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骨文-王寧:再說“/口/比”字及其相關的字 ,对于想了解历史故事的朋友们来说,甲骨文-王寧:再說“/口/比”字及其相關的字是一个非常想了解的问题,下面小编就带领大家看看这个问题。
原文标题:王寧:再說“/口/比”字及其相關的字
再說“㲋”字及其相關的字
(首發)
王寧
棗莊人民廣播電臺
一、《說文》中的“㲋”“㲋”這個字是很奇怪的,《說文》把它單獨立為部首,有“毚”等三個字从之,《說文》對這個字的解釋是“獸也,似兔,青色而大,象形。頭與兔同,足與鹿同。”(《玉篇》作“獸似兔而大也”,較簡略)在解釋“兔”的時候又說“兔頭與㲋頭同”,許慎即是在解釋字形,也是在解釋這種動物的狀貌,因為這個字和“兔”一樣都是 “畫成其事”的象形字,這也是我們能知道“㲋”這種動物樣子的唯一線索。可在古籍記載中,提到的鳥獸種類多不勝數,幾乎沒有提到這種動物的地方,只有《山海經·中山經》裏說綸山上“其獸多閭、麈、麢、
甲骨文-王寧:再說“/口/比”字及其相關的字
”,郭璞注:“
甲骨文-王寧:再說“/口/比”字及其相關的字
似兔而鹿腳,青色。音綽”,則知道這個字就是“㲋”之或體,音義全同。除此之外,先秦古籍中再不見提到這種動物的地方,秦漢以後的典籍裏也無蹤跡可尋,所以說是很奇怪的。因此有學者懷疑“㲋”這種動物的存在,也懷疑這個字的存在,吳匡、蔡哲茂二先生根據古文字之偏旁和周代文字之兔、㲋混用無別認為兔、㲋本為一字,就是兔[1];單育辰先生也徑直說“小篆中的‘㲋’ 應从‘兔’形訛變而來,在早期文字中,是不存在什麽‘㲋’字的, 就是在先秦兩漢典籍中,除了《說文解字》,‘㲋 ’字也未嘗一見。”[2]竊以為此說不然。
首先,許慎的解釋不是憑空捏造,而當是師傳的記錄,是有根據的。其次,根據許慎的解釋,“㲋”是一種象兔但不是兔的動物,它比兔大,青色,頭與兔同,足與鹿同(偶蹄目),那麼我可以知道這必定一種小型而無角的鹿科動物。體小而無角的鹿科動物是屬於比較原始的鹿科種類,最常見的是麞(獐)和麝,體型很小而且雌雄都無角,不過麞多棕黃色、灰黃色,不是“青色”,體色青色的是麝,《說文》:“麝,如小麋,臍有香。”桂馥《義證》:“麋當作麇,《御覽》引云:‘黑色麞,如小麇,臍有香 ’”,因為麝體色青黑,故云“黑色麞”,也就是今天常說的“香獐子”。
常見的麝有棕色和黑褐色兩種,褐黑色者被稱為“原麝”,又有青黑之“林麝”,即所謂“青色”者,另外還有一種黑麝,通體黑色,更符合“青色”的標准,麝這種原始的小型鹿科種類的頭的確非常象兔子而且是鹿蹄,體型比麞更小。其中原麝全身黑褐色,體高55厘米左右,體長85厘米左右,體重8~12千克;林麝又小於原麝,體長70~80厘米,高50厘米,體重約9千克左右,黑麝略同於林麝而更小,成年黑麝體重只有 7公斤左右,从外形上看,的確象一只大兔子。麝和麞一樣,雄性具有終生生長的上犬齒,呈獠牙狀突出口外,作為爭鬥的武器,所以麞和麝雖然都膽小警覺,極易受驚奔竄,同時也都易怒好鬥,雄性之間經常互相撕咬。
在筆者看來,依照許慎的解釋,這個“㲋”分明就是“麝”的初文,《山海經》中也有兩處說到“麝”,一是《西山經》之翠山,“其陰多髦牛、麢、麝”,郭璞注:“麝似獐而小,有香。”二是《中次十二經》陽帝之山“其獸多麢、麝”,二處都是把“麢”、“麝”連舉,而《中山經》則是“麢”、“
甲骨文-王寧:再說“/口/比”字及其相關的字
”連舉,我們據此可推知麝、
甲骨文-王寧:再說“/口/比”字及其相關的字
本來是一種動物,也是一個字的不同寫法。其情況應該是:在初造“㲋”這個字的時候,人們把這種動物當成了兔類,認為一種青色鹿蹄的大兔子,所以其所造字形與“兔”頗類;到了後來,人們已經認識到這種動物不是兔,而是一種鹿類,所以另造一从鹿射聲之“麝”字代之,“㲋”字不再使用,間或使用者如《山海經》也加上一個“犬”作為部首,以與“兔”相區別,其本字只作為一個部首流傳下來,同時也把它的釋義流傳下來,許慎就是因用了前人傳授下來的說法來解釋這個“㲋”字。
可能會有人說,“㲋”音綽,古音是在沃部,而 “麝”是从鹿射聲,古音在鐸部,讀音是不同的。實際上並非如此,《說文》中有“
甲骨文-王寧:再說“/口/比”字及其相關的字
”字,云“从木㲋聲,讀若薄”,从㲋聲讀若“薄”,而“薄”字古音正在鐸部,因此我們可以知道“㲋”之讀音本來也在鐸部,後音轉入沃部,“麝”古音為船母,“㲋”為昌母,二字旁紐雙聲、鐸沃通轉疊韻,足見其讀音之變化,“㲋”之古音當讀與“麝”同。因此,“㲋”和“兔”不是一字,也不是一物,而應該是“麝”之初文或本字。
附:林麝照片
图一:似兔而大,色青。頭與兔同,足與鹿同。图二:口中之獠牙。甲骨文-王寧:再說“/口/比”字及其相關的字
甲骨文-王寧:再說“/口/比”字及其相關的字
(图一) (图二)二、古文字之用法不能作为判定是否为一字的理由筆者認為,在分析一些古文字的時候,要綜合考慮古人造字和用字兩方面的認識和意圖,不能單摳字形,也不能單看其用法,因為古人造字的象形取義以及使用都非常靈活,有時候很嚴格,有時候卻很寬泛,如果僅拘泥於字形而不顧其他,則必走入誤區。在甲骨文中,根據一些相似事物造的字,常有混用不別的現象,特別是在作為部首的時候更是如此。試舉二例:
1.“虎”字,在甲骨文中有兩種寫法,一種是身有條形紋者,如“
甲骨文-王寧:再說“/口/比”字及其相關的字
”(乙2908)、“
甲骨文-王寧:再說“/口/比”字及其相關的字
”(餘17.1),另一種是身有圓斑紋者,如“
甲骨文-王寧:再說“/口/比”字及其相關的字
”(前4.45.1)、“
甲骨文-王寧:再說“/口/比”字及其相關的字
”(菁7.1),後者明顯是豹,因為只有豹才有這種圓斑或圓點形的斑紋,而且豹的形體也比虎小,固然不是一種動物,但因為它們外形很象,所以所造之字形也很象,區別唯在於其斑紋,而在卜辭中則通用無別,比如武丁時期的重要大臣“倉侯虎”,也寫作“倉侯豹”(《合集》10055)。後來象形文的“豹”字廢棄不用,而另造一从豸勺聲的“豹”或从犬勺聲的“犳”兩個形聲字來代替。可能會有人說是殷人虎、豹不分,認為是一種動物,那是靠不住的。因為殷人的高祖夒(“夒”當釋“憂”,即帝嚳)有八子,即《左傳》中所說的“八元”,分別是伯奮、仲堪、叔獻、季仲、伯虎、仲熊、叔豹、季貍,在殷墟卜辭中有向“ 甗”和“虎”祭祀的卜辭,郭沫若認為即叔獻和伯虎[3],可見此“八元”的確是很古老的史傳,殷人也把他們當成先公來祭祀,“八元”中就有伯虎和叔豹,可見殷人虎、豹分得還是很清楚的,否則伯虎和叔豹豈不成了一個人?只不過在文字上因為物同類、字形近而混用為“虎” 罷了,不得說甲骨文中無“豹”字,更不得說虎、豹為一物一字。
2.“來”字,在甲骨文中就是麥株之象形,“禾”字是禾株之象
小学生中国历史故事大全
形,本來物不是一物,字也不是一字,但用在“麥”這個字的偏旁上卻混用無別,比如“麥”的一種寫法是“
甲骨文-王寧:再說“/口/比”字及其相關的字
”(京津2236),从“來”;而另一種寫法是 “
甲骨文-王寧:再說“/口/比”字及其相關的字
”(珠404),則是从“禾”,不能據此就認為來(麥)和禾是一物,也不得說來、禾是一字,更不得說甲骨文中無“禾”字或無“來”字,道理是非常明顯的。
“㲋”和“兔”的情況和上舉“虎”與“豹”、 “來”與“禾”的情況是完全一樣的,因為殷人認為㲋、兔同類,故起初造字也形近,在用為文字的偏旁部首的時候混用無別,不能據此就認為古文中無 “㲋”字,更不得認為㲋、兔為一物一字,因為這兩個字在早期卜辭中使用時有明顯的區別(說詳下)。到了殷代武丁時期,人們認識到㲋實際上是一種鹿,與兔並非同類,此字才不再使用其本義而借作他用;到了末期的帝乙、帝辛時期又用或體“
甲骨文-王寧:再說“/口/比”字及其相關的字
”為“兔”字,其它字形都廢止了;到了周代,“㲋”這個字也不用其本字,是因襲了殷末它與“兔”在文字和部首上的混用的情況,因此周金文包括春秋戰國時期的簡帛書文字中,“㲋”與 “兔”在字形上已經沒有什麼分別,本來是“㲋”之特征的張口吐牙之狀,在戰國時期的文字中,“兔”也有了這種特征,比如《石鼓文》中“雉兔”的“兔”寫作“
甲骨文-王寧:再說“/口/比”字及其相關的字
”,睡虎地秦簡中“卯兔”的“兔”寫作“
甲骨文-王寧:再說“/口/比”字及其相關的字
”(睡虎12),其上部的“刀”形壁畫實際上就是甲骨文、金文“㲋”字張口吐出的長牙狀的形變,也就是說“㲋”實際上也是被用為“兔”了,成了“兔”的一種或體,這就是今天的學者認為“㲋”、“兔”是一字的原因。周代以後需要用“㲋”義時而另造一从鹿射聲的形聲字“麝”字代替,“㲋”這個字形或被用為“兔”,其本字只作為一個偏旁部首流傳下來,連它的含義一起保存在字書當中,因為那些从㲋的字形已經相對固定,不好改變,只能仍其舊,“㲋”作為一種動物用字在其他典籍中就消失了。
所以笔者认为,古文字的用法不能作为判定其是否为一字的决定性理由,只能作为参考,必须从它的演变和使用过程等诸方面去做全面的考察才能得出正确结论。
三,甲骨文中的“兔”和“㲋”單育辰先生在《說“熊”、“兔”》一文中列舉了被認為是“兔”字的字形八型,但在筆者看來,綜合一下實際上只有三型:
1.不張口型:如“
甲骨文-王寧:再說“/口/比”字及其相關的字
”(乙918)、“
甲骨文-王寧:再說“/口/比”字及其相關的字
”(京津2344)、“
甲骨文-王寧:再說“/口/比”字及其相關的字
”(合集137),這個字形在蔔辭中均用為獸名(引辭中用*代),如:
(1)辛卯卜,囗貞:呼多苟(狗)逐*,獲?《合集》154
(2)乙未卜,今日王狩,光禽,允獲【虎匕】二、兕一、鹿二十一、豕二、麑百二十七、虎二、*二十三、雉二十七。十一月。《合集》10197
(3)……其……禽?壬申,允狩,禽獲兕六、豕十又六、*百又九十又九。《合集》10407正
(4)王其往逐兔……。《合集》14295
這些都是殷墟一期也就是武丁時期的卜辭,明顯是用為一種動物名,故釋為“兔”應該是沒有問題的。另外還有一個用法,稱“兔啚”:
(5)貞:示兔啚?《合集》309甲正
(6)勿示兔啚?《合集》309乙正
辭意不明。可注意的是,這個字形一期以後就消失了,再也不見使用。在四期即武乙、文丁時期有兩片卜辭:
(7)……令咎眔
甲骨文-王寧:再說“/口/比”字及其相關的字
示卜……《合集》32912
(8)癸未……
甲骨文-王寧:再說“/口/比”字及其相關的字
以……人允來。《屯》427
《殷墟甲骨刻辭類纂》將此二條卜辭列入“兔”字下,然此二字雖然頭部構形與“兔”相似,而身子為單線形則殊不類,是否為“兔”字尚存疑。
2.張口露牙型:如“
甲骨文-王寧:再說“/口/比”字及其相關的字
”(甲207)、“
甲骨文-王寧:再說“/口/比”字及其相關的字
”(乙4044)、“
甲骨文-王寧:再說“/口/比”字及其相關的字
”(乙824反),這個字形是張口露牙之狀,其中第三個字形還特別繪出其牙之鉤狀,甚為明顯。此型在卜辭中有多種用法(引辭中用●代),茲述如下:
①人名:如卜辭言:
(9)己卯卜,爭貞:今者令●田,从衛,至於【氵龜】,獲苟(狗)“(《合集》199),
(10)庚子卜,賓貞:令●執苟(狗)。“(《合集》223)
②地名:如卜辭言:
(11)丙戌卜,韋貞:令役往於●。二告“(《合集》6033正)
③詞義不明,與狩獵有關,如卜辭言:
(12)貞:王夢,有施●十,叀十一,不隹……“(《合集》17391)
(13)“丁酉卜,爭貞:……●,獲?”(《英》858)
(14)“壬……征……獲……●三。”(《英》1827)
(15)辛巳卜,師貞:甫往●虎、鹿,不其[獲]?《合集》20715
在(12)-(15)這四條卜辭中的“●”有學者懷疑是用為動物名,但在卜辭中讀不通,它的用法應該是與狩獵術語“
甲骨文-王寧:再說“/口/比”字及其相關的字
”(
甲骨文-王寧:再說“/口/比”字及其相關的字
)相同,說見下。
這個“
甲骨文-王寧:再說“/口/比”字及其相關的字
”或“
甲骨文-王寧:再說“/口/比”字及其相關的字
”字應該是“㲋”,“罝”字在甲骨文中象用網罩兔形,也做用網罩㲋形,蓋此字用以象形會意,兔、㲋同類,故得混用,如“麥”字或从“來”或从“禾 ”也。如果是用為聲者則絕不混用,比如甲骨文中的“
甲骨文-王寧:再說“/口/比”字及其相關的字
”字,唯从“㲋”作“
甲骨文-王寧:再說“/口/比”字及其相關的字
”,無一从“兔”作者,同時用為動物名之“兔”也絕無用“
甲骨文-王寧:再說“/口/比”字及其相關的字
”者,可見在武丁時期“
甲骨文-王寧:再說“/口/比”字及其相關的字
”、“
甲骨文-王寧:再說“/口/比”字及其相關的字
”還是區別嚴格的兩個字,所以姚孝遂先生說:“㲋均張口露牙,皆用作人名,無例外,無用作獸名者。卜辭兔字多用作獸名,為獵獲之對象”[4],在武丁時期的卜辭中是符合實情的,所以,“㲋”這個字雖然是一種動物的象形,但是在卜辭中不見用它的本義,也就是不見用之為動物者,而是用為人名、地名和狩獵有關的字。這個“
甲骨文-王寧:再說“/口/比”字及其相關的字
”字形殷墟一到四期的卜辭都在使用,到了五期的時候改為从下面的字形。
3.張口吐牙型:作“
甲骨文-王寧:再說“/口/比”字及其相關的字
”(前1.16.3)、“
甲骨文-王寧:再說“/口/比”字及其相關的字
”(合集37372)等形,單育辰先生認為是“頭部伸出鈎狀物,此鈎狀物是由兔耳訛變而來”,此說非是,此鉤狀明顯是从其大張開的口中吐出,兔耳何能由口中伸出?此實象其口中吐出之鉤狀長牙,其取義和2型略似而更加突出其鉤狀之牙。可注意的是,這個字形是在殷墟五期也就是帝乙、帝辛時期的卜辭中才出現的,以前沒有,而這個時期“
甲骨文-王寧:再說“/口/比”字及其相關的字
”、“
甲骨文-王寧:再說“/口/比”字及其相關的字
”兩種字形都消失了,只剩下這個字形,它的用法卻兼有了“㲋”和“兔”兩個字的作用,首先是“
甲骨文-王寧:再說“/口/比”字及其相關的字
”這個字都寫作“
甲骨文-王寧:再說“/口/比”字及其相關的字
”、“
甲骨文-王寧:再說“/口/比”字及其相關的字
”、“
甲骨文-王寧:再說“/口/比”字及其相關的字
”等形,可見它和“
甲骨文-王寧:再說“/口/比”字及其相關的字
”是一個字。此字在卜辭中也用為一種動物名,如:
(16)丁亥卜,貞:王田囗,往來亡災。禽隹百三十八、
甲骨文-王寧:再說“/口/比”字及其相關的字
二、雉五。《合集》37367
(17)囗囗[卜],貞:王田……御,獲狐十……
甲骨文-王寧:再說“/口/比”字及其相關的字
三、雉……《合集》37478
這裡此動物和雉同獲,很明顯,這個時期“㲋”字的確也被用為了“兔”字。
現在來分析一下:第一種不張口型釋為“兔”是沒有什麼問題的,這個不需要多說,但它只在一期卜辭中出現,之後就被廢止不用。第二種和第三種當是一字,特別突出其張口露牙或吐出之長牙,兔雖然口中有牙,但絕對沒有這種吐露於口外之長牙,樣子似兔而有這種長牙的動物,只有麞、麝之類,吐出口外的長牙是它們的突出特征(见上引林麝图片二),所以麞又被稱為“牙獐”就是這個道理,顯然這個字不能釋為“兔 ”,只能是“㲋”,就是麝,它最初被誤認為是兔類而又有吐出口外之獠牙,所以其造字就用張口露牙或吐牙為其特征,姚孝遂先生說“均張口露牙”,是非常准確的,只根據其在使用中無別而認為都是“兔”字之論非常不堅實。
但是在武丁時期,“兔”仍然是動物名,而 “㲋”這個字已經不用為動物名而被借作它用,只是在作為構成其它字的部首時還保留其動物的特征。個中原因可能是這個時候殷人已經認識到這種動物不是兔類,而把它歸於無角的鹿類,武丁時期的卜辭中不见“麞”、“麝”等字,而多言田獵獲“
甲骨文-王寧:再說“/口/比”字及其相關的字
”,此字商承祚釋為“麑”,諸家均从之,實際上這個字應該是“麇”之初文,《說文》:“麇,麞也。从鹿囷省聲。”字或作麕、麏,是無角之鹿,又说“麞,麇也”、“麝,小麇”,麇就是麞,麝是小麇,麞、麝同類,蓋統言之曰“麇”,細分之則體形稍大而無香者為“麞”,體形偏小而有香者為“麝”,卜辭中無麞、麝二字,故當統稱之為“麇”(甲骨文中有“
甲骨文-王寧:再說“/口/比”字及其相關的字
”字,今多根據字形以為就是被《說文》釋為“麞也”的“麇”,其實非是,這個字在卜辭中僅用為人名,不用為獸名,在卜辭田獵所獲之動物中絕無此字的蹤跡,這個字當是从禾聲,雖然與後世之“麇” 形同而斷不是“麇”,究為何字待考),而“㲋”這個字就不再用為動物名而被借作它用。
到了帝乙、帝辛時期,取消了武丁時期的“兔”、 “㲋”兩個字形而統以“
甲骨文-王寧:再說“/口/比”字及其相關的字
”字代之,這個字是“㲋”之變體,這個時候雖然也不用它的本義,但還是知道它的本義是麝,所以字形仍然是突出麝的特點。這個字在五期卜辭被用為“兔”是屬於音近假借,因為它既然不再用其本義,則無妨假借為“兔”,且兔、㲋(麝)古音是透船準旁紐雙聲、魚鐸對轉音近。正因為有這個變化,周人因之,在周代文字中“㲋”、“兔”字形常混淆無別,“㲋”則以“麝”代替。在先秦文獻
林翰达中国历史故事集
中少見麞、麝字,蓋其時人們仍如殷人一樣習慣統稱之為“麇”。
以上就是殷墟甲骨文不同時期顯示給我們的 “㲋”、“兔”由二字演變為一字的過程。簡而言之,一期甲骨文以“㲋”、“兔”為形音義判然不同的二字,五期甲骨文則混同為形音義相同的一字,只保留了“㲋”的字形而被借用為“兔”,周代則因用了這個結果,在使用時往往不分。
因此,小篆中的“㲋”和“兔”我們可以說都是从“
甲骨文-王寧:再說“/口/比”字及其相關的字
”演變而來,只不過前者保存了字的全形,後者只保留了一足而特別突出其尾,就是後來楷書中變為“、”的那一筆。但是我們不能就據此認為“㲋”、“兔”為一字或古本無“㲋”字,因为 “
甲骨文-王寧:再說“/口/比”字及其相關的字
”這個字形恰恰是“㲋”而非“兔”,只是它被借用為“兔”而已。
四,甲骨文中幾個从“㲋”之字的解釋既然知道在早期甲骨文中“㲋”、“兔”不是一字,那麼我就要根據實際情況充分考慮甲骨文中那些从“㲋”的字解釋。
(一)
甲骨文-王寧:再說“/口/比”字及其相關的字
,或作
甲骨文-王寧:再說“/口/比”字及其相關的字
、
甲骨文-王寧:再說“/口/比”字及其相關的字
、
甲骨文-王寧:再說“/口/比”字及其相關的字
、
甲骨文-王寧:再說“/口/比”字及其相關的字
、
甲骨文-王寧:再說“/口/比”字及其相關的字
等,前三個字形見於一至四期卜辭,后三个字形只見於五期卜辭,隸定為“
甲骨文-王寧:再說“/口/比”字及其相關的字
”。用法有兩種:
1.狩獵字:僅在一期(武丁時期)卜辭中使用,其字形即前三者,以後不見使用为狩獵字。如:
(18)王田,
甲骨文-王寧:再說“/口/比”字及其相關的字
鹿?《合集》267反
(19)王从
甲骨文-王寧:再說“/口/比”字及其相關的字
。《合集》902正
王其逐鹿,
甲骨文-王寧:再說“/口/比”字及其相關的字
?《合集》10299正
2.先王名“
甲骨文-王寧:再說“/口/比”字及其相關的字
甲”,即陽甲。如:
(20)貞:有于
甲骨文-王寧:再說“/口/比”字及其相關的字
甲、父庚、父辛一牛。《合集》6647正(一期)
(21)甲戌……貞王……
甲骨文-王寧:再說“/口/比”字及其相關的字
……牢亡……《合集》33090(二期)
(22)甲戌卜……
甲骨文-王寧:再說“/口/比”字及其相關的字
甲。《合集》29668(三期)
(23)癸亥貞:侑于二母、母戊、
甲骨文-王寧:再說“/口/比”字及其相關的字
甲、母庚。茲用。《合集》32753(四期)
(24)……卜貞:王……
甲骨文-王寧:再說“/口/比”字及其相關的字
翌日,[亡]尤。《合集》35747(五期)
對於這個字,《詁林》引夏淥
学习中国历史故事读后感
說,認為“从字形結構和卜辭文意看,它們仍是‘穽’即‘阱’字的異體”[5],同時他引用了三條古文獻來證明:
《周禮·秋官·雍氏》:“春令為阱擭,秋令塞阱杜擭”,注:“擭,柞鄂也。堅地阱淺則設柞鄂于其中。”(寧按:賈公彥疏:“柞鄂者,或以為豎柞於中,向上鄂鄂然,所以載禽獸,使足不至地,不得躍而出,謂之柞鄂也。”)
《禮·中庸》:“驅而納諸罟擭陷阱之中。”
《書·費誓》:“杜乃擭,敜乃阱。”
夏先生引用的這三條文獻都是很準確的,可惜的是,他因為沒有弄明白“㲋”
這個字的含義和讀音,而誤釋為“阱”。其實這個字應當是从口㲋聲,也就是引用的這三條文獻中的“擭”,是一種小而淺的陷阱,在裏面樹立上木樁,稱為“柞鄂”,野獸一旦陷入其中身體被柞鄂頂起,四足懸空,無法跳躍出陷阱。這個字从口會意,謂陷阱之口,从㲋得聲,上面說過㲋是麝之初文,古音與“擭”同在鐸部。在一期卜辭中,凡田獵所得均曰“獲”,用小陷阱陷捕野獸謂之“擭”,陷捕而得者也謂之“擭”,乃析言之。比如上引第(18)條卜辭,即貞問王田獵能否擭得鹿,第(19)條第二辭乃貞問王逐獵鹿,能否用陷阱擭得。武丁以後不再用此為狩獵字,只要是田獵所得皆謂之“獲”。
可注意的是,這個字或單寫作“㲋”,如上引第12-15條卜辭,實際上應該讀為“擭”,第(12)條是說王做夢設置了十個擭,後來下令設置了十一個,占問能否捕獲野獸;第(13)條也是設擭占卜能否有所擒獲;第(14)條辭殘,前面有一個“獲”字,其辭當是占卜王遠征到某地田獵,占問能否獲得某種野獸否?最後驗辭說“㲋三”,當即“擭三”,謂以陷阱捕獲了三個目標野獸。第(15)條言“往㲋虎、鹿”,即“往擭虎、鹿”,謂去狩獵地挖陷阱陷捕虎、鹿——此尤可證明這個字是从口㲋聲。
先王名“
甲骨文-王寧:再說“/口/比”字及其相關的字
甲”,即“擭甲”,也就是陽甲,這個沒有異議。陽甲在《竹書紀年》中作“和甲”,郭沫若云:“ 陽甲古亦稱和甲,《山海經·大荒北經》注引《竹書》曰:‘和甲西征,得一丹山’,今本《紀年》於陽甲下注‘一名和甲’ ,又云‘名和’,又云‘三年西征丹山戎’。案和即
甲骨文-王寧:再說“/口/比”字及其相關的字
字之譌矣。”[6]按:郭將“
甲骨文-王寧:再說“/口/比”字及其相關的字
”釋為“
甲骨文-王寧:再說“/口/比”字及其相關的字
”不確,同時這個字也不可能譌為“和”,因為這兩個字一個是左右結構,一個是上下結構,一個是从禾,一個是从㲋,差距太大了,《竹書》作“和”顯然是“擭”字之音變,因為擭、和同為匣母字為雙聲,鐸、歌通轉,故“擭”得音轉為“和”,此亦可證《竹書》所記之古老,也足證“
甲骨文-王寧:再說“/口/比”字及其相關的字
”釋為“擭”之正確。那麼爲什麽又變為陽甲呢?上面說過,在武丁時期就用“㲋”代“擭 ”,那麼古人也必定或讀“
甲骨文-王寧:再說“/口/比”字及其相關的字
甲”為“㲋甲”,㲋為麝之初文,其古音為船母鐸部,陽為余母陽部,船余旁紐雙聲、鐸陽對轉疊韻,古音最為切近,音變為“陽甲”則為情理之中也。《太平御覽》卷八十三引《紀年》“陽甲即位,居奄”,這個“陽甲”本當作“和甲”,乃後人根據《史記》等書所改以求一致。
(二)
甲骨文-王寧:再說“/口/比”字及其相關的字
,从㲋从丂,隸定為
甲骨文-王寧:再說“/口/比”字及其相關的字
,這個字或从兔作“
甲骨文-王寧:再說“/口/比”字及其相關的字
”(《合集》10405),但从“㲋”者最多,婦好墓中出土的青銅器有“司
甲骨文-王寧:再說“/口/比”字及其相關的字
母癸”銘文(《殷周金文集成》6881),亦是此字,上部作兔狀而張口,或作“司
甲骨文-王寧:再說“/口/比”字及其相關的字
母癸”(《殷周金文集成》5539),乃張口露牙之狀,實際上也是从“㲋”。關於這個字,姚孝遂先生云:“字从㲋从丂,隸當作‘
甲骨文-王寧:再說“/口/比”字及其相關的字
’,《合集》10405辭云:‘甲午,王往逐兕,小臣甾車馬,硪
甲骨文-王寧:再說“/口/比”字及其相關的字
王車’,‘
甲骨文-王寧:再說“/口/比”字及其相關的字
’之義為‘薄’、為‘迫’,……又《合集》13584辭云:‘……水其
甲骨文-王寧:再說“/口/比”字及其相關的字
茲邑’,謂洹水迫近商邑,將造成災害……”[7]。這個字當是从丂㲋聲,从丂會意謂迫擊,這個字應該是“敀”之本字,《說文》:“敀,迮也”,段注:“迮,起也。敀者,起之也。與迫音義同。”這個字有靠近撞擊或衝擊義,就是迫擊,卜辭言“敀王車”、“敀茲邑”都是這個意思。婦好墓出土的金文“司敀母癸”疑是武丁三配之一的“妣癸” ,“敀”當是武丁的諸子之一,他鑄造了這些青銅器祠祭其母“癸”,故銘稱“敀母癸”,然為何被埋入婦好墓中則不可解。
(三)
甲骨文-王寧:再說“/口/比”字及其相關的字
(乙3430),這個字一期至四期卜辭多如是作,或从兔作
甲骨文-王寧:再說“/口/比”字及其相關的字
(乙3380反),然僅一見。到了五期卜辭中作
甲骨文-王寧:再說“/口/比”字及其相關的字
(後上9.4),可知其主要形體是从㲋从泉,隸定作
甲骨文-王寧:再說“/口/比”字及其相關的字
,卜辭中用為地名或人名,辭例不舉。周金文中此字也習見,作
甲骨文-王寧:再說“/口/比”字及其相關的字
(畢狄鐘)、
甲骨文-王寧:再說“/口/比”字及其相關的字
(井人佞鐘)、
甲骨文-王寧:再說“/口/比”字及其相關的字
(師酉簋)等形,和殷墟五期甲骨文是一致的,也用為地名,如金文中有“
甲骨文-王寧:再說“/口/比”字及其相關的字
師”(尹光鼎)、“
甲骨文-王寧:再說“/口/比”字及其相關的字
侯”(善鼎)、“
甲骨文-王寧:再說“/口/比”字及其相關的字
夷”(師酉簋),這個地名應該和卜辭中的地名是一個地方。可注意的是,在金文中經常見到“豐豐
甲骨文-王寧:再說“/口/比”字及其相關的字
甲骨文-王寧:再說“/口/比”字及其相關的字
”或“
甲骨文-王寧:再說“/口/比”字及其相關的字
甲骨文-王寧:再說“/口/比”字及其相關的字
甲骨文-王寧:再說“/口/比”字及其相關的字
甲骨文-王寧:再說“/口/比”字及其相關的字
”這樣的話,是一句用來讚美先人的讚頌用語,如《逑盤》: “前文人在上,異在下,豐豐
甲骨文-王寧:再說“/口/比”字及其相關的字
甲骨文-王寧:再說“/口/比”字及其相關的字
,降逑魯多福。”《井人佞鐘》:“前文人其嚴在上,
甲骨文-王寧:再說“/口/比”字及其相關的字
甲骨文-王寧:再說“/口/比”字及其相關的字
甲骨文-王寧:再說“/口/比”字及其相關的字
甲骨文-王寧:再說“/口/比”字及其相關的字
,降余厚多福無疆。”《金文編》於“
甲骨文-王寧:再說“/口/比”字及其相關的字
”字下注云:“唐蘭云:字乃从泉㲋
中国历史名人故事课本剧
聲,音當如《說文 ·木部》从木㲋聲之
甲骨文-王寧:再說“/口/比”字及其相關的字
,讀若薄。”[8]郭沫若認為“其說至確”[9],今學界多从其說,將此語讀為“蓬蓬勃勃”。按:唐說雖通,而竊意實不然。
首先,战国时期魏国有一种圜钱,上铸“
甲骨文-王寧:再說“/口/比”字及其相關的字
環”二字(見圖三),如果讀為“薄環”或“勃環”于義殊難通說,此當讀為“ 泉環”,即“錢環”,謂環形之錢(泉),則此字與唐說正相反,當是从“泉”得聲。
甲骨文-王寧:再說“/口/比”字及其相關的字
(圖三:戰國魏國圜錢)
其次,“豐豐”或“
甲骨文-王寧:再說“/口/比”字及其相關的字
甲骨文-王寧:再說“/口/比”字及其相關的字
”即“逢逢”, 《诗·靈台》:“鼍鼓逢逢”,《释文》:“逢,薄红反。徐仙民音豐,亦读豐。《埤蒼》:逢逢,鼓聲也。”而“
甲骨文-王寧:再說“/口/比”字及其相關的字
”字从泉聲,則讀為“淵”,何琳儀先生在《逢逢淵淵釋訓》一文中即釋為“淵”,認為泉、淵“二字相通是一音之轉,而‘泉’、‘原’本為同源字”、 “‘逢逢淵淵’本是形容鐘鼓之聲的象聲詞,引申爲盛大之意”,同時認為地名“
甲骨文-王寧:再說“/口/比”字及其相關的字
”即《左傳·隠公十一年》說到的“原”,在今河南省濟源縣西北[10],竊意何先生之說甚是。蓋“淵淵”和“逢逢”一樣,也是鼓聲,《詩·采芑》:“伐鼓淵淵”,《傳》:“淵淵,鼓聲也。”又《那》:“鞉鼓淵淵”,《箋》:“淵淵,鼓聲”。《說文》作“鼘”,云:“鼓聲也。《詩》曰:‘鼗鼓鼘鼘’”。“逢逢淵淵”都是模擬鼓聲的象聲詞,在樂器中鼓聲最為宏大,傳播最為遼遠,故古人用鼓聲作為讚頌語稱頌祖先的聲威赫赫遠播四方,就像今天人說某人名氣大是“響噹噹”的意思很相似。 所以“
甲骨文-王寧:再說“/口/比”字及其相關的字
”當讀與“原”同,其地名即後世典籍中的“原”,戰國時代或用為泉貨之“泉”,在金文中也用為比擬鼓聲的“淵(鼘)”,而其本義是什麽還待考。
(四)
甲骨文-王寧:再說“/口/比”字及其相關的字
(前2.4.2),這個字从㲋
甲骨文-王寧:再說“/口/比”字及其相關的字
聲,金文作
甲骨文-王寧:再說“/口/比”字及其相關的字
(遣小子簋),和甲骨文形同,隸定為
甲骨文-王寧:再說“/口/比”字及其相關的字
。《甲骨文字典》中釋為《說文》中的“
甲骨文-王寧:再說“/口/比”字及其相關的字
”,同時認為和从㲋泉聲的“
甲骨文-王寧:再說“/口/比”字及其相關的字
”字是一個字[11]。按:這個字的確是《說文》中的“
甲骨文-王寧:再說“/口/比”字及其相關的字
”,云:“獸名,从㲋吾聲。讀若冩。”冩和五、吾古音都在魚部,由此也可知
甲骨文-王寧:再說“/口/比”字及其相關的字
字乃从酉五聲(疑是“醑”之本字,故
甲骨文-王寧:再說“/口/比”字及其相關的字
字从其聲而讀為“冩”)。這個字僅見於五期卜辭,用為地名“上
甲骨文-王寧:再說“/口/比”字及其相關的字
”,未見用為獸名者。《甲骨文字典》根據金文中此字或作“
甲骨文-王寧:再說“/口/比”字及其相關的字
”認為和 “
甲骨文-王寧:再說“/口/比”字及其相關的字
”是一個字,然“
甲骨文-王寧:再說“/口/比”字及其相關的字
”字在一至四期卜辭中雖用為地名,卻沒有稱“上
甲骨文-王寧:再說“/口/比”字及其相關的字
”者,而五期中的“上
甲骨文-王寧:再說“/口/比”字及其相關的字
”無一从泉者,金文那個“
甲骨文-王寧:再說“/口/比”字及其相關的字
”字或从“泉”當是“
甲骨文-王寧:再說“/口/比”字及其相關的字
”之繁構,即从
甲骨文-王寧:再說“/口/比”字及其相關的字
甲骨文-王寧:再說“/口/比”字及其相關的字
聲,與“
甲骨文-王寧:再說“/口/比”字及其相關的字
”恐非一字。
(五)
甲骨文-王寧:再說“/口/比”字及其相關的字
(合集10294),或从㲋作
甲骨文-王寧:再說“/口/比”字及其相關的字
(合集10653),這個字,羅振玉釋為“逐”,唐蘭釋為“逸”,姚孝遂則認為甲骨文中从止从豕、从止从犬、从止从兔、从止从㲋都是一個字,就是追逐之“逐”[12]。看看殷墟卜辞可以知道,从止从豕的“逐”和从止从㲋、从止从兔的“逸(逐)”是一期卜辞中使用的,二期中间或使用,到了三期以后才出现了从止从犬的的“逐”作“
甲骨文-王寧:再說“/口/比”字及其相關的字
”,隶定当作“迖”,而从豕、从㲋、从兔者都不再使用了。武丁时期的卜辞中用从豕之“逐”者最多,辞例不再例举。而间或用从兔、从㲋者,如:
(25)癸巳卜,王
甲骨文-王寧:再說“/口/比”字及其相關的字
鹿?《合集》10294
(26)……获……不
甲骨文-王寧:再說“/口/比”字及其相關的字
鹿?四月。《合集》10296
这两条卜辞都是武丁时期的,“逐”字从止从兔,如果根据字形来隶定应当是“逸”,但上引两条卜辞明显是说“逐鹿”而不能读为“逸鹿”。
(27)弔弗
甲骨文-王寧:再說“/口/比”字及其相關的字
(逐)?《合集》10294
(28)乙巳卜,狩
甲骨文-王寧:再說“/口/比”字及其相關的字
(逐)?
(29)乙巳卜,狩弗其
甲骨文-王寧:再說“/口/比”字及其相關的字
(逐)?《合集》10612
(30)癸子……
甲骨文-王寧:再說“/口/比”字及其相關的字
(逐)?……允
甲骨文-王寧:再說“/口/比”字及其相關的字
(逐)?……弗……《合集》10653
這四條也是武丁時期所卜,“逐”字从止从㲋,是貞卜狩獵是否要採用追逐的方式。就在卜辭中的使用情況看,姚先生之說是正確的,正像羅振玉所說:“此或从豕、或从犬、或从兔,从止,象獸走壙而人追之,故不限何獸” [13]。但是,周代金文和典籍中的“逸”字的確从辵从兔,在甲骨文中許多从止的字後來都演變成从辵,从字形上講,甲骨文中从止从兔的這個字就是後來的“逸”也是沒有疑問的,這種情況該如何解釋?筆者認為可能的情況是,在甲骨文中从兔、从㲋、从犬、从豕的都是“逐”字,到了周代,周人專用“逐”為追逐字,而假借了从“兔”的“逸”為逃逸字。“逐”音定母覺部,“逸”字餘母質部,而古字讀音餘母和定母互轉的情況甚多,比如古書中常與“逸”通假的“佚”、“軼”二字,一讀弋質切,餘母;一讀徒結切,定母,固皆由一音所分化。“逸”字本讀與“逐”同,後音轉為餘母並轉入質部,覺質二部通轉疊韻也。
還有就是三期以後卜辭中用爲“逐”的“迖”字,《正字通》以爲是“达”字之譌,《廣韻》、《集韻》并音他計切,《康熙字典》引《字林》訓“足滑也”,又引《博雅》訓“逃也,一曰行不相遇”。首先這個字《正字通》說是“达”字之譌顯然錯誤,因為甲骨文中就已經有了這個字,同時从“大”聲不能讀為他計切,很明顯這個字的讀音也是从“逐”聲轉變來的,《博雅》訓“逃” ,說明它和“逸”一樣都曾經被用為逃逸字,所以和“逸”字都音轉入質部。後世字書中的“达”應該是“迖”字之譌才對,《正字通》說反了。
(六)
甲骨文-王寧:再說“/口/比”字及其相關的字
(乙55),或作
甲骨文-王寧:再說“/口/比”字及其相關的字
(前5.14.2)、
甲骨文-王寧:再說“/口/比”字及其相關的字
(明1373),从网从㲋,也从兔作
甲骨文-王寧:再說“/口/比”字及其相關的字
(林1.6.4)、
甲骨文-王寧:再說“/口/比”字及其相關的字
(簠雜77),此字前人已經準確地釋為“罝”,即捕兔网,甲骨文字形象用网罩捕㲋或兔之形,古人認為㲋、兔同類,故在此字之會意上使用無別。可能有人會說“罝”字从兔得聲,其實甲骨文从网的字多是象形會意,不是形聲,比如“
甲骨文-王寧:再說“/口/比”字及其相關的字
”(乙4842)字,即《說文》中的“
甲骨文-王寧:再說“/口/比”字及其相關的字
”,《說文》訓“覆鳥令不飛走也。从网、隹。讀若到。”今音罩。也有人釋為 “羅”,無論是哪一個,都不是从“隹”得聲則可確定。
這個“罝”字只見於殷墟一期卜辭,有三種用法:
1.狩獵字,用网捕獸之義,如:
(31)甲……燎于澫,曾
甲骨文-王寧:再說“/口/比”字及其相關的字
(罝)虎?《合集》387
此“罝虎”當即設置网羅捕獵老虎。
2.人名,如:
(32)壬午卜,爭貞:舟幸
甲骨文-王寧:再說“/口/比”字及其相關的字
(罝)?《簠雜77》
(33)戊寅卜,殻貞:勿乎師般从
甲骨文-王寧:再說“/口/比”字及其相關的字
(罝)?《南南1.63》
3.方国名,如:
(34)甲戌卜,翌乙亥,征
甲骨文-王寧:再說“/口/比”字及其相關的字
(罝)?不往
甲骨文-王寧:再說“/口/比”字及其相關的字
(罝)?《外》116
這些都是武丁時期所卜,网下所从㲋、兔無別,均为“罝”字。
另外甲骨文中還有“
甲骨文-王寧:再說“/口/比”字及其相關的字
”(前1.11.5)、“
甲骨文-王寧:再說“/口/比”字及其相關的字
”(前5.14.1)等字,从网从夒,即象以网罩捕夒之形,《甲骨文編》也一併列入“罝”字下,但是否也是“罝”字待考。
總之,甲骨文中的確有“㲋”字,本是“麝”之初文,麝曾經被古人認為是兔類,因此造字和“兔”形似。在早期甲骨文中它已經不用本義而被借作它用,在使用上和動物名的“兔”判然有別,直到五期甲骨文中才廢棄了以前的 “㲋”、“兔”兩個字形,通用“㲋”的新字形“
甲骨文-王寧:再說“/口/比”字及其相關的字
”代替,於是混同為一字;周人因之,因此在周代文字中二字形多相似。而 “㲋”字在文獻中已不見使用,只作為一個部首而存在,其本義靠經師傳授流傳下來,都保存在《說文解字》等字書之中。故不得言古本無“㲋”字,亦不得言“㲋”由“兔”字形變而來也。
——————————————————
註釋:
[1]吳匡、蔡哲茂:《釋金文“
甲骨文-王寧:再說“/口/比”字及其相關的字
”“
甲骨文-王寧:再說“/口/比”字及其相關的字
”“
甲骨文-王寧:再說“/口/比”字及其相關的字
”“
甲骨文-王寧:再說“/口/比”字及其相關的字
”等字兼解〈左傳〉的“讒鼎”》,《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集刊》第五十九本第四分,1988年12月,第927-931頁。
[2]單育辰《說“熊”、“兔”》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網站2009年9月23日http://www.gwz.fudan.edu.cn/SrcShow.asp?Src_ID=916 。下引單說皆出此文,不另注。
[3]參郭沫若《卜辭通纂》第458片、第348片,科學出版社1983年6月
[4]于省吾主編、姚孝遂編輯按語《甲骨文字詁林》第二冊P1647引 (下簡稱《詁林》)
[5]《詁林》第二冊P1613引
[6]《卜辭通纂》P276
[7]《詁林》第二冊P1615按語
[8]容庚《金文編》中華書局1985年7月 P682
[9]《卜辭通纂》354頁眉批
[10] 何琳儀《逢逢淵淵釋訓》,《安徽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06年04期
[11]徐中舒主編《甲骨文字典》 四川辭書出版社1989年5月, P1090
[12]《詁林》第一冊 P842-845引
[13]《詁林》第一冊 P842引
2010年2月27日
点击下载附件:
甲骨文-王寧:再說“/口/比”字及其相關的字
0628再说“㲋”字及其相关的字 (责任编辑:admin)
原文出处:http://his.newdu.com/a/201711/04/511180.html
以上是关于甲骨文-王寧:再說“/口/比”字及其相關的字的介绍,希望对想了解历史故事的朋友们有所帮助。
本文标题:甲骨文-王寧:再說“/口/比”字及其相關的字;本文链接:http://gazx.sd.cn/zggs/2894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