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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上博二•從政乙》札記二則
(中山大學中文系2004級博士生)
【摘要】《上博二·從政乙》中的“
文化-《上博二•從政乙》札記二則
戒先
文化-《上博二•從政乙》札記二則
,則自
文化-《上博二•從政乙》札記二則
司”似當釋為“弇(掩)戒先
文化-《上博二•從政乙》札記二則
(匿),則自
文化-《上博二•從政乙》札記二則
(己)司(始)”。其中的“匿”可解為“惻隱之心”。整句大意為“掩蔽戒令先具有惻隱之心,則應該從自己開始。”同篇中的“
文化-《上博二•從政乙》札記二則
不武則志不
文化-《上博二•從政乙》札記二則
(匿),
文化-《上博二•從政乙》札記二則
(仁)而不智(知)則
文化-《上博二•從政乙》札記二則
”一句或可擬補作“勇而不武則志不
文化-《上博二•從政乙》札記二則
(匿),
文化-《上博二•從政乙》札記二則
(仁)而不智(知)則□不□。”其中的“不武”當理解為“不講究使用武力所應遵守的道義準則”。“匿”也當是“惻隱之心”的意思。“勇而不武則志不
文化-《上博二•從政乙》札記二則
(匿)”大意為“勇敢但不講究使用武力所應遵守的道義準則,那麼他的心裏面就沒有惻隱之心。”
【關鍵詞】上博二;楚簡;從政乙;“弇”;“匿”
一《上博二·從政乙》1-2:十曰口惠而不繇(由)[1],興邦
文化-《上博二•從政乙》札記二則
(家),
文化-《上博二•從政乙》札記二則
(治)正
文化-《上博二•從政乙》札記二則
(教),從命則正(政)不
文化-《上博二•從政乙》札記二則
(勞),
文化-《上博二•從政乙》札記二則
(壅)戒先
文化-《上博二•從政乙》札記二則
(匿),則自
文化-《上博二•從政乙》札記二則
(忌)司(始),
文化-《上博二•從政乙》札記二則
(顯)
文化-《上博二•從政乙》札記二則
(嘉)
文化-《上博二•從政乙》札記二則
(勸)信,則
文化-《上博二•從政乙》札記二則
(僞)不章(彰),毋占(佔)民
文化-《上博二•從政乙》札記二則
(斂)則同,不膚(敷)灋(法)
文化-《上博二•從政乙》札記二則
(羸)亞(惡),則民不
文化-《上博二•從政乙》札記二則
(怨)。
我們想重點討論的是上述簡文“
文化-《上博二•從政乙》札記二則
(壅)戒先
文化-《上博二•從政乙》札記二則
(匿)”一句中的“
文化-《上博二•從政乙》札記二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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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字。
“
文化-《上博二•從政乙》札記二則
”字原簡文作
文化-《上博二•從政乙》札記二則
,整理者從楊澤生先生,認爲舊讀為“掩”不確,從字形分析,該字乃從公得聲,可讀為“雍”,而用為“壅”,取“壅蔽”之義。《說文》:“戒,警也。”揆諸文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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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讀為“忌”。全句蓋言戒備之心若失,則已先啟微亡之徵,此皆因有猜忌之心故也。[2]
王中江先生認為:郭店簡《語叢一》載“知己而後知人”其“己”寫法與此近,應隸為“忌”,讀為“己”。《五行》載:“忌(己)有弗為而美者也。”[3]
楊朝明先生則認爲:匿,有隱藏、隱蔽、消除之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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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當從王中江先生讀為“己”。簡文的“壅戒”應該是“壅蔽之警戒”,而不是“警戒受壅蔽”,它不是一個動賓詞組。“壅戒先匿”與《孔子家語》的“不窕”、“不塞”義近,意思是被壅蔽的危險就沒有了;“則自己始”就是“就從自己開始”,與《孔子家語》的“先立人於己”義近。“壅戒先匿,則自忌(己)始”,意思是要消
中国历史故事感言50字
除被壅蔽的危險,就必須從自己開始,自己先要做好。[4]
陳偉武師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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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壅)”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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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從張光裕先生釋讀。此字亦見於郭店簡(《成之聞之》16),舊釋“弇”讀為“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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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篆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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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先生均讀為“匿”。今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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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音當同“慝”,而“慝”、“忒”古字通,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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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讀為“忒”,指差錯。“先忒”猶言“前愆”(如《孔叢子·論書》“憂思三年,追悔前愆”)、“前惡”(如《國語·晉語五》“國之良也,滅其前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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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壅)”指阻塞,“戒”指防止,二字義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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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整理者原讀為“忌”,今從陳劍先生讀“己”。簡文意謂要防止以前之過失,必須從自己做起。簡6 “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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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忒)”指沒有差錯,如《孫子·形篇》:“故其戰勝不忒,不忒者所措必勝,勝已敗者也。”[5]
陳美蘭先生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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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從廾、容聲(戰國楚系文字從宀、公聲,參何琳儀先生《戰典》410頁),也可以看成“容”的繁形,“容戒”即“心中有警戒”。“匿”或許可以讀成“慝”,邪惡,《論語·顏淵》:“攻其惡,無攻人之惡,非脩慝與?”何晏集解:“孔曰:慝,惡也。”“容戒先生慝”或許可以釋成:心中保持警戒,在邪惡發生之前就消除它。[6]
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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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又見於其他楚簡,作如下諸形:
《望·M2》38:白金之勿,赤金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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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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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吝)至,白金……
《郭·成》15-17:上不以亓(其)道,民之從之也難。是以民可敬道(導)也,而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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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掩)也;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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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禦)也,而不可孯(牽)也。古(故)君子不貴庶勿(物),而貴與民又(有)同也。
《郭·成》23:行之不疾,未又(有)能深之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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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勉)之述(遂)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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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之工(功)也;塦(陳)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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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淹)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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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辭)之工(功)也。
《郭·六》30-31:門內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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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紉(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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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掩)宜(義),門外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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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宜(義)斬紉(恩)。
《新蔡》甲三203:吳殹無受一赤,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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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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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弇)重(鍾)[7]。又顏首。吳憙受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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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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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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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蔡》甲三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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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二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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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弇)重(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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黽聞受二,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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諸家多據《說文》古文
中国历史征程感人故事
“弇”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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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其釋為“弇”。郭店簡《六德》“門內之治恩掩義,門外之治義斬恩”,《禮記·裘服四制》作“門內之治恩揜義,門外之治義斷恩。”由此可知此字確應釋為“弇”,讀作“掩”或“淹”。[8]“弇”與“揜”、“掩”古音相同,通假的例子甚多,[9]所以《上博二·從政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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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壅)戒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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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則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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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忌)司(始)”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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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當釋“弇”,[10]可讀作“揜”或“掩”。其義爲“掩藏”,如:
《周易·系辭下》:故惡積而不可揜,罪大而不可解。
《禮記·禮器》:小者不可益,顯者不可揜。
《呂氏春秋·孟冬》:於是察阿上亂法者則罪之,無有揜蔽。[11]
不過其中“戒”字當非“警戒”或“防止”義,可解為“戒令”。“戒”的這種用法多見於文獻,字亦作“誡”,如:
《周禮·天官·宮正》:宮正,掌王宮之戒令糾禁。
《周禮·地官·小司徒》:凡用其政教,與其戒禁,聽其辭訟,施其賞罰,誅其犯命者。
《周禮·秋官·士師》:以五戒先後刑罰,毋使罪麗於民。
《左傳·宣公十二年》:“百官象物而動,軍政不戒而備,能用典矣。”杜预注:“戒,勅令。”
《荀子·強國》:發誡布令而敵退,是主威也。
“弇(掩)戒”即將戒令掩藏起來,即不用或者罕用戒令刑罰之意。古之從政者用戒令、刑罰當有限制,并且崇尚不用戒令、刑罰而治政,文獻中此類論述亦較為多見,如:
《郭·尊》3:坓(刑)[罰],所以□舉也。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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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戮),所以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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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怨)也。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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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亓(其)道,不行。[12]
《郭·成》6:昔者君子有言曰:戰與型(刑)人,君子之述(墜)惪(德)也。
《郭·性》52:未賞而民懽(勸),含福者也。未型(刑)而民愄(畏),又(有) 心愄(畏)者也。
《上博二·容》4-7:於是乎不賞不罰,不型(刑)不殺,邦無飤(食)人,道路無殤死者。上下貴戔(賤),各得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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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四海之外賓,四海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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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肣(禽)獸朝,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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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鱉)獻,又(有)吳(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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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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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匡)天下之正(政)十又(有)九年而王天下,卅=(三十)又(有)七年而民(泯)冬(終)。圥(堯)戔(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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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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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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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賽),[13]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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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勸)而民力,不型(刑)殺而無覜(盜)惻(賊),甚緩而民備(服)。于是乎方百里之中,率天下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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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奉而立之,以爲天子。
《史記·呂太后本紀》:刑罰罕用,罪人是希。
可見將“弇(掩)戒”理解為“將戒令掩藏起來,即不用或者罕用戒令刑罰”可能是合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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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當從整理者釋為“匿”,不過不應是“微亡之徵”的意思,其義當為“側隱之心”。“匿”的這種用法見於郭店簡及楚帛書,如:
《郭·五》38-42:又(有)大辠(罪)而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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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誅)之,柬(簡)也。又(有)少(小)辠(罪)而亦(赦)之,匿也。又(有)大辠(罪)而弗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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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誅)也,不□也。又(有)少(小)辠(罪)而弗亦(赦)也,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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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道也。柬(簡)之爲言猷(猶)練也,大而晏者也。匿之爲言也猷(猶)匿匿也,少(小)而訪(軫)者也。柬(簡),義之方也。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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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之方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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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義之方。矛(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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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之方也。“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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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不梂,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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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不矛(柔)”,此之胃(謂)也。
楚帛書乙篇:羣神五正,四興失羊(詳)。建亙(極)褱(懷)民,五正乃明。百神是亯,是胃(謂)惪匿,羣神乃惪。
對於上列戰國楚系簡帛材料中的“匿”字,劉信芳先生有過很好的意見。劉先生認為:
“‘匿匿’猶‘惻隱’也。《國語·齊語》:‘則事可以隱令。’韋昭注:‘隱,匿也。’《詩·邶風·柏舟》:‘如有隱憂。’毛傳:‘隱,痛也。’《孟子·梁惠王上》:‘王若隱其無罪而就死地。’趙歧注:‘隱,痛也。’痛謂痛惜也,簡單地說就是同情心。又‘隱’疊韻作‘隱隱’,《荀子·儒效》:‘隱隱兮其恐人之不當也,如是則可謂聖人矣。’注:‘隱隱,憂戚貌。’‘隱’又與‘惻’構成合成詞‘惻隱’,《孟子·公孫丑上》:‘今人乍見孺子將入于井,皆有怵惕惻隱之心。’又:‘惻隱之心,仁之端也。’”[14]
“‘德匿’乃釋讀楚帛書難題之一。凡四見,除本例外,乙篇六行有‘惟德匿之歲,三時□暑’;第七行有‘惟李德匿,出自黃淵’;第九行有‘是謂德匿,羣神乃德’。拙稿(1996)釋為‘星德隱匿’,未能讀通全部辭例。郭店簡《五行》40:‘匿之為言也,猶匿匿也,少而軫者也。’匿匿猶惻隱,謂仁人愛心之所及。依照《五行》思想體系,仁之愛心有如鳥羽之覆雛,親親是仁,惻隱亦是仁,及至‘仁覆四海’(帛書《五行》第308行),則天下弱小者無不受其遮蔽護佑。據此我們應對帛書之‘德匿’重作思考,‘歲德匿焉’者,歲德遮蔽之所及,即歲星行之於天,其‘德’之覆蓋範圍。有如二十八宿行之於天,於地則各有其分野。下文‘李德匿’謂火星之德之所及。依照帛書的思想體系,五星各有‘德匿’之時,當著歲星德之所及,稱歲德匿,當著火星德之所及,稱李德匿。五星之德各有不同,下民亦應有不同的祭祀安神之舉措。”[15]
對於上列郭店簡《五行》中的相關文句,魏啟鵬先生指出:“《爾雅·釋詁》:‘匿,微也。’郭舍人注:‘匿,藏之微也。’小罪猶言小過。《周易·象傳下》:‘君子以赦過宥罪。’參見《論語·子路》:子曰:‘郝小過。’《大戴禮記·子張問入官》:‘民有小罪,必以其善以赦其過。’”“帛書‘說’解曰:‘言仁義之用心之所以異也。義之盡間也,仁之盡匿。大□加大者,大仁加仁小者,故義取間而仁取匿’。(300行)方,道也。《論語·雍也》:‘可謂仁之方也已。’鄭注:‘方,猶道也。’《國語·周語下》:‘上得民心以殖義方。’韋注:‘殖,立也。方,道也。’”[16]
結合魏啟鵬先生所提供的“赦小過”的相關論述,我們認為劉信芳先生將郭店簡《五行》中的“匿”解為“惻隱之心”是合乎實際的,而我們要討論的上博簡《從政甲》中的“匿”也當作如此理解。從政者不能亂用戒令刑罰,而且應有側隱之心,文獻中也多用述及,如:
《上博五·季》10、20:好刑則不祥,好殺則作亂。……救民以辟,大辠則夜(赦)之以刑,臧辠則夜(赦)之以罰,小則訿(貲)之。
《韓詩外傳》卷八:聞其角聲,使人惻隱而愛仁。
《說苑·貴德》:仁人之德教也,誠惻隱於中,悃愊於內,不能已於其心。
《鹽鐵論·散不足》:夫賢人君子,以天下為任者也。任大者思遠,思遠者忘近。誠心閔悼,惻隱加爾,故忠心獨而無累。
《淮南子·主術訓》:知萬物而不知人道,不可謂智。遍愛群生而不愛人類,不可謂仁。仁者,愛其類也;智者,不可惑也。仁者,雖在斷割之中,其所不忍之色可見也。智者,雖煩難之事,其不闇之效可見也。內恕反情,心之所欲,其不加諸人,由近知遠,由己知人,此仁智之所合而行也。小有教而大有存也,小有誅而大有寧也,唯惻隱推而行之,此智者之所獨斷也。……凡人之性,莫貴於仁,莫急於智。仁以為質,智以行之。……故不仁而有勇力果敢,則狂而操利劍;不智而辯慧懷給,則棄驥而不式。……國無義,雖大必亡;人無善志,雖勇必傷。
可見將“匿”字理解為側隱之心與文獻中所記從政者應具有的“側隱之心”相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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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壅)戒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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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則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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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忌)司(始) ”可釋作 “弇(掩)戒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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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則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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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17]司(始)”,大意為“掩蔽戒令先具有惻隱之心,應該從自己開始。”如此理解也與甲篇第5-6號簡“君子不愋(寬)則亡(無)以頌(容)百眚(姓)”的說法大體上相一致。
二從上述最後一例《淮南子·主術訓》中的論述可知,古代從政者不僅需要有“仁”、“智”、“勇”等德行,而且還得有惻隱之心。結合這一例子,下面我們再來談一下同篇中與此論述相近的一段殘存簡文,這段簡文中主要談的是“仁”、“智”、“武”、“匿”等從政者所應具備的素質,相關辭例作:
《上博二·從政》乙6:
文化-《上博二•從政乙》札記二則
不武則志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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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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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而不智(知)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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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句整理者指出:“‘智’下應為‘則’字,可據殘存字畫筆勢,並由句式與‘不武則志不
文化-《上博二•從政乙》札記二則
’比對而推知,又衡諸‘
文化-《上博二•從政乙》札記二則
(仁)而不智則……’之辭例,上句‘不武’之上宜接‘□而’兩字。簡殘,文義未明,待考。”[18]
王中江先生則認為:‘而’字前或可補‘文’。整理者所釋‘匿’,頗為費解。據文意應為遠大,釋為何字待考。‘則’後或可補‘愚’。[19]
史儀先生認為:此簡之後可接甲篇第8號简,并由此擬補作:“(□而)不武,则志不匿;仁而不智,则XXX;X而不X,则XXX;X而不X,则XXX;X而不X,则XXX;X 乙6 而不智,则逢灾害。…………8”[20]
按:我們認為整理者對殘文的推測是合乎實際的,“不武”前當有“□而”兩字,順此推測,後文“則”後當有“□不□”三字。所以史儀先生對此句的擬補大致可從。而“仁而不智則”中的“則”字表示順承,所以“則”後的 “□不□”說的當為“仁而不智”所產生的消極後果。這從甲篇第8號簡的“而不智,则逢灾害”一語也可以推斷出來。“□而不武則”與 “仁而不智則”句式相平行,所以其中“則”後的“志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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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亦當為消極的後果。由整句文意可知,“武”、“仁”、“智”均為從政者要具備的德行,“不武”、“不仁”、“不智”則皆為從政者之忌,而文獻中也常見“武”、“仁”、“
1973年的中国历史故事
智”、“義”、“信”、“勇”等並稱,如:
《左傳·僖公三十年》公曰:“不可。微夫人力不及此,因人之力而敝之,不仁;失其所與,不知;以亂易整,不武。吾其還也。”
《國語·晉語》:且戰不勝,而報之以賊,不武;出戰不克,入豚不安,不智;成而反之,不信;失刑亂政,不威。
《呂氏春秋·離俗》:智者謀之,武者遂之,仁者居之,古之道也。
《管子·君臣下》:神聖者王,仁智者君,武勇者長,此天之道,人之情也。
《荀子·君道》故知而不仁,不可;仁而不知,不可;既知且仁,是人主之寶也,王霸之佐也。不急得,不知;得而不用,不仁。
《國語·吳語》:夫戰,智為始,仁次之,勇次之。不智,則不知民之極,無以銓度天下之寡;不仁,則不能與三軍共饑勞之殃;不勇,則不能斷疑以發大計。
《淮南子·齊俗訓》:智者不以位為事,勇者不以位為暴,仁者不以位為患。……仁智勇力,人之美才也,而莫足以治天下。
《春秋繁露·必仁且智》:莫近於仁,莫急於智。不仁而有勇力材能,則狂而操利兵也;不智而辯慧獧給,則迷而乘良馬也。……仁而不智,則愛而不別也;智而不仁,則知而不為也。故仁者所愛人類也,智者所以除其害也。
《文子·上義》:故智者不妄為,勇者不妄殺,……雖有智能,必以仁義為本而後立,智能並行,聖人以仁義為準繩,中繩者謂之君子,不中繩者謂之小人。
《戰國策·齊策》:智者不倍時而棄利,勇士不怯死而滅名,忠臣不先身而後君。今公行一朝之忿,不顧燕王之無臣,非忠也;殺身亡聊城,而威不信於齊,非勇也;功廢名滅,後世無稱,非知也。
《韓詩外傳》卷二:君獨不見夫雞乎!首戴冠者,文也,足搏距者,武也,敵在前敢鬥者、勇也, 得食相告,仁也,守夜不失時,信也。雞有此五德,君猶日瀹而食之者,何也?
綜合上列相關文獻可知,在論述從政者應具備的修養時,“勇”和“武”常同見,故據此推測,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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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武則志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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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或可補作“勇而不武則志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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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武”在簡文中當非“逞武”之義,可以理解為“使用武力所應遵守的道義準則”,這在上列《左傳·僖公三十年》和《國語·晉語三》中的例句中可以較為明顯地看出來。下面再舉一例,《詩經·叔于田》:“豈無服馬,不如叔也,洵美且武。”鄭箋云:“武有武節。”孔穎達正義曰:“文武者,人之伎能,今言美且武,悅其為武,則合武之要,故云有武節,言其不妄為武。”“武”的這一義項後世也有沿用,如《續資治通鑒·元順帝至正十九年》:“吾以許人而背之,不信;縱其去而擊之,不武。”《明史·太祖紀一》:“爲將能以不殺爲武。豈惟國家之利,子孫實受其福。”可見,“不武”就會亂殺,故從政者尤其應當注意。
文獻中“志”多用來表示人的心志,如《淮南子·原道訓》:“使舜無其志。”高誘注:“志,人心之志。”也可以引申後用來表示德行,如《呂氏春秋·遇合》:“凡舉人之本,太上以志,其次以事,其次以功。”高誘注:“志,德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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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當從整理者讀作“匿”,與前文中“弇(掩)戒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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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中“匿”的用法相一致,義為“惻隱之心”。由此我們懷疑,“志不匿”與楚帛書中的“德匿”可能有相似之處。從政者如果無惻隱之心,即簡文中所說的“志不匿”,則“志奸利”,從而為害百姓。如《漢書·王貢兩龔鮑傳》:“群臣幸得居尊官,食重祿,豈有肯加惻隱於細民,助陛下流教化者邪?志但在營私家,稱賓客,為姦利而已。”由此亦可見“匿”或者說“惻隱之心”對古之從政者的重要性。
如此看來,“勇而不武則志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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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一句大意為“勇敢但不講究使用武力所應遵守的道義準則,那麼他的心裏面就沒有惻隱之心。”
小結1.《上博二·從政乙》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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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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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則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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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似當釋為“弇(掩)戒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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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則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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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司(始)”。其中的“匿”當同郭店簡《五行》及楚帛書中相關“匿”字的表義相似,可以理解為“惻隱之心”。整句大意為“掩蔽戒令先具有惻隱之心,則應該從自己開始。”
2.同篇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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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武則志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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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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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而不智(知)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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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句或可擬補作“勇而不武則志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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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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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而不智(知)則□不□。”其中的“不武”當理解為“不講究使用武力所應遵守的道義準則”。“匿”也當是“惻隱之心”的意思。“勇而不武則志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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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大意為“勇敢但不講究使用武力所應遵守的道義準則,那麼他的心裏面就沒有惻隱之心。”
(編者按:[1]“繇”從徐在國先生釋,說見《上博竹書(二)文字雜考》,簡帛研究網,2003年1月18日。
[2]馬承源主編《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二)》頁234,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
[3]王中江《〈從政〉重編校注》,簡帛研究網,2003年1月16日。
[4]楊朝明《<從政>篇釋義三則》,簡帛研究網,2003年5月4日。
[5]陳偉武師《戰國竹簡與傳世子書字詞合證》,《第四屆國際中國古文字學術研討會論文集》頁203,香港中文大學2003年。
[6]陳美蘭《〈從政〉譯釋》,季旭昇主編,陳美蘭、蘇建洲、陳嘉凌合撰《〈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二)〉讀本》頁73,萬卷樓圖書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
[7]“重”字從徐在國先生釋,說見《新蔡葛陵楚簡札記(二)》,簡帛研究網,2003年12月7日。徐先生說:新蔡簡中的“重”原書未釋,此字當釋為“重”,字形與郭店簡《唐虞之道》19簡中的“重”形體同。“重”當讀為“鍾”。《廣韻·鍾韻》:“鍾,量名。”《左傳·昭公三年》:“齊舊四量,豆、區、釜、鍾。四升為豆,各自其四,以登於釜。釜十則鍾。”《禮記·少儀》:“工依于法,游於說”,鄭玄注:“《考工記》曰:侈弇之所由興。”孔穎達疏:“弇,謂鍾口內小。”
[8]關於此字的釋讀可以參見: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北京大學中文系編《望山楚簡》頁123注[八一],中華書局1995年。荊門市博物館《郭店楚墓竹簡》頁190注[二二],文物出版社1998年。李零《郭店楚簡校讀記》頁121、122、133,北京大學出版社2002年。崔永東《讀郭店楚簡〈成之聞之〉與〈老子〉札記》,《簡帛研究二○○一》頁70。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2001年。陳偉《郭店竹簡別釋》頁148、141、124、127,湖北教育出版社2003年。劉釗《郭店楚簡校釋》頁141、146、117,福建人民出版社2003年。
[9]高亨纂著,董治安整理《古字通假會典》頁249-250,齊魯書社1989年。
[10]朱淑娟先生將此字歸入“弇”字條下,并認為釋“弇”是張光裕先生的觀點。參見《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二)研究概況及字編》頁23、12,吉林大學2
中国历史故事古今对照
005年碩士學位論文。
[11]此處“揜”字,《禮記·樂令》作“掩”。
[12]釋文參見劉釗《郭店楚簡校釋》頁122,福建人民出版社2003年。
[13]“賽”字的釋讀參見蘇建洲《〈容成氏〉譯釋》,季旭昇主編,陳美蘭、蘇建洲、陳嘉凌合撰《〈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二)〉讀本》頁123,萬卷樓圖書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
[14]劉信芳《郭店楚簡〈六德〉解詁一則》,《古文字研究》第22輯,頁216,中華書局2000年。
[15]劉信芳《楚帛書“德匿”以及相關文字的釋讀》,《華學》第5輯,頁130-131,中山大學出版社2001年。
[16]魏啟鵬《簡帛文獻〈五行〉箋證》頁36、37,中華書局2005年。
[17]“己”字從王中江先生釋(參見王中江《〈從政〉重編校注》,簡帛研究網,2003年1月16日),《從政甲》第18號簡:“聞之曰:行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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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名難靜(爭)也。”亦可證王先生觀點之合理。
[18]馬承源主編《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二)》頁238,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
[19]王中江《〈從政〉重編校注》,簡帛研究網,2003年1月16日。
[20]史儀《〈從政〉篇編連拾遺》,簡帛研究網,2003年1月17日。 (责任编辑:admin)
原文出处:http://his.newdu.com/a/201711/05/51476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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