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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骨文-“疌”字補釋

  • 甲骨文,段玉裁,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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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8-30 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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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骨文-“疌”字補釋 ,对于想了解历史故事的朋友们来说,甲骨文-“疌”字補釋是一个非常想了解的问题,下面小编就带领大家看看这个问题。

原文标题:“疌”字補釋


(佛羅里達大學/普林斯頓高等研究院)

“It is of the highest importance in the art of detection to be able to recognize out of a number of facts which are incidental and which vital. Otherwise your energy and attention must be dissipated instead of being concentrated.”
--Sherlock Holmes
古文字考釋,猶如福爾摩斯偵探辦案,要從各種紛繁複雜的線索中,分清主次,辨別真偽,纔能在斷案推理過程中避免誤入歧途。線索不等於直接就是證據,線索須經過分析處理,去粗存精,去偽存真。而在分析處理線索時,偵探要對自己所用方法、所作的假設有高度自覺,不斷反思、調整自己的方法,這樣纔可能做出合理的推論,纔有希望得到切合事實的論斷。
近幾十年來,新發現的戰國楚簡有不少段落、詞句可以和傳世文獻相對應。這為我們理解楚簡的文意、考釋其中的疑難字提供了較多的線索。但是,如何恰當地利用這些線索,破譯古文字中的疑難字詞,在方法上仍然值得我們深入探索。筆者認為,目前古文字考釋中常用的所謂通假字的韻部“通轉”之說,或者更籠統的“音近通假”,即“不同韻部之間只要主要元音相同或相近,就可以通假”(也即學者所說的“對轉”、“旁轉”、“旁對轉”、“一聲之轉”等在古文字考釋中的運用),[1]這條原則應該重新檢討。
韻部“通轉”是清代學者對上古漢語語音變化規律的一種模糊認識。[2]之所以說這是一種模糊的認識,是因為清代學者只看到了音變的表象,囫圇吞棗,限於當時的認識與條件,不能對其內涵做出切合事理的解釋。因此,如果把韻部“通轉”作為一條通則,運用到古文字考釋中,來解釋共時的同音通假,是相當危險的。因為跨越不同時間層次的韻部“通轉”,打破了原來字詞語音發展的序列,把本來具有時空特徵的立體的、層層累積的語音發展平面化,從而使文字通假成為“無所不通、無所不轉”的“一鍋粥”。在筆者看來,這種錯誤的方法,常常是正確考釋古文字的絆腳石,是把偵探引上歧路的煙幕彈。不但無助於釐清字詞之間複雜的語音關係,反而混淆是非,徒然增添不少似是而非的可能性。清代學者由於對於異文材料之間的時代差異、歷史發展認識不足,[3]纔會犯這樣的混淆歷時音變和共時通假的錯誤,而我們現在則有時代劃分相對明確的考古和古文字材料為依據,尤其是近年發現的大量楚、秦、漢簡牘,因此,對於所謂的韻部異部“通轉”在古文字材料上的運用,應該有一個新的認識。
本文利用楚簡中的“疌”和從“疌”得聲的“寁”、“倢”等字的考釋,來說明目前古文字考釋中在音韻解釋上存在的濫用韻部“通轉”的危害。劉樂賢首先提出來楚簡中這幾個疑難字(見表一)就是“疌”或從“疌”得聲的字。但是,他文章刊登後,學者眾口一致的反對,劉樂賢後來自己也放棄了這一意見。[4]一直以來,筆者認為,劉樂賢的結論能較完滿地解釋各條線索(雖然並不同意他在音韻上“通轉”的分析解釋),對他放棄自己的成說覺得有點惋惜。在這裡,筆者將對該字考釋的補充意見寫出來,以就正於樂賢兄及古文字研究的同好。希望通過檢討、反思我們習以為常的古文字考釋中的某些方法和假設,來推動古文字學的進一步科學化。


字形
文例
出處

經典異文
A
甲骨文-“疌”字補釋
甲骨文-“疌”字補釋

子曰:長民者,衣服不改, A容有常,則民德一。
郭店簡《緇衣》簡16-17

今本《緇衣》作“從”
B
甲骨文-“疌”字補釋
甲骨文-“疌”字補釋

子曰:長民者,衣服不改,B容有常,則…
上博簡《緇衣》簡9


C
甲骨文-“疌”字補釋
甲骨文-“疌”字補釋

九四。由豫。大有得。勿疑,朋盍C。
上博簡《周易》簡14

王弼本《周易》“簪”、馬王堆帛書“讒”、異文作“疌”等
D
甲骨文-“疌”字補釋
甲骨文-“疌”字補釋

小人聞D昜,顔色深晦,而志行顯明。
上博簡《融師有成氏》簡8


E
甲骨文-“疌”字補釋
甲骨文-“疌”字補釋

思坪夜君城E瘳速瘥
新蔡簡零:189


F
甲骨文-“疌”字補釋
甲骨文-“疌”字補釋

…城F瘳速瘥
新蔡簡零:300


G
甲骨文-“疌”字補釋
甲骨文-“疌”字補釋

G賽
新蔡簡零:484


H
甲骨文-“疌”字補釋
甲骨文-“疌”字補釋

“王若曰:發,朕疾H甚,恐不女及訓。”
清華簡《保訓》簡2、3

《尚書·顧命》:“王曰:嗚呼,疾大漸,惟幾,病日臻”;《潛夫論》“病以侵劇”。
表一、楚簡中的“疌”和從“疌”得聲的字
一、通假字韻部“通轉”的濫用及其危害
首先,我們來看看考釋這個疑難字有哪些主要線索。本文所說的楚簡中的“疌”和從“疌”得聲的“寁”和“倢”等字,是指郭店楚簡《緇衣》16號簡寫作A,上博楚簡《緇衣》9號簡寫作B,上博簡《周易》14號簡寫作C,上博簡《鬼神之明、融師有成氏》8號簡寫作D;新蔡葛陵楚簡寫作E、F、G等字。綜合以前學者的討論,關於這個疑難字的線索有三條:
第一,與郭店和上博簡《緇衣》(字形A、B)相對應的今本《禮記·緇衣》中的字,是聯綿詞“從容”的“從”字;
第二,與上博簡《周易》(字形C)相對應的王弼本《周易·豫》是爻辭“朋盍簪”的“簪”,馬王堆帛書本《周易》對應之字是“讒”。該字古注多訓“疾”或“速”。漢魏以來學者收集異文,唐陸德明《經典釋文》在《周易》“簪”字下著錄“古文作貸,京作撍,馬作臧,荀作宗,虞作戠”。[5]《集韻·感韻》:“簪、疌,速也。《易》朋盍簪,王肅讀或作疌”。[6]
第三,葛陵楚簡中“E瘳速瘥”,根據上下文,很有可能該字字義為“速”。
對於這個疑難字的考釋,學者大體有兩种不同的方法。一種是從字形立論,尋找有關相似字形,然後通過同義或義近換讀的方式,把該字與今本《禮記》的“從容”的“從”字聯繫起來。如有學者認為該字從“止”從“帝”省訛,釋為“適”,“適”與“從”義近互換;[7]也有學者該字是為“夏”,讀為“雅”,《禮記》中的“從容”應為“雅容”。[8]
另一種方法是從字音出發,根據郭店楚簡的線索,尋找語音上與今本《禮記》“從容”的“從”相同或相近字,同時也考慮字形上與該疑難字的相似。如有學者認為該字從“止”“倉”聲,楚地東、陽二部相通;[9]或疑為從“甬”得聲之字;[10]或認為核心字形是“彔”字之省,讀為“逯”,”“音近可通”。[11]
這兩種方法都是古文字考釋中常用的方法,但在具體的操作中,前一種方法所得的結論,由於其他支持的證據較少,很快為學者所揚棄。後一種方法較易為學者所認同,但是在古音相近的認定上,學者間又分歧較大,問題較多。葛陵簡和上博簡《周易》的發表,又為確定該疑難字的字音、字義提供了新的線索。也正是根據這些線索,劉樂賢懷疑該字可能就是“疌”或“寁”字,而且音義與“速”字接近。他認為,“從”(從紐東部)和“速”(心紐屋部),“兩字聲紐同為齒音,韻部為陽入對轉,讀音接近”;而且,“從古音看,‘從’是東部字,‘讒’、‘簪’是侵部字。而楚地出土文獻中東(冬)部字常和侵部字通假”。但是,他也同時承認由於“迄今尚不知道楚文字中‘疌’字或以‘疌’作偏旁時的確切寫法,因而無法從字形上驗證上述推測是否可信。”[12]
由於沒有字形上的證據,劉樂賢文章一發表,就遭到多數同行的反對。[13]馮勝君認爲葛陵楚簡中的D已經與“速”連稱,因此“讀爲‘速’的可能性其實是很小的”。[14]魏宜輝指出劉樂賢將該疑難字的聲旁釋爲“疌”在字形上無據,而是根據從“甬”得聲的說法,主張該疑難字是訓爲“疾也”的“驟”字。[15]史傑鵬信從釋“逯”的說法,根據“很多上古在侯、屋部的字不但有‘聚集’的意思,還同時有‘急速’的意思”,推測“逯”字是“當時的楚國纔是真正的表示‘疾速’義的本字”。[16]同時,他又根據“憯”在古代有“疾速”的意思認為該疑難字讀為“憯”字。宋華強進一步論證葛陵楚簡的D字,讀為文獻中的“憯”,然後,用“雙聲通假”來解釋讀為“從”的A、B兩字和讀為“簪”、 “憯”的C、D兩字相通。[17]陳劍則認為“從”、“宗”、“簪”、“造”等字其聲母多爲齒音,韻部不出東、冬、侵、幽幾部,因此可以通轉;又根據今本《禮記》的對應字“從”字,轉而上推商周甲骨、金文,認爲這個疑難字的核心部分是“琮”字的簡省,讀為“琮”,並由此推測甲骨、金文中的“相關諸字”。[18]以上諸多考釋,以陳劍的説法最爲晚出,也最為人所信服。
陳劍的這一説法其實是值得商榷的。首先,在推理過程中,濫用韻部“通轉”。這是目前古文字考釋論證中普遍使用的一種嚴重錯誤的基本方法。筆者認為,對於戰國時期出土簡帛文字材料來說,以清代學者的研究為基礎而逐漸完善起來的、以《詩經》等材料為主的古韻分部的基本架構下(如《古韻通曉》的古韻三十部),各韻部之間在共時條件下,是不能任意通假,不能隨便互相通轉。即使是所謂嚴格的“對轉”、“旁轉”,也不一定構成音韻上通假的充要條件。個別字詞由於歷時音變、形態變化、方言音變、音近通假、連讀音變等原因,可能會造成某些字可以互相通轉的假相(有屬於不同韻部的異文),但是,如果我們對這些字詞使用的時空環境、上下文語言環境進行細緻分析,就能識破這些假相,消除通假字理論中以不通為通的“通轉”之說的迷霧。比如,上述“逯”(來紐屋部;OCM*rok)與“從”(從紐東部;OCM*dzoŋ)兩字,雖然主要元音相同,但是它們的讀音是明顯不同的。[19]再如,有學者說“從”和“速”(心紐屋部;OCM*sôk),“兩字聲紐同為齒音,韻部為陽入對轉,讀音接近”。但從上古音構擬可以清楚看到,它們的讀音並不相近。如果按這樣“音近通假”,只要主要元音是*-o-的字都可以“通假”,那不知道古代漢語會是怎樣一種亂七八糟語言文字?又如,有人說“從” 和“簪”(精紐侵部;OCM*tsrəm)是“雙聲通假”。其實,早有學者正確指出了“雙聲通假”的錯誤。[20]再如陳劍認為“從”、“宗”(精紐冬部;OCM*tsûŋ)、“簪”、“造”(OCM*dzûʔ)等字“其聲母多爲齒音,韻部不出東、冬、侵、幽幾部,可以通轉”。但是,從直觀的上古音擬音可以看到,這幾個韻部之間的讀音,無論怎麼轉,也不可能轉到成為音同或音近的通假關係。裘錫圭在批評雙聲通假和疊韻通假時說:
有些人認為兩個字只要聲母或韻母相同或相近,就可以通用(引者按:即通假),這種說法是不可信的。聲母相同而韻母不同的字,或者韻母相同而聲母明顯不同的字,讀起來顯然有別,古人怎麼會把它們當作通用字來用呢?[21]
顯然,僅因這些字是雙聲、疊韻或對轉、旁轉、“一聲之轉”的音韻關係,就說它們可以通假,這種說法也是不可信的。
其次,陳劍從楚簡A-G諸字形中,選出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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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的
甲骨文-“疌”字補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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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形,認定它“最為原始”,也就是這些字的聲符。這一判斷是比較武斷的。因為從A-G幾個字形的分析可以看出,A、E-G中的“宀”和B中的“人”旁,有的有,有的沒有,似乎可以看作是形旁,而這些字下部的“止”旁(尤其在C、D字形中),是這幾個字形都包含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即陳劍所說的最具“代表”部分再加下面的“止”旁,也就是C、D的字形,纔是這些字的聲符。[22]
最後,陳劍以這個所謂“代表”字形,與商周甲骨文、金文中貌似相近的字形或其部分進行比較,尤其是他假想的“造字時人在表現玉琮射孔之外的部分時”玉琮圖形的演變序列,以及他認為這個楚簡“代表”字形就是甲骨金文中所謂“琮”字截取一部分的簡省形態,這些推論都是主觀懸測。首先通過韻部的“通轉”推測該字為“琮”字就靠不住;再者以“代表”字形為甲骨金文中所謂玉琮圖形的一部分,隨意裁減拼合,則是主觀強解。他自己也不得不承認所謂的玉琮圖形演變序列中的最關鍵的一步,“目前並沒有字形上的證據,還有待進一步證實”。[23]
陳劍推論的關鍵,是建立在他的一個基本假設之上,即認為郭店與上博楚簡《緇衣》中的A、B字,就是今本《禮記·緇衣》中“從容”的“從”字。這也是幾乎所有討論這一問題的學者的基本假設。然而,這一假設是有問題的。
問題就在於,楚簡中這個疑難字的聲符,不可能同時既讀“從”、又讀“宗”、又讀“讒”和“簪”、或又讀“疌”、“撍”等。不同時代不同版本間的異文以及漢魏以來學者收集的異文,它們所反映的是字詞之間歷時的、有時空關係的、立體的發展關係,而不能將這些錯綜複雜的關係簡單化、平面化,成為共時的韻部“通轉”。
通過以上對楚簡中這個疑難字考釋的回顧與分析,我們可以清楚地看到,濫用韻部“通轉”的最明顯的危害,就是使我們不能正確認識古文字中字詞之間的語音關係,因而妨礙對疑難字的正確考釋。筆者認為,楚簡中的A/B字,不是今本《禮記·緇衣》中“從容”的“從”字,而是聯綿詞“從容”在發生連讀音變之前的讀音。也就是說,今本《緇衣》的“從容”的“從”讀音,是因為“A/B容”經常連讀,後面的“容”字的韻母影響了前面“A/B”字的讀音,發生連讀音變,而形成與“容”字疊韻的“從”的讀音。“A/B”是音變之前的字。關於“從容”的本意和楚簡《緇衣》“A/B容”意義上的聯係,我們放到最後去討論。排除了“從”字的干擾,這樣破譯該疑難字的線索就更加清楚。也正是基於這樣的認識,筆者認為,劉樂賢釋該字為“疌”和從“疌”得聲的字,是最完滿的解釋。下面就為該疑難字釋爲“疌”字,提供文字學與古音學上的補充論證。
二、楚簡“疌”字的文字學與古音學證據
從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陳劍把A-E字形中的核心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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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讀為“琮”,是不正確的。而宋華強認為楚簡A-E字形中的核心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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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從甲骨文“簪”字初文的部件發展而來的說法,倒是有一定的道理。宋華強受史傑鵬“憯”在古代有“疾速”意的啓發,認為楚簡中的這個疑難字可能讀“憯”,並從它與甲骨文相關字形簡單的形似出發,推斷A-E字形中的核心部分是從“簪”字初文截取出來,在充當其他文字的構件時還保留著“簪”字的讀音。[24]筆者也認為,楚簡中的“疌”字的構形,是上從
甲骨文-“疌”字補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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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從止,而且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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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簪”[25])為聲符。要論證這一點,我們先得從與“疌”字相關的“妻”和“妾”等字談起。
我們先來看“疌”和“妻”字的字形關係。《說文·止部》:“疌,疾也。从止从又。又,手也。屮聲。”段玉裁《說文解字注》:“按屮聲在十五部,疌在八部,合音也。”[26]鈕樹玉在《說文段注訂》評論說:“按八部與十五部相隔甚遠而可合音,則十七部無不可合矣”。[27]段玉裁的八部相當於我們現在所說的談、葉部,而十五部相當於脂、微、物、月部。看來段玉裁是把“屮”看作是月部“草木初生也”的“屮”字(《說文》“讀若徹”)。鈕樹玉的這一批評是有道理的。葉部和月部的確相隔,不能隨便就“合音”。有意思的是,《說文》中從屮得聲的字,除了“疌”字以外,還有其他好幾個,而且它們的讀音都不相同。例如:
《說文×叀部》:“叀,專小謹也。从幺省;屮,財見也;屮亦聲。”(段注說“十四部”,相當於我們現在說的元部)[28]
《說文×虫部》:“𧈪,蟲曳行也。从虫屮聲。讀若騁。”(段注:“屮,讀若徹。屮聲而讀騁者,以雙聲為用也。”段注說的“十一部”相當於現在的耕部)[29]
《說文×𠂤部》:“𡴎,危高也。从𠂤屮聲。讀若臬。”(段注說的“十五部”相當於現在的月部)[30]
很顯然,所有這些字裡的“屮”旁,雖然小篆字形相似,但所指的肯定不是、也不可能是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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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字、發同一個音。“疌”(從母葉部)字中的“屮”,顯然不是月、元或耕部的“屮”字。那到底“疌”中的“屮”表示的是哪個字音呢?
清代學者的一些說解可以給我們一點提示。徐灝《說文解字注箋》:“灝按屮聲不誤,疌從屮聲,故妻從疌省聲。古音皆在齊部,緣疌聲而轉入葉韻”。[31]朱駿聲《說文通訓定聲》:“從女從疌省,會意。或曰,疌省聲。疌妻一聲之轉。”[32]雖然徐灝、朱駿聲也和其他清儒一樣,限於當時的比較寬泛的古韻分部、省聲及“通轉”的認識,他們的音韻分析不夠精確,但是他們提出的“疌”和“妻”在字形與字音上的聯繫,卻是值得重視。
從小篆和秦系古文字的“疌”和“妻”來看,這兩個字的上半部的確相同,都是從屮從又。《說文》:“妻,婦與夫齊者也。從女從屮從又。又,持事,妻職也。”從古文字材料來看,妻字甲骨文作手持女髮形,金文或從齊,後來發展到戰國時出現楚系和秦系不同的字形(見表二)。宋代徐鉉等學者注曰:“屮者,進也,齊之義也,故從屮。”[33]似乎他們還認識到妻字從屮,是與“齊”字有關。但是宋代學者已經不提“妻”與“齊”語音上的聯繫,而說是意義上的關聯。馬敘倫認為妻字從“屮”是三根簪的“齊”字之譌。[34]但是我們利用上古音的知識,則可以進一步證明,“妻”和“齊”古音至近,秦系文字的“妻”字所從的“屮”,即是“齊”字的減省,是由三根簪的“齊”字減省為一根簪的“屮”。上部結構與“妻”相同的“疌”字,所從的也是一根簪的“屮”,而且以“屮”(“*簪”)為聲符。


甲骨
金文
楚簡
秦系文字
小篆



甲骨文-“疌”字補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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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鐘山房印舉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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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32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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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成2836大克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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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成5978復作父乙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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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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睡.法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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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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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成5424農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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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成9811冉父丁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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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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睡.秦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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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364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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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成4314師㝨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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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成10116魯𤔲徒中齊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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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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睡.封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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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成2337方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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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成1768方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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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成2726方鼎


甲骨文-“疌”字補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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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骨文-“疌”字補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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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鼓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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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成9370父乙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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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成9456裘衛盉


甲骨文-“疌”字補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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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文或體
表二、古文字“疌”、“妾”、“妻”、“齊”、“參”等字的字形演變
妻(清母脂部;OCM *tsh
甲骨文-“疌”字補釋
甲骨文-“疌”字補釋
i/B-S*tsʰˤəj)、齊(從母脂部;OCM*dzî /B-S*dzˤəj),同屬脂部,清母與從母都是齒音,古音至近。《說文》中還有一個“𪗍”字:“等也。从齊,妻聲”。從石鼓文“隮”字(從妻聲)和其他金文材料中來看(見表二中“齍”字),“妻”字又以“齊”為聲符。“妻”與“齊”古音相同、字形字義相關,是同源關係。[35]金文中的“妻”字,尤其是在作為偏旁時,從齊聲,寫作插三根簪的女子的形象,可以理解為形聲兼顧。[36]
“齊”字的形體取象,《說文》說“齊,禾麥吐穗上平也”;但許多學者已經指出,從古文字材料來看,許慎的說解牽強附會,這個字形與禾麥吐穗之形無涉。[37]筆者認為“齊”字是三根簪的象形,意為整齊,但更主要的是“參差”的意思。段玉裁勉為彌合“齊”與“不齊”兩義:“禾麥隨地之高下為高下,似不齊而實齊,參差其上者,蓋明其不齊而實齊也。引申為凡齊等之義”。“參”(心母侵部; OCM*tsh
甲骨文-“疌”字補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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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B-S*tsʰˤəm)和“簪”(精母侵部;OCM*tsrəm /B-S*tsrəm),心母精母都是齒音,因此古音至近。趙平安對“參”字的研究進一步指出,“參”像頭上戴三根簪之形,意為“三”,又引申為“參差”、“齊”等意義。[38]“齊”與“參”在字形、字義上都有密切的聯繫。
因此,從字形上看,秦系文字的“妻”字形的直接來源,與其說是從甲骨文字形(所謂以手持女髮形)變來,還不如說是從金文以手持三根簪形的“齊”字,發展到小篆、秦簡所從的“屮”字,即由三根簪簡省為一根簪而來。[39]這樣的省形現象,是古文字字形演變中常有的現象。[40]根據現有材料,“簪”字本身是西漢以後纔有的後起諧聲字。[41]早期的“簪”字作為偏旁,有兩種寫法:或寫作“齊”字所從的三根簪,或寫作“妻”字所從一根簪的“屮”。所以,小篆和秦系文字的“妻”字,原來是個形聲兼會意的字,從屮(“簪”)從又、從女;這裡的“屮”是三個簪的“齊”字的省形。[42]
如上所述,筆者認為,《說文》對小篆的“疌”字的字形分析是有根據的,“疌”字從止、從又,屮聲。在秦系文字中,“疌”字的上部和“妻”字上部完全相同。而且,這裡的“屮”,我們根據“妻”與“齊”的字形和語音的關係,可以推斷它不是“草木初生也”的“屮”,而是“簪”的象形。我們的這一推論,還在下面“妾”和“疌”兩字的字形與音韻關係中,可以得到進一步證實。
妾字《說文》:“妾,有辠女子,給事之得接於君者。从䇂从女。《春秋》云:‘女爲人妾’。妾,不娉也。”“童,男有辠曰奴,奴曰童,女曰妾。從䇂,重省聲。”但是,從古文字材料來看,許慎《說文》中是根據秦漢時期對“妾”、“童”等字的字義來説解的。學者已經指出,甲骨文中“妾”字“泛指配偶而言,猶後世言妻,妻妾之別貴賤,當屬後起”,而且“妾”並不像許慎所說從䇂從女,“妾”字不從“䇂”(《說文》“䇂,辠也”),也與罪愆之義無涉。妾字上部所從的是“頭飾”(見表二)。[43]戰國楚簡、秦簡中的“妾”字,與甲骨文、金文中的“妾”字在字形上一脈相承,但是其上部所從的“*立”形,[44]是頭飾,與“齊”字所從的“簪”形類似,應該就是楚系文字中的“簪”的象形。
妾(清母葉部;OCM*tshap/B-S*tsʰap)、疌(從母部葉部;OCM*dzap/B-S*dzap),同屬葉部,清母與從母都是齒音,因此古音至近。在諧聲、通假字中,兩個字作為聲符也經常可以互換。而且疌、妾共同享有的主要偏旁就是取像於“簪”的“屮”與“*立”。“屮”是“疌”的聲符,那麼最有可能的就是“*立”是“妾”的聲符,而且這個聲符應該與“妾”、“疌”的讀音相同或相近。因此,“屮”和“*立”都是表示“簪”形,但是,它們的讀音不是精紐侵部的“簪”音,而是“簪”的更早的讀音,是與“疌”、“妾”同音。[45]換言之,表示“簪”這一意義的字的讀音,有一個從葉部(疌、妾、屮、*立、*簪)到侵部(簪)的歷時演變過程。段玉裁《說文解字注》“兂”字下注:“竹部曰:‘笄,簪也’。兩字為轉注。古言笄,漢言兂,此謂今之兂即古之笄也。古經無‘簪’字。惟《易×豫》九四‘朋盍簪’,鄭云:‘速也。’實寁之假借字。張揖《古今字詁》:‘𢈻作撍’。《埤蒼》云:撍,疾也。寁、𢈻、撍同字。”[46]段玉裁說古代的“笄”就是漢代的“兂”,而事實上,從“疌”到“簪”,也有一個語音上的發展關係。
綜合前面的討論,我們可以得出這樣的結論:“妻”字上部的“屮”旁,是三根簪的“齊”字的減省,而且從甲骨文起,“妻”就是一個形聲兼會意字,從女從屮從又,屮(“齊”)亦聲。“妾”字上部的“*立”旁也是“簪”的象形,而且從甲骨文起,“妾”也是一個形聲兼會意的字,從女從“*立”,“*立”亦聲。而秦系文字的“疌”字與“妻”字的上部結構相同。“疌”字中的“屮”旁也是“簪”的象形,“疌”字從屮、從又、從止,屮(“簪”)亦聲。而秦與楚兩系文字的{疌}字結構相同,都是下從止,上從簪形,“*簪”亦聲。[47]楚系文字的{疌}下從止、上從簪形,即*立,即“
甲骨文-“疌”字補釋
甲骨文-“疌”字補釋
”,也即楚簡A-E字形中的核心部分或增損飾筆。所以,我們前文說,宋華強認為該疑難字的核心部分是由甲骨文“簪”字初文的部件發展而來,是有一定的道理的。但是,筆者認為,“*立”(
甲骨文-“疌”字補釋
甲骨文-“疌”字補釋
)不是“簪”字(精母侵部)的讀音,而是“*簪”更早的讀音(與“疌”、“妾”同音)。因此,楚簡文字中從“*立”(“*簪”)、從止的疑難字,與秦系文字中從屮、從又、從止、屮亦聲的“疌”字,結構相同,代表的是同一個詞在楚系與秦系文字中的不同寫法。


一根簪
二根簪
三根簪
四根簪或二玉

甲骨文-“疌”字補釋
甲骨文-“疌”字補釋
甲骨文-“疌”字補釋
甲骨文-“疌”字補釋


甲骨文-“疌”字補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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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骨文-“疌”字補釋
甲骨文-“疌”字補釋




甲骨文-“疌”字補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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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老乙.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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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2.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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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2.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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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2.208


甲骨文-“疌”字補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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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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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1.150

甲骨文-“疌”字補釋
甲骨文-“疌”字補釋




甲骨文-“疌”字補釋
甲骨文-“疌”字補釋
上(2).民.11


甲骨文-“疌”字補釋
甲骨文-“疌”字補釋
甲骨文-“疌”字補釋
甲骨文-“疌”字補釋

以“齊”爲“立”

甲骨文-“疌”字補釋
甲骨文-“疌”字補釋
包2.7
《說文》“㠭猶齊也”

表三、楚簡“齋”、“賽”、“塞”、“齊”字形
三、再論楚簡文字“*立”為“簪”形
上面的論證從字形的角度出發,結合了音、義兩方面的考慮;其中很重要的一個環節是由“妾”字的演變,推斷其上部的“*立”是簪的象形。從而聯繫楚簡中“疌”字中的“
甲骨文-“疌”字補釋
甲骨文-“疌”字補釋
”等所謂該疑難字的核心部分,認為它們都是“*立”字附加飾筆、繁簡不同的寫法。這是解開楚簡“疌”字之謎的鑰匙之一。另外一條重要線索,已如上文所述,是金文有一類“妻”字從“齊”聲,發展到秦系文字時由三根簪的“齊”減省為一根簪的“屮”(見表二)。下面我們再從楚簡文字中找出其他的例子,來進一步論證“*立”是“簪”形,並且楚簡“齊”字作為偏旁時,可以寫作一根簪、兩根簪、三根簪甚至四根簪(見表三)。
我們的第一個例子是楚簡《上博七×武王踐阼》中的“祈”與“齋”。[48]“祈”的近義詞“齋”,在楚簡中有另一種寫法,是在“祈”字字形的基礎之上加“齊”(“*立”)聲符而構成。[49]這裡的“*立”可能是由“齊”字中的一根“簪”形演變過來,也可能是從“妾”字所從的“簪”形而來。《說文×㠭部》:“𡫟,窒也。从㠭从廾,窒宀中。㠭猶齊也。”再加上劉向《校戰國策書錄》:“本字多誤脫爲半字,以‘趙’爲‘肖’,以‘齊’爲‘立’”的旁證,這些都說明“齊”字也有寫作類似從“*立”的字形。
第二個例子,是楚簡中“塞”“賽”等字的多種寫法中,其中間的部分可以寫作一根、二根、四根簪,或者寫作兩個玉(見表三)。《說文新附×貝部》:“賽,報也。从貝,塞省聲。”《說文×土部》:“塞,隔也。从土从𡨄。”《說文×㠭部》的“𡫟“字,其實就是“塞”字“:“㠭猶齊也。”這裡的“㠭猶齊也”,值得重視。雖然這裡許慎只說“㠭猶齊也”(在“賽”“塞”等字中,“工”、“*立”、“㠭”、“齊”似乎都只是作為形旁),但是,由楚簡古文字材料可以推想,許慎《說文》的這一說解,可能是有更早的來源。《漢語大字典》在“𡫟”字條下按:“工,古玉字,代表珍寶,兩手奉二玉或四玉,是塞窒的初文,隸省作𡫟。”其實,“工”、“*立”等字形並非古“玉”字,而是截取“玉”字的一半而成的“簪”形。這可能是因為多數簪是由玉制的緣故。古文字中有同符合體字的現象,而且有時同符合體字繁簡無別。[50]因此,有時候一根簪表示“齊”字(如“妻”字),有時候三根簪(如“齊”、“參”);也有的時候一根簪表示“簪”(如“疌”、“妾”)。由此,我們也可以推論,楚簡文字中的“*立”的確為“簪”形。
第三個例子是《老子》中的異文。《郭店×老子》乙本13號簡“賽其事”,馬王堆老子甲本作“濟其事”,乙本該字作“齊”,王弼本及其他所有本子都作“濟”。[51]這裡《老子》文本的異文頗為費解。從音、形、義各個方面來看,“賽”“濟”兩字差距較大。有學者推測這裡可能是方音的關係。如白於藍認為“簡本之所以將‘濟’字寫為‘賽’,大概是由於在流傳過程中,將難懂的陳、楚方言‘濟’改成通用語,使其更加通俗易懂的結果。”[52]但是,基於上面的“賽”“齊”兩字字形的分析,我們知道,“賽”和“濟”的異文是由於對於同一個字形的作為形旁(“賽”)與作為聲符(“濟”)的不同處理而造成的。
四、經典異文的時間層次
上文已經指出,清代學者由於對異文材料之間的時代差異、歷史發展認識不足,往往混淆了歷時音變與共時通假。他們把先秦、秦漢、漢魏時期經典的異文,放在同一時間層面上,試圖找出它們之間的語音通轉關係。而這些異文往往是歷時音變的結果,這樣就會牛頭不對馬嘴地把不同時空關係的異文,硬要擺放在同一層面上等同起來。一些古文字學者由於缺少方法論上的自覺,套用清代以來的“對轉”、“旁轉”、“一聲之轉”等分析方法,致使在考釋文字的道路上誤入歧途。比如前述學者認為“從”、“宗”、“簪”、“讒”等字可以通轉,主要是因為他們認為楚簡A/B字對應的今本《緇衣》的“從”字;馬王堆帛書本作“讒”;而今本(王弼本)《周易·豫》中的“簪”字;《經典釋文》引京房說作“撍”,又引荀爽說作“宗”等。
然而,這些異文反映的其實是一個歷時音變的過程。如上博簡《周易·豫》中的“疌”字反映的是戰國中期(約公元300年左右)的讀音,而相對應的馬王堆帛書本《周易》對應的“讒”字,反映的是漢初(公元前168年)之前的讀音,而今本王弼本《周易》的“簪”字,則反映的是魏晉時期的某一《周易》版本上的讀音。王弼(226-249)是三國時期曹魏人、魏晉時期主要的玄學家,他的《周易》的本子,最多也只是漢代的版本。雖然在某些情況下,傳世古書中一個詞出現的時間並不等於就是這個詞的實際出現的時間(如文人作辭賦,故意用古雅的語言等),但是從對這些文獻的具體分析來看,它們這裡還不是這樣的情況。而且這三個版本的年代比較確定(至少這些詞出現的時代下限可以肯定),因此,按照這三個版本的相對年代,我們大致可以推測《周易》中的“速”、“疾”一類意義的詞的語音演變過程是:
疌(OCM*dzap/B-S*dzap)>讒(OCM *dzrâm)[53]>簪(OCM *tsrəm/B-S*tsrəm)
“簪”字又作“撍”、“憯”。《墨子·明鬼下》有“鬼神之誅若此之憯遫也”,又“鬼神之誅至若此其憯遫也”。孫詒讓《墨子閒詁》云:“‘憯’、‘速’義同。《玉篇·手部》云:‘撍,側林切,急疾也。’‘憯’與‘撍’通。《易·豫》‘朋盍簪’,《釋文》云:‘簪,鄭云:“速也”,京作“撍”’。”[54]我們知道,“疌”(從母葉部)、“讒”(崇母談部)、“簪”(精母侵部),有異文關係,而且這些異文關係也是有時代性的。在考慮了文字的音、形、義及使用環境以後,我們大致可以推論,從楚簡《周易》到馬王堆《周易》的大約150年間,這個“速”、“疾”意義的詞的讀音發生了從葉部的“疌”轉到了談部的“讒”的音變,而後又轉變為侵部的“簪”音。這是該詞的歷時音變,而“疌”、“讒”、“簪”這幾個字只是記錄這個詞的音變過程的文字符號。唐代陸德明《經典釋文》還記載了該字有“貸”、“撍”、“臧”、“宗”、“戠”等其他異文。漢魏以來的這些異文,有的反映了早期的讀音(如“疌”),有的則是反映音變以後的讀音(如“讒”和“簪”),更有的可能是進一步形訛、方音或同義互換等造成的異文。對於這些異文,我們都需要進行具體分析。總之,異文不可一律以音近通轉來分析,[55]而且也不能都放在同一時間層面上來解釋。
這裡還涉及到《周易·豫》卦中“朋盍簪”一句經文的解釋問題。《周易》經文素以文字簡奧,艱澀難解著稱。歷代的注疏中的闡釋方法,大致可以分為兩派:一派以音讀為主,認為這些字都是代表一個音,而這個音與一定的詞義相聯繫。如後漢的鄭玄、三國的王弼、唐代的孔穎達和陸德明、清代的王引之和段玉裁等,訓“簪”為“疌”、為“疾”,為“速”,認為“朋盍簪”是“群朋合聚而疾來”。[56]另一派則側重字形,以某字的本字、本義為經典闡釋的出發點。如唐代的侯果以“簪”為“冠簪”之“簪”,認為“朋盍簪”是“朋从大合,若以簪篸之固括也”。[57]宋代的程頤和耿南仲、明代的何楷等从之。[58]又如近代學者高亨,讀“盍”為“嗑”,依《說文》“嗑“本義為“多言也”,讀“簪”為“譖”,本義為“讒”、為“謗”,認為“朋盍簪”是“朋友之多言而譖己也”。[59]馬王堆漢墓帛書《周易》中“簪”字寫作“讒”,如果按照本字解讀,則更加強了“讒”、“謗”一類的解釋。如王輝據此肯定了高說。[60]鄧球柏也解此句為“親戚朋友說壞話”。[61]廖名春則以為“疾”有“嫉妒、非難義”,又誤釋楚簡“疌”字為从啇从止,讀為“讁”,也作了支持了高亨的說法。[62]
中國古代經典的闡釋,總是圍繞著王念孫所謂的“求諸音”(字音表義,文字表音)與“求諸字”(字形表義,文字表意)兩條主軸而展開。[63]考慮到楚簡《周易》用“疌”字、馬王堆漢墓帛書《周易》中的“讒”字、以及後來經傳注釋中,包括現存最早的鄭玄、王弼注,主要的是從語音上來說,都認為是“疾”、“速”一類的意思,我們認為楚簡中此句的解釋還是以傳統的“群朋合聚而疾來”的解釋為宜。
本文對於從疌>讒>簪的歷時音變的分析,還可以得到新出的《清華簡》等材料的支持。清華簡《保訓》簡2、3:“王若曰:‘發,朕疾H甚,恐不女及訓。’”[64]孟蓬生指出,這裡的H字可以讀為傳世典籍中表示“疾病加劇”的“漸”字,並舉《尚書·顧命》相似的段落進行比較:“王曰:嗚呼,疾大漸,惟幾,病日臻。旣彌留,恐不獲誓言嗣,茲予審訓命汝。”[65]孟先生說該字的意義與“漸”(“疾病加劇”、“病篤”)相同,此說可信;但是又用韻部“通轉”的理論,說該字“古音在侵(談)部”,“讀為”傳世典籍中的“漸”字,則不可信。這三個字的讀音不是在一個時間層面上的。程少軒在後續的討論中進一步指出,“疾病加劇”這一意義古書中還有“疾侵”之說。“疾侵”猶言“疾漸篤”。“侵”(還有“寢”、“寖”等寫法)與“漸”古書中也有異文關係。[66]“漸”又寫作“瀐”,又有異文“湛”。《漢書·史丹傳》:“上疾稍侵。”顏師古注:“稍侵,言漸篤也。”漢代《潛夫論·思賢》:“病以侵劇”。筆者認為,清華簡《保訓》中的H字,就是“疌”字。“疌”、“漸”(“瀐”)、“侵”(“湛”)等字的歷時音變如下:
疌(OCM*dzap/B-S*dzap)>漸(OCM tsam/B-S*dzamʔ)>侵(OCM tshəm/B-S*tsʰim)
這一組詞的演變,事實上,與上文討論的疌(OCM*dzap)>讒(OCM dzrâm)>簪(OCM tsrəm)一組詞的歷時音變,同出一轍。“漸”(“瀐”OCM*tsam)與“讒”、“侵”(“湛”OCM*dr
甲骨文-“疌”字補釋
甲骨文-“疌”字補釋
mʔ)與“簪”分別只是“疾、速”和“病篤”兩個意義的詞的不同文字表達而已。[67]
五、聯綿詞“從容”的來源與本義
幾乎所有討論楚簡中這個疑難字的學者,都把郭店與上博《緇衣》簡中的“A/B容”與傳世《禮記·緇衣》中的“從容”兩字直接對等起來,而很少有人對上下文中“從容”的詞義進行仔細的分析。唯一的例外是李家浩。[68]
對傳世文獻中“從容”一詞的考釋,由來已久。王念孫在《廣雅疏證》中對傳世文獻中的辭例進行詳細考證,認為“從容有二義,一訓為舒緩,一訓為舉動”。[69]李解民在此基礎上,又對“從容”的詞義做了總結性的整理。他根據文獻中“從容”使用的具體背景、場合都不是在朝會理政,而是在退朝閒居之時,推論“從容”的本義是“休閒”,再由“休閒”的本義引申出表示閒暇無事、悠閒安逸、隨意不拘、自由自在、不慌不忙、舒緩平和、寬鬆充裕等詞義。李解民反對孔穎達、王念孫等以“從容”本義為“舉動”的解釋,說王念孫在疏證“從容”的“舉動”義時有擴大化的傾向,把本來只是“休閒”義的誤當作“舉動”義”。[70]
李家浩引用並完全認同李解民的說法,把《緇衣》中的疊韻聯綿詞“從容”的本義解釋為“休閒”。筆者則認為《禮記》與楚簡《緇衣》中用的都是“從容”的本義,是王念孫所說的“舉動”,是由兩個名詞並列而組成的復合詞組,指動作、舉止和容貌、儀容。這兩個意義在傳世文獻中分別寫作“接”與“容”。楚簡中的“寁容”、“倢容”也就是“接容”,指舉止和儀容。“從容”的“舒緩”、“休閒安適”等眾多詞義,反而是由原來的復合名詞,經過連讀音變(疊韻),而引申出來的一個摹狀形容詞,描寫各種與舉止儀容相關的情狀。
“從容”一般認為是一個聯綿詞,而聯綿詞往往不可分訓。但是,王念孫通過傳世文獻的排比,敏銳地指出傳世文獻中除了舊注中指出“從容”作為名詞,是“知”、“觀”的對象(如《楚辭·九章·抽思》“理弱而媒不通兮,尚不知余之從容”;《後漢書·馮衍傳》“既俶儻而高引,願觀其從容”),還有一些“從容”與“動作”、與“言行”相對成文的例子:如《韓詩外傳》“動作中道,從容得禮”;《漢書·董仲舒傳》“動作應禮,從容中道”;《大戴禮·文王官人》“言行亟變,從容謬易,好惡無常,行身不類”。王念孫因而得出“昔人謂舉動為從容”的結論。與“從容”的“舉動”義相類似,傳世文獻中的“接”也有“交往、對待、迎接”的意思,泛指一個人的動作、舉止。如《尚書·太甲》“奉先思孝,接下維恭”;《孟子·萬章下》“其交也以道,其接也以禮”;《禮記·表記》“君子之接如水,小人之接如醴”;《漢書·韋賢傳》“故動作接神,必因古聖之經”。《呂氏春秋》有《知接》篇,講的是君臣之間接待、交往的道理。這裡的“接”也就是楚簡中的“疌”(寁、倢)字,兩字上古音相同,意義相同。
由於沒有認識到“從容”是連讀音變(疊韻)的結果,或者也是因為“連綿字-雙音單純詞”不可分訓的成見,[71]歷來學者對“從容”的本義與來源解釋都不能切中要害。李解民誤認為“從容”的本義是“休閒”,進而引申出“舉動”一意,而且把後世文獻中“從容”作“舉動”的用法比較少見的原因,歸結於“恐怕同它在古代這種用法不普遍是有關係的”。[72]其實,正好相反,“從容”的來源是一個由兩個名詞並列構成的復合詞組,本義是舉止儀容,後來通過連讀音變(遠同化式[73])纔構成一個意義豐富的聯綿詞,用來形容動作、舉止的各種情狀:[74]
疌(接)OCM*dzap+容OCM*loŋ>從OCM*dzoŋ+容OCM*loŋ
當然,後來“從容”作為聯綿詞,有了比它的本義更為豐富的多種用法。但是,值得慶幸的是,一些古注中還保留了它的本義,被火眼金睛的王念孫一眼就看出來了。這為我們解開楚簡的“疌”字之謎,提供了重要的線索。
六、小結
本文試對劉樂賢提出的楚簡中“疌”字的考釋,補充文字學與音韻學上的證據。大致的內容可以簡單概括如下:
1、楚簡中的“疌”字,上從*立(“簪”形),下從止,以“簪”的更早的讀音(與“妾”同音)為聲符。它與秦系文字從屮(“簪”形),從又、從止,屮聲(也是“簪”的更早的讀音,與“妾”同音)的“疌”字,結構相同。
2、“妾”、“妻”兩字從甲骨文時代就是形聲兼會意,分別以*立(“簪”形)和屮(三根簪的“齊”字的減省)聲。*立是楚系文字中“簪”形的特殊寫法,與秦系文字的屮字相對應。
3、漢魏以來學者收集的先秦、秦漢文獻的異文之間,關係比較複雜。我們不能把它們放在同一時空層面上,僅僅通過韻部“通轉”來說明它們之間的複雜語音關係。利用時空座標相對清楚的考古出土材料,希望能更清楚地看到漢語字詞的歷史演變。
4、通過從對楚簡中的“疌”字考釋與討論,我們也可以看到,當前古文字考釋中“濫用通假”以及不着邊際的“音近可通”、韻部“通轉”的危害。由於傳統的古音分析,含混模糊,再加上古文字學界某些根深蒂固的錯誤觀念和錯誤方法的影響,致使古文字考釋常常誤入歧途。有必要重新檢視我們習以為常的(如韻部“通轉”之類)的古文字考釋的方法與假設。
附記:本文是根據提交2014年10月24-26日在芝加哥大學召開的“武漢大學第二屆海外學術週·中國簡帛學國際論壇2014”的論文修改而成。本文的寫作得到普林斯頓高等研究院(Institute for Advanced Study)Hetty Goldman Membership Fund的資助。寫作和修改過程中,許思萊(Axel Schuessler)、顏世鉉、羅小華、竇磊、肖芸曉、李銳等先生給予不少幫助,謹致謝忱。
(編者按:本文收稿時間爲2014年10月29日21:14。)
[1]學者對韻部“通轉”有不同的稱呼,又稱“合韻”或“通韻”等。見王力,《同源字論》,《同源字典》,北京:商務印書館,1982年,頁12-17;何九盈,《上古音》,北京:商務印書館,1991年,頁86-88;洪颺,《古文字考釋通假關係研究》,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2008年,頁6-7。王力的音同或音近只是就同源詞而言。洪颺及大多數學者將它們全部轉用到通假字的音韻分析上來。雖然傳統音韻分析中經常把通假、諧聲、押韻合在一起來討論,但是由於它們的運用及目的各不相同,因而有不同的音韻條件。因此,筆者建議在古音分析中,應該把通假字、諧聲字、和韻文區分開來考慮。本文僅就通假字研究中韻部“通轉”的問題而論。
[2]麥耘,《音韻學概論》,南京:江蘇教育出版社,2009年,107-109頁;楊劍橋,“‘一聲之轉’與同源詞研究”,收入楊劍橋,《漢語現代音韻學》,上海:復旦大學出版社,2012年,頁232-244。
[3]參看王力,《略論清儒的語言研究》,收入《龍蟲並雕齋文集》,第三冊,北京:中華書局,1982年,頁355-362。
[4]劉樂賢,《讀楚簡札記二則》,最早刊登在2004年5曰29日的“簡帛研究”網上。但是,由於該文刊登後,多數同行的反對,在2006年正式發表時,劉樂賢放棄了這個意見。他給這一則札記新添了一個標題,特意加了“臆釋”兩字;還在文後附記中說,對該字形的推論“多屬臆測,本擬刪去,但考慮到其中某些説法尚可聊備一說,故仍予保留”。見劉樂賢,《讀楚簡札記(三則)》,收入《中國古代文明研究與學術史—李學勤教授伉儷七十壽慶紀念文集》,河北大學出版社;該文又收入劉樂賢新著,《戰國秦漢簡帛叢考》,文物出版社,2010年,頁27-33。
[5]陸德明撰,《經典釋文》,北京:中華書局,1983年,頁22。
[6]劉樂賢,《戰國秦漢簡帛叢考》,頁29。
[7]黃德寬、徐在國,《郭店楚簡文字考釋》,《吉林大學古籍研究所建所十五周年紀念文集》,頁102,吉林大學出版社,1998年;劉信芳,《郭店楚簡〈緇衣〉》解詁》,《郭店楚簡國際學術研討會論文集》,湖北人民出版社,2000年,頁170。
[8]劉桓,《讀《郭店楚墓竹簡》札記》,《簡帛研究二○○一》,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2001年,頁60-68;張桂光,《郭店楚墓竹簡釋注續商榷》,《簡帛研究二○○一》,頁186-191,收入張桂光,《古文字論集》,中華書局,2004年,頁182。
[9]周鳳五:“郭店楚簡識字札記”,《張以仁先生七秩壽慶論文集》,學

一百个成语故事讲中国历史

生書局,1999年,頁352-353。
[10]李零,《上博楚簡校讀記(之二):〈緇衣〉》,收入廖名春、朱淵清主編:《上博館藏戰國楚竹書研究》,上海書店出版社,2002年,頁411。
[11]李家浩,《戰國竹簡〈緇衣〉中的“逯”》,荊門郭店楚簡研究(國際)中心編:《古墓新知—紀念郭店楚簡出土十周年論文專輯》,國際炎黃文化出版社,2003年,頁17-24。
[12]劉樂賢,《讀楚簡札記(三則)》,收入劉樂賢新著,《戰國秦漢簡帛叢考》,文物出版社,2010年,頁27-33。
[13]丁四新延用清代學者的說法,支持了劉樂賢的猜測,但是對於“疌”的字形,沒有新說;對“疌”與“簪”的關係,丁氏仍然未脫離清人韻部“通轉”的含混說法。丁四新,《楚竹書與漢帛書周易校注》,上海古籍出版社,2011年,頁46-48。
[14]馮勝君:《論郭店簡與上博簡對比研究》,綫裝書局,2007年,頁129-133。
[15]魏宜輝:《再論郭店簡、上博簡〈緇衣〉用為“從”之字》,張玉金主編《出土文獻語言研究》第一輯,廣東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年。
[16]史傑鵬,“由楚簡帛書異文談談幾個上古屋部連綿詞的意思”,《咸寧學院學報》2005年第5期,頁72-74。史傑鵬:《先秦兩漢閉口韻詞的同源關係研究》,北京師範大學博士學位論文,2004年,47頁注60。
[17]宋華強,《新蔡簡與“速”義近之字及楚簡中相關諸字新考》,武漢大學簡帛網,2006年7月31日。
[18]陳劍,《釋“琮”及相關諸字》,收入《甲骨金文考釋論集》,北京:綫裝書局,2007年。
[19]本文使用的上古音構擬主要參考許思萊的“最低限度上古音構擬”(OCM)和白一平-沙加爾的上古音構擬系統(B-S, Baxter-Sagart OC reconstruction)。參見Axel Schuessler, Minimal Old Chinese and Late Han Chinese: A Companion toGrammata Serica Recensa. Honolulu: University of Hawai’i Press, 2009; William H. Baxter and Laurent Sagart, Old Chinese: A New Reconstruction.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14.
[20]洪颺,《古文字考釋通假關係研究》,福建人民出版社,2008年,頁4-6,142-143。但是洪颺也還同意“對轉”、“旁轉”等通假條例,這與筆者的理解不同。
[21]裘錫圭,《談談學習古文字的方法》,收入《裘錫圭學術文集》第3卷,復旦大學出版社,2012年,468頁。此文最早發表在《語文導報》1985年10期。但是,裘先生自己的古文字考釋,在音韻分析的具體例子中也有不少求助於所謂“嚴格”“對轉”的例子。
[22]小狐(網名)已經指出這個字“在每次出現時,下部都含有’止’旁。由此,我們認爲這個字應該是作爲一個整體而存在的,即下部的’止’應該是包含在這個字符之內,而不應該分析成除去’止’旁剩下的部分作聲符。在衆多的釋讀意見中,劉樂賢先生釋爲’疌’字,正好符合包含’止’旁同時上部又不能獨立作聲符這個條件”。見小狐,《〈保訓〉讀札》,武大簡帛網,2010年4月5日。
[23]陳劍既把楚簡中的“疌”字誤釋為“
甲骨文-“疌”字補釋
甲骨文-“疌”字補釋
”(以為從琮聲),又另有《釋“疌”及相關諸字》一文,把一個“從又持兩倒矢”的
甲骨文-“疌”字補釋
甲骨文-“疌”字補釋
字(曾侯乙墓出土竹簡67號),通過“古文字字形演變規律”的隨意剪裁拼合,“省去其中一個‘倒矢’形偏旁,下方本代表矢鏃的‘屮’形再變為‘止’形,就變成後代的‘疌’形了”,認為“疌”字是“從又持兩倒矢”的字的訛形。見陳劍,《釋“疌”及相關諸字》,《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第5輯,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編,上海古籍出版社,2013年,頁258-279。
[24]宋華強,《新蔡簡與“速”義近之字及楚簡中相關諸字新考》。宋華強所說甲骨文“簪”字初文,是否在甲骨文中就是用作“簪”字或偏旁,還可以再討論。而且他認為該部件“在充當其他文字的構件時還保留著‘簪’字的讀音”,則是有問題的。見下文的討論。
[25]漢字字形的左上角加星號,表示一個與該字音、形、義有關但又有區別的字。
[26]段玉裁,《說文解字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影印本,頁68。
[27]轉引自丁福保編纂,《說文解字詁林》,中華書局,1988年,頁2396。
[28]《說文解字》,頁84;段注頁159。
[29]《說文解字》,頁281;段注頁669。
[30]《說文解字》,頁303;段注頁730。
[31]轉引自丁福保編,《說文解字詁林》,中華書局,1988年,頁2396。馬敘倫也以為疌是“從止,妻省聲”,見李圃主編,《古文字詁林》第2冊,上海教育出版社, 2000年,頁250。
[32]朱駿聲,《說文通訓定聲》,北京:中華書局,1984年,頁582。
[33]許慎撰,《說文解字》,北京:中華書局,影印,1963年,頁259。
[34]轉引自李圃主編,《古文字詁林》第9冊,上海教育出版社, 2004年,頁761。
[35]齊沖天、齊小乎編,《漢語音義字典》,北京:中華書局,2010年,頁91。
[36]何琳儀,《戰國古文字典》,北京:中華書局,1998年,頁1266(妻、隮);黃德寬主編,《古文字譜系疏證》,商務印書館,2007年,頁3102(隮)、3103(齍等字)。
[37]于省吾主編,《甲骨文字詁林》,北京:中華書局,1996 年,頁2049;董蓮池,《說文解字考正》,北京:作家出版社,2006年,頁274。
[38]趙平安,《釋“參”及相關諸字》,收入氏著《金文釋讀與文明探索》,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1年,頁139-148。
[39]論者或以手持女髮,會奪女為妻之意,是上古搶親遺風在文字上的反映。參見黃德寬主編,《古文字譜系疏證》,商務印書館,2007年,頁3099。但已有學者指出,這是20世紀初中國學者套用西方民族學中掠奪婚習俗之說,並無歷史根據。甲骨文妻的字形應像婦人梳理頭髮之形。見沈懷興,《“妻”字辨》,《河南師範大學學報》,1997年第6期,頁63-65。
[40]裘錫圭,《文字學概論》(修訂本),商務印書館,2013年,頁160。
[41]季旭昇,《說文新證(下冊)》,台北:藝文印書館,2004年,頁53-54。《說文×兂部》:“兂,首笄也。从人,匕象簪形。簪,俗兂,從竹,從朁。”段玉裁《說文解字注》指出“古經無簪字”。
[42]楚簡的“妻”字形,上部與“貴”字的上部字形相同。《說文》古文“妻”字上部從“貴”(“古文妻从𡭙、女。𡭙,古文貴字”)。陳斯鵬認為這部分就是“貴”字的聲符“凷”的訛體,並同意清代學者朱駿聲的說法,古文“妻”字從古文“貴”字得聲。但是“妻”和“貴”的古音看上去並不相近,有待進一步研究。陳斯鵬,《说“凷”及其相关诸字》,《中国文字》新28期,2002年。
[43]于省吾主編,《甲骨文字詁林》,頁454。
[44]此“立”不是站立的“立”字(楚簡“站立”的“立”字從“大”),而是表示“簪”形,可能是從“妾”字所從的“簪”形演變或者是“齊”字所從的三根“簪”中的一個“簪”形減省而來,因此在左上角加星號以示區別。這裡之所以隸定成“*立”,是因為兩點理由:一,同是“簪”形的“妾”字的上部,楚簡和秦系文字都寫作“立”;二,西漢劉向《校戰國策書錄》:“本字多誤脫爲半字,以‘趙’爲‘肖’,以‘齊’爲‘立’,如此類者多”。見諸祖耿,《戰國策集註彙考》,江蘇古籍出版社,1985年,頁1795。雖然我們現在還不清楚古文字中“*立”旁和“啇”、“帝”等字的有關部分是否有音義上的聯繫,但是它們在形體上,的確非常接近,有待進一步研究。
[45]從下面關於經典異文的論證,也能支持“疌”、“妾”與“簪”在語音上的歷時傳承關係,見下文。
[46]段玉裁,《說文解字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頁405-406.
[47]秦系“疌”字從又,與“妻”字相類似,以手持“簪”形。
[48]參看劉洪濤, 《釋上博竹書〈武王踐阼〉的“齋”字》,復旦網,2009年4月5日;又見同作者《戰國竹簡〈武王踐阼〉“齋”字考釋》,《簡帛語言文字研究》,第五輯,成都:巴蜀書社,2010年,頁154-164。張振謙認爲該字下部左邊爲“厶”,右邊爲“正”,“厶”是聲符,此字可以認爲是從“祈”、從“正”、“厶”聲的字,讀爲“齋”。見張振謙:《〈上博七×武王踐阼〉劄記四則》,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網2009年1月5日。
[49]西漢劉向《校戰國策書錄》:“本字多誤脫爲半字,以‘趙’爲‘肖’,以‘齊’爲‘立’,如此類者多”,見諸祖耿,《戰國策集註彙考》,江蘇古籍出版社,1985年,頁1795。來國龍,《釋謹與慎,兼說楚簡“丨”字的古韻歸部及古文字中同義字孳乳的一種特殊構形方式》,武大簡帛網,2014年3月27日。這裡該字下部左邊的“二”,也可以理解為合文符號(即指一根簪),或者重文號(即指二根簪)。
[50]陳偉武,《同符合體字探微》,《中山大學學報》1997年第4期,頁106-118。陳偉武認為齊字(三根簪)不屬於同符合體字,是因為他信從《說文》“齊,禾麥吐穗上平也”的說法。參趙平安,《釋“參”及相關諸字》,頁139-148。
[51]《郭店楚墓竹簡》,頁8、118-119。
[52]轉引自廖名春,《郭店楚簡老子校釋》,北京:清華大學出版社,2002年,頁460-461。
[53]“讒”的歸部,古韻學家有“侵”“談”兩部的爭論,見陳復華、何九盈,《古韻通曉》,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87年,頁318,383。Axel Schuessler,Minimal Old Chinese and Late Han Chinese: A Companion toGrammata Serica Recensa. Honolulu: University of Hawai’i Press, 2009, p. 352。
[54]孫詒讓:《墨子間詁》,北京:中華書局,2001年,頁226。
[55]對異文之間“同義換讀”關係的討論,參看洪颺,《古文字考釋通假關係研究》,福建人民出版社,2008,頁149-154。
[56]孔穎達,《周易正義》卷二,《十三經注疏》,北京:中華書局,1980年,頁32;陸德明,《經典釋文》,北京:中華書局,1983年,頁22;丁四新,《楚竹書與漢帛書周易校讀》,上海古籍出版社,2011年,頁46-48。
[57]李鼎祚:《周易集解》卷第四,北京:中國書店,1984年。
[58]李光地:《周易折中》,成都:巴蜀書社,1998年,頁160-161。
[59]高亨:《周易古經今注》(重訂本),北京:中華書局,1984年,頁209。
[60]王輝,《馬王堆帛書〈六十四卦〉校讀札記》,《古文字研究》,第14輯,1986年,頁289。
[61]鄧球柏:《帛書周易校釋》,長沙:湖南人民出版社,1987年,頁186。
[62]廖名春,《楚簡〈周易·豫〉卦再釋》,《出土文獻研究》第6集,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年,頁30-31。EdwardL. Shaughnessy, Unearthing the Changes: Recently Discovered Manuscripts of the Yijing and Related Texts (New York: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2014), 87n10.
[63]王念孫,《廣雅疏證》,《爾雅·廣雅·方言·釋名清疏四種合刊》,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年,頁529。
[64]清華大學出土文獻研究與保護中心,《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保訓〉釋文》,《文物》2006年第6期,第73頁;清華大學出土文獻研究與保護中心編,李學勤主編,《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壹)》,中西書局,2011年,頁143-144。
[65]孟蓬生,《〈保訓〉“疾漸甚”試解》,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網站,2009年7月10日。
[66]程少軒意見見孟蓬生《〈保訓〉“疾漸甚”試解》文後討論,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網站,2009年7月11日。
[67]王力認為“浸”與“漸”、“漸”與“瀐”、“讒”與“譖”等是同源關係。見王力,《同源字典》,北京:商務印書館,1987年,頁614-616。漢語同源詞的問題比較複雜,擬另文討論。
[68]李家浩,《戰國竹簡〈緇衣〉中的“逯”》,頁21-22。
[69]王念孫,《廣雅疏證》,《爾雅·廣雅·方言·釋名清疏四種合刊》,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年,頁530。
[70]李解民,《“從容”辭義探析》,收入第四屆全國訓詁學學術研討會編委會主編,《第二屆國際暨第四屆全國訓詁學學術研討會論文集》,《訓詁論叢》第4輯,台北:文史哲出版社,1999年,頁235-247。
[71]沈懷興,《“連綿字-雙音單純詞”說產生的歷時背景──兼及先秦漢語構詞方式問題》,《漢字文化》2010年第4期,頁38-43。
[72]李解民,《“從容”辭義探析》,頁245。
[73]關於連讀音變,參見俞敏,《古漢語裡面的連音變讀(sandhi)現象》,《俞敏語言學論文集》,北京:商務印書館,1999年,頁343-362;來國龍,《說“殺”“散”,兼談古文字釋讀中的通假字问题》,《簡帛》第4輯,2009年, 頁315-331。
[74]孫景濤認為“從容”是基式在前、重疊在後的順嚮重疊的摹狀聯綿詞,這與筆者這裡認為“從容”是由“接容”連讀音變而來的分析不同。孫景濤《古漢語重疊構詞法研究》,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2008年,頁77-81。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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