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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上海博物館藏楚竹書《周易》字詞札記
(武漢大學歷史學院)
一、簡2需卦九二爻辭“需于尾(從土從少)”、九三爻辭“需于ㄈ(從土)”
需卦九二爻辭“需于尾(從土從少)”,整理者讀“尾(從土從少)”爲“沙”,並指出:《說文》所無,從土、從尾,少聲,讀爲“沙”。《包山楚簡》(簡59、61)正有此字,作爲地名,如長沙之“沙”[1]。按,從尾從少之字即《說文》“徙”字古文[2],九店五十六號墓楚簡中有從辵從尾之字(簡15下),此字或加“少”旁(簡90、91),李家浩指出二字爲同一詞的不同寫法,都讀爲“徙”,所從“少”即“沙”之省聲[3]。簡文此處從土、從少,似爲“沙”字的異體,“沙(從土)”爲形符兼聲,“尾”則爲疊加聲符,此字與上舉九店二字爲異體字。上古音“尾”爲微部,“徙”在脂部,脂、微二部旁轉可通;“沙”爲歌部。歌部與微部在楚簡中有通假的現象,如望山二號墓簡9“白柔之妥”,“妥”(歌部)讀爲“綏”(微部),即所以引升車之把也[4];郭店〈語叢四〉簡1“非言不壽(從貝),非德亡復”,二“非”(微部)讀爲“靡”(歌部)[5]。
九三“需于匚(從土)”,所從“ㄈ”內左上角有小墨塊。整理者認爲此字從土,即“坭”字,《集韵》“坭”通作“泥”[6]。按,簡文所從“ㄈ(左上有墨塊)”蓋“匿”字初文[7]。《說文》:“匿,亡也”,段《注》引《廣韵》云:“藏也,微也,亡也,陰奸也”。《說文》“ㄈ”與讀若方的“匚”(匡、匪、匠等字所從)字有別,從“ㄈ”之字多有藏匿義,如“ㄈ,邪徯有所夾藏也”;“區,踦區,臧隱也”;“?(無殳),臧弓弩矢器也”。簡文所從蓋“匿”之指事字,以左上角之黑塊表示藏物之角隅。“需于ㄈ(從土)”,今本作“需于泥”,匿與泥音近可通。“匿”,之部泥母;“泥”脂部泥母,楚簡中脂、之二部通假之例甚多,茲舉數例說之:〈鄂君啓節〉“歲能(上從羽)返”,朱德熙曾據銀雀山漢簡,指出此字從羽,能聲,爲“翼”之異體[8],周鳳五先生則更據郭店竹簡大量出現此字的用例[9],確定此字可讀作“一”,〈鄂君啓節〉“歲能(從羽)返”即“歲一返”,意謂“一年返節一次”[10]。上古音“一”屬脂部,“能”、“翼”爲之部。此外,郭店〈老子〉乙組簡13“賽其事”,“賽”(之部)今本作“濟”,馬王堆乙本作“齊”(脂部字);郭店〈緇衣〉簡23“毋以嬖御息莊后”,“息”(之部)今本作“疾”(脂部);〈窮達以時〉簡6“管夷吾”,“夷”(脂部)字原作“寺”(之部)等並其例也。
郭店〈尊德義〉簡17有從辵從“ㄈ(左上有墨塊)”之字,或釋作“曲”[11],或釋作“ㄈ”(讀爲徯或從衣之邪[12])。按,釋“ㄈ”蓋近之,但未若釋爲“匿”于形、音、義密合。〈尊德義〉“察ㄈ(從辵)則無避”當讀作“察匿則無僻”,匿與僻正相對爲文。
上博二〈民之父母〉簡7至8“可(何)志(詩)是ㄈ(從辵)”,與此對應之《禮記‧孔子閑居》、《孔子家語‧論禮》作“何詩近之”。此簡“ㄈ(從辵)”字墨塊在左下角,整理者讀爲“迡”,訓爲“近”,幷指出另有“仲尼”之“尼”從尸從“ㄈ(左上角畫有斜綫)”[13]。〈從政‧甲〉簡十三“君子之相就也,不必在近ㄈ(從辵)樂”,該篇整理者以“ㄈ(左上角畫有斜綫)”為“耳”之誤寫。按,〈民之父母〉、〈從政〉此二字均當讀爲“昵”,訓爲近。《說文》:“暱,日近也。從日,匿聲。《春秋傳》曰:‘私降暱燕’。昵,暱或從尼。”從許慎說可知,整理者所引《集韻》“迡”與“暱”、“昵”爲異體字,惟《集韻》一書晚出,當從《說文》釋此字爲“暱”是。暱在先秦古籍常見,多訓爲親、近,《詩‧小雅‧菀柳》“上帝甚蹈,無自暱焉”,毛《傳》:“暱,近也。”;《國語‧魯語》“諸侯其誰暱之”,韋昭《注》:“暱,親也。”
黃錫全原釋“ㄈ(左上有墨塊)”為“匿”之專字或古體,但後見本篇簡40“繫于金柅”之“柅”右旁從此形,遂改從整理者說釋為“尼”[14]。按,簡40“柅”字從木從尸從匿,木為義符,從尸從匿可視為“尼”之改換聲符,《說文》:“尼,從後近之。從尸,匕聲。”段《注》:“尼訓近,故古以為親暱字。”簡文此字蓋以聲符“匿”(之部)代“匕”(脂部),合於楚地方言。
二、簡4訟卦九二爻辭“其邑人三四戶”
簡4九二爻辭“不克訟,歸逋,其邑人三四戶亡眚”,整理者云:“四,馬王堆漢墓帛書《周易》、今本《周易》均作百,兩者數目相差很大,如根據《周禮‧地官‧小司徒》‘九夫爲井,四井爲邑’,或《國語‧齊語》“三十家爲邑”解,則作“百”者似有誤……簡文“四”與“百”形近,帛書、今本或有傳誤。”[15]按,當從今本、帛本作“三百戶”,《論語‧公冶長》:“子曰:十室之邑,必有忠信如丘者焉,不如丘之好學也。”十室之邑爲小邑,則三百戶大邑也。《谷梁傳‧莊公九年》:“十室之邑,可以逃難;百室之邑,可以隱死。”十室之小邑猶可逃難,百室之大邑可以隱死,若其邑有三百戶之衆,敗訟逃歸之,則亦可無災過也[16]。
三、簡8師卦六五爻辭“畋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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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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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者以爲從今、從凶,即“禽”字,其說是。此字當分析爲從凶、今聲。《說文》:“凶,惡也,象地穿交陷其中”,“凶”字即象捕獸所設陷阱,幷以“╳”指示禽獸落于坎陷中。簡文從今從凶,蓋爲“禽”字異體,其本義爲擒獲。
四、簡14豫卦初六爻辭“鳴豫”、六三“可豫悔”、九四“猷豫”及簡15上六“木(從△)豫”
《爾雅‧釋詁》:“豫,樂也。”豫卦四爻爻辭皆言“豫”,所謂“鳴”、“可”、“猷”者,疑皆與樂歌有關。簡14“可豫悔”,整理者讀“可”爲“阿”,訓爲偏私,幷訓今本“盱”爲諂媚(張目上視附勢以爲樂),將二字視爲意義相近之異文。按,盱之本義爲張目,或以之爲憂視貌。若說此字僅因張目大視而訓爲諂媚,又與訓爲偏私之“阿”爲異文,似較迂曲。疑“可”讀爲“歌”,與阜陽漢簡《周易》“六三:歌豫每(從卜)夷”同,並合于馬王堆帛書〈二三子〉釋此爻爲“此言鼓樂而不忘戒患也”[17]。此字帛本作“杅”、今本作“盱”,蓋“謳”字假借。“于”,侯部影母;“謳”,魚部匣母,侯、魚二部旁轉,影、匣二紐則同爲舌根音。謳、歌常連言,意義相近,《急就篇‧卷三》:“五音總會歌謳聲”。簡文“歌豫悔”、今本“謳豫悔”謂謳歌取樂而致悔。
六三“歌豫悔”既與謳歌有關,則九四“猷豫”之“猷”可讀爲“謠”,今本作“由”、帛本作“允”皆其借字。“猷”、“由”上古音同爲幽部餘母,“謠”爲宵部餘母,幽、宵二部旁轉可通。帛本“允”字,上古音在文部餘母,與“由”、“謠”同聲紐。文部字在楚簡中有與幽部字通假者,如郭店〈成之聞之〉簡3“敬慎以寸之”,“寸”(文部)讀爲“守”(幽部)[18]。《詩‧魏風‧園有桃》“心之憂矣,我歌且謠”,毛《傳》:“曲合樂曰歌,徒歌曰謠。”[19]歌、謳、謠渾言之可通,析言之則有別:歌者,聲比于琴瑟也;謳者,齊歌也(見《說文》);謠者,徒歌也(《爾雅‧釋樂》)。簡文“謠豫”蓋謂徒歌取樂而致悔。
初六“鳴豫”,《說文》:“鳴,鳥聲也。”引申之凡出聲皆曰鳴,人之吟咏亦謂之“鳴”,《周禮‧秋官‧銜枚氏》“禁嘂(叫)呼嘆鳴于國中者,行歌哭于國中之道者”鄭玄注:“鳴,吟也。”《釋名‧釋言語》:“鳴,舒也,氣憤懣,故發此聲以舒寫之也。”簡文“鳴豫”蓋謂吟咏瀉憂以求安樂,其意與前述“歌豫”、“謠豫”相類。
簡15上六“木(上從△)豫”,整理者認爲:“木(上從△),疑‘杲’字,《說文‧木部》:‘杲,明也,從日在木上。’馬王堆漢墓帛書《周易》、今本《周易》均作冥,則日當在木下,爲杳字,《說文‧木部》:‘杳,冥也,從日在木下。’疑‘冥’當讀爲‘明’,如此,則與簡文合。”[20]此字陳偉先生釋爲“某”,讀爲“晦”,與今本、帛本“冥”字詞義相同[21];徐在國則從李零之說,將此字分析爲從木從冥[22]。按,整理者改今、帛本“冥”字爲“杲”,訓爲“明”,盡從簡本,恐非。從“木(上從△)”者見于包山簡143[23]、曾侯乙簡65、201[24],皆從邑,爲地名;信陽簡1-23[25]亦見此字,多隸定作“杲”。上舉“杲”字與簡文“木(從△)”不同之處在于:簡文“木(從△)”上部所從于右側塗有墨塊,“杲”則無。上部塗有墨塊之△又見于上博〈容成氏〉簡37“有喑、聾、跛、△、癭、呆(從宀)、僂始起”[26]從文義推知,△當殘爲殘疾之一種。頗疑此字爲“矇”之指事字,《說文》:“矇,童蒙也。從目,蒙聲。一曰不明也。”段玉裁《注》:“此與《周易》童蒙異,謂目童子如冢覆也。毛公、劉熙、韋昭皆云:有眸子而無見曰矇。……《禮記》‘昭然若發矇’謂如發其覆。”王筠《句讀》亦釋“童蒙”爲“童子爲翳所蒙”。〈容成氏〉此字即以目(△之外廓正與“目”同)上覆物(眼翳之類)表示目不見或目不明,實即“矇”字。楚簡《周易》此字從“矇”,“木”爲叠加聲符。“木”,侯部明母;“蒙”,東部明母,東、侯對轉可通。今本、帛本此字作“冥”。“矇”,東部明母;“冥”,耕部明母,冥、矇二字當可通假,意義又相近。《周禮‧春官》以瞽蒙掌樂,誦詩歌、鼓琴瑟皆其職也,《易》豫卦之“矇豫,成有愈(渝),亡咎”,“成”乃樂曲之終[27],“有”訓爲“雖”[28],“渝”則變也[29],蓋謂聆聽瞽蒙播樂,雖至樂終而變其調,然尚無過愆。古人以政之得失應于樂,《禮記‧樂記》所謂“五者(謂五音)皆亂,迭相陵,謂之慢。如此則國之滅亡無日矣。”
五、簡21無妄卦九五爻辭“亡忘又疾,勿藥有菜”
今本作“勿藥有喜”、帛本作“勿樂有喜”。整理者取《說文》“菜”字訓“草之可食者”,謂此二句意爲“有疾不一定用藥攻治,不忘用菜也可治愈”。黃錫全讀“菜”、“喜”為“治”(皆之部字),並以“亡忘又疾,勿藥有菜”意為“無妄之人既使有病,不用藥也能治好”。[30]按,整理者說于文意甚不通。簡文“菜”字從草從木,其所從覆爪形偏左,且筆畫相連,與“日”近似。簡文“菜”當讀爲“瘥”,訓爲病愈。“菜”,之部清母;“瘥”,脂部莊母,戰國楚方言脂、之二部可通(說見前),上古音清、莊二母同爲舌尖前清音(差別僅在送氣與否)。戰國楚地卜筮祭禱簡貞問疾病,常見“病良瘥”、“疾難瘥”、“遲瘥”等詞,周鳳五先生曾從包山簡文例釋出“瘥”字,幷引《方言》“差、間、知,愈也。南楚病愈者謂之差,或謂之間,或謂之知。知通語也”[31]說明以“差(瘥)”稱病愈具楚方言特色[32]。今本、帛本“喜”字與簡本“菜”互爲異文,廖名春以爲二字同爲之部,音近通用[33]。病愈則喜,爲人之常情,簡本與今、帛本意義仍有相通處[34]。
簡文“亡忘又疾”當從今本讀作“無妄有疾”,廖名春以簡本“又(有)”乃涉下文“勿藥又菜”之誤,當從今本作“無妄之疾”。按,前“又(有)”字非涉下文而訛,虛詞“有”與“之”通,如《左傳‧成公十七年》“國有大任,焉得專之”;《公羊傳‧文公十四年》“其言入于北斗何?北斗有中也”[35]。所謂“無妄之疾,勿藥有喜(簡本瘥)”者,今本孔穎達疏云:“若疾自己招,或寒暑飲食所致,當須治療;若其自然之疾,非己所致,疾當自損,勿須藥療而有喜也。”
六、簡22大畜卦“初九”及簡23上九爻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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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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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博楚簡本《周易》有兩處由校勘者補字:一是簡22大畜卦“初九”之“九”字,一是簡54渙卦六三爻辭“亡咎”之“咎”。二字皆在原行款上下空白處補字,“咎”字形體稍小,但未變形;“九”字則拉平,已失屈曲之象,近似分隔符號“一”,惟左側仍作三岔形[36]。
今本大畜上”九“荷天之衢(帛本作瞿)”,簡本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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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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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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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今本“荷”同由“可”得聲,可以通假,訓爲承受、承擔,本字作“何”(《說文》訓“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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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整理者疑與兵器有關,學者或釋爲“逵”,或釋爲“釪”[37],但皆有未妥。高亨曾釋“荷天之衢”爲“荷天之休”,茲將其說移錄于下:
此文何猶受也。衢宜當讀爲休,古字通用。《說文》:“瞿(無隹)讀若拘。瞿讀若章句之句。瞿(從走)讀若劬。”《周禮‧考工記‧弓人》:“夫角之未蹙于腦(本從二止、從刀),而休于氣。”鄭《注》:“休讀爲煦”,即瞿、句、休聲系相通之證。《說文》:“休,息止也。從人依木。”重文作庥。……《爾雅‧釋言》:“庥,蔭也。”《詩‧長髮》:“何天之休”休即庥字,謂受天之庇蔭也。此云何天之衢,即何天之休也。
按,其說是。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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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從木,丘聲,即“休”之異體。“丘”,之部溪母;“休”,幽部曉母;“衢”,魚部群母。之、幽二部旁轉,魚部則在金文與《詩經》中常與之部合韵[38];溪、群、曉三紐均爲舌根音,音近可通。“何天之休”即承受上天之庇蔭或美善[39]。
七、簡24頤卦初九爻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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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爾靈龜,觀我微(無ㄔ)頤”
簡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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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爾靈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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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豫”字[40],當從帛本、今本讀爲“舍(舍)”。“豫”,魚部餘母;“舍”,魚部書母,二字音近可通。“觀我微(無ㄔ)頤”之“微(無ㄔ)”,馬王堆帛本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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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陽漢簡作“端”,今本作“朵”。《經典釋文》:“京作揣,劉作耑(從土)”按,當從京房釋爲“揣”,訓爲動。“微(無ㄔ)”疑原從“端”,《說文》:“微(無ㄔ),眇也。從人,從攴,豈省聲。”段《注》引徐鉉說曰:“豈字從微(無ㄔ)省,微(無ㄔ)不應從豈省,疑從耑省。耑,物初生之題,尚微(無ㄔ)也。”簡本“微(無ㄔ)”字當釋爲“耑(從攴)”,即“揣”之異體,阜陽漢簡作“端”,皆從“耑”聲。今本“朵”、帛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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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爲“揣”之假借。“揣”在《廣韻》有初委、丁果二切,《集韻》更有徒官切一音。中古初委切一音在上古爲歌部初母,丁果切爲歌部端母,徒官切爲元部定母。今本“朵”字上古音爲歌部端母,與“揣”之丁果切一讀聲、韵全同;帛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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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短”聲,上古音在元部端母,與“揣”徒官切一讀僅聲母小異。《廣雅‧釋詁一》:“揣、抁,動也。”王念孫《疏證》:
揣、抁者,揣音喘,抁音弋選反。〈釋訓〉云:“揣抁,搖捎也。”揣抁之轉爲喘耎,《莊子‧胠篋篇》“喘耎之蟲”,崔譔注云:“動蟲也。一云無足蟲。”《荀子‧勸學篇》“端而言,蝡而動”,〈臣道篇〉作“喘而言,臑而動”。喘耎、端蝡、喘臑古字通用,皆謂動貌也。凡蟲之無足者,其動喘耎然,故蚯蚓謂之蠢蝡。高誘注《淮南子‧時則訓》云:“蚯螾,蠢蝡也。蠢蝡又喘耎之轉矣。”《廣韻》揣又音丁果切,搖也;或通作朵。〈頤〉初九“觀我朵頤”,鄭《注》云:“朵,動也。京房作揣。”[41]
按,今閩南方言猶稱“蚯蚓”爲“揣(讀如朵)抁(讀如允)”,“揣”之訓動,正取無足之蟲其動蠕然之意,其語言取象極爲生動。頤卦“觀我朵(揣)頤”即以蟲之蠢蝡狀說話時兩腮微動貌。“舍爾靈龜,觀我朵頤,凶”乃占卜者之口吻,謂汝有靈龜而不知卜用,但觀我滔滔口說,非但無益,且恐有凶兆。
今本《老子》第九章“揣而銳之,不可常保”,“銳”一本作“兌”(從木)、“悅”[42];“揣”傅奕本作“耑(從攴)”。馬王堆帛書甲本作“揣而□之”、乙本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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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允之”[43]、郭店《老子》甲本作“湍而群之”[44]。自漢以來,此句釋讀頗爲紛歧,王弼釋爲“既揣末令尖,又銳之令利”[45];傅奕訓“揣”爲量;孫詒讓讀“揣”爲“捶”,訓爲捶鍛[46];高亨釋“揣”爲“段(鍛)”,釋義與孫氏略同[47]。對於馬王堆帛本之異文,許抗生認爲乙本“允”爲“銳”字之誤[48];高明則徑釋此字爲“兌”,讀爲“銳”[49]。李零對于郭店本“湍而群之”也提出兩種釋讀的意見:一是訓“揣”爲控持、“群”爲聚會,則“湍(揣)而群之”即“藏而聚之”,與前句“持而盈之”相似;二是以“揣”爲揣度義,“群”讀爲“捃”,訓爲拾取。並疑漢以來古本作“允”,乃“群”之誤讀,而“允”、“兌”形近易混,又訛爲“銳”,皆非原貌[50]。按,李零所論頗有理致,惟訓“揣”爲控持、揣度,並以“群”爲本字,訓爲聚或拾,於文意解釋皆未臻盡善。愚以爲《老子》此句當釋爲“揣而抁之”,其義正如上引王念孫《廣雅疏證》訓爲搖、動[51]。“揣而抁之”猶“動而搖之”或“搖而動之”。《老子》一書于修身講求虛、靜,所謂“致虛極,守靜篤”(十六章),若“動而搖之”則心有旁騖,富貴美善終究難保。馬王堆乙本“揣”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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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與馬王堆帛本周易頤卦初九“揣”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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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異文現象一致;而“兌”有讀若“奪”一音者(如“敓”),可與“朵”、“揣”通。郭店本“群”字則爲“抁”之假借。
《老子》、《莊子》、《荀子》與楚簡本《周易》皆出現“揣抁”(或“揣”)一詞,當非偶然。諸書皆與戰國南方楚地關係密切,頗疑此一詞語乃楚方言,後之注解者未留意于此,遂往往將此詞以自身習用詞語解之,或讀爲常用之字,以致其義湮沒。
八、簡24頤卦六二爻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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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于北洍”
六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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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于北洍”,今本作“拂經于丘頤”、帛本作“柫經于北頤”。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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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上從弜,中從隹,下從心。“弜”字據王國維〈釋弼〉,乃“柲”之初文,其音讀如“弼”[52]。甲骨文此字常作爲否定副詞,與“弗”或“勿”用法相近[53]。《說文》“弼”字下所收古文有從弗從弓者,段《注》:“弗者,矯也,故從弗,弗亦聲。”徐在國也指出:弼、拂二字古書通假例極多,簡文下從“惟”亦爲其聲符[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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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當從今本讀爲“拂”。屈萬里先生釋“拂經”一詞云:
拂,違也。……毛西河謂“經”本讀作“徑”,去聲,謂吭也。即《莊子》所謂緣督爲經,《淮南子》所謂熊經鳥呻者。見《易小帖‧卷一》。按,毛氏之說是也。[55]
顛頤拂經,填頤拂頸也。《詩‧皇矣》:“四方以無拂”。《箋》云:“拂猶佹也,言無複佹戾父王者。”〈曲禮上〉:“獻鳥者,佛其首。”鄭《注》:“佛,戾也,蓋爲小竹籠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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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之。”……陳澔《集說》:“佛,謂戾轉其首,恐其喙之害人也。”……《廣雅‧釋言》:“拂,搏也。”《國語‧晋語》:“拂衣從之。”韋解:“拂,搴也。”[56]
屈先生蓋以“拂經”之義近于〈曲禮〉之“佛首”,所以引以爲證,至于“拂”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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訓爲“戾”或“搏”[57]或“搴”則未有定說。按,屈先生所舉書證頗精審,頤卦六二爻辭“拂經”或可讀爲“拂頸”,《漢書‧王莽傳上》“其先至者,則拂其頸,沖其匈,刃其軀,切其肌”顔師古《注》:“拂,戾也”[58]。簡文解爲“拂經”雖可通,但與下文“丘頤”之聯繫却不緊密。今本“拂經于丘頤”一句,簡本作“拂經于北洍”,“北洍”與“丘頤”必有一誤,亦可能二本互有得失。頗疑簡本與帛本之“北”乃“丘”之訛;今本、帛本“頤”則當從簡本作“洍”,洍與汜古書通用[59],訓爲水岸,《楚辭‧天問》:“出自湯谷,次于蒙汜”,王逸《注》:“次,舍也。汜,水涯也。”[60]簡文“拂”從王弼、孔穎達等訓爲“違”,“經”則讀爲徑路之“徑”,“拂徑”者違徑、逆徑也。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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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于北洍,征凶”讀作“拂徑于丘、洍,征凶”征者,出行[61]。旅人步于山間、水濱猶行不由徑,宜乎有凶險也。
九、簡25頤卦六四爻辭“虎見△△,其猷攸攸”
簡25六四爻辭“虎見
易经-上海博物館藏楚竹書《周易》字詞札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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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猷攸攸”,今本作“虎視眈眈,其欲逐逐”,馬王堆帛書本作“虎視沈沈,其容笛笛”。簡文“見”字作立人形,當釋爲“視”,關于古文字“視”與“見”之分別,裘錫圭先生已有專文討論[62],周鳳五先生亦曾引之論包山司法文書簡“視日”一詞[63],此不贅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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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字,整理者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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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蜳’字,與‘眈’音近”廖名春、徐在國已指出其字當釋爲“融”[64],其說是。按,此字左從“墉”,右從二蟲即“蟲”字省,右上“口”則爲飾筆。李家浩分析此字爲“墉”、“蟲”(“蟲”又作爲義符)皆聲,爲“蜳”之繁文,楚簡中常用作“祝融”之“融”[65]。簡文“融”字或以爲音近而通今本“眈”字(帛本作“沈”)[66],恐非。“融”,中部餘母;“眈”,侵部端母(“沈”爲定或書母),聲韻遠隔,不得通假。簡文“融”字不必破讀,“融”訓爲“朗”、“大明”與“炯”意義相近[67],“虎視融融”猶“虎視炯炯”。“融融”狀虎之明視貌,與“眈眈”之“視近而志遠”(見《說文》)皆極傳神,所强調特色雖不同,但同爲虎視貌則一。
簡本“其猶攸攸”,今本作“其欲逐逐”,帛本作“其容笛笛”,阜陽漢簡本作“其容遂遂”[68]。廖名春已指出“猶”、“欲”、“容”爲音近通假[69],疑此句當作“容”,謂容貌也,與上句言“視”狀其眼神因類相連。若從今本作“欲”雖無不可,但終覺文意較隱。簡文“攸攸”于其他傳世本已見,《釋文》便指出今本“逐逐”,子夏傳作攸攸,荀作悠悠,劉作跾。屈萬里先生據此一異文現象指出:
逐逐,又疑應作“悐悐”,《楚辭‧九章‧悲回風》:“悼來者之悐悐”王《注》:“悐悐,欲利貌也。”《漢書》叙傳作浟浟,注云:“浟浟,欲利貌。”[70]
簡文“攸攸”當從屈先生說讀爲“悐悐”,訓爲欲利貌。“悐”字從“狄”得聲,帛本之“笛”當因音近而通假[71]。今本“逐”字與“笛”同在幽部定母,同音可通。笛,古本又作“篴”,見《周禮‧春官‧笙師》:“掌教龡竽、笙、塤、鑰、簫、箎、篴、管、舂牘、應、雅,以教祴樂。”鄭玄注:“杜子春讀篴爲蕩滌之滌,今時所吹五空竹篴。”[72]孫詒讓《正義》引徐養原:“《說文》有笛無篴,篴之字蓋從竹逐聲。《易》‘良馬逐’,《釋文》‘一音冑’。冑、笛幷以由爲聲,逐有冑音,故笛字或從逐。此字見《周禮》,乃古文也,許君偶爾遺之。”[73]阜陽漢簡作“遂遂”則爲“逐逐”傳寫之誤。
十、簡30遁卦六二爻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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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黃牛之革,莫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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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整理者釋此二句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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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玉、弋,字也見于《曾侯乙墓》竹簡42、60,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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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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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與‘執’近,可通,意縛、結,或讀爲‘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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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力,乘聲,字也見于《包山楚簡》、《郭店楚墓竹簡》、《仰天湖竹簡》等,亦‘勝’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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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待考,或釋‘敚’,《廣韵》:‘敚,强取也,古奪字。’以喻牢固。”整理者說大致不誤。楊澤生、徐在國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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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曾侯乙墓遣册及上博〈容成氏〉皆讀爲“飾”的情形,釋此字爲“飾”,徐氏幷以“埶”、“執”二字混用的情形,指出今本“執”爲“埶”之誤(“埶”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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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假)[74]。按,楊、徐二氏說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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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其他楚簡中讀爲“飾”,幷不表示此處必作此讀,且釋此字爲“飾”無法說明何以有帛本“共之用黃牛之勒”之異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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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從整理者說讀爲今本“執”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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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弋”得聲,上古音在之部餘母,與“執”在緝部章母聲音遠隔,疑不可通,但從“執”得聲之字如“摯”、“鷙”均在脂部,中間可能有一詞異讀或方言的現象。之、脂二部于戰國楚地文獻常通用,前文屢見。“執”即“縶”,于省吾于此有說:
按,執應讀作縶。員鼎:“王命員執犬。”執犬即縶犬也。《禮記‧月令》:“則縶騰狗。”《釋文》:“執如字;蔡本作縶。”《老子注》:“無所繫縶。”《釋文》:“縶本作執。”……舊讀執如字,囿于手執之義,不知既絆繫之,無需手執也。[75]
簡文言縶者,縛拘之也。黃牛皮韌,故以之爲皮條,用以繫物[76]。此句帛本作“共之用黃牛之勒”,類似的文句見于簡47革卦初九爻辭“鞏用黃牛之革”(今本同),馬王堆帛本革卦初九作“共用黃牛之勒”。帛本兩“勒”字當從今本讀爲“革”[77],“共”字則從簡本、今本讀爲“鞏”,《說文》:“鞏,以韋束也。”以革系物,確乎其不可拔,故又引申爲牢固,《爾雅‧釋詁》:“鞏,固也。”鞏、縶二字于此皆有拘束義,是以互爲異文。
簡本“莫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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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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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從整理者釋爲“勝”,訓爲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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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整理者疑讀爲“敚”,楊澤生釋作“判”,均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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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從八從犮皆聲,當釋作“拔”。《說文》“犮”字從犬,訓爲犬走貌,此字從“又”,蓋取“拔”義,“八”則叠加聲符。“縶用黃牛之革,莫之勝拔”,謂以黃牛革系物,牢固莫能拔移也。馬王堆帛本作“奪”,今本作“說(脫解也)”,意義皆相近。
十一、簡32睽卦六三爻辭“見車遏”
簡32“見車遏”整理者引《說文》“遏,微止也”說之。“遏”字右從偏旁又見于郭店〈緇衣〉簡40“苟有車,必見其曷(從攴)”,今本《禮記‧緇衣》對應之字爲“軾”。郭店整理者據朱德熙之說釋爲“曷(從攴)”,讀爲“弼”,字又通“笰”,即車蔽。裘錫圭先生于按語中指出:此字從“曷”得聲,疑可讀作蓋,指車蓋[78]。此外,還有釋作“轍”、“舝”者[79]。按,〈緇衣〉此處有韻,若考慮與下文“苟有衣,必見其敝”押韻,宜讀作“笰”[80]。上博《周易》睽卦六三爻辭“見車遏”,“遏”字與下文“掣”、“劓”爲韻,疑當讀作“敝”[81],訓作敗壞,《周禮‧考工記‧輪人》:“輪敝,三材不失職,謂之完。”孫詒讓《正義》引《說文》“敝,一曰衣敗”,幷云:“引申之,凡物敗壞幷謂之敝。”“車敝”與下文“其牛掣,其人天且劓”文意對應,皆敝壞之象也。《說文》引《易》此文作“其牛觢”,訓“觢”爲“一角仰也”。一角仰之牛與《莊子‧人間世》“牛之白顙者與豚之亢鼻者”皆所謂不材者,不可用作祭牲。《釋文》:“天,黥也,馬云:‘黥鑿其額曰天。’”黥與劓皆所謂肉刑也,一旦刑之,終身不復,斯人亦成廢人矣。簡本“遏(敝)”,今本作“曳”、馬王堆帛本作“恝”、阜陽漢簡本作“渫”,皆一音之轉,四字上古音同在祭部。
十二、簡33六五爻辭“升(土原從止)宗△膚”
簡33睽卦六五“升(土原從止)宗,△膚”△字徐在國已指出見于曾侯乙石磬銘文、郭店〈語叢四〉簡19;從水從△者見于郭店〈老子甲〉簡22、包山簡96、139反[82]。△當從周鳳五先生分析爲從“遣(省辵)”、從“陷(省阜)”皆聲,“遣”字上更加注同音聲符“愆”(二字接元部溪母)[83]。或以爲從水從△之字當分析爲從“遣(無辵)”、“欠(從水,即涎字異體)”皆聲[84],惟從文字部件安排的角度看,此字“水”旁往往書於下部,與“欠”中間尚隔“臼”(見包山簡96、139反[85]),“水”當爲義符,不當與“欠”合而爲“涎”聲。或以△爲“噬”或“嚙”之異構,從“薛”(辥、櫱、糱所從聲)得聲,“齒(臼)”爲義符[86],此說于音理雖通,但回避“欠”旁未說,分析文字形、音仍有缺憾。睽卦六五爻辭今本作“厥宗噬膚”、帛本作“登宗筮膚”、楚簡本作“升(土原從止)宗△膚”。膚與膚通。“△”從“遣(省辵)”聲,上古音在元部,“筮”則在祭部,祭、元二部對轉可通,故可讀爲“噬”。“△ ”又從“陷(省阜)”聲,又可讀爲同聲符的“啗”,《說文‧口部》:“噬,啗也。”又“啗,食也。”噬之訓爲“食”,又見《方言‧卷十二》:“噬,食也。”[87]整理者訓“噬膚”爲噬嚙肌膚,其義較迂曲。簡文“升(土原從止)”徑讀爲“升”,與帛本“登”字意義相近。《說文》:“宗,尊祖廟也。”《儀禮‧聘禮》:“膚鮮魚鮮腊”,鄭《注》:“膚,豕肉也。”屈萬里先生謂《儀禮‧特牲饋食禮》嗣子共長兄對餕時“佐食授畢,各一膚”即所謂厥宗噬膚也。又解“膚”爲“福”,訓爲胙肉,即《國語‧晋語二》:“必速祠而歸福”之福[88]。
十三、簡35謇卦九三“往訐來反”、六四“往訐來連”
整理者釋此卦卦名“訐”指出:“《說文·言部》:‘訐,面相斥罪,相告訐也,從言,干聲,居謁切。’《玉篇》:‘訐,攻人之險私也。’訐,音與‘謇’、‘蹇’通,意亦相近。……《楚辭章句‧招魂》‘謇其有意些’《考異》:‘謇一作蹇。’謇,正言直諫。《廣韵》:‘謇,正言也。’《韵會》:‘謇,直言貌。’”[89]按,“訐”通“謇”,訓爲直言,〈離騷〉:“余固知謇謇之爲患兮”王逸《注》:“謇謇,忠貞貌也。《易》曰:‘王臣謇謇,匪躬之故。’”正引此卦六二爻辭。說文無“謇”字,《玉篇‧言部》:“謇,難也,吃也。”[90]朱熹據此義云:“謇謇,難于言也。直詞進諫,己所難言,而君亦難聽,故其言之出有不易者,如謇吃然也。”[91]
簡文“往謇來反”、“往謇來連”之“來”通“徠”,訓爲招致(使之來)。“反”者,相反也[92],或借爲“辯”,“往謇來反”謂直言于君而招致反駁之語[93]。“連”訓爲忿戾,“戾”與“連”聲音相近可通(聲母皆來母,韵母則祭、元對轉),《楚辭‧九章‧懷沙》:“懲連改忿兮抑心而自强”,《史記‧屈原賈生列傳》引之,“連”作“違”。范麗梅考釋郭店〈尊德義〉簡1“淮(中從月)忿轡(無口)”曾引此釋爲“懲忿連”[94],其說甚是。疑《易》此文亦當作此解,“往謇來連”者,即往諫而招來忿戾之事。
十四、簡42萃卦初六爻辭“一斛于犬(從草)”
此句今本作“一握爲笑”,馬王堆帛本作“一握于夭(從草)”,整理者云:“斛,讀爲“握”,斛、握同韵,或讀爲“屋”。《經典釋文》:‘鄭云:握當讀爲“夫三爲屋”之屋。’,犬(從草)字亦見于楚文字,從草、從犬,《說文》所無,用作‘笑’。‘一斛于犬(從草)’,讀爲‘一握于笑’,一握之頃刻,變號爲笑。”按,《說文》“犬(從竹)”即今“笑”字,從草與從竹之字常通用,“犬(從草)”即“笑”也。《說文》:“犬(從竹),喜也。”段玉裁于其《注》中詳論此字唐前皆從犬,其說云:
徐鼎臣(鉉)說孫愐《唐韵》引《說文》云:“犬(從竹),喜也。從竹從犬”而不述其義。……蓋《唐韵》每字皆勒《說文》篆體,此字之從竹從犬,孫親見其然,是以唐人無不從犬作者。《干祿字書》云:“咲通,犬(從竹)正。”《五經文字》力尊《說文》者也,亦作“
古代故事解说中国历史
犬(從竹),喜也。從竹下犬。”《玉篇‧竹部》亦作“犬(從竹)”。《廣韵》因《唐韵》之舊,亦作“犬(從竹)”,此本無可疑者。自唐玄宗《九經字樣》始先“笑”後“犬(從竹)”,引楊承慶《字統異說》云:“從竹從夭。竹爲樂器,君子樂然後笑。”……楊氏求從“犬”之故不得,是用改“夭”形聲。唐氏從之,李陽冰遂云:“竹得風,其體夭屈如人之笑。”自後徐楚金(鍇)缺此篆,鼎臣竟改《說文》“犬(從竹)”作“笑”,而《集韻》、《類篇》乃有“笑”無“犬(從竹)”,宋以後經籍無“犬(從竹)”字矣。……或問曰:“從犬可得其說乎?”曰:“從竹之義且不敢妄言,况從犬乎!聞疑載疑可也。”[95]
從引文中可推知“笑”原從“犬”,惟其造字初誼難以考之,段氏“疑以傳疑,信以傳信”,爲學態度之謹慎又值得借鑒。
簡本“一斛”與今本、帛本“一握”聲音相近,當可通假,惟其含意仍待說解。高亨曾據鄭玄讀“握”爲“屋”之說,謂“一屋”猶云“一室”,“若號,一屋爲笑”,言一室人皆因某人發狂哭號而笑之也[96]。按,此說費解。聞一多《周易義證類纂》云:
按《說文》曰:“砨(從口),喔也。”“喔,雞聲也。”《字鏡》:“砨(從口)喔,雞聲也。”雞聲與笑聲相似。《楚辭‧九思‧憫上》曰:“諓諓兮嗌喔”,《注》曰:“嗌喔,容媚之聲。”謂笑聲也,嗌喔與砨(從口)喔同。砨(從口)或變作咿,倒其詞曰喔咿,《楚辭‧卜居》:“喔咿嚅唲”,《注》曰:“强笑噱也。”《韓詩外傳‧九》曰:“喔咿而笑之。”“一握”與“砨(從口)喔”、“嗌喔”、“咿喔”同。號謂號咷,哭也。“若號,一握爲笑”,謂初似號哭,忽變而爲笑。”[97]
“一握”、“一斛”蓋皆狀笑聲也,聞氏舉《楚辭》爲說,此蓋楚語也。“一握于笑”、“一握爲笑”猶“一握是笑”[98],謂其笑咿喔也。
二零零四年四月二十九日於珞珈山楓園
(編者按:[1]馬承源主編:《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三)》(上海古籍出版社,2003年12月),頁139。
[2]按,金文從尾從小(或少)之字見于逆鍾、師毀簋,郭沫若認爲此字“即沙緌之本字也,其字從尾,沙省聲。”
[3]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北京大學中文系編:《九店楚簡》(北京,中華書局,2000年5月),頁70,注48。
[4]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編:《江陵望山沙冢楚墓》(北京,文物出版社,1996年4月),頁286,注39。
[5]林素清:〈郭店楚簡《語叢四》箋釋〉,《郭店楚簡國際學術研討會論文集》(武漢:湖北人民出版社,2000年),頁389。
[6]馬承源主編:《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三)》,頁140。
[7]按,周鳳五先生〈上博《仲弓》篇重探〉(未刊稿)亦釋此字為“匿”,謂象一器物(匚)而有穀類黏在角落,或從“日”作“暱”,“日”為疊加聲符。此字後訛為從二人相背形,即《說文》“從後近之”的“尼”字,象“二人相暱之形”,成為會意字。侯馬盟書主盟人趙鞅之頭號政敵為“趙尼”,原名“秜”,一作“稷”,乃取“黏性穀子”為名。盟書稱其名為“尼”,取《說文》“從後近之”意,語涉不莊,出於蓄意竄改抹黑。
[8]朱德熙:〈鄂君啓節考釋(八則)〉,收入《朱德熙文集》(北京:商務印書館,1999年9月),卷五,頁193。
[9]按,郭店楚簡中此字讀作“一”者,如〈太一生水〉簡7“一缺一盈”;〈五行〉簡16“淑人君子,其儀一也”;〈語叢四〉簡25至26“一家事,乃有石”。
[10]周鳳五:〈讀郭店竹簡《成之聞之》札記〉,《古文字與古文獻》試刊號(臺北:楚文化研究會籌備處,1999年10月),頁46。按,周先生指出此字除可讀作“一”外,還可讀作“能”、“代”。讀作“能”者,如郭店〈成之聞之〉簡18“貴而能讓”;讀作“代”者則見包山卜筮禱祠簡習見之“代禱”。
[11]李零:《郭店楚簡校讀記(增訂本)》(北京大學出版社,2002年3月),頁142。
[12]顔世鉉:〈郭店楚墓竹簡儒家典籍文字考釋〉,《經學研究論叢》第六輯(1999年3月);劉釗:《郭店楚簡校釋》(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2003年12月),頁130。
[13]馬承源主編:《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二)》(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12月),頁165。按,蓋指上博三〈仲弓〉“仲尼”之“尼”字。
[14]黃錫全:〈讀上博戰國楚竹書(三)札記六則〉,“簡帛研究”網。
[15]馬承源主編:《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三)》,頁142。
[16]參考屈萬里:《周易集釋初稿》,收入《讀易三種》(臺北:聯經出版公司,1983年6月),頁63。
[17]見《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三)》頁157所引阜陽《周易》及帛書〈二三子〉。
[18]周鳳五先生:〈讀郭店楚簡《成之聞之》札記〉,載《古文字與古文獻》試刊號(臺北,楚文化研究會籌備處,1999年10月),頁44
[19]又見《爾雅‧釋樂》:“徒歌謂之謠”。
[20]《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三)》,頁158。
[21]陳偉:〈楚竹書《周易》文字試釋〉,“簡帛研究”網。
[22]徐在國:〈上博竹書(三)周易釋文補正〉,“簡帛研究”網。李零之說見〈讀《楚系簡帛文字編》〉,《出土文獻研究》第五輯。 [23]湖北省荊沙鐵路考古隊編:《包山楚簡》,頁27。
[24]湖北省博物館編:《曾侯乙墓》(北京:文物出版社,1989年),頁493、500。整理者(頁518注140)云:從“邑”,從“呂(從木)”,“呂(從木)”見于戰國貨幣文字。
[25]河南省文物研究所:《信陽楚墓》(北京,文物出版社,1986年3月),頁125。
[26]馬承源主編:《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二)》,頁279。
[27]按,《周禮‧春官‧樂師》“凡樂成則告備”,鄭玄注:“成,謂所奏一竟。”
[28]按,《左傳‧僖公十五年》:“必報德,有死無二”;〈文公十七年〉“敝邑有亡,無以加焉”。見吳昌瑩《經詞衍釋》(北京,中華書局,1956年10月)頁54所舉之例。
[29]《爾雅‧釋言》:“渝,變也。”邢昺疏:“謂變易也。《詩》曰:‘捨命不渝。’”
[30]黃錫全:〈讀上博戰國楚竹書(三)札記六則〉,“簡帛研究”網。
[31]周祖謨:《方言校箋》(北京:中華書局,1993年2月),頁24。
[32]周鳳五:〈包山楚簡文字初探〉,載《王叔岷先生八十壽慶論文集》(臺北:大安出版社,1993年6月)。望山楚簡亦有“瘥”字,見《江陵望山沙冢楚墓》一書頁261注50之考釋。
[33]廖名春:〈楚簡《周易》校讀記(二)〉,簡帛研究網。
[34]按,高亨《周易古經今注》(北京:中華書局,1984年3月)釋之曰:“有喜,謂病愈也。”幷引〈損〉六四“損其疾使遄(速也)有喜”、〈兌〉“介疾有喜”說之。
[35]吳昌瑩《經詞衍釋》,頁55。
[36]按,關于先秦竹書的校勘,可以參考黃人二〈簡論先秦兩漢書手抄寫後之校勘大概〉一文,收入《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一)》(台中:高文出版社,2002年8月)。專論郭店楚墓竹書校勘問題者,則有顔世鉉〈郭店竹書校勘與考釋問題舉隅〉,載《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集刊》第74本第四分册,2003年12月。
[37]見季旭升〈《上博三‧周易》簡23“何天之逵”說〉、徐在國〈上博竹書(三)《周易》釋文補正〉
[38]此點廖名春〈楚簡《周易‧大畜》卦再釋〉一文(簡帛研究網)已據王力《詩經韵讀》指出。
[39]“休”字在先秦文獻多訓爲美善,以《詩》爲例,如《大雅‧民勞》“無弃爾勞,以爲王休”;〈江漢〉“虎敗稽首,對揚王休”(後句金文習見);《周頌‧訪落》“休矣皇考,以保明其身”。
[40]按,陳偉先生〈楚竹書《周易》文字試釋〉一文已指出此字從八從呂從象,即戰國文字“豫”字常見寫法。
[41]王念孫《廣雅疏證》,收入《小學名著六種》(北京:中華書局,1998年11月),頁27。
[42]按,傅奕本作“悅”、王弼本“兌”從木,《淮南子》引作“銳”。
[43]馬王堆漢墓帛書整理小組:《馬王堆漢墓帛書老子》(北京:文物出版社,1976年3月),頁54。按,整理者于注釋中指出:揣,治也。允,訓循。
[44]荊門市博物館:《郭店楚墓竹簡》(北京:文物出版社,1998年10月),頁113。
[45]王弼:《老子注》,收入《諸子集成》(北京:中華書局,1954年12月),第三册,頁5。
[46]傅、孫二氏說見朱謙之《老子校釋》(上海:龍門聯合書局,1958年9月),頁22。
[47]高亨:《老子正詁》(北京:古籍出版社,1956年10月),頁22。
[48]許抗生:《帛書老子注譯與研究》(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1982年2月),頁75。
[49]高明:《帛書老子校注》(北京:中華書局,1996年5月),頁259。
[50]李零《郭店楚簡校讀記(增訂本)》(北京大學出版社,2002年3月)。
[51]按,《廣雅‧釋訓》:“揣抁,搖捎也”;〈釋詁一〉:“揣、抁,動也”;《玉篇‧手部》:“抁,動也,搖也。”
[52]王國維:《觀堂集林》(北京:中華書局,1956年6月),頁288。按,“柲”爲輔弓之弓檠,弛則縛之于弓裏以備損傷。
[53]按,張宗騫〈卜辭弼(無百)弗通用考〉(《燕京學報》第28期,1940年)首先指出卜辭二字多用爲否定詞;陳夢家後來在《殷虛卜辭綜述》亦認爲此字屬“不”、“弗”一組。裘錫圭〈說弼(無百)〉一文(收入《古文字論集》,北京:中華書局1992年8月,頁117至121)檢討陳氏說,以此字當釋“勿”而非“弗”。
[54]徐在國:〈上博竹書(三)周易釋文補正〉,“簡帛研究”網。
[55]屈萬里:《周易集釋初稿》,收入《讀易三種》(臺北:聯經出版公司,1983年6月),頁178。
[56]屈萬里:《學易札記》,收入《讀易三種》,頁521。
[57]按,《說文》:“搏,索持也。”搏又有手擊義,如《孟子‧告子上》“搏而躍之”、《荀子‧正論》“詈侮捽搏”。
[58]班固:《漢書》(北京:中華書局,1962年6月),第12册,頁4084至4085。
[59]按,《詩‧召南‧江有汜》“江有汜”,王先謙《詩三家義集疏》(臺北:明文書局,1988年10月,頁108)指出魯、韓詩“汜”作“洍”,並云:“汜、洍古今字,非別有水地。呂祖謙《續詩記》引董氏曰:‘石經作洍’。據《易林》“江水沱汜”,是齊詩作“汜”與毛同,作‘洍’者爲魯、韓文矣。”
[60]洪興祖:《楚辭補注》(臺北,長安出版社,1991年8月),頁88。
[61]按,《爾雅‧釋言》:“征、邁,行也。”邢昺《疏》:“皆出行也。”
[62]裘錫圭〈甲骨文中的見與視〉(《甲骨文發現一百周年學術研討會論文集》,臺北,文史哲出版社,1998年5月)一文主要透過今本《老子》三十五章“視之不足見”一句與郭店〈老子‧丙〉簡五對勘指出:楚簡中作立人形者爲“視”,跪坐形則爲“見”。按,裘先生所論楚簡之“見”與“視”之分別極精審,惟以之上溯甲骨文則未必如此。甲骨文此字作立人形或跪坐形,在具體意義及使用物件上幷無嚴格區別。“見”字在甲骨有四種含意:一爲軍事上的覘視,二是祭祀的呈獻(楊樹達《卜辭求義》已指出“見”可讀爲“獻”),三是覲見(包括諸侯覲見王及王見臣屬),四則作“出現”義,以愚所見,前三義跪坐、立人形皆有,僅“出現”一義皆作跪坐形。
[63]周鳳五:〈楚簡文字瑣記(三則)〉,發表于中國文化大學主辦“第一届簡帛學術研討會”(1999年12月)。
[64]廖名春〈楚簡《周易‧頤》卦試釋〉、徐在國〈上博竹書(三)周易釋文補正〉,二文均刊布于“簡帛研究”網。
[65]李家浩:〈包山楚簡中所記楚先祖名及其相關的問題〉,載《文史》第42期(1997年1月),頁7至8。按,李氏于文中指出:
易经-上海博物館藏楚竹書《周易》字詞札記
<字所從左旁不論讀爲“郭”或“墉”,都與享受之“享”讀音甚遠,且二字字形也不相同,不能混爲一談;但後世多隸變作“享”。
[66]廖名春以二字“聲韵接近”通假。徐在國則指出:“融”、“由”古通,而“由”、“冘”古通,是以簡本“融”可通今本“眈”、帛本“沈”。按,二字聲韵遠隔,不得通假(見正文),而徐氏“冘”與“由”通,僅舉今本《易‧謙》九四“由豫大有得”,馬王堆帛本“由”作“冘”說之,不能使人信服,“冘”、“由”爲異文未必就是聲音的通假。
[67]按,《詩‧大雅‧既醉》:“昭明有融”,朱熹《詩集傳》:“融,明之盛也”;《左傳‧昭公五年》:“明而未融,其當旦乎﹗”杜預《注》:“融,朗也。”《說文》:“炯,光也。”引申爲明朗或明察。《玉篇》:“炯,明察也。”;《文選‧宋玉神女賦》:“眸子炯其精朗兮”。
[68]中國文物研究所古文獻研究室、安徽省阜陽市博物館:〈阜陽漢簡《周易》釋文〉,載《道家文化研究》第十八輯(2000年8月),頁31。
[69]廖名春〈楚簡《周易‧頤》卦試釋〉,“簡帛研究”網。
[70]屈萬里:《周易集釋初稿》,收入《讀易三種》,頁179。
[71]按,據李珍華、周長楫《漢字古今音表》(北京,中華書局,1999年修訂本)“笛”、“狄”在中古爲同音字,上古“笛”爲覺部定母,“狄”爲錫部定母,二字主要母音雖不同,但聲母、介音、韵尾及聲調(入聲)皆同,疑可通假。
[72]按,此條資料廖名春〈楚簡《周易‧頤》卦試釋〉已引爲之說。又可參考韓自强〈阜陽漢簡《周易》研究〉,《道家文化研究》第18輯,頁110。
[73]孫詒讓:《周禮正義》(北京,中華書局,1987年12月),第七册,總頁1896。
[74]徐在國〈上博竹書(三)周易釋文補正〉、楊澤生〈竹書《周易》札記一則〉,皆載“簡帛研究”網。
[75]于省吾:《雙劍誃易經新證》,收入《雙劍誃群經新證》(上海書店,1999年4月),頁34。
[76]屈萬里:《周易集釋初稿》,收入《讀易三種》,頁209。
[77]“勒”本義爲馬頭絡銜(見《說文》),引申亦有勒抑、限制之意(見《玉篇》)。
[78]荊門市博物館:《郭店楚墓竹簡》(北京:文物出版社,1998年10月),頁138注101。朱德熙說見〈長沙帛書考釋(五篇)〉,收入《朱德熙文集》(北京:商務印書館,1999年9月)卷五,頁207。
[79]釋作“轍”者見李零《郭店楚簡校讀記(增訂本)》,頁65;徐在國〈釋楚簡“徹”兼及相關字〉,中研院史語所主辦“中國南方文明”學術研討會論文(2003年12月)。釋作“舝”者見劉曉東〈《郭店楚墓竹簡‧緇衣》初探〉,載《複印報刊資料——語言文字學》2000年第11期。
[80]黃人二:《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一)研究》(台中:高文出版社,2002年8月),頁153。
[81]按,“敝”、“掣”在祭部,“劓”在脂部,韵尾相同,爲主要母音稍隔,但楚簡中祭、脂二部有通假的現象,如包山簡240問疾病有“遞瘥”一詞,周鳳五先生〈包山楚簡文字初考〉一文(《王叔岷先生八十壽慶論文集》頁6至7)釋爲“滯瘥”。“遞”(脂部)從“弟”(祭部)得聲,與“滯”從“帶”(祭部)可以通假。
[82]徐在國〈上博竹書(三)周易釋文補正〉,皆載“簡帛研究”網。
[83]周鳳五:〈楚簡文字瑣記(三則)〉,發表于中國文化大學主辦“第一届簡帛學術研討會”(1999年12月)。
[84]見大西克也:〈談談郭店楚簡“老子甲本”△字的讀音和訓釋問題〉,《中國出土資料研究》(東京:中國出土資料學會,2003年3月),頁74至80;李零《郭店楚簡校讀記(增訂本)》(北京大學出版社,2002年3月),頁10;劉釗:《郭店楚簡校釋》(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2003年12月),頁18。
[85]湖北省
中国历史故事薛刚与汉兰达
荊沙鐵路考古隊編:《包山楚簡》(北京:文物出版社,1991年10月),圖版四二、六二。
[86]孟蓬生:《郭店楚簡字詞考釋》,《古文字研究》第二十四輯(北京:中華書局,2002年),頁404至407;王寧:〈釋郭店楚簡中的“噬”與“澨”〉, “簡帛研究”網(2002年8月)。
[87]周祖謨:《方言校箋》(北京:中華書局,1993年2月),頁76。
[88]屈萬里:《周易集釋初稿》,收入《讀易三種》(臺北:聯經出版公司,1983年6月),頁235至236。
[89]馬承源主編:《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三)》(上海古籍出版社,2003年12月),頁183。
[90]顧野王:《大宋廣益會玉篇》(北京:中華書局,1987年7月),頁43上左。
[91]朱熹:《楚辭集注》,臺北:藝文印書館,1973年6月四版。
[92]屈萬里:《周易集釋初稿》,收入《讀易三種》,頁241。
[93]高亨《周易古經今注》(北京:中華書局,1984年3月),頁273。
[94]范麗梅:〈楚簡文字考釋三則〉(未刊稿)。
[95]段玉裁:《說文解字注》(上海古籍出版社影印經韵樓藏版,1981年10月),頁198。至199。
[96]高亨《周易古經今注》(北京:中華書局,1984年3月),頁288。
[97]聞一多:〈周易義證類纂〉,收入《聞一多全集》卷二“古典新義”(台北,里仁書局,1996年2月),頁62。
[98]按,“于”字作爲倒裝用的句中助詞,與“是”字用同,如《詩‧大雅‧嵩高》:“四國于蕃,四方于宣。”見楊樹達《詞詮》(北京,中華書局,1965年11月第二版),頁434。“爲”字亦有此用法,如《論語‧微子》:“夫執輿者爲誰?”《孟子‧告子上》:“惟弈丘之爲聽。”見吳昌瑩《經詞衍釋》(北京,中華書局,1956年10月)頁39。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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