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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死而复生”作为一种小说情节模式
“三言”中的《闹樊楼多情周胜仙》[1]乃明代话本小说之名篇。对小说中的人物周胜仙,人们多怀有深心的喜爱。这一少女形象聪慧纯真、活泼热情,有如今天活跃于我们生活中的许多少女。她敢爱敢恨,为追求爱情不惜生命,为了一见钟情的少年范二郎,她相思而病,母亲体察女儿心意,遣媒提亲,胜仙立即喜悦而痊愈。不想经商的父亲归来后,出于势利心不同意这门亲事,胜仙又一怒而亡。在古典文学中我们很少看到这样纯真透明、热情奔放的女孩儿,真是让人爱怜不已。相比许多小说中悲抑或柔弱甚至心如槁木死灰的女性形象,胜仙活跃如一团火,鲜灵如春风中绽绿的小草。她生机勃勃,充溢着无限的精神力量。
这个少女与众不同之处,就在于她洋溢着强烈的生命力。她的感情充沛、自然而健康,完全不受礼法压制,她毫不掩饰地表露内心情愫,她会因爱而喜悦,因得不到爱而幽思成病,一旦失去爱,她甚至会怨恨而死。她的自然生命与精神生命并无分裂疏离,而是和谐共振。这无疑是一个蕴有丰富内涵的文学人物,一个清水芙蓉般活泼天然的少女形象。然而,在文学长河中,像这样一个清新天然的少女形象的出现也是几经淬炼磨砺,经过重重波折,美之女神才冉冉现身,而并非轻易得之。
周胜仙形象的演变由来
首先探寻一下人物原型的发展嬗变渊源。与周胜仙形象有关联的宋代小说有两篇:《玉条脱》和《鄂州南市女》[2]。这两篇小说的篇幅都不长。《玉
一篇中国历史人物的故事
条脱》里的孙氏女身份卑微,其父是富豪张某的“行钱”[3],大体相当于张家奴仆。这位富家少年张某一次因为避雨来到孙家,见到美丽的孙家女儿,就轻率地许下婚约,并赠送了珍贵的玉条脱[4]作为信物。对于这一桩高攀的婚事,孙家由难以置信到惊喜莫名。自然,也为邻里所艳羡。然而张某后来并未守约,又去与别的富家结亲了,对孙家没有任何的解释和道歉。做父母的对此只有逆来顺受,女儿却不能忍受这种负约行为,抑郁而亡。之后又因为盗墓而复苏,仍不能忘怀被戏弄的羞辱,一直找到张家去质问,在两人争执中,被张某推搡仆地而死。张某也因牵涉这一件人命官司而最终死于狱中。
这个故事其实更像是表现了男女两性之间的仇恨和对立,说来没有什么爱情的色彩。作品的主旨是对不义行为的谴责。张某为自己的轻率和违约付出了生命代价,惩罚不可谓不重;孙家女儿为了维护人格尊严,也舍弃了生命。总之是一个悲剧结局。
《鄂州南市女》较之上述一篇,算是多了一些感情色彩,但是它的立意也并不在于表现恋情,毋宁说是意在阐扬礼法。这是一个写男性如何坚拒不符合礼法的爱情的故事。字里行间充斥卫道、克己复礼的气味,其乖违人性、冷酷无情之处,读来令人心碎。
小说写鄂州南草市有一富豪吴家,与吴家邻近的茶店里有个跑堂彭先,一表人材,引发吴小姐爱慕,无法表达,相思成疾。父母本不愿结这门亲,但为了女儿,终于屈尊俯就,遣媒人去提亲,彭先也许感到这桩婚事身份悬隔,一口拒绝。吴女终于绝望而死。但由于有人盗墓,她又复活了,仍不忘钟情的男子,一直来到茶馆表白爱情,没想到却越发引起彭先的鄙视,不仅拒绝了她,还予以斥责。二人真是今生无缘。纠缠中,女子被推落楼梯身亡,彭先因伤害人命入狱,但考察之下,官员认为他的行为并无可谴责之处,终于被释放了。这篇小说写了女子单方面的钟情,是之谓“单相思”,一种不被理解、得不到回应的恋情,格调悲凄。固然男子有权力拒绝女子的追求,对于这个伙计我们似乎不能多所指责,最多说他冷漠无情罢了。而吴氏为了感情不能自已,付出了生命,称得上是一个痴情女子。这一形象予人以深刻印象。
相信对于许多读者来说,这篇小说中的另一个人物彭先其实同样让人难以忘怀,他的行为实在是耐人寻味。我们注意到这一人物的微妙处境。人们似乎不能指责他害死了一位钟情于他的女子,因为在吴氏死亡事件中,这位茶店伙计虽然具有关键性作用,但毕竟是无心之过。人品既然说不上有什么瑕疵,甚至他的自我感觉还很不错,一副正人君子貌,实际上在小说中这个人物并不是以负面人物形象出现的,毋宁说他似乎更像是处于正面描写之下的中心人物。他的社会地位尽管低微,在小说里却占据着优势的道德评价。也正是以这样一种道德上的强势,让他与吴小姐的感情强势达成了某种抗衡。共同构筑了一个“不是冤家不聚头”的富有戏剧性的故事格局。像这样一个人,当时就不必说,即使是在今天的社会生活中,也说不定还颇会博得一些人的赞赏,这也不足为奇。比如小说的作者对于这位男子的操守就颇为首肯。可是这样一来,作者就不得不把吴氏放在一个受到贬责的地位上,未免让这小说读来有些别扭。因为从人之常情来看,吴氏的行为完全可以理解,倒是那伙计让人觉得很有些矫情或冷漠,人们会把同情给予吴氏,一个在追求爱情的道路上遭逢挫折和不幸的痴情女子。
无论是维护尊严还是追寻爱情,孙氏女和吴氏女都是那样执著、顽强。或许正是由于这样一些女性形象的生发、酝酿,一个率真而执著的少女形象周胜仙终于脱颖而出,在这个光彩照人的文学形象身上,显然寄托了人们对于那些锲而不舍、无怨无悔地追寻爱情的女性的赞叹和同情。
追寻恋情的艰难历程——女性的执著与男性的缺席
我们注意到,类似于《闹樊楼多情周胜仙》这样的小说情节结构——女性为了追寻爱情从生到死、又死而复生、生死不泯的模式作为一种比较特殊的表现手法频繁出现在一些古代小说之中。例如《警世通言》中的《小夫人金钱赠年少》和《崔待诏生死冤家》。前一篇写六十多岁的张员外娶了二十几岁的续妻,小夫人心怀怨艾,对丈夫手下的一个伙计张胜产生好感,一再赠衣赠银,张胜只是装做不懂。之后小夫人偷窃旧主人王招宣家珍珠之事发露,畏惧而自尽了。鬼魂还不忘去投奔张胜,张则一直以礼法自持,终于保全自己,没有卷入这场是非。小夫人最后是忽然消失,寂寞地退场了。
显然这也不是一个描写爱情的故事,但是小夫人的形象会让许多读者觉得可怜,觉得她太寂寞凄凉。这个人物形象所引发的读者心理活动,很类似于《鄂州南市女》。这小说不是要描写恋情,其主旨不如说是反恋情的。但是对于其中作为感情追求的失意者的女性,却出乎作者意料之外地引起了读者的怜悯和同情,而并不如作者本意那样,被视为有失检点的问题人物。而《崔待诏生死冤家》中的秀秀,则是一个恰似周胜仙一样的敢爱敢恨的爽快女子,她主动追求崔宁,二人出逃又被捉回之后,懦弱的崔宁把“勾引”的责任推到秀秀身上,至于秀秀如何应对,小说中并未作正面描写,但是从她的下场来看(当下就被打死在后花园,并就地掩埋了),显然她既不推诿也不自辩,一副敢作敢当的的样子。这样倔强的奴才当然最让主人光火,才会下狠手打死她。从小说所空缺的情节,我们完全可以想象出在一个弱女子的坚强意志面前,专横的主人大发淫威的样子。秀秀虽然丧了命,但爱恋之心不泯,又来找崔宁,假说被郡王赶了出来,二人从此又开始了幸福生活。但不久秀秀的秘密被揭露,她再也无法维持自己的婚姻生活,于是索性把丈夫拉去一同做鬼了。这一结局当然是非常世俗化也很市井化的,显得一相情愿甚至有些蛮横,但是这种蛮横确也折射出一个女子对爱情、对生命眷恋不舍、不愿放弃的执著情怀。所以尽管感到突兀,读者对这一结局仍能予以理解。
相比女性的钟情和执著,我们看到的是在古代小说的恋情世界里男性的缺席。早期的小说自不必说,富豪张某和茶店伙计彭先都表现出感情匮乏、冷漠麻木的精神状态,远没有资格谈情说爱,充当恋人角色;后来的玉工崔宁、绒线铺伙计张胜,虽然多少有些恋情倾向,态度总的来看还是被动、畏缩的,最为主动的应该算吴清、范二郎,已经称得上活泼多情的少年人,在感情上显得比较有天然风貌,能够呼应女性的恋情呼唤,然而即使是这样风流多情的男子,最终也不能完全承受女性的感情期待,表现得略逊一筹。我们注意到正是这些最为多情的男性人物,经由他们之手,终结了女子的恋情追寻过程。吴清以“驱鬼”方式将钟爱他的卢爱爱赶出自己的生活,无独有偶,范二郎也误认死而复生的周胜仙是鬼,失手将她打死,彻底断绝了这份热烈奔放的恋情。吴清的故事我们可以放置不论,因为小说已经设置了爱爱身份是鬼,先天决定了吴清行为的合理性,而范二郎的失误会让很多读者感到遗憾,觉得他简直犯了一个不可原谅的过失,为什么不能再镇定一些,弄清事实再说呢。但是读者这样的反应或许太出于个人期待,其实仔细阅读作品我们会发现,,它的悲剧性走向似乎早已注定,胜仙与范二郎的二度相见不过是悲剧结局来临之前的最后一点暖色。因为胜仙不能反抗她的父亲,一个性情刚愎而执拗的家长。总之这两个年轻人的恋情注定无望,虽然读者不愿意接受这一结局。在这里耐人寻味的是,由男性主人公本人之手来终结他们的恋情,表层的故事情节似乎暗含这样的内涵:虽然这些多情的男子有恋爱的心理需求,但他们实际上并不具备接受这份感情的精神能力,所以,当恋情一再进逼、发展到无可回避时,他们终于还是选择了逃离。在此,女性作为恋情的代表符号,她们的生命势必由男性来结束。从这个意义上,这种“驱邪”或误伤应该说又是一种必然。那么,从这些在感情机制上或多或少存在缺憾的人物身上,我们不难看出的是作为社会主流观念形态“礼法”的浓郁投影,相比之下,女性方面的活跃大胆,就自然使得男性一方显得相形见绌了。
其实,无论是茶店里的彭先,还是绒线铺里的张胜,都是身份卑微的市井人物。不可思议的是这些底层的小人物居然有这样高昂的卫道热情。对于他们的行径,历来的评论都是有褒有贬,应该说是褒少贬多。有人把张胜的行为解释成为了自保,怕惹是非;彭先呢,人们或许可以说他的行为是出于自爱,自觉“齐大非偶”,富家的亲事太不般配,担心自己将来会受欺压。这似乎也是比较现实的考虑。说起
一篇中国历史故事
来江湖险恶,人人都要自保,尤其是卑微的小人物,如果不谨慎行事,遇到麻烦他们可承受不了。小人物的生存,原有许多无奈。而贬责一方,则往往是指责这类人物怯懦自私、冷漠寡情;或恪守礼教,品性卑下等等。可以说,无论是在哪个时代,从人性、从感情的角度来看,他们都是有问题的男人。历来都免不了要承受人们的非议。虽然他们的社会地位不高,但是维护等级秩序的自觉性倒挺高,尽管作者给予这些人物以肯定评价,将他们视为道德楷模,但是这些楷模存在无法弥补的缺欠:他们在热中于卫道的同时,必然陷于自我的迷失。这样的人物如果出现在生活中,会被认为是虚伪、矫情或者冷漠的,总之是感情机制出了问题。而出现在文学作品中,则是作为一种工具化的存在,是为了表现作者某种特定的价值标准,他们并非具有真实的艺术生命的文学形象,而只是作为某种道德观念的载体而存在。那么,像这样矫揉造作而有失自然的人物,自然也就无法唤起读者感情上的呼应和认同。
“死而复生”模式的成因:超越生死的精神追求
小说中反复出现的这种生死转换而恋情不泯的模式,是耐人寻味的。我们分析它的原因,应该有如下两方面:一、出于读者方面的原因。主要是由于这一模式能够引发读者的阅读兴味,故而为作者所乐于采用;二、作者方面原因。考察这一死而复生、仍然投奔心爱之人的模式多次出现于“三言”之中,不能不让我们把这一模式与“三言”的编写者冯梦龙独特的心灵历程联系起来。冯梦龙本人是一个多情才子,年青时代更是非理而主情。他与名妓侯慧卿的悲惨恋情给他留下了深深的心灵创伤。二人虽然深深相爱,但是冯梦龙由于没有经济能力为侯慧卿赎身,侯终于不得不去嫁一富商,不久即抑郁而亡,给冯梦龙留下终生痛苦。[5]有过这样的感情经历,又有推崇真情、抨击礼教的思想格局,冯梦龙对于在感情生活中历经坎坷的青年男女自然会寄予深切同情。犹如汤显祖让他笔下的人物杜丽娘死而复生,来表现人物那超越死生的顽强精神和对于自由和爱情的强烈向往,冯梦龙也倾向于让他小说中的女性人物为情而生,又为情而死,死而复生,仍锲而不舍地追寻感情归宿,表现出无怨无悔的坚韧情怀。显然,作者在这些坚韧的女性身上寄托了自己的人生梦想,在想象的世界里让她们冲破重重阻碍,实现自己的人生理想。并且也以这种超常奇幻的手段来表达对这些女子的高度赞美,以获取最能打动读者心灵的艺术效应。总之,在“三言”中频繁出现的超越生死界限追寻爱情的幻诞模式,与编写者冯梦龙非理主情的思想格局是一致的。
一个有意思的比较是,与冯梦龙同时期的小说编写者凌蒙初虽然也以大体相同的频率在自己的作品中使用类似模式,但是仔细考察,我们会发现这两位同时代的著名小说作家在小说情节的设置上还存在细微的不同。“三言”中有5篇小说含有“死而复生”模式,[6] “二拍”里则有3篇,[7] 单纯从数量的对比上还看不出明显区别,不过从小说情节的走向来看,两者之间的差异是一望而知的。冯梦龙和凌蒙初这两位小说大家尽管都乐于利用“死而复生”的恋情模式,比较之下,毕竟还是有相当的不同:冯梦龙笔下的女性虽然具有生死不泯的恋情,在感情的追寻上大胆主动而顽强,但是最终她们还是死了{除了个别的例外},而凌蒙初笔下的女性,虽然不那么富有行动性,但是在经历了生死的考验之后,最终都获得了幸福结局。
我们试看数量上的比例,冯氏小说中的女主人公是四死一生,只有顺娘落水后又获救复苏,与乐和喜结良缘。其他四人则或者是感情得不到回应,或者因为追寻爱情丧失了生命,也就是说这些痴情女子结局都是不幸的,显得作品格调比较低沉悲抑,读来未免令人心酸。而凌氏小说中的女主人公却几乎个个都获得美满婚姻,只有《大姊魂游完宿愿,小姨病起续前缘》一篇,兴娘虽然相思而死,仍然与兴哥魂梦相会,并撮合了恋人与妹妹庆娘的婚事,结局仍然算得上是美好的。很明显凌蒙初对于男女之间的恋情持有比较乐观的态度,心境更为开朗明快,或者说作为小说作者更乐于为读者提供一些美满人生的个案让后者品味。
如果说冯梦龙小说中的生死周折的恋情抒写了对于人生缺憾的痛感、对难以承受的人生悲剧的泣诉、表达了作者某种幽深的思绪,令人为之黯然神伤,那么,我们似乎可以认为凌蒙初笔下的女性是在利用“死亡”这一特殊方式来达成自己追寻美满婚姻的目的。例如《拍案惊奇》卷九的《宣徽院仕女秋千会,清安寺夫妇笑啼缘》和《二刻拍案惊奇》卷三十五的《错调情贾母詈女,误告状孙郎得妻》,两位女性主人公都是由于死而复生,终于幸运地克服了家长所设置的障碍,与心上人缔结连理。在她们而言,追求爱情的路途尽管坎坷,但结局是圆满的,吻合公众所期待的“大团圆”模式,表现出喜剧格调。而冯梦龙的小说,5篇作品中只有《乐小舍拼生觅偶》一篇以“大团圆”收场,其它4篇则是悲剧性结局。这种悲抑低沉的格调无疑就是冯梦龙自己感情悲剧的外释。正所谓“借他人酒杯浇自己块垒”,要借小说人物的不幸命运来表达自己痛楚的感情遗憾。
说起来,团圆美满的结局更容易获得读者的认同,然而冯、凌两人的不同处置却产生了迥然不同的艺术效果。我们首先应该肯定冯、凌笔下的爱情故事都具有超越当时社会主流观念的力度,抒发了渴求精神自由的人性需求,表现了对于束缚人们心灵的礼教的质疑与挑战。这是冯、凌恋情小说的共同之处。但是若从文学欣赏的角度细细品味,我们会感到冯氏笔下那种悲抑低回的感情描写更牵动神魂,令人久久难以忘怀。凌氏的爱情喜剧固然能够为读者提供一时的满足、心理上的慰藉,却并不具备冯作所达到的那种回转深沉的艺术魅力。冯梦龙以自己刻骨铭心的感情体验,表现出人生中深沉的悲剧意蕴。他所设置的这种悲摧低回的感情模式,显然更吻合生活真实,能够引发读者更深入的思考,具有荡涤人们心灵的精神震撼力,在小说艺术的品位上,是高于凌氏所乐于抒写的那些一波三折、颇具喜剧色彩的圆满恋情的。
显然凌蒙初是一个更为严肃的理性主义者,他的小说所关注的更多是智慧的运用和对于人性中某种愚蠢和执迷根性的抨击和否定。“二拍”中有大量“仙人跳”、“扎火囤”的情节,似乎可以表明这一点。例如一个备受作者首肯和喜爱的女性人物陆蕙娘,原先的身份是帮助无赖丈夫设置骗局,以女色为诱饵,欺诈过往的书生和官员,应该说是诈骗罪行的共谋者。但在最末一次行骗中,早已厌倦这种卑鄙行径的陆蕙娘,出于对新的欺骗对象、一个富有才学而又风度翩翩的文士沈灿若的爱怜,毅然向他披露了真相并以身相许,二人连夜逃遁,让她那以欺诈为业的丈夫人财两空,无计可施。以此嘲讽了骗子的失败。[8]我们注意到陆蕙娘在小说中的关键作用,如果不是她的胆识和果断,沈某的结局当然是成为市井骗术的又一个牺牲品。在这篇小说里,陆蕙娘是作者所着力表现、备加推崇的一个奇女子,她置身于一个左右全局的重要地位。且看在决定自己命运的紧急时刻里,她仍然心神镇定,先探询沈灿若是否真的对她钟情,再盘问他有无得力的外援,直到她确定预想的逃遁有十分的成功把握,才决定向对方吐露真情。这一女性形象无疑是冷静明智、思虑周全的,凌氏的女性观正是如此。他笔下的女性人物有见识、有决断,然而她们是冷静的,理智的,并不像冯梦龙小说中那些痴情女子,不惜生死地去追寻爱情的梦想。如若我们认定冯梦龙是“主情”的小说家,那么凌蒙初就应该是一位“主智”的小说家了。
“多情周胜仙”与女性情感权利的确认
回过头来审视《玉条脱》和《鄂州南市女》这两篇小说的情节,或许能够发现一些问题,这就是潜藏在故事背后的小说作者的思想格局。从这两篇作品来看,女性的感情权利都没有得到承认。前一篇的支撑点是“信义”,张某成为被谴责的对象,是因为他轻率地许诺成婚又随意毁约,冒犯了他人的尊严。孙家女儿耿耿于怀的也是自己的体面和声誉等问题,显然没有什么恋情的成分。第二篇的情况也相差不远,找不到完整的感情线路。作者意在表彰一个“有操守”的市井人物,茶馆伙计是个小人物,但是他颇谙礼法,作者显然准备给这个道德楷模以高调评价。而吴氏无望的钟情被认定为一种“不端”行为,被用来衬托男子的“高洁”。这种对于小说题材的乖谬处理,显然更靠拢理学而远离了文学,故此这样的人物原型是缺乏艺术生命力的。它不像梁祝、孟姜女等传说故事,会不断演变、丰富,永葆其文学生命力,而是缺乏后继。并且后世的作者总想把这奇怪的作品加以改造和翻案,试图扭转它那乖戾的格局而更贴近人性。由于这样的努力,尤其是经由冯梦龙这样才情超卓的作者之手,我们终于看到了一个更具有文学内涵的人物形象:一个感情奔放、具有率真心性的活泼少女周胜仙。这样一个人物显然博得了读者更多的同情和认可,而这样一个凝聚了人性光彩的文学人物,无疑是对《玉条脱》和《鄂州南市女》的作者所设置的人物类型的颠覆和改造。使人物由造作走向自然,由矫情趋向率真。在小说艺术的发展过程中,表现出明显的进步,也是小说所体现的人生观念的前进,使小说的意旨由理学而文学,由矫伪而归于率真。女性由边缘、背景位置走到人生舞台中心,她们不再作为陪衬人物或者道具,而是成为小说中的中心人物,成为人生故事的主人。她们表现出自我的意志、感情、生命的活力,并以这些精神力量征服着读者的心灵,而不再充当一个消极、负面的角色,或被批评否定的对象。由于这种质的变化,小说中像周胜仙这样的女性人物也就凝聚了更为丰厚的文学内涵和更充实的人性色彩,获得了永久不衰的艺术生命力。应该说在小说创作上达到了很高成就,突破了以往小说在这一方面的局限,让小说中所体现的人生理念达到了新的高度。这就是《闹樊楼多情周胜仙》这样一类小说在小说艺术发展的历史上所具有的深刻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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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见《醒世恒言》第十四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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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玉条脱》见于宋代王明清所著笔记小说集《投辖录》,《鄂州南市女》见于宋代洪迈编著的志怪小说集《夷坚支志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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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当时称向富家借贷资金进行经营的人为“行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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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关于中国历史超长视频故事
] 手镯、腕钏一类首饰,亦称 “跳脱”、“条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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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历史人物故事周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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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见龚笃清《冯梦龙新论》,湖南人民出版社2002年11月版,第17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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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警世通言》第八卷《崔待诏生死冤家》、第十六卷《小夫人金钱赠年少》、第二十三卷《乐小舍拼生觅偶》、第三十卷《金明池吴清逢爱爱》、《醒世恒言》第十四卷《闹樊楼多情周胜仙》。但其中《崔待诏生死冤家》、《小夫人金钱赠年少》和《金明池吴清逢爱爱》严格来说,并不属于复生,而应该是“魂游”,但是由于旨趣的相一致,我们也将它归入超越生死的恋情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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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同上,《大姊魂游完宿愿,小姨病起续前缘》(《拍案惊奇》卷二十三)的人物并未复活,而只是“魂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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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拍案惊奇》第十六卷《张溜儿熟布迷魂局,陆蕙娘立决到头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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