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博七‧鄭子家喪》“以邦之變”考 ,对于想了解历史故事的朋友们来说,《上博七‧鄭子家喪》“以邦之變”考是一个非常想了解的问题,下面小编就带领大家看看这个问题。
原文标题:《上博七‧鄭子家喪》“以邦之變”考
(香港大學中文學院)
《上博七‧鄭子家喪》甲本簡1有簡文作:

《上博七‧鄭子家喪》“以邦之變”考

《上博七‧鄭子家喪》“以邦之變”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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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博七‧鄭子家喪》“以邦之變”考
此句乙本作:

《上博七‧鄭子家喪》“以邦之變”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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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博七‧鄭子家喪》“以邦之變”考
其中

《上博七‧鄭子家喪》“以邦之變”考
及

《上博七‧鄭子家喪》“以邦之變”考
字,整理者隸作“

《上博七‧鄭子家喪》“以邦之變”考
”,並解釋說:
讀為“以邦之怲”。“邦”指鄭國。“怲”,《說文·心部》:“怲,憂也。从心,丙聲。”《詩·小雅·頍弁》:“憂心怲怲。”《廣韻》:“怲,憂也。”《玉篇》:“怲,憂也。懼也。”
復旦讀書會則把

《上博七‧鄭子家喪》“以邦之變”考
字隸作“

《上博七‧鄭子家喪》“以邦之變”考
”,謂“

《上博七‧鄭子家喪》“以邦之變”考
”即“怲”字,但認為“以邦之怲”之“邦”指楚國,“怲”讀為“病”。[1]陳偉先生亦主張“怲”讀為“病”,但指出此字與一般楚簡“病”字寫法不同。其說云:
邦,整理者以爲指鄭國,不確。應指楚國。
怲,整理者引《說文》云:“憂也。”今按,或當讀爲“病”。此前所見楚簡中的“病”皆從“方”作,這可能是“病”字的另外一種寫法。[2]
凡國楝先生則從整理者釋“

《上博七‧鄭子家喪》“以邦之變”考
”為“怲”之說,又指出“

《上博七‧鄭子家喪》“以邦之變”考
”字見於《上博二‧從政》篇。他說:
簡文“

《上博七‧鄭子家喪》“以邦之變”考
”字,整理者讀為“怲”,並引《說文》解釋作“憂”。今按,該字亦見于上博二《從政》甲8號簡,上博五《季康子問於孔子》第9簡相應的字作

《上博七‧鄭子家喪》“以邦之變”考
,陳劍先生主張將其讀作“猛”。不過此處恐不能讀為“猛”,整理者釋讀有理,可從之。[3]
筆者認為,“邦”當如復旦讀書會及陳偉先生所言,指楚國。惟“

《上博七‧鄭子家喪》“以邦之變”考
”字是否應讀為“怲”或“病”,則尚有討論空間。下文專就此字作進一步探討。
先就字形論之。上文所列出列出甲乙本的“

《上博七‧鄭子家喪》“以邦之變”考
”字,形體如下:

《上博七‧鄭子家喪》“以邦之變”考
甲本簡1

《上博七‧鄭子家喪》“以邦之變”考
乙本簡2
同篇簡3亦有“

《上博七‧鄭子家喪》“以邦之變”考
”字,甲乙本分別作:

《上博七‧鄭子家喪》“以邦之變”考
甲本簡3

《上博七‧鄭子家喪》“以邦之變”考
乙本簡3
簡3之相關簡文作“售(雖)邦之

《上博七‧鄭子家喪》“以邦之變”考
”。“

《上博七‧鄭子家喪》“以邦之變”考
”,整理者亦釋“怲”,復旦讀書會隸作“

《上博七‧鄭子家喪》“以邦之變”考
”,釋作“怲”,讀為“病”。陳偉先生亦讀此字為“病”,與上例同。惟張新俊先生對此提出異議,他認為〈鄭子家喪〉所見四“

《上博七‧鄭子家喪》“以邦之變”考
”字(為方便表述,下稱為A字)皆不從“丙”,實從“

《上博七‧鄭子家喪》“以邦之變”考
”,其說曰:
A(引者按:指〈鄭子家喪〉中四“

《上博七‧鄭子家喪》“以邦之變”考
”字)上部所从與“丙”形體比較接近,是學界把此字隸定作“

《上博七‧鄭子家喪》“以邦之變”考
”或者“

《上博七‧鄭子家喪》“以邦之變”考
”的依據。其實,只要跟楚文字中的“丙”字比較一下,不難發現,《鄭子家喪》簡中的A字所从與“丙”是有區別的。我們以《楚文字編》所收“丙”字为例:

《上博七‧鄭子家喪》“以邦之變”考
包186

《上博七‧鄭子家喪》“以邦之變”考
望M1‧9

《上博七‧鄭子家喪》“以邦之變”考
帛丙91 《楚文字編》第838頁
楚文字中的“丙”中間所从的部分是“

《上博七‧鄭子家喪》“以邦之變”考
”形,A字上部所从的偏旁則是“矢”。而目前我們所能見到的楚文字“丙”,是從來沒有把中間所从的部分寫成“矢”的。所以,從這一點說,把A隸定成“

《上博七‧鄭子家喪》“以邦之變”考
”或者“

《上博七‧鄭子家喪》“以邦之變”考
”顯然是不合理的。既然A字上部所从非“丙”,那麼它也就無從讀作“怲”或者“病”了。
如果單純從文字的形體來考慮,A字上部所从與“侯”最為接近:

《上博七‧鄭子家喪》“以邦之變”考
王孫誥鐘

《上博七‧鄭子家喪》“以邦之變”考
包243

《上博七‧鄭子家喪》“以邦之變”考
包233

《上博七‧鄭子家喪》“以邦之變”考
帛丙99 《楚文字編》325頁
我們可以拿A與同篇中的“侯”字相比較:

《上博七‧鄭子家喪》“以邦之變”考
甲本簡2

《上博七‧鄭子家喪》“以邦之變”考
乙本簡2
基於以上的考慮,我傾向於把A字隸定作“

《上博七‧鄭子家喪》“以邦之變”考
”,可以看成从心、从口、矦聲的字。“

《上博七‧鄭子家喪》“以邦之變”考
”字中間所从“口”形,屬於“增繁無義偏旁”,這種現象在楚文字中比較常見,何琳儀先生在研究戰國文字形體演變時已經舉出不少例證,可以參看。本篇簡文中的“後”字,甲本簡1作

《上博七‧鄭子家喪》“以邦之變”考
,乙本簡2作

《上博七‧鄭子家喪》“以邦之變”考
,是其比。但是“

《上博七‧鄭子家喪》“以邦之變”考
”字不見於後世字書,從文字通假的角度來考慮,我懷疑它可以讀作“訩”。上古音“訩”屬曉母東部,“矦”屬匣母侯部,二者在韻部上是陰陽對轉關係;在聲母方面,曉、匣同為喉音,關係密切,故可相通。“訩”可以訓“禍亂”。如《詩‧小雅‧節南山》“昊天不傭,降此鞠訩”,朱熹《詩集傳》“言昊天不均而降此窮極之亂。”
如果此說可以成立,簡1的“以邦之A以急”,也就是“以邦之訩以急”。前一個“以”用為介詞,表示原因,后一個“以”用為連詞,可訓為“而”。“急”訓為“緊急、危急”。如《左傳·宣公十五年》:“宋人使樂嬰齊告急于晉,晉侯欲救之。”簡1“鄭子家殺其君,不穀日欲以告大夫,以邦之訩以急”是說鄭子家殺了鄭國國君這件事情,楚莊王在數年前就想把它告訴楚大夫,因為楚國當時正遭受禍亂而形勢危急,(所以就沒有把這件事情公布出來。)《鄭子家喪》的整理者認為此處的“邦”指鄭國,是不正確的,所言應為楚國。這從簡3的“雖邦之訩,將必爲師”也可以看出來。大概在楚莊王看來,楚國此時也正遭受到某種禍亂。[4]
張先生注意到楚系“丙”字與“

《上博七‧鄭子家喪》“以邦之變”考
”之的區別,對A字作了細緻分析,並將A改隸作“

《上博七‧鄭子家喪》“以邦之變”考
”,讀為“訩”。其後李天虹先生〈上博七〈鄭子家喪〉補釋〉亦從張氏之隸定,但未採其讀作“訩”之說,而懷疑B是《上博二‧從政甲》簡8“

《上博七‧鄭子家喪》“以邦之變”考
”的訛字。李氏云:

《上博七‧鄭子家喪》“以邦之變”考
,從張新俊先生隷定,簡文作

《上博七‧鄭子家喪》“以邦之變”考
(甲簡1)、

《上博七‧鄭子家喪》“以邦之變”考
(乙簡3)。此字整理者隸定為“

《上博七‧鄭子家喪》“以邦之變”考
”,讀為“怲”,訓為“憂”。復旦讀書會及陳偉先生疑“怲”當讀為“病”。陳先生又指出此前所見楚簡中的“病”皆從“方”作,“怲”可能是“病”字的另外一種寫法。單純從形體看,此字確實如張先生所言,上部寫法與“丙”字有別而與“矦”一致,當隷定為“

《上博七‧鄭子家喪》“以邦之變”考
”。張先生讀“

《上博七‧鄭子家喪》“以邦之變”考
”為“訩”,從文意看也講得通。但結合古書用字習慣看,這裡如果用“病”字則更爲合適。上博《從政甲》簡8“猛則亡親”之“猛”,簡文作

《上博七‧鄭子家喪》“以邦之變”考
,可以隷定為“

《上博七‧鄭子家喪》“以邦之變”考
”,構形和所謂“

《上博七‧鄭子家喪》“以邦之變”考
”一致,形體也比較接近。這使我們懷疑“

《上博七‧鄭子家喪》“以邦之變”考
”或許是

《上博七‧鄭子家喪》“以邦之變”考
(“

《上博七‧鄭子家喪》“以邦之變”考
(病)”)的訛字。[5]
李先生指出,根據古書習慣,A字讀為“病”於文義最協,然“

《上博七‧鄭子家喪》“以邦之變”考
”字不從丙聲,與“病”音不通,故她懷疑A為“

《上博七‧鄭子家喪》“以邦之變”考
”之訛字,仍讀為“病”。
郭永秉先生〈《競公瘧》篇“病”字小考〉也認為A應讀為“病”。不過,與李說不同,他不同意張新俊先生對字形的分析,主張A仍當隸作“

《上博七‧鄭子家喪》“以邦之變”考
”。他說:
他(引者案:指張新俊)懷疑此字在簡文應讀為“訩”。我們認爲此說並不正確。首先,“

《上博七‧鄭子家喪》“以邦之變”考
”字從未見於古文字資料,不好解釋它究竟是什麽字;但是“

《上博七‧鄭子家喪》“以邦之變”考
”字卻是屢見於楚簡的,且都是作上“丙”中“口”下“心”的結構。至於張先生所講“丙”字無有訛从“矢”形的,其實這個問題也容易解釋。古文字中“大”形(“丙”中間所从是“

《上博七‧鄭子家喪》“以邦之變”考
”形,戰國文字的“大”也有寫作這種形體的)和“矢”形容易相混,是很常見的現象。郭店楚簡《老子》甲組33號用作“猛”的“

《上博七‧鄭子家喪》“以邦之變”考
”字作

《上博七‧鄭子家喪》“以邦之變”考
,李守奎先生指出“所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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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訛形”,甚是。可見“

《上博七‧鄭子家喪》“以邦之變”考
”字訛从“矢”絲毫也不足怪。第二,讀“

《上博七‧鄭子家喪》“以邦之變”考
”為“訩”並無來自古文獻和出土文字資料的文字學證據,且二字中古等呼皆不同,似亦難信;第三,“邦之訩”顯然不如“邦之病”來得文從字順。
總之,我們認爲,此字釋為“

《上博七‧鄭子家喪》“以邦之變”考
”讀為“病”是完全可以肯定下來的。[6]
值得一提的是,郭文在討論A字時曾提及《上博六‧競公瘧》簡10的

《上博七‧鄭子家喪》“以邦之變”考
字,並以A字作為

《上博七‧鄭子家喪》“以邦之變”考
字釋“病”之證。郭氏云:
明白了這一點(引者案:指〈鄭子家喪〉B字應釋為“

《上博七‧鄭子家喪》“以邦之變”考
”,讀為“病”),再回到〈競公瘧〉的

《上博七‧鄭子家喪》“以邦之變”考
字,問題就很簡單了。此字顯然應分析為从“爿(疒)”“

《上博七‧鄭子家喪》“以邦之變”考
”聲,是一個不折不扣的“病”字。釋此字為“病”,與《左傳》、《晏子春秋》就完全密合了。因此陳劍先生講這段簡文“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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間有文獻流傳變易的關係,不僅僅是意近的問題”,再次得到了證實。[7]
案:〈競公瘧〉之

《上博七‧鄭子家喪》“以邦之變”考
,相關簡文作“貧

《上博七‧鄭子家喪》“以邦之變”考
(苦)約

《上博七‧鄭子家喪》“以邦之變”考
(

《上博七‧鄭子家喪》“以邦之變”考
)

《上博七‧鄭子家喪》“以邦之變”考
”。整理者釋

《上博七‧鄭子家喪》“以邦之變”考
為“疾”,並謂此句意近《晏子春秋‧内篇諫上‧景公信用讒佞賞罰失中晏子諫》篇中的“民愁苦約病”。[8]其後,陳劍先生指出簡文“

《上博七‧鄭子家喪》“以邦之變”考
”字應為衍文[9],如是,則簡文當作“貧

《上博七‧鄭子家喪》“以邦之變”考
(苦)約(

《上博七‧鄭子家喪》“以邦之變”考
)

《上博七‧鄭子家喪》“以邦之變”考
”,正好與《晏子春秋》“愁苦約病”句相對應。如此一來,〈競公瘧〉之

《上博七‧鄭子家喪》“以邦之變”考
即相應《晏子春秋》的“病”字。以此證之,郭氏釋

《上博七‧鄭子家喪》“以邦之變”考
為“病”,似非無據。另一方面,從字形上看,〈競公瘧〉

《上博七‧鄭子家喪》“以邦之變”考
字與〈鄭子家喪〉A字皆從“

《上博七‧鄭子家喪》“以邦之變”考
”,二者十分相近,若郭先生對

《上博七‧鄭子家喪》“以邦之變”考
字的改讀可從,似乎可以為A隸作“

《上博七‧鄭子家喪》“以邦之變”考
”讀為“病”提供證據。
由此可見,主張把A隸作“

《上博七‧鄭子家喪》“以邦之變”考
”(或“

《上博七‧鄭子家喪》“以邦之變”考
”),讀為“病”者甚多,但此釋讀的前提是A必須從“丙”聲。惟細審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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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結構,其字所從之“

《上博七‧鄭子家喪》“以邦之變”考
”與“丙”字確有距離,這也是張新俊先生將A改隸作“

《上博七‧鄭子家喪》“以邦之變”考
”,讀為“訩”的原因。雖然郭永秉先生指出古文字“大”和“矢”形容易相混,但即使我們把A字所從字“矢”視為“大”的訛混,仍未能解釋二者在字形上的差異(“丙”字上半皆從“

《上博七‧鄭子家喪》“以邦之變”考
”形,A字則從“厂”或從“广”)。關於這一點,高佑仁先生已經指出。他在〈《鄭子家喪》、《競公瘧》諸“病”字的構形考察〉說:
我們知道楚簡一般“丙”字作

《上博七‧鄭子家喪》“以邦之變”考
(包‧31)、

《上博七‧鄭子家喪》“以邦之變”考
(包‧168)、

《上博七‧鄭子家喪》“以邦之變”考
(包‧42)、

《上博七‧鄭子家喪》“以邦之變”考
(帛丙1‧3)、

《上博七‧鄭子家喪》“以邦之變”考
(包‧165),張新俊先生認為楚簡“丙”字中間都从“

《上博七‧鄭子家喪》“以邦之變”考
”形,但上述諸字中間則从“矢”形,所以應非“病”字。郭永秉先生則指出古文字的“

《上博七‧鄭子家喪》“以邦之變”考
”與“矢”形容易相混的角度,進而確認這就是“病”字。我也認為文例讀“病”最妥,但對於學者們的構形分析感到有些疑惑,我的懷疑是,“

《上博七‧鄭子家喪》“以邦之變”考
”中間从“

《上博七‧鄭子家喪》“以邦之變”考
”形,“

《上博七‧鄭子家喪》“以邦之變”考
”中間則从“

《上博七‧鄭子家喪》“以邦之變”考
”形,目前還沒有看過楚簡“丙”字中間有“

《上博七‧鄭子家喪》“以邦之變”考
”訛作“

《上博七‧鄭子家喪》“以邦之變”考
”的確切證據。此外,哪怕將“

《上博七‧鄭子家喪》“以邦之變”考
”中間的“

《上博七‧鄭子家喪》“以邦之變”考
”改易作“

《上博七‧鄭子家喪》“以邦之變”考
”,它與“

《上博七‧鄭子家喪》“以邦之變”考
”還有個很明顯的差異,此即“丙”字一般上半都从“

《上博七‧鄭子家喪》“以邦之變”考
”形,但△(引者案:即A字)字或从“厂”或从“广”,這也是“丙”字所沒有的寫法。兩個變數加在一起,這促使我思考該字有無其他分析方式的可能。[10]
高先生把A字與〈競公瘧〉的

《上博七‧鄭子家喪》“以邦之變”考
字結合分析,認為二者皆是《說文》中訓為“臥驚病”的“寎”字。他說:
我認為要解決〈競公瘧〉、〈鄭子家喪〉等字的構形,要先從《說文》中的一個字說起:
《說文》:“寎(

《上博七‧鄭子家喪》“以邦之變”考
),臥驚病也。从㝱省,丙聲。”
馬敘倫《說文解字六書疏證》云:“王筠曰:‘寎、病一字’,倫按:《廣雅》‘寎,病也’”,可知“寎”从“丙”聲,與“病”的音、義關係非常密切。若將《說文》的“寎”字比對《競公瘧》的“

《上博七‧鄭子家喪》“以邦之變”考
”字,會發現“

《上博七‧鄭子家喪》“以邦之變”考
”字其實應當釋作从“爿”、从“厂”、“

《上博七‧鄭子家喪》“以邦之變”考
”聲,《鄭子家喪》的“

《上博七‧鄭子家喪》“以邦之變”考
”字則是从“厂”、从“心”、“

《上博七‧鄭子家喪》“以邦之變”考
”聲,至於“

《上博七‧鄭子家喪》“以邦之變”考
”字上半則“厂”改作“广”。古文字中“宀”、“厂”、“广”在偏旁中都是可以替換的,例如“

《上博七‧鄭子家喪》“以邦之變”考
”字可从“宀”作“

《上博七‧鄭子家喪》“以邦之變”考
”(師虎簋/集成4316),也可从“广”作“

《上博七‧鄭子家喪》“以邦之變”考
”(不栺方鼎/2735),亦可从“厂”作“

《上博七‧鄭子家喪》“以邦之變”考
”(農卣/集成5424),所以劉釗先生《古文字構形學》第十六章“古文字構形演變條例”中已指出“古文字中厂、宀二字在用做表意偏旁時有時可以通用”、“古文字中厂、广二字在用做表意偏旁時可以通用”,則“寎”通作“

《上博七‧鄭子家喪》“以邦之變”考
”這應當是沒有問題的。
筆者這樣的解法只有一個關卡須要打通,就是中間所謂的“矢”形,施謝捷先生曾在郭永秉先生文章下的跟帖中指出“從‘丙’作如此寫法,可與‘內’比較。二者具有同樣的變化。”,這是個很重要的啟發。我認為

《上博七‧鄭子家喪》“以邦之變”考
、

《上博七‧鄭子家喪》“以邦之變”考
、

《上博七‧鄭子家喪》“以邦之變”考
、

《上博七‧鄭子家喪》“以邦之變”考
、

《上博七‧鄭子家喪》“以邦之變”考
等字中間的“

《上博七‧鄭子家喪》“以邦之變”考
”形,就是一般“丙”字(

《上博七‧鄭子家喪》“以邦之變”考
)的訛變,我們知道古文字“

《上博七‧鄭子家喪》“以邦之變”考
”形與“

《上博七‧鄭子家喪》“以邦之變”考
”形常是相通的,舉例來說:

《上博七‧鄭子家喪》“以邦之變”考

《上博七‧鄭子家喪》“以邦之變”考
內

《上博七‧鄭子家喪》“以邦之變”考

《上博七‧鄭子家喪》“以邦之變”考
孔子詩論.12
上博緇衣.20
宋

《上博七‧鄭子家喪》“以邦之變”考

《上博七‧鄭子家喪》“以邦之變”考
包.85
上博緇衣.23

《上博七‧鄭子家喪》“以邦之變”考

《上博七‧鄭子家喪》“以邦之變”考

《上博七‧鄭子家喪》“以邦之變”考
包.36
包.157

《上博七‧鄭子家喪》“以邦之變”考

《上博七‧鄭子家喪》“以邦之變”考

《上博七‧鄭子家喪》“以邦之變”考
包.183
包.157
綜上所述,本文認為“

《上博七‧鄭子家喪》“以邦之變”考
”就應即《說文》的“寎”,嚴式隸定應作“

《上博七‧鄭子家喪》“以邦之變”考
”,只不過“宀”改“厂”而已,其餘〈鄭子家喪〉的寫法則是省“爿”添“心”旁,應隸作“

《上博七‧鄭子家喪》“以邦之變”考
”或“

《上博七‧鄭子家喪》“以邦之變”考
”。
除此之外,我在觀察“

《上博七‧鄭子家喪》“以邦之變”考
”字時,也曾思考過此字有無可能是从“疒”、“

《上博七‧鄭子家喪》“以邦之變”考
”聲,我們知道所謂的“疒”可以分析作“爿”、“人”兩個結構,例如“

《上博七‧鄭子家喪》“以邦之變”考
”字作“

《上博七‧鄭子家喪》“以邦之變”考
”(

《上博七‧鄭子家喪》“以邦之變”考
鼎/集成2569),如此一來有沒有可能“

《上博七‧鄭子家喪》“以邦之變”考
”字形體中的“爿”與“厂”就應合在一起釋成“疒”呢?我考察後的結論是否定的,理由有三:一、楚簡中从“疒”之字十分普遍,或作“

《上博七‧鄭子家喪》“以邦之變”考
”(天卜)“痒”字所从),或作“

《上博七‧鄭子家喪》“以邦之變”考
”(包.126“

《上博七‧鄭子家喪》“以邦之變”考
”字所从),或直接省作“

《上博七‧鄭子家喪》“以邦之變”考
”(包.158“

《上博七‧鄭子家喪》“以邦之變”考
”字所从),我僅見一例比較接近△字的例證,包山“疾”字作“

《上博七‧鄭子家喪》“以邦之變”考
”(簡221),“矢”旁左側有條直筆,不過其與上半橫筆無連接,與△還是稍有差異,而且這也不是普遍的寫法。二、更重要的是,萬一我們將“

《上博七‧鄭子家喪》“以邦之變”考
”釋作从“疒”、“

《上博七‧鄭子家喪》“以邦之變”考
”聲,則

《上博七‧鄭子家喪》“以邦之變”考
、

《上博七‧鄭子家喪》“以邦之變”考
、

《上博七‧鄭子家喪》“以邦之變”考
、

《上博七‧鄭子家喪》“以邦之變”考
諸字上半的“厂”、“广”,將只能視為从“疒”省,古文字中“疒”可以省作“爿”,但省成“厂”、“广”者,筆者未見。三、〈競公瘧〉簡中从“疒”諸字很多,但都通通省作“爿”,以簡10“

《上博七‧鄭子家喪》“以邦之變”考
”上一字的“

《上博七‧鄭子家喪》“以邦之變”考
(

《上博七‧鄭子家喪》“以邦之變”考
)”字為例,字形作“

《上博七‧鄭子家喪》“以邦之變”考
”,字从“爿”,可知“

《上博七‧鄭子家喪》“以邦之變”考
”字,其“厂”旁與“爿”旁應非同一結構,不能合而釋成“疒”。[11]
高說頗能解釋“

《上博七‧鄭子家喪》“以邦之變”考
”與“丙”(

《上博七‧鄭子家喪》“以邦之變”考
)之間的訛變關係,足證〈競公瘧〉之“

《上博七‧鄭子家喪》“以邦之變”考
”與A字所從“

《上博七‧鄭子家喪》“以邦之變”考
”形皆可隸作“丙”。統合其說,筆者認為“

《上博七‧鄭子家喪》“以邦之變”考
”字或如其所言,應改釋為“寎”。馬敍倫謂“寎”與“病”同,如此釋“

《上博七‧鄭子家喪》“以邦之變”考
”為“寎”,也與郭永秉先生釋為“病”之說密合。
不過,必須指出,筆者雖認同高先生釋“

《上博七‧鄭子家喪》“以邦之變”考
”為“寎”字之說,但對他將A字同釋為“寎”的做法則未敢苟同。考“

《上博七‧鄭子家喪》“以邦之變”考
”從爿,當與疾病有關,高先生指出厂、宀相通,則釋“

《上博七‧鄭子家喪》“以邦之變”考
”為“寎”,自無問題;但反觀A字則不然,A字上部雖從厂(或广),但左旁不從爿,下部復加心旁,與“寎”字字形差異頗大。高先生也注意到這點,因而指出A字乃“省爿添心”的“寎”字。我們認為此說略嫌牽強。其實,細審高說,不難發現其所以釋A為“寎”,乃因A字從丙,與一般楚簡“病”字從方的寫法不同。而學者已指出A字讀為“病”於文義最協,考慮到這一點,高先生於是把A字改釋為與“病”同字的“寎”,以解釋其與一般“病”字寫法的差異。
不過, A字與“

《上博七‧鄭子家喪》“以邦之變”考
”(寎)的結構有異,似無必要將二字拉上關係。筆者認為,A仍為“

《上博七‧鄭子家喪》“以邦之變”考
”字,不過其上加“厂”(或广)旁為飾而已[12]。就文義言之,A從“丙”聲,讀為“病”固然可通,但這裏筆者提出另一看法。古書中“便”與“變”可以通用,《馬王堆漢墓帛書‧五行》:“和也者小

《上博七‧鄭子家喪》“以邦之變”考
(體)變變然不

《上博七‧鄭子家喪》“以邦之變”考
於心也”。“變變”,整理者釋為“便便”[13],是其證。又帛書〈六十四卦‧革卦〉:“大人虎便",今本《
的中国历史名人故事
周易》作“大人虎變",此“便"字讀為“變"[14]。“便”从“更”聲,“更”从“丙”聲。[15]是聲素“丙”與“

《上博七‧鄭子家喪》“以邦之變”考
”可以通用[16]。A字與“便”同从“丙”聲,疑亦可讀為“變”。“丙”古音幫紐陽部[17];“變”幫紐元部[18],二字幫紐雙聲,陽、元通轉[19],可以通假。準此,簡文應讀為“以邦之變”及“雖邦之變”。[20]
《說文‧言部》云:“變,更也。”[21]引申指非常的變故。如《大戴禮記‧哀公問五義》:“應變而不窮也。”王聘珍《大戴禮記解詁》云:“變者,謂非常之事。”[22]《白虎通義‧災變》云:“變者,非常也。”[23]《漢書‧劉向傳》“乃使其外親上變事”,顏師古注云:“非常之事,故謂之變也”[24],皆其例。非常之事,可指政治上或軍事上的重大突發事件,如政變、兵變。[25]如《漢書‧高后紀》:“待呂氏變,而共誅之。”顏師古注:“變,謂發動。”[26]或指“變亂”,如《漢書‧尹翁歸傳》“奴客持刀兵入市鬬變”,顏師古注:“變,亂也。”[27]簡文“以邦之變”、“雖邦之變”,當謂國家發生非常之事,或取“政變”、“變亂”等義。
“邦之變”即“國之變”,猶“國變”之謂也。“國變”一語,見於先秦兩漢文獻,如《管子‧小匡》:“今夫商,群萃而州處,觀凶飢,審
國變,察其四時,而監其鄉之貨,以知其市之賈。”[28]《吳越春秋‧勾踐陰謀外傳》:“昔者,桀起靈臺,紂起鹿臺,陰陽不和,寒暑不時,五榖不熟,天與其災,民虛
國變,遂取滅亡。”[29]二例可與簡文互參。
最後,讓我們審視與B字相關之簡文:
(1)奠(鄭)子

《上博七‧鄭子家喪》“以邦之變”考
(家)殺丌(其)君,不

《上博七‧鄭子家喪》“以邦之變”考
(穀)日欲

《上博七‧鄭子家喪》“以邦之變”考
(以)告夫
=(大夫),

《上博七‧鄭子家喪》“以邦之變”考
(以)邦之變,

《上博七‧鄭子家喪》“以邦之變”考
(以)

《上博七‧鄭子家喪》“以邦之變”考
(及)於含(今),而

《上博七‧鄭子家喪》“以邦之變”考
(後)楚邦囟(思)爲者(諸)侯正。[30]
(2)
唯(雖)邦之變,

《上博七‧鄭子家喪》“以邦之變”考
(將)必為帀(師)。[31]
句(1)謂楚莊王早欲將鄭子家弒君之事告知大夫,但因當時楚國發生非常之事,故莊王未有將該事相告,而滯後至今。句(2)中“邦之變”與句(1)取義相同,其意謂楚國雖然發生變故,但仍須出兵討鄭。
關於簡文所言“邦之變”,張新俊先生認為是指宣公四年(前605年)楚國發生的內亂。他說:
根據《左傳》的記載,鄭子家弒其君鄭靈公之事發生在公元前605年,這一年楚國的政局正處在動蕩之中。《左傳·宣公四年》中記載了該年也就是楚莊王九年楚國所發生的內亂:
及令尹子文卒,鬭般為令尹,子越為司马。蒍賈為工正,譖言子揚而殺之,子越為令尹,己為司馬。子越又惡之,乃以若敖氏之族圄伯嬴於轑陽而殺之,遂處烝野,將攻王。王以三王之子為質焉,弗受。師于漳澨。秋七月戊戌,楚子與若敖氏戰于皋浒。伯棼射王,汰輈,及鼓跗,著于丁寧。又射,汰輈,以貫笠轂。師懼,退。王使巡師曰:“吾先君文王克息,獲三矢焉。伯棼竊其二,盡於是矣。”鼓而進之,遂滅若敖氏。
楚莊王所言的“以邦之訩以急”,應該就是指公元前605年楚國發生的這次內亂。
鄭子家喪發生在公元前599年。在此之前,先是眾舒叛亂了楚國,楚於公元前601年出兵伐舒蓼,滅之。公元前600年,楚國伐鄭,晉國派郤缺救鄭,鄭伯敗楚師于柳棼。公元前599年,楚伐鄭,晉派士會救鄭,逐楚師于潁水北。楚國在平定眾舒之亂後,在連年對鄭的戰爭中,沒有撈到絲毫的便宜,《左傳·宣公十一年》說“厲之役,鄭伯逃歸,自是楚未得志焉”正是這一段時間內楚、鄭交兵的反映。簡3楚莊王說“雖邦之訩”,大概就是基於這些歷史背景。公元前599年,“鄭子家卒。鄭人討幽公之亂,斲子家之棺,而逐其族” 可見此年鄭子家喪是一個導火索,鄭國再次發生內訌,這正是楚出兵伐鄭的大好機會。楚莊王於是打著“今鄭子家殺其君,將保其寵光以沒入地。如上帝鬼神以爲怒,吾將何以答”這樣的藉口,出兵伐鄭,也算是師出有名,所以緊接著楚莊王說“雖邦之訩,將必出師”。[32]
李天虹先生亦說:
所謂“邦之病”,大概是說楚國有內憂外患。張新俊先生認為這裏的“邦之病”,指宣公四年(前605年)楚國發生的內亂,有一定道理。據《左傳》,宣公四年到宣公十年,晉、楚爭霸處膠著狀態,期間楚國未佔到優勢,宣公八年,楚又有群舒之叛,這些可能都與所謂“邦之病”有關。[33]
張、李二先生之說甚確。比較釋“訩”與釋“病”之說,“變”有“變亂”義,也可指內亂。因此,釋A為“變”,與史書所載楚國亂事正相脗合。總言之,A字可讀為“變”,簡文讀作“以邦之變”、“雖邦之變”。筆者此讀法於音義皆通,在字形上則可解決諸家釋A為“病”的矛盾。
(編者按:[2]陳偉〈《鄭子家喪》初讀〉,武漢大學簡帛研究中心網站,2008年12月31日(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919#_ednref1)。又陳氏於此文將此句與下文“以忣”連讀,讀為“以邦之病以急”,與復旦讀書會說同。不過,陳氏後來放棄此說,把“以邦之病以急”與後文“於今以後”連讀,讀為“以邦之病以急於今而後”。說見陳氏〈《鄭子家喪》通釋〉,武漢大學簡帛研究中心網站,2009年1月10日(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964#_edn1#_edn1)。
[3]凡國楝:〈《上博七‧鄭子家喪》校讀劄記兩則〉,武漢大學簡帛研究中心網站,2008年12月31日(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920)。
[4]張新俊:〈《鄭子家喪》“

《上博七‧鄭子家喪》“以邦之變”考
”字試解〉,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網站,2009年1月3日(http://www.guwenzi.com/SrcShow.asp?Src_ID=604)。
[5]李天虹:〈上博七《鄭子家喪》補釋〉,《江漢考古》,2009年第3期(總112期),頁111。
[6]郭永秉:〈《競公瘧》篇「病」字小考〉,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網站
(http://www.guwenzi.com/SrcShow.asp?Src_ID=677),2009年1月23日。
[7]郭永秉:〈《競公瘧》篇「病」字小考〉,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網站
(http://www.guwenzi.com/SrcShow.asp?Src_ID=677),2009年1月23日。
[8]馬承源主編《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六)》(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年7月),頁186。
[9]陳劍〈《上博(六)‧孔子見季桓子》重編新釋〉,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編《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第二輯)(上海:復旦大學出版社2008年8月),頁173。
[10]高佑仁〈《鄭子家喪》、《競公瘧》諸「病」字的構形考察〉,武漢大學簡帛研究中心網站(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1200#_ftn7),2010年01月04日。
[11]同上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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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劉釗《古文字構形研究》(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2006年1月)云:“古文字中一些字可加厂旁為繁化”(頁341)。蕭毅《楚簡文字研究》(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2010年3月)亦謂:“古文字中‘厂’常為附加的無義偏旁”(頁39),而“广”不過是“厂”加飾筆而已,故A字所從的“厂”和“广”旁很可能也是無義的飾符。
[13]國家文物局古文獻研究室編:《馬王堆漢墓帛書(壹)》(北京:文物出版社,1980年3月,第1版),頁23。
[14]馬王堆帛書整理者亦讀“便"為“變",見馬王堆漢墓帛書整理小組:〈馬王堆帛書《六十四卦》釋文〉,《文物》1984年第3期(總334期),頁6。
[15]于省吾〈釋

《上博七‧鄭子家喪》“以邦之變”考
〉曰:“甲骨文

《上博七‧鄭子家喪》“以邦之變”考
字屢見,作

《上博七‧鄭子家喪》“以邦之變”考
或

《上博七‧鄭子家喪》“以邦之變”考
形,《甲骨文編》釋為更。按

《上博七‧鄭子家喪》“以邦之變”考
即古文鞭字。《說文》鞭字作

《上博七‧鄭子家喪》“以邦之變”考
,並謂:‘鞭,驅也。从革

《上博七‧鄭子家喪》“以邦之變”考
聲。

《上博七‧鄭子家喪》“以邦之變”考
古文

《上博七‧鄭子家喪》“以邦之變”考
。’就古音言之,

《上博七‧鄭子家喪》“以邦之變”考
从

《上博七‧鄭子家喪》“以邦之變”考
聲,

《上博七‧鄭子家喪》“以邦之變”考
从

《上博七‧鄭子家喪》“以邦之變”考
聲,

《上博七‧鄭子家喪》“以邦之變”考
从丙聲。丙

《上博七‧鄭子家喪》“以邦之變”考
雙聲。

《上博七‧鄭子家喪》“以邦之變”考
字隸變作更,丙更疊韻。《周禮‧考工記‧輪人》的‘眂其綆’,鄭司農謂‘綆讀為關東言餅之餅’。按綆从更聲,更本作

《上博七‧鄭子家喪》“以邦之變”考
,从丙聲。是丙更古通之證。西周金文馭字多作

《上博七‧鄭子家喪》“以邦之變”考
,其从

《上博七‧鄭子家喪》“以邦之變”考
,乃甲骨文

《上博七‧鄭子家喪》“以邦之變”考
字的省變。《說文》謂‘馭从又馬’,又乃

《上博七‧鄭子家喪》“以邦之變”考
形的譌省。西周金文馭字均作

《上博七‧鄭子家喪》“以邦之變”考
,右从

《上博七‧鄭子家喪》“以邦之變”考
乃古文

《上博七‧鄭子家喪》“以邦之變”考
字,用

《上博七‧鄭子家喪》“以邦之變”考
以驅馬。石鼓文馭字作

《上博七‧鄭子家喪》“以邦之變”考
,右从

《上博七‧鄭子家喪》“以邦之變”考
作

《上博七‧鄭子家喪》“以邦之變”考
,猶存初形。以上略論

《上博七‧鄭子家喪》“以邦之變”考
為鞭之初文,以及它和更字形變音通的由來。”見《甲骨文字釋林》(北京:中華書局,1979,第1版),頁391-392。
[16]“變”以“

《上博七‧鄭子家喪》“以邦之變”考
”為聲,《說文‧言部》云:“變,更也。從攵,

《上博七‧鄭子家喪》“以邦之變”考
聲。”是其證。“便”與“變”通,“便”從丙聲,“變”從

《上博七‧鄭子家喪》“以邦之變”考
聲,是聲素“丙”與“

《上博七‧鄭子家喪》“以邦之變”考
”相通。
[17]郭錫良《漢字古音手冊》(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1986),頁280。
[18]同上,頁213。
[19]先秦文獻中元、陽合韻之例頗多,陳新雄《古音研究》(台北:五南圖書出版有限公司,1999年4月,初版)曾列舉云:“《詩‧大雅‧抑》九章以言(元)韻行(陽),《大戴禮‧曾子立事篇》以言(元)韻行秉(陽),《五帝德篇》以言(元)韻明量方(陽),《楚辭‧九章‧抽思》以亡(陽)韻完(元)。按元讀[an],陽讀[aŋ],二部雖韻尾不同,但元音相同,故仍多旁轉也。”(頁467-468)陳說甚是。又上引于省吾《甲骨文字釋林》指出“更(

《上博七‧鄭子家喪》“以邦之變”考
)”从丙聲,乃古文“鞭”字。“更”字古韻屬陽部,“鞭”字屬元部,此亦陽、元二部古通之證。
[20]《上博二‧從政甲》“

《上博七‧鄭子家喪》“以邦之變”考
則亡新”之“

《上博七‧鄭子家喪》“以邦之變”考
”字,單師周堯、黎廣基學長〈讀上博楚竹書《從政》甲篇「

《上博七‧鄭子家喪》“以邦之變”考
則亡新」札記〉讀為“迫”,誠是。“迫”字,單師謂有“急迫”之義。又《說文‧穴部》云:“窘,迫也。”毛晃《增修互註禮部韻略》云:“迫,窘也。”由此看來,把簡文讀為“以邦之迫”,“迫”訓“窘”,謂國家困迫,似亦可通。惟古漢語中“迫”字一般作動詞或形容詞用,揆諸文義,把簡文讀作“以邦之迫”似不如讀為“以邦之變”。單師說詳見〈讀上博楚竹書《從政》甲篇“

《上博七‧鄭子家喪》“以邦之變”考
則亡新”札記〉,《中國文字研究》2007年第一輯(總第八輯),頁48-49。
[21](漢)許慎撰:《說文解字》(長沙:岳麓書社,2005),頁68上。
[22](清)王聘珍《大戴禮記解詁》(北京:中華書局,2008年1月,第1版),頁11。
[23](漢)班固撰:《白虎通義》,《景印文淵閣四庫全書‧第850冊‧子部雜家類》(台北:台灣商務印書館,1985),頁34。
[24]同上註。
[25]《漢語大字典》編輯委員會編:《漢語大字典》(武漢:湖北辭書出版社;成都:四川辭書出版社,1986-1990,第1版),第2卷,頁1481。
[26]同註20。
[27](漢)班固撰;(唐)顏師古注:《漢書》,景印清乾隆武英殿刊本(台北:藝文印書館,出版年份不詳),頁1241下。原文無標點,標點為筆者所加。
[28]黎翔鳳撰;梁蓮華整理:《管子校注》(北京:中華書局,2004年6月,第1版),頁402。
[29](漢)趙曄撰;(元)徐天祐音注;苗麓校點;辛正審訂:《吳越春秋》(南京:江蘇古籍出版社,1999年1月,第1版),頁141。
[30]釋文據馬主源主編:《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七)》(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12月),頁173-174。原釋文“變”字作“(怲)”,今改讀。此外,簡文“以邦之變,以及於今,而後楚邦思為諸侯正”一句,諸家斷讀或有出入,本文從整理者、凡國楝及李天虹說,將“以邦之變”與“以及於今”斷開,下接“而後楚邦思為諸侯正”。凡說見氏著凡國楝:〈《上博七‧鄭子家喪》校讀劄記兩則〉,武漢大學簡帛研究中心網站,2008年12月31日(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920),李說見氏著:〈上博七《鄭子家喪》補釋〉,《江漢考古》,2009年第3期(總112期),頁110-113。
[31]同上註。
[32]張新俊:〈《鄭子家喪》“

《上博七‧鄭子家喪》“以邦之變”考
”字試解〉,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網站,2009年1月3日(http://www.guwenzi.com/SrcShow.asp?Src_ID=604)。
[33]李天虹:〈竹書《鄭子家喪》所涉及歷史事件綜析〉,清華大學出土文獻研究與保獻中心編《出土文獻研究(第一輯)》(上海:中西書局,2010年8月),頁187。 (责任编辑:admin)
原文出处:http://his.newdu.com/a/201711/05/5139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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