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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浅议科学的目的价值
科学主义与人文主义的分歧和争论,在20世纪曾达到了一个高潮。然而这场纷争,仅仅靠把两种片面性联结在一起、把两个凝固化的极端合成一个,就能得到“辩证”地解决吗?有一个观点,似乎已成学界共识,即要促进“科学主义与人文主义的交融”。这种主张看似合理,实则包含着概念的歧义甚至理解的错误。首先,用科学主义与人文主义划分西方学术思潮,这种提法本身是不确切的,因为当我们分析西方社会思想的现代演变时,很难区分一个学派甚至一位思想家究竟属于上述阵营的哪一类。以罗素为例,他曾抱怨,人的起源、希望和恐惧、爱和信仰“竟然只是原子偶然搭配的结果”[1],他对科学知识终极正确性、普遍适用性的批判表现出一个人文主义思想家的人文关怀;但罗素对“哲学科学化”的呼吁、对科学方法独特性、恒定性的推崇又使他成为“科学主义”者的典型。其次,强调“科学主义与人文主义交融”者,往往把“科学主义”作为批评的对象,并试图用“人文主义”去弥补科学主义的片面性。然而,他们是否思考过,在实现这种“交融”的过程中,我们的“科学主义”是什么?又需要什么样的“人文主义”?如果“科学主义”指的是把科学的地位和功能推向极端、奉若神明的唯科学态度,那么试图回答前一个问题是不可能的,因为科学内在地要求人们普遍怀疑、不受任何权威的支配,而唯科学的态度本质上恰恰违背了科学的精神;同样,要回答后一个问题,也会陷入困境,因为可以成为人文主义的东西很多,如萨特的存在主义、尼采的超人哲学以及叔本华的唯意志论,究竟哪一种作为我们选择的对象?选择的标准又是什么?人文主义既可以反对科学主义(如存在主义和法兰克福学派),也可以同科学主义结合或相容(如实用主义,甚至逻辑实证主义就其重视人的尊严和价值而论并非反人文主义,虽然它反对主体哲学)。而反人文主义既可以是科学主义(如结构主义),亦可反对科学主义(如后结构主义)。很显然,种种错综复杂表明,笼统地谈论科学主义与人文主义的交融是不能解决问题的[2]。
事实上,科学和人文尽管在关注的对象和获取的成果上有所不同或侧重,但在精神实质和深层底蕴上是沟通(但不是相互归结)和互补的:科学是人类的科学,它同人文一样追求着人类自身的进步和发展。而实现这种沟通的一个关键,是如何理解并体现科学的工具价值与目的价值的统一。在这种统一中,相对于过去的状况而言,科学的目的价值占据着更加重要的地位。
科学的工具价值
目的与手段是人类活动中两类最基本的价值功能[3]。目的是活动主体在观念上事先建立的活动的未来结果;手段是实现目的的方法、工具和途径,是在有目的的对象性活动中主体和客体之间的中介。任何客体对于主体的价值,都可以按其在主体活动中的地位和作用,划分为工具价值和目的价值。目的价值是某些被主体记作是目的、目标的客体对主体的价值,是一些与主体的生存和发展有直接同一性的东西,如健康、幸福、自由等的价值。工具价值是一种相对于目的而言的有利于、有助于实现目的的工具的价值[4]。虽然我们无法在这两种价值之间找到一个截然分明的界限(因为对于主体的一定价值目标来说,此目标的实现对主体的意义是目的价值,而对于主体更高更远的价值目标来说,它又是实现长远目标的条件和手段,其价值又是一种工具价值),但二者的相对区分在人们自觉地创造价值的活动中是不可或缺的。
科学作为人类认识世界、改造世界最强有力的手段和最伟大的工具,是科学所提供的最常见、最为人们认可的价值。“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就是对于科学的工具价值最直接、最根本、最深刻也最积极的理解和肯定。当然除了经济价值外,科学的工具价值还表现为它深刻作用于政治、军事、社会的物质和精神—文化生活等各个方面。从认知角度来说,科学是认识、理解、改善和调控人与自然这种关系的工具,在认识的起点、中介和结果中,我们都可以看到科学在起作用;旧科学又是发展新科学的基础和必要手段,人们常说科学最伟大的发现就是发现了科学本身,其涵义就在于科学能为自身发展提供“软”的和“硬”的支持。从评价角度讲,科学的核心部分是人类经验和智慧的结晶,是经过长期实践证明了的可信度较高的东西,于是科学理论和科学方法又被人们用来评价其它活动和行为(关于这方面的研究已完善成为若干门类的学科和技艺,如科学学、技术经济核算、科学预测、政策评估等),创立评价体系、开展评价活动,是出于优化资源配置、提高效率、增加效益、减少风险和不必要损失的需要,是科学作为标准工具的体现。
早在17世纪,弗兰西斯?培根就认识到了科学的工具价值,认为科学的作用是控制和调节自然力,从而实现人对自然的统治[5]。由于科学在社会各个领域得到广泛应用,特别是对经济的发展越来越起着决定性的作用,所以这种观点在我们的社会中传播得非常广泛,并且居于统治地位,而关于科学的社会功能的其它见解则被忽略了([6],p35)。
毫无疑问,促进生产力的发展,满足人们不断增长的物质生活需要,既是推动科学进步的一个强大而持久的动力,又是发展科学的最重要的目的之一。科学毕竟不是抽象、孤立、与人间祸福不相干的神仙游戏,它不可能在真空中成长,必须根植于社会。作为人类活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科学活动理所当然地肩负着神圣的历史使命:那就是为人类服务、为人类造福,这是科学之所以赢得社会最大限度的支持以及享有特殊的文化地位的重要根源。科学不应被看成为某种“超出人类或高于人类的本质,成为一种自我存在的实体,或者被当成是一种脱离了它赖以产生和发展的人类的状况、需要和利益的母体的‘事物’”([7],p29)。正因为如此,撇开科学的工具价值,科学事业就不可能走向兴旺发达。
但是片面注重科学的工具价值将导致科学的畸形发展,最终妨碍科学的前进。默顿不无担忧地说:“当前对于科学的功利性的迫切要求,也许预兆着一个新的限制科学研究范围的时代”([8],p27)。法国科学史家甫斯特尔也对把科学当作手段而非目的的立场进行了批评[9]。事实上,科学在本质上是非功利的。首先,一个科学理论在最初被提出时,其实用性或应用价值往往很难看出、甚至根本看不到,“作为一个普遍的规律,科学所创造的知识和方法只是间接地有助于实用的目的,而且在很多情况下,还要等到几代人以后才能见效”([10],Vol.3,p94)。尤其是随着现代科学的发展,许多科学理论的抽象程度大大提高,它们不一定直接作用于生产和生活,而是常常被物化为某项专业技术以后才给人类带来巨大的变化。其次,许多科学理论的提出和证明并非是针对解决实际问题或用来改善社会的问题的。即使是深层的理论化最终产生了实用的副产品,这也基本上是偶然,这种幸运的应用既非研究的动力,也非一般的规律([11],p232)。科学的工具价值只是从科学的外部或只是从技术的角度来理解科学的社会价值,它忽视了科学活动对于社会的相对独立性及其自身的运行规律,而“科学的世界图景和现代社会的、政治的、法律的、美学的思想不可分割地交织在一起,因此我们不能把科学简单地看作是达到基于‘非科学’理由选择的目的的手段”([12],p49)。
当然,科学的工具价值并不否认科学这个手段可以成为局部的目的。目的与手段的划分本来是相对的,在一定阶段或环节上是手段的东西,在另一阶段上就成为目的[13]。当整个社会把科学当作手段时,必然需要一部分人力和物力投入以科学为目的的运行;当一个社会感到自己的经济文化发展受到科学水平的“瓶颈”制约时,也必然转而以科学的发展为自己政策和战略的目的……但是仅仅这样理解仍未超出把科学当作客体手段的思考范围,尚未涉及对根本目的本身的内在思考,而科学对于人类的意义只限于外在的关系吗,它是否也构成人和社会发展目的的一个内容?[14]
科学的目的价值
从外部来看,社会物质文化的利益和需要是科学产生的基础和发展的动因,并且社会以是否满足和怎样满足这种需要来评价科学,对科学发展的规模和方向施加影响;而从内部即科学自身来说,不断发现和证实新的真理性知识是它的价值取向,并且科学同政治、道德、艺术、法律、信仰等一样,是人们可以在其中追求和实现理想价值的领域。科学的目的价值是将科学本身作为目的,更多地强调科学的思想、精神或境界对于人类自身的价值。
对科学的目的价值的认识可以追溯到古希腊的亚里士多德。亚里士多德说:“求知不仅对哲学家是最快乐的事,而且对一般人来说,无论他们的求知能力多么小,也依然是一件最大的乐事”。他认为,求知是人类的本性([15],p1),好奇是科学的本能;为求知去从事学术,不为任何实用的目的,即不为任何其它利益而寻找智慧,则是求知的最高境界。马赫曾经指出:科学为生活,同时科学也为科学;前者是实际生活的需要,后者满足兴趣要求和解除无知的烦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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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者都是追求人类知识的本能的活动,在他看来,科学的“外在的”目的是“为生存竞争而斗争”,为个人提供尽可能完善的定向工具;科学的“内在的”目的即寻求现象的相互关联和对事实作概要的陈述([16],pxxxi),“科学思维以比较强有力的智力运用形成它自己的目的,并力图通过消除所有的智力不安满足它自己”[17]。爱因斯坦经常引用德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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剧作家莱辛的一句名言:“对真理的追求要比对真理的占有更可贵”,他说,就科学作为一项学术活动而言,“科学是为科学而存在的,正如艺术是为艺术而存在的”([10],Vol.1,p395)。科学同艺术一样,与人的自身素质和自身发展密切相关。马斯洛认为,任何一种需要的满足都是一种价值,“科学是建立在人类价值观基础上的,并且它本身也是一种价值系统,人类情感的、认识的、表达的以及审美的需要,给了科学以起因和目标”([18],p8)。
科学作为一项与人类前途和命运息息相关的社会活动,不仅提供给人们以崭新的思想,而且还体现了一种最根本的文化精神。科学的精神是对自己生存发展的意识,是一种社会化的理性、理智,它本身在一定程度上代表和体现着人的发展水平、自我意识和理性健全的程度。
(一)科学之“真”的目的价值
科学的实质与核心是求真,追求真理是科学持续进步的动因和科学生命的源泉之一。
如果说,科学对人们物质需要的满足是间接地通过技术中介来实现的,那么,科学满足人们的精神需要,即渴求知识、追求真理的需要则是直接的。客观世界从渺观粒子到涨观宇宙,从细胞到人和人类社会,都是人们想要认识的对象。求真欲是人类内在的精神力量,贫穷、饥饿、迫害都不能阻挡人类对真理的追求。美国科学家罗斯扎克认为,自由地探求真知是最高的价值,是精神的紧迫需要,其程度就象身体对食物的需要一样紧迫。劳丹也这样谈道:“人类对认识周围世界和本身的好奇心之需要,丝毫不亚于对衣服和食物的需要。……对世界以及人在其中的地位的了解,深深根植于人类心灵之中。……放弃对理论科学的探索无异于否定人性中最大的特点”([11],p232-233)。拉美利特说:“……哪怕只是真理的一个影子,也使我感到欢心鼓舞,胜过一切给人带来荣华富贵的谬误……”。
大自然伟大而又神秘,认识并把握自然界的奥秘,是科学家的精神目标和理性愿望。彭加勒指出,物理学家研究一种现象,决不是等到物质生活的急迫需要逼近时才开始着手,假使18世纪的科学家认为电没有实际利益而轻视对它的研究,那么20世纪也就不会出现电报、电化学和各种电技术。他说:“我们也许从未对天狼星施加任何影响,然而难道我们能够以此为借口责怪对天狼星的研究吗?相反,依我之见,认识才是目的,而行动则是手段。……物质福利之所以有价值,恰恰在于它能使我们得到自由,全神贯注地致力于理想事业。”([19],p313)
科学之所以以真理为进步的目标,归根到底是由人类认识的目的决定的。人类认识的对象是客观世界,认识的目的就是了解和把握客观世界的本质联系和和运动规律,这个目的是人类在世世代代的认识活动中确立起来的。人类在经过了无数次挫折和失败之后终于发现,借助感官获得的经验认识是不可靠的,只有揭示自然界的本质、掌握自然界的规律,才能获得生产成果、才能更好地生活,人类自身才能生存和发展,最终从必然王国进入自由王国。人们对科学提出需求,正是为了达到揭示自然界本质的目的,也即为了获得关于自然界的真理性认识。诚然,我们不能否认,科学理论的建立适应了解决问题的需要,但是,问题的产生就意味着人类在探讨事物本质的道路上碰到了障碍,而问题得到解决也就是事物的本质已被人们所认识。每解决一个问题,科学理论就向真理前进了一步;解决问题的过程也就是科学逼近真理的过程。
爱因斯坦说,“科学力图用系统的思维把这个世界中可感知的现象尽可能彻底地联系起来。说得大胆一点,它是这样一种企图:要通过构思过程,后验地来重现存在”([10],Vol.3,p181),他对“存在”的合理性深挚地崇敬着,这一方面是为“自然造化的伟大和神秘”而感到惊奇,它直接源于人对自然律和因果性(宇宙秩序)的体验;另一方面,“宇宙秩序”又是人类理性精神可触及的,它同样使人惊奇,这种惊奇是从科学反观人本身而产生的:自然的造化创造出一个条理化的宇宙,又造化了能够洞悉宇宙内在神秘的人。他认为,促使人们致力于科学的精神状态是同信仰宗教的人或谈恋爱的人的精神状态类似的;他们每天的努力并非来自深思熟虑的意向或计划,而是来自激情。爱因斯坦把这种激情称为“宇宙宗教感情”,唯有这种感情的力量,才能作出那种确实是远离直接现实生活的工作。
与爱因斯坦一样,费伊曼也始终为一个不解之谜所困扰,那就是自然界的可理解性。在《物理定律的特性》一书中的结语中,他再次提出这一问题:“为什么我们基于自然界的一部分,居然能够猜想到它的其余部分将会如何?这不是一个科学问题,我不知道如何回答”([20],p173)。“不知道如何回答”意味着什么,它不正是爱因斯坦所一再强调的那种“宇宙宗教情感”,一种高超的理性信仰吗?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普朗克才说,“科学就在于提高生命的价值,因为它促进了对真理的爱以及崇敬──对真理的爱表现在一种持续不断的努力之中,即努力要达到对我们周围的心与物的世界的更确切的认识;至于促进了敬重之情,乃是因为认识的每一点进展,都使我们面对了我们自己存在之神秘”。由此可见,科学的“真”寻求的是人类的尺度和外部世界尺度的高度一致。
今天的人类之谓文明人类,其精神生活的本性和方式之一,就是有“求真求知”的理性需要和能力。人类辗转发展到今天,理性的发达意味着精神上日趋自我完善,意味着人通过了解世界而在精神上成为现实的、完整的人。而理性的精神恰恰是科学所体现出来的,因为理性思维的不断发展是科学得以形成的文化渊源之一。
(二)科学之“善”的价值
西方科学主义的局限性和片面性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和批评,有些人甚至认为科学的发展把人类带到了自我毁灭的边缘:愈演愈烈的环境污染、生态失衡、资源枯竭,就是科学为人类自身挖掘的坟墓。无论是卢梭、韦伯,还是马尔库塞、哈贝马斯和伽达默尔,都把对科学的批评集中于道德伦理方面,认为科学将带来人性的堕落、灵魂的腐败和精神的沦丧……总之,科学的道路将通向人类的死亡。
“堕落论”的危机感和忧患意识对现实有一定的警示作用,但某些人在批评科学时,很可能从未真正进入科学,他们对科学的那种求真、求知、自由探索和平等争鸣的道德精神,缺少真正的认识和重视,更缺少真诚的接受和掌握。所谓“科学带来恶”的情感犹豫,实际上陷入了传统道德观念的困扰:将道德仅仅归结为道德理念,一种完全观念化、主观化的体系,只注重对道德规范体系的制定和论证,而不去思考它们的客观来源、基础和根据([21],p357)。正是这种把道德当成外在并高悬于人类现实社会之上的观点,导致了社会发展与道德完善之间的“二律背反”。
如果不是把道德孤立起来,不是用抽象的原则和标准去衡量,而是从人类自身的生活经验和可以感受到的社会变迁来考虑,即把道德同人改造世界同时也发展自身的实践联系在一起,把道德和人类的全部生活、文明放在一起,作为一个整体加以动态的、历史的考察,那么就应该承认人类道德总体上确确实实是进步的(当然,进步不等于完美,虽然迄今为止没有一种道德模式是绝对永恒的,但人类在道德上的追求和表现,却总是经历着不断地解放、进步和上升的过程,这个过程和人类社会的发展一样是没有止境的。)。人类的道德,从古至今不断发生着变化,在道德的演变中,科学无疑起了重要的作用。科学的目的之一是满足人类社会生产和生活的需要,这是符合人类的总的道德发展标准的。科学的应用极大地改变了人们的生存条件,给人们带来了生产的高效和生活的舒适,与此同时,人与人相互关系的客观结构、方式和秩序等也不可避免地发生了相应的变化。科学的发展促使社会分工,分工使人认识到类的联系,使人类从关注个体的利益到关注阶层与集体的利益,进而发展到对人类整体生存和命运的关注,可以说,在科学的引导下,人们逐步克服对“人性”的片面理解,人的终极关怀也逐步走向明晰和深刻。这也正是现代人比原始人和古代人道德意识更强些、道德标准更丰富些、道德境界更高些的原因。此外随着科学的发展,旧的道德原则不断让位给新的道德原则,过去被认为是不道德、并被严厉禁止的行为,如今也得到一定程度的容忍,反之亦然。从这个意义上说,正是科学给人类提供着新道德,正如它给人类提供新的生产生活一样。人类从“野蛮”过渡到“开化”,又进步到文明,所有这一切无不与科学的发展有着不可分割的密切联系。很难设想,在一个愚昧无知、缺乏科学的国度和地区,其道德标准会是值得人们效法的楷模。科学虽然不能代替伦理和道德,但科学思维使人们克服传统思维的随意性、模糊性,厘清道德进步的逻辑方向,摈弃道德中虚伪和不合理的成分,从而铲除酿成人类道德沦丧的深层根源。因此,科学的发展是树立良好道德的前提条件之一,人类的幸福有赖于不倦的科学探索。
在道德体系的建设上,道德人格同道德规范相比是更深层、更基础的道德意识。“道德人格”指人们的道德主体意识,包括人们追求高尚道德的内在动力,独立进行道德选择的能力、责任等。科学活动对道德人格确立和完善的深刻影响,表现为科学活动对主体情感的陶冶。首先,科学活动能激励科学活动主体从事科学活动的使命感。对自然或社会奥秘的惊奇促使主体去寻求这种奥秘产生的原因。主体在探索过程中,不仅仅观察事物的表面现象,而且深入到内在结构,以求洞察问题的本质。同时对自然、社会求知的欲望和可理解的信念引起主体对科学活动本身的尊崇感,而对科学活动的职业自尊感又发展为从事科学活动的义务感——主体对自身权利、职责、所处地位和所负有使命的自觉。其次,科学活动强化了主体的责任感和对社会和人的关切。主体在进行科学研究时,要意识到对科学成果应用的不可推卸的责任和主体对社会效益的参与,参与感驱使科学主体为履行自己造福人类的责任去积极行动,以保证科学活动的合理性。使命感和责任感是科学活动主体内在情感的升华,也是主体情感由科学化到社会化的过程。[22]
科学不仅激发了人类对道德和行为之善的追求,而且它所体现的诚实、严谨、执着等品质和风格,也代表着人类的一种基本美德。科学精神是科学的本质和本性在科学活动主体身上的凝结和表现:1)科学不接受任何未经实践检验的理论,它“怀疑和质问一切,对事物进行谨慎而有保留的判断,并对这一判断的界限和适用范围进行系统检验”([23],p139)。正是这种求实精神才保证了理论的真理性,使科学真正具有力量;2)科学认识是可错的,需要不断修正和发展。即使是那些已被证明比较成熟的理论,也没有终结真理,它们只是标示寻求真理道路的里程碑、是进一步探索研究的指南和起点。波普尔认为,有没有批判的态度是前科学和科学的分水岭,前科学充斥信仰和教条,而日益增长成熟的经验培养出一种批判的态度[24];3)科学研究是一种自由的创造活动,每一新观点、新理论,不同见解和各个学派之间都可以自由竞争、平等争论,“容忍和尊重不同意见和信仰的宽容精神已成为普遍的品格”[25],科学反对任何形式的学阀作风和以行政手段强制推行或压制某一思想的作法。4)科学事业注入了人类生命的活力和永不衰竭的奋斗精神。科学的产生、发展和永恒都离不开无数科学先烈和勇士,是他们在血与火的殊死搏斗中为科学殉道,用鲜血和生命捍卫了科学真理和科学信仰。5)科学作为人类整体探索自然与自身奥秘的历史性进程,需要人们在时代的课题面前协同努力。我们可以从几千年的科学发展史中体察到人类智力接力的承继性和科学事业的合作性。现代科学从昔日的个人爱好、少数人的研究,发展成为专业科研队伍的集体协作,它客观上要求最大限度地发挥每一个人的聪明才智。当代科学前沿的重大课题愈来愈成为对全人类智力的挑战,而要解决解决环境、资源、生态、人口等全球性问题,更要求跨国界的科学共同体以及全人类的通力合作。[26]
(三)科学之“美”的价值
科学理论常被比拟为艺术作品,而且给予人的感受也常被描述为类似于艺术的享受。譬如,欧几里德的《几何原本》被人称为“雄伟的建筑”,玻尔的原子模型被爱因斯坦称为“思想领域中最高的音乐神韵”。罗素说:“数学,如果正确地看它,不但拥有真理,而且也有至高的美,正象雕刻的美,是一种冷而严肃的美”([27],p193)。数学家西尔威斯特宣称:“音乐是感觉中的数学,而数学是推理中的音乐,两者的灵魂是完全一致的!……当人类智慧升华到完美境界时,音乐和数学就互相渗透而融为一体了”([28],p31)。虽然科学理论不具备形象特征,但科学家在创造和欣赏某一科学理论时所产生的美感与艺术家在创作和鉴赏某一艺术作品时所产生的审美感受在本质上是相同的。
科学中存在着美,这种美既表现在科学研究的对象之中,又表现在科学理论的形式与结构之中,但它决不是仅仅给感官以刺激和映象般的表观美和质地美,更不是那种短暂的倏忽即逝的梦幻美,而是如彭加勒所说的“深奥的美、理智的美”,它来自于审美主体的心智对客体内在美的顿悟,它主要通过抽象思维、通过严谨的概念、判断和推理或瞬间的直觉来把握。杨振宁这样谈道:“自然界是有序的,我们渴望去理解这种秩序,因为过去的经验已经告诉我们,越是研究下去,越能理解物理学广阔的新天地,它们是美的、有力量的”[29]。的确,自然界在本质上是美的,当科学家揭示了自然界的内部结构和规律时,科学所呈现的世界图象的那种和谐、简洁和秩序感,作为人的理智成果和逻辑力量的展示,可以唤起人的“一种庄严感、一种神圣感、一种初窥宇宙奥秘的畏惧感”(杨振宁语)。这是一种思维性的情感,它体现了情感与思维的契合,由于理性思维的参与,这种情感具有更大的容量和更深的思想内涵。无论是科学真理的发现,还是审美对象的创造,都是人的智慧、才能的表现和结晶。作为人类的两种创造性的活动,它们都使人得到精神的享受和情感的愉悦,大概正是由于这种相通性,科学家们才说科学中有美吧。
爱因斯坦多次提到叔本华那种把人们引向艺术和科学的动机论,并明确表示自己深受这种思想的影响,其影响之深可以追溯到他由以从事科学研究的动因。爱因斯坦曾经言及的“把世界体系及其构成作为感情生活交点”,就是指以美作为探索活动的支点。开普勒说,直接推动他投身天文学研究、并完成那伟大的行星运动三定律发现的,是以下一种力量,即在他看来,“天体的运动象一首歌,……它只为智慧的思索所理解,而不能听到。这个音乐……借以在不可计量的时间穿流中定出界标”。狄拉克也曾经这样写道:“对数学美的欣赏曾支配着我们生命的全部工作,这是我们的一个信条,相信描述自然界基本规律的方程必定有着显著的数学美,对我们来说是一种宗教”([30],p267)。科学和艺术探索,无论其动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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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消极的”还是“积极的”,其实质都是对美的追求,它们都建立在对自然界进行展示的基础上,都为了在纷乱中找出某种秩序。
作为抽象思维创造物的科学美不仅是激励科学家从事科学探索的内在动力,而且在科学创造中具有“以美启真”的方法论功能——科学与艺术相似相通之处导致了艺术思维对科学思维的促进以及艺术创作方法对科学研究方法的补益。玻尔认为,在量子力学的建立过程中,数学这种特殊的理性美,弥补了我们形象思维能力在微观世界中的局限。在狄拉克看来,物理理论的数学公式的美是“尽可能广泛的变换群作用下的不变性”,而这种美的客观基础是自然界中普遍的规律性,因此,对数学美的追求,也就是在理论上寻找普遍适用的基本自然规律的一种表现形式。爱因斯坦认为:“真正的科学和真正的音乐要求同样的思维过程”。随着“初始的假说变得愈来愈抽象,离经验愈来愈远”,从感性经验到基本概念和基本假设之间也越来越存在着微妙的关系和非逻辑途径,而思维方式的多样性及不确定性,颇似于“诗所特有的材料就是想象本身”(黑格尔语)。在谈到我们对物理世界的认识过程时,费伊曼说,这是一个对新定律、新原理的探求过程,是一个“猜想——计算结果——与实验比较的过程”。而作为第一步的猜想,是一种“艺术”、一种美学直觉过程。没有这种直觉,没有对物理定律所服从的对称性、守恒定律、最小作用原理等一些根本性观念的深刻领悟,“我们就无法知道怎样去写出一套最好的公理,用以推出新的结论”([20],p54)。因此,从本质上说,这种猜测过程的实在因素就是一种高超的审美鉴赏力,借助于这种鉴赏力,“透过理论结构的优美与简单”,我们就能在实验检验之前对猜测的正误作出可能的判断。
美与真、科学同艺术之间有着内在的统一性。早在19 世纪,英国著名博物学家赫胥黎就意识到:“科学和艺术是自然这块奖章的正面和反面,它的一面以感情来表达事物的永恒秩序;另一面,则以思想的形式来表达事物的永恒秩序”。在自然,美和真是一体的;在人类,审美和求真又是互渗互动互补的。“科学在艺术上不足的程度,就是它作为科学不完善的程度”[31]。真与美是正确的科学理论体系的两个不同的侧面:就其反映了客观事物的本质和规律而言是真;就其表现了人的能动的创造力量来说则是美。
作为一种价值关系,美是以行为主体与审美对象的互动为前提的。任何审美对象的存在必然对应于特定范围的审美主体,离开了它的审美主体,它的存在就失去了意义,“对于不辨音律的耳朵说来,最美的音乐也毫无意义”([32],p79)。对于科学美来说,需要有能够感受和欣赏它的人,它的审美主体应该是具有高度科学素养和人类理性的人。能否正确地审美,需要评价者具有与对象理论相同的科学水准。例如,爱因斯坦的相对论刚刚问世时,只有少数物理学家能够看到理论之美及其划时代的伟大意义,即使象伦琴这样杰出的科学家,也都对相对论抱怀疑的态度([33],p171)。自然界的和谐与秩序是科学美固有结构的基础,而科学家身上则存在着“理解这种秩序的渴望”,科学家正是在这种渴望和激情的支配下,通过对宇宙和谐有序的格局逐步深入理解而不断地进入自然的本质层次,从而实现了自然界固有的结构与人的认识、人类心灵深处的渴望在本质上的吻合。由此可见,如果自然界不美,科学家就不可能产生任何科学美感;如果科学家没有对美的执着追求与渴望,他们也无法同大自然的美妙构造产生共鸣,同时也就不可能通过科学所特有的美学形态把自然界固有的简单、对称、和谐等特性呈现出来,也就无法以“美”导“真”。
如果承认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是美的基本品格,对对象化了的人的本质力量的欣赏是美感的最深层的根源的话,那么就应看到,科学的美也是如此。当然,这里的“美学”本质,不是舍真求美(由美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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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我们认识自然的行之有效的方法论原则,真的东西必然表现出令人震惊的美,但美的东西并非必定真,美只是发现真理的最好向导。我们坚持美对于求真过程的重要作用,但反对极端的唯美主义。),从实用的角度出发去看待和建造对象,而是从对象去直观结晶于其中的人的本质力量。是超越功利目的的追求自我实现。也就是说,科学的美是在求真、臻善的基础上,人类比较自由地把握客体,达到自由的境界,在这种境界中,充分展示自己。
综上所述,科学的目的价值意味着科学的不断发展和完善已成为人和人类社会整体发展和自我完善的体现,科学不仅仅是手段,同时是人类最高追求—“真、善、美”的一种载体,对科学本身的追求,在一定意义上,也就是对自由的追求。
当然,科学的工具价值和目的价值之间并不是彼此隔绝、相互割裂的。科学的工具价值强调科学应当服务于人类生活,这本身就是一种崇高的目的,而科学的目的价值也积极地倡导科学的合理应用。我们在许多伟大的科学家身上,也确实看到二者完美的结合,他们一方面积极主张“要使科学造福于人类”,另一方面,又把科学看作高尚的精神追求。科学的价值,对于人类活动的总的、全部过程的价值目的来说,它具有最高的条件、手段价值;对于人类每一具体的实践—认识过程,掌握真理具有目的的性质,因此具有目的价值。就科学事业而言,它所追求的目的在于人的主体性活动,即“人的活动创造和实现价值”,而科学的工具价值是现阶段不能不借以实现的途径之一。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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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 Mach , Knowledge and Error , sketches on the German by Thomas J. Mccormack , D. Reidel publishing Company , 1976。
17 转引自皮埃尔·迪昂:《物理学理论的目的和结构》,李醒民译,华夏出版社,1999年版。
18 Abrahan Harold Maslow ,Motivation and Personality ,New York ,1954.
19 彭加勒:《科学的价值》,李醒民译,光明日报出版社,1988年。
20 R.P.Feynman , The Character of Physics Law , the M.I.T. Press , 1965 .
21 李德顺:《立言录》,黑龙江人民出版社,第357页,1998年。
22 陈爱华:“科学活动的德性本质”,《哲学研究》,1993年第1期。
23 雅斯贝尔斯:《什么是教育》,邹进译,上海三联书店,1991年。
24 K . R. Popper , The Logic of Scientific Discovery , New York ,Harper , 1968.
25 David C. Mc. Clelland,The Achieving Society , New York , 1961 , ch.4.
26 胡新和:“高扬起科学理性的风帆”,《自然辩证法研究》,1996年第8期。
27 罗素:《我的哲学发展》,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
28 R .E. Moritz . Memorabilia Mathmatica New York ,The Macmillan Company , 1914.
29 杨振宁:“东西方教育文化的差异—兼谈科学美”,《科学译从》,1991年,第5期。
30 狄拉克:《科学家论方法》(第2辑),内蒙人民出版社,1983年。
31 海森堡:“精密科学中美的含义”,载《科学与哲学》,1980年第4期。
32 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
33 F·赫尔内克:《原子时代的先驱者》,科技文献出版社,1981年。
(资料来源:《自然辩证法通讯》2002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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