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虎历史故事网,分享历史故事,包括:中国历史人物、中国历史故事、世界历史人物、世界历史故事等内容,是您了解中外历史故事的好助手。

中国古代史-省城隍庙考

  • 中国古代史,明朝,涌幢小品,田艺蘅
  • 中国历史故事-小虎历史故事网
  • 2023-09-03 00:30
  • 小虎历史故事网

中国古代史-省城隍庙考 ,对于想了解历史故事的朋友们来说,中国古代史-省城隍庙考是一个非常想了解的问题,下面小编就带领大家看看这个问题。

原文标题:省城隍庙考



省城隍庙为建于省城供省级官员拜谒的城隍庙。自邓嗣禹作《城隍考》至今六十余年,迄无专文探讨。笔者不揣浅陋,试从始建时间、建立始末及称都城隍庙问题三个方面,对省城隍庙的历史作一简要考察,以就正于方家。

省城隍庙始建于何时,史无明文。从文献资料看,清初始有省城隍庙的记载,顺治《祥符县志》所记河南“省城隍庙”,为文献所见较早的一座。这是否为省城隍庙之始?有文献说明代无省城隍庙,比如田艺蘅《留青日札》(成于隆庆年间)记载,天下布政司(省)无城隍庙,省城隍神皆配享于京都城隍庙。[1]朱国桢《涌幢小品》(成于天启年间)也说“在外府州县皆有城隍庙,并不闻有各省城隍庙”[2]。另外,清前期以降,北京地方有一种关于本地“江南(省)城隍庙”的说法,以为此庙缘于明代以南京为陪都而江南城隍亦单独立庙云云[3],让人觉得明代已有省城隍庙,即江南城隍庙,这实际是一种附会之谈。北京地区历史上确实存在过两座“江南城隍庙”,但都与本文所论“省城隍庙”无关,不能为省城隍庙始建于明代之证。[4]
不过,由于清代与明代一样,礼制中无省城隍庙,则出现于清初文献中的省城隍庙,有可能为前代所遗。另外,一篇作于万历四十九年的潞安府《城隍庙记》,中有“逮今都省郡邑佥庙祀城隍神焉”[5]之句,好象是说当时已经有了省城隍庙,而且很普遍。由此看来,虽然缺少确切的资料支持,并不排除省城隍庙始建于明末的可能性。

虽然省城隍庙至清初始出现,但省城隍神早已存在。《明史》卷五十《礼志四》:洪武三年定制,京都祭泰厉,“祭日,设京省城隍神位于坛上”[6]。按明初封天下城隍,分都、府、州、县四级,并无省城隍神,故而,此处“省”字极有可能为“都”字之误。嘉靖十六年殷士儋《重修(济南府)城隍庙记》则说“京都城隍庙成,山东诸省城隍之神序列庙门内”[7]。所谓的京都城隍庙是指北京都城隍庙,该庙建于永乐年间,其时对于绝大多数城隍庙来说都是以木主代替塑像[8],在都城隍庙更应如此。但是,以常理推之,城隍木主不应被置于庙门内,而且,据文献记载,至迟到天启年间,都城隍庙仪门内对立的是十三省城隍神塑像。[9]所以,省城隍神是否在永乐年间即已存在,或者说,在以塑像形式出现以前,省城隍是否曾以木主形式祀于都城隍庙,都已无从考察。[10]
将省城隍神附祀于都城隍庙而不在各省会之地立庙,是很值得研究的问题。早在明代已被认为于礼不合。嘉靖、隆庆间人田艺蘅在《留青日札》中即表达了这样一种观点:“京师都城隍庙以天下十三省城隍之神配享,礼也。仲夏皇帝遣官致祭,南京仲秋祭之。则各省当立布政使司城隍庙,乃礼也。如浙江则当题其主曰浙江等处承宣布政司城隍之神,而以杭州府城隍之神配享,置主于殿中之左,又次而以仁和县钱塘县城隍之神分配于东西两庑,庶几事体合宜。今但称杭州府城隍,是上无一省而下无两县也。”在他看来,不立省城隍庙,实为“国家二百年之缺典也”。[11]
田艺蘅从“礼”的角度出发,认为各省当立布政使司城隍庙。然而,值得注意的是,他所主张建立的是一座以附郭府县城隍神配享的省城隍庙,而非在各省首郡城隍庙之外另建庙宇。田艺蘅的这种看法,代表着由城隍神的原始品格推导出的一种重要思想,即作为城市守护神,每座带墙城市所拥有的城隍庙理应为一座。这样,明代附郭州县原则上不立城隍庙。同样,在一座省会城市中,如果存在省城隍神,那么首郡就没有单独立庙的必要了。但是在省城中,实际存在的只有一座府城隍庙而无省城隍庙,结果是省级官员只能拜谒府城隍庙,这是有失体统的。田艺蘅批评道:“总制部院三司莅任之日必斋宿谒庙,而反行四拜礼于一府之神,是以亲临上司而跪拜于属官也,何冠履倒置,幽明悖礼之若是哉!”
其实,在明代,作为天下通祀而必建的社稷坛、风云雷雨山川城隍坛、孔庙、旗纛庙及厉坛等,只设有都、府、州、县四级,并没有省一级坛庙,故而,省级官员所祭拜者也不仅是首郡城隍庙,其它坛庙皆然。田艺蘅单单提出应建省城隍庙而不言其它,原因就在于城隍神与地方官之间存在着特殊关系。城隍神自唐宋时代即已具有的冥界地方官的角色,至明初被制度化了:城隍神与阳世的行政机构相对应,按都———府———州———县的序列,上下统属,正式成为与现世地方官相对应的冥界地方官,地方官所祭拜者理应为同级城隍神,所以省级官员拜谒与其下属府级官员对应的府城隍神,就被认为是“冠履倒置,幽明悖礼”了。这样有违于礼的事难道是明代制礼者之疏漏?假使明初尚无省城隍之神,官方也应想到省级官员在无省级坛庙的情况下如何致祭行礼的问题。事实上,制礼者已经想到了。
正德《明会典》卷八十六为社稷神号所加注文,特别引人注目,“各布政司寓治之所,虽系布政司官致祭,亦合称府社府稷。”可以理解为,各省首郡之社稷坛虽称府社稷坛,却有省社稷坛的职能。风云雷雨山川坛亦是如此,“附郭府州县官,止随班行礼,不必别祭”。[12]王圻《续文献通考》也说,天下府州县近郊三坛,“南神坛……在省城者,布政司官祭,府不别祭”[13]。推而广之,明代各省首郡所设坛庙实兼有省坛庙的职能。城隍神作为天下通祀诸神之一,亦应如此,正如明人所言,各省城隍之神“在诸省第以府称,无以省冠者”。[14]
证之史实,以山东首郡济南府城隍庙为例。省级官员与济南府城隍庙有密切联系,嘉靖年间,济南府重修城隍庙,郡人殷士儋所作记文说:“济南,山东省会,首郡也。庙建自洪武初,凡省臬贵臣郡县长贰诸执事,始至一如令甲,矢神曰,所不恪共,神其殃之。春秋有事山川社稷,载其主合食于坛。水旱疫厉寇眚,则省臬大夫或巡抚命使辄督所部叩祷惟谨,盖视他府礼式崇异矣。”[15]
顺治初年,郡人郝刚更以赞美的口吻,描绘这座城隍庙说:“济南之有城隍庙也,建自明兴,基托乎历下而灵爽摄乎全齐;爵崇乎上公而祀事掌于郡守。都城有觐,五郡不得比崇;衮冕有严,百神于焉受职,于都盛哉。”[16]所谓“基托乎历下而灵爽摄乎全齐”,实指济南府城隍庙主神兼有省城隍神之权威,而“都城有觐,五郡不得比崇”,则更明确地说就是省城隍神了,因为在京都城隍庙内,列有山东诸省城隍之神,象征着天下四方“会朝邦畿”。[17]
既然各省首郡城隍庙实为省城隍庙,为什么不直接建立省城隍庙,而如田艺蘅所建议的,以附郭府县城隍神配享?这大概仅是沿前代之旧。因为唐宋以来,地方上基本上只有郡(州、府、军)县两级城隍庙,至元代虽建有介乎府与行省之间的路城隍庙,却没有与行省对应的省城隍庙出现。这样看来,由于不明制礼者以省城隍神配享京都城隍庙而以首郡城隍庙兼为省城隍庙之意图,或者虽然知道这一点,但由于府城隍庙所供者实为府城隍,因而并不赞同它可兼作省庙,所以田艺蘅提出了设立省城隍庙的主张。但是,终明一代,田艺蘅“议礼君子举吾言而奏行之以正祀典,以妥神灵”[18]的愿望并未实现,省城隍庙始终没有建立起来。
据方志资料记载,省城隍庙始建于清初。最早的记载见于顺治《祥符县志》,但在同一志书中,“省城隍庙”与“府城隍庙”实为同一座庙宇。此后的康熙《开封府志》、乾隆《祥符县志》则径称“府城隍庙”而不称“省城隍庙”了。[19]至雍正、乾隆年间以后,省城隍庙始见增多。江苏、浙江、湖南等省都在这一时期出现了省城隍庙。
省城隍庙所以会出现在清初,是有其思想根源的。我们注意到,明中叶以降,人们特别强调城隍神与地方官的对应关系,附郭县开始较为普遍地拥有城隍神并大多建起自己的城隍庙。比如,苏州府首邑吴县于万历二十三年创建城隍庙,崇祯十三年知县牛若磷作记,以为“郡有神则县亦有神矣”,故吴县立庙“于义诚协”[20]。明崇祯十年曲江知县潘复敏建城隍庙,自记云:“今宇内郡邑各建庙而虔奉之,独曲江以附郭不设。嗟乎!使有郡庙而邑庙可废也?则凡有守之地,朱辎缯盖青绶银章足以控辖一方矣。何以二千石临于上而必藉百里之郎官以佐焉。且如姑苏、如李、如吾之于越,特置二令,俾共承其流,合宣其化,即庙亦有二,何独于曲江而缺焉,不讲其义何居!”[21]山东莱州府首邑掖县城隍庙约建于嘉庆年间,不久即废弃。知县杨祖宪以“郡与县不相兼,幽之有神犹明之有官也,有郡守而无县令可乎?”乃于道光十九年选址另建。[22]所有这些言论都毫无例外地强调了城隍神与地方官的对应关系,并以之作为建庙的依据。
有些附郭县自明中叶以降虽未建庙,却陆续拥有了附于府庙的城隍神。田艺蘅提到的杭州府两附郭县,在雍正末年之前的某一时间,其城隍之神亦以与府神同列于大殿的形式祀于府城隍庙。[23]
这种强调附郭县应有其神、庙的观念,实源于明初的城隍制度。明初洪武二年大封天下城隍,使城隍神实现全面的等级化。次年六月的撤塑像、立木主、庙宇陈设比照当地衙署等措施,则进一步增强了城隍神作为“冥界地方官”的职能。作为这一制度的合理延伸,各级官僚机构都应有与之对应的城隍神及其庙宇[24],这实为附郭县建庙观念的实质。
省级机构与附郭县一样,都没有包括城隍庙在内的诸坛庙,而于府庙行礼致祭。作为一级行政机构,既然附郭县都有了自己的城隍神、庙,省也应如此,也应拥有自己祭拜的省城隍神及拜谒之所———省城隍庙。从这一角度来说,序列于京都城隍庙的省城隍神像很可能是明代中后期的产物,因为它附祀于都城隍庙与附郭县城隍神附祀于府庙何其相似!然而不久,人们便不再满足

中国历史名人故事系列书

于省城隍神附祀京都城隍庙这一状况,开始谋求在省城建造省城隍神的栖息之所了。
省城隍庙的出现和发展,还与清初对祀典的厘定有关。明代省官主祭省城坛庙之制,可能在入清后已不见于祭祀实践,所以,乾隆二年谕,因“省会之地,督抚司道驻扎同城,向因礼文未载,遂不与祭,专属府州县官行礼。朕思督抚司道等官,均有封疆守土之任,自当虔奉明,为民祈报,”故而在十六年覆准“嗣后直省社稷、风云雷雨山川各坛春秋二祭,省会令督抚主祭”[25]。乾隆皇帝在这里确认了督抚的主祭权,虽然未提到城隍庙,但是,一方面由于城隍神附祭于风云雷雨山川坛,由督抚主祭府城隍神于礼不通;另一方面,地方官实际已将此语引申到了城隍神,乾隆五十四年,苏州府重修城隍庙,潘奕隽即引此语称:“大清通礼,直省府州县各建神坛祀云雨风雷、境内山川城隍之神,岁春秋仲月诹吉致祭,在城文武各官皆与。省会则总督巡抚主之。城隍之祀由来重矣。”[26]这对于省城隍神庙宇的创建无疑会起到促进作用。
从有关的文献记载来看,省城隍庙在清代各省是很普遍的。乾隆年间,徐大坤为兴国县城隍庙作记,称“谨按大清祀典,凡会城、府、州、县必有城隍庙”[27]。光绪三年,湖南重建省城隍庙,崇福为记,说“康熙三年分湖广为南北二行省,移偏沅巡抚于长沙,法当立省城隍庙,未遑也”[28]。嘉庆十七年《新建宛平县城隍行宫山门碑记》也提到“凡省、府、州、县各有其神,而各有其庙以祀之,比比然矣”。
这些记载,说明省城隍庙在清代的普遍性,而且看起来是清代祀典所规定的,但是翻检《大清会典》等清代典制,却没有这方面记载。另外,通过比较上引文献与典制中对行政体制的表述,可以看到一个有趣的现象。明清典制在提及各级坛庙时,常用“直省府州县”一语,所谓“直省”很显然为“各省”之意,而无“省城”或“省会”之意,而且典制中另有“省会之地”之称,所以不会出现“会城府州县”连用的情况。
地方官员这样做,不排除藉以增强省城隍庙之设的合法性的目的,另一方面也反映出,在当时人看来,建立省城隍庙是很正当的事情,因为乾隆皇帝本人就说过“今天下自县而州而府而省,莫不立庙”。[29]

省城隍庙大都由府城隍庙改易而成,正如嘉庆《长沙县志》记湖南省城隍庙所言:“本府城隍祠也,今改称省城隍祠矣。”[31]将首郡城隍庙改易为省城隍庙是有其信仰依据的。作为一种建庙通例,城隍庙上可兼下,而下不可兼上,所以在府县同治的城市中,假如只有一座城隍庙,那就应是府城隍庙;假如某州县新设府治,那么州县城隍庙就会被改易为府城隍庙,而州县或另建或附神于府庙。如华亭县于元至元十四年设松江府,华亭县城隍庙即改为松江府城隍庙。[32]又乾隆十三年升山东曹州为府,以菏泽县为附郭,即以原曹州城隍庙为曹州府城隍庙,菏泽县于乾隆二十年另立邑庙于府庙偏东。[33]同样,在省会之地,如果要设省城隍庙,那么就得改易府庙为之,新建者为府城隍庙而非省城隍庙。不过也有例外。清代苏州为江苏两省会之一[34],康熙二十七年巡抚汤斌撤五圣祠改建“都城隍庙”,“为巡抚衙门香火”[35]。但这种情况似乎仅见于苏州,没有普遍性。
将首郡城隍庙改易为省城隍庙,主要关系到如何处理庙内原有首郡城隍神。大致来说,主要采用两种方式进行。其一是新置省城隍神取代原有首郡城隍神。湖南省即采用了这一方式,嘉庆《长沙县志》卷十二《秩祀》:“省城隍庙,本府城隍祠也……乾隆二十八年前抚宪陈宏谋增立省城隍像于中,移府城隍像于东,改称省城隍庙。”这样做的结果会使人不满足于这种省、府城隍神同处一庙的状况,而另立府城隍庙。湖南省城隍庙于咸丰九年为火药轰毁,“同治十二年议修复,佥以两庙宜分设,”遂先后立府城隍庙、省城隍庙于故基。[36]
另一种方式是直接以首郡城隍神为省城隍神。比如广东省,道光《广东通志》卷一四五建置略》:“城隍庙……旧称府城隍庙,知府主之……国朝雍正间观风整俗使焦祈年奏请改为广东都城隍,然后巡抚司道皆诣展谒”。再如福建省,民国《福建通志·坛庙志》卷一福州府》记述福州府城隍庙时作一夹注云:案,本省城隍神牌题:‘福建都城隍。’《广东通志》云:‘城隍庙旧称府城隍庙,知府主之。清雍正间,观风整俗使焦祈年奏请改为广东都城隍,然后巡抚司道皆诣展谒。’据此,或当时各直省一例遵照,旧志失载?”是知在民国初年以前,福州城隍神早已改称“福建都城隍”,只是庙宇一直称府城隍庙罢了,甘肃、直隶等省也是如此,据后世地方文献记载,乾隆年间兰州设府成为甘肃首郡时,“兰州城隍受封都城隍”[37]。保定地方文献也说,光绪二十七年慈禧太后与光绪皇帝驻跸保定,追封被八国联军杀害的前直隶布政使廷雍为“直隶都城隍”,将城隍庙改称“都城隍庙”,“把一个‘府城隍’又升格至管辖全省的‘都城隍’”。[38]这些记载所反映的观念是,甘肃、直隶两省城隍神直接由首郡城隍神升格而来。
上述由首郡城隍神改易的省城隍存在许多共同特点,首先它们多称都城隍,其庙因之或称都城隍庙。其次,上面提到的各省,大都未在都(省)城隍庙之外另建首郡城隍庙。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是什么呢?
从制度层面讲,清代典制中没有省城隍庙,更无省城隍庙称都城隍庙之事。按照明清城隍祭祀制度,各级城隍神依其所在地行政级别,称府、州、县城隍之神。明代地方最高行政机构为布政使司,与其对应的城隍神当称布政使司城隍神,因布政使司俗称省,故又有省城隍神之称。清代省级机构以“省”统称之,其神合乎规定的称呼应为省城隍神。所以,明清时代附于京都城隍庙者称省城隍神,《清会典事例》中敕封的也是“省城隍之神”。庙以神名,省级城隍庙自应称省城隍庙。而所谓都城隍庙者,清代一如明代,仅称建于都城的城隍庙。《清史稿》说:“都城隍庙有二,旧沈阳城隍庙,自元讫明,祀典勿替。清初建都后,升为都城隍庙,有司以时致祭。其在燕京者,建庙宣武门内。顺治八年仲秋,遣太常卿致祭,岁以为常。” 所以从礼制的角度来看,都城隍庙应指建于都城的城隍庙。由此出发,民国《咸宁长安两县续志》作者对陕西都城隍庙这一由西安府城隍庙改易的省城隍庙所加按语竟是,“会典,京师始有都城隍遣祭之礼,此言都者,盖长安本古都,故云。”[40]
虽然没有制度上的依据,在明清时代的城隍信仰观念中,省城隍却是可以称都城隍的。都城隍始见于宋代的道教典籍,又叫“天下都城隍”,指称统领天下的总城隍。其所冠之“都”字在表示“总”这一意义时,其“总括”的地域范围是由前面的修饰词决定的,因而在都城隍产生之初及其后一段时间里,虽然“都城隍”一词并不总是饰以“天下”二字,它所表示的管辖范围却总是天下。但是,从文献资料看,大约从明代开始,“都”字作为神及庙宇的修饰词,在京都这一层意义之外,作为“总”的意义讲时,其管辖的范围已不再局限于“天下”。这样,城隍神前之“都”字在表示京都这样一种行政级别之外,同时表示一定地域内城隍神的统领,这一地域可以是“天下”,也可以是“省”。这样,省城隍神称都城隍也就很自然了。[41]
从观念上说,省城隍皆可称都城隍,不过,比较而言,它多用来称呼由首郡城隍直接改易的省城隍。那么,这种对应关系是否表明,都城隍一称与首郡城隍的直接改易有某种内在联系?或者说,在表示“一省‘总’城隍”这样一种一般意义之外,以都城隍称呼由首郡城隍直接改易的省城隍,是否有其特殊含义?我们注意到,将首郡城隍直接改易为省城隍,较之于以省城隍神取代府城隍神这一做法,至少在观念上需要解决一个提升府城隍神神格的问题。对城隍神神格的控制来自朝廷,由朝廷出面将首郡城隍升格为省城隍才最适当。[42]所以我们看到地方文献记载广州府城隍改为广东都城隍是得到皇帝批准的;保定府城隍是被御封为直隶都城隍的;甘肃省兰州城隍“受封”都城隍。这些记载未必属实,但它反映了一种观念上的真实,即以首郡城隍为省城隍,需要经过某种程序来完成这种转换。“都城隍”一称似乎正是在省级城隍神可称都城隍的观念下,借以完成这种转换的媒介。准确地说,经过这种转换的首郡城隍,其称都城隍本身,与其说代表“省”这样一种等级,毋宁说它是以首郡城隍神而行省城隍神之职。这样,我们就可以理解,为什么在这种情况下一般不需另立供奉府城隍的庙宇;供奉都城隍的庙宇当称都城隍庙,但为什么地方志中有的将省都城隍所居庙宇称为府城隍庙,比如前述福建省的例子,等等。
综上,省城隍神出现于明代,就可见的文献资料看,至清初方在各省拥有庙宇;虽然同时存在始建于明末的可能性,但缺少确切的材料支持。省城隍庙的出现与明中叶以降附郭城隍庙的大量兴建有关,是明初城隍改制影响城隍信仰观念的结果。省城隍庙一般由首郡城隍庙改易而成,庙神或新置或借用首郡城隍神为之,以首郡城隍为省城隍需要完成某种观念上的转换,由于明清时代城隍信仰观念发生变化,一省城隍也可称都城隍,这样,“都城隍”一词就成了由首郡城隍神转换到省城隍神的媒介,供奉这种都城隍的省城隍庙由此或称都城隍庙。
注释:
[1][11][18]田艺蘅:《留青日札》卷28《布政使司城隍庙》,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子部第105册,第370页。
[2]朱国桢:《涌幢小品》卷19《城隍》,续修四库全书第1173册,第210页。
[3]见励宗万:《京城古迹考》,北京古籍出版社1981年标点本,第14-15页;于敏中等:《日下旧闻考》卷50《城市·内城西城一》,北京古籍出版社1981年标点本,第796页。
[4]详见拙文《江南城隍庙考》,待刊稿。
[5]光绪《长治县志》卷3《祠祀志》,(台北)成文出版社1976年影印本。以下引用地方志凡未注明版本者均为成文出版社影印本。
[6]第1311页,中华书局1974年点校本。
[7][14][15]乾隆《历城县志》卷10《建置志二》,续修四库全书第694册,第205页。
[8]洪武三年改定城隍庙制,以木主代替塑像,这一制度在宣德年间以前基本上得到贯彻。参见滨岛敦俊《朱元璋政权城隍改制考》,《史学集刊》1995年第4期。
[9]见刘侗、于奕正:《帝京景物略》卷4《西城内·城隍庙市》,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史部第248册,第285页,朱国桢《涌幢小品》卷19《城隍》,续修四库全书第1173册,第210页。
[10]道教经典《太上老君说城隍感应消灾集福妙经》列城隍神体系,有“天下都城隍威灵公、天下十三布政城隍之神、天下各府州县城隍之神”(《道藏》,文物出版社、上海书店、天津古籍出版社1987年据原涵芬楼影印本影印,第34册,第748页),此经不详撰述人及年代,以其言“天下十三布政城隍之神”,可知为明代作品,更具体的时间就不得而知了。
[12]正德《明会典》卷86,四库全书第617册,第810、814页。
[13]王圻:《续文献通考》卷108《郊社考》,(台湾)文海出版社据明万历刊本影印。
[14]民国《续修历城县志》卷32《金石考二》。
[17][30]乾隆:《御制重修都城隍庙碑记》(乾隆二十八年),载于敏中等《日下旧闻考》,第798-799页。

给孩子讲中国历史故事名言


[19]顺治《祥符县志》卷1《图考》、《坛庙》,天津古籍书店抄本;康熙《开封府志》卷18。《祠庙》,康熙三十四年刻本;乾隆《祥符县志》卷8《祠祀》,乾隆四年刻本。
[20]崇祯《吴县志》卷19《坛庙》,天一阁藏明代方志选刊续编本。
[21]同治《韶州府志》卷19《建置略》。
[22]道光《再续掖县志》卷下《艺文》,光绪十九年刻《掖县全志》本。
[23]民国《杭州府志》卷9《祠祀》。对于一些附郭县来说,以县神附于府庙只是立庙过程中的一个阶段,在这一阶段,他们从强调“郡有神则县亦有神矣”发展为强调附郭城隍神应自为庙。参见拙文《附郭城隍庙考》,待刊稿。
[24]滨岛敦俊:《明清江南城隍考》,《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91年第1期。
[25]《清会典事例》卷427《礼部·大祀》,中华书局影印本,第5册,第816、817页。按乾隆二年确认省会之地“布政使乃地方正印官,仍令主祭,”但至十六年,以“省会之地,以布政使主祭,督抚陪祀……陪祀者位尊,主祭者秩卑,于礼制未协”而改由督抚主祭,布政使以下陪祀。 [26][35]同治《苏州府志》卷36《坛庙祠宇一》。
[27]同治《兴国县志》卷41《艺文》,江西省图书馆1960年誊印本。
[28][36]光绪《湖南通志》卷74《典礼志四》,续修四库全书第663册,第169页。
[29]《北京图书馆藏中国历代石刻拓本汇编》,中州古籍出版社1990年版,第78册,第104页。 [31]嘉庆《长沙县志》卷12《秩祀》。
[32]嘉庆《松江府志》卷17《建置志》。
[33]康熙《曹州志》卷10《秩祀》,康熙十三年刻本;光绪《新修菏泽县志》卷2《建置》光绪十一年刻本。
[34]按清代苏州府为江苏巡抚、按察使司及苏州布政使司治,“与江宁并为省会。”和砷等撰《钦定大清一统志》卷54《苏州府》,四库全书第475册,第86页。
[37]赵九运:《兰州府城隍庙》,载李焰平等主编《甘肃窟塔寺庙》,甘肃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第571页。
[38]晓舟等:《保定城隍庙》,载《保定文史资料选辑》1989年第六辑。
[39]《清史稿》卷84《礼制三》,中华书局1976年点校本,第2544页。
[40]民国《咸宁长安两县续志》卷7

英语版中国历史小故事50字

《祠祀考》。
[41]详见拙文《都城隍庙考》,待刊稿。关于天下都城隍、京都城隍及省都城隍之间的关系,亦请参阅此文。
[42]帝王即天子是上帝在人间的代理人,道教教主也是,因而明清时代江南等地的镇城隍庙神有的通过“张天师”由玉皇上帝来敕封,而不是帝王。参见前引滨岛敦俊《明清江南城隍考》。
(资料来源:《清史研究》2004年第3期 中华文史网编辑) (责任编辑:adm

中国历史故事的抖音

in)

原文出处:http://his.newdu.com/a/201711/04/511024.html

以上是关于中国古代史-省城隍庙考的介绍,希望对想了解历史故事的朋友们有所帮助。

本文标题:中国古代史-省城隍庙考;本文链接:http://gazx.sd.cn/zggs/29104.html。

Copyright © 2002-2027 小虎历史故事网 版权所有    网站备案号: 苏ICP备18016903号-16


中国互联网诚信示范企业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110报警服务 中国互联网协会 诚信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