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骨文-說甲骨文的“墠”和郭店簡的“禪” ,对于想了解历史故事的朋友们来说,甲骨文-說甲骨文的“墠”和郭店簡的“禪”是一个非常想了解的问题,下面小编就带领大家看看这个问题。
原文标题:說甲骨文的“墠”和郭店簡的“禪”
(棗莊廣播電視臺)
郭店楚簡《唐虞之道》(下簡稱《唐》)中用為禪讓之“禪”的字凡十二見,主要有如下字形:

甲骨文-說甲骨文的“墠”和郭店簡的“禪”
簡一(4例)、簡二六、

甲骨文-說甲骨文的“墠”和郭店簡的“禪”
簡二四(3例)、

甲骨文-說甲骨文的“墠”和郭店簡的“禪”
簡二〇(2例)
這個字,原整理這認為“從‘彳’從‘

甲骨文-說甲骨文的“墠”和郭店簡的“禪”
’從‘壬’,義為禪讓”, [1]滕壬生先生在《楚系簡帛文字編》(增訂本)中將此字隸定為“

甲骨文-說甲骨文的“墠”和郭店簡的“禪”
”,隸於“番”字下,括讀為“番”。[2]周鳳五先生在《郭店楚墓竹簡〈唐虞之道〉新釋》中將此字徑釋為“禪”,也認為此字從辵番聲。[3]
細審此字形,其中前二例都是從彳,後一例從辵,古文字中從彳從辵每無別,此可毋論。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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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例的右旁當分析為尗、田、壬三部份,後一字形只有尗、田兩部份,應當是前者的省形。這部份的單字,見於郭店簡《五行》簡三二“中心兌

甲骨文-說甲骨文的“墠”和郭店簡的“禪”
”, 原整理者云:“帛書本作‘中心說(悅)焉,遷于兄弟’。”裘錫圭先生按云:“簡文與帛書本‘焉’字相當之字,其形與本書《唐虞之道》篇中屢見的意為‘禪讓’之字的右旁相似。疑彼字當讀為‘禪’,此字則當讀為‘旃’。‘旃’從‘丹’聲,‘禪’從‘單’聲,‘丹’‘單’同音。”[4]裘先生認為此字即《唐》中用為“禪”字的那個字的右旁,看法是十分正確的。但是這個字的上邊寫的是“釆”,而《唐》篇那個相當於“禪”的字凡十二見,均從“尗”作,無一作“釆”者,根據三占從二的原則,如僅僅根據這一個字例而把另外的十二例都認為是從“番”,顯然是很不適當的,只能認為《五行》中的這個字是寫錯了,其上面本來仍當是從“尗”,多寫了一點成了“釆”。另外與《唐》篇字形不同的是此字下面是從“土”,這個倒不是大問題,因為在楚簡文字中從“土”、從“壬”有時候不別,比如“城”字,或從土作“

甲骨文-說甲骨文的“墠”和郭店簡的“禪”
”(郭店《老子》甲本16簡),或從壬作“

甲骨文-說甲骨文的“墠”和郭店簡的“禪”
”(郭店《老子》丙12簡),便是例子。
《唐》篇中的此字雖然根據文意釋為“禪”可確定無誤,但是這個字到底是該怎麼分析卻一直找不到很合理的解釋,有種無法坐實的感覺。近又重讀裘錫圭先生《釋“弋”》一文,[5]有了一點新的心得,就是覺得簡文此字的右旁與該文中論及的甲骨文“

甲骨文-說甲骨文的“墠”和郭店簡的“禪”
”(《合集》30893)、“

甲骨文-說甲骨文的“墠”和郭店簡的“禪”
”(《合集》30894)有關,字形又或作“

甲骨文-說甲骨文的“墠”和郭店簡的“禪”
”(《合集》30365)、“

甲骨文-說甲骨文的“墠”和郭店簡的“禪”
”(《合集》33871),後兩個字形從“土”,都是同一個字。裘先生已經指出此字所從的“

甲骨文-說甲骨文的“墠”和郭店簡的“禪”
”即“弋”字,上從“必(柲)”,整個字形“象一種下端很尖的柲狀物”,從“又”者則為“叔”字,隸定為“

甲骨文-說甲骨文的“墠”和郭店簡的“禪”
”和“𣈉”,無疑都是正確的,只是裘先生在文中沒有進一步解釋此字的音讀和含義。
裘先生認為“弋”即木杙,這個有文字方面演變的證據,固然不誤,而從甲骨文的字形看,這個“弋”顯然是一種被用來挖土的工具,“叔”字從又從弋,象以手持之挖土,故在其四周加小點,表示挖起的土粒。一旦“弋”上帶“又”或土粒形了,就不再是“弋”,而是“叔”或“尗”字了,後者便是前者的省形。
只是古代似乎沒有用木杙作為常用挖土工具的,竊意甲骨文的這個“弋”本是“㭒”之象形初文。在《說文》中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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㭒”、“枱”二字,二字音訓均不同,“㭒”注音詳里切,“枱”註音弋之切,段玉裁認為“枱”字亦當讀詳里切,也就是與“㭒”字音同。從古文字角度看,從㠯從台無別,高明先生就指出“古㠯與台同為今之以字”,[6]則“㭒”與“枱”分明一字,《集韻》也說“㭒通作枱”,可證。根據《集韻》,“㭒”、“枱”二字均有盈之、象齒二切,前者同於弋之切為馀紐,後者同於詳里切為邪紐,也就是說這二字的讀音實際上是相同的。很可能原都是都讀弋之切的,因為“㠯”、“台”古音都是馀紐字,弋之切正是馀紐;“㭒”字或作“梩”,“梩”從里為來紐,都是舌頭音,讀音相近;而如果是詳里切或象齒切,則是邪紐為齒頭音,聲母就嫌稍遠。有詳里切(或象齒切)的讀音,當是後來舌齒相轉的緣故。弋之切與“弋”同馀紐雙聲、之職對轉疊韻,讀音相近。
《說文》訓“㭒”為“臿也。从木聲。一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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徙土輂,齊人語也。梩,或从里。”是“㭒”即臿,也稱“鍬”,今天的鐵鍬就是其遺制,形制及功用相同。
《說文》訓“枱”為“耒耑也。从木台聲。鈶,或从金。”“枱”即“耜”,本是指耒的尖端部份,耒是一種用曲木作的掘土工具,下端比較尖銳,或著以三角形的金屬刃,形狀類似犁頭,稱為“庛(刺)”,用以耕地啓土,故其字或從金。
其可能的情況是耒端和臿的形制和功用類似,所以有相同的名稱,在甲骨文中可能本不同字,但是讀音相同,所以後人用了同一個後起形聲字來代替,入后又爲了加以分別,以“㭒”為臿義,以“枱”為耒端義,又分化成了二字。而甲骨文中的“弋”就是臿義的“㭒”字的象形初文,從字形看其形制就是在柲端著三角形的刃,用以刺地挖土,今天的尖頭鐵鍬與之最為近似。
“叔”字是個會意字,就是以弋(㭒)挖土的意思,《說文》于“叔”字下言“汝南名收芌(芋)爲叔”,當是由挖土義引申而來,因為芋是生長在土裡,要挖土始能收穫,和現在北方農村所說的“刨芋頭”或“挖芋頭”是一個意思。
那麼甲骨文中的“

甲骨文-說甲骨文的“墠”和郭店簡的“禪”
”和“𣈉”該是什麽字?于省吾先生根據漢碑、漢印中“督”字是從日的寫法將此字釋為“督”,[7]但是“督”是個後起的形聲字,是“察”義(段本作“視察”),故小篆里從目會意,從叔得聲;而從日者主要是見於漢代的印璽文字,所謂“繆篆”,但是繆篆爲了結體的方便和美觀,經常對字形進行改造,即以“目”、“日”兩個偏旁而言,就經常混用,比如“明”字,古文里是從囧或日,而繆篆里常見從目的寫法;“皋”字,繆篆里上或從日,或從目;“陽”、“楊”二字所從的“昜”上從日,此乃常識,可繆篆里有時不免也寫作“目”。[8]所以繆篆里“督”字從日作,應該是漢代人對小篆“督”字的改造,疑是取其明意,所謂明察者也,當與甲骨文字無涉。
甲骨文中的這個字象持弋挖土形,其所從的“日”形周圍還有一圈土粒,顯然那不是真正的“日”,應當是個會意字,與“𣈉”字形略同而不是一個字。此字很可能就是“墠”字的本字,《說文》:“墠,野土也。从土單聲。”段注:
“野者,郊外也。野土者,於野治地除艸。《鄭風》‘東門之壇’,‘壇’卽‘墠’字,《傳》曰:‘除地町町者’,町町,平意。《左傳》:‘楚公子圍逆女於鄭,鄭人請墠聽命。楚人曰:若野賜之,是委君況於草莽也’,可見墠必在野也。鄭子產草舍不爲壇,‘壇’卽‘墠’字,可見墠必除草也。《周書》‘爲三壇同墠’,此壇高墠下之證也。《祭法》:‘王立七廟,二祧,一壇一墠’,注曰:‘封土曰壇,除地曰墠。’此‘壇’、‘墠’之別也。築土曰封,除地曰禪,凡言‘封禪’,亦是壇墠而已。經典多用‘壇’爲‘墠’,古音略同也。”
根據段注可知,“墠”本是古人在野外除草、平整出來的場地,在野外搞祭祀或其它活動時都要先除地為墠作為活動場所,古代重要的祭祀“封禪”,“封”就是築土為壇,“禪”就是除地為墠。除地為墠這個工作大約主要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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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弋(㭒)來做,挖土平整地面的同時也可把草剷除,我們看甲骨文的字形,是象手持弋挖土之形,而下面四周帶土粒而象“日”的部份,應是表示其平整出來的圓形墠場而非是真正的“日”字。該字形應該是表現的這種行為過程,也就是說這種行為稱為“墠”,其平整出來的場所也稱為“墠”。故這個字雖可隸定為從日從叔或尗,但是它不是個形聲字,而是個會意字,它不能釋為漢代繆篆中從叔聲的“𣈉(督)”,而應釋“墠”,在隸定上二者只能算是同形,不是同字。在卜辭中,這個字釋“墠”也通講,如:
貞:𠦪,叀墠酒?《合集》30599
叀墠酒?《合集》30893、30894
“墠”在這裡當用為動詞,就是平整墠場的意思,“酒”是卜辭常見的祭名,上舉卜辭貞問的內容,當是要在野外舉行祭祀,故而貞問是否要除地為墠以進行酒祭。
再回到郭店簡的文字上看,《五行》篇的那個從釆(當是“尗”之誤,說見上)從田從土用為“禪”的字也就是好解釋了,顯然是由甲骨文的“墠”字演化來的,“尗”、“土”都是甲骨文字形里原有的,只是象“日”的部份演變成了“田”形。“墠”古音禪紐元部,“旃”章紐元部,二字是旁紐雙聲、同部疊韻,讀音相近,故裘先生說這個字當讀為“旃”自然毫無問題。
那麼,《唐》篇中的那個用為禪讓之“禪”的字,應分析為從彳墠聲或從辵墠省聲,當然所從的“墠”的字形也有所變化,除了“日”形變為“田”形外,下面的“土”也變成了“壬”形,還應是一個字。“墠”、“禪”古音同禪紐元部,讀音相同。又根據段玉裁所言經典“墠”、“壇”通用之例,這個字很可能就是“㣶”字的或體,根據《集韻》也就是“邅”字,《楚辭·離騷》:“邅吾道夫崑崙”王注:“邅,轉也。楚人名轉曰邅。”轉行為邅,故從彳或從辵會意。而禪讓之“禪”古本作“嬗”,《說文》:“嬗,緩也。一曰傳也。”段注:
“今人用‘嬋’字亦作此。《孟子》:‘孔子曰:唐虞禪,夏后殷周繼。’依許說,凡禪位字當作‘嬗’,‘禪’非其義也,‘禪’行而‘嬗’廢矣。嬋者,蟬聯之意。”
“㣶(邅)”、“嬗”均從“亶”聲,自可以通假。實際上,“邅”、“嬗”、“轉”、“傳”本都音近義通,故《唐》篇用“㣶(邅)”為“嬗(禪)”也是情理之中的了。
(編者按:本文收稿時間爲2013年12月9日22:35。)
[1]荊門市博物館《郭店楚墓竹簡》,文物出版社,1998年。158頁注[二]
[2]滕壬生《楚系簡帛文字編》(增訂本),湖北教育出版社,2008年。93頁。
[3]周鳳五《郭店楚墓竹簡〈唐虞之道〉新釋》,《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集刊》第七十本,第三份。1999年。
[4]《郭店楚墓竹簡》153頁注[四〇]
[5]裘錫圭《釋“弋”》,《裘錫圭學術文集•甲骨文卷》,復旦大學出版社,2012年。67-71頁。下引甲骨文字形及卜辭均為裘先生該文中所引。
[6]高明《古文字類編》,中華書局,1980年。503頁。
[7]于省吾主編、姚孝遂按語編撰《甲骨文字詁林》,中華書局,1999年。第二冊1109頁引。
[8]分參清•桂馥《繆篆分韻》140頁“明”字下、112頁“皋”字下、121頁“陽”、“楊”下所引字形。上海書店出版社,1986年。 (责任编辑:admin)
原文出处:http://his.newdu.com/a/201711/05/5134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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