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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三伏注曆再考察
(台北市立大學)
三伏是一年中天氣最為炎熱的時段,它是根據夏至而定,《陰陽書‧曆法》云:「候夏至後第三庚為初伏,第四庚為中伏,立秋後初庚為後伏,謂之三伏。」于時陽光直射北半球,對應節氣(太陽視運動位置)相對固定,在小暑、大暑與處暑之間。夏至,太陽運行至最北,赤經90゚,陽光直射北迴歸線,此後三個節氣,天氣燠熱難當。《漢書‧律曆志》1005載節氣次度:
夏至,東井卅一度。
小暑,柳九度。
大暑,張三度。
立秋,張十八度。
處暑,翼十五度。
這是《殷曆》節氣入宿度,以冬至入牽牛初度起元,經十二節氣百八十三日(15又7/32日×12=182又20/32日,算外百八十三日),太陽東行百八十三度(牛八、女十二、虛十、危十七、室十六、壁九、奎十六、婁十二、胃十四、昴十一、畢十六、觜二、井卅一),交夏至。 漢初行用《顓頊曆》,武帝元封七年五月改行《太初曆》。《漢書‧律曆志》975云:“元封七年,復得閼逢攝提格之歲,中冬十一月甲子朔旦冬至、日月在建星,太歲在子,已得太初本星度新正。”由于歲差因素,春分點每年退行50.29066弧秒,每71年213天退行1°。武帝元封七年冬至(十一月朔甲子;前105年12月25日,儒略日168 3431),日月合辰當在斗宿,而不復會于牽牛初度。故《律曆志》“日月在建星”顏師古《注》引晋灼曰“賈逵論《太初曆》冬至日在牽牛初者,牽牛中星也。古曆皆在建星。建星即斗星也。《太初曆》四分法在斗二十六度。史官舊法,冬夏至常不及《太初曆》五度。《四分法》在斗二十一度,與行事候法天度相應。”是也。前105年,斗宿一赤經248°.812。冬至點恒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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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經270°,故《太初曆》星度,冬至日躔斗廿一(今1°合古1.0145625度,則270°-248°.812=21°.188,合古度21.48655,取整數廿一)。夏至入宿度井廿六。三伏日相關節氣星次表述于下:
夏至,井廿六度
小暑,柳四度。
大暑,星五度。
立秋,張十三度。
處暑,翼十度。
曆書是人們日常生活指南,行事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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範準則。以三伏注曆是古老傳統,已有悠久歷史。伏日禮俗,至遲在春秋時當已形成。《史記‧秦本紀》184:「(德公)二年,初伏,以狗禦蠱。」但由出土文獻考察,三伏曆例初無定制,或成于西漢晚期末段。筆者不敏,嘗為小文《敦煌漢簡2263〈永始四年曆日〉復原試擬》,呈簡帛網站(2015.3.14)請教,曾檢具注三伏曆日簡牘,大膽擬測,以為成帝鴻嘉年間,伏日注曆應當已然形成曆例。近檢居延漢簡曆日,得一新證,即簡290.11以三伏注曆。該簡為《居攝元年曆日》簡冊殘簡,年代在成帝鴻嘉之後。簡冊殘存六月簡前七欄,第一欄六月小 第二欄“戊午一日” 至第七欄“辛巳廿四日”,以下殘佚。原簡單面書寫,上下分九欄,横列直書,“辛巳廿四日”以下殘佚。簡文如下:
六月小
戊午一日
壬戌五日
丙寅九日
庚午十三日中伏
甲戌十七日
戊寅廿一日
中伏-三伏注曆再考察
己未二日
癸亥六日
丁卯十日
辛未十四日
乙亥十八日
己卯廿二日
庚申三日初伏
甲子七日
戊辰十一日
壬申十五日
丙子十九日
庚辰廿三日
辛酉四日
乙丑八日
己巳十二日
癸酉十六日
中伏-三伏注曆再考察
丁丑廿日
辛巳廿四日
平朔曆術,已知小月朔,其前後必為大月,兩朔可知。小月之前第四月及之後第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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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論大小,兩朔可知。如是則可推導年朔序如下:
己丑
戊子
戊午六月
丁亥
丁巳
兩漢(含新莽時期)426年間,符合此年朔序者有二:一為孺子嬰居攝元年丙寅(6年),一為和帝永元十一年己亥(99年)。兩者相距93年(31×3=93年),恰合年朔序複現規律。居攝元年五月十一日戊戌夏至,初伏在六月三日庚申,中伏在六月十三日庚午,與簡文相符。和帝永元十一年五月十九日丙午,初伏在六月十三日庚午,中伏在六月廿三日庚辰,與簡文不合,可以排除。
簡文“六月”下注記“小”“庚申三日”、“庚午十三日”下,分別具注“初伏”、“中伏”,符合曆例。勞榦《居延漢簡》釋文、《居延漢簡甲乙編》釋文、《居延漢簡釋文合校》均未釋,[1]但細審圖版,[2]“庚申三日” 下,“初伏”二字可辨;“庚午十三日”下,字迹漫漶不清,但依文例及居攝元年氣朔,可確定為“中伏”,殆無疑義。《居攝元年曆日》簡冊,又見出土于肩水金關,該曆日簡冊具注“建除”、 “八節”。[3]六月建未,而簡290.11 “己未二日”、“辛未十四日”下均不見曆注,可推知該曆日簡冊未具注建除。六月廿七日甲申立秋,簡文“辛巳廿四日”以下殘佚,簡冊是否具注“八節”,似不可得知。然三伏據夏至而定,簡冊既具注“初伏”、“中伏”,則當具注“八節”。六月廿七日甲申立秋,而立秋後初庚後伏,當注記于下一枚“七月大”簡“庚寅四日”下。
這枚曆日簡出土于A21,陳夢家已考定為居攝元年,歸類“編冊直讀式”。[4]繫年至確,敬從。
以下謹列居攝元年氣朔表,敬供參考,並作考察伏日、節氣佐證。
居攝元年天正入甲子統壬午章第14年
太初上元積年 14 3236 太歲在寅
積月177 1603 閏餘3 平年
朔積日5231 6967 小餘49
氣積日5231 6972 小餘1236
中伏-三伏注曆再考察
(編者按:本文收稿時間爲2015年7月24日05:58。)
[1]勞榦:《居延漢簡—考釋之部》,臺北: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1960年,頁194;中國社科院考古所:《居延漢簡甲乙編》,北京:中華書局,1980年,下冊釋文頁208;謝桂華、李均明等:《居延漢簡釋文合校》,北京:文物出版社,1987年,下冊頁489。
[2]勞榦:《居延漢簡—圖版之部》,臺北: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1957年;中國社科院考古所:《居延漢簡甲乙編》,北京:中華書局,1980年,上冊圖版貳貳零。
[3]簡冊由篇題簡23:317、七日簡23:901、八日簡23:315、十日簡23:318、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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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23:902、十二日簡23:264、十五日簡23:903、十七日簡23:904、十九日簡23:593+837+835+860、廿二日簡9:282、廿三日簡23:691+802、廿五日簡23:801+760、廿八日簡23:269+803等散簡、殘簡綴合組成。請參見程少軒:《肩水金關漢簡“元始六年(居攝元年)曆日”復原》收入李學勤主編:《出土文獻》第五輯,上海:中西書局,頁274-283;羅見今:《〈肩水金關漢簡(貳)〉曆簡年代考釋》,收入《敦煌研究》2014年2期,頁109-115。
[4]陳夢家:《漢簡綴述》,北京:中華書局,1980年,頁235。案:大文將簡號誤植作“260.11”,當作“290.11”。 (责任编辑:admin)
原文出处:http://his.newdu.com/a/201711/05/5131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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