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琅与海峡两岸”论文集》序 ,对于想了解历史故事的朋友们来说,《“施琅与海峡两岸”论文集》序是一个非常想了解的问题,下面小编就带领大家看看这个问题。
原文标题:《“施琅与海峡两岸”论文集》序
康熙二十二年(1683),清政府统一台湾。今年(2003),时逢清廷统一台湾320周年,施琅故乡晋江市人民政府、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厦门大学人文学院,共同举办“施琅暨海峡两岸”学术研讨会。海峡两岸学人聚首于孟冬之月,济济一堂,如切如磋,评说施琅其人其事,气氛融融,盛会也;今研讨会论文汇编出版,喜事也;赘此数语,衷心志贺也。
平台之役,施琅居首功,康熙帝说“其功实大”[1]。“其功实大”——以史为证,应包含以下三方面的内容:
其一,战胜了一次严重的分裂危机。
台湾自古以来是中国的领土。明天启四年(1624),荷兰人侵占台湾;康熙元年(1662),民族英雄郑成功收复台湾,同年五月,成功不幸英年早逝,子郑经嗣。清廷曾派员招抚,以总兵孔元章任其事。康熙六年(1667),孔元章先遣刘尔贡、马星携书赴台湾谕以清廷之意。郑经复书,开篇即云:“又遣刘、马二君,备达委曲,……所传犹述前日之套语,削发之高谈。”不屑一顾。公然宣称:“东宁(台湾)远在海外,非属版图之中。”胡说台湾不属中国版图,他已“横绝大海,启国东宁”,在台湾建国,所以,“王侯之贵,固吾(郑经自称)所自有”。断然拒绝清廷许“以八闽王及沿海诸岛”的招抚条件,认为是“以二说相饵”而嗤之以鼻,声言“又何慕于藩封,何羡于中土哉!”郑经的所言所行,表明了他已然决心称国割据台湾,自绝于中土而分裂中国,以“外国”自居。在致其舅董班书中,郑经又一次宣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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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东宁,(中国)版图之外另辟乾坤”,要求清廷“以外国之礼见待”,比同朝鲜、琉球之例,否则拒绝谈判,“不然未有定说,恐徒费往返耳”。[2]
郑成功曾当面向荷兰侵略者指出:“该岛(台湾)一向是属于中国的。……来自远方的荷兰客人,自应把它归还原主,这是理所当然的事。”[3]郑成功收复中国领土台湾作为抗清基地。郑经却一意孤行,篡改历史事实,并违抗其父的正确主张,声称建国分裂,割据台湾,因此,郑氏与清廷的矛盾,由于郑经的倒行逆施,也就由抗清一变而为维护国家主权与统一的严重斗争。
施琅对郑经割据台湾的意图了然于胸。在《尽陈所见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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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他说:“逆孽郑经逃窜台湾,负隅恃固,去岁遣官前往招抚,未见实意归诚。”倘若郑经“收拾党类,结连外国,联络土番耕民”,窥伺边场,则将遗患无穷。他向康熙表示,将一本“矢志报国”之素心,身先士卒,“提师进发,次第攻克,端可一鼓而收全局矣!”[4]统一台湾,从而克服分裂。
其二,警惕外国势力,力主“留台”、“守台”。
平台之后,如何管理?清廷内又引发了长达半年的台湾“弃”、“留”之争。施琅力主“留台”、“守台”的远见卓识,是同时代无人所能企及的。
康熙决意规取台湾,其初衷在于消弭沿海兵燹,“用纾南顾之犹”,一度认为,“台湾仅弹丸之地,得之无所加,不得无所损。”[5]又说:“即台湾未顺,亦不足为治道之缺。”[6]由于皇帝起初有此糊涂、甚至错误之认识,因而台湾“弃”“留”数月不决。李光地主张:“空其地,任夷人居之,而纳款进贡。即为贺兰所有,亦听之。”[7]奉命前往福建与督抚及施琅会议的侍郎苏拜、巡抚金鋐也主张“迁其人,弃其地”[8]。施琅对此竭力反对,总督姚启圣亦主张“留台”,“郡县其地”。对弃台湾只守澎湖,施琅则据理驳斥其不可行。尽管施琅在会议中“谆谆极道”,反复开导,然而,“部臣苏拜、抚臣金鋐等以未履其地,莫敢承担”[9]。于是,施琅于康熙二十二年十二月上《恭陈台湾弃留疏》,这是一篇彪炳于史册的名篇。在该《疏》中,施琅高瞻远瞩,从国家安全的大局,即所谓“盖筹天下的形势,必求万全”着眼,逐一驳斥“弃台”之说,尤其难能可贵的是,施琅从外国势力(早期西方殖民势力)的威胁有力地论证了“留台”、“守台”,乃国家安危之所系。他说:
此地(台湾——引者)原为红毛(荷兰)住处,无时不在涎贪,亦必乘隙以图。一为红毛所有,则彼性狡黠,所到之处,善能蛊惑人心。重以夹板船只,精壮坚大,从来海外所不敌。未有土地可以托足。尚无伎俩;若以此既得数千里之膏腴复付依泊,必合党伙,窃窥边场,迫近门庭。此乃种祸后来,沿海诸省,断难晏然无虞。[10]
总之,台湾“断断乎不可弃”,“弃之必酿大祸,留之则永固边圉”。同时,进呈台湾地图,请康熙“御览”。施琅的真知灼见,得到了诸王、大臣、举朝的认同,也改变了康熙对台湾的糊涂认识。御门听政时,康熙谕曰“台湾弃取所关甚大”,“弃而不守,尤为不可”[11]。清政府在台湾设一府三县,隶属于福建省;又从施琅议,设总兵官一员,兵八千驻防台湾;设副将一员,兵二千,驻防澎湖。台湾与大陆归于统一,行政建置也划一。施琅力主“留台”、“守台”之功永垂青史。
其三,“为国事重,不敢顾私”。
施琅本郑氏部将,归清后,郑成功杀其父施大宣、弟施显。郑经又杀其子施齐、族侄施亥全家73口,时人称郑、施“是世仇”。施琅在相关的奏疏中也一再说:“心切父弟之仇,靡不以灭贼(指郑氏)为念。”[12]自谓与郑氏之仇“不共戴天”[13]。当澎湖血战,郑军惨败后,台湾人心震恐,深惧施琅大开杀戒。然而,施琅却将“家仇”深埋于胸臆,剿抚并用,以利台湾归降。为打消台湾郑氏投降的顾虑,施琅命救起海战中郑军负伤及落水军兵数百人,施以医药,厚赏银钱,折箭为誓。令回台湾传语曰:“(施琅)断不报仇。当日杀吾父者已死,与他人不相干。不特台湾人不杀,即郑家肯降,吾亦不杀。”并明白宣告:
今日之事,君事也,吾敢报私怨乎?[14]
又说:
绝岛新附,一有杀戮,恐人情反恻。吾所以衔恤茹痛者,为国事重,不敢顾私也。[15]
施琅“衔恤茹痛”,强忍“私仇”,以国事为重,其悲壮之心绪,真是如闻其声,如见其人,使康熙深受感动。他说:“(施琅)戢兵而宣德意,受降而不报私仇。调度周详,朕甚嘉叹!”[16]
澎湖海战时,施琅右眼被郑军击伤。郑军统帅刘国轩败归台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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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人对台湾之降具有举足轻重的影响。为使刘国轩不致因伤及施琅而顾虑难消,施琅特访得刘之亲信,厚结之,令回台湾告刘曰:“我决不与为仇。他肯降,吾必保奏,而封公侯。此前各为其主,忠臣也。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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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无罪,吾必与之结姻亲,以其为好汉也。亦折箭为誓”。[17]果然,刘国轩闻讯首倡投降,“众闻之,遂无固志”。台湾全岛归清。
施琅智勇双全,尤可贵者能以国事为重,是清代当之无愧的爱国将军。兹简述其历史功业,是为序。
[1] 《康熙起居注》第2册,中华书局,第1050页。
[2] 《康熙统一台湾档案史料选辑》第70、69页。
[3] C·E·S:《被分裂的福摩萨》,《郑成功收复台湾史料汇编》第153页。
[4] 施琅:《尽陈所见疏》,《靖海纪事》卷上。
[5] 《康熙起居注》第2册,第1078页;《清圣祖实录》卷一一二,第21页。
[6] 《清圣祖实录》卷一一二,第20页。
[7] 李光地:《榕村续语录》卷一一,中华书局,第709页。
[8] 《清史列传》卷九《施琅传》。
[9] 《清史列传》卷九《施琅传》。
[10] 《靖海纪事》卷下。
[11] 《康熙起居注》第1册,第666页。
[12] 施琅:《尽陈所见疏》,《靖海纪事》卷下。
[13] 施琅:《边患宜靖疏》,同上。
[14] 李光地:《榕村续语录》第705页。
[15] 《清史稿》卷二六O《施琅传》。
[16] 《敕建碑文》,《靖海纪事》卷下。
[17] 李光地:《榕村续语录》卷十一,第70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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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戴逸、王思治,中国人民大学清史研究所教授、博士生导师
责任编辑:郭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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