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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論“民可使道之,而不可使知之”
(香港)
郭店簡《尊德義》第20-23簡有這樣的簡文:「尊仁、親忠、敬莊、歸禮、行矣而無違,養心於子諒(慈良),忠信日益而不自知也。民可使道之,而不可使知之。民可道也,而不可強也。桀不謂其民必亂,而民有為亂矣。受不若也,可從也而不可及也。」
所謂「民可使道之,而不可使知之」,乃指治民者對人民是可讓他們把道理看作正確的道路行下去做下去,卻不可使民就只知順着為政者的道去做。這前一句當是緊扣上文的:「尊仁、親忠、敬莊、歸禮,行矣而無違,養心於子諒(慈良),忠信日益而不自知也」以為說。[1]故文中又有謂:「聖人之治民,民之道也。」(第6簡)這是指民之尊聖依從聖道的德義思想走下去,必能形成善道美德(故《尊德義》開篇即云:「尊德義,明乎民倫,可以為君」)。而修身君子若知所體順聖道之善走下去,久之(《中庸》第26章:「久則徵」)便自能「善,必先知之;不善,必先知之」(《中庸》第24章)。是以篇中於「聖人之治民,民之道也」下又接着說:「禹之行水,水之道也。造父之御馬,馬之道也。后稷之藝地,地之道也。莫不有道焉,人道為近,是以君子,人道之取先。」(第6-8簡)意就都指人宜順着所知的善道發展下去及發揚開去。
至於「而不可使知之」句,則要在提醒當權者不可強奪民智,專制役民。故句下即跟着說:「民可道也,不可強也。桀不謂其民必亂,而民有為亂矣。受不若也,[2]可從也而不可及也。」(第22-23簡)這裡,對於強奪民智的暴君,作者是舉了桀來做說例。何以桀不認為他的民必生叛亂呢?文中及於此的有兩點:「非禮而民悅哉(戴),[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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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小人也。非倫(謂不合乎民倫)而民服,世此亂矣。」(第24-25簡)這話當與民性失去善導,民心失教有關。今為了方便入說分析,下先擬設一非無可能的事例。設若有等刁民,對那個操控極權,殘民以逞的桀,產生出一種迷亂的心態:人只要取得成功,便能滿足欲望。故為達目的,何妨不擇手段。這種可怕的「改倫」(第5簡:「學非改倫也」),也就同於郭店簡《語叢二》第13簡所說的:「貪生於欲,負(李零謂『背棄』)生於貪」(《校讀》第169頁及174頁)。這遂使得人性中陰暗卑劣的一面,竟因此而契入成為所謂:「教之以權謀,則民淫昏,遠禮無親仁。」(第16簡)而處此蠱惑環境下的民,久之也難保不有變得自為妄於心;不單易放縱生出暴戾、忌恨、頑強好勝等或惡或怒或妒或怨,或甚至會造成賊害的心性,[4]使人與人之間屢起衝突紛爭,而積怨也只會愈來愈深。這就正如郭店簡《六德》所云:「親民易,使民相親也難。」(49號簡)(這樣的民,篇中給出的聯想是:「民五之方格,十之方爭,百之而後服。」故施愛必須屢行不輟。「如果只有五次、十次,民仍相讎,陷於爭鬥。祇有上百次的努力,他們才會懂得服從」。[5])而且民心還會滋長私智以謀私利。刁者更是奸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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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算,貪婪無厭,寡廉鮮恥,不問是非。「害智」至此乃成刁民的看家本領。而小人既當道,沆瀣一氣,也就是所謂:「非禮而民悅哉(戴),此小人矣。」故文中又有謂:「上好是物也,下必有甚焉者。(案:桀所一手造致的,自是『而民有為亂矣』這充滿危害性的壞影響)……有是施,小有利(『小』指一小撮人,例如桀及其黨羽),轉而有大害者,有之。」(第37-38簡)而這「大禍害」之演發成,若用《語叢二》第10-12簡言人放縱欲望形成謀慮私智,傾軋相爭,必致惡劣後果的話來形容,就是:「欲生於性,慮生於欲,倍生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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慮(李零謂排斥生於謀慮),爭生於倍,黨生於爭(李零謂朋黨生於鬥爭)。」(《校讀》第169及174頁)即此亦知上引之文句:「桀不謂其民必亂,而民有為亂矣」,在中的「為亂」,當非從上一「亂」字指叛變作亂言;而是謂民的自為妄於心,適足製造更多的亂端亂事。若再變本加厲下去,無疑就會出現「非倫而民服,世此亂矣」這種可怖成「大害」的社會亂象。而這歸根究柢,完全因為民所受的「人道」有不同,正所謂:「受不若也。」這話乃指:「禹以人道治其民,桀以人道亂其民。」(第5簡)至於「可從也而不可及也」,就當謂:桀的道雖可使民聽命服從(案:故「桀不謂其民必亂」),但這又怎及得上那些已曉得「尊仁、親忠、敬莊、歸禮」,既不會自為於亂,又能知所自主地去順事君王的民。(《論語‧憲問》:「上好禮,則民易使也。」)因君王善以身教教民,令他的民有正確的道理可從,正如所謂:「下之事上也,不從其所命,而從其所行。」(第36簡)可見桀倒行逆施的暴政對百姓荼毒之深。
(編者按:本文收稿時間爲2015年11月3日16:32。)[1]廖名春重視文句語境的分析,早已指出此一結構關係,有云:「可以讓老百姓沿着『尊仁、親忠、敬壯、歸禮』之道走去。」(見丁原植主編,廖名春著:《新出楚簡試論》第一篇第一章〈郭店楚墓竹簡與先秦儒學〉之(八),書第32頁。台灣古籍出版有限公司,2001年)。又:本文所引有關〈尊德義〉文本,乃以李零先生的《郭店楚簡校讀記》(增訂本。下簡稱《校讀》。北京大學出版社,2000年)及陳偉先生的〈郭店簡書《尊德義》校釋〉(載《中國哲學史》2001年第3期),作為一主一輔。這裡試舉兩例為說。上引文句中有「敬莊」一詞。「莊」原作「壯」,李零破讀為「莊」(《校讀》第144頁),是也。《語叢三》簡9-10就有云:「與莊者處,益。」陳偉則進而指出「敬莊」猶古書所見之「莊敬」。又引文另有「慈良」一詞,《郭店楚墓竹簡》(裘錫圭整理,文物出版社,1998)的原釋是作「子俍」,裘錫圭先生在按語中讀為「子諒」(書第175頁),李零依之。今則從陳偉先生引朱熹說,易為「慈良」。
[2]李零《郭店楚簡校讀記》第142頁有云:「『受』,原釋『爰』,括注問號。此字疑是『受』字之誤,在文中讀為『桀紂』之『紂』(上文講『桀』)。」今案:「受」不必再解讀為「紂」。筆者的句釋已詳內文。
[3]李零《校讀》作「哉」,但陳偉認為「哉」字「似當讀為『戴』,擁戴義」,並引《左傳.文公十一年》及《國語.周語上》的話作證。筆者認為這說法較勝,因更切合有關文義。(見陳偉:〈郭店簡書《尊德義》校釋〉,載《中國哲學史》2001年第3期,書第115頁)
[4]此處是套用了第1簡「去忿戾,改惎勝」的「忿戾」、「惎勝」兩詞,並參考了《語叢二》第25-27簡的:「惡生於性,怒生於惡,勝生於怒,惎生於勝,賊生於惎」而為說。「戾」字乃依李零讀法,意為「暴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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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惎」字亦取李零讀法,「惎勝」就是「忌恨」和「好勝」之義。(《校讀》第141頁)而「好勝」既配「忌恨」,這樣的性子,自是好逞強,而勝不來便又生忌恨的那種。
[5]參見李零《校讀》〈餘論〉之(八),書第144頁。而引句的讀法本於裘錫圭之釋讀。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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