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釋“舂”及《上博七》中的幾個字 ,对于想了解历史故事的朋友们来说,續釋“舂”及《上博七》中的幾個字是一个非常想了解的问题,下面小编就带领大家看看这个问题。
原文标题:續釋“舂”及《上博七》中的幾個字
(北京)
筆者最近在簡帛網發表《上博簡〈詩論〉》說〈清廟〉之“舂”考辨》(以下簡稱《舂文》)一文後收到了一些反饋。[1]其中仍有覺得將《上博一》之“

續釋“舂”及《上博七》中的幾個字
”隸作“舂”不合適者。如簡帛網論壇上就有位談友指出從甲金文到小篆,“舂”字字形歷歷可考,皆與此不同,並仍以其字為“本”。 談友大概是基於各類文字編按小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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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形體去框定的一些字例作出的判斷。實際我們要考證一字之源流也絕不能僅靠字形比對來分析,必須結合音、形、義整體來研究。恰好原在武大帶過我文字學課的蕭毅老師也建議我應該將此字上部與小篆

續釋“舂”及《上博七》中的幾個字
字上部(從午、從廾)的變化關繫講得再具體些。鑒於之前《舂文》對此問題確只點到為止,今特作專文討論,並附帶論及《上博七》中與之相關的幾個字。
我們不妨先將《說文解字》中和“舂”意義類同的字的構形方式從整體上審視一番:
毇:從臼、米,從殳。
糳:從毇,丵省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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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廾持杵以臨臼,杵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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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齊謂舂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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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臼,屰聲,讀若膊。
臿:從臼,干聲,一曰干所以臿之。
從以上各字不難發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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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從之雙手可省。這六個字中從雙手之“廾”的僅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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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而從單手之“殳”的也只有“毇”一個,故“舂”繫字不從手的寫法實是主流。
古文字省“廾”或增“廾”的現象本來就十分常見。舉個非常類似的例子如甲金文中常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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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孟蓬生先生曾分作不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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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廾)和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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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兩類,並舉了不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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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七例和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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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六例。[2]據筆者粗略觀察,此字亦以不從雙手者為多,但考慮到歷來對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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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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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隸定為“奏”的方式,本文也不打算在這個字用於祭祀時的含義牽出更多話題,故擬在孟文基礎上另舉兩例來說明本文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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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作裝飾義時一般隸作“賁”,在這個意義上並無任何歧解,而其字仍有不從廾及從廾兩形:
《王臣簋》:“賜女朱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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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玄衣黹屯……”(《集成》8.4268)
《害簋》:“賜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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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黃、玄衣黹屯……”(《集成》8.4258)
由此可見表示“舂”這個意思而從“臼”之字是完全可以無手形構件的。取而代之的是雙手或單手所持構件之下豎必入於臼中,以起到相應的會意作用。故這類字不能僅視為形聲字,同時也是會意字。而《詩論》原整理者所提到的《行氣銘》一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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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為“舂”之譌變,已失其原貌。然上博簡該字下部明明已入臼中,因此原釋文者隸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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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非,當正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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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現在有字典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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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隸定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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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同樣是不正確的。故僅僅從字形上就能夠找到《上博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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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絕非讀為“本”的充分依據。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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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臼”上之“杵”用的是“指事”法構形,並非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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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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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字“臼”上之假借聲符或以延伸下豎完成會意功能,或以雙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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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會意功能,故稱其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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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本字也是合適的。
我們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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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臿、糳三字的得聲途徑可以看出“舂”繫字當均由“臼”上非“廾”之外的構型得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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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同樣是會意兼聲字,但其正音非一般由中古韻書逆推所得在古韻東部,而是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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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所從 “午”之古音魚部。許氏未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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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音理(本應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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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午亦聲”),即緣於其在東漢時的正音系統中必已為古東部字(不排除其時方言中仍存有讀魚部古音的可能)。實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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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從之“屰”,“臿”所從之“干”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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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從之“午”皆有緊密的音義關聯。
午,《說文》:“五月陰氣啎逆(段注本改作“屰”,是)陽,冒地而出也,像形,此與矢同意。”屰,《說文》:“不順也。从干下屮,屰之也。”按“午”字初文作“

續釋“舂”及《上博七》中的幾個字
”,郭沫若
中国历史人物故事有谁
《釋支干》中已有詳論,並通過甲文之“御”字以為其像馬索。[3]然“屰”雖非“午”之本義,但為其古之常用義則無可疑。午,古音在疑母魚部,而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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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樣從“屰”得聲的“逆”古音在疑母鐸部。魚、鐸二部,陰入對轉。《說文》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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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若膊之“膊”字亦在鐸部。
“午”與“干”的音義關繫雖不如前例明顯,但也能找到相應線索。《孟子·盡心下》疑《書·武成》有“何其血之流杵也”,其“杵”為“櫓”之假借。櫓,《說文》:“大盾也。从木、魯聲。”杵、櫓,其音皆在古魚部。而干即可訓為盾,如《書·牧誓》:“稱爾戈,比爾干。”干之古韻在元部,段注以此字即筆者前篇《舂文》亦曾論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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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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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音在月部,與元部構成陽入對轉。按歌月元三部與魚鐸陽三部關繫密切。王力先生將兩組韻的主要元音皆擬作“a”,故魚部與月部、元部亦基本可視為對轉關繫。退一步說它們和古魚部的關繫至少一定相比古東部更為緊密。
從上論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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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臿二字都是由從午得聲而古韻在魚部的“舂”字演化而來。另“杵”,《說文》:“舂杵也。”此蓋古代保留下來的疊韻為訓的材料,亦旁證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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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隸定之“舂”本有古魚韻之讀。
我們知道“奉”字上部與“舂”同,但其小篆的本來字形卻不同。從表“舂”之義有從“屰”、“干”、“ 丵”等形來看,則未始不能從古東部的“丰”字。前舉金文之“賁”字兩例的主體構件也是不同形的。從“丰”與從“午”兩系繫字之間的關繫,我們可以通過裘錫圭先生的一篇文章《釋殷墟甲骨文里的“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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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邇)及有關諸字》來探討:
甲骨文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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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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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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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羅振玉認為此字像“兩手持木植于土上”,可能是“樹蓺”的“蓺”字(《殷墟書契待問編》6.3上)。其說可信。古文字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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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丮”,往往無別。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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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字也可寫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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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字異體有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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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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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形的,也有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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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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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形的(《金文編》119—122頁),都是例子。它們和甲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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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的關系,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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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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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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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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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關繫是一樣的。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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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在卜辭裡的用法來看,把它釋作“執”也很合適。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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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
中国历史中有关诚信故事
,等于我們現在說“種樹”。(編按:西周金文亦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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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見《殷周金文集成》2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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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鼎。)[4]
裘先生同時還指出了甲文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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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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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續釋“舂”及《上博七》中的幾個字
等字亦當釋為種埶之“埶”,也是十分可取的。關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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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鼎》銘另有王子超先生做過專文研究,其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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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奉”,認為與邦、丰等字為一繫。[5]然其立論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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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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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譌變而來,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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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身是“丰”還是前文所引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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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怕都難以認定。故我們還是認同裘文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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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所屬音繫的劃分。

續釋“舂”及《上博七》中的幾個字
字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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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鼎》銘用字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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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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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外的形態和上博簡《詩論》“舂”之上部“杵”字構形是十分接近的。蓺、埶古音在疑母月部,裘先生將其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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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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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成不同組來討論是沒有問題的。而蓺(埶)與疑母魚部的午字雙聲,其韻讀據前文論述基本可視作陰入對轉。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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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中有“土”(古魚部)字構件,古字音會受其影響也是很正常的。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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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似即為御(魚部),這樣讀此鼎器主名為“御虎”,則正和古書中出現過的“御龍氏”可相參證。《左傳》和《國語》都曾記載范宣子問叔孫穆子的一段話中有:“自虞以上為陶唐氏,在夏為御龍氏,在商為豕韋氏,在周為唐杜氏”,[6]又《書·堯典》載益向舜薦官有“朱、虎、熊、羆”(另伯夷薦“夔、龍”)之稱。則古有以官為氏之“御虎氏”是十分合乎情理的。
我們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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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所屬《詩論》文段的韻讀上也能找到其古音在魚部的旁證:(此段具體文義參見前撰《舂文》)
《清廟》,王德也,至矣!敬宗廟之禮,以為其舂;“秉文之德”,以為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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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肅雍……[7]
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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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古有從“去”得聲而讀魚韻的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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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於秦公器之“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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厥秦”一語中,如《秦公簋》(《集成》8.4315)。原釋文者以其為“撫”之借字是可取的。去、撫,古音皆在魚部。值得一提的是,去字古韻另有一讀與業同在葉部,但《秦公簋》銘此字非讀此韻,還是裘錫圭先生巨眼若燭,論定了“去”字兩讀的區別:
“去”是魚部字,但是從“去”得聲之字的讀音卻分成兩繫,一繫是屬 “魚”部的,如“呿”、“祛”等,一繫是屬“葉”部(按:亦稱“盍”部)……原來是:小篆的“去”把較古的文字裡兩個讀音不同的字混在一起了。古文字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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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從“大”從“口”,表示把嘴張大的意思,這就是“口呿而不合”(《莊子·秋水》)的初文,也就是“離去”的“去”字。……古文字裡又有一個像器皿上有蓋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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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也寫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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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蓋”字所從的“盍”字上部的“去”,就是這個字。這個字應該讀為“盍”,正好是“葉”部字。[8]
《秦公簋》銘用字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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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為“撫”之假借字,無疑是從“去”的,因此不要因裘先生文中注語而誤認為此二字區別在“口”形封不封口。《說文》另有“凵”字,訓為“張口也,象形”。從會意的角度看《秦公簋》所從“去”的上下比例也絕不像器上加蓋。另有《秦公鎛》(《集成》1.270)中“保撫厥秦”之“撫”的借字僅從“大”而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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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可能是省“口”的略寫,也可能就是從“大”,並以之為聲符。若是後一種情況,“大”古音在月部,則又為魚、月二部相通之一證。實際上像器、蓋的“去”可以說是一種譌變,無論如何,“去”字葉韻之讀一定較表現大口的魚韻之讀晚出,因為表現“大口”之意的字無疑創制在先。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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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很可能也是本讀魚韻而後音轉變讀“葉”韻的,如是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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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為此轉變過程中出現之新字。蓋因其讀葉部之語音已經存在後,而出於避免誤讀的需要,運用此字做魚部字之假借時增“去(大)”以示之。
綜上所述,上博簡《詩論》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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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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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相諧,也當讀為魚韻,與小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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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是一繫的。實際上植樹於坑和舂杵於臼這兩個動作已經非常接近了,《易·繫辭下》有:“斷木為杵,掘地為臼”,故我們不妨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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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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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續釋“舂”及《上博七》中的幾個字
)”字看作是樹蓺之“蓺(埶)”字的直接發展。而讀古東部的“舂”字則是樹封之“

續釋“舂”及《上博七》中的幾個字
(

續釋“舂”及《上博七》中的幾個字
)”字的直接發展。同一舂字古有東、魚兩種韻讀,這本是由兩種不同地域語音差異造成的結果,但後來東韻之讀占據了主流,魚韻之讀則完全消失了,且在中古韻書中沒有留下記載。恰好在新出版的《上博七·凡物流形》中又出現了相類似的字例。其甲本15號、乙本10號簡中“敷於四海”之“敷”,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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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釋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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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關於此字正讀宋華強先生已有較充分的考論:
(C於四海)C作:

續釋“舂”及《上博七》中的幾個字
,整理者釋爲從“糸”、“東”聲,讀爲“陳”。疑當釋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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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包山簡牘“郙”字所從“甫””旁或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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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續釋“舂”及《上博七》中的幾個字
(簡228)、

續釋“舂”及《上博七》中的幾個字
(牘1),可以和C左旁參照。傳抄古文“薄”字或作:

續釋“舂”及《上博七》中的幾個字
,所從“甫”旁下部亦與C左旁相似,可以參照。“

續釋“舂”及《上博七》中的幾個字
”字見于漢印,《集韵》收爲“補”字或體。“

續釋“舂”及《上博七》中的幾個字
”在簡文中可以讀爲“敷”或“布”。整理者已經引用僞古文《尚書·大禹謨》“文命敷于四海”。按,《文選·勸進表》李善注引《尹文子》曰:“堯德化布于四海。”可知今傳《大禹謨》雖是僞古文,“敷于四海”之言未必無所傳承。《益稷》有“外薄四海”之語,“薄”、“敷”通用,亦可參證。[10]
從傳世文獻的文例來看此字讀“敷”無疑是非常合適的。但宋先生所羅列的材料容易使人產生此字讀敷乃由東、甫相譌的聯想。實際出土楚簡文字有同類下贅或變形筆畫本是一種十分常見的現象。如和旉下部相近同的邊也有同樣情況:

續釋“舂”及《上博七》中的幾個字
(《上博四·曹沫之陳》17號簡)、

續釋“舂”及《上博七》中的幾個字
(《上博七·鄭子家喪》甲本1號簡)。[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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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們從舂字存在異讀的情況來看,上古東部的某些字在另一方言中可能就是讀魚部的,這樣《上博七》之“敷”字用東部聲符也就好理解了。而且《凡物流形》此字左部與小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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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韻東部)也頗為相似。同樣在青銅器銘文中有如《秦公鎛》(《集成》1.269)之自銘為“鐘”,則又可為一補證。
前文已論“舂”之兩讀和表示種植的“蓺”、“封”有着密切關聯,但這還只是“舂”字字源的一個方面。實際古文字中凡古象雙手奉持物體之字形,亦復可示雙手被牢縛之意,並可泛指綁縛,且不一定就局限於縛手。

續釋“舂”及《上博七》中的幾個字
字所從之“午”本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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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僅可作馬索,亦可作縛人之索。周原甲骨中很著名的一片H11:1中有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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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象一人(祭祀之人牲)頸部帶枷且腳繫繩索,學者多讀此字為“禦”(古音魚部),[12]是非常可取的。讀古東韻的舂字,按推斷原當是“從臼,奉省聲”之字。與其相應的也有一個同類的字:拲。《說文》訓曰:“兩手同械也。从手从共,共亦聲。”而這個字和《上博七·鄭子家喪》中第五簡新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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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甲本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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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本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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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疑是同源字。[13]原釋文者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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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糸”置於左,並非合適。復旦讀書會讀此字為“紘”,似嫌繞遠。[14]按“紘”,《說文》訓為“冠卷”,即帽帶,後引申出“束”義,顯然不及“拲”與《上博七》之原字貼進。實際兩手同械,當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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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與兩手同縛的“

續釋“舂”及《上博七》中的幾個字
”字皆由“拲”分化而出;亦或異源而皆統於“拲”字。要之上博簡該字當以隸作“拲”字為優。且“拲”字所屬文段為“縃(疏)索以拲”,“縃”為陳偉先生讀。[15]由于陳文原只作釋文,未展開論述,這里謹略作補證。《上博七》該字甲本漫漶不清,乙本作

續釋“舂”及《上博七》中的幾個字
(從糸,疋聲),[16]此處亦指繩索。《易·夬 ·九四》的 “且”字,《上博三·周易》作“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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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馬王堆漢墓帛書本《周易》則作“胥”。[18]可見把《上博七》該字隸作“縃”也是非常合適的。“縃”亦為古魚部字,同時可作動詞用。《漢書·楚元王傳》:“二人諫,不聽,胥靡之”,王先謙補注:“劉敞曰:胥靡,《說文》作縃縻,謂拘縛之也。”故《上博七·鄭子家喪》中的“縃”、 “拲”二字也可為“舂”字古魚部、東部二讀的參照。最後將分別和舂字古韻二讀的相關諸字列于下表中以供比較參考。
綁縛
秉持
種植
“舂”繫諸字
魚、月組
縃、

續釋“舂”及《上博七》中的幾個字
舉
蓺、

續釋“舂”及《上博七》中的幾個字

續釋“舂”及《上博七》中的幾個字
、

續釋“舂”及《上博七》中的幾個字
、

續釋“舂”及《上博七》中的幾個字
、

續釋“舂”及《上博七》中的幾個字
東組
拲(或從木)、

續釋“舂”及《上博七》中的幾個字
奉
封
舂(從臼、奉省聲)?
(編者按:[1]熊立章:《上博簡〈詩論〉》說〈清廟〉之“舂”考辨》,簡帛網2008年12月23日,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911
[2]孟蓬生:《釋“

續釋“舂”及《上博七》中的幾個字
”》,《古文字研究》第25輯,中華書局,267頁。
[3]郭沫若:《釋支干》,《甲骨文字研究》,科學出版社,1962,。
[4]裘錫圭:《裘錫圭自選集》,河南教育出版社,1994,10頁。
[5]王子超:《釋“

續釋“舂”及《上博七》中的幾個字
”》,《河南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1986年1期。
[6]見《左傳·襄公二十四年》及《國語·晉語八》,有關“御龍氏”的記載另見於《左傳·昭公二十九年》和《史記·夏本紀》。
[7]參見馬承源主編:《上海博物館藏楚竹書》一,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131頁。
[8]裘錫圭:《談談古文字資料對古漢語研究的重要性》,《中國語文》,1979年6期。
[9]馬承源主編:《上海博物館藏楚竹書》七,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252、253頁。
[10]宋華強:《〈上博(七)·凡物流形〉》札記四則》,簡帛網2009年1月3日,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938
[11]《鄭子家喪》原釋此字作“鄎”,陳偉先生及復旦讀書會皆已正其誤。參見陳偉:《〈鄭子家喪〉初讀》,簡帛網2007年12月31日,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919;復旦讀書會:《〈鄭子家喪〉校讀》,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網站,2007年12月31日,http://www.guwenzi.com/SrcShow.asp?Src_ID=584
[12]如李學勤:《周文王時期卜甲與商周文化關繫》,《人文雜志》,1988年2期。
[13]同[9],分見37頁、47頁。
[14]見《〈鄭子家喪〉校讀》,同[10]。
[15]見《〈鄭子家喪〉初讀》,同[10]。
[16]同[9],47頁。
[17]馬承源主編:《上海博物館藏楚竹書》三,上海古籍出版社,2003,50頁。
[18]馬王堆漢墓帛書整理小組:《馬王堆帛書〈六十四卦〉釋文》,《文物》1984年第3期。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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