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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蘇建洲:論楚竹書“厇”字構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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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9-03 1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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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蘇建洲:論楚竹書“厇”字構形


論楚竹書「厇」字構形
蘇建洲
彰化師大國文系
《天子建州》甲1「邦君建之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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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本簡1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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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者曹錦炎先生隸定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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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釋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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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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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異構,讀為『都』。」[1] 不過蔣文小姐將上述二字隸定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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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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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甲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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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甲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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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乙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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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乙08),整理者隸定作「厇」,蔣文小姐也隸定「乇」。[3]
謹案:《包山》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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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亦見於1號牘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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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者隸定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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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學者多贊同此說。[5] 《楚文字編》隸定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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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不確。《包山》265「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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缶」,陳劍先生指出:「包山簡的遣策部分,辭例爲『一~缶』,研究者多將其釋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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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赴』。但其字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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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有別而跟此所討論的所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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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相近,李銳(2007b)引此形後說:『黃錫全先生改隸爲從乇。不過相近的遣策簡中,信陽簡和望山簡都有若干『赴缶』的文例,包山簡尚不能排除字誤的嫌疑。』其說有理。」[7] 可見《包山》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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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實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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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此外,「乇」形還可以參考《上博(七)‧武王践阼》 簡2「曼」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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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肩」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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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甲》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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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乙》06),雖然「曼」、「肩」二字反映的是「又」、「乇」二形的形混,但是「乇」形的寫法可以借鏡。[8

中国历史故事讲解手抄报

] 《凡物流形》甲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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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下的「乇」旁也可以參考。[9]同時《郭店‧緇衣》44「而亞(惡)亞(惡)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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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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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整體結構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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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近,只是前者多了「厂」旁,是以應該隸定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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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為「著」。還有「亳」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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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匯》3·6),從高省,乇聲。而《語叢一》03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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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可見「厇」與「乇」並不相同。[10] 換言之,前舉《天子建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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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字確實隸定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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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厇」。
《楚文字編》449~450頁將類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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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之聞之》34)一類形體者隸定作「厇」,釋為「宅」、《戰國文字編》494頁則直接釋為「宅」,思考模式與上述曹錦炎先生相同。所以此二書也將《太一生水》簡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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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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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為「託」。[11] 將「厇」釋為「宅」是根據《說文》古文「宅」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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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體石經》古文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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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古文「宅」,張富海先生曾分析如下[12]:
七年宅陽令矛(《集成》18.11546,韓兵器)「宅」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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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店《老子乙》8號簡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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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為「託」),望山一號墓113號簡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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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王鼎(《集成》5.2840)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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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說文》古文第二形和石經古文第二形相近。《說文》古文第一形和石經古文第一形加意符「土」。
但是「宅」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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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關係是什麼?張先生並沒有分析。曲冰小姐認為:「厇」即「宅」,「厂」、「宀」用作表意偏旁,每可通用。[13]雖然「厂」、「宀」用作表意偏旁確實可以通用,如《包山》189「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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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偉先生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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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為:「古文字義符厂宀可換用,應釋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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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但是「宅」還可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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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蔡》甲三簡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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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璽彙》0211)、《上博(五)·三德》簡6兩見「宅」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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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可見「厇」旁之上尚有「宀」旁,可見直接將「厇」等同於「宅」是有問題的。而根據上面的討論,這些「宅」字應該隸定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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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厇」,見於《玉篇‧厂部》,是「磔」的異體字,亦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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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韻‧入聲‧二十陌》:「磔,通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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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見「厇」所從的「厂」應該是「石」旁之省,或是說二者形旁義近通用(詳下)。《璽彙》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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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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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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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三字或釋為「吒」,[16] 是將「厇」形釋為「乇」。劉洪濤先生分析說:「主體部分沒有問題是『石』,而其右下部分則是『又』字的變體,那麼此字應釋為『度』」,[17] 此說顯然比較合理。不過筆者更認為應釋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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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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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厇」,即「宅」字。[18]我們知道因為山、厂、石意義相近,用作形符時可以互換,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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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字馮勝君先生認為是一字異體,都應該釋為「厃」。[19]《集成》4118宴簋「碩」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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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砧」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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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博‧緇衣》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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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博‧緇衣》18),而《凡物流形》甲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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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下部所從即上述的「砧」。[21]「礪」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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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簡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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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沫之陣》39),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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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曰》13)。以上皆是「厂」、「石」作形符可以互換的例證。又《古文四聲韻》「席」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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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簟之古文,從「石」聲。《成之聞之》34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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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石」聲。而《集成》2831九年衛鼎「席」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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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琳儀先生分析為從簟之古文從「石」省聲。[22]衛鼎的寫法可以比對《說文》古文「席」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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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慎云:「古文席,從石省。」張富海先生進一步分析說:「此古文從『簟』之初文從『石』省聲。曾侯乙墓6

中国历史上著名的夺嫡故事

號簡等『席』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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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此古文多『竹』旁。」[23]其說可從。此以「石」為聲符,但可省為「厂」形。綜合以上觀點來看楚竹書的「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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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之聞之》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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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成氏》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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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成氏》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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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成氏》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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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子建州》甲7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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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託)《太一生水》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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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至》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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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祭公》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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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祭公》05)
也應該如《上博文字編》443頁所說:「疑『厇』是從石(省聲)、從乇雙音符字。」這個意見很有道理,可惜以往沒有受到重視。新出《清華簡(壹)‧楚居》簡1正有「宅」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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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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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居01.17
最後,《金縢》08「周公石(宅)東三年」,以及《望山》1號墓「東厇(宅)公」(109、113)的異文作「東石公」(115),一般解釋為「石」、「乇」音近相通。作為一種可能,不能排除「石」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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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省。



[1] 馬承源主編:《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六)》(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年7月)頁311。
[2

中国历史故事中的精彩人物

] 蔣文:《《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六)》文字編》(上海:復旦大學中文系本科學年論文,2008)(指導教授:陳劍先生)卷十三,頁206。亦刊登於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網站, 2008年08月02日。
[3] 蔣文:《《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六)》文字編》(上海:復旦大學中文系本科學年論文,2008)(指導教授:陳劍先生)卷六,頁112。

唐国强概括中国历史故事

亦刊登於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網站, 2008年08月02日。
[4] 湖北省荊沙鐵路考古隊:《包山楚簡》(北京:文物出版社, 1991年10月)頁39。
[5] 陳偉等著:《楚地出土戰國簡冊【十四種】》(北京:經濟科學出版社,2009年9月)頁121。
[6] 李守奎:《楚文字編》(上海:華東師範大學,2003年12月)頁740。
[7] 陳劍:〈《上博(六)·孔子見季桓子》重編新釋〉《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第二輯)》(上海:復旦大學出版社,2008年8月)頁181。
[8] 趙平安:〈《武王踐阼》「曼」字補說〉,復旦網, 2009年01月15日, http://www.gwz.fudan.edu.cn/SrcShow.asp?Src_ID=658#_ednref8。
[9] 宋華強:〈《上博(七)·凡物流形》劄記四則〉,簡帛網,2009年01月03日, 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938。
[10] 還有一種分析方法,楚文字作為偏旁的「ㄇ」形常會省為「厂」形,如《武王踐阼》02「堂」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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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王問鄭壽》簡7「尚」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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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為「瞻」,參見拙文:〈《平王問鄭壽》簡7「瞻」字構形考〉。若依此說,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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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部相同,後者自然不從「厇」。
[11] 《楚文字編》622頁、《戰國文字編》720頁。
[12] 張富海:《漢人所謂古文研究》(北京:北京大學中國語言文學系博士學位論文,2005年4月)頁112,447條。
[13] 曲冰:《《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1-5)佚書詞語研究》(長春:吉林大學博士論文, 2010年4月)頁208。
[14] 陳偉等著:《楚地出土戰國簡冊【十四種】》(北京:經濟科學出版社,2009年9月)頁121。頁90注136。
[15] 李守奎、曲冰、孫偉龍編著:《《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一~五)文字編》(北京:作家出版社,2007年12月)頁364。
[16] 湯志彪:《三晉文字編》(長春:吉林大學博士論文, 2009年10月)頁592。
[17] 劉洪濤:〈古璽文字考釋五則〉,待刊稿。
[18] 何琳儀:《戰國古文字典》(北京:中華書局,1998年9月)頁523、黃德寬主編:《古文字譜系疏證》第二冊(北京:商務印書館,2007年5月)頁1467。。
[19] 馮勝君:《郭店簡與上博簡對比研究》(北京:線裝書局, 2007年4月一版)頁125。
[20] 張世超等著:《金文形義通解》(京都:中文出版社, 1996年3月)頁2207、黃德寬主編:《古文字譜系疏證》第二冊(北京:商務印書館,2007年5月)頁1523。
[21] 宋華強:〈上博竹書《問》篇偶識〉,簡帛網,2008年10月21日, 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886。
[22] 何琳儀:《戰國文字通論》(北京:中華書局,1989年4月)頁4。何琳儀:《戰國文字通論訂補》(南京:江蘇教育出版社,2003年1月)頁4誤書為簟之古文為聲符,厂為形符。
[23] 張富海:《漢人所謂古文研究》(北京:北京大學中國語言文學系博士學位論文,2005年4月)頁116,471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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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出处:http://his.newdu.com/a/201711/04/510735.html

以上是关于文化-蘇建洲:論楚竹書“厇”字構形的介绍,希望对想了解历史故事的朋友们有所帮助。

本文标题:文化-蘇建洲:論楚竹書“厇”字構形;本文链接:http://gazx.sd.cn/zggs/293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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