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骨文-劉釗:釋甲骨文中的“秉棘”——殷代巫術考索之一 ,对于想了解历史故事的朋友们来说,甲骨文-劉釗:釋甲骨文中的“秉棘”——殷代巫術考索之一是一个非常想了解的问题,下面小编就带领大家看看这个问题。
原文标题:劉釗:釋甲骨文中的“秉棘”——殷代巫術考索之一
释甲骨文中的“秉棘”
——殷代巫术考索之一刘钊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内容提要:甲骨文中有“秉棘”一语,以往对“棘”字不识或误读,影响了对卜辞的理解。本文通过对“棘”字的考释,指出“秉棘”乃“手持酸枣树的枝条”之意。“秉棘”的目的是为了驱鬼。以“棘”驱鬼作为巫术之一种,有着很强的延续性和久远的来源。通过卜辞“秉棘”一语的考释,可以窥见殷代巫术文化之一斑。
关键词:卜辞棘巫术
殷代崇奉上帝,尊神敬鬼。《礼记·表记》引孔子的话说:“殷人尊神,率民以事神,先鬼而后礼。”尊神敬鬼,当然就会崇尚祭祀,注重禳除。这在甲骨文中有突出的反映。而祭祀和攘除往往又和巫术相联系。本文将撷取甲骨文中一个久被忽视的有关巫术的记载,试着加以分析和考索,以期得以窥见殷代巫术文化之一斑,并借此就正于学术界。
在殷墟甲骨文中,有如下二条宾组卜辞:
1、□戌卜,宾贞:
甲骨文-劉釗:釋甲骨文中的“秉棘”——殷代巫術考索之一
(有)梦,王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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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骨文-劉釗:釋甲骨文中的“秉棘”——殷代巫術考索之一
。(《合集》17444=《续》6·23·10,典賓。拓本见附图1)
2、甲戌卜,
甲骨文-劉釗:釋甲骨文中的“秉棘”——殷代巫術考索之一
贞:
甲骨文-劉釗:釋甲骨文中的“秉棘”——殷代巫術考索之一
(有)梦,
甲骨文-劉釗:釋甲骨文中的“秉棘”——殷代巫術考索之一
秉
甲骨文-劉釗:釋甲骨文中的“秉棘”——殷代巫術考索之一
,才(在)仲宗,不〔隹(唯)〕
甲骨文-劉釗:釋甲骨文中的“秉棘”——殷代巫術考索之一
(忧)[1],
八月。(《合集》17445=《明》105,典賓。拓本见附图2)
上揭两条卜辞中有一个写作如下之形的字:
甲骨文-劉釗:釋甲骨文中的“秉棘”——殷代巫術考索之一
《合集》17444
甲骨文-劉釗:釋甲骨文中的“秉棘”——殷代巫術考索之一
《合集》17445
该字孙海波的《甲骨文编》作为不识字列于附录772页,姚孝遂、肖丁主编的《殷墟甲骨刻辞类纂》,于省吾主编的《甲骨文字诂林》及沈建华、曹锦炎编著的《新编甲骨文字形总表》都漏列字头。王襄在1925年出版的《簠室殷契徵文考释》“典礼”部分四页下释该字为“枣”。[2]李孝定的《甲骨文集释》将该字列入存疑部分,谓“字下似从来,不可必为枣字,宜存疑。”[3]季旭昇著的《甲骨文字根研究》从王襄说,谓:“字实从木、象多刺之形,正为枣之特征。……至《说文》讹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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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重朿,失其朔矣。”[4]
按王襄释此字为“枣”是正确的。该字形体并不像李孝定所说“似从来” ,因为甲骨文“来”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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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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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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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中间都从与英语字母“M”类似的斜笔,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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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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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中间并不写成斜笔,反倒写得与甲骨文“朿”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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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像。该字结构正如季旭昇所说:“从木,像多刺之形。”
从形体上看,“枣”字最初应该是像酸枣树的形状。酸枣树属落叶灌木或小乔木,高1—3米,在细的枝干上布有许多托叶针刺。如下图(采自网上资源):
甲骨文-劉釗:釋甲骨文中的“秉棘”——殷代巫術考索之一
甲骨文-劉釗:釋甲骨文中的“秉棘”——殷代巫術考索之一
上引甲骨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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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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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像酸枣树带有许多针刺之形。战国兵器铭文中枣字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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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成》10922酸枣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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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成》11112宜无之枣戟),仍然保留着与甲骨文相近的写法,上下一体,尚未分离成两部分,只是所从类似“朿”字的部分讹混成了类似“来”字之形。在古文字中“来”、“朿”两个形体经常相混,这是众所周知的现象。枣字到《说文》小篆割裂成上下重叠的两个“朿”,已经失去其本初象形的意味。
通过以上论证,可知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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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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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为“枣”字无疑是正确的。但是问题并非如此简单。
枣有许多种类,如清潘荣陛《帝京岁时纪胜·时品》中说:“都门枣品极多,大而长圆者为缨络枣,尖如橄榄者为马牙枣,质小而松脆者为山枣,极小而圆者为酸枣。又有赛梨枣、无核枣、合儿枣、甜瓜枣。”这是从枣的果实的角度分类的。从枣树的角度看,在中国最常见的枣树主要就分为两种,一种为北方大枣,枝干比较高大;一种为北方小枣,枝干比较低矮。北方小枣就是酸枣树。在古代汉语中,酸枣树被称作“棘”,因此“ 棘实”就是指酸枣树的果实,所以酸枣又称作“棘枣”。《淮南子·兵略训》:“伐棘枣而为矜,周锥凿而为刃。”高诱注:“棘枣,酸枣也。”《诗经·魏风·园有桃》:“园有棘,其实之食。”毛传:“棘,枣也。”朱熹《集传》:“棘,枣之短者。”刘向《九叹·愍命》:“折芳枝与琼华兮,树枳棘与薪柴。”王逸注:“小枣为棘。”
“枣”和“棘”相对时,有两对不同角度的区别。从枣树种类的角度区别时,“枣”是大概念,“棘”是小概念,说到“枣”,可涵盖所有枣树,而“棘”只指枣树之小者,即酸枣树;从枣树和果实的角度区别时,“棘”主要用来指酸枣树本身,而“枣”则主要用于指酸枣树的果实,并扩而大之指所有枣树的果实。所以“枣”和“棘”对言则别,散言则通。《埤雅》卷十三《释木》解释“枣”与“棘”的义训和形体时说:“棘,大者枣,小者棘。盖若酸枣,所谓棘也。于文,重朿为枣,并朿为棘。一曰棘实曰枣。枣性重乔,棘则低矣,故制字如此。 ”
在早期文字中,“同一个字形可以用来代表两个以上意义都跟这个字形有联系,但是彼此的语音并不相同的词”的现象很常见。[5]从“枣”和“棘”的义训和字形来看,两者最初很可能就是使用同一个形体的,即如甲骨文中“月” 与“夕”、“立”与“位”、“大”与“夫”、“老”与“考”、“王”与“士”、“示”与“主”、“卜”与“外”等的关系一样。[6]所以在甲骨文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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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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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可能既是“枣”字,也是“棘”字。在字形发展的某个时段,一定存在着“重朿”和“并朿”两种异体,后来即利用这两种不同的异体分别对应语言中的“枣”和“棘”两个词,从此字形发生分化,语言中这两个词在文字形体上开始可以严格区分,这也使得语言中的词与字的对应关系变得更为严密。马王堆帛书《战国纵横家书》 238号简中的地名“煮枣”写作“煮棘”,马王堆汉墓1号汉墓遣策133号简有文字“棘一笥有缣囊一”,又签牌上写有“臧(藏)棘笥”,这两处的“棘”就都用为“枣” 。正好墓中出土物353号竹笥内有枣子,可与遣策133号简和签牌文字所记相对应。[7]可见“枣”和“棘”两字形体在汉代仍然可以混用。这是“枣”和“棘” 两个形体最初本为一个来源的间接证据。所以上引甲骨文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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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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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可以释为“枣”,又可以释为“棘”。不过从具体文意考虑,在上揭卜辞文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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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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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以释为“棘”为好。如此上引卜辞文句中的所谓“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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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应该释为“秉棘”。
“秉棘”是什么意思呢?
王襄在《簠室殷契徵文考释》“典礼”部分四页下考释上揭《合集》 17445号卜辞时说:“《周礼·宰夫》:‘以式法掌祭祀之戒具,与其荐羞。’《礼记·月令》:‘羞以含桃,先荐寝庙’,即《礼记·中庸》荐时食之礼也。此云王羞枣与周世荐羞于祖庙之礼同。”[8]王襄释“枣”字虽然很正确,但误释“秉”字为“羞”,又将文意牵合于《礼记》荐食之礼,其说甚为荒谬。
许进雄在《明义士收藏甲骨·释文篇》一书对《明续》SO522所作的释文中,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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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为“鬼神或所奏曲子之名”。这一解释没有什么根据,纯属猜测之词。[9]
宋镇豪在《甲骨文中的梦与占梦》一文中,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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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可能指一种带棘的干状旗旐类器物”,意译《合集》17445号卜辞文意为“记商王梦境中在中宗之庙秉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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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不会有祸忧么”。这一解释缺乏字形的考释,也是据文意生发的猜测,对读懂卜辞没有实质性的帮助。不过文中在推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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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形状时,提到“带棘”两字,可见在作者的潜意识中,也是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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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棘”相联系的。[10]
温少峰、袁庭栋在《殷墟卜辞研究—科学技术篇》一书中,对“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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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词有详细的分析,因为这一观点影响较大,现不避繁琐,转引如下:
甲文中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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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旧无释。此字在木上有重朿,当是“枣”字,今简化为“枣”。枣是我国自古以来的重要药物,《神农本草经》:“大枣,味甘平,主心腹邪气,安中养脾,助十二经,平胃气,通九窍,补少气、少津液、身中不足、大惊、四肢重,和百药,久服轻身延年。”《本草纲目》:“大枣和阴阳,调营卫,生津液。”卜辞云:
(205)
甲骨文-劉釗:釋甲骨文中的“秉棘”——殷代巫術考索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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卜,宾贞:……疒,王秉枣?(《续》六·二三·一○)
“秉”有“执”义(《尔雅·释诂》),又有“禾盈把”义(《集韵》)。此辞乃殷王武丁患病之后,卜问是否以一把大枣为药以治疗之,乃是殷人以枣入药之证。更值得重视的是下列卜辞:
(206)甲戌卜,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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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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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瘧),秉枣?(《明》一○五)
此辞乃患虐之后,卜问是否“秉枣“而治疗之。就大枣可否治瘧一事,作者求教于杨宗秩同志,承来信告之曰:“古代医书有以枣治瘧之说。《本草纲目》引《岣嵝神书》云:‘咒枣治瘧,执枣一枚,咒曰:吾有枣一枚,一心归大道,优他或优降。或劈火烧之,念七遍吹枣上,与病人食之,即愈。’据《黄帝内经 ·瘧论》,认为瘧之成因,系人体感受外邪后,阴阳更盛,上下交争,相并相移,营卫不调的结果。古人所言之瘧,比今之瘧原虫伤人发瘧的范围要广泛得多,其中如因脾胃虚弱、食积,导致寒热往来,亦属瘧疾。以枣治之,可以有效。《岣嵝神书》谓‘咒枣治瘧’,其实,不咒亦同样取效。汉代张仲景《伤寒论》即以枣作复方治瘧之小柴胡汤,沿用至今,仍获显效。殷人以枣治病,以枣治瘧,从这个侧面,充分标明我中华民族光辉灿烂的文明历史。殷商时代卫生事业已较发达,以枣疗瘧,不失其为明证也。”卜辞记“秉枣治瘧”,后世医书记“咒枣治瘧”,二者若合符契,此为殷代以药物治病之又一确证。[11]
在上引解释中,对“枣”字的考释是正确的,但是说枣字“旧无释”却不是事实。将“秉枣”与治病联系起来乍看似乎很有道理,其实却是非常错误的。首先,是因为将“梦”字误释为“疾”和 “瘧”,才会牵扯出以枣为药治病和枣可治瘧的议论,真可谓一字之差,谬以千里。其次,将“秉枣”一语中的“枣”理解成枣的果实,从词语搭配的角度看也是有问题的。在古汉语中,“秉”字在用作动词时,是指手握持物体的动作。如果 “秉”字所带的宾语是具体实在的物体的话,则这个物体一般都具有细长的形貌。如早期典籍中的“秉剑”、“秉耒”、 “秉圭”、“秉枹”、“秉拂”、“秉刍”、“秉旄”、“秉牍”、“秉辔”、“秉笔”、“秉鞭”、“秉节”、“秉钺 ”、“秉椒”等,所持之物无一例外都是细长状的,像“枣”这样小而椭圆的物体,一般情况下是不会使用“秉”这个词来搭配的。上引宋镇豪的文章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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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解为细长状的“一种带棘的干状旗旐类器物”,很可能也是考虑到“秉”字所带宾语具有的这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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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貌特征,才做出了如上的推测。
我们认为上引甲骨文中“秉棘”的“棘”指的就是酸枣树,具体所指可以是酸枣树的枝条,或是用酸枣树枝条制成的箭、刀、锥、剑等物。在古代,酸枣树的枝条可以用来充当驱鬼的法器,即制成驱鬼的箭、刀、锥、剑来使用。用“棘”做成的箭在古代被称作“棘矢”或“棘箭”,常常见于记载驱鬼的描写。《左传·昭公十二年》:“昔我先王熊繹,辟在荆山……跋涉山林,以事天子。唯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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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弧、棘矢,以共禦王事。”晋杜预注: “桃弧,棘矢,以禦不祥。言楚在山林,少所出有。”又《左传·昭公四年》说:“其出之也,桃弧、棘矢,以除其灾。 ”晋杜预注:“桃弓、棘箭,所以禳除凶邪,将御至尊故。”唐《法苑珠林》卷四十五载《白泽图》云:“又丘墓之精名曰狼鬼,善与人斗不休,为桃棘矢,羽以鵄羽以射之。”以“棘”为箭、刀、锥、剑用来驱鬼的记载,还见于睡虎地秦简《日书》。如“以桃为弓,牡棘为矢,羽之鸡羽,见而射之,则已矣。”(简27背壹—28背壹)、“以棘锥桃秉(柄)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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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其心,则不来。”(简36背壹)、“取牡棘烰(炮)室中,蠪(龙)去矣。”(简51背壹)、“人妻妾若朋友死,其鬼归之者,以沙芾、牡棘枋(柄),热(执)以待之,则不来矣。” (简65背壹—66背壹)、“以牡棘之剑【刺】之,则不来矣。”(简42背贰—43背贰)、“取桃枱椯四隅中央,以牡棘刀刊其宫蘠(墙)。”(简 24背参—25背参)、“鬼恒宋易人,是不辜鬼,以牡棘之剑刺之,则止矣。”(简 36背参)
《汉书·景十三王传》载广川王刘去与后昭信共杀刘去幸姬陶望卿,“共支解,置大镬中,取桃灰毒药并煮之。”采用如此残酷的手段,目的是让死去的陶望卿“使不能神”。该传又载后昭信与广川王刘去杀姬荣爱,“去缚系柱,烧刀灼溃两目,生割两股,销铅灌其口中。爱死,支解以棘埋之。”“以棘埋之”中 “棘”的作用,与上条所引“桃灰”的作用相同。又《汉书·翟方进传》载:“莽尽坏义第宅,污池之。发父方进及先祖冢在汝南者,烧其棺柩,夷灭三族,诛及种嗣,至皆同坑,以棘五毒并葬之。”上引《汉书》用“棘”葬埋尸体的两例记载,说明用“棘”葬埋尸体的目的是阻止被虐杀者化为鬼魂进行报复。这也是典籍记载中“棘”可用于驱鬼的例证。
棘可用来驱鬼,与其自然特性和功用有关。首先棘木非常坚硬,且布满针刺,很适合作为武器来使用。古代经常用“棘”制作矛和戟的柄,即《淮南子·兵略训》所谓“伐棘枣而为矜”。《史记 ·平津侯主父列传》:“起穷巷,奋棘矜,偏袒大呼而天下从风。”司马贞索隐:“矜,今戟柄。”在古代医方中,“棘针”(又名棘刺、白棘),尤其是曲钩棘针,是一味经常出现的药品,多用于治疗痈疽毒疮等症。梁陶弘景《本草经集注》谓白棘“补肾气,益精髓。”古人认为酸枣具有滋益补气,安心养神的功能。《神农本草经》谓酸枣“味酸,平,无毒。治心腹寒热,邪结气聚,四肢酸痛,湿痹。久服安五脏,轻身,延年。”梁陶弘景《本草经集注》谓酸枣“补中,益肝气,坚筋大骨,助阴气,令人肥健。”不光酸枣如此,秦汉人视所有的枣都具有补气健身的功能。《太平御览》卷九百六十五引焦赣《易林·师之豫》曰:“北山有枣,使叔寿考。”传汉东方朔撰《神异经》中载“北方荒中有枣林焉,其髙五十丈,敷张枝条数里余,疾风不能偃,雷电不能摧,其子长六七寸,围过其长,熟赤如朱,干之不缩,气味润泽,殊于常枣,食之可以安躯,益于气力。此枣枝条盛于常枣,亦益气安躯。赤松子云:北方大枣味有殊,既可益气又安躯。”古人还认为枣可以通神,所以《汉书·郊祀志》载方士公孙卿谓:“‘仙人可见,上往常遽,以故不见。’今陛下可为馆如缑氏城,置脯枣,神人宜可致。”又《汉书·封禅书》载李少君游说汉武帝时说:“臣尝游海上,见安期生,安期生食臣枣,大如瓜。”《后汉书·方术列传·王真传》载“孟节能含枣核,不食可至五年十年。”1991年发现的东汉二年肥致碑,记载“君常舍止枣树上,三年不下,与道逍遥。”在汉代铜镜铭文中,也常见“上有仙人不知老,渴饮玉泉饥食枣”的诗句。至于西王母、汉武帝食枣的传说更是尽人皆知。又后世道教经籍中含枣核、服枣汤、煎枣糕的记载更是不胜枚举。《抱朴子内篇》卷四《金丹》篇载“张子和丹法”,谓丹合成后“以枣膏和丸之,服如大豆,百日,寿五百岁。”卷十五《杂应篇》谈到“登峻涉险、远行不极之道”时谓:“或用枣心木为飞车” ,卷十七《登涉》提到仙人陈安世符时谓:“此符是老君所戴,百鬼及蛇蝮虎狼神印也。以枣心木方二寸刻之,再拜而带之,甚有神效。”[12]
既然古人认为“棘”和“枣”具有如此多的功效和如此强的神力,因此用其来驱鬼,就变得不难理解了。
秦汉时期的人有很强的谐音观念,常常将同音或音近的两个不同的字的字义随便替换。如《史记·张耳陈余列传》载汉高祖过赵柏人之地,将“柏人”谐音理解成“迫人”并不宿而去,就是一个很典型的例子。《说文解字》中存在的大量的“声训”,也是这一习俗的充分反映。这一习俗甚至反映在当时施行巫术的相关法器上。如秦汉时常常用“桃”和“桑”来驱鬼,“桃”即谐音“逃”,“桑”即谐音“丧”。“丧”古代有“逃亡 ”之义,又“丧”可训为“亡”,“亡”也有逃亡之义。[13] 因此“桃”和“桑”都包含着“逃跑”的意思,暗喻用“桃”和“桑”驱鬼可以让鬼“逃跑”。古代“棘”与“亟”、“急”相通,秦汉时驱鬼的咒语常常有“急急如律令”一类的套语,用“棘 ”驱鬼是否也有谐音的观念存在其中,殷代是否就有了与秦汉一样的谐音观念,这些都是值得考虑的问题。
在古人的观念中,梦与鬼魂有关。古人认为人做恶梦是因为鬼把人的魂魄夺走造成的。做恶梦在古代称为“厌”,又称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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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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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寐而厌也。”又作“眯”,睡虎地秦简《日书·诘皋》:“一室中卧者眯也,不可以居,是□鬼居之。”《淮南子·精神训》;“觉而若眯,以生而若死。”高诱注:“眯,厌也。楚人谓厌为眯。”今日北方方言犹称做恶梦为“厌住了”,正是这一词语的孑遗。在甲骨文中有许多“梦”和“多鬼梦”的记载,也反映了殷人把梦与鬼魂相联系的观念。[14]
上引两片卜辞的文句中,都有“有梦,王秉棘”的记载。既然已知“梦” 与鬼魂有关,又已知“棘”可用来驱鬼,则上引卜辞文句中的“有梦,王秉棘”,显然说的是王做了恶梦,然后手持酸枣树的枝条来驱鬼的意思。
殷人认为致人做恶梦、并为生人带来灾厄的鬼常常就是祖先,即先王先妣。而先王先妣的牌位就在宗庙里,所以上引《合集》17445说王有梦并“在仲宗”“秉棘”,显然是指在宗庙中禳除,这就清楚地揭示了为什么会选择在“宗庙 ”里施行这一巫术的原因。
讨论至此,甲骨文中“秉棘”的含义可以说已经很清楚了。
由甲骨文中以棘驱鬼的记载,我们得以窥见殷代巫术文化之一斑。从秦汉以前典籍及出土文献中反映出的这一习俗,让我们知道以棘驱鬼作为具有顽强生命力的巫术文化之一种,有着很强的延续性并有着久远的来源。
下面附带考释一下甲骨文中的另外一个棘字。
花园庄东地甲骨206片有如下文句:
3、丁丑卜,在主京:子其叀舞戉,若。不用。子弜叀舞戉于之,若。用。多万又(有)巛(灾),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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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王卜辞。拓本部分见附图3)
文中“引”字后一字作如下之形:
甲骨文-劉釗:釋甲骨文中的“秉棘”——殷代巫術考索之一
姚萱在《殷墟花园庄东地甲骨卜辞的初步研究》一书中引张亚初说将其释为“祁”。[15]
按《甲骨文编》所收“祁”字作如下之形:
甲骨文-劉釗:釋甲骨文中的“秉棘”——殷代巫術考索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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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中所从的垂笔都作互不交叉的平行姿态,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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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中间的笔画有明显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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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上释甲骨文“枣”或“棘”字作“
甲骨文-劉釗:釋甲骨文中的“秉棘”——殷代巫術考索之一
”更为接近,只是下垂的两笔写得有些弯曲而已。魏慈德在《殷墟花园庄东地甲骨卜辞的地名及语词研究》一文中,将花园庄东地甲骨206片中的“
甲骨文-劉釗:釋甲骨文中的“秉棘”——殷代巫術考索之一
”字与上揭《合集》17444、17445中的“
甲骨文-劉釗:釋甲骨文中的“秉棘”——殷代巫術考索之一
”和“
甲骨文-劉釗:釋甲骨文中的“秉棘”——殷代巫術考索之一
”相比较,认为三者是一个字,这是非常正确的意见。[16]
因此,我们认为“
甲骨文-劉釗:釋甲骨文中的“秉棘”——殷代巫術考索之一
”字也应该释为“枣”或“棘”,从文意上考虑,在上引卜辞文句中也应该释为“棘”。所谓“引
甲骨文-劉釗:釋甲骨文中的“秉棘”——殷代巫術考索之一
”,就应该释为“引棘”。
上引魏慈德的文章在谈到“引
甲骨文-劉釗:釋甲骨文中的“秉棘”——殷代巫術考索之一
”的含义时说:“‘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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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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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词方式当同于‘舞戉’,‘舞戉’是持戉以舞,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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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也是可持之物。‘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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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与消灾有关。”这一解释恐怕是有问题的。
黄天树曾指出,卜辞“用”、“不用”等用辞后所附记的刻辞有两种情况,一种是验辞,一种还是用辞,即记录施用情况的用辞。[17] 在上引花园庄东地甲骨260片中,“子其叀舞戉,若。不用。”和“子弜叀舞戉于之,若。用。”两句,乃是“舞戉”与“弜舞戉”的正反对贞。其中的“用”和“不用”即是用辞。卜辞中的用辞有一个规律,就是凡辞末缀以“不用”之语的,绝大部分其后都不再附记其它刻辞。因为没有被选用,也就无事实可记了;而在“用”后面附记的刻辞,其内容又往往与命辞中所卜问的内容不同。[18] 上引卜辞文句中“多万又(有)巛(灾),引棘”一句,紧跟在“用”这一用辞后,显然是针对“子弜叀舞戉于之,若。”这一句说的,其内容正与前边命辞所卜问的不同。因此从其位置看,这一句不是验辞,就是用辞,只有这两种可能。关于如何判断用辞之后所附记的刻辞到底是验辞还是用辞的问题,姚萱曾说:“有些追记的内容是很难用是否‘应验’来概括的,有不少还是称作‘用辞’比较恰当。从一般的原则来讲,大凡追记的事实或情况是占卜主体所不能控制的,例如田猎遇上野兽、擒获若干,天气阴、启或刮风下雨,某人有疾病、死等等,都应该属于验辞,是跟贞卜是否应验有关的;大凡所追记的事实或情况是占卜主体所能控制的、可以主动发出的,如对某人举行某种祭祀、外出、呼令某人作某事等等,则多半应划归用辞,是记录跟施用或不用此卜有关的事实或情况的。” [19] 本着这一原则,姚萱是将上引卜辞“多万又(有)巛(灾),引棘”视为验辞的。如果这一句是验辞,因与前边的命辞说的不是一回事,“引棘”就不一定与“舞戉”的构词方式相同,“引棘” 的含义也就不一定与消灾有关了。
我们认为“引棘”的“引”应该读为“延”。“引”、“延”二字古代音义皆近,可以相通。古音“引”在喻纽真部,“延”在喻纽元部,声纽相同,韵为旁转。《说文·廴部》:“廴,长行也。从彳引之。”《玉篇·廴部》:“廴,今作引。”《说文·㢟部》:“延,长行也。”《说文》认为“㢟”字从廴从止,又认为“延”字从㢟丿声,而“廴”、“延”义训又相同,这充分标明了廴、㢟、延三者的渊源关系。典籍中“延”训为“引”的例证很多见,不烦赘举,[20]所以“引”读为“延”没有问题。
“延”古代有“及”、“到达”义,《逸周书·度邑》:“自雒汭延于伊汭。”朱右曾《逸周书集训校释》谓:“延,及也。”《战国策·齐策二》:“倍楚之割而延齐”,高诱注:“延,犹饶也,及也。”《文选·扬雄〈羽猎赋〉》:“乃诏虞人典泽,东延昆邻,西驰阊阖。”李善注引孔安国《尚书传》:“延,及也。”《集韵·仙韵》:“延,《说文》:‘长行也。’一曰陈也,一曰及也。”又《集韵·线韵》:“延,及也。 ”甲骨文“引”可通为“延”,还可以从一条卜辞得到印证。《甲骨文合集》23717片甲骨说:“辛卯卜,大贞,洹引弗𦎫(敦)邑,七月。”文中“引”字就应该读“羡”。“羡”本作“㳄”、“涎”,有多、余、溢出之意,又与“衍”通,在甲骨文文句中指洹水漫衍。该辞是卜问洹水漫衍是否会冲击城邑。张政烺先生曾撰有《殷墟甲骨文“羡”字说》一文,[21] 指出卜辞中有“洹不㳄”和“洹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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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记载,也是讲洹水漫衍的,可与上释“洹引弗𦎫(敦)邑”中的“洹引”比照参看。
“引棘”的“棘”古代可训为“急”,《诗经
中国历史真实战神故事
·桧风·素冠》“棘人栾栾兮”毛传、《小雅·采薇》“猃狁孔棘”毛传、《出车》“维其棘矣”郑笺、《雨无正》“孔棘且殆”郑笺、《大雅·文王有声》“匪棘其欲”郑笺、《江汉》“匪疚匪棘”郑笺、《楚辞·天问》“启棘宾商”洪兴祖补注等都训“棘”为“急 ”。典籍中“棘”又与“亟”、“革”(读ji)相通,都是急的意思,如《诗·豳风·七月》:“亟其乘屋,其始播百谷。”郑玄笺:“亟,急。”《礼记·檀弓上》:“夫子之病革矣,不可以变。”郑玄注:“革,急也。”
通过上述论证,可知上揭卜辞“引棘”一语的含义,就是“达到危急”、 “发展到很急迫的程度”的意思。卜辞“多万又(有)巛(灾),引棘。”一句,是说“多万有灾祸,而且达到很危急的程度”。
甲骨文-劉釗:釋甲骨文中的“秉棘”——殷代巫術考索之一
(附图1)
甲骨文-劉釗:釋甲骨文中的“秉棘”——殷代巫術考索之一
(附图2)
甲骨文-劉釗:釋甲骨文中的“秉棘”——殷代巫術考索之一
(附图3)
[1]“忧”字的读法从裘锡圭说,见裘锡圭《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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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文字论集》105页,中华书局1992年8月。
[2]《簠室殷契徵文考释》,天津博物院1925年9月石印本,引自《甲骨文文献集成》第一册199页,四川大学出版社2001年4月。
[3]《甲骨文字集释》4519页,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专刊之五十,1961年10月。
[4]《甲骨文字根研究》305页,台湾文史哲出版社2003年12月。
[5]裘锡圭《文字学概要》5页,商务印书馆2004年7月。
[6]相关研究请见林沄《王、士同源及相关问题》、《古文字转注举例》两文,《林沄学术文集》 22—29页、35—43页,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8年12月。
[7]《长沙马王堆一号汉墓》141页,文物出版社1973年。
[8]《簠室殷契徵文考释》,天津博物院1925年9月石印本,引自《甲骨文文献集成》第一册199页,四川大学出版社2001年4月。
[9]《明义士收藏甲骨·释文篇》55页,加拿大皇家安大略博物馆1972年。
[10]宋镇豪《甲骨文中的梦与占梦》,《第十六届中国文字学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 366页,高雄师范大学,2005年。又载《文物》2006年6期。
[11]温少峰袁庭栋《殷墟卜辞研究——科学技术篇》340页,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83年12月。
[12]关于“枣”的药用功效及驱鬼功能的讨论参见王子今《秦简〈日书〉甲种疏证》 349—351页,湖北教育出版社2003年2月;姜守诚《〈太平经〉研究》110—114页,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7年10月;虞万里《东汉〈肥致碑〉考释》,《榆枋斋学术论集》631页,江苏古籍出版社2001年8月;高国藩《敦煌巫术与巫术流变》389—390页,河海大学出版社1993年3月。
[13]睡虎地秦简《日书》甲种楚除绝日占辞“桃人不得”,“桃”即读为“逃”。“桑”通作“ 丧”、“亡”简帛亦多见,参见白于兰《简牍帛书通假字字典》61页、273页,福建人民出版社2008年1月。
[14]参拙作《秦简考释一则》,《康乐集》78—79页,中山大学出版社2006年1月。
[15]姚萱《殷墟花园庄东地甲骨卜辞的初步研究》286页,线装书局2006年11月。
[16]魏慈德《殷墟花园庄东地甲骨卜辞的地名及语词研究》,《中国历史文物》2005年6期
[17]黄天树《关于无名类等的用辞》,《殷墟王卜辞的分期与断代》303—306页,科学出版社2007年10月。
[18]黄天树《关于无名类等的用辞》,《殷墟王卜辞的分期与断代》303—306页,科学出版社2007年10月。
[19]姚萱《殷墟花园庄东地甲骨卜辞的初步研究》83页,线装书局2006年11月。
[20]宗福邦、陈世铙、萧海波《古训汇纂》714页,商务印书馆2003年7月。
[21]张政烺《殷墟甲骨文“羡”字说》,《张政烺文史论集》444—446页,中华书局2004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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