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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周波:秦漢簡《日書》校讀札記
秦漢簡《日書》校讀札記
周 波
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
一、秦漢簡日書《建除》篇“閉日”欄校讀放馬灘秦簡《日書》甲、乙兩種均有《建除》篇[1],見於《日書》甲種簡1-19首欄、簡20-21首欄、尾欄,《日書》乙種簡1-24首欄。其中《日書》甲種簡20尾欄、《日書》乙種簡24首欄均屬於“建除十二日”的“閉日”,整理者所作的釋文如下[2]:
閉日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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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人奴妾
閉日可以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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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人奴妾
整理者隸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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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之字原圖版分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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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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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華強先生懷疑此二字為“波”,並引睡虎地秦簡《日書》甲種簡142背“波”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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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證[3]。按秦、漢初“決”寫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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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崗秦簡簡3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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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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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王堆簡帛文字編》437頁)[5],“波”字寫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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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青川《為田律》木牘)[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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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王堆簡帛文字編》439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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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年律令》簡247)[7]。上引放馬灘秦簡圖版除掉“水”旁的部分右部均保留
非常中国历史人物故事
有比較明顯的向左傾斜的長豎筆,前一圖版右部下方的“又”形也清晰可辨,這一形體顯然與上引字形中“決”字所从的“夬” 旁不類而與秦漢文字“波”所从的“皮”旁字形吻合。因此將報告圖版所見之字改釋為“波”當可信從。
整理者釋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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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字原圖版分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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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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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華強先生引秦漢簡帛“渴”、“謁”字形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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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王堆帛書《繆和》41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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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馬灘秦簡《志怪故事》簡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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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睡虎地秦簡《日書》乙種簡39)等指出,原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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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字當改釋為“渴”。也應當是對的。
宋先生進一步指出:“‘波渴’疑當讀爲‘破堰’。……‘破堰’見於古書,……就水利語境而言,‘破 ’、‘决’義通,……故睡虎地秦簡《日書》言閉日可以‘决池’,而放馬灘秦簡《日書》言閉日可以‘破堰’,其言雖然不同,其事却是相類的。”這恐怕是有問題的。首先,睡虎地秦簡《日書·建除》“閉日”欄原整理者釋文中“决池”二字的釋讀是有問題的(詳參下文),不能成為放馬灘秦簡《日書》“波渴”讀為“破堰”的證據。其次,讀“波”為“破”則與放馬灘秦簡《日書》建除十二日“破日”欄“彼(破)水”的宜忌相重而與“閉日”欄“義取諸閉”的宜忌正相反[8]。
按放馬灘秦簡兩種《日書·建除》的內容與睡虎地秦簡《日書》甲種的《秦除》、孔家坡漢簡《日書·建除》基本相同,皆屬於秦的建除,因此我們可以利用這幾種《建除》來進行校讀。睡虎地秦簡《日書》甲種《秦除》、孔家坡漢簡《日書·建除》“閉日”欄原整理者的釋文分別作[9]:
閉日,可以劈決池,入臣徒、馬牛、它生(牲)。
閉日,可以入馬牛、畜生(牲)、禾粟,居室,取(娶)妻,
入奴婢,破隄(堤)。
上引睡虎地秦簡所謂“決”字,原圖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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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旁右邊仍保留有“皮”所从的長豎筆殘畫,這個字也應當改釋為“波”。“波池”即“陂池” ,又見張家山漢簡《二年律令》簡413:“補繕邑院[10],除道橋,穿波(陂)池,治溝渠,塹奴苑”,指的是池沼、池塘。所謂“劈”字,原報告圖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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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振裕、劉信芳編著的《睡虎地秦簡文字編》“劈”字下圖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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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云:“原簡字形不清。”[11] 從兩種圖版來看,該字字形皆不甚清楚。王子今先生曾引《說文》“劈,破也”,認為睡虎地秦簡的“ 劈決池”與放馬灘秦簡的“決池”、孔家坡漢簡的“破堤”的性質是類同的[12]。其實放馬灘秦簡與之相關文字并不作“決池”,孔家坡漢簡《建除》“閉日”欄文字也不作“破堤” ,王先生的解釋恐怕是有問題的。況且與上引宋先生觀點類似,所謂“劈”字與建除十二日“閉日”欄的宜忌也不甚相合。秦青川《為田律》木牘、張家山漢簡《二年律令·田律》(簡247)均有“脩(修)陂隄”,指的是修筑池塘、堤防。 其中“脩”字圖版分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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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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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從上引睡虎地秦簡所謂“劈”字的字形結構並結合文義推斷,我們懷疑這個字也許是“脩”之誤釋。 “脩(修)陂池”義指修筑池沼、池塘。
上引孔家坡漢簡所謂“破”字圖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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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寫法與本文開頭所列舉的“波”字字形相合,顯然當是“波”之誤釋。“波”亦當讀為“陂”。 孔家坡簡云“可以……陂隄”,“陂”應用為動詞。《書·禹貢》:“九泽既陂”,《國語·周語中》:“澤不陂,川不梁”,《國語·吳語中》:“乃築臺於章華之上,闕為石郭,陂漢,以象帝舜”, “陂”皆活用作動詞,指壅隄、筑隄,孔家坡簡“陂”字用法當與上引文獻相同。孔家坡簡的“陂隄” 應即壅、筑隄防之義。
放馬灘秦簡《日書·建除》云“可以波渴”,“波渴”應與孔家坡簡《日書·建除》的“可以……陂隄”之“陂隄”義近。我們認為“波渴”當讀作 “陂堨”。“堨”指堤堰、堰塘。見《三國志·魏志·劉馥傳》:“廣屯田,興治芍陂及茹陂、七門、吳塘諸堨以溉稻田。”“陂堨”即指壅、筑堤堰、堰塘 [14]。宋華強先生云“渴”當讀為“堰”,有一定的道理,因“堨”、“堰”音義皆近,本屬同源詞 [15]。不過“堨”這個詞古書常見(多用“遏”表示),讀“渴”為“堰”不若讀之為“堨”簡單直接。
“建除十二日”的行事宜忌在後代的選擇書中是非常常見的項目。其中《協紀辨方書》卷十“宜忌”建除十二日“閉日”欄云:“宜筑堤防、補垣塞穴。”《新刊陰陽寶鑒尅擇通書·後集》卷三亦有“建除十二日”的相關記載,其中“閉”欄云:“吉:宜祈福、祭祀、牧養、交易立券、收斂財貨、修舍、補垣、塞穴、筑堤防、移花接木、修陂堰、防水、利安床、塞門路、作廁。……”其云“筑堤防”、“修陂堰、防水”,都是指興修水利設施,這與睡虎地秦簡《秦除》的“ □(脩?)陂池”、 放馬灘秦簡《建除》的“可以陂堨”、孔家坡漢簡《建除》的“可以……陂隄”的說法皆屬於同類的性質。
二、孔家坡漢簡《日書》編聯二則(一)
孔家坡漢簡《日書·建除》簡16是由兩枚斷片拼接而成的。其中斷片A云:“平日,可以娶婦、嫁女……”斷片B無字,與A遙綴,兩斷片之間尚缺一段約7厘米長的竹簡。[16]
睡虎地秦簡《日書》甲種《秦除》“平日”欄云: “平日,可以娶妻,入人,起事。”放馬灘秦簡《日書》甲種“平日”欄相應的文字作“可取妻、祝祠、賜客,可以入黔首,作事吉。”有放馬灘秦簡《日書》、放馬灘秦簡《日書》作參照,我們認為附錄 “未編聯殘片”中編號為“殘五”(以下稱斷片C)的竹簡正好可以綴入簡16中間,拼成一枚完簡。簡“殘五”整理者原釋文作“可出入人,□事。”“可”後一字,整理者釋“出”恐誤。據其殘筆及上引兩種《日書》文例,當即“以”字。“事”前一字,原整理者作未識字。此字圖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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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字形及相關文例當是“起”字,孔家坡《日書·建除》簡21“起”字形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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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上舉字形寫法接近。經我們綴合、改釋之後,孔家坡《日書·建除》平日欄文字當作“平日,可以娶婦、嫁女,可以入人,起事。”其说法與上引睡虎地秦簡《日書》、放馬灘秦簡《日書》基本上是相合的。斷片C長度約7厘米,與簡16斷片A、B中間殘缺部分的長度相合。斷片C上端右部稍有殘缺,下端茬口與斷片B上端茬口正好可以密合。綜上所述,我們認為將斷片C綴入A、B之間,應當是沒有問題的。
(二)
孔家坡漢簡《日書·置室門》簡291上部殘缺,首欄殘存文字作“……布。三歲弗更,日出一布,為闕。”原整理者根據睡虎地秦簡日書甲種《置室門》篇相關文字認為簡291當屬於“顧門”,其說可信。以此為基礎,我們認為附錄“未編聯殘片”中編號為“殘四六”的竹簡可以下綴簡291,拼為一枚完簡。 “殘四六”首字圖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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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部筆畫殘缺,其殘存筆畫與孔家坡簡《日書》簡282“顧”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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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合,當即“顧”字。後一字圖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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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从“戶”形,右部筆畫大部分皆殘去。此字殘筆與孔家坡簡《日書》簡285“門”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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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合,顯然應當釋為“門”。 “門”後一字圖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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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馬灘秦簡《日書》乙種簡15《置室門》“顧門”欄此處相關文字作“是=(是謂)[17]大富(?)門(?)”[18],結合孔家坡簡上舉字形並參照放馬灘秦簡文字,此字當即“大”字之殘。“殘四六”首端完整,右部稍有殘損,下端左部分缺失較多,簡291下端完整,上端右部分缺失較多,這兩枚簡的茬口斷裂情況是相合的。 “殘四六”圖版長約9.4厘米,簡291從上端右部計量圖版長約24.6厘米。孔家坡簡297為完簡,亦屬《置室門》篇,從圖版來看長約34.5厘米。“殘四六”下綴簡291後長
中国历史故事集的作者
約34厘米,其綴合處當稍有殘損。
三、放馬灘秦簡《日書》乙種《置室門》篇校讀放馬灘秦簡《日書》乙種有《置室門》篇[19],見於《日書》乙種簡1-15第二欄、簡16-24第二、第三欄。睡虎地秦簡《日書》甲種、孔家坡漢簡《日書》亦有《置室門》篇,內容與放馬灘秦簡基本相同。下面我們就利用這兩種《置室門》來對放馬灘簡《置室門》篇進行校讀。
簡1貳原整理者釋文作“寡門不寡濡泥聚易所室妻不去必為寡”。睡虎地《日書》甲種《置室門》“寡門”欄作“寡門,興=(興,興)毋(無)定處,凶。”孔家坡簡《置室門》“寡門”欄作“寡門,不寡,日泥興,興毋(無)定處。弗更,必再寡,凶。”放馬灘簡所謂“聚”字,圖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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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難看出即“興”字下加重文號。“興”後一字,整理者釋為“濡”,當是。該字圖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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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睡虎地秦簡《日書》甲種簡2、放馬灘秦簡《日書》乙種簡207“濡”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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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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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形相合。上舉睡虎地秦簡《日書》甲種簡2之字用作“楚除”建除名,此建除名睡虎地秦簡《日書》乙種“楚除”作“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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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家浩先生指出此字實即“渜”,與“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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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示的應是同一個詞。[20]可信。程少軒先生指出,《日書》乙種簡 206-240所記載的三十六禽簡與十二律、十二地支是相配的 [21],其中與子支相配的“□濡”可與後世三十六禽系統中的“燕”對應,考慮到秦文字從“需”之字有與“耎”相混的現象,“濡”也許可以考慮讀為與“耎”讀音接近的“燕”。此說亦當可信。我們認為放馬灘秦簡《日書》乙種簡1貳之“濡”也應當是“渜”字之誤。放馬灘簡“渜泥”,孔家坡簡作“日泥”。“渜”古音屬泥母元部,其聲符“耎”屬日母元部,“日”屬日母質部,聲韻皆近,“渜”、“日”表示的應當是同一個詞。所謂“易”字,圖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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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字形並參照睡虎地、孔家坡簡相關文字,當改釋為“毋”,讀為“無”。所謂“室”字,圖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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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放馬灘簡《日書》乙種簡3“定”寫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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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合,[22]可見此字當改釋為“定”。所謂“妻”字,圖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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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字形輪廓並且結合文義,此字當是“處”之誤釋[23]。 所謂“去”字,方勇先生云是“吉”之誤釋[24],當可信。睡虎地簡、孔家坡簡《日書》“寡門”欄均言“凶”,此云“不吉”,與上述說法正合。放馬灘簡原释文“為”,方勇先生改釋為“參”[25],亦可從。綜上所述,上引放馬灘簡釋文當改作“寡門,不寡,濡〈渜〉泥興=(興,興)毋(無)所定處,不吉,必參寡”。
簡2貳“是=(是謂)富”,據孔家坡簡“富門”當補一“門”字。簡2貳原釋文“廥必南茻” 之“茻”,睡虎地簡、孔家坡簡相應的文字均作“鄉(向)”[26],據此字字形輪廓並結合文義,此字當改釋為“鄉”,讀為“向”。
簡5貳原釋文“主必富使僕羔□”,孔家坡簡相關文字作“其主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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僕屬吉”。孔家坡簡原整理者注云:“‘僕屬’上一字疑是‘寫’,作安置的意思講。一說為‘富’字之誤,讀為‘其主必富,僕屬吉。”我們懷疑孔家坡簡此處有抄誤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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顯然是一個誤字,上方的“富”字漏寫了“田”形[27],下方又錯抄一“馬”字。結合放馬灘簡相關文字,也許孔家坡簡原本應作“其主必富,使僕屬,吉。 ”再來看放馬灘簡原釋文所謂的“羔□”二字。原釋文“羔□”,此處圖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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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空間顯然只能容納一字。睡虎地秦簡《秦律十八種》簡201“屬”字形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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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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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形輪廓與之接近,再結合孔家坡簡“僕屬”的說法,我們認為所謂“羔□”當即“屬”字之誤釋。“ 使僕屬”句義未完,參照孔家坡簡,此處也許漏抄一“吉”字。
簡7貳原釋文“必柁衣常”之“柁”圖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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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字“它”形上部仍有筆畫,當是“施”字,孔家坡簡此處正寫作“施”。
簡10貳原釋文“與入輒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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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句義不明,其釋讀是有問題的。睡虎地簡《置室門》“大吉門”欄云:“宜金而入易虛,其主為巫,十二歲更”,孔家坡簡《置室門》“大吉門”欄云“貨數虛,必為巫,十三年而更”,皆可與上引文字相參看。[28]所謂“與”圖版字迹不清,以上引兩種《置室門》“大吉門”欄文字相參,此字可能即“貨”之誤釋。原釋文缺釋之字圖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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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馬灘簡《日書》乙種簡1貳、簡12貳“必”字形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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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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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上引圖版字形接近。則此字當釋為“必”,孔家坡簡此處正作“必”。由此上引放馬灘簡釋文當改作“貨(?)入輒虛,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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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孔家坡漢簡《日書》簡16、殘簡5,殘簡46、簡291拼合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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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關於《建除》篇的命名參鄧文寬:《天水放馬灘秦簡〈月建〉應名〈建除〉》,劉信芳:《〈天水放馬灘秦簡綜述〉質疑》,二文皆載於《文物》1990年9期。
[2] 甘肅文物考古研究所編:《天水放馬灘秦簡》,中華書局,2009年。
[3] 宋華強:《放馬灘秦簡〈日書〉識小錄》,簡帛網,2010年2月14日。以下所引宋先生觀點均出此文,不另注。又筆者在零九年十月為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研究生讀書會所作的報告中亦曾指出此二字當是“波”之誤釋。
[4] 中國文物研究所、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龍崗秦簡》,中華書局,2001年。
[5] 陳松長編:《馬王堆簡帛文字編》,文物出版社,2001年。
[6] 中國文物研究所編:《出土文獻研究》第8輯圖版第1頁,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年。
[7] 圖版見彭浩、陳偉、工藤元男主編:《二年律令與奏讞書—— 張家山二四七號漢墓出土法律文獻釋讀》27頁,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年。
[8] 見《協紀辨方書》卷十“宜忌”建除十二日“閉日”欄。
[9] 參睡虎地秦墓竹簡整理小組:《睡虎地秦墓竹簡》,文物出版社,1990年;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隨州市考古隊:《隨州孔家坡漢墓簡牘》,文物出版社, 2006年。
[10] “院”字釋讀參彭浩、陳偉、工藤元男主編:《二年律令與奏讞書——張家山二四七號漢墓出土法律文獻釋讀》 248—249頁,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年。
[11] 陳振裕、劉信芳編:《睡虎地秦簡文字編》18頁,湖北人民出版社,1993年。
[12] 王子今:《睡虎地秦簡〈日書〉甲種疏證》73頁,湖北教育出版社,2003年。
[13] “脩”字圖版參彭浩、陳偉、工藤元男主編:《二年律令與奏讞書——張家山二四七號漢墓出土法律文獻釋讀》27頁,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年。此字《張家山漢墓竹簡(二四七號墓)》(張家山二四七號漢墓竹簡整理小組:《張家山漢墓竹簡(二四七號墓)》,文物出版社,2001年)、《二年律令與奏讞書——張家山二四七號漢墓出土法律文獻釋讀》釋文均作“修”。此據《二年律令與奏讞書——張家山二四七號漢墓出土法律文獻釋讀》27頁紅外線圖版改釋。
[14] “陂堨(或作遏)”的說法見《三國志·魏
中国历史故事全篇好句
志·鄭渾傳》:“ 渾於蕭相二縣界,興陂遏,開稻田。”杜預《論水利疏》(《全晉文》卷四十二):“陂堨歲決,良田變生蒲葦。”《資治通鑒·漢獻帝建安五年》:“廣屯田,興陂堨。” “陂堨”即堤堰、堰塘,與秦簡“陂堨” 意義有所不同。
[15] 參王力:《同源字典》477-478頁,商務印書館,2002年。
[16] 此以原圖版長度為準。整理者云《日書》簡基本長度為33.8厘米,寬度0.7至0.8厘米。經測量,報告《日書·建除》所附圖版的整簡長度在34.5厘米左右,比實物尺寸要稍大。
[17] 關於“是
=”讀為“是謂”參魏宜輝:《再論馬王堆帛書中的“是﹦”句》,《東南文化》2008年第4期;楊錫全:《出土文獻“是
=”句淺析》,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網, 2009年11月3日。
[18] 報告整理者釋文作“是
=之甚多”,文句不通,顯然是有問題的。
[19] 原報告無篇題,此據睡虎地秦簡《日書》甲種《置室門》篇擬定。
[20] 參李家浩:《睡虎地秦簡〈日書〉“楚除”的性質及其他》,《著名中年語言學家自選集·李家浩卷》374頁,安徽教育出版社,2002年。李先生云:“從圖版竹簡照片看,疑此建除名之字本是‘渜’,因形近《睡虎地》誤釋為‘濡’。”結合放馬灘簡的材料來看, “渜”寫作“濡”應是當時比較通行的寫法。
[21] 參程少軒、蔣文:《略談放馬灘簡所見三十六禽(稿)》,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網,2009年11月11日。
[22] 需要指出的是放馬灘簡《日書》乙種簡2—4的編排存在問題:原圖版乙二實當為乙三;原圖版乙三實當為乙四;原圖版乙四實當為乙二。為稱引方便,下面我們在援引圖版時以原整理者釋文的簡號為準。
[23] 放馬灘簡《日書》甲種簡21、《日書》乙種簡22 均有“處”字,筆畫雖不甚清楚,但從殘留字形輪廓看此字結構均偏長,與上引字形是相合的。
[24] 方勇:《讀〈天水放馬灘秦簡〉小札(二)》,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網,2009年10月15日。
[25] 方勇:《讀〈天水放馬灘秦簡〉小札(二)》,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網,2009年10月15日。
[26] 孔家坡漢簡《日書》原整理者此處釋文誤作“向”。
[27] 胡平生先生認為此字是“騫”字寫訛,讀為“蹇”,即“難也”,“其主必蹇,僕屬吉”意即主人家要陷入低谷,遇到困難、衰敗,而臣僕與從屬反而“吉”(參胡平生:《“其主必[騫]僕屬吉”——讀孔家坡漢簡筆記一則》,簡帛網,2007年1月1日)。此說恐怕是有問題的。放馬灘秦簡此處云“主富”,睡虎地簡此處云“必富”,將孔家坡簡該字釋為“騫”,讀為“ 蹇”顯然與上引文字是相矛盾的。考慮到此字上部分與“富”字除掉“田”旁的形體完全吻合,且放馬灘秦簡、睡虎地
中国历史上的大事原型故事
簡相應文字均作“富”,我們認為將該字上部看作是“富”字之訛形,可能性應當是很高的。
[28] 程少軒先生告知,劉樂賢先生有《日書》乙種9號簡下綴13號簡的意見。從《置室門》篇的相關文字來看此說當可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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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38秦漢簡《日書》校讀札記 (责任编辑:admin)
原文出处:http://his.newdu.com/a/201711/04/5111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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