一些問題,如姑成家父與百豫的關係等,還沒有搞清楚。本文拟在諸位先生研究的基礎上,再做一些討論。有不對之處,請大家指正。
一、釋文與考釋
姑(苦)成家父[一]事敕(厲)公爲士,[二]宛行[三]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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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迅)強,[四]以見亞(惡)於敕(厲)公。[五]
[一]姑成家父,李朝遠、陳偉C、D等指出即郤犨。姑成,《左傳》、《國語》作“苦成”,“姑”、“苦”皆從“古”聲,故可通用。《元和姓纂》卷六“苦成”條云:“晉卿郤犨食采苦成,因氏焉。《潛夫論》:‘苦成,城名,在鹽池東北。’”此是以邑為氏。家,陳偉C、D指出是郤犨之字。《國語•魯語上》:“夫苦成叔家欲任兩國而無大德,其不存也,亡無日矣。”《左傳》成公十四年“苦成家其亡乎”,唐石經“家”上有“叔”字,與《魯語》同。“叔”是排行,“家”是字。
[二]為士,從陳偉B、D屬上讀,意為“做士”。“士”為卿大夫之通稱。《詩·大雅·既醉序》:“人有士君子之行焉。”孔穎達疏:“士者,事也,公卿以下總稱之。”下文“舉士”之“士”,是“賢士”之意(《荀子·議兵》“好士者彊,不好士者弱”楊倞注),與此異。
[三]宛,從季旭昇釋。周鳳五B讀為“憲”,謂是“法”之意,是;但謂“憲行”為“模範”之意,則非。《穆天子傳》卷三:“乃發憲命。”郭璞注:“憲,謂法令。”“憲行”意為“依法令行事”,與下文“直立徑行”義近。“憲”在此用作狀語。《大戴禮記·文王官人》:“道行而不平。”王聘珍解詁引《爾雅》曰:“道,直也。”“道行”,句法與此“憲行”相同。
[四]正,季旭昇讀如原字,是。迅強,沈培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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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出與史牆盤銘文“訊圉”義近,是“迅猛強圉”之意。這裏用作名詞,指訊強者。冀小軍謂“‘迅強’很可能是指為苦成家父所‘正’的某種人”,甚是。“宛行正迅強”,可與下文“三郤中立,以正上下之過”、“吾毋有它,正公事”比較,說的都是姑成家父公正無私,即使有權有勢者,也要懲治他们的過錯。正是因此他才得罪了厲公。
[五]以上是第一節,總講姑成家父之行事。
敕(厲)公亡(無)道,虐於百豫。[一]百豫反之。姑(苦)成家父以其族參(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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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郤)正百豫,[二]不思(使)反。[三]躬[四]與(舉)士[五]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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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六]旦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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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之,[七]思(使)又(有)君【1】臣之節。參(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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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郤)中立,[八]以正上下之譌(過),[九]強於公家。[十]
[一]亡,從何有祖釋。百豫,地名,待考。
[二]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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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朝遠讀為“三郤”,甚確。“正百豫”之“正”,或讀為“征”,非是。上文“正訊強”,下文“正上下之過”、“正公事”等“正”字,與下文“旦夕治之”、“強立治眾”之“治”同義,是“糾正”、“治理”的意思。此“正”也應是此義,指下文“躬舉士處官,旦夕治之,使有君臣之節”諸事。這是姑成家父“正下之過”,使百豫有“臣之節”,“不使反”。“厲公無道,虐於百豫”,這是“上之過”,姑成家父也正之,使有“君之節”。有意思的是,簡文在“使有君臣之節”之“君”下加有標點符號,沈培C說:“估計抄寫簡文的人在‘君’和‘臣’之間加上這種符號,意在強調這裡要有所停頓,為的是要明確顯示‘君’和‘臣’的分別。”這是很對的。簡文在此加的這個標點符號,很可能就是強調不但臣要有“臣之節”,君也要有“君之節”。這同“正上下之過”是相呼應的。
[三]思,沈培A讀為“使”,是。下同。“不使反”之“反”,與上文“百豫反之”之“反”,一般理解為“反叛”之意。姑成家父處理“百豫反之”的方法是“躬舉士處官,旦夕治之,使有君臣之節”,手段很和平,沒有使用武力。這證明百豫並沒有起兵造反,他們可能只是一般地反對厲公而已。
[四]躬,從何有祖釋。
[五]與士,曹銀晶讀為“舉士”,是。《戰國策•齊策四》:“於是擧士五人任官,齊國大治。”
[六]凥,從季旭昇釋。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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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鳳五B讀為“處官”,謂“猶居官、任官”,是。《史記•張叔傳》:“專以誠長者處官。”“躬舉士處官”,是說姑成家父親自選拔賢才,使任官職。
[七]旦夕,早晚,猶言夙興夜寐。
[八]中立,周鳳五B謂是“立場不偏不倚”之意。
[九]譌,周鳳五B讀為“過”。
[十]強于公家,陳偉B、D謂是“爲公家盡力”之意。《爾雅•釋詁下》:“強,勤也。”郭璞注:“強,自勉強者。”王引之《經義述聞·爾雅上·勞來強事謂勤也》:“強、事、謂,皆‘勤勞’之‘勤’也。”以上是第二節,通過安定百豫之事,具體講姑成家父如何行事。
鑾(欒)箸(書)欲乍(作)難,害參(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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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郤)。[一]胃(謂)姑(苦)成家父曰:“爲此殜(世)也從事,可(何)以女(如)是亓(其)疾與才(哉)?[二]於言又(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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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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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頷)[三]以至於含(今)才(哉),【6】亡(無)道正(政)也。[四]伐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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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五]’吾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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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之。”姑(苦)城(成)家父曰:“吾敢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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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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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頷)以事殜(世)才(哉)?[六]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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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立經(徑)行,[七]遠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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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後。[八]唯(雖)不堂(當) 殜(世),[九]句(苟)義,[十]毋舊(久),[十一]立死可(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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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才(哉)!”[十二]
[一]害,陳偉A、B、D謂是“畏懼、顧忌”之意,是。王引之《經義述聞·大戴記上·躬行忠信而心不置仁義在己而不害不知》:“害者,患也(《樂記》注及《呂氏春秋·重己》篇注並云:‘患,害也。’‘患’、‘害’一聲之轉,故‘患’可訓‘害’,‘害’亦可訓‘患’)。言不患人之不己知也。成十五年《左傳》:‘晉三郤害伯宗,譖而殺之。’言患伯宗之直言,故譖而殺之也。又襄三十一年《傳》:‘齊子尾害閭邱嬰,欲殺之。’昭十五年《傳》:‘楚費無極害朝吳之在蔡也,欲去之。’哀十五年《傳》:‘莊公害故政,欲盡去之。’《楚策》:‘秦之所害,于天下莫如楚,楚強則秦弱,楚弱則秦強。’皆古人謂‘患’為‘害’之證也。今人猶謂‘患病’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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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害病’。”此“害三郤”也是“患三郤”之意。此句是說欒書想要殺厲公,但顧忌三郤妨礙他的計畫。從上文可以看出,三郤是站在厲公這一邊的,他不可能讓欒書殺厲公。因此欒書要想殺掉厲公,必得先拉攏三郤;拉攏不成,所以才“譖而殺之”。
[二]疾,應訓為“勉力”。《楚辭·九章·惜誦》:“疾親君而無他兮。”朱熹集注:“疾,猶力也。”此句是欒書試探姑成家父,意思是說“你(為公家)做事為什麼要這麼賣力呢?”,與上文“強于公家”照應。弦外之音是,你不要這樣盡心盡力地維護厲公,不值得。這是挑撥離間之語。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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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旭昇讀為《離騷》“長顑頷亦何傷”之“顑頷”,是。陳偉B、D指出亦作“欿憾”,《楚辭•哀時命》:“志欿憾而不憺兮。”按《說文》作“顑顲”,云“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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顲皃,飯不飽面黃起行也”(參“顑”、“顲”兩字引之),此當是本義。引申為不得志貌(志“不飽”),上引《楚辭》皆用此義。“顑頷”從“頁”,是以面容枯黃狀人不得志之貌。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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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衣”,當是以衣衫襤褸狀人不得志之貌。“顑頷以至於今”,意思是“一直到現在都不得志”。欒書引此言大概是影射姑成家父“見惡於厲公”之事。自己的心思不被君主理解,反招君主厭惡,在一般人看來,這當然是不得志了。有不得志之心,就有可能有叛離之意。他想借此挑撥姑成家父,使他對厲公不再忠心耿耿,以達到使姑成家父不再幫助厲公的目的。
[四]亡道,李朝遠謂“即無道,謂荒淫失政”,是。正,疑讀為“政”。“無道政”即“無道之政”。欒書引此言指的大概是“厲公無道”之事。沈培C認為,“這句話很可能是解釋‘顑頷以至於今哉’的原因的”。這是非常正確的。正是由於厲公無道,姑成家父才不得志,“顑頷以至於今”。這也是想挑撥姑成家父,勸他不要輔佐厲公。
[五]此語難解,待考。伐,季旭昇釋“戍”,可備一說。
[六]此句意為“我怎麼敢以‘不得志’的心態去做事呢”。這是姑成家父對欒書之言的反駁,意思是說:君上雖然無道,很討厭我,使我不得志,但是做臣子的卻應該忠於職守,不敢有絲豪的怨言。言外之意,他會堅定地支持厲公。
[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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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何有祖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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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讀為“直立”也是他的意見。《荀子•榮辱》:“辯而不說者,爭也;直立而不見知者,勝也。”經行,沈培A讀為“徑行”。《禮記·檀弓》:“有直情而徑行者,戎狄之道也。”“直立”、“徑行”在這裏都是“品性正直、行為端正”之意。
[八]遠慮圖後,與下文“欲以長建主君而禦難”所指相同。
[九]當世,與“顑頷”相對,應是“得志、當道”之意。李朝遠引《左傳》昭公七年“聖人有明德者,若不當世,其後必有達人”孔穎達疏“不當世,謂不得在位為國君也”是也。按“當世”不必一定指為國君,凡得逞其志者,皆可謂“當世”,此姑成家父語即其例也。
[十]句,從沈培釋。“句”讀為“苟”也是他的意見。
[十一]舊,沈培讀為“久”。“毋久”與“立死”同義。陳偉B、D讀為“咎”,訓為“過錯”,亦通。
[十二]此句是姑成家父申說他的“得志觀”,表明他的所作所為都是為了晉國的長遠考慮。即使自己不被理解,抑鬱不得志,但為了晉國的長遠考慮,就是讓他現在就去死也沒有關係。以上是第三節,記欒書因厲公之惡,挑撥姑成家父。姑成家父反駁欒書,表明自己忠於厲公的心跡。
鑾(欒)箸(書)【7】乃退,言於敕(厲)公曰:“參(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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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郤)家厚,[一]取宔(主)君之衆以不聖(聽)命,[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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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大害。”公愳(懼),乃命長魚翯(矯)[三]【8】□□□□□□。[四]
[一]厚,從沈培A引陳劍釋。
[二]取主君之眾,與下文“君貴我而授我衆”所指相同。
[三]長魚翯,李朝遠指出即“長魚矯”,是。
[四]竹簡此處殘斷,沈培A說:“簡8和簡2應該是連讀的兩條簡,這裡說的意思大概是王命長魚矯去抓郤犨,郤奇聽到後就給郤犨出主意。”按此說可信。簡8和簡2拼合後,中間尚殘六到七個字,根據文意暫補六個字于此段末。以上是第四節,講厲公聽信欒書的讒言,要加害姑成家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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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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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錡)[一]聞之,告姑(苦)成家父曰:“以吾族參(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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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郤)與【2】□□□□於君,幸[二]則晉邦之社稷可得而事也,不幸則取免[三]而出。者(諸)侯畜我,隹(誰)[四]不以厚[五]?”姑(苦)成家父曰:“不可。君貴我而受(授)我衆,以我爲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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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今[六]【3】吾亡(無)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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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也,而因以害君,不義,型(刑)莫大安(焉)。唯(雖)得免而出,以不能事君,天下爲君者,隹(誰)欲畜汝者才(哉)?初,吾強立[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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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衆,欲以長建宔(主)君而迕(禦)【4】難[八]。含(今)宔(主)君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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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於吾,故而反亞(惡)之。吾毋又(有)它,正公事,唯(雖)[十]死,安(焉)逃之?吾聞爲臣者必思(使)君得志於己而又(有)後青(請)。”姑(苦)成家父乃寍(寧)[十一]百豫。不思(使)從【5】己立(蒞)於廷。[十二]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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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楊澤生釋。
[二]幸,從季旭昇釋。
[三]取,從何有祖釋。“取免”與“得免”義近而有所區別,看郭永秉B引陳劍說。
[四]隹,季旭昇讀為“誰”。
[五]厚,沈培A引陳劍釋。
[六]今,沈培A引陳劍釋。
[七]強立,李朝遠指出亦見於《禮記•學記》:“九年知類通達,強立而不反,謂之大成。”鄭玄注:“強立,臨事不惑也。”孔穎達疏:“強立謂專強獨立,不有疑滯。”指做事果斷、堅決。
[八]“難”上李朝遠以為缺一字,沈培A認為可能不缺字,今從之。
[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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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培A讀為“厭”,謂“‘不厭於吾’即‘不慊於吾’,即對我不滿”,可從。
[十]唯,季旭昇讀為“雖”。
[十一]寧,“安定”之意。《左傳》定公五年:“及寧,王欲殺之。”杜預注:“寧,安定也。”此承第二节,言姑成家父卒定百豫。
[十二]此句所指为誰,很不好理解。一般認為是“百豫”,恐不可信。我懷疑是指“三郤之族”。有兩點線索:第一,上文郤錡說“以吾族三郤與□□□□於君”,大概是逼宮一類的行為。要逼宮,“吾族三郤”這些人肯定要帶到朝廷上去。第二,下文說“不用其眾”,指三郤沒有動用其族的力量,與此所指似是同一情況。“不使從己蒞於廷”,即是“不用其眾”。以上是第五節,講姑成家父雖然聞知厲公要對己不利,仍然保持臣子之義,不起兵造反。
長魚翯(矯)帶[一]自公所,敂(拘)[二]人於百豫以內(入),繇(囚)[三]之。姑(苦)成家父尃(捕)長魚翯(矯),梏者(諸)廷,與其妻,與其母。公恩(慍)[四],亡(無)告,告強門大夫曰:[五]“女(汝)出[六]內庫之繇(囚),回[七]而余(予)[八]之兵。”【9】強門大夫率以睪(釋)長魚翯(矯)[九],惻(賊)參(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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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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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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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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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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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姑(苦)成家父立死,不用亓(其)衆。[十]
[一]帶,周鳳五B釋,暫從之。
[二]敂,陳劍讀為“拘”。
[三]繇,陳劍讀為“囚”。下同。
[四]恩,陳劍讀為“慍”。
[五]此處簡文原作“公恩亡告﹦強﹦門﹦夫﹦曰”,周鳳五B、沈培C並以為“強”、“門”二字下的“﹦”是衍文,可從。
[六]出,從陳劍釋。
[七]回,從季旭昇釋。
[八]余,陳劍讀為“予”。
[九]“長魚矯”三字從陳劍屬上讀。
[十]不用其眾,陳劍以為指的是三郤,甚確。此句同上文“不使從己蒞於廷”,都是表現三郤不用武力同君主對抗,即使面對死亡也能保持臣子之節。以上是第六節,講三郤被害全過程。
參(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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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郤)既亡,公家乃溺(弱),鑾(欒)箸(書)弋(弒)敕(厲)公。【10】[一]
[一]以上第七節,講欒書陰謀得逞。
二、全文大意
姑成家父侍奉晉厲公做卿士,依法辦事,懲治強圉,因此得罪了厲公。厲公無道,暴虐百豫,百豫人民反對他。姑成家父帶領他的部族三郤去治理百豫,使人民不反對厲公。他親自選拔賢才授予職務,夙興夜寐去治理國家,使君有君之節、臣有臣之節。三郤處事公正,去糾正上下的過錯,勤勉地治理國家。
欒書想要謀害厲公,但又畏忌三郤。於是去挑撥姑成家父:“你(為公家)做事為什麼要這麼賣力呢?俗話說:‘為什麼一直到現在都抑鬱不得志,全都因為在位者的荒淫統治。’你好好考慮一下吧!”姑成家父反駁說:“我怎麼敢以‘不得志’的心態去做事呢?我行事端正,考慮長遠,雖然不得志,假如是合乎道義的,就是現在就死了,又有什麼妨礙呢。”
欒書退,跟厲公說:“三郤家實力雄厚,掌握您的部眾卻不聽您的命令。這樣下去,會對您造成大的危害。”厲公害怕了,命令長魚矯去除掉三郤。
郤錡聽說了這件事,報告姑成家父說:“用我們的部族同國君做鬥爭,幸運的話,就能長久地把持住晉國的政權;不幸的話,也能夠全身而退。其他諸侯,誰不好好地對待我們呢?”姑成家父說:“不可以。君主抬舉我們授給我們部眾,是認為我們能夠治理好國家。現在我們沒有治理好國家,卻趁機來謀害君主。這是不義的事情,受到的刑罰沒有比這再大的了。雖然現在能夠全身而退,因為不能侍奉君主,天下做君主的,誰又能來收留你們呢?當初,我努力治理國家,就是想永久地維護君主,從而抵禦災難。現在君主不但不喜歡我,反而討厭我。我沒有別的,唯有處理好公務,即使面對死亡,又哪用逃跑呢?我聽說做臣子的,只有君主心滿意足了,才能夠有所請求。”姑成家父最終安定百豫,(準備回到朝廷去),他不讓三郤部族跟隨自己到朝廷上去。
長魚矯從公所出來,從百豫拘捕人,帶回來囚禁起來。姑成家父(聽說),就把長魚矯同他的妻子、母親都逮捕了,拘禁在朝廷上。厲公(聞知此事),很生氣,沒有可告訴的人,就告訴強門大夫說:“你釋放內庫的囚犯,發給他們兵器。”強門大夫帶領著他們釋放了長魚矯,賊殺了三郤。郤錡、郤至、姑成家父立刻就死了,沒有使用他們的部眾。
三郤已經滅亡,公室就衰弱了。欒書於是殺掉了厲公。
三、結論
根據上文的注釋和翻譯,我們得出以下幾點結論:
第一,這篇文章的主題是歌頌姑成家父忠君重義的品格。
“憲行正訊強”,“躬舉士處官,旦夕治之”,“三郤中立,以正上下之過,強於公家”,“直立徑行”,“遠慮圖後”,“苟義毋久,立死何傷哉”,“強立治衆,欲以長建主君而禦難”,“毋有它,正公事”等等,這些詞都是形容姑成家父行為端正、一心為公的品質的。他懲治強圉、治理百豫,雖然沒有得到厲公的理解和支持,但他仍盡心盡力,沒有絲豪怨言。欒書挑撥,郤錡勸反,給了他兩次表達自己心跡的機會,他為了晉國和厲公,可以說是鞠躬盡瘁死而後已了。雖然如此,他還被厲公、欒書、長魚矯等不同用心的人殺害了,他的結局是悲劇的。所以更準確地說,這篇文章的主題可以概括為五個字:忠義的悲歌。
第二,並不存在所謂的“百豫之役”。
諸家多把“百豫反之”和“姑成家父以其族三郤正百豫”中的“反”和“正”理解為武裝反叛和武力鎮壓。我們認為這是不合適的。正如本文(一)第二節注[二]、[三]所言,我們認為“反”是“反對”之意,正是“治理”之意。我們的根據有三點:
(一)本文共有五個“正”字,除引用慣用語的“無道正也”之“正”應讀為“政”外,尚有四個。“正訊強”、“正上下之過”、“正公事”等三個“正”字,都是“糾正”、“治理”的意思。“正百豫”與“正上下之過”的“正下之過”指的是同一件事情,也就是下文的“躬舉士處官,旦夕治之,使有君臣之節”。如此,則此“正”字也應該是“糾正”、“治理”的意思。即既然“正百豫”不是武力征討,當然也就不存在武裝反叛,“百豫反之”之“反”應該就是一般的“反對”。
(二)姑成家父治理百豫的方法是“躬舉士處官,旦夕治之,使有君臣之節”,手段很和平,用的多是安撫、鼓勵的方法,而不是懲治的方法。這表明百豫事實上還沒有起兵造反,只是怨聲載道,需要安撫。
(三)本文說三郤“正上下之過”,“下之過”指的就是“百豫反之”這件事。這件事被稱作“過”,而不是“罪”,說明他們的行為還沒有達到武裝反叛的地步。
因此,百豫之事也許只是姑成家父安撫一個受厲公迫害而民怨沸騰的地方的故事,其間並不存在戰爭。姑家成父是帶領其族三郤去的,也許這只是起震懾作用,並不是真的要鎮壓。
第三,三郤被害的直接原因是欒書的挑撥,與百豫無直接關係。
厲公要殺害三郤的直接原因是欒書的這句話:“三郤家厚,取主君之衆以不聽命,將大害。”厲公聽了,害怕了,就要殺掉三郤。這是欒書借厲公之刀殺三郤,厲公只是一個被利用者。三郤行事正直,得罪了厲公,厲公很討厭他們,這是欒書讒譖能得手的一個重要原因。但厲公本身並無殺掉他們的念頭。
“取主君之衆以不聽命”所指為何?陳偉D認為是指“三郤屯兵百豫卻不動武之事”,恐不可信。“取主君之眾”與“君貴我而授我眾”所指應該相同,應該指厲公授給三郤軍權、政權等。掌握軍權、政權卻不聽命,與謀反何異?怪不得厲公得到這個,馬上就要除掉三郤。這事同百豫可能有點關係,但絕不是欒書所直指、厲公所深怕的事。
中国历史母亲节故事
最後要說明的是,我們沒有把簡文同《左傳》等書的相關記載對比,這是由於陳偉D已經做過此項研究。再者,正如陳偉D所說,這是一篇故事類作品。作者為塑造姑成家父的形象,必然會在史實上作一些讓步。《左傳》等取材於該國的正史,正史是統治者寫的,為替自己找藉口,肯定也會歪曲一些事實。從這個意義講,我們無法確定哪種記載更接近事實的真相。那麼,也就不要在這個方面過於糾纏了。
2007年3月1日
(编者按: (责任编辑:admin)
原文出处:http://his.newdu.com/a/201711/05/5147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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